土地征收行政案件调研报告
问:农村宅基地管理调研报告是怎样的
- 答:1、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 宅基地拆迁 的时候,有两种补偿。 一是 宅基地补偿 ,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携搏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现行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源搭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辩裂祥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问:土地征收的典型案例
- 答:金xx与安徽省人民***土地征收批复案件解析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网,作者:王卫洲
案情碰扮改简介:
安徽省人民***作出《关于歙县2009年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09】931号),其批准征地的范围包笑判含金xx承包的耕地,金xx认为其属于基本农田,安徽***超越批准权限,依法经安徽省人民***原级行政复议后,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
审理结果: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审理认为涉案土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基本农田,虽然歙县通过制作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图核减基本农田,但没有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被征收土地应当属于基本农田,被申请人人将其作为一般耕地批准征收明显不当,故裁决如下:确认安徽省人民***作出〔皖政地【2009】931号)批复违法。
律师解析:
根据《土地管理法》四十五条的规定基本农田应当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安徽省人民***明显缺迹不具有审批权限,基本农田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一定时期内不得进行建设的耕地,而基本农田的确认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准,如涉及征收基本农田应当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报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本单位法律顾问.王卫洲律师
本文来源: https://www.lw37.cn/article/52369e852749b6e1e7bb03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