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贸易中的劳工、环境标准之争及发展趋势(论文文献综述)
王家曦[1](2021)在《战后美日经济外交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是对战后美国和日本的经济外交所做之比较研究。本文认为,“经济外交”即某一国基于政治考量,透过权力相对关系,将经济工具作为媒介,针对特定的外交战略目标,由施动主体(国家、国家联合、国际组织等)对受动主体(同样为国家、国家联合、国际组织等)策动与控制,以引导或迫使受动主体服从施动主体的政策目标及利益诉求的行为。经济外交有两种形式,即“一国政府或代表其政府的机构或官员以本国经济利益为目的而进行的对外交往活动”;其二,“一国政府或代表其政府的机构或官员以本国经济力量为手段或依托,为实现和维护本国国家战略目标而进行的对外交往活动”。美日两国的经济外交是战后国际关系史中最为典型的两种经济外交,其涉及对象的广泛性、战略目标的多元性、战略手段的丰富性和战略效果的显着性,都为探讨经济外交的性质、作用和意义指明了方向。经济外交实践又作为国际社会体系和权力结构中的能动因素,形成了一个交叉嵌套、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的战略交汇与互动,这就为在层次分析的理论基础上对美日两国的经济外交进行比较研究创造了可能性。战后的美日经济外交处在相同或相近的时空背景下,面临共同但有所区别的机遇与挑战。本文所关注的即是在这样的前提下,美日两国的经济外交对机遇和挑战的认知与因应,并尝试通过比较研究的方式加以探讨。从历史的角度看,在战后不同阶段中,美日两国进行了哪些经济外交实践?其发展和演变呈现出哪些特点?从理论视角看,美日两国的经济外交存在哪些联系和区别?形成这些联系和区别的主要动因为何?这些动因又将如何影响美日两国经济外交的决策和实施?对这些问题的探究和回答,是本文展开研究的主要脉络。通过梳理美日两国经济外交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本文根据战略核心指向的转换与战略的调整和演进,梳理出以下几点研究发现:其一,战后初期是国际经贸新秩序的形成阶段,美日两国由于在国际体系中的位置、权力资源的不同,选择了完全不同的经济外交路径。美国通过经济外交塑造了有利于自身的国际经贸新秩序,并形成了更加专注于获得并维持经济权力的经济外交路径。而日本则通过积极在东南亚开展经济外交摆脱了战争带来的萧条与停滞,重建了自身的国际形象,并形成了更加专注于获得并扩大经济权利和利益的经济外交路径。其二,进入冷战后,随着生产力的全面发展和全球经贸联系的日益紧密,经济外交在外交战略中的地位和权重都在持续上升。安全关切也成为经济外交中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能源、贸易、高科技产品等涉及国际经贸的议题成为外交战略中安全关切聚焦的重点。在经贸和科技领域拥有压倒性的体量和优势的美日两国,其经济外交中的安全化构建也随之展开。贸易壁垒、贸易保护和经济制裁成为经济外交的新工具,也被赋予了更多的安全内涵。这一趋势的形成和发展不仅改变了国际经贸发展的形式和方向,也对此后两极格局的瓦解和新的全球经贸秩序形成埋下了伏笔。其三,冷战结束后,两极格局的瓦解释放了压在国际经济贸易头上的安全重负。从20世纪末至今,全球化的飞速发展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国际经贸大繁荣、大发展的催化剂。在进入新的跨越式发展时代后,面对变化了的国际经济贸易格局,美日两国的经济外交需要对全球化和区域化这两大趋势做出战略回应。对于美国来说,“其他国家从自由贸易协定中获益过多”被界定为对美国经济安全的威胁。“域外国家”和“亚太地区主要参与者”双重角色之下的美国为了应对此种威胁,确保其在全球经济中的领导地位,便通过经济外交对全球化与区域化并行这一战略挑战做出了回应。而面对亚太区域的整合和域内国家共同体意识的觉醒,日本有以下几个战略主张:第一,以经济为手段建立美国、日本与欧洲三极国际新秩序;第二,加强美日安保及突显自己为西方国家一员,除了运用美日同盟关系与亚太国家建立良好关系外,日本也以亚太先进民主化国家自居,主导亚太民主化;认为身为亚太民主国家,必要努力使亚太稳定与和平共存。回顾美日经济外交从形成到发展的整个变迁过程不难发现,经济事务在外交中的地位和权重是持续增加的。作为传统外交和非传统外交相交叉的特殊领域,经济外交是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关注和研究的对象。在对经济外交的既有研究中,经济外交的性质、手段、地位和作用受到较多关注。纵观二战以来的外交史,经济外交的作用不断强化,影响不断外溢,特别是在全球化将全人类空前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之后,经济外交的更加不可替代。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经济外交倡导的“合作、互惠、共赢”理念并非总能在外交政策中占据主导,甚至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下,经济外交本身就会成为冲突和对抗的诱因。站在21世纪第二个十年的入口,如何通过经济外交框架下的合作共赢和包容性增长重建国际社会的领导力和进步主义,经济外交如何在防范和化解冲突风险、拓展人类共同福祉、促进国际经济制度治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将是时代留给所有国际事务参与者们共同求索的一道考题。
幸鉴秋[2](2020)在《国际双边投资条约中的环境条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际投资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国际投资可以有效地促进本国的经济发展,无论是投资者母国还是东道国都能在国际投资活动中获取经济利益。国际投资活动中的东道国可以从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中获取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这些生产要素可能正是东道国所短缺的。伴随着国际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与之伴随的国际投资协定谈判的深度和幅度也在增加,环境议题成为谈判中重要的一环。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对于东道国环境的影响逐渐引起广泛关注。因此,将环境问题纳入国际投资谈判的议题之一是不可避免的。首先,国际贸易投资协定中环境条款的出现说明了全球贸易投资活动已经将环境问题视为重要的一环。再者说,当今世界的环境问题已然是一个全球性议题,全球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各国的环境不单单是本国自身的环境保护问题,更是一个全球性的综合性议题。在环境问题上的重视程度越高,越能树立这一国的国家正面形象,凸显大国担当,提高国际地位。在投资活动的实践中东道国通常基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能会被认为构成直接或间接征收,侵害到外国投资者的利益,这就要求投资者的投资利益和东道国环境保护二者产生的冲突要在投资协定中达到动态平衡。中国有着投资输出国与输入国的双重身份,对内对外有着不同的压力:对外投资会遇到被投资国环境规制的风险,对内作为东道国会遇到不适宜的资本流入而产生对环境的威胁。因此在签订双边投资协定涉及环境条款时应当如何选择,遇到与环境有关的争议中国又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值得我们探讨。在签订条约设置环境条款时兼顾投资者利益与东道国本国基于公共利益的环境规制权将保护环境和投资的可持续发展写入协定强调东道国的环境规制权,给予东道国正当的基于本国公共利益的规制权,写明具体的环境制约规制条款,不可以环境作为牺牲来换取经济利益,写明东道国基于公共利益的角度出发所采取的保护措施不构成直接或间接征收。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的研究方法完成,分五个部分:首先第一个部分引出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以及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及文献综述;第二个部分主要论述了环境问题的由来和国际双边投资协定中环境条款存在的必要性以及环境条款与投资者经济利益和东道国规制权的关系;第三个部分介绍了国际投资规则中的环境条款发展历史及仲裁实践仲裁条款的适用;第四个部分主要阐述了环境条款在国际双边投资条约中的影响以及发展中国家在签订双边投资条约时关于环境条例的路径选择;第五个部分分析了中国在签订双边投资条款设置环境条款的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设置环境条款的建议以及涉及环境问题的投资争议解决的建议。
谢典[3](2019)在《论美国主导的自由贸易协定劳工规则发展规律》文中指出当世界贸易体系发展到上个世纪70、80年代,关税等传统贸易壁垒已经受到严格约束,成员国开始使用各种非贸易借口进行产业保护,其中就包括寻求基于劳工保护而免除在国际贸易制度下承担的义务。为实现该目的,在理论上发达国家主张低劳工保护水平的国家利用不正当的比较优势实行社会倾销,不利于公平竞争,应将劳工与贸易挂钩。劳工领域为实现社会正义,也主张二者挂钩。在此背景下,美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者逐渐要求美国对外签订FTA(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过程中纳入劳工规则。为回应国内诉求,美国签署了《北美劳工合作附属协议》(North American Agreement on Labor Cooperation,简称NAALC),并在《美国约旦FTA》将劳工规则纳入协约正文。而美国《2002年贸易促进法案》(The Bipartisan Trade Promotion Authority Act of 2002,简称TPA)进一步规定劳工应与其他谈判目标享有同等地位。2007年《两党贸易协定》(The Bipartisan Trade Deal,简称BTD)细化并提高了美国对外谈判FTA中应达到的劳工保护水平。在理论和国内法律政策的影响下,美国主导的FTA中劳工与贸易联系日益密切。劳工规则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2年以前,包括NAALC和美国约旦FTA,其劳工规则分别具有附属性和粗略性;第二阶段为2002年到2007年TPA的生效阶段,包括美国新加坡FTA等6个FTA,其劳工规则具有独立性、精细性和有效性;第三个阶段为2007年至今,在BTD影响下,美国秘鲁FTA和TPP(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Agreement,简称TPP)的劳工规则更具可行性和强制性。协约内容可分为实体法规则和程序法规则,前者包括立法义务和执法义务,其中立法义务因需根据立法强制性考虑操作性,呈现由多到少再增多的规律。执法义务则不断扩大,缔约国的自主权和豁免权缩小。后者包括劳工争端解决程序和一般争端解决程序,呈现合作对话范围和磋商受案范围扩大、诉讼效率提高以及最终报告执行手段增多的发展规律。总体而言,美国主导的FTA中劳工标准呈阶段式提升,内容基本为国内法律和政策的体现,回应了美国国内保护主义诉求。对此,中国应坚持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立场,以劳工谅解备忘录模式促进国际劳工合作,提高劳工保护水平。
邢文达[4](2019)在《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环境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结合全球环境治理实践,重点探讨了跨国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体系下的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环境税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财政税收政策,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两方面的特点,其目标是服务于国家环境政策,而且税收基础与环境因素紧密相连。环境税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是建立在经济学的负外部性与公共产品理论基础之上的市场性环境政策,在具体研究中往往使用博弈论(Game Theory)来分析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宏观经济政策的相互影响。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如果各国和地区之间的宏观经济政策缺乏必要的协调则会使得各国和地区处于非均衡状态。考虑到各国历史、文化和国情的不同,环境税收的种类、征收幅度以及征收方式等也各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带来的是更为严重的价格扭曲和更加频繁的国际贸易摩擦,而解决此问题的方法之一则是建立环境税收政策的国际协调制度。这不仅需要各国和地区之间形成共同的认识,还需要采取共同的行动,经济学中的集体行动理论(1)(Theory of Collective Action)为解释各国和地区共同行动的动因和方式提供了分析框架。本文以世界贸易组织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制度和欧盟框架下的能源税指令为例,具体阐述了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实践。包括环境税国际/跨国协调法律机制产生的背景与历史、内容、实施以及启示。在使用经典法律分析方法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理论、现实背景和形成过程的介绍,并且以经济理论为逻辑线索对环境税协调法律制度中的各种影响因素进行了客观分析。通过对比以上两种环境税国际协调制度,本文认为,环境税边境调整参与国家和地区众多,但制度松散;能源税协调实施范围相对较小,但是具有更强的执行力和约束性。本文根据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分析和对比了两种环境税国际协调制度形成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发现有三个因素对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建立至关重要。第一个因素是完善的机构建制,集体行动理论和博弈论均认为,通过协调产生的共同行动较为容易发生在完善的机构建制之中,因为完善的机构建制可以通过多次博弈来降低共同行动的成本。第二个因素是在机构建制的基础上,协调内容需要从协调的目标、政策、技术到最后法律制度的顺序逐步完成,以及从已有制度的保持到未来更高目标的逐步协调。第三个因素是各国和地区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本身环境税政策的发展程度。本文最后落点于探讨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实践对我国的影响及启示。由于税收和环境问题涉及内容广泛而复杂,而且有一定的技术性,所以容易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温床。我国为维护自身利益,应当防备其他国家和地区利用环境税边境调整来进一步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环境税作为能源税中的最重要税种,是多年来国际关注的焦点,我国已经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能源税体系,在建设高水平面向全球的自由贸易政策的指导下,能源税的国际协调有可能成为未来讨论的热点议题。最后,本文在借鉴欧盟促成能源税协调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能源税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影响以及应对策略。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本文分析了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障碍,并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法。第二,本文深入探讨了来自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或投资者在进入享有贸易优惠的发展中国家之后,会“洗劫”本该属于发展中国家在“碳交易”贸易中的优惠。第三,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环境税已经逐渐成为一些国家保护环境的法律和经济手段。欧盟作为世界环境标准、环境政策的先行者和榜样,其走过的路对后来者有诸多启示。
李秀珍[5](2017)在《环境规制、贸易效应与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资本、技术、就业、人力资本等多方面的支持,但是外贸快速增长也消耗了我国大量资源和能源,排放了大量污染,严重影响我国生态环境。面对严峻的环境问题和迫切的环保要求,我国政府提出需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我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新时期不断完善环境规制政策,合理评估环境规制贸易效应,转变原有经济贸易发展方式,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各界的共识。国际社会也高度关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问题,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是当今世界经济贸易发展主流趋势,同时也是自然环境承受巨大压力、贸易与环境问题步入人们视野的真实写照。虽然各国在经济和政治利益需求下,环境合作充满了博弈和斗争,但是世界各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在路上”,在保护环境和绿色发展要求下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是世界各国参与国际经贸合作以及竞争首要考虑的问题。如何评判环境规制强度提高对本国外贸发展影响,以及如何合理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已经成为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经济面临的必然选择。本文尝试依据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框架展开研究。提出问题部分主要是阐述研究背景和意义,基于相关文献归纳环境规制三类贸易效应的实证观点和理论基础,针对问题设计研究改进计划。具体内容包括:第一章分析国内加强环境保护、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成为共识,国际上经贸和环境的合作与竞争并存,从理论和应用两个角度阐述研究意义;第二章进行环境规制影响贸易发展相关文献综述,总结已有相关文献研究结论和观点,归纳和分析环境规制负面贸易效应、正面贸易效应和不定贸易效应的实证结果和理论基础,并立足于三类贸易效应及影响设计本文研究改进思路。分析问题部分主要是针对环境规制三类贸易效应,遵循理论解析—统计描述—实证检验(或模拟分析)—政策启示的研究路径,分别开展理论和实证研究,并综合不同贸易效应构建环境规制下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评估指标体系测度分析。具体内容为:第三章基于环境规制负面贸易效应,分析要素禀赋理论下环境规制的贸易效应,包括理论解析纳入环境要素的李嘉图模型和H-O模型理论,描述性统计分析中国贸易比较优势,实证检验细分行业以及污染密集型行业的环境规制与贸易比较优势之间关系。第四章基于环境规制正面贸易效应,分析技术创新影响下环境规制的贸易效应,包括构建理论模型来推导分析环境规制强度提高激发企业科技创新和提升全球价值链地位,描述性统计分析我国技术创新和出口结构优化趋势,实证检验环境规制和科技创新(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与出口结构关系。第五章基于环境规制不定贸易效应,分析要素流动视角下环境规制的贸易效应,包括构建理论模型来推导分析环境税变动对产品竞争力的影响与要素产出弹性系数存在密切联系,模拟分析环境税通过要素回报率变动影响总成本构成和产品竞争力,计算分析我国碳税敏感行业及其碳税实施意义。第六章以环境规制三类贸易效应为基础,结合外贸发展影响环境规制,构建包括4个一级指标体系、15个二级指标和35个三级指标的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评估指标体系,基于主成分分析法(PCA)进行测度与分析。解决问题部分主要是总结研究结论,在此基础上从转变意识、战略规划、具体措施三个维度提出政策建议。第七章总结研究结论,提出从需求和供给角度深刻认识环境规制要求下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合理设计环境规制下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规划,科学选择环境规制下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措施。本文尝试利用计量经济学方法、比较分析法、数学模型推导法、数值模拟、投入产出法等方法进行理论和实证研究,可能创新之处在于:一是环境规制分类贸易效应系统研究与综合效应评估相结合,先系统研究环境规制影响外贸发展的三类效应,然后综合环境规制贸易效应,构建环境规制下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评估指标体系并测量分析;二是引入要素流动新视角,通过数学模型逻辑推导和模拟分析环境规制贸易影响效应,突破已有研究从政府主导收入再分配或技术创新角度论证环境规制正面影响竞争力的研究框架,从环境规制影响要素的静态效应延展至分析环境规制影响要素分配动态效应;三是通过细分行业检验与不同指标对比研究提高研究结论可靠性和政策建议有效性,充分考虑中国行业齐全且结构性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采用对比性指标和细分化行业进行多维对比研究,针对高碳行业等污染密集型行业进行专门研究。
黄漫琳[6](2017)在《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环境条款研究 ——以美、欧自由贸易协定为例》文中提出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于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而贸易自由化有助于环境友好型技术的转让和传播,则可以提高环保水平。贸易是环境保护的有效手段,在FTA中纳入环保条款可以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时下,环境条款正以越来越富有创造性的方式纳入FTA之中。本文以政策和法律为视角,通过分析和比较美国和欧盟FTA中的环境条款,来探讨FTA中贸易与环境的联系,并找出二者之间的差异,包括美国和欧盟的不同实施方式,并立足我国国情,对中国FTA中环境条款的完善提出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分述如下:第一部分,重点分析将环境条款纳入FTA的原因。首先通过经济学理论分析贸易协定是处理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然后指出当前WTO体制下协调贸易与环境问题遭遇的困境,最后通过分析FTA中纳入环境条款的优点,提出利用FTA解决环境问题是当前协调贸易与环境冲突的可行模式。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当前FTA中环境条款的纳入方式,即序言中提及环保目标、环境例外条款、附属协议和环境专章。然后依据阿博特的条约合法化理论来分析各种方式的法律约束力,并得出制定环境专章是当前的最优方式,也是本文将重点探讨的目前美欧两大经济体所采取的方式。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部分,旨在对比分析美欧两大经济体FTA中的环境条款。首先概述了二者各自的环境政策和法律制度。然后,分别梳理了二者FTA中环境条款的发展历程。接着,选取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美国-秘鲁FTA与欧盟-秘鲁FTA和美国-韩国FTA与欧盟-韩国FTA予以比较分析。前者侧重比较FTA与多边环境协定联系方面的创新之处,重点探讨生物多样性条款、涵盖协定、森林治理及其争端解决相关规定的不同点。后者则主要从一般的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安排两个方面对协定文本予以具体比较分析。最后,基于以上比较分析分别从国内环保法的适用与实施、与多边环境协定的关系、公众参与机制、组织机构安排和争端解决机制五个方面来比较美、欧FTA中环境条款的异同点,并归纳出当前自贸协定中环境条款的现状与特点及其未来的发展趋势。第四部分,结合中国FTA中环境条款的最新发展和欧美FTA中环境条款的有益经验,提出中国FTA中环境条款的完善建议。首先,介绍了中国FTA中环境条款的发展历程,重点比较了中韩FTA与欧韩FTA/美韩FTA中环境条款的异同点。然后基于以上比较分析,提出中国FTA中环境条款的完善建议,包括构建环境条款应坚持的原则和具体条款内容的完善。总体而言,在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不前的背景下,FTA的谈判已经悄然成为探讨贸易与环境政策的一个更为重要的场所,美国和欧盟两大经济体作为FTA中纳入环境条款的先驱者,正积极通过FTA寻求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通过对美、欧FTA中的环境条款的文本解读,本文试图探究这些协定如何在不同的法律秩序下,通过建立贸易与环境的联系来共同解决全球环境问题。
于海霞[7](2016)在《WTO框架下的贸易与人权问题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为了能够进入到国际贸易市场中,很多国家通过对本国税收制度的改革,提升本国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而全球化经济发展中,人权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强度。国际贸易可以给国家和百姓带来财富,但也会增加不同国家经济水平的差异性。自由贸易市场中,发达国家能够积累更多的财富,但是发展中国家依然存在贫穷、落后以及生态遭到破坏等问题。因此,发展中国家未能够从自由贸易的发展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反而影响了发展中国家的正常发展。人必须要追求人权,这是人追求的最高价值。人权成为了构建各项制度的最基本原则和最原始的动力,人权的保障要优于政治和经济。在国际贸易组织中,当出现贸易争端时,也会同时考虑人权问题,以人权为基础进行规则和原理的制定,最终形成完善的贸易原则。但是在实际争端解决时,人权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的影响和操纵,最终形成相应的基于人权的贸易壁垒,引起更多的贸易争端,同时也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权起到干涉的作用。因此,要深刻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理清人权与贸易之间的关系,对自由贸易与人权的发展进行研究,构建促进自由贸易与人权共同发展的框架。对人权与贸易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贸易与人权的研究,能够使各国贸易在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共同发展,同时各国人权也能够得到保障。在全球化经济的背景下,传统的国家法体系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而人权与贸易两个体制最容易受到影响;其次,贸易与人权的研究,将会促进国际法、国际社会根本性的改革。在贸易与人权研究的背景下,需要对国际法的内部体系发展加以重视;最后,贸易与人权的研究,具备一定的示范性意义。由于国际法存在制度和规范上的冲突,不仅是贸易与人权方面,还存在其他领域的冲突,因此要将贸易与人权的关系理清,能够为解决一般国际法问题提供借鉴意义,为相关制度和规范的冲突解决提供研究的理论框架。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构建了独立的对外贸易关系,且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对外贸易体系发展迅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尤其是我国改革开放后,通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我国的对外贸易开始了新的发展。在2001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对外贸易取得了根本性的发展。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支持下,我国的对外贸易环境良好,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与此同时,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不仅享受到世界贸易组织的支持,同时也积极地履行了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义务,因此,我国外贸体制的改革更加地深刻,我国制定了大规模的关税减让制度,并且实施了积极的减税措施。另外,还建设了相关的外贸体制,制定了一系列的外贸法规和开放市场等措施,为融入世界贸易组织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中国的对外贸易必然要抓住历史机遇,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开拓外贸市场,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动力。我国是法治国家,民主政治发展迅速,政治上采取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积极地发展基层群众的自治制度,较大程度上保障了人民的权力,为我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提供了政治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就始终保障着我国人民的生活,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医疗等涉及到人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业,且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保障了我国人民生产和生活的基本发展。为了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发展水平,我国制定了劳动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保障我国民众的劳动权和受教育权。人权是公民的基本权益,公民享有关于政治、生存的权利以及文化、社会等其他权益。同时,我国对人权的保障具有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是对全体公民进行人权保障。因此,对贸易与人权问题复杂的利益关系及制度进行研究使其协调发展,是对正式进入经济全球化的中国有非常大的借鉴学习参考作用的。本文研究的内容主要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本文研究的背景、目的,研究的意义以及研究的主要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为贸易与人权关系的一般理论与实践,主要通过对贸易与人权关系的理论研究以及贸易与人权关系的国内法与国内法实践,并以美国、巴西以及国际性组织为例,对贸易与人权关系的理论和实践进行研究;第三部分为wto框架下贸易与人权关系的历史发展与现状;第四部分,对wto框架下贸易与人权的互动关系进行研究,本章节内容中以美国对华单边人权制裁为例,进行贸易与人权的研究;第五部分主要对wto体制下贸易与人权保障协调的途径设计进行研究,分别从理论方面和实际案例方面分析,其中以南非案、美国诉巴西案为例,进行贸易与人权保障的分析和研究;第六部分,主要研究人权和贸易问题的最新状况以及中国的解决策略。该部分从中国贸易与人权现状和应对方法入手,分析我国针对人权问题应该实施的外交立场和对策,同时结合我国在贸易与人权关系处理的实践经验,分析如何进行人权与贸易问题的解决。
张丽虹[8](2015)在《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兼论中国自由贸易区技术标准政策》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技术标准在产业发展和国际贸易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据经济发展与合作组织(OECD)统计,80%的国际贸易受技术标准的影响。由于各国技术水平差异等原因,在当前贸易保护日益盛行的背景下,国际间技术标准竞争乃至产业竞争、贸易竞争日趋激烈,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纷纷制定技术标准战略,技术标准已成为影响和决定国际贸易竞争优势的核心因素和重要手段。但当前中国虽然已成为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外贸领域取得竞争优势的产业中,80%以上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产品技术含量低;全世界约1.6万项国际标准中,我国主导制定的仅占国际标准总数的0.5%,“中国标准”在国际上认可度不高。那么,技术标准究竟对国际贸易有何影响?是促进还是阻碍?影响的机制怎样?影响的程度如何?有什么样的机制可以保障技术标准成为贸易发展的动力而不是阻力?如何依照我国具体国情制定技术标准政策、发挥标准对贸易的促进作用、抑制其阻碍作用,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健康发展?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研究领域,对于制定相关产业政策、贸易政策,提高技术标准对我国外贸的贡献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从国内外研究文献来看,现有研究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未能将技术标准、技术创新、国际贸易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中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二是关注发达国家的多,关注发展中国家的少;三是关注发达国家借助技术标准对发展中国家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多,关注发达国家将技术创新成果、专利纳入技术标准对发展中国家实施技术标准垄断的少;四是定性研究的多,定量研究的少,已有的定量研究未能展开不同类型标准对贸易影响的对比研究;五是未将技术标准上升至政策层面研究,事实上,技术标准政策是国家产业政策、贸易政策乃至竞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产业发展、贸易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围绕前述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几个重要问题,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三个层面展开研究:一是从理论层面分析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的机制;二是从实证层面分析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程度;三是从政策层面分析国外技术标准政策的特征及我国的差异,以我国自由贸易区为切入点,提出相关技术标准政策建议,其中:在理论分析层面,本文第二章开展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基础理论分析,包括核心概念界定、相关理论基础、技术标准的形成与经济特性及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与发展趋势等。第三章开展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机制的理论分析,提出:(一)技术标准与技术创新、产品质量相结合,形成“技术创新——技术标准(技术公开、推广)——再创新、再推广”技术发展链,及“技术标准——产品生产——产业化发展——新技术标准”产业发展链,产生贸易竞争优势;(二)由于技术水平差异,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实施的、以技术标准为主要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及以“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业垄断化”为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垄断或技术标准垄断,使发展中国家处于贸易竞争劣势。在此基础上构建理论框架,从理论上分析证明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即具有积极影响、会产生贸易竞争优势,也具有消极影响、会造成贸易竞争劣势;并提出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规模、地区结构与商品结构等影响的一些假设。在实证分析层面,主要针对理论部分提出的几个核心假说,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不同类型标准入手展开实证检验。其中,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分别分析不同类型标准对国际贸易规模、地区结构及不同商品类别的影响。实证研究主要结论是:(一)国际标准对国际贸易的进出口、中美日德等国贸易的进出口,及国际贸易中不同商品的进出口都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标准每增加1%,可带动商品12%的进出口增长;标准对工业制成品的影响比对初级农产品的影响更大。(二)中国国家标准,从长期来看,与技术创新同样对中国对外贸易具有正向影响,标准、专利每增加1%,中美对外贸易额分别增加4.114185%,0.913544%;从短期来看,标准、专利与外贸存在负相关关系,标准、专利每增加1%,中美、中日对外贸易分别减少1.993008%,0.058131%;无论长期还是短期,技术标准都较专利对贸易的影响更大。标准对工业制成品的进出口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对农产品的影响不显着。(三)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的标准对与中国双边贸易的影响,及对双边贸易中农产品、工业制成品的影响都要大于中国标准的影响。从实证结果来看,国际标准对国际贸易具有重要影响,发达国家标准较中国标准对贸易的影响更大,中国标准无论是标准的国际化,还是标准对贸易的促进作用,仍存在大力拓展的空间。在政策分析层面,第七章分析了世界贸易组织及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技术标准政策的特征,及我国的差异;第八章在之前理论、实证、政策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欧盟、北美、东盟等世界三大自由贸易区技术标准政策经验及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实践,研究提出了中国自由贸易区制度创新“试验田”的定位,研究提出:(一)要发挥技术标准对贸易的积极促进作用,加强技术标准与技术创新、质量的紧密联系,提高技术标准水平,积极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制定,推动技术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发展,促进产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形成我国贸易竞争优势;(二)要抑制技术标准对贸易的消极阻碍作用,研究、突破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完善标准实施监督,加强相关竞争政策制定,规制技术标准垄断,加强标准信息传递,改变我国贸易竞争劣势;(三)要着重加强技术标准保障体系建设,通过制定技术保障政策、建立综合保障机制、统筹协调保障组织、支持企业成为主体等,促进贸易的健康发展。本文主要创新之一体现在研究论题和角度的创新。本文基于新贸易理论视角研究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为技术对贸易影响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理论框架。同时,开展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等不同类型技术标准对贸易影响的对比研究,对制定技术标准政策、发挥不同类型标准作用具有积极意义。此外,将技术标准上升到政策层面,以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为切入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技术标准政策建议,在这一领域进行了开创性研究。本文主要创新之二体现在研究内容的创新。在理论分析方面,将“技术创新、质量”纳入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分析框架,从技术标准链、产业发展链产生贸易竞争优势,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垄断造成贸易竞争劣势二个方面深入分析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机制,提出了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理论模型,丰富了技术标准和国际贸易的理论研究。在实证分析方面,系统开展了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规模、地区结构、商品结构影响的分析,并着重对比分析了国际标准、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标准等不同类型标准对贸易影响的差异,弥补了相关研究的空缺。在政策分析方面,对比分析了世界贸易组织、发达国家及我国技术标准政策的特征与差异,尤其分析了世界三大自由贸易区技术标准政策的特征,提出了我国自由贸易区的技术标准政策建议,丰富了技术标准与贸易方面的政策研究。本文主要创新之三体现在方法的创新。技术、经济、法律有关学科进行有机结合,从技术的角度研究贸易发展,将技术创新、质量纳入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分析框架中,分析了技术标准对贸易的影响;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技术标准,结合技术标准的经济特性分析技术标准对贸易竞争优势与贸易竞争劣势的影响机制,丰富了经济学研究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国内外及自由贸易区技术标准政策,提出我国自由贸易区技术标准政策建议,体现了以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本文主要创新之四体现在结论创新。一是技术标准对贸易即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也具有消极阻碍作用;其中,与技术创新、质量相结合,促进贸易竞争优势;与专利相结合,使技术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处于贸易竞争劣势;二是技术标准比技术创新对贸易的影响更大,一国应重视技术创新,但也更应重视技术标准对贸易的促进作用;三是国际标准比一国国家标准对贸易的影响更大,一国应充分重视国际标准的作用,积极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的制定,保持与国际贸易规则的衔接,促进本国贸易的增长;四是发达国家发展技术、制定标准的过程就是其垄断的过程,要规制技术标准垄断,维护国际贸易的平衡;五是充分重视与加强技术标准政策的制定,发挥技术标准对贸易的积极促进作用,抑制其对贸易的消极阻碍作用,促进贸易健康发展。综上所述,本文理论层面分析了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的机制,实证层面分析了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程度,政策层面分析了国际、发达国家、我国及世界主要自由贸易区技术标准政策的特征与差异,提出我国自由贸易区的技术标准政策建议,希望此研究能为我国尤其是自贸区建设及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曾艳军[9](2015)在《我国应对反倾销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反倾销是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用来抵制倾销的贸易救济措施,同时也是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做法,该做法已经对我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从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商品发起第一起反倾销调查以来,我国逐渐成为世界上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在WTO公布的反倾销报告中讲到:“中国依然处于被反倾销调查最频繁的对象地位”,“从中国出口的商品仍然遭受到最频繁的最终反倾销措施”。中国出口产品符合反倾销法上的倾销构成要件,是进口国对华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前提。反倾销法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条约。WTO《反倾销协议》是反倾销法上非常重要的国际条约,在成员国内具有普遍效力。它规定反倾销措施仅适用于《关贸总协定》(GATT)1994第6条规定的情况。因此,关于倾销的构成要件,目前最常用的标准是GATT1994第6条的规定,即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办法进入另一国商业,如因此对一缔约国领土内已建立的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阻碍一国内产业的新建,则构成倾销。进口国反倾销主管机构进行裁决时,会涉及正常价值的确定、正常贸易过程、损害的确定、同类产品、国内产业、因果关系等具体问题。对中国而言,因为属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还会涉及替代国制度和单独税率等等。这些问题是研究我国应对反倾销之前首先要解决的。WTO允许其成员方采用反倾销的手段维护公平贸易秩序,抵制不正当竞争,因此反倾销法律已成为WTO成员方贸易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入世后,我国既是贸易大国,又是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反倾销是中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主流之中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对华反倾销具有一定的必然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这种局面难以在短期内根本扭转,因此要认真对待,只有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我国应对反倾销过程中出现不少对我国有较大影响的问题,例如替代国制度、倾销与损害之间一般因果关系、日落复审、单独税率、“双反调查”、环境倾销和劳动力倾销等等。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WTO《反倾销协议》的模糊规定和缺漏,给了进口国反倾销主管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另一方面是由于进口国违反WTO《反倾销协议》,滥用反倾销措施,导致我国出口产品没有倾销的认定为倾销,倾销幅度低的认定为倾销幅度高,给我国出口贸易的发展造成极大的阻碍。反倾销不仅是国内问题,还是国际问题;不仅是贸易问题,还是经济问题、法律问题、政治问题、企业问题。因此反倾销的应对是一项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采取措施,从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个角度来应对。从国际层面上,我国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进行应对:如果其他成员国利用WTO《反倾销协议》的不合理和模糊规定之处,对我国采取反倾销措施,我国可以提议修改WTO《反倾销协议》相关规定或者进行合理解释。如果其他成员国的反倾销措施不符WTO《反倾销协议》的相关规定,我国可以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若胜诉可以要求其按照WTO的裁决修改其反倾销法。对进口国反倾销主管机构作出的反倾销行政行为不服的,我国出口企业可以充分利用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在进口国寻求司法救济。由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我国出口产品在反倾销调查中遭到歧视对待,我国政府可以通过多方交涉和谈判,争取合理对待,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待遇。从国内层面上,政府应对反倾销,主要从加强立法,争取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待,加强政府机关在反倾销中的服务意识,推动产业转型等方面采取措施;行业协会应对反倾销,则是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有效地组织企业应诉,建立应诉基金制度等等;企业应对反倾销,应该转化观念,改变低价出口的竞争战略,内部协调,改变出口低端无序的状态,积极应诉等等。应对反倾销是一项多方位的工程,仅靠任何一方是不行的,需要综合政府、企业、外贸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力量,各方面要通力合作并积极配合。2016年12月我国根据《入世议定书》将自动取得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进口国不能再采取替代国制度来计算我国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我国应对反倾销的问题会不会迎刃而解呢?情况不容乐观,因为西方发达国家不会轻易放弃反倾销这种对中国出口产品非常有效的贸易保护手段。不少国家已经开始对我国提出环境倾销和劳动力倾销的指控,这是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反应。同时,国外对我国规避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也增长很快,成为我国继反倾销之后面临的新一轮贸易壁垒,将进一步削弱中国出口企业应对反倾销的能力。这些问题跟传统的反倾销比较起来,应对的难度更大,又具有现实紧迫性。面对反倾销的新发展,我国不能再沿用过去的解决办法,否则只会徒劳无功。我国应该从理论上阐述新型反倾销的缺陷,同时深刻理解国际条约中的相关条款,并加以运用,在实践中寻求有效的法律解决途径,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我国企业的正常出口保驾护航。
王智莉[10](2014)在《国际贸易中的人本化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国际贸易人本化是指现代人本主义在国际贸易领域中的体现,在与国际贸易有关的一系列活动中,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根本宗旨,使人类的活动与社会、自然相协调的可持续的贸易发展观。长期以来,以谋取利益最大化为主要目的的国际贸易思想对贸易理论和各国经济与贸易政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论是早期的重商主义理论、古典的绝对优势理论和比较优势理论,还是当代的资源禀赋理论等,都很少关注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对贸易发展的承受能力,只是片面强调要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资源来谋取贸易利益。但在经过了数百年的工业经济发展之后,也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如环境污染、资源短缺、人口激增、生态失衡、贫富分化等。在国际贸易领域,“重物轻人”,即过分注重财富积累而缺乏贸易发展的人本关怀所引发的后果表现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动物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等一系列与人相关的问题处理上,突出表现为环境问题、动物福利问题、劳工待遇问题、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目前,国内外关于国际贸易中的人本化问题研究的一些理论成果具有相当的深度,且具有一定的借鉴性意义。但是,这类研究大多是针对某一问题展开具体讨论,缺乏在一定的逻辑层面上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性成果,可以说对国际贸易中的人本化研究尚处在不断完善的状态。因此,对前人文献的系统梳理,在国际贸易领域展开对人本化问题全面和系统性研究不仅有利于认清国际贸易人本化的逻辑体系和发展脉络,而且对未来的国际贸易实践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人本思想为主线,从国际贸易的现实“问题”入手,在第一部分深入探讨了国际贸易的人本化内涵与外延后,笔者认为国际贸易学归根到底是一门关于人的学说。“人本”是一个关系概念,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应把“人本”放到各种关系中去理解。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上,表现为保护环境;在人与动物的关系上,表现为动物福利;在人与人的关系上,表现为劳工待遇;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表现为企业社会责任。据此,本文第二部分写作结构是:首先,从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即“天人关系”开始谈起。在列举了贸易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的表现后,依次分析了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与国际社会解决贸易与环境问题的相关措施与原则。其次,笔者联系到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即“物我”关系,这反映在国际贸易动物福利领域。重点探讨了动物福利的内涵与意义、动物福利问题的表现及本质、解决动物福利问题国内外政策的比较等内容。接下来,本文深入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探讨,涉及文中劳工权益问题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等内容。人与人之间关系,归根到底是建立在人与自然、人与物关系基础之上的,换句话说,只有解决了人与自然界、人与物之间关系之后,才能妥善解决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也才能将人与人之间的行为法则推广到人与物之间、人与自然界之间。本文的第三部分是对我国在环境问题、动物福利问题、劳工问题及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原因与解决措施的探索。侧重于在比较分析各国解决措施后,对我国解决人本贸易问题的启发性研究。本文还涉及对人本贸易领域内其他问题的研究,由于篇幅所限,仅涉及国际贸易中的伦理与文化问题,其中尚存未完善之处,有待未来加以补充并修正。从实践层面上看,全面、系统地对国际贸易中的人本化问题进行梳理,对发达国家与国际组织处理国际贸易人本化问题采取的措施进行分析和比较,有利于我国制定符合基本国情的经济与贸易发展战略,妥善处理我国在贸易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动物福利问题”、“劳工问题”和“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具体表现如下:第一,我国在处理贸易与环境问题上,需要在加强政府的环保职能、推进我国企业的环境管理、强化公民的绿色意识与消费行为等方面做出努力;第二,增强公民保护动物意识、尽快建立并完善动物福利立法、建立预警机制、改革农牧业生产方式等是我国应对动物福利问题的主要措施;第三,培养我国公民形成正确的人权观念、促进制度变革,积极与发达国家进行对话与合作,探索缩小国内外劳工待遇差距的方略;第四,在企业内部建立社会责任的内化机制,在企业外部通过政府与社会共同努力解决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本文将归纳与演绎相结合,对现有国际贸易领域中关于环境保护、动物福利、劳工权益、企业社会责任与伦理和文化的相关现象、政策及文献进行了系统的归纳、梳理和总结,并借用演绎法对具体问题的现状、原因和解决措施进行逻辑论证。本文崇尚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国内外的实践经验乃至理论,对未来我国的国际贸易人本化发展带来一定的启发性意义。
二、国际贸易中的劳工、环境标准之争及发展趋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际贸易中的劳工、环境标准之争及发展趋势(论文提纲范文)
(1)战后美日经济外交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三、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
四、研究意义 |
五、研究内容与章节设置 |
第一章 战后美日经济外交比较研究的理论工具与研究路径 |
第一节 主要理论工具:新现实主义与权力转移理论 |
第二节 研究路径:战后美日经济外交的发展阶段的总结及比较 |
第二章 “权力”与“权利”之辩:美日经济外交的路径选择 |
第一节 经济外交实践:战后初期美日两国的经济外交 |
第二节 案例分析:战后初期美日经济外交路径选择的影响因素 |
第三节 比较研究:美日经济外交的路径选择 |
第三章 “安全化”:冷战背景下美日经济外交的演化 |
第一节 经济外交实践:冷战中美日经济外交的“安全化”进程 |
第二节 案例分析:美日经济外交“安全化”的影响因素 |
第三节 比较研究:美日经济外交对“安全化”的认知与回应 |
第四章 机遇、挑战与回应:全球化背景下的亚太区域整合与美日经济外交 |
第一节 经济外交实践:全球化背景下的亚太区域经贸整合与美日经济外交 |
第二节 案例分析:美日经济外交的“重新校准” |
第三节 比较研究:亚太区域经贸整合中的机遇、挑战与美日经济外交的回应 |
结论 |
研究发现 |
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2)国际双边投资条约中的环境条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及文献综述 |
一、国际双边投资协定中环境条款的概述 |
(一)国际双边投资协定的产生 |
(二)国际双边投资协定中环境条款产生的背景 |
1.基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 |
2.基于东道国规制权的角度 |
3.环境条款与投资者经济利益和东道国规制权的关系 |
二、国际投资规则中的环境条款及其适用 |
(一)国际投资规则中环境条款的演变 |
1.作为序言的组成部分:GATT到 WTO |
2.用专章规定环境标准:BITs |
(二)国际投资争议解决实践中环境条款的适用 |
三、环境问题于国际双边投资条约重要性分析 |
(一)国际投资谈判的新议题 |
1.共同点 |
2.环境议题的独特性 |
(二)国际投资规则的新形式 |
1.多边规则式微 |
2.双边规则兴起 |
(三)国际投资谈判中关于环境条款路径的选择 |
1.发达国家 |
2.发展中国家 |
四、对中国的启示 |
(一)中国签订BIT设置环境条款的建议 |
1.中国签订BIT设置环境条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2.对中国签订BIT设置环境条款的文本完善 |
(二)完善中国应对涉及环境内容的投资争议解决机制 |
1.中国应对涉及环境内容的双重挑战 |
2.完善中国关于环境保护条款的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论美国主导的自由贸易协定劳工规则发展规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和研究背景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背景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二节 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意义 |
第二章 现有影响美国主导FTA劳工规则的理论及其不足 |
第一节 公平竞争论 |
一、公平竞争论现有主张及历史发展 |
二、基于公平竞争论分析劳动力成本差正当性 |
第二节 社会正义论 |
一、社会正义论现有主张及历史发展 |
二、社会正义论的现实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国内影响其主导FTA劳工规则的法律与政策 |
第一节 2002 年之前美国国内影响其主导FTA劳工规则的法律与政策 |
一、1890 年-1988 年美国国内促进劳工与贸易挂钩的法律分析 |
二、1992 年前后美国国内影响其主导FTA劳工规则的政策分析 |
第二节 2002年TPA与美国主导FTA劳工规则相关问题分析 |
一、TPA与美国主导FTA劳工规则相关的政策分析 |
二、TPA与美国主导FTA劳工规则相关的法律分析 |
第三节 2007年BTD与美国主导FTA劳工规则相关问题分析 |
一、BTD与美国主导FTA劳工规则相关的政策分析 |
二、BTD与美国主导FTA劳工规则相关法律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美国主导FTA劳工规则演变分析 |
第一节 美国主导FTA劳工实体法规则分析 |
一、NAFTA以及美国约旦FTA劳工实体法规则分析 |
二、美国新加坡FTA等劳工实体法规则分析 |
三、美国秘鲁FTA以及TPP劳工实体法规则分析 |
第二节 美国主导FTA劳工程序法规则分析 |
一、NAFTA和美国约旦FTA劳工程序法规则分析 |
二、美国新加坡FTA等劳工程序法规则分析 |
三、美国秘鲁FTA和 TPP劳工程序法规则分析 |
第三节 对美国主导FTA劳工规则的评价 |
一、FTA对美国就业影响报告中有关劳工规则的意见分析 |
二、对美国主导FTA劳工规则的积极评价 |
三、对美国主导FTA劳工规则的消极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对美国主导FTA劳工规则的应对 |
第一节 中国现存法与美国主导FTA核心劳工标准比较 |
一、结社自由与集体谈判权 |
二、强迫劳动 |
三、童工保护 |
四、就业歧视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主导FTA劳工规则的应对建议 |
一、坚持立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 |
二、尊重国家主权,以备忘录模式促进劳工合作 |
三、提高劳工保护水平,掌握国际劳工规则话语权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2 研究意义与创新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和论文框架 |
第2章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法理基础 |
2.1 环境税的基础理论 |
2.1.1 环境税的概念与特征 |
2.1.2 外部性理论 |
2.1.3 集体行动理论 |
2.1.4 双重红利理论 |
2.2 环境法律制度与贸易法律制度的关系 |
2.2.1 区域贸易协议中的环境问题 |
2.2.2 区域贸易协议中的主要环境条款 |
2.2.3 区域贸易协议环境条款的谈判 |
2.2.4 环境税制度与自由贸易体系的一致与冲突 |
2.2.5 环境税法律制度与全球自由贸易规则之间的边界 |
2.3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界定及其作用 |
2.3.1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界定 |
2.3.2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作用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狭义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实践:以WTO环境税协调法律机制为例 |
3.1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机制的产生背景与历史 |
3.1.1 边境税调整机制的概念与特征 |
3.1.2 环境税边境调整的历史 |
3.1.3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下环境税边境调整机制的演进 |
3.1.4 环境税边境调整机制的形成 |
3.2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机制的分析 |
3.2.1 基于征收基准的边境税分类 |
3.2.2 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区别 |
3.2.3 可以进行环境税边境调整的间接税 |
3.2.4 环境税边境调整和国民待遇 |
3.2.5 生产过程和生产方法 |
3.2.6 第二十条例外 |
3.3 WTO环境税调整法律制度的启示 |
第4章 广义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实践:以欧盟环境税协调法律制度为例 |
4.1 欧盟环境税法律制度发展历程 |
4.1.1 欧盟共同环境政策的开端 |
4.1.2 欧盟内部市场和1992年矿物染料指令 |
4.1.3 环境政策中的经济手段 |
4.1.4 陷入低谷与1997芒迪提案 |
4.1.5 能源税指令在欧盟东扩前最终通过 |
4.1.6 欧盟环境法律制度演进的总结 |
4.1.7 欧盟环境税法律制度形成历史的启示 |
4.2 欧盟能源税指令作为环境税跨国协调法律制度的实践与影响 |
4.2.1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和欧盟能源税指令作为环境税协调制度的对比 |
4.2.2 能源税指令的主要内容 |
4.2.3 欧盟能源税法令后期修改 |
4.2.4 能源税和排放权交易共同构成环境政策的基石 |
4.2.5 环境税边境调整中能源税性质的分析 |
4.2.6 欧盟能源税在WTO贸易规则下的分析 |
4.2.7 能源税指令对欧盟的影响 |
4.2.8 欧洲能源税协调法律制度建立的借鉴意义 |
4.3 欧盟环境税协调法律制度的作用 |
4.3.1 加强欧盟内部市场 |
4.3.2 促进能源市场的统一 |
4.3.3 加强欧盟能源安全 |
4.3.4 促进欧盟环境政策的实现 |
4.3.5 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
4.3.6 对欧盟能源税最低标准指令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障碍及解决路径 |
5.1 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环境税国际协调障碍及解决路径 |
5.1.1 环境税法律制度协调中的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 |
5.1.2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中的南北冲突 |
5.1.3 发展中国家在环境税边境调整中的优惠及滥用防止 |
5.1.4 解决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协调障碍的路径 |
5.2 协调主体不完善和协调制度约束力不足导致的环境税国际协调障碍及解决路径 |
5.2.1 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需要完善的机构建制作为保障 |
5.2.2 全球环境治理的发展历史及其模式 |
5.2.3 国际环境治理中的政策一体化趋势 |
5.2.4 自由贸易区谈判的升温 |
5.2.5 环境政策一体化和自贸区发展是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建设的新契机 |
5.3 环境税收体系的国别差异和环境税收征管技术难题导致的环境税国际协调障碍及解决路径 |
5.3.1 环境税收体系的国别差异构成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障碍 |
5.3.2 环境税收征管技术难题构成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的障碍 |
5.3.3 解决税收体系差异和环境税收征管技术难题等障碍的方法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环境税的国际协调法律制度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 |
6.1 WTO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制度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 |
6.1.1 中国可能面对的环境税边境调整挑战 |
6.1.2 中国对WTO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规则的利用 |
6.1.3 中国对于环境税边境调整法律制度协调的应对之策 |
6.2 欧盟能源税指令对中国能源政策的影响及应对 |
6.2.1 国际压力与中国的能源技术升级 |
6.2.2 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与中国能源政策的形成 |
6.2.3 中国能源政策的机构设置 |
6.2.4 中国能源政策的政策选择模式 |
6.2.5 中国的能源税体系现状 |
6.2.6 中国能源税相关的制度建设 |
6.3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体系并优化环境税收征管技术 |
6.3.1 完善我国环境税收体系 |
6.3.2 优化环境税收征管技术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成果 |
(5)环境规制、贸易效应与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 研究内容和创新 |
2 文献综述 |
2.1 环境规制负面贸易效应相关研究 |
2.2 环境规制正面贸易效应相关研究 |
2.3 环境规制不定贸易效应相关研究 |
2.4 环境规制对外贸发展方式影响相关研究 |
2.5 相关研究评述与改进 |
3 要素禀赋理论下环境规制的贸易效应——基于中国贸易比较优势的实证研究 |
3.1 纳入环境要素的贸易比较优势理论 |
3.2 中国贸易比较优势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3.3 环境规制影响中国贸易比较优势的实证研究 |
3.4 环境规制影响中国贸易比较优势研究启示 |
4 技术创新影响下环境规制的贸易效应——基于中国出口结构的实证研究 |
4.1 环境规制影响技术创新与价值链地位理论分析 |
4.2 中国技术创新和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测度分析 |
4.3 环境规制下技术创新影响中国出口结构实证研究 |
4.4 环境规制下技术创新影响中国出口结构研究启示 |
5 要素流动视角下环境规制的贸易效应——基于贸易竞争力的理论推导和模拟分析 |
5.1 环境规制影响贸易竞争力理论分析 |
5.2 要素流动视角下环境规制贸易效应推导分析 |
5.3 中国行业出口竞争力与碳税影响分析 |
5.4 环境规制下要素流动影响贸易竞争力研究启示 |
6 环境规制下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及评估研究 |
6.1 新时期环境规制下我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必要性 |
6.2 环境规制下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评估指标体系 |
6.3 环境规制下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现状评估 |
6.4 环境规制下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评估研究启示 |
7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环境条款研究 ——以美、欧自由贸易协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2 自贸协定纳入环境条款的原因 |
2.1 贸易自由化与环境保护的内在联系 |
2.2 WTO体制下协调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困境 |
2.3 需要通过自贸协定协调贸易与环境问题 |
3 自贸协定中环境保护的方式 |
3.1 序言中提及环保目标 |
3.2 环境例外条款 |
3.3 附属协议 |
3.4 环境专章 |
4 美、欧自贸协定中环境条款的文本解读 |
4.1 美国自贸协定中的环境条款 |
4.1.1 美国自贸协定中的环境政策和法律制度概述 |
4.1.2 美国自贸协定中环境条款的发展历程 |
4.1.3 美国-秘鲁自贸协定中的环境条款 |
4.1.4 美国-韩国自贸协定中的环境条款 |
4.1.5 小结 |
4.2 欧盟自贸协定中的环境条款 |
4.2.1 欧盟自贸协定中的环境政策和法律制度概述 |
4.2.2 欧盟自贸协定中环境条款的发展历程 |
4.2.3 欧盟-秘鲁/哥伦比亚自贸协定中的环境条款 |
4.2.4 欧盟-韩国自贸协定中的环境条款 |
4.2.5 小结 |
4.3 美、欧自贸协定中环境条款的比较 |
4.3.1 国内环保法的适用与实施 |
4.3.2 与多边环境协定的关系 |
4.3.3 公众参与机制 |
4.3.4 组织机构安排 |
4.3.5 争端解决机制 |
4.3.6 小结 |
4.4 自贸协定中环境条款的现状及展望 |
4.4.1 自贸协定中环境条款的现状 |
4.4.2 自贸协定中环境条款的展望 |
5 完善中国自贸协定中环境条款的建议 |
5.1 中国自贸协定中环境条款的发展历程 |
5.1.1 开端:中国-新西兰自贸协定 |
5.1.2 发展:中国-瑞士自贸协定 |
5.1.3 突破:中国-韩国自贸协定 |
5.2 中国自贸协定中环境条款的完善 |
5.2.1 中国自贸协定构建环境条款应坚持的原则 |
5.2.2 中国自贸协定中环境条款具体内容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WTO框架下的贸易与人权问题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目的 |
二、研究的意义 |
三、贸易与人权关系的研究现状 |
(一)国内学术界对贸易与人权关系的研究现状 |
(二)国际学术界对贸易与人权关系的研究现状 |
四、主要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主要创新 |
第二章 贸易与人权关系的国内法与国际法实践 |
一、一些国家处理贸易与人权关系的国内法实践 |
(一)美国 |
(二)南非 |
(三)巴西 |
二、区域性国际组织处理贸易与人权关系的法律实践 |
(一)欧盟 |
(二) TPP、TIPP、亚投行 |
三、全球性国际组织处理贸易与人权关系的法律实践 |
(一)联合国 |
(二)世界贸易组织 |
1.阐述影响WTO的人权规则 |
2.对WTO宗旨的考察 |
3.分析WTO相关的法律原则 |
4.考察WTO一般法律规则 |
5.考察WTO例外条款 |
(三)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
第三章 WTO框架下贸易与人权关系的历史发展与现状 |
一、贸易与人权关系的历史进程 |
二、贸易与人权关系的现状 |
(一)国际法的全球治理趋势和人本化发展趋势 |
(二)日益显现的贸易与人权的制度冲突 |
(三)发展中国家的不满 |
(四)民众对世贸组织人权举措的日趋不满 |
第四章 WTO框架下贸易与人权的互动关系 |
一、WTO框架下贸易与人权的一致性 |
(一)WTO的人本化体现 |
(二)WTO成员国的人权保障义务 |
二、WTO框架下贸易与人权的冲突性表现 |
(一)WTO体制中知识产权保护与健康权之间的冲突 |
(二)附人权条件的单边贸易限制 |
(三)附人权条件的多边贸易限制 |
三、美国对华单边人权制裁实例分析 |
(一)美国对华人权制裁措施的实例 |
(二)美国人权制裁措施的国内法基础 |
(三)美国人权制裁措施的消极影响 |
(四)中国积极应对美国人权制裁措施 |
第五章 WTO体制下贸易与人权保障协调的路径设计 |
一、理论界关于WTO体制下协调贸易与人权关系途径的探讨 |
(一)关于WTO体制下协调贸易与人权关系途径的观点 |
(二)对上述协调贸易与人权关系途径的评析 |
二、贸易与人权关系协调的可能性 |
(一)WTO体制下贸易与人权的内在属性 |
(二)现行国际人权保护制度的缺陷 |
(三)WTO体制下协调贸易与人权关系的困难 |
(四)WTO体制下协调贸易与人权的优势 |
三、WTO体制下贸易与人权链接的可能路径 |
四、WTO人权事务监督机制 |
五、“南非案”和“美国诉巴西案” |
(一)南非案 |
(二)美国诉巴西案 |
(三)案件评析 |
第六章 人权和贸易问题的最新状况以及中国的解决策略 |
一、中国贸易与人权现状及应对 |
(一)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成果 |
(二)人权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困难分析 |
(三)遭遇人权贸易制裁 |
二、我国针对人权问题应该实施的外交立场及对策 |
(一)加大外贸发展力度,积极构建人权保护的条件 |
(二)发展人权事业构建良好的外贸环境 |
(三)完善人权立法及相关的法律制度 |
(四)积极应对WTO争端解决机制 |
三、中国在“一带一路”发展中妥善处理贸易与人权关系实践 |
(一)“一带一路”法治化的内涵、目标、路径 |
(二)亚投行需要充分借鉴国际金融法的最新成果 |
(三)应以新的投资协定确立国际投资法律规则 |
(四)防范政治风险以及解决争端的机制 |
结束语 |
中外文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学术成果清单 |
(8)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兼论中国自由贸易区技术标准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ar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主题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二、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现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方案 |
一、研究目标、内容 |
二、研究思路、方法 |
三、结构安排 |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技术标准与国际贸易概述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技术标准的概念 |
二、技术标准的分类 |
三、国际贸易的概念与分类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技术差距论 |
二、产品生命周期论 |
三、内生增长贸易理论 |
四、竞争优势理论 |
第三节 技术标准的由来、演变及动因 |
一、技术标准的由来及演变 |
二、技术标准的形成与动因 |
三、技术标准的经济性质 |
四、技术标准的经济影响 |
第四节 技术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
一、国际贸易中的技术标准 |
二、技术标准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
三、全球自由贸易环境下技术标准的发展趋势 |
第三章 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技术标准与技术发展链,及其对贸易竞争优势的影响 |
一、技术是贸易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之一 |
二、技术创新与技术发展链 |
三、技术标准是技术创新成果实现实用的关键环节 |
四、案例分析:华为崛起与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之发展 |
第二节 技术标准与产业发展链,及其对贸易竞争优势的影响 |
一、贸易竞争优势和生产力优势的关系 |
二、质量是实现技术与生产力转化的决定因素之一 |
三、技术标准、产品质量阶梯与产业发展 |
四、案例分析:德国制造,质量为本、创新为基、标准为先 |
第三节 技术标准与专利,及其对贸易竞争劣势的影响 |
一、技术性贸易壁垒及其成因、危害 |
二、技术性贸易壁垒与技术性贸易垄断的关系 |
三、技术性贸易垄断及其成因、危害 |
四、案例分析:高通公司的专利、标准、产业垄断之路 |
第四节 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理论模型 |
一、理论模型 |
二、研究假设 |
第四章 技术标准影响国际贸易规模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国际标准影响国际贸易规模的实证分析 |
一、研究假设 |
二、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 |
三、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
四、实证结果与检验分析 |
五、结论 |
第二节 中国国家标准影响中国对外贸易规模的实证分析 |
一、研究假设 |
二、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 |
三、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
四、实证结果与检验分析 |
五、结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地区结构的影响: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国际标准对国际贸易地区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
一、研究假设 |
二、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 |
三、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
四、实证结果与检验分析 |
五、结论 |
第二节 中国国家标准对中美、中日、中德贸易影响的分析 |
一、研究假设 |
二、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 |
三、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
四、实证结果与检验分析 |
五、结论 |
第三节 美、日、德国家标准对中美、中日、中德贸易影响的分析 |
一、基于美、日、德国家标准的分析 |
二、基于美、日、德技术创新的分析 |
三、结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商品结构的影响: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国际标准对国际贸易中商品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
一、研究假设 |
二、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 |
三、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
四、实证结果与检验分析 |
五、结论 |
第二节 中国国家标准对中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影响的分析 |
一、研究假设 |
二、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 |
三、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
四、实证结果与检验分析 |
五、结论 |
第三节 美、日、德国家标准对中国不同商品结构的影响 |
一、研究假设 |
二、模型设定 |
三、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
四、实证结果与检验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外技术标准政策分析 |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标准政策特征 |
一、减少和消除技术性贸易壁垒 |
二、采用国际标准 |
三、政府有限干预 |
四、非歧视 |
五、WTO第一案——委内瑞拉和巴西诉美国汽油标准案评析 |
第二节 发达国家技术标准政策特征 |
一、技术标准是一种公共政策工具 |
二、标准战略旨在提升国际竞争力 |
三、标准体制适应贸易发展需要 |
四、标准、创新、质量同步推进 |
五、技术标准实施保障体系完善 |
第三节 中国技术标准政策特征 |
一、法制为“计划经济型” |
二、政府主导的标准体制 |
三、积极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
四、技术标准体系“生产型” |
第四节 中外技术标准政策差异 |
一、政府主导的标准体制与市场关联弱 |
二、重采用国际标准、轻国际标准制定 |
三、技术创新、技术标准未有效衔接 |
四、技术标准保障体系不完备 |
第八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中国自贸区技术标准政策之构建 |
一、自贸区技术标准政策特点 |
二、世界三大自贸区政策特征及启示 |
三、中国自贸区现有政策之不足 |
四、政策构建之目标、架构、原则 |
第二节 发挥技术标准的积极促进作用 |
一、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技术标准体系 |
二、推动技术创新与标准相结合 |
三、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
四、推进中国标准的国际化 |
第三节 抑制技术标准的消极阻碍作用 |
一、完善标准实施监督 |
二、加快竞争政策制定 |
三、规制技术标准垄断 |
四、加强标准信息传递 |
第四节 建立技术保障体系 |
一、制定技术保障政策 |
二、建立综合保障机制 |
三、统筹协调保障组织 |
四、支持企业成为主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我国应对反倾销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1 选题研究的背景 |
1.2.2 选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对反倾销法的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本文拟创新之处 |
1.4.1 拟对我国应对反倾销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系统分析 |
1.4.2 在充分竞争和国际市场的视角下还原倾销制度的实质 |
1.4.3 适当运用合理的贸易保护措施进行反制 |
1.4.4 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环境倾销问题 |
1.4.5 产业转型是解决反倾销问题的主要途径 |
1.5 研究方法 |
1.5.1 比较分析方法 |
1.5.2 文本分析方法 |
1.5.3 典型案例分析方法 |
1.5.4 综合分析方法 |
第2章 WTO体制下反倾销制度的功能与缺陷 |
2.1 反倾销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2.1.1 反倾销和反倾销法的概念 |
2.1.2 反倾销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2.2 反倾销法关于倾销的界定 |
2.2.1 倾销的概念 |
2.2.2 倾销的原因 |
2.2.3 反倾销法上倾销的构成要件 |
2.3 反倾销法的独特制度功能使其成为各国贸易保护的主要手段 |
2.3.1 WTO各成员方经济利益的需要 |
2.3.2 国内产业集团利益的驱使 |
2.3.3 反倾销操作方便且效果显着 |
2.4 反倾销法的理论缺陷与制度功能的扩大化 |
2.4.1 反倾销法的理论缺陷 |
2.4.2 反倾销法在现阶段存在的合理性 |
2.4.3 反倾销法的改革 |
第3章 我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原因与症结 |
3.1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现状考察 |
3.1.1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背景 |
3.1.2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具体情形 |
3.1.3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新特征 |
3.1.4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的影响 |
3.2 中国出口企业频繁遭到反倾销的主要原因 |
3.2.1 中国经贸出口的持续增长对欧美相关产业形成竞争压力 |
3.2.2 我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 |
3.2.3 国际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 |
3.2.4 WTO反倾销协议某些规定的模糊行和不确定性 |
3.2.5 对华日益增长的贸易逆差 |
3.2.6 部分倾销产品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进入中国 |
3.2.7 中国出口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是引发反倾销调查的直接诱因 |
3.3 我国应对反倾销不力的症结所在 |
3.3.1 替代国制度成为我国应对反倾销的“绊脚石” |
3.3.2 倾销与损害之间一般因果关系的设定导致反倾销案件增多 |
3.3.3 国外对华频繁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 |
3.3.4 符合条件的中国出口企业没有被给予单独税率 |
3.3.5 对我国提起的“双反”案件日趋增多 |
3.3.6 我国被频频提起环境倾销和劳动力倾销的调查 |
3.3.7 反规避调查成为我国面临的新的贸易壁垒 |
第4章 国际层面上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基本策略 |
4.1 充分利用新回合谈判提出完善WTO《反倾销协议》的建议 |
4.1.1 明确反倾销措施实施基本要件中的相关概念 |
4.1.2 明确倾销要件 |
4.1.3 完善替代国制度 |
4.1.4 明确损害要件 |
4.1.5 改进累积评估制 |
4.1.6 明确损害和倾销之间的因果关系 |
4.1.7 改进现有的调查启动机制 |
4.1.8 强化“公共利益”条款 |
4.1.9 强化“日落条款”的作用 |
4.1.10 强化对反倾销案件的监督 |
4.2 对恶意、不当反倾销调查及时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 |
4.2.1 法律依据 |
4.2.2 我国提交D S B时应该重视的问题 |
4.2.3 我国诉国外对华反倾销措施的实践 |
4.2.4 我国提交WTO争端机制解决的典型案例 |
4.3 适时和有选择地利用进口国的司法审查制度 |
4.3.1 司法审查制度的法律依据 |
4.3.2 利用进口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典型案例 |
第5章 国内层面上我国应对反倾销的基本对策 |
5.1 国家(政府)层面的法律应对 |
5.1.1 加强相关立法 |
5.1.2 争取市场经济国家的对待 |
5.1.3 加强政府机关在反倾销中的服务意识 |
5.1.4 政府推动设立出口应诉费用保险 |
5.1.5 调整企业出口的优惠及鼓励政策 |
5.1.6 产业转型 |
5.1.7 反倾销人才的培养 |
5.1.8 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 |
5.1.9 适当运用合理的贸易保护措施进行反制 |
5.2 行业协会的协调应对 |
5.2.1 行业协会在应对反倾销过程中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
5.2.2 及时有效地组织企业应诉 |
5.2.3 行业协会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应诉 |
5.2.4 协调行业内部以杜绝低端无序竞争 |
5.2.5 完善反倾销预警机制 |
5.2.6 建立应诉基金制度 |
5.3 企业自身的主动应对 |
5.3.1 改变低价出口的竞争战略 |
5.3.2 改变出口低端无序的状态 |
5.3.3 积极应诉 |
5.3.4 掌握反倾销协议中的“可获得最佳资料”规则 |
5.3.5 聘请熟悉反倾销规则的律师 |
第6章 我国应对新型反倾销的特殊对策 |
6.1 环境倾销问题的分析和特殊对策 |
6.1.1 环境倾销理论产生的原因 |
6.1.2 环境倾销理论出台的国际背景 |
6.1.3 环境倾销与W TO反倾销规则的冲突 |
6.1.4 从中欧光伏贸易摩擦看环境成本转移 |
6.1.5 我国应对环境倾销的特殊对策 |
6.2 劳动力倾销问题的分析和特殊对策 |
6.2.1 劳动力倾销问题概述 |
6.2.2 劳工标准定义 |
6.2.3 国家贸易中的劳工标准 |
6.2.4 实施反劳动力倾销贸易措施与W TO反倾销措施的关系 |
6.2.5 劳工标准已经进入贸易领域 |
6.2.6 劳动力倾销论调对中国贸易的影响 |
6.2.7 我国应对劳动力倾销的特殊对策 |
6.3 反规避措施的分析和特殊对策 |
6.3.1 反倾销领域规避和反规避概述 |
6.3.2 欧美反倾销法中反规避措施研究 |
6.3.3 反规避对我国的影响 |
6.3.4 我国应对反规避的特殊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国际贸易中的人本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选题的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选题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2 国际贸易人本化的概念、产生原因、理论渊源与影响 |
2.1 国际贸易人本化的概念 |
2.1.1 国际贸易人本化的内涵 |
2.1.2 国际贸易人本化的外延 |
2.2 国际贸易人本化的产生原因 |
2.2.1 自然资源的有限性约束 |
2.2.2 “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 |
2.2.3 发达国家及国际社会的积极推动 |
2.3 国际贸易人本化的理论渊源 |
2.3.1 古典经济学人本化溯源 |
2.3.2 马克思的人本思想蕴含 |
2.3.3 当代经济与贸易人本化的相关理论 |
2.4 国际贸易人本化的影响 |
2.4.1 对传统贸易理论的质疑与挑战 |
2.4.2 对当代贸易实践的影响 |
3 环境问题研究 |
3.1 贸易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的表现 |
3.1.1 农业中大量使用农用化学品 |
3.1.2 森林资源的减少 |
3.1.3 全球变暖 |
3.1.4 酸雨现象 |
3.1.5 海洋鱼类资源枯竭 |
3.2 各国解决环境问题的措施 |
3.2.1 发达国家的态度与措施 |
3.2.2 发展中国家的态度与措施 |
3.2.3 区域性集团的主要措施 |
3.3 国际社会对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处理及相关原则 |
3.3.1 联合国处理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原则 |
3.3.2 多边协议中关于贸易与环境问题的安排 |
3.3.3 世贸组织对与环境有关的贸易争端的处理 |
4 动物福利问题研究 |
4.1 动物福利的内涵与意义 |
4.2 动物福利问题的表现及本质 |
4.2.1 动物福利问题的表现 |
4.2.2 动物福利问题的本质 |
4.3 解决动物福利问题国内外政策与规定 |
4.3.1 国外与动物福利相关的政策与规定 |
4.3.2 国内与动物福利相关的政策与规定 |
5 劳工问题研究 |
5.1 劳工问题的现状 |
5.2 国际贸易劳工标准的争议 |
5.2.1 争议之一:世界是否应当使用统一的劳工标准 |
5.2.2 争议之二:全球化进程是否会引发劳工标准的逆向竞争 |
5.2.3 争议之三:一国的国际竞争力是否会受该国劳工标准影响 |
5.2.4 争议之四:劳工标准是否应当纳入WTO贸易框架中 |
5.3 面对劳工权益问题各国采取的措施 |
5.3.1 发达国家采取的主要措施 |
5.3.2 发展中国家采取的主要措施 |
6 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 |
6.1 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理论争议 |
6.1.1 关于企业是否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争论 |
6.1.2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争论 |
6.2 国际贸易中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表现 |
6.2.1 环境污染 |
6.2.2 劳资冲突 |
6.2.3 企业诚信与道德问题 |
6.3 欧美等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解决 |
6.3.1 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实践 |
6.3.2 国际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安排 |
7 其他问题 |
7.1 伦理约束与国际贸易 |
7.1.1 国际贸易的伦理蕴含 |
7.1.2 国际贸易伦理问题的表现 |
7.1.3 关于“国际贸易伦理是否可能?”的理论争议 |
7.2 国际贸易的文化互动 |
7.2.1 国际贸易的文化功能 |
7.2.2 国际贸易中文化冲突的表现 |
7.2.3 国际贸易中文化冲突的化解与超越 |
8 我国国际贸易中的人本化问题与解决对策 |
8.1 我国处理贸易与环境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
8.1.1 我国处理贸易与环境关系上存在的问题 |
8.1.2 我国处理贸易与环境关系上的对策建议 |
8.2 中国动物福利存在的问题、原因与解决措施 |
8.2.1 中国动物福利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8.2.2 中国动物福利问题的解决措施 |
8.3 中国劳工权益问题与对策建议 |
8.3.1 中国的劳工权益保护与国际劳工标准的差距 |
8.3.2 中国在劳工权益问题上应采取的措施 |
8.4 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原因与政策建议 |
8.4.1 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 |
8.4.2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原因 |
8.4.3 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建议 |
9 研究的结论及不足 |
就读期间的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国际贸易中的劳工、环境标准之争及发展趋势(论文参考文献)
- [1]战后美日经济外交比较研究[D]. 王家曦. 外交学院, 2021(11)
- [2]国际双边投资条约中的环境条款研究[D]. 幸鉴秋.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3]论美国主导的自由贸易协定劳工规则发展规律[D]. 谢典.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4]环境税国际协调法律制度研究[D]. 邢文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5]环境规制、贸易效应与中国外贸发展方式转变[D]. 李秀珍. 华东师范大学, 2017(04)
- [6]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环境条款研究 ——以美、欧自由贸易协定为例[D]. 黄漫琳. 武汉大学, 2017(06)
- [7]WTO框架下的贸易与人权问题分析[D]. 于海霞.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6(01)
- [8]技术标准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兼论中国自由贸易区技术标准政策[D]. 张丽虹.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5(12)
- [9]我国应对反倾销法律问题研究[D]. 曾艳军. 湖南大学, 2015(02)
- [10]国际贸易中的人本化问题研究[D]. 王智莉. 东北财经大学, 2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