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库区特色 加速结构调整(论文文献综述)
吕慧娜[1](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指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李杰[2](2020)在《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对口支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基于我国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及中部地区在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发展水平存在的较大差距,以及地区之间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和互补性的客观实际,为推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较快发展,最终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于20世纪70年代末制定、实施并不断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政策、制度。对口支援的实施,在控制和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推动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较快发展,以及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已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及其破解、“一带一路”的实施与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持续进行和发力,特别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为对口支援的创新、完善以及全方位、深层次的有效实施,带来了历史性的新机遇,提供了新导向和新路径。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以《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为题,在充分借鉴现有理论成果及其观点的基础上,运用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府际关系理论和政策网络理论,经济学区域发展理论以及民族学民族发展理论,展开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通过梳理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发展历程、基本类型及其推广应用,明确对口支援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民族政策体系中的地位,探寻对口支援的价值目标、意图以及功能、作用,并对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制度体系、绩效进行检视。研究发现,对口支援政策在促进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大功能和作用。同时,存在着造血功能不足、援助效率不高以及制度激励不足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受一些因素使然:既有政策因素的影响,没有使多元主体形成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没有形成具有足够内驱力的政策运作机制以及一整套精细化的政策工具;又受任务设定的制约,诸如任务扩界、任务累加、任务分配、路径依赖以及利益博弈导致的目标分歧等;还有环境条件的约束,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环境特殊、经济发展滞后、社会环境独特以及国际环境条件复杂,等等。问题产生的原因,决定了问题解决的方式及其路径。对口支援中存在的问题,是由政策因素、任务设定以及环境条件等因素所致,这就决定了这一问题的解决应当遵循中央统筹与地方联动、规划先行与科学发展、软硬结合与突出重点、坚持互利与加强合作等基本原则,在中央政府领导下,构建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长效机制以及探寻其有效性的实现路径。首先,构建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长效机制。包括:一是对口支援目标机制,全面认识对口支援政策的特殊性和阶段性、强化“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及产业支援要帮扶受援地区实现产业结构调整。二是对口支援动力机制,实现“互惠共赢”的利益分享、鼓励援助的“利益补偿”以及强化有关主体“利益共同体”意识等。三是对口支援约束机制,完善相关法律约束制度、建立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度以及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制度等。四是对口支援协调机制,发挥中央政府“顶层设计”的协调功能、坚持“科学规划”的工作方针以及建立健全“政府——市场——社会”统筹协调机制等。其次,新时代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路径选择。一是紧紧围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加大对口支援的力度和有效性,破解当代中国西部民族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之间、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二是充分借力“一带一路”的实施和推进,紧紧围绕“一带一路”,在两个“互联互通”中发挥对口支援的政策功能和作用。三是助力“西部大开发”战略,围绕人力资源开发,加大教育、卫生、文化对口支援力度;深化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大力改善投资环境;通过“双向交流”、干部支援、在职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西部人才建设,为西部大开发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四是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在对口支援中推进西部民族地区制度建设的现代化: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并且有效发挥制度效能,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和提升地方政府能力,促进政府与市场、社会间的良性互动,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资源配置。
邓宇[3](2019)在《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调查研究 ——以长寿、涪陵为例》文中认为三峡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自古以来受自然因素限制严重,后因三峡工程建设经历了生产、生活、生态的大调整。自2009年三峡工程全面竣工以来,库区城市移民迁建工作陆续完成,标志着库区后三峡时期的到来。不同于三峡工程建设时期,此时库区城市进入新一轮的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受城镇化进程影响大。面对库区城镇化发展与人居环境建设的挑战,后三峡时期城市人居环境与城镇化的关系应该被重新审视。在此背景下,本文以“城镇化”为切入视角,对库区城市开展人居环境建设调查研究工作,以期识别其人居环境建设主要问题,探讨其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优化措施。本文根据“提出问题-调查评价-提出建议”的研究思路,主要形成两大部分研究内容:第一部分包含第一、第二章节。其中第一章由文献综述确定了本次研究的核心问题、目的意义和研究内容。第二章以建立后三峡时期库区人居环境整体认知为主要内容:介绍了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口-产业-空间的发展建设现状。在此基础上,对比分析了库区11座城市在人口与居住环境、人口与经济发展、人口与土地资源三个方面的发展建设困境。综合库区11座城市“人口-产业-空间”发展现状和困境,本文认为后三峡时期,库区城镇化与人居环境的关系进入转型时期。面对后三峡时期库区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和人居环境人地矛盾依旧的现实情况,库区城市发展应走城镇化与人居环境建设协调的道路。基于此,本文从库区城市区域城镇化发展差异性和区域职能差异性上,选取长寿、涪陵作为核心城市,以支撑下文中城市人居环境调查与评价研究。第二部分包含第三、第四、第五章节,是对核心城市长寿、涪陵的进一步调查、评价研究,以探究其人居环境建设情况和关键问题。其中,第三章主要从城市人口产业变化情况、城市功能结构建设情况、城市居住环境建设情况、城市山水绿地建设情况四个大方面调查了长寿、涪陵城市人居环境现阶段建设情况,发现三个重要特征:一是土地消耗式城市空间拓展方式,二是偏重工业投放的土地利用方式;三是重建设轻山水协调的城市建设方式。第四章基于前文分析,提出了城镇化视角下长寿、涪陵人居环境评价的具体内容和框架,并对长寿、涪陵进行了评价分析,发现:(1)后三峡时期,与评价标准相比,长寿人居环境建设处于中等水平,涪陵人居环境建设水平优于长寿,处于较高水平;(2)以长寿、涪陵为代表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依赖土地扩张式的城镇化发展方式,存在公服设施用地保障水平低、城市建设用地效益低、城市空间用地结构比例水平低的共性问题。第五章提出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优化应该是在城镇化人口、经济、空间协调发展下的综合优化,并从公服与用地协调、产业与土地协调、空间与自然协调三个方面出发分别提出长寿、涪陵相应的人居环境建设优化措施。
贾慕昕[4](2019)在《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研究 ——以丰都、忠县、万州为例》文中指出三峡工程的建设对中国的社会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库区人居环境建设是三峡地区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一次大平衡和大调整。自三峡工程2009年全面竣工以来,库区城市在经历移民迁居的动荡岁月后,开始进入新时期稳步发展的正常轨道。在近十年的时间里,相比于三峡工程建设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又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的社会经济、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旅游文化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随着后三峡时期我国社会经济全面调整转型,三峡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发展面临诸如经济发展缓慢、生态问题频发、移民致富困难、人地关系紧张、社会矛盾凸显等深层次问题。本文按照“提出问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从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的总体变迁着手,对三峡库区腹心城市丰都、忠县、万州的人口与城镇化情况、移民安居情况、城市规划与建设情况、民生情况、生态环境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旅游文化与遗产保护情况进行全面的跟踪调查。通过研究库区城市人居环境的共性特征和典型问题,总结出人地矛盾突出,生态环境脆弱是当前制约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发展的核心因素,并从人地关系失衡、人地关系失序、人地关系失控三个方面阐述了库区城市人地关系的具体特征,进而将“人地和谐”作为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的发展目标。通过研究人地关系与人居环境基本理论,论文提出了人地关系与人居环境的耦合协同路径,在人地关系的语境下定义了人居环境的系统构成,同时运用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思维方式,确定了“人地关系”视角下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然后针对三个靶区城市进行实证研究,基于评价结果综合分析,引入人地和谐度的概念,发现库区三个城市人居环境的人地关系和谐程度差异显着,进而针对这一现象提出了因城施策,差异发展的以协调人地关系为抓手的库区城市人居环境优化技术路线,最后依据优化思路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人居环境提升策略和实施措施。本文以人居环境科学理论和人地关系理论为指导,综合城市规划学、地理学、建筑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通过理论与实践分析相结合,为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的优化与提升提供较为科学的思路。文章分为七个章节:第一章:绪论。本章介绍了选题的缘起、背景、目的和意义,对后三峡时期库区人居环境研究和城市人居环境评价体系进行理论综述,并提出研究方法及主要框架内容。第二章:后三峡时期万州城市人居环境规划建设评述。涵盖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的八个主要方面。第三章:后三峡时期丰都和忠县城市人居环境规划建设评述。涵盖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的八个主要方面。第四章:“人地关系”视角下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过程与指标体系构建。第五章:针对丰都、忠县、万州城市人居环境的各项指标进行全面系统评价,并对评价结果加以统计分析。第六章:构建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优化技术路线。提出对丰都、忠县、万州人居环境提升策略及实施措施的一些探索。第七章:总结
谭雪霏[5](2019)在《文化生态视域下的三峡宜昌库区文化资源保护研究》文中认为“高峡出平湖”,三峡工程是20世纪中国建设的最大型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从四川江津到湖北宜昌的19个县市632平方公里陆地面积陆续受淹,112所集镇完成搬迁,110多万移民告别故土。三峡特殊的峡江环境和故土的群体凝聚氛围是三峡文化产生、发展的基础,三峡工程的建设改变了三峡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也影响着三峡传统文化的传承。本文以三峡工程建设为时间节点,在新的时代背景和自身困境的前提下,依托历史、立足现实、面向未来。通过梳理三峡宜昌库区文化资源及其历史发展脉络、彰显三峡宜昌库区文化独立品格与鲜明特性、探讨三峡宜昌库区文化资源保护实践。这对于社会现代转型期间区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有着积极意义。本文从文化生态学的视角,采用历史文献研究、系统研究、实证分析、跨学科研究等方法,从“前三峡时代”“三峡工程时代”“后三峡时代”历时性展开三峡宜昌库区文化资源的保护研究,探讨该类型区域文化资源保护和发展的路径。第一章绪论首先阐明了选题缘起和研究意义。通过文献综述,对国内外文化生态学的发展与研究进行了梳理总结,并结合三峡文化资源研究现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和方法。界定了“三峡宜昌库区文化”“文化资源”等研究中的相关概念,为开展三峡宜昌库区文化资源研究厘清了概念、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章具体分析了“前三峡时代”三峡宜昌库区文化生态。它是“前三峡时代”文化资源生成和发展所需要的环境因素的综合、是文化系统与自然系统耦合,具体而言主要从自然环境、生产方式、人文环境三个方面进行论述。随着生产水平的发展,这三方面对于文化变迁的影响力也是逐层加强。第三章主要归纳了在“前三峡时代”文化生态基础上形成的文化资源的类型与特点。研究从文化产业的发展实际出发,坚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为逻辑起点、确立以“获取文化资源的途径”为基本的分类标准。将“前三峡时代”的区域文化资源分为物质实证性文化资源、行为传递性文化资源和文字影像记载性文化资源三大类,并对其特点进行分析和总结。第四章则主要阐述了“三峡工程时代”三峡宜昌库区文化生态的变化及文化资源保护实践。分析“三峡工程时代”文化生态的主要变化在于:工程建设对外部环境的改变,移民搬迁对文化传承的冲击以及中西价值理念差异下媒体环境的重塑,并对由此而产生的文化资源的变化进行了阐述。“三峡工程时代”也是三峡文化资源抢救保护的重要时期。在工程建设与资源抢救的时间赛跑中,国家、政府做出了积极思考与尝试:开展了迁建复建的集中保护、原生态到新生态的衍生重建,单一文化事项的到文化空间的整体性保护。通过上述实证研究,解释了文化与环境的互动关系、文化生态系统是一个时刻进行着信息交换的非平衡系统第五章在分析了环境与文化互动的基础上,归纳了“后三峡时代”三峡宜昌库区文化生态的新趋势,并对文化资源的保护实践进行了反思。搬迁复建背景下的城镇建设、文化经济背景下的价值取向和依法保护背景下的政策保障是“后三峡时代”文化生态的新趋势。在此背景下,就每一种文化资源各自的特性而言,由于其文化内涵特征的不同,物质实证性文化资源、行为传递性文化资源和文字影像记载性文化资源分别存在着景观化、静止化、大众化倾向;同时当整体文化生态系统受到超过“生态阀值”外来冲击时,各级结构则出现缺损和变化,存在着碎片化、同质化,功利性倾向。第六章正是在对三峡宜昌库区文化生态与文化资源保护的历时性研究基础上,提出了区域文化资源保护路径的策略研究。在追根溯源分析文化资源保护的纲领性文件精神和学习国际先进保护经验的基础上,以三峡宜昌库区文化资源保护为例,提出政府引导下的资源型区域文化保护的基本路径和策略。延续文化生态学思维,从文化资源本体和其所在文化生态系统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护策略。通过保护,文化资源与其所处生态系统达到协调,最终实现文化的多样性保持和可持续性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6](2016)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中研究表明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2月25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7](2016)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6]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2月25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渝委发[2015]24号)编制,是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邹小勤[8](2016)在《西部地区内生型城镇化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文中认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到目前为至,世界上很少有国家或地区在不经历城镇化的前提下能进入中等或高收入行列。2014年3月16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了三个需要特别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问题”;另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主要括新疆、甘肃、青海、宁夏、陕西、重庆、四川、云南、广西西部九省市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纳入国家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战略;这些省市的城镇化建设将有力地提升城市竞争力,助推丝绸之路经济带向外延伸。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我国的西部省市集中了大量的欠发达地区,其城镇化率明显滞后于中东部地区。研究西部地区内生型城镇化制约因素及其优化机制,不仅仅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更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本文的内容主要包括:(1)本文首先对所需的理论基础,即城市集聚、人口转移和公共品吸引力理论进行了归纳整理,然后对产业发展与城镇化、人力资本积累与城镇化准关系以及中国城镇化过程中的问题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2)在归纳出城镇集聚效应的内涵、产生和条件后,构建了一个内生型城镇化的理论模型,来刻画产业融合、人力资本积累和城镇化提升的内生机制;并以此为基准模型,将其扩展到西部城镇化的内生性问题的分析。(3)在理论模型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一个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P-VAR Model),用来实证分析西部产业发展与城镇化融合关系问题。(4)基于理论模型的分析,主要运用协整理论和误差修正模型对西部人力资本积累与城镇化的动态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5)在前面研究结论的基础上,对优化西部城镇化中产城融合、人力资本积累和城镇化内生性的政策组合进行了机制上的探讨。本文的主要创新与发现在于:(1)构建了一个综合产业、人力资本与城镇化的内生型城镇化模型,以此作为分析问题的基准。该理论模型表明,基于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内生型城镇化才是可持续的;产城融合、人力资本积累共同推动城镇化内生地提升。(2)将基准模型推导到西部地区,并结合理论与计量实证,结果发现,西部地区的三次产业中,农业发展对城镇化有负向作用,即产生了“逆向城镇化”效应;但城镇化对农业发展有正向的作用;工业化与城镇化有显着的融合发展效应;服务业与城镇化之间没有融合效应。这可能和西部地区支持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招商引资”中的土地政策、户籍制度以及土地流转限制制约了其城镇化的内生性。(3)将理论模型和计量实证相结合,发现西部城镇化显着促进了人力资本的积累,而人力资本积累却没有表现出对城镇化的推动作用;其主要原因可能在于西部地区还不是基于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内生型城镇化。(4)在城镇化内生性的优化机制设计部分,本文假设地方政府以就业基础上的最大化城镇化为目标,在一个标准的实物期权模型中嵌入地租优惠和公共产品供给两种政策。模型表明,当把城市的集聚效应考虑进去时,产业越发展,企业负担的地租率就越低;而同时地方政府将会获得更多的资金,以提供城市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之需。模型揭示了市场“无形的手”和政策“有形的手”在城镇化中的作用,为政府和市场划出了边界。本文的政策启示在于:(1)尊重城镇化的基本规律,变政府主导为市场主导,开启内生型城镇化模式。(2)尊重地区的自然禀赋和比较优势,选择符合比较优势的产业来发展,将城镇化建立在产业发展和充分就业的基础上。(3)针对农业发展中出现的“逆向城镇化”问题,应该变革现在土地制度,提高农业部门经营的规模化和集约化。(4)重新思考现行土地财政。(5)创新有利于人力资本流动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闵婕[9](2015)在《三峡库区典型区域农村聚落空间演化研究 ——以万州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聚落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外在表征空间形式,是环境与文化信息最丰富的载体,农村聚落演化能深刻反映区域自然环境与社会文化的变迁。作为因三峡工程建设淹没大量耕地和聚落用地的三峡库区,其农村地域空间面临着耕地与建设用地适宜区域重叠、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程度粗放,生态环境破坏等严峻挑战。本论文选择位于三峡库区腹心地带的重庆万州区为具体实证区域,研究时间置于三峡工程建设前后(19952012年),其农村聚落空间演化具有一般演变规律,又因为三峡主体工程建设和移民特殊背景使该区域具备不同于其它地区的发展,对其农村聚落进行空间演化研究,可丰富与完善农村聚落地理、乡村地理学理论,引导区域的“新农村建设”、“土地综合整治”的合理稳步进行,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意义。论文在地理学科常用的“格局-动态-机制”研究范式基础上,将“格局”与“功能”作为农村聚落空间演化的基本属性和组成内容,以三峡水库蓄水前1995年、蓄水后2012年为主要研究时间节点,应用GIS空间分析、空间计量模型、景观生态学等研究方法,从农村聚落空间格局和功能两个方面探求万州区农村聚落空间的动态演变轨迹,解构万州区农村聚落空间演化的内在机理,探讨三峡库区农村聚落空间优化重构的路径策略。论文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构建了“格局-功能”耦合关系的农村聚落空间演变研究的重要视角。在传统空间演变研究范式“格局-动态-机理”的基础上,将“格局”与“功能”作为农村聚落系统的基本属性和组成内容,农村聚落空间演变的过程实际上是农村聚落格局与功能相互作用的集中体现,格局是功能的空间载体,功能是格局的本质内容,按照格局与功能的动态演变、机理直至重构优化展开研究。(2)万州区农村聚落在三峡工程建设前后的空间演变呈多模式特征,其空间分布、用地规模和平面形态等演变具有明显的分异特征。①从1995年2012年,万州区农村聚落用地规模增加,空间呈“小规模大集聚”特征;斑块总个数减少,空间呈“西密东疏”分异特征;布局形态朝盲目扩张、沿路扩展形式增多。②农村聚落空间分布受道路指向愈加明显,而地形限制作用减弱。③农村聚落用地规模表现为东部快速增加、西部缓慢增加、中部区域逐渐减少的不同速特征;沿江和丘陵区域大部分村庄的农村聚落用地增加速度减缓、转出速度增加,山区的农村聚落用地则是增加和转出速度同向增加,变化明显。④通过农村聚落用地转移动态度以及在分布、形态、规模等要素演变特征基础上确定其空间演变模式,将万州区农村聚落空间演变模式划分为自然演变、加速演变、剧烈演变和三峡工程扰动等四个大类型和九个小类型,其中加速演变为最主要演变模式。(3)万州区农村聚落功能发展指数呈明显空间分异特征。万州区农村聚落功能在十七年期间从居住生活功能为主逐渐向多样化转变,空间分异明显。居住生活功能和非农业生产功能空间分布呈环状特征,农业生产功能空间破碎度高,功能总指数呈“城区沿江指数值高东部低,聚集效果明显”的空间特征,通过功能发展优势指数将万州区村级范围农村聚落功能划定为居住生活功能优势、农业产业功能优势、非农产业功能优势和均衡功能等4个大类型16个小类型。(4)万州区农村聚落空间格局与功能整体呈低度耦合协调特征。农村聚落空间格局与功能两者之间是相互促进和相互胁迫的双维关系。万州区农村聚落的格局与功能整体呈低度耦合协调阶段,城郊村和建制镇所对应的社区大部分为中高度耦合协调类型,具体表现为适度空间规模、较好区位条件和高功能指数;而远郊村和山区村则表现为低度耦合协调阶段,用地规模盲目增加,功能指数不高,交通基础设施较差,区位条件不好。(5)农村聚落格局演化和功能差异性发展是基于差别化的主导影响因子形成的。通过经典和空间计量模型研究万州区农村聚落空间演化的影响因素及内在机理,结果显示:①地形因素在三峡工程建设期间对农村聚落空间演变并未表现出普遍的基础作用因素;交通和城镇中心等区位因子对于农村聚落空间演变具有强烈的空间吸引,但有其限定的影响范围;宏观政策制度调控和突变因素如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大型水利工程建设等成为空间演化的重大外力和突变力。②城镇化、工业化、区位条件、政策制度调控成为城郊乡镇农村聚落空间变化的主导因素,在此因素作用下农村聚落发展或形成城镇转型的负向演变或加速正向演变模式。③受中低地形、人口密度、地均GDP等地形和人口经济因素的正向影响和三峡工程建设的负向影响,沿江乡镇的农村聚落空间演化或可形成自然农村聚落演变或突变演变模式。④丘陵区乡镇的农村聚落整体受中低地形和交通影响较大,常形成自然农村聚落演变和加速正向演变模式。⑤偏远山区或处于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农村聚落,自然环境的制约性作用地位依然占有主导,在适当的人口和政策制度影响下,有可能形成自然演进、负向加速演进模式。(6)万州区农村聚落发展潜力整体处于一般发展水平,基于城乡统筹、突出主导功能等原则出发,将万州41个乡镇531村庄的农村聚落功能优化为82个城郊高度集约优化、53个特色产业发展优化、72个生态屏障区生态优化、68个生态修复保护优化、112个综合功能整合优化、144个居住服务提升优化六大类型区。从反映农村聚落发展潜力的发展基础、生产条件、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4个方面的指标,对万州农村聚落空间格局进行形态、区位、规模的调整优化,具体优化为95个城镇转型村落、60个重点发展型村落、219个适度发展型村落、111个限制发展型村落和46个迁移合并型村落。论文将农村聚落格局和功能有机结合,提出了格局是功能的空间载体,功能是格局的本质内容,构建了农村聚落空间格局与功能的动态演变、机理等研究框架。并通过实证方式提出了三峡库区农村聚落空间演变模式,包括自然演变、加速演变、剧烈演变和三峡工程扰动下的演变模式,为库区农村聚落空间演化的内在机理和空间优化重构提供了更好的前提研究基础,丰富了农村聚落地理学的研究内容,为库区农村聚落建设提供了实践依据。
栗宝卿[10](2010)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本文侧重对可再生电力能源分析》文中研究说明能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不可缺少的推动作用。随着世界经济发展,传统化石类能源的资源稀缺性以及其消耗带来环保和气候变化的压力日益显现,历史上的四次能源危机和传统能源消耗所带来的环境危害给人类可持续发展敲响了警钟,并成为当今国际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关注的战略重点,发展可再生、清洁的替代能源成为全球的迫切要求。以风电、太阳能、小水电、生物质等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环保、可持续循环利用的优势,随着科技水平和制造能力的提高,市场规模逐步扩大,其价格逐步降低,部分可再生能源已初步具有商业价值,具备战略性替代能源的属性。与此同时,由于可再生能源的高技术属性,发展可再生能源已不止是解除全球常规能源逐步枯竭和国际气候变化规则带来的一系列约束,更成为拉动全球经济发展,带动新一轮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源技术革命的动力,甚至把它称为人类有史以来的第四次技术革命。我国化石类能源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过多地依赖以煤为主的化石类资源形成的经济发展模式,给我国资源、环境约束和应对国际气候变化规则带来巨大的压力,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我国还处于发展中国家,未来经济发展还将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依赖化石类能源满足未来经济发展能源需求,无论从资源禀赋和环保以及国际气候变化规则角度看都是不允许的。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较好,根据目前的测算看,总蕴藏量达50亿千瓦以上,如果得到充分的利用,可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发展可再生能源成为我国现实的必然选择,对促进我国低碳可持续发展、消除资源约束、保障能源安全、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设创新型国家以及承担全球气候变化责任,树立国际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从能源利用历史的角度看,能源替代是个漫长的过程,历史的经验表明,即使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一次世界性的能源系统替换至少需要50年的时间,需要人类做出巨大努力,可再生能源目前虽然已初步具备替代的属性,但其作为完全替代性能源的发展过程仍将是漫长的,需要财税政策长期地支持,对此我国要有充分的准备。促进可再生能源财税政策的实施,首先要遵从可再生能源自身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可再生能源技术原理、运行方式和特性具体分析看,可再生能源具有的高技术、外部性、产业化、资金密集型和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的六个主要特性。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可划分为研发、示范、产业化发展、商业化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发展瓶颈和所需政策都有所不同。从产业发展的整体分析可以看出市场、研发、资本、政策是其主要动力因素,在四个因素中,市场和研发又是最重要的因素,政策和资本均围绕市场和研发两个要素展开。我国在制定和实施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过程中,要结合上述规律和技术及市场现状,首先要清晰目前和未来重点发展什么?什么时候发展?怎样实现高效发展等问题。从矫正可再生能源外部性、市场失灵角度看,结合可再生能源具有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以及国家财政、税收职能。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尤其是在发展初期,国家主导,财税支持是促进其产业化进程的主要动力。借鉴世界典型发达国家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我国在制定相关促进政策时,需要强调国家的主引导作用,避免单纯强调技术因素来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不区别发展阶段一律施以激励政策等问题。同时要注重发展目标的清晰性、层次性,对资源禀赋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详加识别、重视项目运营,保持政策的公开透明、具体化和稳定性,财税政策支持要有足够性以及注意协调相关利益方的平衡等要素。把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建立在符合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基础上,通过建立国家统一的管理机构,清晰财税政策的目标,把财税政策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确保政策的执行效率。在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中,保持资源禀赋与种类发展、资本和技术、速度与质量、速度与效益、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产业上下游、各发展阶段以及与国际气候变化规则七个方面的总体协调。根据可再生能源整体发展过程划分为技术研发、项目示范、产业化发展以及商业化四个阶段的规律,财税政策实施必须与不同的发展阶段相对应,且在同一时间,不同的可再生能源种类将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总体来说,财政政策注重于前三个阶段,税收政策侧重于后两个阶段,总体过程看,财税激励政策趋于由强转弱。从我国资源禀赋和目前的可再生能源各种类技术以及市场发育状况看,我国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排序是积极发展小水电和风电,稳妥发展太阳能和生物质、地热能,谨慎发展海洋能是符合我国国情实际的明智选择。分析当前我国不同种类的可再生能源经济性和和政策现状表明,虽然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已取得巨大成绩,但从发展的角度看,几乎所有可再生能源种类的政策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主要体现为缺乏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立法缓慢,操作性不强,资源调查、评估以及项目规划不够完善,资源环境效益缺失,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政策目标不明确,缺乏定期的评估、修正、调整机制,可再生能源基金管理效率低等突出问题。根据我国未来可再生能源发展路径和不同种类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阶段,对我国实施的作为可再生能源补贴的主要来源之一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未来总量收支状况进行的预测结果显示,按照我国发展需求目标,可再生能源基金不足以弥补未来的项目补贴需求,由于当前火力发电处于严重亏损的状态,尽快疏导电价矛盾已成为我国当务之急,否则,将影响到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一个占据电力市场较大部分的火力发电巨额亏损,而可再生能源一枝独秀的局面是不可能出现的。由于当前可再生能源的节约化石类能源以及更加环保的成本外部性并没有显性化,根据当前技术条件和国际市场相关交易情况,对资源与环境的外部成本内部化进行量化测算结果显示,在完全成本的口径下,目前可再生能源并不比传统能源价格更高,且未来随着资源、环境约束的进一步增强,可再生能源随着技术进步和规模的扩大,其产品价格将更具有竞争性。此外可再生能源本身具有的因地制宜开发的特点,我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财税政策目前还有缺失,符合可再生能源自身特性(分布式能源)出发的市场政策亟待建立;面向公众团体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激励引导政策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根据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目前的政策现状,我国财税政策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优化,主要包括财税支持的信息依据要充分;可再生能源产业的上下游以及横向要统筹;财税政策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财政税收政策要综合引导,各有侧重以及保持政策具体公开而透明、建立定期评估机制等原则。在财政支持具体政策方面,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清晰财政支持目标效果,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本负担兼顾东西部差距,借鉴《京都议定书》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施行差别化的负担机制;优化可再生能源基金管理、发挥政府采购作用等。在税收政策方面,需要尽快清晰和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的适用税法、清晰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激励细则。关于资源税和碳税问题,根据我国目前的资源和环境以及经济技术现状,应该采取小步走的渐进式方案,总体看“征比不征好、早征比晚征好”此外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过程中,除财政税收激励政策之外,还有一些其他重大问题和矛盾需要尽快解决,比如:强化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和评估,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建立国家级的统一协调管理机构;传统电力企业与电网企业的生存状况和对可再生能源的影响不容忽视,协调好相关利益是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积极疏导当前电价矛盾和以电价机制引导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重视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激励作用等等方面都是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总之,本文大量的实证材料,从人类能源利用历史、资源环境出发,分析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资源、环境、气候变化三大外界因素的影响和能源转换难度,论证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战略性和紧迫性。从可再生能源技术、经济性分析出发,论证了可再生能源固有的客观规律和准公共产品属性,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以及未来的趋势,进行了全面、整体的分析。通过考察国内外发展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结合中国国情实际以及可再生能源规划,考察可再生能源发展环境和突出矛盾,试图跳出单纯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本身,从更宽广的视野分析我国可再生能源可持续发展环境,提炼出内外部影响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从分析出的问题和矛盾出发,结合未来发展的规模、未来的成本走势及补贴政策等进行预测和分析,从财税支持的渠道和方式以及相关利益方的补偿等方面进行综合归纳,提出详细而具有现实意义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指导原则和具体的建设性意见。寄希望于对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鉴于可再生能源种类较多,难以——详细论证,本文侧重于占可再生能源较大比例的电力部分进行了论述。
二、突出库区特色 加速结构调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突出库区特色 加速结构调整(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R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梳理与述评 |
一、文献梳理 |
二、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一、研究思路 |
二、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研究准备: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基本认识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对口支援 |
二、西部民族地区 |
三、府际关系 |
四、财政转移支付 |
第二节 理论资源准备 |
一、区域发展理论及其适用性 |
二、府际关系理论及其适用性 |
三、政策网络理论及其适用性 |
四、民族发展理论及其适用性 |
第三节 对对口支援的科学认识 |
一、政策地位:对口支援已是事实上的国家战略 |
二、政策价值:对口支援是中国特色的政策创新 |
三、政策本质:对口支援是地方政府间的帮扶与合作 |
四、实施结果:对口支援使中央实现对地方治理的嵌入 |
第三章 历史考察: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制度化历程 |
第一节 对口支援政策实施的历史图卷 |
一、孕育与萌芽阶段 |
二、提出与实施阶段 |
三、发展与检验阶段 |
四、完善与提高阶段 |
第二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重心的转换 |
一、重政治功能、轻经济功能 |
二、重经济功能、轻政治功能 |
三、政治、经济、社会功能并重 |
第三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意图 |
一、维护边疆稳定 |
二、培育市场经济 |
三、协调区域发展 |
四、促进民族发展 |
第四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拓展 |
一、重大工程建设 |
二、重大灾害救助 |
三、东西扶贫开发 |
第五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
第四章 制度检验: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制度体系 |
第一节 对口支援的政策文本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法律依据 |
二、对口支援的行政依据 |
三、对口支援的政策配套 |
第二节 对口支援的政策主体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主体结构 |
二、对口支援政策中的府际关系 |
三、对口支援政策中主体利益的实现 |
第三节 对口支援的运行机制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动力机制 |
二、对口支援的工作机制 |
三、对口支援的协调机制 |
第四节 对口支援政策的功能分析 |
一、对口支援的现实功能 |
二、对口支援的根本功能 |
三、对口支援的价值功能 |
第五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具有制度的可能性 |
第五章 实践检验: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绩效 |
第一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政策实施状况 |
一、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工作概况 |
二、对口援疆的规模与实施过程 |
三、对口援藏的规模与实施过程 |
第二节 对口支援对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
一、政治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测量 |
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测量 |
三、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及其测量 |
第三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政策实施中的问题 |
一、造血功能不足:受援地自主发展能力不强 |
二、援助效率低下:资金的投入——产出比不高 |
三、制度激励不足:支援方的援助积极性不高 |
第四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是政策实践的现实需求 |
第六章 制约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绩效的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政策因素: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制度不完备 |
一、政策主体:没有形成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 |
二、运行机制:没有形成具有足够内驱力的政策运作机制 |
三、政策工具:没有形成一整套精细化的政策工具 |
第二节 任务设定: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任务繁杂 |
一、任务扩界:政策实践不能承受的“任务之重” |
二、任务累加:支援方政府陷入“两难的境地” |
三、任务分配:结对关系固化造成“厚此薄彼” |
四、路径依赖:对口支援使中央“责任感下降” |
五、目标分歧:利益博弈导致工作“敷衍了事” |
第三节 环境约束: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环境复杂 |
一、政治环境:西部民族地区政治环境特殊 |
二、经济环境: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 |
三、社会环境:西部民族地区社会环境独特 |
四、国际环境:西部民族地区国际背景复杂 |
第四节 小结:对口支援“再制度化”是政策发展的必然选择 |
第七章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机制构建与路径优化 |
第一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基本原则 |
一、中央统筹与地方联动 |
二、规划先行与科学发展 |
三、软硬结合与突出重点 |
四、坚持互利与加强合作 |
第二节 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机制构建 |
一、构建合理的对口支援目标机制 |
二、构建有效的对口支援动力机制 |
三、构建严格的对口支援约束机制 |
四、构建完善的对口支援协调机制 |
第三节 新时代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的路径优化 |
一、新背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 |
二、新机遇:借力“一带一路”倡议 |
三、新定位:助力“西部大开发”战略 |
四、新路径:走“现代化治理”之路 |
结语 |
一、本项研究的主要结论 |
二、本项研究的特色与创新 |
三、本项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有限理性假设下对口支援府际关系的动态演化 |
附录二:基于“合成控制法”对援藏、援疆工作经济性产出的测算 |
附录三:对口援藏重大项目情况 |
(3)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调查研究 ——以长寿、涪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本文选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本文选题 |
1.2 概念界定 |
1.2.1 人居环境 |
1.2.2 城镇化 |
1.2.3 人居环境建设与城镇化进程 |
1.3 研究范围与对象概况 |
1.3.1 研究范围:三峡库区城市 |
1.3.2 库区城市基本概况 |
1.3.3 库区城市城镇化概况 |
1.4 三峡库区相关研究 |
1.4.1 三峡库区人居环境建设既有研究 |
1.4.2 三峡库区城镇化“人口-产业-空间”研究 |
1.4.3 综述小结 |
1.5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5.1 研究目的 |
1.5.2 研究意义 |
1.6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6.1 研究方法 |
1.6.2 研究内容 |
1.6.3 资料来源 |
2 后三峡时期库区人居环境建设认知 |
2.1 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口-产业-空间”现状 |
2.1.1 人口:人口聚集持续推进,形成库区两大集聚重心 |
2.1.2 产业:进入工业化发展中期,经济产业不均衡发展 |
2.1.3 空间:城市用地快速扩展,城市空间形态多样 |
2.2 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发展建设困境 |
2.2.1 人口高密度居住,城市居住水平降低 |
2.2.2 人口滞后经济发展,经济不平衡发展 |
2.2.3 人口滞后土地增长,人地矛盾依旧突出 |
2.3 后三峡时期库区人居环境建设认知 |
2.3.1 城镇化发展下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内涵 |
2.3.2 库区人居环境建设典型城市选取——长寿、涪陵 |
2.3.3 后三峡时期长寿、涪陵城市人居环境建设面临挑战 |
2.4 本章小结 |
3 后三峡时期长寿、涪陵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调查 |
3.1 后三峡时期长寿人居环境建设 |
3.1.1 人口产业:常住人口持续增加,二三产业互动发展 |
3.1.2 功能结构:城市工业发展主导,空间布局偏重工业 |
3.1.3 居住环境:城市居住情况复杂,设施建设品质较好 |
3.1.4 山水绿地:城市三山两湖一江,绿地建设持续推进 |
3.2 后三峡时期涪陵人居环境建设 |
3.2.1 人口产业:常住人口增长较快,二三产业发展强劲 |
3.2.2 功能结构:一区两城对立发展,工业布局有待提升 |
3.2.3 居住环境:城市居住环境复杂,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
3.2.4 山水绿地:城市三山两江围绕,城市绿地资源丰富 |
3.3 后三峡时期长寿、涪陵人居环境空间建设特征 |
3.3.1 空间增长:土地资源消耗快速 |
3.3.2 土地利用:城市偏重工业拓展 |
3.3.3 城市营建:重高密建设轻协调 |
3.4 本章小结 |
4 后三峡时期长寿、涪陵人居环境建设评价 |
4.1 后三峡时期长寿、涪陵城市人居环境评价体系构建 |
4.1.1 评价体系借鉴 |
4.1.2 评价体系确定 |
4.1.3 评价原则提出 |
4.1.4 评价指标确定 |
4.2 后三峡时期长寿、涪陵人居环境评价模型构建 |
4.2.1 评价指标权重 |
4.2.2 指标标准值 |
4.2.3 指标数据处理 |
4.2.4 综合评价方法 |
4.3 后三峡时期长寿城市人居环境综合评价 |
4.3.1 长寿公服设施建设水平评价 |
4.3.2 长寿经济发展质量水平评价 |
4.3.3 长寿城市空间布局水平评价 |
4.3.4 长寿城市人居环境评价结论 |
4.4 后三峡时期涪陵城市人居环境综合评价 |
4.4.1 涪陵公服设施建设水平评价 |
4.4.2 涪陵经济发展质量水平评价 |
4.4.3 涪陵城市空间布局水平评价 |
4.4.4 涪陵城市人居环境评价结论 |
4.5 后三峡时期长寿、涪陵人居环境建设评价总结 |
4.5.1 公服规模水平提升,但公服用地保障有待提高 |
4.5.2 土地经济强度较高,但较为依赖建设用地增长 |
4.5.3 空间服务水平较好,但三类用地比例有待调整 |
4.6 本章小结 |
5 后三峡时期长寿、涪陵人居环境建设品质提升建议 |
5.1 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优化思路 |
5.1.1 公服与用地协调:公服设施建设优化 |
5.1.2 产业与用地协调:城市用地结构调整 |
5.1.3 空间与自然协调:空间多维立体建设 |
5.2 后三峡时期长寿人居环境优化建议 |
5.2.1 调结构:工业居住整体结构协调,工业片区三类模式调整 |
5.2.2 活配套:划分城市生活居住圈,构建社区多级服务网络 |
5.2.3 修绿网:强调多廊多点山水风貌,修复滨江山水文化片区 |
5.3 后三峡时期涪陵人居环境优化策略 |
5.3.1 谋发展:新城产城融合发展,旧城以城兴产存量更新 |
5.3.2 优配套:区域文化功能提升,旧城均等化公服务构建 |
5.3.3 融山水:完善山水绿地系统,构建旧城立体微绿网络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不足 |
6.1 研究主要结论 |
6.2 研究不足点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B本文相关数据收集及计算过程表格 |
C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4)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研究 ——以丰都、忠县、万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缘起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缘起 |
1.2 研究范围与研究对象 |
1.2.1 研究对象的学术内容 |
1.2.2 研究对象的空间范围 |
1.2.3 研究对象的时间范围 |
1.3 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
1.3.1 基本概念阐述 |
1.3.2 相关基础理论 |
1.4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1 后三峡时期库区人居环境相关研究 |
1.4.2 城市人居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
1.5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5.1 研究目的 |
1.5.2 研究意义 |
1.6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6.1 研究方法 |
1.6.2 研究框架 |
2 万州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情况定性评述 |
2.1 人口与城镇化情况 |
2.1.1 人口变化分析 |
2.1.2 城镇化水平分析 |
2.2 移民安居情况 |
2.2.1 城市住区分类 |
2.2.2 移民住区调研 |
2.3 城市规划建设情况 |
2.3.1 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 |
2.3.2 城市用地规模分析 |
2.3.3 城市用地布局分析 |
2.3.4 城市空间结构分析 |
2.3.5 城市建设问题分析 |
2.4 民生情况 |
2.4.1 经济发展分析 |
2.4.2 产业结构分析 |
2.4.3 人民收入分析 |
2.5 生态环境情况 |
2.5.1 城市生态格局 |
2.5.2 现状环境质量 |
2.6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2.6.1 交通基础设施 |
2.6.2 市政基础设施 |
2.7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
2.8 旅游文化与遗产保护情况 |
2.9 本章小结 |
3 丰都、忠县城市人居环境建设情况定性评述 |
3.1 丰都人居环境建设情况调查研究 |
3.1.1 人口与城镇化情况 |
3.1.2 移民安居情况 |
3.1.3 城市规划建设情况 |
3.1.4 民生情况 |
3.1.5 生态环境情况 |
3.1.6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3.1.7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
3.1.8 旅游文化与遗产保护情况 |
3.2 忠县人居环境建设情况调查研究 |
3.2.1 人口与城镇化情况 |
3.2.2 移民安居情况 |
3.2.3 城市规划建设情况 |
3.2.4 民生情况 |
3.2.5 生态环境情况 |
3.2.6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3.2.7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 |
3.2.8 旅游文化与遗产保护情况 |
3.3 本章小结 |
4 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体系研究 |
4.1 库区城市人居环境的特征与问题总结 |
4.1.1 库区城市人居环境的共性特征 |
4.1.2 库区城市人居环境的典型问题 |
4.2 基于人地关系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体系构建 |
4.2.1 人地关系的基础认知研究 |
4.2.2 人地关系与人居环境的耦合协同 |
4.2.3 人地关系视角下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模型设计 |
4.2.4 库区城市人居环境评价建设要素的确定 |
4.2.5 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方法的确定 |
4.3 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3.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
4.3.2 评价指标体系借鉴 |
4.3.3 具体评价指标释义 |
4.3.4 评价指标权重确定 |
4.4 库区城市人居环境调查问卷设计 |
4.5 本章小结 |
5 后三峡时期丰都、忠县、万州人居环境建设评价与分析 |
5.1 丰都人居环境建设评价与分析 |
5.1.1 人类社会系统 |
5.1.2 地域环境系统 |
5.1.3 支撑体系系统 |
5.2 忠县人居环境建设评价与分析 |
5.2.1 人类社会系统 |
5.2.2 地域环境系统 |
5.2.3 支撑体系系统 |
5.3 万州人居环境建设评价与分析 |
5.3.1 人类社会系统 |
5.3.2 地域环境系统 |
5.3.3 支撑体系系统 |
5.4 评价结论 |
5.4.1 评价结果综合分析 |
5.4.2 人地和谐程度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优化思路与提升策略研究 |
6.1 库区城市人居环境优化思路 |
6.2 丰都人居环境提升策略与措施 |
6.2.1 提质挖潜: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城市转型 |
6.2.2 文化引领:发扬传统文化,营建尚善鬼城 |
6.2.3 新旧协同:新区集约发展,旧城有机更新 |
6.3 忠县人居环境提升策略与措施 |
6.2.1 生态保育:保护资源环境,加强生态补偿 |
6.2.2 功能提升:改善基础设施,补齐城市短板 |
6.2.3 错位发展:依托城市资源,建设美丽乡村 |
6.4 万州人居环境提升策略与措施 |
6.4.1 山水融城:美化山水环境,重塑三峡客厅 |
6.4.2 空间整合:统筹城乡区域,促进多规融合 |
6.4.3 品质建设:创新城市发展,增强城市内涵 |
6.5 本章小结 |
7 总结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创新点 |
7.3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B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C指标参考标准及依据 |
D指标权重计算过程 |
E调查问卷设计 |
F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5)文化生态视域下的三峡宜昌库区文化资源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与研究现状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第二节 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的创新与重难点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重难点 |
第四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三峡人文文化、三峡宜昌库区文化 |
二、前三峡时代、三峡工程时代、后三峡时代 |
三、文化遗产、文化资源 |
第二章 “前三峡时代”三峡宜昌库区文化生态 |
第一节 自然环境 |
一、山高林密的地形地貌 |
二、丰富多样的河流水系 |
三、复杂立体的气候差异 |
第二节 生产方式 |
一、山地畲耕、谷底农耕的原始农业 |
二、沿江而行,更迭频繁的过境贸易 |
三、血缘聚落、地缘社会的集体劳作 |
第三节 人文环境 |
一、信巫重祀的民间信仰 |
二、开放交融的航运精神 |
三、不畏艰险的峡江特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前三峡时代”三峡宜昌库区文化资源的类型与特点 |
第一节 物质实证性文化资源 |
一、古代建筑 |
二、古代遗址及古墓葬、石刻 |
三、近现代重要史迹 |
第二节 行为传递性文化资源 |
一、表演艺术 |
二、民间文学 |
三、传统知识技艺 |
四、社会实践、仪式与民俗 |
第三节 文字影像记载性文化资源 |
一、文献资源 |
二、影像文化资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三峡工程时代”三峡宜昌库区文化生态与文化资源保护实践 |
第一节 “三峡工程时代”三峡宜昌库区文化生态的变化 |
一、三峡工程对外部环境的影响 |
二、移民搬迁对社会文化的冲击 |
三、理念差异下媒体环境的构建 |
四、新三峡文化资源的形成 |
第二节 “三峡工程时代”三峡宜昌库区文化资源保护实践 |
一、迁建复建的集中保护 |
二、政府引导的活态衍化 |
三、文化空间的整体保护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后三峡时代”三峡宜昌库区文化生态新趋势和文化资源保护反思 |
第一节 “后三峡时代”三峡宜昌库区文化生态新趋势 |
一、搬迁复建背景下的城镇建设 |
二、文化经济背景下的价值取向 |
三、依法保护背景下的政策保障 |
第二节 “后三峡时代”三峡宜昌库区文化资源保护反思 |
一、对基于资源特性保护的反思 |
二、对基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反思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政府引导下的资源型区域文化资源保护 |
第一节 国际文化资源保护制度与经验借鉴 |
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遗产保护制度 |
二、欧洲文化遗产保护 |
三、亚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
第二节 基于文化本体特征的文化资源本体保护 |
一、基于文化特征的分类管理 |
二、基于文化过程的分层保护 |
三、基于文化逻辑的空间构建 |
第三节 基于文化生态系统的文化资源保护 |
一、基于经济发展的环境保护 |
二、基于体制机制的体系保障 |
三、基于文化自觉的价值引导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三峡宜昌库区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及以上) |
附录2 三峡宜昌库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省级及以上) |
附录3 秭归县端午节文化活动访谈实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
推进创新发展 |
推进协调发展 |
推进绿色发展 |
推进开放发展 |
推进共享发展 |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
(8)西部地区内生型城镇化的理论与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内容及思路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内容 |
1.2.3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1.3 研究特色与创新 |
1.4 相关概念阐述 |
1.4.1 内生型城镇化 |
1.4.2 产城融合 |
1.4.3 人力资本 |
1.5 本章小结 |
2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城镇化的理论基础 |
2.1.1 集聚效应理论 |
2.1.2 人口转移动力理论 |
2.1.3 城市公共品吸引力理论 |
2.2 相关文献综述 |
2.2.1 产业发展与城镇化 |
2.2.2 人力资本积累与城镇化 |
2.2.3 中国城镇化问题研究 |
2.2.4 国内外研究评述 |
2.3 本章小结 |
3 内生型城镇化的理论模型构建 |
3.1 内生型城镇化的动力来源:城镇集聚效应 |
3.1.1 城镇集聚效应的内涵 |
3.1.2 城镇集聚效应的产生 |
3.1.3 城镇集聚效应的条件 |
3.2 内生型城镇化的形成路径 |
3.2.1 产城融合对内生型城镇化的促进 |
3.2.2 人力资本积累对内生型城镇化的促进 |
3.2.3 产业发展、人力资本积累与城镇化的逻辑框架 |
3.3 产城融合促进内生型城镇化的理论模型 |
3.3.1 模型的构建 |
3.3.2 产城融合的动态循环 |
3.3.3 产业结构调整对城镇化的影响 |
3.4 人力资本积累促进内生型城镇化的理论模型 |
3.5 本章小结 |
4 西部城镇化内生性的理论分析 |
4.1 背景介绍 |
4.2 西部产城融合与城镇化的内生性 |
4.3 西部人力资本积累与城镇化的内生性 |
4.4 本章小结 |
5 西部产业发展与城镇化融合的实证研究 |
5.1 引言 |
5.2 实证方法设计 |
5.3 实证过程及分析 |
5.3.1 变量与数据说明 |
5.3.2 模型估计 |
5.3.3 脉冲响应分析 |
5.3.4 预测误差的方差分解 |
5.4 研究结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6 西部人力资本积累与城镇化互动的实证研究 |
6.1 引言 |
6.2 实证过程与分析 |
6.2.1 模型与数据 |
6.2.2 平稳性检验 |
6.2.3 协整与因果检验 |
6.2.4 误差修正模型 |
6.2.5 脉冲响应 |
6.3 研究结论与启示 |
6.4 本章小结 |
7 西部内生型城镇化的机制优化设计 |
7.1 引言 |
7.2 行为假设 |
7.2.1 企业行为 |
7.2.2 政府行为 |
7.2.3 企业入驻条件 |
7.3 以产业促进城镇化的政策组合 |
7.3.1 吸引产业的基本模型 |
7.3.2 以产业提升城镇化的政策优化 |
7.4 优化政策中的城镇化与人力资本积累 |
7.5 一个数值算例 |
7.6 研究结论与启示 |
7.7 本章小结 |
8 结论、建议与不足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参与的课题目录 |
C 第6章使用的MATLAB程序 |
(9)三峡库区典型区域农村聚落空间演化研究 ——以万州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聚落 |
1.2.2 农村居民点 |
1.2.3 农村聚落 |
1.3 研究目标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2 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 |
2.1.1 乡村地理学理论 |
2.1.2 人地关系理论 |
2.1.3 人类聚居学与人居环境理论 |
2.1.4 景观生态学理论 |
2.1.5 空间计量经济学理论 |
2.2 国内外农村聚落地理研究进展 |
2.2.1 国外农村聚落地理研究进展 |
2.2.2 国内农村聚落地理研究进展 |
2.2.3 三峡库区农村聚落相关研究 |
2.3 研究述评 |
3 分析框架与研究区概况 |
3.1 分析框架 |
3.1.1 概念模型 |
3.1.2 概念模型特征 |
3.1.3 农村聚落格局与功能关系解析 |
3.2 研究区选择依据 |
3.2.1 具备库区农村聚落平面形态各异的典型自然因素 |
3.2.2 城乡收入差异明显,城乡二元结构问题较严重 |
3.2.3 三峡工程影响大且有代表性 |
3.2.4 具备反映社会转型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素 |
3.2.5 区位、交通优势明显 |
3.2.6 转型期的生态地位特殊性 |
3.3 万州区自然及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
3.3.1 自然条件概况 |
3.3.2 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
3.4 万州区历史时期行政区划及聚落空间演变概况 |
3.4.1 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调整 |
3.4.2 在各历史时期聚落演变过程 |
3.5 数据来源与处理 |
3.5.1 研究环境设置 |
3.5.2 资料评估与处理 |
3.6 本章小结 |
4 万州区农村聚落空间格局演化 |
4.1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4.1.1 研究思路 |
4.1.2 研究方法 |
4.2 农村聚落分布演变特征识别 |
4.2.1 农村聚落空间分布特征 |
4.2.2 空间分布受交通影响加大 |
4.2.3 空间分布受地形影响减弱 |
4.3 农村聚落规模演变特征识别 |
4.3.1 用地规模空间特征 |
4.3.2 村域农村聚落用地空间规模演变特征 |
4.3.3 人.规模普遍增加,空间差异较大 |
4.4 农村聚落形态演变特征识别 |
4.4.1 农村聚落景观形态从较规则到不规则 |
4.4.2 农村聚落平面形态扩展特征各异 |
4.5 农村聚落空间演变模式探索 |
4.5.1 自然演变模式 |
4.5.2 加速演变模式 |
4.5.3 剧烈演变模式 |
4.5.4 三峡工程扰动模式 |
4.6 本章小结 |
5 万州区农村聚落功能与格局耦合协调评价 |
5.1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5.1.1 研究思路 |
5.1.2 功能评价的指标体系构建 |
5.1.3 农村聚落功能指数评价方法 |
5.1.4 格局与功能耦合协调评价方法 |
5.2 农村聚落功能定性分析 |
5.2.1 居住生活功能演变 |
5.2.2 生产功能演变分析 |
5.3 农村聚落功能定量分析 |
5.3.1 农村聚落功能评价过程 |
5.3.2 结果分析 |
5.3.3 村域范围农村聚落功能类型划分 |
5.4 农村聚落空间格局与功能耦合关系探索 |
5.4.1 不同区位格局下的农村聚落功能指数分析 |
5.4.2 不同规模格局下的农村聚落功能指数分析 |
5.4.3 不同功能类型下的农村聚落空间格局分析 |
5.4.4 农村聚落空间格局与功能耦合协调结果 |
5.5 本章小结 |
6 万州区农村聚落空间演化的影响因素评价 |
6.1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6.1.1 研究思路 |
6.1.2 研究方法 |
6.2 农村聚落空间演化的单一影响因素研究 |
6.2.1 自然环境系统 |
6.2.2 市场经济与技术发展系统 |
6.2.3 宏观政策制度调控系统 |
6.2.4 突变因素 |
6.3 农村聚落空间演化的综合影响因素研究 |
6.3.1 综合影响因素指标的选取 |
6.3.2 空间自相关特征确定 |
6.3.3 全局回归分析 |
6.3.4 局部空间回归分析 |
6.3.5 农村聚落空间演化多样化路径 |
6.4 本章小结 |
7 万州区农村聚落空间优化调控策略 |
7.1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7.2 农村聚落空间优化重构的目标导向 |
7.2.1 以人为本,望山见水铭乡愁 |
7.2.2 格局合理,功能多样的农村聚落系统 |
7.2.3 生态保护与库区乡村产业共同发展 |
7.2.4 城乡共生,和谐持续发展 |
7.3 万州区农村聚落功能优化重构设计 |
7.3.1 农村聚落功能优化重构原则 |
7.3.2 农村聚落功能优化类型及路径设计 |
7.3.3 万州区农村聚落功能优化类型分区 |
7.4 万州区农村聚落空间格局优化重构设计 |
7.4.1 优化重构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7.4.2 优化重构内容 |
7.4.3 优化重构类型 |
7.5 万州区农村聚落空间格局优化调控的保障建议 |
7.5.1 统筹相关规划,实现多规融合,引导农村聚落用地空间重构设计 |
7.5.2 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工作,消除城乡人.流动障碍 |
7.5.3 充分利用地票制度等惠农政策,提高农村聚落用地集约度 |
7.6 本章小结 |
8 结论、创新与研究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主要创新之处 |
8.3 讨论与展望 |
8.3.1 讨论 |
8.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发表的文章及主持、主研的课题 |
(10)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本文侧重对可再生电力能源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范围界定和研究方法 |
三、国内外研究状况 |
四、全文的逻辑体系和结构安排 |
五、论文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战略意义 |
第一节 世界和我国能源现状 |
一、能源利用历史概述 |
二、世界能源储量及消费总体状况 |
三、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和消费状况 |
四、历史上的能源危机 |
第二节 我国化石类能源利用对环境影响 |
一、化石类能源利用主要污染物危害 |
二、我国化石类能源利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
第三节 传统能源利用与全球气候变化 |
一、温室气体与气候变化 |
二、电力产业对温室气体的影响 |
三、气候变化的危害 |
四、人类应对气候变化所做的努力 |
第四节 可再生能源成为未来能源利用的方向 |
第五节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资源情况 |
一、水能 |
二、风能 |
三、太阳能 |
四、生物质能 |
五、地热能及海洋能 |
第六节 我国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意义 |
一、发展低碳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
二、消除资源约束、保证能源供应、调整能源结构的需要 |
三、建设新农村及缩小城乡、东西部差距的需要 |
四、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 |
五、承担全球气候变化责任,维护国际形象的需要 |
第二章 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的客观规律 |
第一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运行方式 |
一、风力发电 |
二、太阳能发电 |
三、小水电 |
四、生物质发电 |
五、地热发电 |
六、海洋能发电 |
第二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与电力产业 |
一、可再生电力能源在电力产业中的地位 |
二、可再生电力能源与电力市场 |
三、可再生电力能源与电网运行方式 |
四、智能电网、储能技术与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 |
第三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特性分析 |
一、高技术性 |
二、资金密集型 |
三、外部效应 |
四、产业化特征 |
五、分布式与集中式共存的特点 |
六、间歇性、随机性特点 |
第四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产业发展过程的规律分析 |
一、基于产业发展理论的动力因素分析 |
二、资本有机构成对可再生电力能源产业化启示 |
三、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产业化发展阶段分析 |
第五节 国家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产业发展理论分析 |
一、可再生电力能源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
二、可再生电力能源的商品属性 |
三、国家支持的政策机理和依据 |
四、国家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财税政策具体分析 |
第三章 国内外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的政策 |
第一节 国内外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状况 |
一、全球可再生电力能源总体情况 |
二、主要国家的总体发展现状和目标 |
三、国内外可再生电力能源分类发展情况 |
四、消除电网约束,大力建设智能电网 |
第二节 国外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具体政策 |
一、技术研发支持 |
二、投资和生产鼓励 |
三、培育市场政策 |
四、鼓励消费政策 |
第三节 制订政策容易忽视的要素 |
一、目标的清晰性 |
二、目标的层次性和计划科学性 |
三、资源和技术的充分识别 |
四、重视项目运营 |
五、激励政策的透明、公开性 |
六、政策和市场的稳定性 |
七、财政政策力度的足够性 |
八、政策实质内容的具体化 |
九、能源市场的改革和准入 |
十、相关方利益平衡 |
第四节 制订政策需要消除的误区 |
一、可再生电力能源价格降低取决于技术突破 |
二、不厘清发展阶段、制定一刀切政策 |
三、可再生电力能源比传统能源价格高,会阻碍经济发展 |
四、单纯强调政府直接投入 |
第五节 国外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的主要经验 |
一、国家重视、政府主导 |
二、国家级的可再生电力能源统一管理机构 |
三、契合资源国情的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规划 |
四、国家政策支持是必行之路 |
五、发展初期政策支持成为主动力 |
六、完善、配套的法律、政策体系 |
七、保持政策的公开透明、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
八、重视金融市场对可再生电力能源的激励 |
第四章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状况 |
第一节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现状 |
一、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现状 |
二、我国参与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的企业情况 |
三、资本市场对可再生电力能源的支持 |
第二节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政策演变总体脉络 |
第三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战略及预测目标 |
一、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战略及预测目标 |
二、我国预测目标与资源禀赋的对比 |
第四节 我国当前可再生电力能源行政管理体制 |
第五章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的具体政策及经济性分析 |
第一节 风力发电 |
一、我国风电的政策演变 |
二、陆地风电的经济性情况 |
三、海上风电的经济性情况 |
四、风电相关政策实施情况 |
五、风电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
六、风力发电未来价格走势分析 |
第二节 小水电 |
一、政策变迁 |
二、项目经济性 |
三、其他政策实施情况 |
四、小水电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
五、未来价格走势分析 |
第三节 生物质能 |
一、项目经济性状况 |
二、生物质发电主要政策情况 |
三、生物质发电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
四、生物质发电未来价格走势分析 |
第四节 太阳能光伏发电 |
一、项目经济性情况 |
二、光伏发电主要政策 |
三、光伏发电产业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 |
四、光伏发电未来的价格走势 |
第五节 地热能及海洋能发电 |
一、海洋能利用的主要情况 |
二、地热能主要情况 |
三、当前地热及海洋能利用存在问题 |
第六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未来发展趋势 |
一、发展中的可再生能电力能源技术 |
二、未来可再生能电力能源发展的重点排序 |
第六章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产业化发展主要经验和突出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实践经验 |
一、国家重视,目标引导起到积极作用 |
二、依托重大工程开展科技创新,装备自主化成绩显着 |
三、财税政策起到了重要作用 |
四、市场及价格政策积极引导了产业发展 |
第二节 可再生电力能源产业协调发展的几个方面 |
一、自然资源、资本、技术的协调 |
二、速度与质量的协调 |
三、速度与效益的协调 |
四、可再生电力能源与常规能源的协调 |
五、产业发展阶段衔接的协调 |
六、产业上下游的协调 |
七、与全球气候变化规则相协调 |
第三节 我国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
一、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 |
二、立法缓慢,配套措施不完善 |
三、资源调查、评估以及项目规划有待完善 |
四、资源、环境效益政策缺失 |
五、价格体制有待理顺 |
六、财政研发投入不足、政府组织不力 |
七、财政支持体系不完整、效率有待提高 |
八、政策不及时、政策模糊不清晰 |
九、政策的评估、修正、调整机制缺失 |
十、缺乏相关利益方协调机制 |
十一、特性出发的市场建立不全面 |
十二、强制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配额机制尚未建立 |
第七章 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的财税要素分析 |
第一节 传统能源外溢成本缺失的影响 |
一、资源税缺失的影响 |
二、环境税缺失的影响 |
第二节 分布式可再生电力能源政策分析 |
第三节 未来可再生能源基金收支情况分析 |
一、未来可再生能源基金总收入测算 |
二、风力发电所需补贴额 |
三、太阳能发电所需补贴额 |
四、生物质能所需补贴额 |
五、未来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基金总量收支平衡情况 |
第四节 价格与财税政策 |
一、价格与财税政策的关系 |
二、电价与社会承受能力 |
第五节 与发展各阶段相适应的财税政策分析 |
一、财税政策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侧重点分析 |
二、可再生电力能源各发展阶段政策选择 |
第八章 促进可再生电力能源发展财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财税支持政策的优化原则 |
一、财税支持的信息依据要充分 |
二、上下游及横向综合统筹 |
三、财税政策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 |
四、综合引导、各有侧重 |
五、政策要保持公开透明、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
六、国家主导与全民负担相结合 |
七、定期政策评估机制 |
第二节 财政政策的具体建议 |
一、根据战略目标确定财政支持范围和渠道 |
二、加大财政直接支持力度 |
三、清晰财政支持的目标效果 |
四、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东西部区别负担的机制 |
五、优化可再生能源基金管理 |
六、发挥政府采购作用 |
第三节 税收政策的具体建议 |
一、细化可再生电力能源适用税法 |
二、清晰各项税收激励政策 |
三、资源税、碳税应该列入议事日程 |
第四节 其他建议 |
一、强化资源调查和评估,制定科学发展规划 |
二、建立国家级的可再生能源统一管理机构 |
三、重视金融市场、资本市场的激励 |
四、协调处理好横向相关利益方的利益关系 |
五、注重产业整体协调可持续发展 |
六、积极疏导电价矛盾 |
七、发挥价格对可再生电力能源的的引导作用 |
八、建立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和绿色证书交易机制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突出库区特色 加速结构调整(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对口支援西部民族地区研究[D]. 李杰.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3]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调查研究 ——以长寿、涪陵为例[D]. 邓宇. 重庆大学, 2019(02)
- [4]后三峡时期库区城市人居环境建设评价研究 ——以丰都、忠县、万州为例[D]. 贾慕昕. 重庆大学, 2019(01)
- [5]文化生态视域下的三峡宜昌库区文化资源保护研究[D]. 谭雪霏.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1)
- [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J].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05)
- [7]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J].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6(02)
- [8]西部地区内生型城镇化的理论与实证研究[D]. 邹小勤. 重庆大学, 2016(03)
- [9]三峡库区典型区域农村聚落空间演化研究 ——以万州区为例[D]. 闵婕. 西南大学, 2015(03)
- [10]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本文侧重对可再生电力能源分析[D]. 栗宝卿.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