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新时期如何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考
- 答:可以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提高仲裁机构的专业水平等方式来推进。继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程序和标准,为仲裁工作提巧雹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指导,招聘、培训并定期检查评估仲裁员的能力和素质,加强对仲裁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仲裁员在工作中遵守纪律、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为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新时期,还可以从加大对劳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引导公众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对仲裁工作的数胡信任和支持,提高整个社会对劳动人事薯宽拦争议仲裁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问:如何才能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 答:首轿雹先学习和了解有关法规。
其次是迟散掌握当地风俗,学会做群众工作,关键是嘴巴子,两边刷浆码帆氏糊。
积累经验,什么对象要具体对待,沟通技巧很重要。 - 答:一句话,熟知各项劳动法律法规,有好的表达能力。
- 答:具体做法可向当地12333劳动热线电话咨询。
问:对劳动仲裁的司法建议
- 答:法律主观:
第一章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胡掘关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民办非企业单位 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 建立劳动关系 的劳动者之间,因 确认劳动关系 ,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差做笑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 仲裁委员会 处理的其他争议。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虚含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