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继续创新齐头并进(论文文献综述)
许佳[1](2021)在《茶与中国医药文化 ——以宋代为中心的考察》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中国广袤的大地上,茶自诞生之日起就与医药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作为药食同源的突出代表,茶的医药属性犹如人之骨骼,是茶存在的基础与根本。而自唐代之后逐渐发展兴盛的茶文化则犹如人之皮肉精血,承载推动茶医药的不断向前发展。正是源自于茶本身所具有的医药与文化双重属性,本文拟将研究的主题设定为茶与中国医药文化。为了能够充分厘清茶与中国医药文化之间的关联性,明晰茶的医药文化体现,本文选择以宋代为立足点,展开回溯。紧紧围绕茶的医药与文化双重属性及其关系开展研究,主要探究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从起源与传播的角度,探究茶与医药文化的关联性。以茶发乎神农作为问题的起点,考察神农是否发现茶这一论断的同时,也是对茶是否因药用而起源的另一种思考。从文字训诂学的角度梳理了茶的称谓,在讨论茶为何用、归纳总结茶的品种沿革与发展传播等内容时,发现茶的医药属性始终伴随其中,使其不断的被接受并得以推广。二是重点研析茶在宋代医药文献中所体现的双重属性。将医药文献分为本草、方书、养生三大类,通过对于不同文献中关于茶的医药记载,梳理出宋茶的性味、功效主治、组方配伍规律以及养生疗效等内容,从而较为全面的了解在茶文化发展高峰的宋代,茶在医药领域被界定、运用的基本情况。在与前朝后世的比对中,明确宋代茶医药所处的重要地位。同时也将以医药的视角审视宋代茶文化发展带给茶医药的影响。三是以宋代茶书、茶诗词、儒道佛传统思想和民俗文化为落脚点探寻茶文化中的医药体现。从文化视角看医药,一方面弥补了医药文献中茶的药性层面关于炮制色味等内容记载的不足,延展了茶医药涵盖的内容;另一方面重点分析茶借助不同文化载体推动促进茶医药发展状况。进而深入思考宋代茶医药在茶文化蓬勃发展过程中所发挥的助力作用。四是对宋茶的医药与文化关联性进行深入讨论。从医疗角度的疗身与疗神层面总结花开并蒂的茶医药与茶文化在宋代时期发展的关联性。从文化层面探讨“以物载文”中以茶为媒介的文化热现象与“以文传物”中文化载体下的医药冷思考。兼顾讨论在宋代以茶道形象出现的点茶之技中所体现的文化与医药双重属性。通过研究发现茶作为药食同源的突出代表,在漫长的历史更迭中却走出了一条特殊的发展轨迹。伴随着茶饮在中国的不同地域、不同民族食用、祭祀、饮用的逐渐推广,在医药领域,茶的身份也从晋·陶弘景《本草经集注》中“苦菜是否为茶”的模糊不确定的讨论正式发展成为唐·苏敬《新修本草》中植物本草的一份子,分别从药和食的双重角度,记载了茶的功效以及为饮的方法,总体突出治,强调茶的药性,进而延伸至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中对茶方的记载以及唐·孟诜《食疗本草》中饮与食的禁忌等内容。与之相比茶在文化领域出现较早,身份界定也更为明确,三国·张揖辞书《广雅》不仅介绍了荆巴两地品饮茶的方法,还明确指出了其药效。随后自唐·陆羽《茶书》问世,不仅茶文化上升到新高度,茶医药也找到了施展拳脚的独一无二的新平台。以茶医药为基础的茶文化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态势。宋代是将这一态势发展到更高程度的一个重要时期。以宋代为分界点,打破了茶医药兼书茶文化的局面,形式各异的茶文化载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既说明宋代及以后民众对于茶文化的接受与认可度,也体现了茶文化的飞速发展之势。但也不能否定这一时期在本草、医方着作中有关茶医药记载出现了继承中创新的局面,比如组方用药中,茶方种类增多,更突出腊茶入药,丰富了主治剂型,拓展了应用范围等。茶医药虽然失去了主导地位,但作为保证茶文化不断发展的物质属性,茶医药是茶本根的身份没有变。自宋代以后茶文化与茶医药在相扶相携中,虽彼此支撑,互为促进,但茶文化的熠熠生辉似乎更具有吸引力,在形式发展上出现了百花齐放。茶医药则伴随着茶学理论的逐渐丰富,与其相结合,在医药养生领域形成了新兴学科——茶疗学,即以茶学为基础,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以养生为目标,可视为是茶医药文化体现的新载体。
石洁[2](2020)在《暴风集团多元化经营失败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开始涉足多元化经营,包括相关多元化与不相关多元化。多元化经营是把双刃剑。适度的扩张,会分散经营风险,给企业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而过度扩张,对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产生负面影响,引发财务危机,使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甚至破产。本文借助自由现金流理论、市场势力理论、管理层过度自信和风险分散理论,采用案例研究法,从财务和管理角度,分析暴风集团多元化经营失败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对互联网企业的多元化经营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本文研究发现,暴风集团自2015年上市以来快速布局多个业务板块,相关多元化业务与非相关多元化业务齐头并进,多元化发展分散了企业有限的资源,在2016年已经发生破产预警,2017年、2018年F值均处于堪忧,2018年开始出现资不抵债,财务指标持续恶化。在管理角度。暴风集团的多元化经营失败的成因在于管理者过度自信,盲目实施业务扩张,战略布局过于宏大,协同效应被高估;新项目没有形成核心竞争力,缺乏自我造血能力,外源融资能力有限,缺乏多元化配套资金;同时,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风险管理意识薄弱,重大决策管理流程不规范,财务风险管控意识薄弱,没有形成统一的风险管理制度。本文基于以上研究,对企业的多元化经营形成了如下建议:多元化推进的同时,要注意强化主营业务;适时引入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合理安排筹资渠道,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建立现代风险管理体系。本文的研究将对互联网企业实施多元化经营提供借鉴。
徐梦超[3](2020)在《互联网+背景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放管服改革研究》文中认为2015年5月1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首次提出了“放管服”改革的概念。“放”指的是简政放权,“管”指的是放管结合,“服”指的是优化服务。“放管服”改革对于政府的职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互联网+”背景下的“放管服”改革,不同于传统的行政服务模式,不仅是对政府办事效率的提升,更是在对现有行政资源加以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大幅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在上述研究背景下,本文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下称:武汉东湖高新区)结合“互联网+”的“放管服”改革的探讨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结合“互联网+”大环境,深入围绕着武汉东湖高新区“放管服”改革进行研究,是以习近平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为指引,以服务型政府理论和政府流程再造理论为理论指导。本文通过访谈、问卷调查、文献调研法、数据分析法首先对研究背景及相关概念、理论进行了阐述,然后对武汉东湖高新区“互联网+”、“放管服”改革在“放”“管”“服”三方面对现状进行了论述,并分析了当前武汉东湖高新区“放管服”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在“放”的方面,行政审批下放系统化不强、投资服务环境审批繁琐、商事登记设置条件繁琐等;在“管”的方面,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和市场主体监管体系的有效结合度还不够、监管过程的透明化和监管行为的公开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主体素质的提高、监管手段的现代化与多样化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在“服”的方面,“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改革还不够完善、政府所提供的服务体验并未达到市场主体或者群众对政府服务与时俱进的要求、政务服务便民度有待提升等问题。通过对上述问题成因进行研究分析并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在“放管服”改革中的具体做法,最后在“互联网+”平台建设、单位及个人服务意识、人才队伍建设、监管理念和方向四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深化改革建议。在进入“互联网+”时代后,针对政府“放管服”改革进行深入的探讨,既能够大幅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现代化,又有利于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对改革惠及全民,提高社会的和谐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等,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陈政[4](2019)在《精准扶贫中贫困农民内生动力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贫困是世界性的难题。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我国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消除了旧中国贫困发生的制度基础。但是,由于我国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阶段,即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并非建立在经典作家所设想的发达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基础之上,并且我们目前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贫困现象至今仍然无法根除。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扶贫事业基本上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政府道义式的简单救济阶段(1949-1978);政府主导的产业开发式扶贫为主而救济式扶贫为辅的阶段(1986-1999);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以产业开发式扶贫为主、社会保障兜底式扶贫同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举(2000-今)等三个阶段;而农村扶贫对象的瞄准和帮扶的单元重心,依次经历了由全国普惠救济阶段(1949-1978)、以贫困县专项划分的县级瞄准为主要标志的区域性瞄准阶段(1986-1999),再到贫困村划分及村级瞄准的整村推进阶段(2000-2012),整村推进同针对农户个体的精准瞄准和帮扶相结合的阶段(2013-今)等五个时期的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及时调整扶贫策略,适时提出了精准扶贫方略。在“十三五”时期,我国扶贫事业进入了脱贫攻坚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是我党对全国各族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庄严承诺。进入新时代,我国“以工补农、以城带乡、脑体结合”的趋向愈发显着、进展步伐愈发加快。与此同时,“城乡、区域、群体、行业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历史难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一些地方,甚至有逐步扩大、延伸的趋势。对此,如果不及时加以遏制、减缓和下大力气去解决乃至根治,那么势必影响我国迈向全面现代化强国的历史征程,势必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党的执政根基和政府的公信力。在目前举国上下合力克贫攻坚、同心决胜全面小康的“大扶贫”格局下,贫困地区的基层党员和领导干部到底该如何做到——有效激发贫困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打牢贫困农民群众稳定脱贫的基础、改进扶贫开发领域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从而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获得感,确保他们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进而为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十分迫切。当前,以扶贫干部“嵌入式”帮扶为主导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推进模式中,在一些地方、一段时期内出现了“干部一头热、群众一头冷”的现象。因此,如何全面和有效激发贫困群众能动、自主、自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的积极参与行为和自食其力的生计方式,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对此,本文首先简要分析了全面激发贫困农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问题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接着详细分析了其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基本表现和基本成因,最后提出了着力进行相应的体制、机制、路径改革的主张和建议。本文认为,贫困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历史实践主体,在脱贫致富领域的内生动力不足,主要表现为:“不愿脱贫”、“不敢脱贫”、“不能脱贫”等三个基本方面;而造成此况的基本要素要从他们所处的地域生存环境、社会发展战略及具体实施的体制机制、精准扶贫政策本身的顶层设计层面和基层政府、干部的执行力维度、贫困农民群众主体自身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剖析;最后,笔者指出,作为帮扶对象和脱贫主体,贫困农民群众在乡村贫困治理当中脱贫致富内生动力的全面有效激发机制的建立健全,需要多举措并举,多管齐下,全面发力,协同共治。具体来说,要着力从转变政府职能、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村民自治和实现基层民主、法制化、协同化治理转型,在重构村社社区共同体进程中强化贫困村民个体和群体的自我教育等四个方面入手,予以相应的变革和改进,从而有效提升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和其他参与扶贫事业的多元主体之间上下同心、共同致力于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
蒋涤非[5](2019)在《环境刑法的伦理基础》文中研究表明环境刑法实践不力的现实表明,我国的环境刑法仅仅停留在“纸面上的法”阶段,立法与司法存在“两张皮”现象。从法与伦理的关系上看,欲使环境刑法由“纸面上的法”向“实践中的法”转变,适格的环境刑法伦理基础必不可少。一般认为,环境刑法的伦理基础是“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或“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三者之一。然而,在严格的理论分析之下,“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以及“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或多或少均存在理论上的缺陷。而且,从研究方法上看,运用环境伦理来研究环境刑法,方法上也有不适当之处:(1)刑法作为政策科学的产物,其在价值判断和概念使用上与环境伦理学有着完全不同的特点,同一概念在刑法学和环境伦理学领域不具同一性。(2)研究对象上,环境伦理与环境刑法并不相同。环境伦理的研究对象是“人与环境的理想关系”,是面向未来的理想状态设计;环境刑法的研究对象是“环境行为”,是面向当下,具有问题解决的导向。研究对象不同,决定了环境伦理不可能为环境刑法提供正当性的理论支持,因为不能用面向“未来”的立法设计来论证“当下”司法活动合理性,两者存在时空差异。(3)学科体系上,环境伦理学是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伦理,刑法伦理是道德原理在刑法领域的应用伦理。因此,以环境伦理来指导环境刑法的立法与司法,某种程度上,是用环境领域的应用伦理来指导刑法应用,理论工具选择不当。着眼于此,本文运用伦理学的基本原理,重新讨论“环境刑法伦理基础”问题。全文共分为六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该部分首先介绍了提出研究问题的原因,认为因为环境刑法缺乏适当的伦理论证基础,以致于目前环境刑法立法与司法之间存在“两张皮”的情况。同时,此部分就“环境刑法的伦理基础”所涉及的“刑法与伦理”“环境伦理”“环境刑法与伦理”三个方面的研究情况进行了研究综述及评析,提出研究“环境刑法的伦理基础”必须要跳出根据“环境伦理”来论证的旧有模式,转向到以伦理学基础理论来研究的路径上来。同时提出,与既往的研究相比,本文研究立足于“解释”,研究对象是人的环境行为,是运用道德判断原理对环境刑法所做的“伦理解释”;既往研究的则研究对象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面向“立法建议”,彼此之间互不冲突。第二部分是环境行为的道德判断原理。此部利用伦理学的基础原理,就与环境刑法伦理基础研究相关的道德判断、道德原则、道德共识以及道德义务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及讨论。认为,环境刑法伦理基础的研究,首先在研究定位上属于规范伦理学范畴;其次,环境道德判断问题应采用义务论的价值立场;再次,环境道德共识有两个,一是“环境秩序”,二是“生存”,在两个道德共识的基础上,可以提炼出环境行为的道德判断原则;最后,提出履行环境道德义务就是尊重个体理性,是承认个体“自己对自已的立法”,对道德原则进行了真伪验证。该部分,重点讨论并指出在价值多元的时代,环境领域的道德共识有二:一是“环境秩序”,二是“生存”。这两个道德共识都源于个体与社会共同体的紧密联系,来源于个体的社会化生活。基于道德共识,所推导出来的环境行为道德原则可以表述为:个体行为不能破坏环境秩序,更不能在破坏环境秩序的同时还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侵害。该道德原则集成了“环境秩序”与“生存”两个道德共识,反映出了两个道德共识之间具有内外同心圆,是重叠共识的结构形态。环境秩序是外在于“生存”道德共识的防火墙,是外在屏障;“生存”则是被环境秩序共识保护的核心。“重叠共识”状态,是表里结构,避免了单独强调某一共识所可能形成的极端情况。在现实的道德判断中,不论行为是“刺破”外圈大同心圆,还是由外向内“逐层刺破”大同心圆和小同心圆,都意味着行为违反了道德原则,应受到道德谴责。而且,如果行为不仅是破坏环境秩序,还同时对他人的生存利益造成现实的侵害,那么这种“刺破”是同时对两个道德共识发起挑战,是最恶劣的,挑战公民伦理底线的严重不正当行为,应受到道德上最严厉的谴责。同时,在该部分,还讨论了环境行为的道德义务问题。文章根据道德原则推导出两项环境行为义务:(1)不应当实施破坏“环境秩序”的环境行为;(2)不应当在实施破坏“环境秩序”环境行为的同时,进而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由于这两项行为义务来源于道德共识,与个体的理性认识相符,可以将外在规范转化为内在的“自己对自己的立法”,因此当个体在履行行为义务时,不会感到痛苦、被强制。当个体履行义务仿佛就是在“做自己”时,行为义务与道德义务高度统一,进一步证成了道德原则的真实性,确证了环境行为道德判断上选择义务论立场的正确性。第三部分是环境行为的具体道德判断。本部分根据环境道德原则的规定,以及道德共识的结构,对什么是不正当环境行为,什么是严重的不正当环境行为(环境犯罪)两个大的板块进行了讨论。不正当环境行为具体表现为:(1)破坏“环境秩序”的行为;(2)破坏“环境秩序”的同时还侵犯了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就“破坏环境秩序的行为”而言,道德判断的不正当性来源于对“环境秩序”道德共识的破坏,表现为不履行行为义务,以及虽然履行了行为义务但造成环境资源灭失。道德判断上,“破坏环境秩序行为”的不正当性具有程度轻重之分,需要加以区别。就“破坏环境秩序的同时还侵犯了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而言,道德判断上的不正当性则来源于对“环境秩序”“生存”两个道德共识同时进行了侵害,表现为在环境行为的过程中,致他人死伤;或者致他人财产损失。由于是对两个道德共识的同时侵害,因此在道德判断上存在“不正当性评价的叠加”,而且由于行为造成了致他人死伤、财产损失的结果,在整体的道德判断中,能够得出此类环境行为属于不正当环境行为的结论。严重不正当环境行为主要有两类:(1)“严重破坏环境秩序的行为”。主要判断指标有三个,一是行为次数,二是行为是否违反特定时空条件的限定,三是毁灭资源。就“行为次数”指标而言,行为反复多次发生,才能确证行为对环境秩序的破坏程度达到严重程度。“行为次数”不能作僵化理解,包括立法和司法解释中的一些数量规定,还包括行为持续时间。就“特定时空条件”指标而言,行为人执意在有明确提示的前提下继续行为,表明行为人“明知而故犯”,无视环境秩序的主观故意。就“毁灭资源”指标而言,行为人完全以毁损资源为唯一目的,在行为时没有任何限制性因素加以节制,是对环境秩序的最严重破坏。除了上述三个指标外,“行为对象”“行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违反”都不是判断环境行为是否达到严重不正当程度的指标。(2)“通过破坏环境秩序,进而侵害他人生存利益的行为”。从“环境秩序”与“生存”的重叠共识结构上看,对“环境秩序”的破坏,只是刺破了外圈大同心圆,是威胁生存的行为类型;而对“生存”的侵害,则是同时刺破内外大小两个同心圆,是对生存利益直接侵害的行为类型。包括:在严重破坏“环境秩序”的同时,还侵害人身、财产利益的行为;在毁灭资源的同时,还侵害了人身、财产的行为。那种直接对生存利益进行侵害的行为,即跃过“环境秩序”圈层而直接对“生存”进行侵害的行为,即便以环境活动为背景,由于没有对两个道德共识形成同时刺破的效果,不是道德判断上的严重不正当环境行为,只是利用环境活动为背景实施的其它严重不正当行为。第四部分是道德判断原理在犯罪论中的运用。该部分根据环境道德判断的结论,就法益问题、犯罪形态、犯罪完成形态问题、因果关系问题以及犯罪心态问题进行了分析。(1)根据“大小同心圆重叠共识”的道德共识结构,环境犯罪的法益是“环境秩序法益”与“生存法益”双重法益。两个法益的关系,也被称之为“阻挡层法益”与“背后层法益”,即环境秩序法益是阻拦层法益,生存法益是背后层法益,具有前后结构。在“双重法益、前后结构”的基础上,仅侵害环境秩序的环境行为,在满足行为指标要求后,成立环境犯罪;侵害环境秩序进而侵害公民生存法益的行为,成立环境犯罪。同时提出,环境犯罪成立与否的判断,必须要站在“前后结构,逐层推进”的关系上进行理解。在“双重法益、前后结构”的分析框架下,环境犯罪是危险犯和实害犯相统一的犯罪形态。对阻挡层法益造成侵害,但对背后层法益没有造成任何具体危险的环境行为,不是犯罪,至多考虑行政违法。环境犯罪的违法阻却事由包括,迫于生存偷猎偷伐的行为,维护他人生存利益的行为,以及未经许可利用废弃资源的行为。法定犯罪与自然犯罪的区别主要在于,显性秩序法益与秩序背后所保护的基本法益是否融合,是否被社会公众所接受。(2)在“双重法益”结构上,环境犯罪可以理解为是行为犯与结果犯的统一。因为,环境犯罪行为完成,在环境秩序法益层面形成现实侵害,是行为犯;在生存法益层面,由于实害结果还未出现,需要时间因素介入,是结果犯;如果造成生存法益的现实侵害,则在环境秩序法益和生存法益两个层面,都是结果犯。危险犯是与实害犯相对应的概念,而不是与结果犯相对应的概念。危险也是刑法意义上的一种“结果”。在将环境犯罪认定为结果犯的前提下,再提倡环境犯罪应增设危险犯,立法上的实际意义并不大。(3)双重法益结构,决定了环境犯罪的完成状态判断上需要分前后两个层次加以分别判断。由于法定犯罪的特殊性,侵犯秩序法益背后的生存法益,行为必须要“穿透”秩序法益才能实现侵害目的,所以虽然在两种法益的层面上既未遂状态的判断要分别进行,但在着手、未遂的判断上,两者又具有重合性。同时,生存法益受损不严重的情形下,可以将生存法益侵害的未遂判断“回撤”到秩序法益层面上,进行是否既遂的判断。(4)在双重法益结构的指导下,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应分两个层面来考虑。在秩序法益层面上,由于行为人的行为是针对“行为规则”“环境资源”发起的行动,因此不存在因果关系判断不清的问题。在生存法益层面上,大部分情况下行为与生存利益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明确,因此认定行为与生存法益受损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应考虑采用推定的方法,同时赋予被告人证明因果关系不存在的责任。(5)根据“双重法益、前后结构”的分析框架,环境犯罪既可以有故意,也可以有过失。即对阻挡层法益的侵害是故意,对背后层法益的侵害则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也就是说,环境犯罪的主观心态既不是所谓的混和过错,也不是一元主义下的单一心态,而是针对不同层面法益具有不同心态,需要分层判断。第五部分是道德判断原理在刑罚论中的运用。文章认为环境行为的道德原则中有两个道德共识,一是“环境秩序”,二是“生存”。当下的环境刑罚,由于以自由刑和罚金刑为主,只体现出了刑法对“生存”这一道德共识的恢复功能,是传统自然犯罪刑罚思想的沿袭。而环境犯罪与传统犯罪的产生原因不同,环境犯罪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社会进入到市场经济、工业化生产方式阶段的新型产物,其主要特点在于犯罪行为不仅对“生存”共识进行侵害,还对“环境秩序”这一道德共识进行了侵害。而当下的环境刑罚没有注意到环境犯罪的这一特点,在环境刑罚的设计上,没有考虑“环境秩序”道德共识的恢复。因此,环境刑罚的执行效果差强人意。为了改变这一现状,赋予环境刑罚恢复“环境秩序”道德共识的功能,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产生重建社会信仰的作用,是环境刑罚实现体系性变革的必然要求。在总结环境犯罪产生原因的基础上,结合道德判断的原理,理想环境刑罚应具备以下特点:(1)具有恢复环境秩序道德共识的功能;(2)应与生态修复相挂钩,体现生态修复的功能定位,树立可持续生存的理念;(3)行刑期限要与生态治理的长期性匹配,行刑期限不固定;(4)刑罚手段多样性;(5)刑罚公开;(6)应具有犯罪分子亲历性。根据以上特点,理想的环境刑罚具有一定的行政处罚特性,有以下内容:(1)增设要求执行特定行政审批、执行特定生产经营整改措施的刑种;(2)增设实施特定生态修复措施的刑种;(3)增设环境刑罚执行公示的刑罚执行方式;(4)增设环境刑罚执行的亲历性检查方式;(5)对自由刑的执行方式进行改良,使自由刑的执行与生态修复措施能够相互配合;(6)改良罚金刑,将罚金数额与犯罪行为后果或犯罪结果治理两者之一进行挂钩。由于理想的环境刑罚在刑罚理念上与传统刑罚观念有重大区别,因此不宜采用刑法修正、附属刑法立法、单行刑法或独立环境刑法典,以及司法解释的方式加以实现,而宜采用司法指导案例,逐步推进的方式加以实现。第六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
刘义然[6](2019)在《新时代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科学论断,这是对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规律的深入把握,是党的十九大总结实践经验、顺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出的重大课题。国有企业作为共和国长子,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国家经济建设贡献了巨大力量。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作为企业发展的软实力,在国有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形成了完整的体系架构,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还有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党员意识不强、党性修养不高,党的建设工作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党的建设和企业业务融合度低等情况还持续存在,这些都严重影响着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提升。本文立足于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这一核心命题,首先阐释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内涵、生成机理以及新时代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提出的新要求。其次是选取了三家广东省属国有企业提升党建质量的实践案例,通过分享这些企业的探索经验,以期能对其他国有企业提升党建设质量提供有益的借鉴。再次是分析了当前影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问题及原因。最后是新时代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对策分析。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一是构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制度保障机制。二是夯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组织基础。三是创新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方法手段。四是完善国有企业党得建设质量的做考核评价机制。这四项举措环环相扣,相互作用,形成了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合力。
黄俊[7](2017)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文化培育研究》文中指出工业文明,在带来了生产的社会化和物质财富的大丰富的同时,也带来了人与自然的矛盾的日益加深。如何缓解这种矛盾呢?上世纪八十年代世界范围内出现的可持续发展观便是人们为解决这一矛盾而开出的良方。但实践证明,进行文化的深层次革新,让人们从思想源头上摒弃人与自然对立的世界观,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作为时代产物的生态文化便应运而生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的问题,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加强对生态文化培育的研究,探索人与自然和平相处的文化理念。论文的第一章主要在于对生态文化概念的理解和分析,并对容易造成混淆的生态文明这一名词加以比较,了解二者的区别与联系,同时就生态文化结构、特征和功能加以进一步论述,使我们对生态文化有了更立体的把握。论文的第二章从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理论、当代西方生态文化理论和马克思主义生态文化理论三个方面来探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文化培育的理论来源。吸收和借鉴这些理论的精华之处,并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发展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化理论,为推动我国生态文化的培育产生积极地促进作用。论文的第三章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历届领导集体就生态文化培育问题所做的一系列努力进行归纳和总结,将其发展历程一一列举,能够帮助我们更好的理清我国生态文化发展的具体脉络。论文的第四章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文化培育的现状加以具体分析,从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具体阐述。汲取我国生态文化培育的精华,同时就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对今后我国生态文化的培育予以借鉴。论文的第五章是对前面内容的总结与升华,创造性地对我国生态文化培育问题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培育生态文化,使全民树立正确的生态观,促进人与自然的大和谐,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勇向前。
汤建静[8](2016)在《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研究 ——以1985-2015年政府文献为中心》文中认为1985年以来,广东高等教育取得持续、稳定和高速的增长,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发展面临着新的规制与冲突,质量保障前所未有地受到关注。保障工作,政策先行,政策的发展折射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内在逻辑,系统梳理、回顾、总结最近30年来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经验成为一项颇具价值的基础性工作。本研究在分析框架上以“政策执行调适模型”为支撑,从政策本身、政策主体、政策客体和政策环境四个维度审视1985-2015年间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基本状态、面对的矛盾、规制与冲突,为政策“体检”;对政策相关制定者、高校领导进行访谈,试图廓清政策系统内部的运行,规范决策过程,总结高校在政策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困境,锁定关键问题,探寻发展路径;同时,借助历史研究为政策文本分析提供多种信息来源和辅证材料。结果显示:1985-2015年期间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从蹒跚起步到形成较为庞大而系统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经历了酝酿、改革、创新与完善,从“支撑型”外源保障向“核心型”内源保障过渡,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大学、高等教育子系统与社会系统共同探索、互动发展中不断积累、铺垫和完形的结果,呈现“试探性与渐进性”、“内聚性与强精英性”以及“多规章性少法规性”的特征,存在政策合法性缺失、政府权威在政策运行中的冲突以及政策“第三方”缺位等问题,体现了政府行政力量的强势,对放权的犹豫不决。走向未来,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推进有赖于多元质量标准的建立、教育治理的改善、政策过程的完善、第三部门为“调解人”的参与以及教育评估制度化建设的加强。唯此,方可适应广东高等教育、推动教育发展,乃至被学习与借鉴。
郝莹[9](2016)在《MS银行零售业务—“小微”、“小区”业务拓展的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和融资模式的不断革新,商业银行传统公司业务的获利能力逐渐下降。同时,居民个人财富的快速增长以及国家宏观的政策导向使得国内商业银行开始将目光投向零售业务,这其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小微业务”和面向小区居民以及周边商户的“小区业务”成为国内大部分商业银行突破发展瓶颈的发展重点。MS银行是中国第一家由民营资本设立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其“小微业务”和“小区业务”的发展在国内同业间一直处于领先水平。但由于国内小微金融、小区金融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且业务本身也存在不可避免的风险,这使得MS银行两小业务的发展遭遇阻碍。如何跳出现有的条件制约,如何实现两小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这不仅是MS银行而且是国内大部分商业银行都需要去探讨并解决的。本文以MS银行为研究对象,着重分析MS银行“小微业务”和“小区业务”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借鉴国际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发展经验,并以此为基础对MS银行“小微业务”和“小区业务”的拓展提出对策和建议,为MS银行进一步巩固其“小微业务”、“小区业务”在同业中的优势地位提供依据,也为国内其他商业银行两小业务的发展提供参考借鉴。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第二部分阐明了国内外关于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研究现状以及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小微金融和小区金融的含义和内容;第三部分首先对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发展现状做总体分析,而后对MS银行的零售业务,特别是两小业务的发展状况进行研究,总结其业务的发展特点;第四部分探析MS银行“小微业务”、“小区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五部分具体分析了美国富国银行零售业务的发展状况,随后对印度商业银行和香港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根据国内商业银行的发展状况总结出经验;最后一部分结合上文对MS银行发展状况的分析结果和对国外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经验总结,对MS银行“小微业务”与“小区业务”的拓展提出针对性意见。
盛美琳[10](2013)在《加强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加强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研究,尤其是加强中国特色的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的研究,是具有划时代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它既有助于完善和补充责任政府和政府责任理论,也有助于推动我国生态经济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我国政府步入道德之光普照的后工业时代拉响了号角。笔者采用了文献分析、理论剖析、对比研究、系统分析以及案例研究五种方法对本课题展开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研究。结合搜集到的各类文献资料,笔者对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的内涵进行了初步的界定,并归纳总结了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的基本特征,这是课题研究得以深入的前提。经过进一步的分析与研究,笔者发现,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政府在政府环境道德责任履行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受到经济发展不平衡、传统发展观和错误政绩观、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的制度缺陷以及建设滞后、职能转变不彻底、西方政府管理思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我国政府的环境道德责任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政府对环境道德责任认知程度低,思想存在偏差、环境道德责任法律制度的有效性不足、缺乏正当性和完整性、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环境执法与监管不力等。笔者针对以上缺失提出了加强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的路径,具体包括:通过引进“生态人”理性以及加强环境道德教育来树立正确的环境道德责任观,其中,引进“生态人”理性是本课题研究的亮点。当前我国正面临传统工业社会向生态文明社会、两型社会的转型,在环保法语境下,政府作为“生态人”才具备了合法性。“理性生态人”假设是对经济人假设基于现实的否定继承与超越,内含环境德性的要求,将“生态人”理性引入到政府环境道德责任意识的培育中,将有利于政府树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科学责任意识,推动政府自觉地学习自然环境的客观规律,并自觉地承担起保护和关爱自然的义务;通过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的法制建设、体制改革与创新、机制的完善来大力推进政府环境道德的制度建设,为政府环境道德责任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通过处理与市场、公民以及社会的关系、协调与政治、经济建设的关系、确立各职能部门的环境职权来切实加快政府环境职能的调整与转变,为政府的环境“善治”与社会环境“自治”打下扎实的基础;通过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的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理论以及逐步建立法治与德治同构的政府环境道德责任模式来积极构建中国特色政府环境道德责任模式。本课题将政府环境道德责任作为明确的研究对象,所表述的部分新的观点存在一定学术意义,所搭建的分析框架对生态文明背景下的责任政府与政府责任构建研究也具备直接的参考与借鉴价值,所提出的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的强化路径也对实践有着一定程度上的指导。
二、北京:继续创新齐头并进(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继续创新齐头并进(论文提纲范文)
(1)茶与中国医药文化 ——以宋代为中心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绪论 |
一、研究范围与相关术语释义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相关学术史回顾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第一章 茶的源起与发展传播评述 |
一、茶的源起 |
(一)谁发现了茶 |
(二)茶为何用 |
(三)茶之称谓、关系及药用记载 |
二、茶的发展与区域传播缘起 |
(一)茶的种类沿革与品种药效 |
(二)茶的区域传播缘起 |
第二章 宋代茶的医药文献研究 |
一、本草着作中的茶 |
(一)植物属性与特征 |
(二)宋代本草着作之茶考 |
二、方书着作中的茶 |
(一)宋代茶方概况 |
(二)茶的组方用药 |
三、养生专着中的茶 |
(一)养生思想与茶的发展 |
(二)宋代养生专着中的茶 |
第三章 宋代文化中的茶医药 |
一、茶书中的茶 |
(一)独具特色的宋代茶书 |
(二)茶书中的医药体现 |
(三)茶书与茶医药的关系 |
二、诗词中的茶 |
(一)量多面广的茶诗词 |
(二)诗词中茶效的梳爬整理 |
(三)医药类茶诗词的特点 |
三、传统思想与茶医药文化 |
(一)儒家思想——因儒识茶 |
(二)道家思想——以茶修心 |
(三)佛家思想——茶禅一味 |
四、民俗中的茶医药 |
(一)品饮习俗中的医药观 |
(二)敬茶赐茶的医药体现 |
(三)时令饮茶的医药体现 |
第四章 宋代茶医药与文化的内在关联 |
一、疗身与疗神——茶医药体现 |
(一)疗身功效的发展轨迹 |
(二)疗神功效的崭露头角 |
(三)疗身与疗神花开并蒂 |
二、茶的医药文化载体——宋代茶道 |
(一)宋代的点茶与斗茶 |
(二)点茶中的茶医药文化体现 |
三、以物载文与以文传物——茶文化思辨 |
(一)以物载文——以茶为媒介的文化热现象 |
(二)以文传物——茶文化载体中茶的冷思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查阅文献选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个人简历 |
(2)暴风集团多元化经营失败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多元化经营的动机及影响因素研究 |
1.2.2 多元化经营失败的表现研究 |
1.2.3 多元化经营失败的成因研究 |
1.2.4 多元化经营失败的风险防范研究 |
1.2.5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多元化经营的界定 |
2.1.2 多元化经营失败的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2.1 管理层过度自信理论 |
2.2.2 自由现金流理论 |
2.2.3 风险分散理论 |
2.2.4 市场势力理论 |
第3章 暴风集团多元化经营案例概况 |
3.1 暴风集团的发展历程 |
3.1.1 专注于互联网视频阶段 |
3.1.2 软硬件一体化阶段 |
3.1.3 多元化经营问题集中爆发阶段 |
3.2 暴风集团多元化经营实施情况 |
3.2.1 暴风集团的相关多元化经营 |
3.2.2 暴风集团的非相关多元化经营 |
3.3 暴风集团多元化经营绩效的变化趋势 |
3.3.1 盈利能力的变化趋势 |
3.3.2 偿债能力的变化趋势 |
3.3.3 营运能力的变化趋势 |
3.3.4 F值的变化趋势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暴风集团多元化经营失败的财务成因分析 |
4.1 暴风集团的杜邦财务分析体系 |
4.2 盈利能力持续恶化的成因分析 |
4.2.1 盈利能力分析 |
4.2.2 收益质量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4.3 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持续恶化的原因 |
4.3.1 公司募资情况分析 |
4.3.2 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分析 |
4.4 营运能力持续恶化的成因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暴风集团多元化经营失败的管理成因分析 |
5.1 管理者过度自信,盲目实施业务扩张 |
5.1.1 战略布局过于宏大,协同效应被高估 |
5.1.2 快速推进多个板块,脱离企业实际能力 |
5.1.3 新项目没有形成核心竞争力,缺乏自我造血能力 |
5.2 公司治理机制缺失,风险管理意识薄弱 |
5.2.1 治理结构缺失,重大决策管理流程不规范 |
5.2.2 风险管控意识薄弱,没有形成统一的风险管理制度 |
第6章 企业规避多元化经营失败的相关建议 |
6.1 多元化推进的同时,要注意强化主营业务 |
6.2 适时引入战略投资者,完善公司治理 |
6.3 合理安排筹资渠道,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
6.4 加强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建立现代风险管理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互联网+背景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放管服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提出及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
四、研究内容及方法创新 |
五、本文技术路线 |
第一章 互联网+放管服改革的概念及功能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互联网+的概念界定 |
二、放管服的概念界定 |
三、互联网+放管服的概念界定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服务型政府理论 |
三、政府流程再造理论 |
第三节 放管服改革中互联网+的功能 |
一、互联网+为放管服改革提供工具支撑 |
二、互联网+为放管服改革搭建环境平台 |
三、互联网+为放管服改革提升质量效果 |
第二章 互联网+背景下武汉东湖高新区放管服改革的现状 |
第一节 互联网+背景下武汉东湖高新区放权的改革现状 |
一、事项审批及许可等改革现状 |
二、企业登记及金融服务等改革现状 |
三、相关个人事项办理等改革现状 |
第二节 互联网+背景下武汉东湖高新区监管的改革现状 |
一、武汉东湖高新区监管体系现状 |
二、武汉东湖高新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 |
第三节 互联网+背景下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的改革现状 |
一、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改革的做法 |
二、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效率的现状 |
三、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能力的现状 |
第三章 互联网+背景下武汉东湖高新区放管服改革问题 |
第一节 互联网+背景下武汉东湖高新区放权存在的问题 |
一、行政审批存在集中办理与部门分割的矛盾 |
二、投资服务环境存在宽松有序与便利度较差的矛盾 |
三、商事登记改革存在放宽准入与监管滞后的矛盾 |
第二节 互联网+背景下武汉东湖高新区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审批权下放及结合不够 |
二、监管行为公开化不够 |
三、监管主体素质及手段需提高 |
四、监管主体多样化需提高 |
第三节 互联网+背景下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存在的问题 |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不够完善 |
二、政务服务体验及措施不够先进 |
三、政务服务体系不够健全 |
第四节 互联网+背景下武汉东湖高新区放管服改革须克服的障碍 |
一、部门利益导致协同困境 |
二、惯性思维导致效率困境 |
三、数字鸿沟导致信息孤岛 |
四、人才缺乏导致动力不足 |
五、培训缺失导致技能滞后 |
第四章 国内放管服改革先进地区做法及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内放管服改革先进地区做法 |
一、浙江省杭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 |
二、贵州省贵阳市大数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第二节 启发与借鉴 |
一、做好改革顶层设计 |
二、提升集成服务水平 |
第五章 互联网+背景下武汉东湖高新区放管服改革的建议 |
第一节 整合创新平台建设 |
一、整合基础性平台 |
二、结合新媒体平台 |
三、创新智能化平台 |
第二节 强化机制提升服务 |
一、健全内部保障制度 |
二、强化内部权力制约 |
三、优化内部工作环境 |
第三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一、提升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
二、加大专业人才招引力度 |
第四节 转变监管理念方向 |
一、强化职责分工转变监管理念 |
二、把握监管方向坚持公正监管 |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访谈记录 |
附录2:高新区放管服改革调查问卷 |
(4)精准扶贫中贫困农民内生动力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精准扶贫 |
二、贫困农民 |
三、内生动力 |
第二节 脱贫攻坚中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理论依据 |
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 |
二、人民历史主体论 |
三、可行能力与权利贫困理论 |
四、内源式发展理论 |
五、社会存在同社会意识之间的辩证关系原理 |
第三节 精准扶贫中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现实依据 |
一、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客观要求 |
二、它是根本摆脱贫困状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
三、它是根本提升农民权能,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客观要求 |
四、它是有力保障农民人权,实现贫困治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
第二章 精准扶贫中农民内生动力不强的主要表现和基本成因 |
第一节 贫困农民内生动力不足的主要表现 |
一、“不愿脱贫”:部分农民依赖政府救济,不愿自食其力 |
二、“不敢脱贫”:部分农民发展思路、机会、能力、支持不足 |
三、“不能脱贫”:部分农民因病债灾致贫,自救力和信心不足 |
第二节 贫困农民内生动力不足的基本成因 |
一、生存环境方面 |
二、社会体制方面 |
三、扶贫政策方面 |
四、贫困农民自身原因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路径探析 |
第一节 加快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共治型治理体制 |
一、改革帮扶管理机制,促进产业脱贫优质可持续 |
二、供需有效对接,充分赋权群众引导能动参与 |
三、改进动员方式,简政放权第三力量协同参与 |
四、大胆赋权村社,合作化联合参与项目实施 |
第二节 壮大集体经济,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
一、挖掘多元功能,实现农业发展转型 |
二、鼓励返乡创业,实现人气旺盛回流 |
三、加大人力资源投入,实现农民职业化转型 |
四、挖掘乡村文化价值,实现社区内生源发展 |
第三节 完善村民自治,构建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 |
一、发掘后备人才,党建引领带动 |
二、推进协商民主,实现共建共享 |
三、引进“乡贤”“回巢”,激发内生活力 |
四、推进德法并治,规范参与秩序 |
第四节 加强自我教育,构建贫中农互助共同体 |
一、抓好典型示范,增进互助和谐 |
二、促成协会组织,强化集体行动 |
三、传承优良家风,推进家庭互动 |
四、养成自我教育,巩固内驱脱贫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5)环境刑法的伦理基础(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1.1 环境刑法的立法历程 |
1.1.2 环境刑法司法适用的困境 |
1.1.3 环境刑法伦理基础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刑法与伦理”研究 |
1.2.2 “环境伦理”研究 |
1.2.3 “环境刑法与伦理”研究 |
1.2.4 现有研究评析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环境行为的道德判断原理 |
2.1 伦理与伦理学 |
2.1.1 “伦理”与“道德” |
2.1.2 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 |
2.2 环境行为的道德判断立场 |
2.2.1 “目的论”立场分析 |
2.2.2 “义务论”立场分析 |
2.3 环境行为的道德原则 |
2.3.1 道德共识一:环境秩序 |
2.3.2 道德共识二:生存 |
2.3.3 基于道德共识的道德原则 |
2.4 环境行为的道德义务 |
2.5 小结 |
第三章 环境行为的具体道德判断 |
3.1 环境行为与环境犯罪 |
3.1.1 不正当环境行为 |
3.1.2 环境犯罪行为 |
3.1.3 道德判断与法律判断的关系 |
3.2 环境犯罪:严重的不正当环境行为判断 |
3.2.1 严重破坏环境秩序的开发利用型环境行为 |
3.2.2 严重破坏环境秩序的毁灭资源型环境行为 |
3.2.3 侵害生存利益的行为 |
3.3 道德判断中的例外事由 |
3.4 小结 |
第四章 道德判断原理的司法适用:犯罪论部分 |
4.1 环境犯罪的法益问题 |
4.1.1 现有观点评析 |
4.1.2 道德共识与“双重法益、前后结构” |
4.1.3 环境犯罪认定的基本路径 |
4.1.4 排除犯罪的违法阻却事由 |
4.1.5 双重法益的启示 |
4.2 结果犯与行为犯的判断 |
4.3 环境犯罪的完成形态判断 |
4.4 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 |
4.5 环境犯罪的主观心态问题 |
4.6 小结 |
第五章 道德判断原理的司法适用:刑罚论部分 |
5.1 环境犯罪的发生原因分析 |
5.1.1 现有观点评析 |
5.1.2 经济发展与环境犯罪的产生 |
5.2 环境刑罚与道德共识恢复 |
5.3 现行环境刑罚的不足 |
5.3.1 环境刑罚中自由刑的不足 |
5.3.2 环境刑罚的财产刑不足 |
5.3.3 现行环境刑罚的总体评价 |
5.4 理想环境刑罚的设计与实现 |
5.4.1 理想环境刑罚的特点 |
5.4.2 理想环境刑罚的设计 |
5.4.3 环境刑罚设计构想的实现途径 |
5.5 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6.1 环境行为的道德判断原理 |
6.1.1 环境行为道德判断的基本原理 |
6.1.2 环境行为的具体道德判断 |
6.2 道德判断原理的司法适用 |
6.2.1 道德判断原理的犯罪论适用 |
6.2.2 道德判断原理的刑罚论适用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 着作 |
2 期刊论文及析出文献 |
3 学位论文 |
4 网络文献 |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6)新时代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有企业概况 |
1.2.2 研究动态概览 |
1.2.3 研究内容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第2章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内涵、生成机理及新要求 |
2.1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内涵 |
2.2 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生成机理 |
2.3 新时代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提出的新要求 |
第3章 国有企业提升党的建设质量的实践——以三家广东省属国有企业为例 |
3.1 统筹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是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保证 |
3.2 解决“两张皮”的问题是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 |
3.3 提升党组织组织力是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重要抓手 |
第4章 当前影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问题及原因 |
4.1 影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问题 |
4.1.1 历史层面:“四化”问题依然存在 |
4.1.2 理论层面:定位不清、内涵不明 |
4.1.3 实践层面:路径不多,创新乏力 |
4.2 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认识论:背离党的建设本质 |
4.2.2 方法论:游离党的建设核心 |
4.2.3 目的论:偏离党的建设功能 |
第5章 新时代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路径选择 |
5.1 构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制度保障机制 |
5.1.1 打造组织生活制度化平台 |
5.1.2 打造支部标准化平台 |
5.2 夯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组织基础 |
5.2.1 打造党员管理平台 |
5.2.2 打造组织科学化平台 |
5.2.3 优化组织设置,选优配强班子 |
5.3 创新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方法手段 |
5.3.1 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 |
5.3.2 解决理论层面的困惑 |
5.3.3 加强实践层面的指导 |
5.4 完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的考核评价机制 |
5.4.1 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考核工作的必要性 |
5.4.2 当前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考核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5.4.3 发挥国有企业党建考核“指挥棒”作用的路径探索 |
结束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7)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文化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综述 |
( 一 ) 国外研究综述 |
( 二 ) 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一章 生态文化的基本理论 |
一、生态文化的概念 |
( 一 ) 生态文化 |
( 二 ) 生态文化与生态文明的区别与联系 |
二、生态文化的结构 |
( 一 ) 生态文化的制度层次 |
( 二 ) 生态文化的物质层次 |
( 三 ) 生态文化的精神层次 |
三、生态文化的特征 |
( 一 ) 历史传承性 |
( 二 ) 内在和谐性 |
( 三 ) 发展持续性 |
( 四 ) 体系科学性 |
( 五 ) 价值倍增性 |
四、生态文化的功能 |
( 一 ) 生态文化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
( 二 ) 生态文化培育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文化培育的理论渊源 |
一、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理论 |
( 一 ) 儒家文化中的生态文化思想 |
( 二 ) 道家文化中的生态文化思想 |
( 三 ) 佛教文化中的生态文化思想 |
二、当代西方生态文化理论 |
( 一 ) 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生态社会主义理论 |
( 二 ) 深层生态学理论 |
三、马克思主义生态文化理论 |
( 一 ) 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 |
( 二 ) 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实践观 |
( 三 ) 马克思主义的生态制度观 |
( 四 ) 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消费观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文化培育的发展历程 |
一、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探索 |
( 一 ) 环境保护进入法制阶段 |
( 二 ) 依靠科学技术保护生态环境 |
( 三 ) 全民参与保护生态环境 |
( 四 ) 重视协调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
二、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探索 |
( 一 )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
( 二 ) 正确认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
( 三 ) 发展教育和科技 , 提升人口综合素质 |
( 四 ) 继续加强环境法制建设 |
( 五 ) 加强国际合作 , 保护生态环境 |
三、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探索 |
( 一 ) 提出科学发展观战略思想 |
( 二 )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 发展循环经济 |
( 三 )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 四 ) 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构想 |
四、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探索 |
( 一 )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
( 二 )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
( 三 ) 以系统工程思路抓生态建设 |
( 四 )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
( 五 ) 弘扬生态文化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文化培育的现状分析 |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文化培育取得的成就 |
( 一 ) 制度层面上生态法律法规日趋完善 |
( 二 ) 战略思想层面上不断突破 |
( 三 ) 政策层面上不断调整完善 |
( 四 ) 教育层面上生态文化教育逐渐发展 |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文化培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 一 ) 政府 — — 生态管理模式不科学 |
( 二 ) 企业 — — 生态责任感较弱 |
( 三 ) 公众 — — 生态意识淡薄 |
第五章 推进我国生态文化培育的途径 |
一、坚持正确指导思想引领我国生态文化的培育 |
( 一 )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生态观为指导 |
( 二 ) 发扬中国传统生态智慧的精髓 |
二、优化政府驱动机制 |
( 一 ) 强化政府生态责任意识 |
( 二 ) 完善国家发展规划 |
( 三 ) 加强生态培育法制建设 |
三、优化社会参与机制 |
( 一 ) 促进公民生态政治参与 |
( 二 ) 引领环保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
四、大力开展生态教育 |
( 一 ) 建立健全生态教育体系 |
( 二 ) 优化生态教育师资队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8)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研究 ——以1985-2015年政府文献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折射着历史逻辑 |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反映着认识逻辑 |
(三)区域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具有补充、借鉴意义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概念界定 |
(一)高等教育 |
(二)高等教育质量 |
(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 |
(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 |
四、研究目的与内容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法 |
(二)内容分析法 |
(三)访谈法 |
(四)统计分析法 |
六、特色与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先行研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文献综述 |
一、研究方法和思路 |
二、研究统计源和研究数据的获取 |
三、文献构成 |
四、研究主体分析 |
五、基于关键词共现揭示的研究热点 |
六、国内研究成果评析 |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价值研究 |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执行研究 |
(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评价分析 |
(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问题研究 |
(五)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改进的策略研究 |
(六)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比较研究 |
七、结论 |
(一)研究内容涉及较广,文献呈不均衡分布 |
(二)研究方法以定性为主,定量研究较为薄弱 |
(三)借鉴西方理论较多,原创性理论构建匮乏 |
第三章 理论旨趣: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研究的学理基础 |
一、政策执行调适模型的成分与结构 |
二、政策执行调适模型的适切性 |
三、以理论框架分析政策过程 |
第四章 传统追寻: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历史回溯 |
一、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发展分期 |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酝酿期(1985-1992) |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探索期(1993-1998) |
(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创新期(1999-2009) |
(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完善期(2010-2015) |
二、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演进特征 |
(一)政策目标导向:兼顾公平,效率优先 |
(二)政策价值转向:从工具理性走向价值理性 |
(三)政策内容呈现:建设与保障并进,评估为重 |
第五章 现实描绘: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现况分析 |
一、政策本身 |
(一)研究样本 |
(二)样本来源 |
(三)样本处理 |
(四)研究维度 |
(五)结果分析 |
二、政策主体 |
(一)政策的决策主体 |
(二)政策的辅助决策主体 |
(三)政策的参与主体 |
三、政策客体 |
(一)高等教育质量问题 |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目标群体 |
四、作用机制 |
五、环境 |
(一)高等教育规模和培养能力大幅增长 |
(二)高等教育体系呈现多层次、多样式 |
(三)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
(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逐步改革 |
第六章 根源探究: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形成机制及关键问题分析 |
一、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形成机制 |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发展的因素合力 |
(二)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发展的机制形成 |
二、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关键问题 |
(一)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合法性贫困 |
(二)政府权威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运行中的冲突 |
(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第三方”缺位 |
第七章 政策建议: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的改进 |
一、建立多元的质量标准,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合理定位 |
二、改善教育治理,促进教育决策民主化 |
三、完善政策过程,推进政策合法化 |
四、建立第三部门为“调解人”,形成多方参与格局 |
五、加强教育评估制度化建设,激发质量保障内驱力 |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 |
附录一:访谈提纲 |
附录二:学术访谈保密承诺书 |
附录三: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一览表 |
致谢 |
(9)MS银行零售业务—“小微”、“小区”业务拓展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言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的主要方法 |
1.2.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综述 |
2.1 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综述 |
2.1.1 国外研究综述 |
2.1.2 国内研究综述 |
2.2 商业银行零售业务概述 |
2.2.1 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概念及内容 |
2.2.2 小微金融的定义 |
2.2.3 小区金融的定义 |
小结 |
第3章 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
3.1 我国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发展现状 |
3.2 MS银行“两小”业务的现状及其特征 |
3.2.1 MS银行“两小”业务的现状 |
3.2.2 MS银行“两小”业务的特征 |
小结 |
第4章 MS银行小微、小区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4.1 小微不良贷款的陆续暴露 |
4.2 小区成本投入过高,产出不足 |
4.3 缺乏科学的客户关系管理 |
小结 |
第5章 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国际借鉴 |
5.1 美国富国银行零售业务发展情况 |
5.2 印度零售银行业务发展情况 |
5.3 香港零售银行业务发展情况 |
5.4 国际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
5.4.1 加快产品创新,拓宽业务领域 |
5.4.2 注重客户细分,实行差别化服务 |
5.4.3 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服务 |
5.4.4 创新经营观念,更新客户理念 |
小结 |
第6章 MS银行小微、小区业务拓展对策 |
6.1 推进专业化的客群经营 |
6.1.1 调整小微客户结构 |
6.1.2 加强小区客户长期经营能力 |
6.2 加强创新管理 |
6.2.1 积极化解小微不良贷款 |
6.2.2 稳定小微贷款规模 |
6.2.3 多措并举,切实提高小微业务收益 |
6.2.4 规范小区金融营销模式,实现盈利 |
6.3 加强小微、小区团队的建设 |
6.4 打通两小金融 |
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加强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论文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主要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三 、重难点分析 |
第三节 研究现状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第四节 创新和不足之处 |
一、 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 本文可能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的内涵以及特征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 责任政府与政府责任 |
二、 环境道德责任 |
三、 政府环境道德责任 |
第二节 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的特征 |
一、 时代性与广泛性 |
二、 无偿性与非交换性 |
三、 政治性与群众性 |
四、 科学性与高尚性 |
五、 自愿性与导向性 |
六、 系统性与强制性 |
第三章 加强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研究的理论依据与现实诉求 |
第一节 理论依据 |
一、 行政伦理学 |
二、 生态文明 |
三、 公共产品理论与外部性理论 |
四、 责任政府与政府责任 |
五、 治理与善治理论 |
第二节 现实诉求 |
一、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然选择 |
二、 生态文明与“两型社会”建设的内在诉求 |
三、 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道德建设的深层次要求 |
四、 构建中国特色生态责任政府的客观要求 |
第四章 我国政府环境道德责任履行的成果以及缺失 |
第一节 我国政府环境道德责任履行成果 |
一、 环境道德责任意识不断提高 |
二、 环境道德责任制度逐步完善 |
三、 环境道德责任体系基本形成 |
四、 环境道德责任得以践行 |
五、 环境道德模范涌现 |
第二节 当前我国政府环境道德责任履行的缺失与成因 |
一、 我国政府环境道德责任履行的缺失 |
二、 中国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缺失的成因分析 |
第五章 加强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的路径 |
第一节 树立正确的政府环境道德责任观 |
一、 环境道德责任观 |
二、 我国政府环境道德责任观的养成 |
第二节 切实加快环境职能的调整与转变 |
一、 处理好与市场、公民、社会之间的关系 |
二、 协调好与政治、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 |
三、 确立各职能部门的环境职权 |
第三节 大力推动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的制度建设 |
一、 促进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的法制进程 |
二、 加速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与创新 |
三、 建立和完善政府环境道德责任长效机制 |
第四节 积极构建中国特色政府环境道德责任模式 |
一、 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理论 |
二、 逐步建立法治与德治同构的政府环境道德责任模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四、北京:继续创新齐头并进(论文参考文献)
- [1]茶与中国医药文化 ——以宋代为中心的考察[D]. 许佳.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21(01)
- [2]暴风集团多元化经营失败案例研究[D]. 石洁. 兰州理工大学, 2020(03)
- [3]互联网+背景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放管服改革研究[D]. 徐梦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4]精准扶贫中贫困农民内生动力问题研究[D]. 陈政. 太原科技大学, 2019(04)
- [5]环境刑法的伦理基础[D]. 蒋涤非.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6)
- [6]新时代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研究[D]. 刘义然.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2019(01)
- [7]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文化培育研究[D]. 黄俊. 河南中医药大学, 2017(06)
- [8]广东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研究 ——以1985-2015年政府文献为中心[D]. 汤建静. 广州大学, 2016(04)
- [9]MS银行零售业务—“小微”、“小区”业务拓展的对策研究[D]. 郝莹. 山东财经大学, 2016(10)
- [10]加强政府环境道德责任研究[D]. 盛美琳. 南京工业大学, 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