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客军团窥视掌上设备(论文文献综述)
杨洋[1](2019)在《从竞争对抗走向暴力:电子游戏的暴力文化传播倾向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大众传播文化视域下的暴力电子游戏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多样化的暴力游戏个案,以“框架论”、“模仿论”以及“符号学意义生产理论”等为切入点,将游戏媒介的暴力文化生产和传播视为由系统性原初暴力所引发,经由视觉化的暴力符号表达,再通过触发人类根源性的死亡欲动,以控制性的模仿而执行的完整过程,是由几种平行的意义单元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整体机制。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分析暴力电子游戏文化的传播机制,澄清其普遍性的社会意义所在,并以此探究暴力电子文化从竞争对抗走向暴力的深层次原因,以寻找暴力电子游戏文化在大众文化泛娱乐化倾向下,少序、失序的社会系统中规范发展的可能性和路径。本文综合运用观察、访谈、案例分析等方法并结合研究者的个人游戏体验,在厘清游戏、媒介及电子游戏等基本概念、描述电子游戏发展历程基础上,重点建构出以机制为本质属性的电子游戏的原初系统暴力、以视觉感官沉浸影响下的图像暴力,以及时空向度上暴力电子游戏为虚拟暴力实践提供的几何空间与行动场域的意义。对暴力电子文化研究的介入角度有了更明确的把握。论文共分七章节内容,第一章为导论,提出问题并简要介绍本论文的研究意义与方法,并对国内外的游戏与电子游戏研究文献进行综述;以及对游戏媒介和电子游戏进行概念界定,从词源角度论证电子游戏成为媒介的缘由。第二章为正文开篇,从游戏的本质属性机制入手,考察电子游戏本体隐含的政治偏向与系统暴力;第三章通过分析玩家对游戏世界的多向选择和能动介入,电子游戏与影视作品传播的核心不同在于,电子游戏体现出更为突出的互动传播的特质,这种互动性依赖于游戏者的深度参与而实现,游戏者既是游戏作品的欣赏者也是参与创制者。游戏者与游戏内容之间的互动,具体在三个领域中展开:一个是游戏者在虚拟空间中的角色扮演;一个是游戏中虚拟语境对于游戏者的意义;最后是独特的游戏中的交互叙事类型,以及这些互动叙事类型对于游戏者参与度的影响分析玩家在虚拟世界中的攻击性行为动机以及暴力电子游戏对玩家行为的潜在影响,为后文分析电子游戏的媒介特征及其对传媒生态产生的影响奠定历史基础;第四章深入分析电子游戏暴力文化传播的时代背景,从美国军事娱乐复合产业下的镜像暴力到上层建筑与阶层社会中的象征暴力,二者的结合塑造了我们时代的精神状况,这也是暴力文化盛行的精神基础;第五章对电子游戏的社会历史根源进一步加以探讨,发现暴力文化的传播不是现代社会独有的产物,对暴力的崇拜自古有之,它既源于由人类自身天然带有的死本能延伸而来的攻击性,也源自于古代将暴力文化赋予的功能性属性,即是娱乐手段也是司法及统治手段。第六章我们对暴力电子游戏所依托的技术媒介,以及它所代表的技术变革给人类带来的负面影响作批判性反思,以期待能在电子游戏未来的发展提供一种良性的建议。
郭颖[2](2016)在《美国网络外交与中国应对研究(1989-2014)》文中研究表明网络外交,是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国际政治的软化而出现的一种以计算机网络为载体、以外国公众为主要对象、以增强国家影响力和塑造良好的国家形象为主要目的的新型外交方式。其实质是一场技术与话语权相结合的心理战,属于国家公共外交的范畴,是现代国家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参与主体包括官方与非官方两方面,开展对象是他国公众,载体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其目的是塑造良好的国家形象。网络外交具有多媒体性,信息内容呈现方式多样化且传播速度快、时代性,参与主体的广泛性和非专业性、发展的不平衡性等特点。网络外交与职业外交、首脑外交、多边外交、公共外交等已有的外交形式构成完整的国家外交体系。它与其他的外交形式在外交目的上具有一致性,但是又有别于其他外交形式,属于国家公共外交范畴。在线外交、虚拟外交和社会网络外交是开展网络外交的主要形式。二战后到20世纪90年代初,是美国网络外交的孕育期。第三次科技革命的推动、全球化与信息化的到来以及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的出现和互联网的发展为网络外交的孕育提供政治环境和技术条件。20世纪90年代初到2008年奥巴马担任总统之前,是美国网络外交的初步形成期。此时,先进的计算机技术、Web技术的出现与升级、美国的战时新闻管制制度以及国际政治的“软化”,促成美国网络外交的初步形成。美国将网络外交积极运用于科索沃战争、袭击南联盟、伊拉克战争等美国挑起的国际争端中。初步形成时期的网络外交主要用于舆论宣传,争夺舆论占领权和对目标国开展心理战。这一时期网络外交虽然已经初步形成,但是尚未发展成熟。2008年奥巴马入主白宫后,是美国网络外交的发展阶段。奥巴马总统重视互联网在外交中的使用,注重“软实力”外交、公共外交的兴起与发展、美国在互联网领域的话语霸权。这一时期,美国逐步完善的网络外交机构设置、高端人员配置以及美国政府与高科技企业的密切联系与合作等,都促进网络外交的发展。伊朗大选、“阿拉伯之春”、“斯诺登”事件、索契冬奥会等,是美国开展网络外交的典型事件。发展时期的网络外交,一方面促进了美国国家利益和国家战略的实现;另一方面也对美国的国家形象造成冲击、降低了人们对美国高科技企业的信任度,从而形成了不利于美国发展的负面影响。自从1994年正式接入互联网后,中国互联网经过发展,逐渐追赶美国。随着中国互联网实力的增强,中美两国在网络空间积极开展网民普及率、接入宽带用户量、互联网产品和技术竞争等网络实力较量。同时,双方在网络攻击、网络价值观的构建等方面有争锋和分歧。中国互联网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网络空间脆弱、网络欺诈和网络软件植入后门、网络信息设备和核心关键技术及产品对外依赖大、网络环境恶劣、网络安全立法有待完善等问题。冷战后,中美关系的不稳定性和摇摆不定的对华外交政策以及中国的崛起,促使美国在网络外交形成阶段就对华开展网络外交,以抹黑中国的国家形象。中国的崛起对美国霸权地位的挑战、奥巴马总统时期中美关系的复杂性以及国际软实力竞争升级,促使美国网络外交升级。在网络外交发展阶段,美国通过网络外交对华进行文化、政治、价值观等多方面渗透。面对美国对华网络外交,中国的应对措施经历了从事后补救到防患于未然的转变。本文经过研究得出:美国网络外交的特点在于传播美国价值观、提升软实力、倡导互联网自由和先发制人。美国网络外交的国家战略是稳固美国的霸主地位、重塑美国受损的国家形象、增强美国国家软实力和直接服务于美国外交的重要方式,以实现美国的国家利益和国家战略。伴随着网络外交的出现,网络空间安全成为国家非传统安全观的新内容。
黄惟勤[3](2010)在《论网络表达自由》文中研究说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与经济的全球化趋势,使地球成为了融为一体的地球村,使世界各国人民更能无距离地在互联网上进行交流和沟通,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利用互联网交流思想,向政府提供各种意见。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更便捷、更快速和更多样的表达方式,这就为表达自由的实现提供了更便捷的途径,同时也为表达自由的保护提出了新的课题。本论文的目的,就是试图探索如何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中适应网络时代表达自由保护的特点,既要依法充分保护公民个人的表达自由,又要在保护表达自由的同时注意维护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关于表达自由保护的有关专门法律,目前主要有《游行示威法》、《出版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基本上都属于保护传统表达自由的法律。而在网络时代表达自由的保护方面,目前只有一些内部规范性文件。在网络时代表达自由的保护方面如何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和法律,是我国当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本论文的研究,对于丰富我国宪法学关于表达自由的理论,适应网络时代表达自由保护的特点,建立和健全我国的有关制度和法律,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论文第一章包括三个部分:第一节表达自由的权利属性。一、表达自由的确立;二、表达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第二节表达自由的宪政价值。(一)形成和巩固民主制度;(二)保证权力制衡和强化政治监督;(三)培育公众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四)营造思想宽容和政治多元化的制度空间;(五)实现人格独立和自治。第三节从若干案例看表达自由宪法保护的法律特征。一、焚烧国旗案中的表达自由;二、挪威的“羞示”案与表达自由的界限。第二章论述互联网的兴起与表达自由。第一节互联网的起源、发展及其信息传播特点。第二节互联网丰富和发展了表达自由的权利范畴。1、在网上发表评论、演说和其它各类作品的权利;2、制作网站,创建博客,使用微博、QQ群和群发电子邮件的自由;3、创办电子期刊和出版电子书籍或文集的自由;4、建立网络组织,实行网上集结,开放式征集网上意见并在网上向政府机关、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反映意见或提出意见、建议或抗议的权利。第三节互联网颠覆了传统的关于表达自由限制的理论。第三章论述网络表达自由的法律保护。第一节网络表达自由的国际法保护。第二节网络表达自由的国内法保护。一、国外对网络表达自由的法律保护的一般特征;二、美国网络立法的演变及司法对网络表达自由的保护;三、一些国家宪法法院判决中对网络表达自由的法?律保护。第三节网络表达自由的法律界限。一、表达自由法律界限的一般特征;二、对网络环境下表达自由的法律限制原则;三、网络环境下表达自由与相关权利冲突。第四章论述网络表达行为的法律规制。第一节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第二节网民行为的法律规制。一、“人肉搜索”与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一)“人肉搜索”的概念和功能;(二)近年来若干有社会影响的“人肉搜索”案及其影响分析;(三)反“人肉搜索”第一案体现出的对法律规制的需求。二、“人肉搜索”的法律规制。(一)“人肉搜索”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二)对“人肉搜索”进行法律规制目前存在的问题;(三)江苏省徐州市用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引发公众和网民争议;(四)“网络实名制”与“人肉搜索”自治规范。第三节网站行为的法律规制。一、网站在保障网络表达自由方面的作用;二、网站对于网民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三、目前网站行为存在的违法和侵权现象及成因;四、对网站行为的法律规制的主要手段。第五章探讨我国对网络表达自由的保护问题。第一节我国保护网络表达自由的立法现状。一、我国保护表达自由的一般法律制度。二、我国有关网络表达自由的特殊法律规定。三、关于网络表达自由的国际法规范。第二节我国网络表达自由保护的问题及对策。一、立法方面的问题。二、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三、司法方面的问。四、加强网络表达自由保护的几点对策。(一)应当进一步深化现行宪法第35条的规定,通过加强各种立法措施,来保障一般意义上的表达自由的充分和有效实现,为网络表达自由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空间。(二)网络表达自由的法律保护除了依靠保障表达自由的一般法律制度之外,还需要国家立法机关针对互联网的技术特点,及时出台保护网络表达自由的基本法律,或者是以互联网作为一个整体,及时出台保护网络环境下包括表达自由在内的各项法律权利。(三)有关网站和网民的网络表达行为的法律规制应以有关国际法规范为依据,并吸取各国有关网络行为法律规制的经验,尽快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特色与创新之处: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归纳、提炼出网络时代表达自由的时代特点,探索如何适应其时代特点进行有效保护的对策,研究传统表达自由与网络表达自由的冲突与融合,分析如何处理网络时代表达自由的保护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平衡点,同时融合国际社会在网络时代保护表达自由的理念和经验,尝试建构我国保护表达自由的制度模式和法律体系,并在制度建构上注意与有关国际规则接轨。
二、黑客军团窥视掌上设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黑客军团窥视掌上设备(论文提纲范文)
(1)从竞争对抗走向暴力:电子游戏的暴力文化传播倾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目标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状况 |
(二)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三、基本思路与主要内容 |
四、暴力电子游戏的相关概念厘定 |
(一)游戏的意涵 |
(二)电子游戏的意涵 |
(三)暴力电子游戏的意涵 |
(四)虚拟实在的意涵 |
第一章 暴力电子游戏媒介的本体考察 |
第一节 机制与规则:作为原初暴力系统的电子游戏 |
一、暴力电玩的机制与媒介偏向 |
二、暴力电子游戏的表达潜力 |
第二节 观看中的实践:电子游戏暴力传达与体验 |
一、视觉机制影响下的影像与图像暴力 |
二、观看的视线:女性作为欲望客体的窥视 |
第三节 空间性与边界:电子游戏暴力文化的意义建构 |
一、暴力电子游戏的空间性与时间性 |
二、被框定的暴力:暴力实践的“几何”空间与行动场 |
三、赛博城市景观、末日情境与暴力意识传达 |
第二章 电子游戏暴力文化的传播主体阐释 |
第一节 玩家能动性:作为交互主体和阐释主体的游戏玩者 |
一、作为符号文本的游戏与交互主体的游戏者 |
二、作为阐释主体的游戏玩者 |
第二节 暴力电子游戏玩者类型与暴力行为动机分析 |
一、电子游戏的玩家分类及理论来源 |
二、心理动力学说、玩家类型与玩家的行为动机分析 |
第三节 吉拉尔模仿律与玩家暴力行为动机分析 |
一、模仿的意涵与吉拉尔模仿律 |
二、主体同一性的打破与重建 |
三、暴力、攻击性热情与模仿律 |
第四节 粉丝文化与暴力文本的二次生产与传播 |
一、粉丝文本生产与细分化的粉丝身份 |
二、游戏黑话:粉丝群体的集群式内容生产 |
第三章 电子游戏暴力文化的符号表现形式 |
第一节 暴力电子游戏符号的生成与结构 |
一、游戏符号文本能指与所指的意涵 |
二、游戏内符号文本的生成过程 |
三、游戏外符号文本的形成过程 |
第二节 暴力电子游戏叙事模式基本特征 |
一、电子游戏的叙事性与交互性 |
二、暴力电子游戏叙事性的展开方式 |
三、暴力电子游戏叙事模式基本特征 |
第三节 暴力电子游戏符号文本的显性表达 |
一、作为元文本的显性暴力符号 |
二、作为伴随文本的显性暴力符号 |
第四节 暴力电子游戏符号文本的隐性表达 |
一、作为符号象征态的隐性暴力符号 |
二、暴力符号文本的互文性与隐喻性表达 |
第四章 电子游戏暴力文化传播的时代背景 |
第一节 “镜像暴力”:霸权主义,从现实竞争对抗到虚拟游戏 |
一、防御性叙事视角下的战争框架:“正义之战”与“反恐主义” |
二、美国军事娱乐产业结构形成:战争、游戏与科技的分流汇合 |
第二节 “象征暴力”:软权力,精英治国与意识操纵 |
一、“二八原则”与社会阶层固化 |
二、社会阶级矛盾冲突与反智识主义 |
三、电子游戏暴力文化的生产方式与上层建筑的关系 |
第三节 后现代主义重构下的时代精神状况 |
一、机器和技术成为人的实存决定因素 |
二、身体与个体自我精神的衰亡 |
第五章 电子游戏暴力文化的根源探析 |
第一节 电子游戏暴力文化的社会历史根源 |
一、游戏起源与生物学功能:对动物性与过剩生命力的宣泄 |
二、文化、文明与武化:古希腊英雄史诗、神话与竞技决斗 |
三、仪式化与浪漫幻象:中世纪骑士制度与日本武士道精神 |
第二节 电子游戏暴力文化的社会政治根源 |
一、有神论时代的审判与神判:司法决斗与宗教献祭 |
二、空间争夺与资源竞争:殖民主义与种族屠杀 |
第三节 电子游戏暴力文化的精神心理根源 |
一、不可化约的有限性:生命的诱惑与死亡的阴影 |
二、“神性”与“人性”的双重变奏 |
第六章 电子游戏暴力文化盛行的本质反诘 |
第一节 悲剧审美的重构:游戏失败美学与暴力美学 |
一、悲剧审美:悲剧何以甜蜜 |
二、解构与重构:游戏中的悲剧美学 |
三、反诘与追问:狂欢的时代暴力电子游戏中的悲剧启示 |
第二节 追求快感的狂欢:技术控制论与“智人”进化为“神” |
一、媒介是本质:技术依赖与社会重塑 |
二、未来将至:幻想变为现实及其挑战的人类伦理底线 |
三、技术悲观主义的视角:关于技术控制的反思 |
第三节 道德系统的失序:占优策略与道德选择困境 |
一、数字定义行为:虚拟世界的真实道德 |
二、道德抉择中的“电车困境”与“占优策略” |
三、如何评价电子游戏的道德系统 |
第四节 虚拟暴力的负功能:暴力血腥与玩家攻击倾向 |
一、暴力电子游戏对玩家攻击性影响的问题存在争议 |
二、如何看待暴力电子游戏对人类攻击性产生影响的问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美国网络外交与中国应对研究(1989-201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主要思路及难点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 |
第一章 网络外交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网络外交的内涵与特点 |
一、网络外交的内涵 |
二、网络外交的特点 |
第二节 网络外交的辨析及形式 |
一、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二、网络外交的形式 |
第二章 美国网络外交的孕育与中美网络实力较量 |
第一节 美国网络外交的孕育基础 |
一、二战后的政治环境 |
二、互联网技术条件 |
第二节 中国互联网的形成 |
一、中国互联网的形成与发展 |
二、中国出现的网络空间问题 |
第三节 中美网络空间博弈 |
一、网络空间的实力较量 |
二、话语权交锋与治理分歧 |
第三章 美国网络外交的形成与中国的事后补救 |
第一节 美国网络外交的形成 |
一、科技与国际政治相结合 |
二、网络外交实践的开展 |
三、形成阶段的实效分析 |
第二节 美国对华网络外交的展开 |
一、冷战后的中美关系 |
二、对华网络外交实践 |
三、抹黑中国国家形象 |
第三节 中国对美国网络外交的回应 |
一、网络外交后中方的回应 |
二、中国回应的总体分析 |
第四章 美国网络外交的发展与中国的防患于未然 |
第一节 美国网络外交的发展 |
一、强大的话语权与软实力 |
二、网络外交中的核心事件 |
三、喜忧参半的实效分析 |
第二节 美国对华网络外交升级 |
一、中国崛起的“威胁” |
二、对华网络外交升级 |
三、悄无声息的渗透 |
第三节 中国对美国网络外交的应对 |
一、继续加强网络外交之后的修复 |
二、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建设思考 |
三、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建设评价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 |
(3)论网络表达自由(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表达自由的权利属性 |
一、表达自由的确立 |
二、表达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 |
第二节 表达自由的宪政价值 |
一、形成和巩固民主制度 |
二、保证权力制衡和强化政治监督 |
三、培育公众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
四、营造思想宽容和政治多元化的制度空间 |
五、实现人格独立和自治 |
第三节 从宪法案例看表达自由 |
一、焚烧国旗案中的表达自由 |
二、挪威的“羞示”案与表达自由的界限 |
第二章 互联网的兴起与表达自由 |
第一节 互联网的起源、发展及其信息传播特点 |
第二节 互联网与表达自由权利范畴的发展 |
一、言论自由范畴的延伸和发展 |
二、新闻自由和通信自由范畴的延伸和发展 |
三、出版自由范畴的延伸和发展 |
四、结社自由和游行示威自由范畴的延伸和发展 |
第三节 互联网与表达自由限制理论的发展 |
第三章 网络表达自由的法律保护 |
第一节 网络表达自由的国际法保护 |
一、网络表达自由国际法保护规则的确立 |
二、网络表达自由的国际法规范 |
第二节 网络表达自由的国内法保护 |
一、立法对网络表达自由的保护 |
二、宪法判决对网络表达自由的保护 |
三、行业自律规范对网络表达自由的保护 |
第三节 网络表达自由的法律界限 |
一、表达自由法律界限的一般特征 |
二、法律对网络表达自由的限制 |
三、网络表达自由与相关权利的冲突 |
第四章 网络表达行为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
第二节 网民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人肉搜索”与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二、“人肉搜索”的法律规制 |
第三节 网站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网站在保障网络表达自由方面的作用 |
二、网站对于网民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
三、目前网站行为存在的违法和侵权现象及成因 |
四、规制网站行为的主要手段 |
第五章 我国对网络表达自由的保护 |
第一节 我国保护网络表达自由的立法现状 |
一、我国保护表达自由的一般法律制度 |
二、我国有关网络表达自由的特殊法律规定 |
第二节 我国网络表达自由保护的问题及对策 |
一、立法方面的问题 |
二、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
三、司法方面的问题 |
四、加强网络表达自由保护的几点对策 |
结语 |
附录一:“人肉搜索”事例社会影响评估表 |
附录二:我国网络立法层级及内容(按时间顺序) |
附录三:从立法层级和时间角度观察我国网络立法的历程 |
附录四:我国网络立法的层级、年度、数量分布图 |
附录五:被关闭的111 家违法违规视听节目网站. |
附录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附录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
附录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言论自由保护法》(建议稿)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黑客军团窥视掌上设备(论文参考文献)
- [1]从竞争对抗走向暴力:电子游戏的暴力文化传播倾向研究[D]. 杨洋. 吉林大学, 2019(02)
- [2]美国网络外交与中国应对研究(1989-2014)[D]. 郭颖. 贵州大学, 2016(03)
- [3]论网络表达自由[D]. 黄惟勤.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