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清职责权限 加强内部协调(论文文献综述)
孙新生[1](2021)在《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较好克服了革命时期注重个人、家庭、宗族、朋友等小群体利益的传统社会特殊主义价值观的侵蚀,新中国成立后执掌全国政权而来的权力腐蚀,以及改革开放后实行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特别是新旧体制机制转轨过程中腐败大量增加的挑战。这是如何实现的呢?不少学者认为,1978年前主要靠群众运动反腐,1978年后主要靠制度反腐。但这种观点忽略了的是,改革开放前不仅有群众运动反腐,也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组建了纪委、监委等反腐败机构,逐步建立了腐败惩治的权限、规则和程序,而且群众运动都是中共中央直接发动、组织的,除文化大革命外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控制开展的,群众运动中都有制度建设环节,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也是由专门机构进行。在改革开放后的反腐败实践中,除不开展群众运动外,大多数制度规则、程序、机构都延续了新中国成立早期及革命时期确立的制度框架。将改革开放前后的反腐败实践分别界定为运动反腐、制度反腐的二分法,割裂了两个时期的历史联系,同时也忽视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确立的拒腐防变体制机制,而这恰恰是建国后拒腐防变的逻辑起点和实践基础。本文在将拒腐防变放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进行检视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拒腐防变,关键在于其是高度制度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自成立起就注重用制度化的方式拒腐防变,同时虽经历曲折反复但总体上较好地处理了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辩证关系,将群众参与逐步纳入制度化轨道,可以说制度化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拒腐防变的主线。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初步探索期,确立了思想建党优先、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等原则框架。在这些原则框架下,通过延安整风运动确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确立从思想和作风问题抓起,防止这些问题演化为腐败问题的管党治党思路,使党员干部改变源自传统农业社会的观念和特质,接受马克思主义公共利益至上的普遍主义价值观,自觉做到不想腐。确立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建立专门干部选拔机构,将自上而下的领导考察与自下而上的群众考察结合起来,从选人用人的源头遏制腐败。严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建立反腐败专门机构,严格实施党的纪律,及时纠正党员的小错误、清除党员队伍中的腐化分子,使大多数党员既不敢腐也不能腐。通过井冈山工农兵民主政治、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廉政实践等,对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制度化方式进行探索,初步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新中国成立早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探索深化期。针对全国执政后腐化现象大幅增加的现实,将整风整党运动与执行纪律、整顿干部、清理组织、反对腐败结合,深化了延安整风运动模式;相继建立纪委、监委等反腐败专门机构,其组织机构、职责范围、领导体制、工作规则与程序等为1978年后纪委恢复重建提供了基本框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信访制度等为群众监督以及参与反腐败提供了制度化途径。但对党内贪污腐化特别是科层化管理体制滋生的官僚主义等隐性腐败,中央领导层在反腐败以自上而下的制度化方式为主还是以自下而上的群众参与为主上分歧越来越大,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张力逐步凸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成为群众参与制度化和反制度化的分水岭。改革开放新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恢复发展期。中国共产党将拒腐防变重新纳入制度化轨道,探索在不开展群众运动条件下拒腐防变的路径,对群众参与的规模和数量进行规范限制,更多依靠党和国家体制特别是专门机构自上而下反腐。其中,1983年整党确立了自上而下的整风整党模式;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改革,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价格改革、财政管理改革等经济领域改革,以及规范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构建起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恢复重建后的纪委确立三项主要任务、五项基本权限、双重领导体制、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体制,基础性反腐败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体系,在“两案”审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注意区分纪律问题与法律问题,并在理念、规则和程序上探索党纪和国法的衔接,推动腐败惩治走上法制化轨道。但在拒腐防变制度化迅速提高的同时,群众参与逐渐边缘化,群众反腐与制度化的反腐体制对接不顺畅,党委政府与民间社会在反腐问题上不时出现紧张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加速推进期。针对制度执行不力、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挑战,中国共产党以制度执行力建设为突破口,坚持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相统一、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强力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从严治党,使党的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和腐败惩治法律法规落实落地,有力维护制度权威、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同时,通过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机制,构建群众网上曝光、舆论发酵、执纪执法部门追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并通过巡视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特别是明确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与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理顺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关系,在拓宽群众制度化参与途径、将群众监督整合进拒腐防变制度化格局上取得重要进展。回顾百年拒腐防变历程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以制度化为主线,在思想教育、组织机构、惩治腐败、权力监督等制度化上都取得了不少历史经验。在新征程上,必须传承好这些宝贵经验,坚持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化,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有控制、有步骤整风整党,将思想教育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建设组织结合起来,使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制度治党的过程、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思想建党的过程;坚持和完善组织机构制度化,任人唯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反腐败专门机构;坚持和完善腐败惩治制度化,将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结合起来,依规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将严惩腐败作为教育、制度的支撑和后盾;坚持和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化,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拓宽群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中国共产党抵御各种腐败因素的侵蚀、长期执政奠定坚实基础。
王珈榕[2](2021)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文中指出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十分注重党的制度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发展的历程中,不断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通过党的伟大自我革命领导和推进伟大社会革命,逐步建立起一套加强党的建设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的建设进入到制度化、法治化和现代化的新境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之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开始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并重,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成为新时代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方式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在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清理、执行、监督等方面进行守正出新,使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为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而实现自身治理的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法理依据。本文在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国内外研究进行学术史梳理的基础上,以新时代党的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关理论阐释为研究起点,以经典马克思主义关于党内法规的基本理论和中共历届领导集体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思想为理论基础,展现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的历史逻辑和宝贵经验,从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加大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加强党内法规建设保障体系三个方面阐述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从成效、问题两个维度阐述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现状,最后有针对性地从规范党内立法、强化党规执行、健全监督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推进路径。具体来说,本文对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研究主要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对国内外关于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研究成果进行述评,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研究框架与创新之处。第二部分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关阐释。分析了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制度、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等基本概念,对党内法规与党内制度、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党内法规与党的纪律、党内法规与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概念辨析,在此基础上,从党内法规的划分、特征、效力和功能等方面阐述了党内法规的科学内涵。第三部分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渊源及历史基础。阐述了马列主义关于党内法规的基本理论和中共历届领导集体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思想,这是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渊源。同时分析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基础,廓清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沿革脉络,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制度建设的探索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初步发展,再到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之前党内法规制度的初步形成,并总结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第四部分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新时代下从哪些方面建设党内法规制度,通过各领域各层次建设党内法规制度;其次,在执行力度方面目前是怎么的建设阶段,从领导干部到监督体系的建设目前包含了怎样的内容;最后,从体系上,新时代下体制、注视、组织及人力资源上的建设内容。本章对以上的方面作出了详细的介绍诠释。第五部分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现实状况。根据上一部分阐述的新时代已有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内容,总结其当前的已取得的成效,可以看出我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执行力、制度的长效机制、领导机制等方面已有飞跃式进步。但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分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仍然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包括制度体系、执行效能、保障体系等方面仍然是需要继续努力健全。第六部分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路径分析。本章针对上一部分提出得亟需解决的问题,制定了相对相对应的解决路径,更加详细的阐释如何规范党内立法、如何强化执行能力及健全监督机制。本文坚持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同时梳理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变迁;追溯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马列主义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关于党内法规的基本思想这一理论渊源,同时又与新时代中国的国情、党情实际相结合。本文运用跨学科分析法进行了尝试性创新。中国通过不懈的努力奋斗,改革开放40年的飞速发展,成功迈入了新时代。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通过结合政治学、法学、历史学等相关学科理论,全面系统的阐释了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关理论,使文章更具深度与逻辑性;在研究视角上,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党的自身建设和党治国理政的融合视域下来阐述党内法规的性质作用以及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的内容、目标和路径。
张泰[3](2021)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实践与理论思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之于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而言,党内民主理论是政党政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民主实践是推进政党现代化发展的基本实践,党内民主建设是一项事关政党自身发展与价值实现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党内民主包括党员权利主导安排党内制度并使党内权力在其范围内运行的应然民主形式和政党资源支配权在党员权利和党内权力之间再分配的实然民主程序,而应然与实然之间的差距使党内民主建设成为每个政党都要面对的必然课题。政党政治资源的稀缺性和政党主体对稀缺资源追逐欲望的无限性使现实中党内权力的膨胀与党员权利的扩张同样不可避免。党内民主建设则是经由党内法治,使党员权利与党内权力在合法有序的博弈互动中有效实现民主价值。党内民主建设根本目的在于保障政党成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性地位。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代表无产阶级根本利益,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奋斗目标。这种先进性与科学性、阶级性与社会性的有机统一使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不仅遵循党内民主建设的一般规律,而且在协调党内关系与执掌国家权力的过程中体现出基于内在规定性之上的特殊要求。本文是关于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整体性理论研究。文章以社会主义政党政治理论为指导,在较为全面地把握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要素构成、运行机理、思想资源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总结了各党党内民主建设的逻辑特点,分析了各党的历史传统、政党生态、政治主题和现实条件等具体差异,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认识和实践把握。本文主体除导论外分为五个部分:第一章界定党内民主的基本概念与要素构成,厘清党内民主建设与政党本身的内在关联,概括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科学内涵与基本遵循,阐释党内民主建设的认知体系与实践机制;第二章研究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基础与思想资源,分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党内民主建设原理并挖掘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党内民主建设主张及西方学者对党内民主建设的见解,追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思想源头与理论借鉴;第三章对马克思主义政党自1917年执政以来的党内民主建设实践进行回顾和考察,展示其主要脉络;第四章分析了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逻辑和差异成因,总结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具体特征;第五章总结党内民主建设的发展规律,从政党意识及其价值意蕴、政党职能及其有效履行、党员权利及其实现保障、党内权力及其监督制约、党内制度及其运行支撑以及政党文化及其培育滋养等主要内容和实现机制,探索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应当形成的理论自觉。本文着重阐释与论述了以下观点:1.党员权利指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成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享有党内政治资源的资格,可大致分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管理的权利、党员决定党内权力授予的权利及党员言论自由的权利三大类。党员权利享有的前提是遵守党章等党内法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形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民主协商。2.党内权力是为了实现党员权利的需要,通过党员权利的合法让渡和授予,由党内部分成员和组织获取的、超出于其他党员和党组织之上的强制性力量。党内权力主要表现为对政党政治资源的支配力、对政党组织的统御力、对政党行为的干预力及对政党成员的影响力。党内权力的运行是一个有序过程,以授予为起点、以决策为核心、以执行为关键,以被监督制衡为保障。3.党内制度是对政党意识形态、政治纲领、组织结构、活动方式的明确,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都必须共同遵守的活动原则和行为规范。党内制度是维系党员权利与党内权力良性互动的引导和保障,党内民主建设经由党内制度对党员、干部、组织等构成党的生机与活力的各个要素产生作用。制度化水平的高低以及制度运行的成效,关系党内民主建设的实际水平,同时也关系到整个政党组织的质量与活力。4.党内成员通过履行党内义务而享有党员权利,通过党员权利实现而主导党内制度安排,使党内权力在制度规范下运行。党员权利实现离不开党内权力的工具价值,使其维护并服务于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性地位,又要控制党内权力,避免其因自我增殖、异化而成为党员权利的对立物。这既是党员权利实现的整个过程,也是党内民主的主要内容,因而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一般属性。5.党内民主是政党现代化的生命性表征,而对党员权利保障的理论认识则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首要前提。可以认为,以党员权利主导为基本理念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是实现党内价值结构由党内权力本位向党员权利本位转变的基础。以党员权利保障为起点建立党内制度体系,是实现党内治理方式由传统人治向现代法治转变的支撑。以党员权利效能为目标运作党内资源,是实现党内民主机制由外在协调手段向内在规定属性转变的关键。以党员权利追求为动力加强党的建设,是实现党内政治局面由外在一致向内在和谐转变的法宝。6.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不仅具有一般政党的功能,还承载着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民主的使命。因此,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本质上是党内关系科学性、民主性、法治性的实践形态,包括由指导思想、着力之点、发生逻辑及评价标准等构成的认知体系和由价值指向、主要内容、实践载体及贯彻保障等构成的实践机制。由此展开的理论建设和实践推进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对党内民主建设的深化发展和价值跃升。7.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是政党党内民主一般规律与马克思主义政党鲜明政党意识在特定历史文化条件下相结合的产物。特定的政治主题指引着党内民主建设的价值导向,具体的政党生态孕育着党内民主建设的逻辑特征,党内制度的科学有效性、实践针对性及法治功能性主导着党内民主建设的运行机制,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性地位及其民主能力直接关系到党内民主建设的质量与水平。8.在封建文化传统深刻影响和执政初期恶劣生态中,苏联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取向是以党内权力为既定,党员权利服从于党内权力,党内制度体现党内权力意志;在世界多极化格局和党内多元化需求的压力下,苏联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又从权力过度集中的极端走向了权利失去限制的另一个极端。受议会民主文化和政党合并历史的影响,东欧共产党在内外合力下对党内民主建设逻辑进行调整,以党员权利为核心,辅以党内权力和党内制度为之服务保障。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民主建设以完善党内制度体系为关键,党内权力来源于并代表党员权利,以党内制度规范党内权力并保障党员权利,用党内制度体系的现代化来牵引党内民主建设的现代化发展。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在吸取苏东剧变教训、借鉴中共改革经验中发展党内民主建设逻辑,以党员权利为原点,党内权力服务于党员权利,党内制度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制度化成果,并尝试多种制度形式和民主形态。9.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实践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弥足可贵的历史经验和思想启迪。具体来说,首先党要强化先进政党意识的价值引领作用。以标识政党由来、维系政党生存、引领政党发展的政党本质属性为党内民主建设提供方向遵循。其次,党要牢记崇高的使命担当。履行政党职能,在治国理政过程中将党内民主追求升华为国家民主理念和社会民主共识,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价值所在。再次,党要坚持党员主体地位。以保障党员权利为党内民主建设的先决条件,将党内民主潜在优势转换为政党治理显性效能,为党内政治生活注入生机与活力。第四,党要树立明确的责任意识。以法规支撑党内民主建设的过程,用法治保障党内民主发展的成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建立健全权力合理制约权力、权利有效监督权力的法规体系和法治模式。第五,党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制度原则,丰富完善基本民主制度,贯彻落实具体民主制度,为党内民主成长提供根本保障。第六,党要锤炼优秀的政治品格。通过科学理论思想、先进价值理念、纯洁党性党德等政党文化建设,为提升党内民主品质厚植信仰给养、精神涵养和组织滋养。
刘洋[4](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梁慧[5](2020)在《回应性监管视角下基层药品监管方式优化研究 ——以南宁市邕宁区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药品作为生活必需品,其安全与否直接影响着社会大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是影响着“大健康”产业的经济发展、国民生命安全感和社会稳定。但基层因监管条件处于劣势的客观因素,是药品监管的薄弱环节,也是药品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的活跃地带,药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以往关于药品监管较为常见的是研究政府全面实施药品监管行为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单一的药品监管方式或机制优化方面。因此,本文将结合基层6种主要药品监管方式施行情况和回应性监管理论展开研究。本文主要运用文献分析、案例研究和实地调研等研究方法,以南宁市邕宁区为例,从回应性监管理论视角,对机构改革中的基层主要药品监管方式进行研究。研究认为,基层药品监管方式主要有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不良反应监测等,存在缺少对被监管主体的回应、缺少多元化监管主体和被监管主体的塑造、缺少各监管主体和被监管主体之间的协同、监管关系网络建设薄弱等不足。主要原因在于基层药品监管改革仍处于初级阶段、药品行业协会缺位、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我监管不力和维权意识淡薄等。建议采取通过进行药品监管实际情况了解和风险分析,回应监管主体标准建设需求;强化促进机制建设;丰富监管主体职能,引入多元监管主体等对策,优化基层药品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绩效。
马海鹰[6](2020)在《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演进及模型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催生出的新治理时代,摆脱固化的政府部门结构,通过跨部门协同治理对产业发展和社会诉求做出整体性回应,是新世纪以来多个国家政府改革的新趋势。推进跨部门协同治理也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走向之一。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遵循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回顾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历程,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上,政府作用的充分发挥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政府诸多部门协同推进旅游业的治理上。在全域旅游下,发挥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在此背景下,加强政府的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研究就显得必要和有价值,而有关这方面的研究目前整体上显然还较为薄弱。本文溯源了政府跨部门协同的有关基础理论,包括协同理论、治理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明晰了政府跨部门关系中的政府跨部门协同概念,并从政府跨部门协同治理发生的逻辑过程入手,对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演进过程进行了分析,总结出了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四种主要类型,从内外因的角度对演进的过程进行了分析,从而梳理出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有关脉络体系。在对国内外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实践的分析基础上,通过对已有跨部门协同治理的主要典型模型分析,在借鉴优点和分析不足的基础上构建了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分析模型。结合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实际,本文对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演进过程进行了分析。旅游业的综合性决定了政府的旅游行政职能实际上分配于多个部门之中,旅游行政权力的配置变化决定了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难易程度。政府需要在不同层面、环节和领域对旅游业发展采取大量的协同行为,既是弥补市场失灵带来的问题,又是如期实现旅游发展目标的需要。不同的政府部门拥有不同的行政资源,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需求,也有进行资源交换的需要。政府管理的碎片化状态不仅直接影响政府服务的效率,也会给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带来权责空档、权责固守、利益冲突等阻碍。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和客体的多变性决定了旅游协同治理有着不同的类型。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聚焦于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横向关系,在我国同级政府的治理体系中,旅游治理的参与者往往包括多个层面:个体人、旅游行政机构及多种形式的协调机构和机制。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变化对跨部门旅游协同的治理方式提出更多的要求,这就对构建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分析模型提出了需求。在分析已有SFIC模型、多主体协同治理模型、公共部门旅游管理模型优点和不足的基础上,明确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明确一般性目标、层次性目标和法律性目标。在明确目标之后,优化的协同方式和协同过程则至关重要,建立决策中枢系统协同、强化等级制职务权威协同、共享等级制组织协同的利益、加强旅游机构的协同能力建设、完善横向协同机制、完善辅助机制等进一步明确了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优化方式。同时,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还需要加强文化、制度和技术支撑,来帮助其运行得更加有效。在构建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的基础上,通过县域政府引导推动旅游业发展、出台重大旅游政策、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三个实践案例对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进行了具体分析,进一步说明了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能够有效地推动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隋从容[7](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安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工作。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创造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的“两大奇迹”,是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取得这样的成就,既凝聚着全国公安战线和广大公安民警的艰苦努力,更彰显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卓越智慧和能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公安工作摆在事关国家政权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位置,在汲取国内外公安工作理论思想精华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主题,顺势而为,在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事业的进程中,对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职责任务、公安工作的着力点以及公安工作主体建设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探索与回答,形成了一套相对完整、科学,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深入挖掘和系统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无论是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还是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提供理论参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需要在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的相互观照和双向互动中剖析和探讨。为此,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理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比较研究与归纳总结提炼相融合的方法,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是多种因素相互影响、综合发力的必然结果。发生学告诉我们,任何理论和思想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特定的历史条件,都有其必然的发生基础,也必然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全球化与社会转型等国际国内因素对公安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是其形成和发展的时代背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公安工作的艰辛探索是其形成与发展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实践基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是其形成和发展的理论来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过程。其历史过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至1992年期间,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起步的历史转折时期,果断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在继承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民主法制思想为统领,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形成了以“稳定压倒一切”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开创了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新局面。第二阶段,1992年至2002年期间,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确立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历史时期,以依法治国思想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法治化建设,形成了以“讲政治、讲法制、讲服务”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推向一个新高度。第三阶段,2002年至2012年期间,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时期,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着力加强公安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形成了以“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全面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蓬勃发展。第四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科学判断我国所处的历史方位,准确把握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平安中国思想为统领,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更高需求为目标,着重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层面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形成了以“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为总要求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推进公安工作思想的创新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丰富的内容。其基本内容是:围绕着“什么是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性质地位使命任务;围绕着“为什么要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围绕着“怎样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方针策略和举措;围绕着“谁来做公安工作”的问题,说明了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关于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回答了公安工作“是什么”的问题。关于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维护社会治安要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建设平安中国,回答了公安工作“为什么”的问题。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回答了公安工作“怎么做”的问题。政治建警,全面加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从严治警,依法加强公安队伍纪律规矩意识和正规化建设;素质强警,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回答了公安工作“谁来做”的问题。上述内容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鲜明的特征。其总体特征是:从生成方式和过程来看,具有时代性、继承性、实践性特征;从内容构成上来看,具有科学性、政治性、法治性特征;从本质属性和价值取向上来看,具有人民性特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强烈的现实意义。其理论价值主要在于: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思想指南;其实践意义主要在于: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坚强保障,在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思想无论是对公安工作的定性定位问题,还是公安工作应该坚持的原则、路线、方针、策略,抑或是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等方面,都对毛泽东的公安工作思想有所发展,同时,也有效地统筹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要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就该思想发展的基本经验,概而言之,主要表现为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一指导思想,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持服从和服务党的中心工作这一根本立足点,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这一根本价值指向,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这一方法论等;要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通过强化公安民警的理论信仰,改进公安民警教育方式、强化理论武装,将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转化为公安工作的政策、制度、运行体系,转化为公安干警的需要等手段,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在回答时代之间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要在正确认识坚持与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既不能认为它具有历史条件的局限就认为它已过时,弃之不用,也不能认为是终极的理论,而教条僵化,生搬硬套,要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尤其是坚持好运用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周芳玉[8](2020)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内问责是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内问责制度建设取得重要突破,党内问责实践探索已有长足进展,但对党内问责思想的研究滞后于党内问责实践的发展,党内问责思想尚未形成一个系统的理论。对新时代党内问责思想进行研究不仅有助于其系统化理论化,丰富有中国特色的执政党建设理论,而且可以通过党内问责理论的支撑和指导,促进党内问责实践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本文运用文献研究和案例研究的方法,考察了党内问责思想演进的历史脉络,探讨了新时代党内问责思想的理论框架和基本内容,揭示了在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党内问责思想的新发展和时代价值。首先,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思想经历了问责构成要素相继提出、问责理念与重点逐渐明确和突出“两个责任”这三个发展阶段。国际上逆全球化趋势的冲击、国内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以及党内全面从严治党任务的繁重,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新时代党内问责思想深入发展。其次,新时代党内问责思想的核心是通过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其一,党内问责实质是政治问责,关键是党委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纪委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其二,党内问责按照“权责对等、宽严相济”的问责理念,厘清问责主体、问责对象的责任性质和承担责任的方式,精准问责,避免权责失衡和逃避责任,合理界定问责力度;其三,设置问责纠错机制,尊重被问责者的申诉权利。最后,新时代党内问责思想超越了“权利与义务统一”的传统意识,确立了“权利与责任对等”的责任理念,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党建理论的继承与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的问责理念,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注入了新的活力。这些富有生机的理念和思想,不仅使党内问责思想系统化和科学化,而且提升了党内问责实践向纵深发展的自觉性。
王丽娜[9](2020)在《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但其负面问题不断显现,由此互联网治理的相关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随之推动互联网监管部门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在诸多互联网的治理方式中,互联网运动式治理凭借其治理的快速和有效成为相关管理部门的一种重要治理选择,同时也受到研究者的关注。本文梳理不同时期的全局性的互联网运动式治理案例,纵向勾勒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发展历程;界定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涵义;厘清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规制体系,分析其治理主体的构成,对其治理客体进行分类,并分析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行政过程;此外,本文探讨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必然性和过渡性,对治理的效果评价和价值评价等理论问题进行细致探讨,提出以下观点:互联网运动式治理具有过渡性特点,体现在治理中行政与法的一致和相悖并存,治理的行政合作机制反复重叠,治理中运动性治理和常规化治理相冲突等方面;就其治理的效果评价来说,最初互联网运动式治理显现出治理速度快、治理效果好的优势,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问题的增多,其治理成本高、治理效率低、治理违规现象多及治理内卷化等弊端也越来越突出,由此对它的评价从最初的肯定其治理有效性转向对其弊端的多方诟病;鉴于互联网运动式治理存在的底层逻辑和规定性,本文认为对其应进行客观的再评价:要看到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行动催生的规则在不断导正其治理行为偏差;要看到其治理行动中输送的制度对互联网秩序的维护作用;要看到其法治化转型对互联网治理行为的合法性要求在增加;要看到其制度供给背后的法治追求和治理理念的转型努力;要看到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中维护治理对象的相关权利的客观结果。对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价值评价进行否定之否定不是不顾其弊端而默守陈规,恰是为了正视其所面临的困境。就互联网运动式治理面临着的法律困境而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主体经常不能协调好秩序、安全、效益、公平、自由、正义等诸多法律价值的平衡,导致治理中多元法律价值的失衡和错位;另外,治理中所依据的法律文本缺失和模糊导致治理的法律规制中出现较多困难。就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主体和客体各自面临的困境而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治理主体的同质化困境、复合性困境和权威性困境亟待解决;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治理客体在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管制框架内,受到治理主体所采取的行政的、法律的和技术的治理手段的影响,导致互联网优势的发挥、互联网融合发展趋势以及治理主客体间的协调发展都受到极大限制。上述互联网运动式治理所面临的多种困境使得其合理转型变得非常迫切。就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转型方向而言,法治中国建设、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和公共治理理念引入等背景和因素都指向了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这一解决之道。具体而言,要转变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律观念,走出治理主体和治理客体各自面临的困境,同时要充分发挥其治理中的法制输送机制,包括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律文本输送机制和法律制度输送机制,从而推动互联网法的完备化、制度化、体系化和均衡化发展,并有力推动互联网法的良好执行、适用、遵守和互联网法的监督体系建设;此外还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中的治理学习机制和技术再塑机制,共同推动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
陆霞[10](2020)在《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权划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确立以及由此推开的改革实践,虽然对解决行政执法中长期存在的执法机构繁多、执法权力分散、执法效率低下等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亟待解决。例如,执法事权向城管综合执法部门集中缺乏范围上的限制、区级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承担执法任务过重、执法与管理边界不清、在乡镇街道实行综合执法缺乏法律支撑、部分执法事权处于休眠状态。本选题以常州市新北区为研究样本,通过梳理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历史沿革、调研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最新实践,探究当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权划分在横向、纵向两个层面存在的问题,以事权划分为切入点,结合集权分权理论、权变组织理论、公共产品层次性理论,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综合执法事权的划分,从本质上讲就是各部门各层级不同执法主体对执法权力的分配,要从纵横两个方面着手。因此,要在考虑法律授权、组织规模、管辖区域、执法力量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建立权力清单、完善保障措施、推进配套制度等途径,促进综合执法改革在城市管理领域取得更大成效,为其他地区及今后的改革指明方向、提供借鉴。合理划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权,对于权力的运行和权力的实现都至关重要。但是,当前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权的进一步合理划分,也只是“治标”之策。为了更好应对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管理、执法难题,在探索“治本”之策的路上,我们不能止步。该论文有图3幅,表4个,参考文献52篇。
二、分清职责权限 加强内部协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分清职责权限 加强内部协调(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特色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无产阶级政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特殊性要求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阶级国家和政党腐败根源的分析 |
一、腐败植根于私有制 |
二、腐败源于国家和社会的异化 |
三、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政权本质上是廉洁政治 |
第二节 列宁的探索和国外无产阶级政党、国家拒腐防变的历史困境 |
一、非无产阶级思想侵蚀的挑战 |
二、权力腐蚀的挑战 |
三、制度化不足的挑战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问题的提出 |
一、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拒腐防变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二、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的主线是制度化 |
三、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辩证关系的处理是影响拒腐防变历史进程的重要变量 |
四、本文的核心概念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早期探索(1921 年至1949 年)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原则框架 |
一、思想建党优先:化解党的组织先进性和广泛性的矛盾 |
二、民主集中制:避免家长制和极端民主化两个极端 |
三、党的群众路线:克服官僚主义、民粹主义两种倾向 |
第二节 延安整风运动与思想教育的制度化 |
一、中国共产党思想教育的早期实践 |
二、党组织的发展壮大与清理整顿 |
三、延安整风运动确立思想改造、思想拒腐的典型范式 |
第三节 组织机构制度化的三大要件 |
一、基层组织建设 |
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
三、反腐败专门机构和党的纪律的实施 |
第四节 拒腐防变群众参与的制度化 |
一、井冈山的工农兵民主政治 |
二、苏维埃反贪污浪费工作中的群众参与 |
三、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民主监督和廉政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中国建立早期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探索深化(1949 年至1965 年) |
第一节 全国执政后拒腐防变形势的变化 |
一、党内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现象较革命时期大幅增加 |
二、正在形成的科层化国家管理体制预防显性腐败与滋生隐性腐败的双重性 |
三、毛泽东和刘少奇、邓小平对拒腐防变制度化与群众参与关系的认识分歧 |
第二节 50 年代初整风整党对延安整风模式的深化 |
一、整风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结合 |
二、整党与清理党员、组织建设结合 |
三、整风整党与“三反”等反腐败运动结合 |
第三节 纪委、监委等反腐败专门机构的建立 |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
二、职责范围的框定 |
三、领导体制的变革 |
四、基本工作规则与程序的建立 |
第四节 拒腐防变群众参与的制度化和反制度化 |
一、人民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
二、社教运动:群众参与制度化和反制度化的分水岭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后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恢复发展(1978 年至2012 年) |
第一节 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历史必然性 |
一、放弃群众运动反腐 |
二、腐败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 |
三、邓小平的拒腐防变制度化思想 |
第二节 1983 年整党确立自上而下的整风整党模式 |
一、与日常工作结合,不开展运动 |
二、整党中的一切问题由相关党组织讨论解决 |
三、严格控制打击面,防止“左”的偏向 |
四、审慎稳妥纯洁组织、清理队伍 |
第三节 各领域改革和拒腐防变制度构建 |
一、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改革 |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三、价格改革、财政管理改革等经济领域改革 |
四、规范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 |
第四节 反腐败专门机构和反腐败法制化 |
一、纪检监察机构的重建 |
二、基础性反腐败法律法规的系统构建 |
三、“两案”审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中对党纪和国法问题的区分 |
四、党纪与法律的衔接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拒腐防变制度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 |
第一节 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根源和后果 |
一、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 |
二、制度执行不力的根源 |
三、制度执行不力的后果 |
第二节 习近平的拒腐防变制度化思想 |
一、坚持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相统一 |
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 |
三、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 |
四、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
第三节 作为制度执行典范的中央八项规定 |
一、中央八项规定是一个制度体系 |
二、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特点是执行有力 |
三、中央八项规定体现了自上而下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的结合 |
第四节 腐败惩治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
一、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潜规则 |
二、创新审查调查方式,提高办案效率 |
三、构建形成国内反腐与国际反腐的闭环 |
第五节 巡视制度的调整改进 |
一、提升巡视权威 |
二、巡视重在发现问题 |
三、巡视拓宽了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制度化渠道 |
第六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强化公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 |
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解决了反腐败的三大难题 |
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反腐败纳入法治化轨道 |
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监委的赋权与限权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历史经验 |
第一节 思想教育制度化 |
一、必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改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
二、必须将思想教育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建设组织相结合 |
三、整风整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有控制、有步骤进行 |
四、必须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起来 |
第二节 组织机构制度化 |
一、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基层基础 |
二、必须坚持任人唯贤,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
三、必须加强反腐败专门机构建设,做到赋权与限权相结合 |
第三节 腐败惩治制度化 |
一、必须时刻警惕不利环境中的干扰因素,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
二、必须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相结合,完善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 |
三、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
第四节 权力监督制度化 |
一、必须处理好拒腐防变制度化与群众参与的关系,将群众参与纳入制度化轨道 |
二、必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自上而下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相结合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关阐释 |
2.1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关概念 |
2.1.1 党内法规 |
2.1.2 党内法规制度 |
2.1.3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
2.2 党内法规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2.2.1 党内法规与党内制度 |
2.2.2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 |
2.2.3 党内法规与党的纪律 |
2.2.4 党内法规与规范性文件 |
2.3 党内法规的科学内涵 |
2.3.1 党内法规的划分 |
2.3.2 党内法规的特征 |
2.3.3 党内法规的效力 |
2.3.4 党内法规的功能 |
第3章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渊源及历史基础 |
3.1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渊源 |
3.1.1 马列主义关于党内法规的基本理论 |
3.1.2 历届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思想 |
3.2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基础 |
3.2.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
3.2.2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
3.2.3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
3.2.4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 |
第4章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
4.1 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
4.1.1 统筹推进各位阶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
4.1.2 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
4.1.3 统筹推进各层面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
4.1.4 统筹推进各环节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
4.2 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度 |
4.2.1 培育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
4.2.2 健全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体系 |
4.3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 |
4.3.1 体制机制保障 |
4.3.2 组织机构保障 |
4.3.3 人力资源保障 |
第5章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评价 |
5.1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现状 |
5.1.1 初步形成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
5.1.2 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不断强化 |
5.1.3 建立起党内法规制度长效机制 |
5.1.4 建立起党内法规制度领导机制 |
5.2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作用 |
5.2.1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保障 |
5.2.2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长远、根本之策 |
5.2.3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5.2.4 能够为世界治理以及其他国家政党治理提供借鉴 |
5.3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特征 |
5.3.1 坚持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统一 |
5.3.2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统一 |
5.3.3 坚持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相统一 |
5.3.4 坚持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相统一 |
5.4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
5.4.1 党内法规制定质量有待提高 |
5.4.2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亟待完善 |
5.4.3 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效能不够 |
5.4.4 党内法规制度保障体系仍需提升 |
第6章 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 |
6.1 规范党内立法,大力提升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质量 |
6.1.1 完善党内法规制定机制 |
6.1.2 扩充党内法规解释机制 |
6.1.3 科学制定党内法规立法规划 |
6.2 推进制度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
6.2.1 形成由党章统领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 |
6.2.2 统筹推进中央和地方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
6.2.3 提升党内程序性法规与实体性法规的协调 |
6.3 强化党规执行,形成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 |
6.3.1 加强制度供给,健全党内法规统一发布制度 |
6.3.2 强化党规意识,健全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制度 |
6.3.3 完善执行机制,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实施责任 |
6.4 健全保障机制,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保障体系 |
6.4.1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 |
6.4.2 统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多方力量 |
6.4.3 做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监督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3)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实践与理论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评析 |
三、研究方法与内容结构 |
四、创新之处与主要不足 |
第一章 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相关概念与基本理论 |
第一节 党内民主 |
一、党内民主的支撑要素 |
二、党内民主的价值 |
三、党内民主的一般性特征 |
第二节 党内民主建设 |
一、党内民主价值厚植于政党目标 |
二、党内民主原则取决于政党类型 |
三、党内民主形态孕育于政党生态 |
第三节 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 |
一、基于政党基本性质的内容体系 |
二、基于政党价值指向的主要特征 |
三、基于政党发展目标的建设逻辑 |
第二章 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基础与思想资源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党内民主建设思想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党内民主建设思想 |
二、列宁党内民主建设思想 |
第二节 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党内民主建设主张 |
一、李卜克内西与倍倍尔强调党内民主价值 |
二、普列汉诺夫追求党内广泛民主 |
三、卢森堡主张制约党内权力以保障党员权利 |
第三节 西方学者关于党内民主的主要见解 |
一、关于党内民主的属性 |
二、关于党内民主的功能 |
三、关于党内民主的价值 |
第三章 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主要脉络 |
第一节 苏联共产党首开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先河 |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确立与运用 |
二、党员权利资格的设置与实践 |
三、党内权力的结构及其运行 |
四、党内民主建设停滞、倒退后陷于无序状态 |
第二节 原东欧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道路探索 |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沿袭与调整 |
二、党员权利内容的规定与延伸 |
三、党内权力运行的机制建设 |
四、党内民主建设迷失方向直至改旗易帜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曲折创新党内民主发展机制 |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阐释与创新 |
二、党员权利范围的明晰与扩展 |
三、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发展完善 |
四、党内民主建设的持续推进 |
第四节 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多样性探索 |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坚持与发展 |
二、党员权利保障的细化与救济 |
三、党内权力的适应性集中与制约 |
四、党内民主建设的形式多样性 |
第四章 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分析比较 |
第一节 苏联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分析 |
一、党内民主建设的运行逻辑 |
二、党员权利匮乏的历史根源 |
三、党内权力集中的政治生态 |
四、建立党内制度的现实局限 |
五、党内政治生活陷入极端民主化的背景性分析 |
第二节 原东欧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分析 |
一、党内民主建设的逻辑调整 |
二、党内民主理念的文化基础 |
三、党员权利扩展的客观环境 |
四、党内生活制度化的现实困境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建设分析 |
一、党内民主建设的逻辑创新 |
二、党内民主价值的历史形成 |
三、“民主”与“集中”有机统一的执政生态 |
四、构建党内制度体系的现实支撑 |
第四节 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分析 |
一、党内民主建设的逻辑发展 |
二、党内权力集中的历史渊源 |
三、党员权利保障的时代背景 |
四、探索党内制度形态的现实条件 |
第五章 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几点启示 |
一、强化政党意识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首要前提 |
二、履行政党职能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价值指向 |
三、保障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先决条件 |
四、规制党内权力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内在要求 |
五、完善党内制度是党内民主建设的根本保障 |
六、培育政党文化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长效滋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5)回应性监管视角下基层药品监管方式优化研究 ——以南宁市邕宁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论文框架 |
1.5 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相关理论阐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药品 |
2.1.2 药品追溯体系 |
2.1.3 药品监管方式 |
2.2 相关理论阐述 |
2.2.1 回应性监管理论 |
2.2.2 回应性监管理论的适用性 |
第3章 当前基层药品监管方式的现状与实证调查 |
3.1 当前基层药品监管方式概况 |
3.2 南宁市邕宁区药品监管的实证调查 |
3.2.1 行政审批 |
3.2.2 监督检查 |
3.2.3 监督抽检 |
3.2.4 行政处罚 |
3.2.5 投诉举报 |
3.2.6 不良反应监测 |
3.3 当前基层药品监管方式存在的不足 |
3.3.1 缺少对被监管主体的回应 |
3.3.2 缺少多元化监管主体和对被监管主体的塑造 |
3.3.3 缺少各监管主体和被监管主体之间的协同 |
3.3.4 监管关系网络建设薄弱 |
第4章 基层药品监管方式存在不足的原因分析 |
4.1 政府层面 |
4.1.1 基层药品监管改革仍处于初级阶段 |
4.1.2 政府对基层药品监管部门统筹管理能力有待加强 |
4.1.3 某些地方药品监管的理念落后 |
4.1.4 部门间综合执法未完全形成 |
4.2 药品行业层面 |
4.2.1 药品行业协会缺位 |
4.2.2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我监管不力 |
4.2.3 医疗机构参与度不足 |
4.2.4 药品贮存和运输企业管理缺失 |
4.3 社会层面 |
4.3.1 公众维权意识淡薄 |
4.3.2 个人参与监管成本高 |
4.3.3 公众参与便捷途径少 |
第5章 回应性监管理论视角下优化基层药品监管方式的对策 |
5.1 统一药品监管方式,回应监管主体标准化建设需求 |
5.1.1 做好基础信息收集和分析,作为药品监管方式选择依据 |
5.1.2 完善法律体系和标准体系,作为药品监管方式执行依据 |
5.2 强化促进机制建设,增强监管主体意识和能力 |
5.2.1 满足各主体能力塑造需求 |
5.2.2 提升各主体自律意识 |
5.2.3 激励监管主体的积极性 |
5.3 丰富监管主体职能,增强各主体执行能力 |
5.3.1 药品监管部门合力执法 |
5.3.2 行业增强自我监管能力 |
5.3.3 加大信息化资源投入 |
5.3.4 提升药品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水平与质量 |
5.4 引入多元监管主体,形成有效监管闭环 |
5.4.1 新增监管主体,共担药品监管责任 |
5.4.2 优化监管权的分配,协调药品监管关系 |
5.4.3 与被监管主体对接,建立紧密关系网络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6)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演进及模型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 |
1.1.1 理论背景 |
1.1.2 实践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3.1 有关行政改革的研究 |
1.3.2 有关政府部门间关系的研究 |
1.3.3 有关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研究 |
1.4 研究问题、研究方法与研究不足 |
1.4.1 研究问题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不足 |
2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理论 |
2.1 理论溯源 |
2.1.1 协同理论 |
2.1.2 治理理论 |
2.1.3 协同治理理论 |
2.2 政府中的跨部门关系 |
2.2.1 政府跨部门冲突 |
2.2.2 政府跨部门协同 |
2.3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 |
2.3.1 政府介入旅游业的原因 |
2.3.2 全球政府旅游协同治理的典型模式 |
3 中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演进 |
3.1 政府履行旅游治理职能的演进 |
3.2 中国政府旅游行政权力配置的演进 |
3.3 中国政府旅游协同治理演进的内因 |
3.3.1 政府组织协同的需要 |
3.3.2 政府干预的需要 |
3.3.3 部门行政资源交换的需要 |
3.4 中国政府旅游协同治理演进的外因 |
3.4.1 权责空档 |
3.4.2 权责固守 |
3.4.3 利益冲突 |
3.5 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主要类型 |
3.5.1 正式型横向协同 |
3.5.2 有特定职能的旅游议事协调机构 |
3.5.3 体制型的综合旅游机构 |
3.5.4 非正式型协同 |
4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的构建 |
4.1 已有代表性模型述评 |
4.1.1 SFIC模型 |
4.1.2 多主体协同治理模型 |
4.1.3 公共部门旅游管理模型 |
4.2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的完善思路 |
4.3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的构建 |
4.3.1 确立治理目标 |
4.3.2 确定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的多中心治理主体 |
4.3.3 确立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支撑 |
4.3.4 确立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方式 |
4.4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 |
5 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模型的案例分析 |
5.1 宏观维度:江西青原区政府引导推动旅游业发展 |
5.1.1 案例基本情况 |
5.1.2 案例的综合模型分析 |
5.2 中观维度:协同推动边境旅游试验区重大政策出台 |
5.2.1 案例基本情况 |
5.2.2 案例的综合模型分析 |
5.3 微观维度:处理中国旅游团在老挝严重交通事故 |
5.3.1 案例基本情况 |
5.3.2 案例的综合模型分析 |
6 结论 |
6.1 本文的主要结论 |
6.2 本文的创新点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对象 |
(三)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点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点 |
(二) 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生成逻辑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时代背景 |
(一) 国际背景:全球化和国际警务改革对公安工作带来新影响 |
(二) 国内现实:社会转型对公安工作提出新要求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实践基础 |
(一)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安工作的历史实践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公安工作的现实实践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生成的理论来源 |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公安工作的相关理论 |
(二) 毛泽东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 |
一、改革开放起步与全面展开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78年-1992年) |
(一) 在拨乱反正中初步形成 |
(二) 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中走向成熟 |
(三) 在党的十三大以后至邓小平南巡讲话这一时期的进一步发展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1992年-2002年) |
(一) 党的十四大至党的十五大这一时期初步形成 |
(二) 党的十五大以后至党的十六大召开这一时期走向成熟 |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02年2012年) |
(一) 党的十六大至党的十七大这一时期为形成期 |
(二) 党的十七大至党的十八大召开这一时期为进一步发展期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2012年至今)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关于公安工作的性质任务 |
(一) 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依然需要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 |
(二) 在党和国家的全部工作和工作大局中公安工作处在很重要的位置 |
(三) 公安机关肩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使命任务 |
二、关于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
(一)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不能动摇 |
(二) 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 |
三、关于公安工作的价值取向 |
(一)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 |
(二) 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 |
(三) 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
四、关于公安工作的实现路径 |
(一) 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做好公安工作的首要问题 |
(二)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三)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
(四) 坚持改革强警、科技兴警战略,增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
五、关于公安工作的主体建设 |
(一) 政治建警:全面加强革命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政治过硬 |
(二) 从严治警:全面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确保公安队伍纪律作风过硬 |
(三) 依法治警: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责任过硬 |
(四) 素质强警:积极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公安队伍本领过硬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总体特征 |
一、生成过程的时代性实践性和继承性 |
二、内容构成的科学性政治性和法治性 |
(一) 严密的科学性特征 |
(二) 鲜明的政治性特征 |
(三) 强烈的法治性特征 |
三、本质属性和价值依归的人民性 |
(一) 价值指向的人民性 |
(二) 力量源泉的人民性 |
(三) 评判标准的人民性 |
第五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价值意义 |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理论价值 |
(一) 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
(二) 丰富发展了毛泽东公安工作思想 |
(三)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添了新的内容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实践意义 |
(一) 科学统领了公安工作的全面发展 |
(二) 有效推动了公安制度改革创新 |
(三) 有力推进了法治公安建设 |
(四) 为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提供了思想保障 |
第六章 在新的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 |
一、在不断总结经验中坚持和发展 |
(一) 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 |
(二) 以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为根本原则 |
(三) 以坚持服从和服务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为立足点 |
(四) 以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为根本价值指向 |
(五) 以坚持辩证思维法治思维为方法论 |
二、在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中坚持和发展 |
(一) 让思想掌握广大公安民警 |
(二) 在解决现实问题和时代之间中不断深化和发展党的公安工作思想 |
三、在正确认识坚持和发展的关系中坚持和发展 |
(一) 坚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科学精神 |
(二) 坚持好发展好习近平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思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1.2.2 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 基本内容 |
1.3.1 主要思想 |
1.3.2 重点与难点 |
1.3.3 创新与特色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思想的发展历程 |
2.1 党内问责思想在实践中萌发 |
2.1.1 问责主体的产生和增加 |
2.1.2 问责内容的出现和调整 |
2.1.3 问责救济环节的确立 |
2.2 党内问责思想的提出阶段 |
2.2.1 重点监督领导干部 |
2.2.2 明确责任主体 |
2.2.3 多方合力问责 |
2.3 全面阐发“两个责任”思想的新阶段 |
2.3.1 突出党委主体责任 |
2.3.2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
2.3.3 强化权责一致理念 |
第三章 新时代党内问责思想发展的时代背景 |
3.1 国际环境日趋严峻 |
3.2 国内主要矛盾发生转化 |
3.3 全面从严治党任务依然繁重 |
3.3.1 “一把手”监督难 |
3.3.2 系统性腐败问题严重 |
3.3.3 问责责任落实不清 |
第四章 新时代党内问责思想的基本框架 |
4.1 党内问责的实质是政治问责 |
4.2 抓住“关键少数”突破问责困局 |
4.3 权力与责任必须对等和一致 |
4.4 问责力度与失责影响相匹配 |
4.5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 |
4.6 保障问责对象的权利 |
第五章 新时代党内问责思想的发展及其价值 |
5.1 新时代党内问责思想的新发展 |
5.1.1 从“权利义务统一”到“权利责任一致” |
5.1.2 从“监督领导干部”到“抓住关键少数” |
5.1.3 从“违纪必受处分”到“问责宽严相济” |
5.2 新时代党内问责思想的时代价值 |
5.2.1 党内问责思想实现系统化科学化 |
5.2.2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 |
5.2.3 增强了执政党自我监督的政治责任意识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9)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作为行动的互联网运动式治理 |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发展及现状 |
一、常规行政管理方式被移植 |
二、运动式行政监管日见成效 |
三、运动式行政监管趋于成熟 |
四、运动式行政监管纵深发展 |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涵义界定 |
一、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 |
二、管理行政与治理行政 |
三、互联网治理与互联网运动式治理 |
第三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行动逻辑 |
一、行政主体的主导性 |
二、行政方式的强制性 |
三、秩序优位的导向性 |
第二章 作为规制的互联网运动式治理 |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规制体系 |
一、管制型行政传统和秩序追求 |
二、制度资源不足的外部局限性 |
三、互联网典型事件爆发的刺激 |
四、行政路径依赖的消极性因素 |
五、治理主体选择的积极性因素 |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必然性 |
一、治理中行政与法的一致和相悖 |
二、治理的行政合作机制繁复重叠 |
三、运动治理与常态治理时有冲突 |
第三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过渡性 |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主体及其职责与职权 |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客体及其权利与义务 |
三、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行政过程及其实施机制 |
第四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结果评价 |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正向结果 |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负向结果 |
第五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价值评价 |
一、对治理价值的正面评价 |
二、对治理价值的负面评价 |
三、治理的价值评价的否定之否定 |
第三章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转型困境 |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法律困境 |
一、治理的法律价值平衡之难 |
二、治理的法律规制文本之失 |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主体困境 |
一、治理主体的构成同质和单一 |
二、治理主体内部行政协调不良 |
三、治理主体的合法性日趋弱化 |
第三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主客体间的相对困境 |
一、运动式治理的管制思维限制互联网的优势发挥 |
二、运动式治理的分割治理阻碍互联网的融合发展 |
第四章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方向和目标 |
第一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型的方向 |
一、法治中国建设指引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向法治化 |
二、公共治理理念影响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向法治化 |
三、互联网法治建设引导互联网运动式治理转向法治化 |
第二节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目标 |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与互联网法的健全化 |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与互联网法的良好实施 |
第五章 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实施保障 |
第一节 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实施路径 |
一、治理的法律观念的转型路径 |
二、治理主体的转型路径 |
三、治理主客体间相对性困境的缓解路径 |
第二节 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法制输送机制 |
一、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文本输送机制 |
二、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制度输送机制 |
第三节 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配套机制 |
一、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治理学习机制 |
二、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的技术反塑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目录 |
后记 |
(10)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权划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与文献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
2 综合执法事权划分的学理分析 |
2.1 综合执法事权划分核心概念 |
2.2 综合执法事权划分基本原则 |
2.3 综合执法事权划分理论基础 |
3 新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权划分的沿革、问题及原因 |
3.1 新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权划分历史沿革 |
3.2 新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权划分存在的问题 |
3.3 新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权划分存在问题的原因 |
4 新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权划分完善对策 |
4.1 完善顶层设计 |
4.2 明析权力边界 |
4.3 完善保障措施 |
4.4 推进配套制度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分清职责权限 加强内部协调(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D]. 孙新生.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02)
- [2]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研究[D]. 王珈榕. 吉林大学, 2021(01)
- [3]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的基本实践与理论思考[D]. 张泰. 山东大学, 2021(10)
- [4]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5]回应性监管视角下基层药品监管方式优化研究 ——以南宁市邕宁区为例[D]. 梁慧. 广西大学, 2020(07)
- [6]我国政府跨部门旅游协同治理的演进及模型构建研究[D]. 马海鹰.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7]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公安工作思想研究[D]. 隋从容. 山东大学, 2020(09)
- [8]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内问责思想研究[D]. 周芳玉. 江南大学, 2020(01)
- [9]互联网运动式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研究[D]. 王丽娜.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10]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事权划分研究[D]. 陆霞.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