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论文文献综述)
刘洋[1](2021)在《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一种经济功能区,是我国学习世界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方面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进行体制设计的产物。作为国家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的科技特区,高新区的发展,关键在于其管理体制。作为新旧体制碰撞与改革创新之结果的现行管理体制,经过30年的探索和实践而形成,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推动着高新区功能日益丰富完善,实现了承载的功能作用,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成为了—种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共生的经济、社会现象。但高新区现行管理体制也面临一些问题,存在着一些困境,不同程度地影响了高新区的发展。当前,我国高新区已逐渐进入由“政策驱动”向“体制驱动”的转型期,正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新时代迫切需要高新区在新的时代背景和发展阶段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管理体制转型,为高新区下一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体制支撑。新时代,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已然在此背景下悄然发生。实践探索让现阶段的行政体制改革更加丰富多彩,一定程度也产生倒逼力量,引发我们的思索。而这种思索之逻辑起点是“为什么转”?就目前学术研究上的回应而言,要么聚焦于高新区的宏大叙事,要么沉迷于管理体制的细枝末节,却不能给我们系统而清晰的答案。因此,本文试图从新时代背景切入,框定高新区这一特殊对象,研析高新区管理体制,聚焦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动态过程,以弥补高新区管理体制研究中的缺憾。全文沿着“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的脉络,围绕高新区管理体制这一特殊对象,确定研究的分析框架和整体脉络设计,梳理我国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背景及沿革,研判高新区发展阶段,总结高新区特点。回答“为什么转?”的问题后,逻辑演绎的进程自然而然地延伸出“转什么?”。通过对个案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描述分析和价值判断,发现可行性经验;通过对高新区和行政区管理体制的结构、功能、成效以及二者运行机制的深入对比、分析,结合案例研究得到一些启示;通过总结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就,分析存在的困境及成因,得到了“转什么?”的答案。在“怎么转?”的关键环节,通过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分析和变量提取,确定转型的目标和内容,并从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层面建构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福祉的最终目标。本文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坚持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相结合,以政治学和行政管理学视角,用整体性政府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治理理论作为理论研究工具,深入分析我国高新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管理体制存在的困境,探讨转型的目标、内容和路径,思路与方略,以期建立起—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反映高新区发展客观规律,符合高新区自身发展状况的管理体制,为我国高新区未来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提供有益参考与借鉴。
张亚文[2](2020)在《湛江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陆海统筹是推动海洋开发利用的重要手段,也是海洋强国建设中重要发展战略,通过对陆域和海域两大系统进行统一筹划和整体开发来提升海陆地区的综合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政府作为陆海统筹管理的核心主体,其管理体制直接影响到陆海统筹的工作效果。近年来湛江市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凭借着自身的海洋资源、地理位置、海洋产业以及海洋文化等突出优势在发展陆海统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管理体制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严重阻碍了各项陆海统筹工作的顺利进行。基于此,本文以湛江市的陆海统筹为研究对象,围绕其管理体制的创新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以系统论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基础,运用文献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以及个案研究法,详细阐述了湛江市陆海统筹的战略部署及管理体制现状,并且对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刻分析。在借鉴国内外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的创新对策,希望对湛江市的陆海统筹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具体研究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绪论。主要阐述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通过查阅大量陆海统筹及管理体制创新的文献资料,对国内外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和梳理,明确了论文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及创新点。第二部分,从战略视角和管理视角对陆海统筹的概念进行具体阐述,介绍了管理体制的概念及新时期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内涵,同时对系统论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做了系统的介绍。第三部分,从战略角度对湛江市陆海统筹的战略部署进行全面介绍,并且从管理角度对湛江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现状进行阐述。第四部分,从管理偏好、部门统筹、行政执法以及环保监管与经费保障等几个方面提出了湛江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问题,并且深入分析了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第五部分,通过对横滨市、南通市和深圳市这三个典型城市的陆海统筹管理体制进行分析,探讨出了有利于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创新的经验和启示。第六部分,针对上文分析出的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问题及原因,在借鉴国内外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经验的基础上,从管理职能、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机制、管理队伍、管理法制、融资方式等角度出发提出创新对策。第七部分,结论。各项数据表明湛江市的陆海统筹战略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管理体制问题也不容忽视。政府要通过转变自身职能、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制度机制、加强管理队伍和法制建设、创建新型项目融资方式等渠道对湛江市的管理体制进行创新,提高管理效能,从而推动各项陆海统筹活动的顺利开展。
颜雪娇[3](2020)在《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考与实践》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现代社会的逐渐进步,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面临着重大挑战,而为了更好的迎接时代发展带来的挑战,就需要加强对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1]。只有在新时代背景下加强对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才能促进我国政府的发展。当前我国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就要求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注重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推动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
王琦[4](2019)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共十九大对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根据上述部署与安排,落实相应的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的改革等。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公益类事业单位承载着社会公共服务输出的重要职能,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加快推进并积极深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干部的选任是其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改革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选任高素质专业化的领导干部队伍,是推动新时代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实现专业化建设,保障公益类事业单位适应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更好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群众多样性、多元化需求的一个前提基础,更为重要的是,这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抓手。因此,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研究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具有非常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变迁,大致经历初创时期、探索时期、改革时期、新时代四个阶段,经过长时间的探索与改革,至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结束了没有体现中国事业单位特点、彰显人才成长规律的选任政策法规体系的历史,填补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空白,为新时代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当然,冷静地观察与分析,还应充分认识到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尚未成熟,在具体实践中仍面临一些问题,诸如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化不足,体现在干部选任制度体系尚不完备、干部选任制度缺乏配套政策;干部选任过程中民主化程度有限、群众参与欠缺;领导干部选任法制化缺乏法律支撑、干部选任过程具有照顾现象;领导干部选任科学化不够,选任标准不明、考核标准缺乏、选任方式单一、人岗不相适等问题。为了解决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面临的问题,本文在国家治理力现代化的理论视角下,基于案例剖析,具体分析影响因素,从过程、目标、功能三个层面提出优化路径,力图构建新时代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总体思路、基本策略,为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提出政策议,设计可行性强的操作方案。依循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关导向和问题指引,上述阐释构成本文研究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问题意识,并从这一问题意识出发进一步推进相应的研究进程:首先,从理论角度分析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公共服务能力现代化、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的关系,提出新时代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能力素质。其次,在梳理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变迁历程基础上,过对比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社会组织领导人员选任制的不同特点,分析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独特之处。通过定位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角色与功能,推导出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导干部选任制度的结构、功能及属性。再次,结合本人所从事的组织人事工作实践,基于案例剖析,定性分析影响因素,探析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后,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为切入点,提出实施分层分类的差别化制度系统调适路径,并从过程、目标、功能三个层面,实现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协调化、高效化、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现代化发展,进一步深化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改革,有效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综上所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意义上的实现,需要落实在政府部门及其附属机构的各种积极变革。其中,在公益类事业单位相关改革中,作为核心程的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对于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变革与积极发展等具有重要且不可忽视的意义。对此,本文的研究意在通过对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梳理、分析与评价,将这一选任制度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关联以明确,进而落实对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推动。
孙佳萌[5](2019)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治困境与维度探析》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数十年以来,我国曾多次开展行政体制的创新和改革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行走体制存在一些不足有待创新和完善。为了更好的落实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文章选择就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治困境与维度进行探析,并设计如下阐述框架,可确保阐述的全面性和科学性。首先,分析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维度主要内容,力求自我相关理论知识点,为后文的阐述奠定理论基础。其次,分析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法治的困境,掌握其在发展中面临不足,最后结合面临挑战和困境,制定更好开展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举措,以此更加高效的完成此项工作。
丁路[6](2019)在《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由于地理位置的便利性,使得该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呈现快速持续发展的状态,在获得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结构也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以至于开发区行政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凸出,开发区管委会在充分发挥自身所持有的主导作用时,并对开发区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突破与创新,以该地区为探索建立适应当地的现代开发区基层管理制度。本文主要立足于地方政府在新时期打造开发区基层管理体制理论为出发点,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自治制度,以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区行政管理体制建设为依托,结合当地在建设开发区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所遇到的现状及现实困境,来提出具有可行性的针对性合理化建议,以取得促进该地区向前发展为效果,为促进该地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邹鑫[7](2019)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治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论文以国家高新区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为研究对象,采用传统的理论法学的研究方法,分六大部分展开研究。总体结构为:导论部分,结合国家高新区30年来的发展成绩和自己熟悉的高新区行政管理工作,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包括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在综述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特别是我国学者在高新区立法研究、区域法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指出目前研究之不足,提出本论文研究的问题,即本文研究的理论问题,是地方法治、区域法治的基本范畴、动力机制、价值取向和对高新区立法、执法经验的理论反思;本文研究的实践问题,是如何实现高新区的立法和执法的法治化,力图在地方(区域)法治理论与高新区法治实践之间的目光逡巡中寻找法治中国建设的真知。第一章,围绕地方法治、区域法治研究的缘起和产生的学术争议,笔者区分了地方法治与区域法治的概念和不同类型,提出了对区域法治进行理论研究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以此为基础,论证了高新区是区域的表现形式,高新区法治是我国区域法治的组成部分,高新区法治研究应当借鉴区域法治理论等基本观点。在对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区域法治理论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将本体论、价值论和方法论作为区域法治的理论维度,用以指导论文研究。第二章,以地方法治的动力机制和价值取向为研究对象,在评述地方法治竞争理论、政府推进型法治发展道路理论的局限性的基础上,借助区域经济学关于区域要素聚集动力机制理论的研究成果,提出地方法治服务于聚集经济、是聚集经济的产物,聚集经济推动法治发展的观点。提出创新是高新区法治的价值取向,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是高新区法治的基本精神的观点。第三章,围绕高新区的立法活动,研究了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在规范高新区设立、管理活动中的政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的制定、修改过程,指出了我国高新区政策与立法的特点和不足;通过对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高新区立法经验的总结,对完善我国目前高新区立法提出了若干建议。第四章,围绕高新区的行政法治,通过裁判文书网的司法大数据,分析了高新区管委会的行政主体地位(包括行政诉讼主体资格);从与行政体制相关的基本概念和我国现有的行政体制改革的措施入手,将高新区行政体制类型化为“促进型行政体制”而非“管理型行政体制”,讨论了在“促进型行政体制”类型下高新区管委会在科技、人才、金融、投资、税收和培养中介机构等方面的政策制定中的角色,提出了改革高新区行政执法体制的方向。第五章,从区域法治理论反思的角度,论证了我国高新区法的部门法属性,总结了我国高新区“先行先试”的立法经验,提出为避免国内高新区“立法雷同”而应当在跨域立法调研中应当采取的正确步骤。
向欢[8](2019)在《我国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 ——现状、问题与路径优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经济功能区不仅在我国经济建设方面起到了“领头雁”的作用,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也发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经济功能区在发展中逐渐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单一管委会型管理体制,组织架构精简高效,具有相对独立的事权,为经济功能区早期迅速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但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后,经济功能区原有管理体制对新的发展环境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越来越无法满足新兴管理需求。为此,有些地方探索进行了“政区合一”这一具有重大意义的实践。理论上“政区合一”型管理体制结合了经济功能区和行政区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原有单一管委会型管理体制的不足,是现有管理体制类型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但实践中“政区合一”改革还存在一些问题,致使有的经济功能区在“政区合一”改革后并未取得良好效果。因此,“政区合一”改革是否适合现阶段所有经济功能区,又应如何进行优化以发挥最大效果,需要进行更多、更深入的研究,而国内外目前对这方面的研究还很少。故本文对我国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进行专门研究,以期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为经济功能区的未来发展提供建议。本文首先运用文献研究法对国内外文献进行梳理,对经济功能区和“政区合一”两个重要概念进行界定。接着在研究我国经济功能区及其管理体制发展演变的基础上,分析了不同类型管理体制的特点和适用情况。然后结合我国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的现状,对改革的不同模式、实施效果和具体实践进行研究,寻找和分析我国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最后通过全面梳理“政区合一”改革的现状,发现目前“政区合一”改革中还存在区域发展水平不足导致改革效果较差、“政”“区”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合体后矛盾增多、政府管理模式滞后导致出现“体制回归”、多元主体参与不够导致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提出经济功能区发展到一定成熟阶段后一般都会与行政区合二为一,但必须立足于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构建起新型的经济功能区服务型政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政区合一”改革存在的问题。同时,还提出应该从同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相适应、以职能责任的清晰界定为原则、与管理服务方式的创新并进三条路径对“政区合一”改革进行完善。
徐云娥[9](2019)在《长沙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长沙高新区是我国首批建立的高新区,已经有30年的发展历史,是湖南省对外开放的窗口,也是湖南经济的名片。在国家创新发展驱动战略的推动以及党的十九大“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精神指引下,长沙高新区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谋求从规模速度发展向质量效率发展转型。论文立足于长沙高新区,通过对公共行政管理理论和高新区发展现状的分析研究,找出制约高新区发展的制约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探索促进高新区发展建设的原则、思路和具体举措,为长沙高新区十三五目标的实现提供理论依据和对策建议。论文界定了高新区的概念和功能,明确了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内涵,并重点介绍了跟高新区管理体制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包括公共选择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三元参与理论,并论证了长沙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通过梳理长沙高新区30年的发展和现状,特别是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归纳总结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配置不合理、机构人员配置不合理、部门权责匹配不对等、政企权力边界不清晰和中介组织服务不完善等。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内部原因,主要是高新区对新情况新形势下的外部环境变化感知不及时、服务型政府理念的确立不到位和高新区法律体系的完善不到位。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论文从五个方面给出了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建议,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管委会主体地位,二是明晰职能定位优化组织结构,三是健全人才机制,打造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四是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加强中介服务,构建两行政企关系。本文利用公共行政管理理论系统梳理和长沙高新区的发展历史,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了五条对策建议,希望对长沙高新区的发展有一定帮助。
刘松辉[10](2019)在《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视域下医养结合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医养结合发展涉及养老资源和医疗资源之间整合,资源属性不同分管部门呈现出差异性。因此,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健全和完善其管理体制是医养结合发展的重要条件。受传统管制型政府管理体制的影响,现行医养结合管理体制并不十分完善,管理体制的混乱导致医养结合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着发展受阻的局面。论文聚焦政府管理体制对医养结合模式发展的影响分析,运用府际合作治理理论,采用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方法。论文从三个方面对医养结合管理体制展开深入分析研究:第一,从政府组织结构视角,比较管制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管理体制对于医养结合模式的影响。管制型政府管理体制下,科层化组织结构导致政府部门利益逐渐固化,各管理主体对医养结合模式管理过程中出现“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倾向,严重制约医养结合模式的发展。服务型政府扁平化的组织结构对于医养结合模式发展起着推动作用,部门之间协同发展对于医养结合管理体制完善至关重要;第二,从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分析了不同政府模式对于医养结合管理体制影响。通过Stackelberg博弈模型分析管制型政府下部门之间利益博弈。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导致医养结合管理过程中出现政策“碎片化”、管理“部门化”。服务型政府通过建立协商机制和信息交流平台,采用不同形式博弈模型的策略组合,平衡医养结合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实现利益互惠;第三,医养结合管理体制建构过程中路径依赖的存在,使得政府主管部门在推进医养结合模式发展过程中,管理体制改革深受其影响,改革趋于表面化,部门之间缺乏协同合作理念,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建设服务型政府,理顺医养结合管理体制是促进医养结合模式发展的重要前提;第二,完善部门之间有效协同合作机制是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发展的先行条件;第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民主建设,完善相关绩效考核机制,建立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平台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所在;第四,完善政策支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设,对于创新政府管理体制,推动医养结合模式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试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试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个案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视角、创新及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创新 |
四、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本研究基本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概念解读 |
一、新时代 |
二、高新区 |
三、管理体制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二节 理论工具 |
一、整体性政府理论 |
二、政府职能理论 |
三、治理理论 |
第三节 逻辑建构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动因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目标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策略 |
四、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重点 |
第二章 基本概况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体制改革与高新区设立 |
一、地方政府体制改革 |
二、高新区设立背景分析 |
三、我国高新区的特点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高新区沿革 |
一、探索初创期(1988-2000) |
二、巩固提升期(2001-2012) |
三、转型发展期(2013年至今) |
第三节 比照 |
一、国外高新区管理体制及特点 |
二、我国高新区管理体制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
三、研究启示 |
第三章 个案研究: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 |
第一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及现行管理体制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概况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现状及特点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下取得的成就 |
第二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异同分析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国家高新区的共同点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与一般高新区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探索及其价值 |
一、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的转型之路 |
二、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方式创新 |
三、常州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价值 |
第四章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管理体制比较的启示 |
第二节 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 |
一、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模式比较 |
二、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的特点解读 |
三、高新区与行政区运行机制比较的启示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的成效、困境及原因分析 |
一、高新区管理体制取得的成效 |
二、高新区管理体制面临的困境 |
三、高新区管理体制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目标及内容 |
第一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影响因素 |
一、影响因素分析 |
二、影响管理体制转型的变量提取 |
第二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目标确立 |
一、动力: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二、方向:高新区行政区管理体制二合一 |
三、目标:建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 |
第三节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内容落定 |
一、功能优化 |
二、职能转变 |
三、权力重构 |
四、机构改革 |
第六章 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转型目标 |
一、紧扣为民宗旨,实现终极目标 |
二、瞄准时代战略,提升功能定位 |
三、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兼收并蓄 |
第二节 转型策略 |
一、上下结合的“渐进式”转型 |
二、政社合作的“包容性”放权 |
三、社会治理的“开放型”共建 |
第三节 转型保障 |
一、“法治型”高新区建设的有效实施 |
二、“大部制”高新区改革的有序推进 |
三、“合作式”府际关系的有力构建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2)湛江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2 陆海统筹管理体制创新的相关理论 |
2.1 陆海统筹的概念 |
2.1.1 战略视角的陆海统筹 |
2.1.2 管理视角的陆海统筹 |
2.2 管理体制的概念 |
2.3 新时期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内涵 |
2.4 相关基础理论 |
2.4.1 系统论理论 |
2.4.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4.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 湛江市陆海统筹的战略部署及管理体制现状 |
3.1 湛江市陆海统筹的战略部署 |
3.1.1 制定陆海发展规划 |
3.1.2 调整陆海产业布局 |
3.1.3 促进陆海经济协调 |
3.1.4 创新海洋科技文化 |
3.1.5 保护陆海生态环境 |
3.2 湛江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现状 |
3.2.1 管理机构设置 |
3.2.2 管理对象及内容 |
3.2.3 管理职能和手段 |
4 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4.1.1 严重的管理偏好和体制僵化 |
4.1.2 部门统筹管理难度大 |
4.1.3 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较低 |
4.1.4 环保监管不力,管理经费得不到保障 |
4.2 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陆海统筹管理的目标定位不明确 |
4.2.2 陆海统筹的管理机制不科学 |
4.2.3 管理队伍的整体质量有待提高 |
4.2.4 陆海统筹的法制建设滞后和分散 |
4.2.5 政府机构的财政收支不平衡 |
5 国内外典型的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经验借鉴 |
5.1 东京湾横滨市 |
5.1.1 横滨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 |
5.1.2 横滨市陆海统筹的管理成效 |
5.1.3 横滨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经验 |
5.2 江苏南通市 |
5.2.1 南通市陆海统筹发展综合改革 |
5.2.2 南通市陆海统筹综合改革的成效 |
5.2.3 南通市陆海统筹综合改革中的管理体制经验 |
5.3 广东深圳市 |
5.3.1 深圳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 |
5.3.2 深圳市陆海统筹的管理成效 |
5.3.3 深圳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经验 |
6 湛江市陆海统筹管理体制创新的对策建议 |
6.1 创新管理理念,整合管理职能 |
6.1.1 创新陆海统筹管理理念 |
6.1.2 整合管理职能,理顺权责关系 |
6.2 创新陆海统筹管理机构设置 |
6.3 创新陆海统筹管理制度机制 |
6.3.1 加快陆海生态管理制度改革 |
6.3.2 建立健全部门协调和监督机制 |
6.3.3 建立和完善多方参与机制 |
6.4 创建新型的陆海统筹管理人才队伍 |
6.4.1 制定严格规范的选人用人制度 |
6.4.2 建立部门激励与考核机制 |
6.4.3 定期对管理者进行素质和专业培训 |
6.5 创新陆海统筹管理法治建设,完善治理体系 |
6.5.1 制定综合性海洋管理的基本法律 |
6.5.2 制定具体的陆海统筹管理规定和条例 |
6.6 创建新型的陆海统筹项目融资方式 |
6.6.1 政府支出精细化管理 |
6.6.2 编制生态作业预算,实行海洋生态补偿管理 |
6.6.3 建立新型的“公私伙伴关系” |
6.6.4 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政策性融资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简介 |
(3)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考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一、加强行政管理体质创新的重要性 |
二、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策略 |
(一)注重创新意识的提高 |
(二)明确界定政府各部门的职能 |
(三)有效整合政府机构 |
(4)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
(二) 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 |
(三) 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改革 |
(四) 文献评述 |
三、论文的结构框架 |
四、主要的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分析框架中的领导干部能力建设 |
第一节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的逻辑关联 |
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
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对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的要求 |
三、选任制度现代化在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 |
第二节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公共服务领域的领导干部选任 |
一、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公共服务现代化 |
二、公共服务现代化对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的要求 |
三、公共服务现代化对领导干部选任要求与传统选贤任能的区别 |
第三节 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能力要求 |
一、基础性要求 |
二、功能性要求 |
三、专业性要求 |
第二章 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变迁及其独特性研究 |
第一节 中国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概况 |
一、领导干部选任的基本概念 |
二、中国领导干部的选任模式 |
三、中国领导干部的选任程序 |
第二节 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变迁历程 |
一、初创时期: 解放思想,破旧立新 |
二、探索时期: 打牢基础,破冰前行 |
三、改革时期: 积极探索,深化落实 |
四、“新时代”: 建章立制,全面发展 |
第三节 中国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横向比较与独特性研究 |
一、党政机关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概况及特征 |
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任制度概况及特征 |
三、社会组织领导人员选任制度概况及特征 |
四、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独特性 |
第三章 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案例分析:以M部为例 |
第一节 M部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总体情况 |
一、M部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 |
二、M部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情况 |
三、M部所属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特点 |
第二节 M部所属公益类事业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 |
一、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情况 |
二、领导干部选任制度主要特征 |
三、领导干部选任具体方案介绍 |
第三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问题分析 |
一、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化不够完善 |
二、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仟民主化不够充分 |
三、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法制化不够健全 |
四、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科学化不够到位 |
第四章 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定性比较分析 |
第一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研究设计 |
一、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研究方法 |
二、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研究案例 |
三、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研究假设 |
四、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变量设计 |
第二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影响因素的软件分析 |
一、寻找影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成效的充分条件 |
二、寻找影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成效的必要条件 |
第三节 研究结论与思考讨论 |
一、研究结论: 影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成效的因素 |
二、思考讨论: 推动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启示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策略选择 |
第一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总体设计 |
一、总体思想: 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制度建设的导向 |
二、基本策略: 以领导干部能力现代化为制度建设的切入点 |
三、操作方案: 实施分层分类的差别化制度系统调适路径 |
第二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过程向度 |
一、强化领导干部选任主体的法治观念 |
二、规范领导干部选任方式的法治依据 |
三、保障领导干部选任过程的法治程序 |
第三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目的向度 |
一、建构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的商议机制 |
二、健全领导干部选任权力的配置体制 |
三、加强领导干部选任对象的责任意识 |
第四节 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建设的功能向度 |
一、建立领导干部选任制度民主化保障 |
二、构建领导干部选任措施法治化依托 |
三、实现领导干部选任制度动态化调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成果 |
后记 |
(5)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治困境与维度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维度内容 |
二、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法治的困境 |
(一)法制制度不够健全 |
(二)实质的法制与形式法制实际界限较为模糊 |
(三)受到大环境影响较大,影响创新效果 |
三、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建议 |
(一)坚持形式和法制的相对优位原则,确保法制的健全性 |
(二)坚持合理性的思维与法制思维的基本目标 |
四、结语 |
(6)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概念 |
(二)理论基础 |
(三)开发区相关理论基础 |
(四)国内外开发区先进管理模式及借鉴意义 |
二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现状 |
(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现状 |
(二)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现状 |
三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
(二)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分析 |
四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对策建议 |
(一)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基本要求 |
(二)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创新重点 |
(三)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对策建议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7)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和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外对高新区法治的研究综述 |
二、国内对高新区法治的研究综述 |
三、对国内外高新区法治研究的评价 |
第三节 论文的结构、研究方法和创新 |
一、论文的结构和研究方法 |
二、论文创新 |
第一章 区域法治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地方法治与区域法治研究的缘起与概念探析 |
一、“地方法治”或“区域法治”研究的缘起 |
二、“地方法治”与“区域法治”的概念探析 |
第二节 区域法治研究的基本框架 |
一、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区域法治理论 |
二、区域法治的理论维度 |
第二章 高新区法治的动力机制和价值取向 |
第一节 区域法治动力及动力机制的一般理论 |
一、地方法治竞争理论及其局限性 |
二、政府推进型法治发展道路理论 |
三、要素聚集动力机制理论借鉴 |
第二节 高新区法治的价值取向 |
一、科技是高新区聚集经济的发展动力 |
二、创新是高新区法治的价值取向 |
三、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是高新区法治的基本精神 |
第三章 高新区法治的立法建构 |
第一节 高新区立法的历史检视 |
一、国家高新区发展历程及政策、立法变迁 |
二、高新区立法的现实检讨 |
三、我国高新区立法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对策 |
第二节 高新区立法的域外经验 |
一、域外高新技术企业和产业方面的立法实践 |
二、域外立法实践对我国高新区立法的启示 |
第四章 高新区的行政法治 |
第一节 高新区管委会的行政主体地位 |
第二节 高新区管委会的综合执法 |
第三节 高新区管委会的促进型行政 |
第五章 高新区法治的理论反思 |
第一节 高新区立法的部门法属性 |
一、区域立法的概念评判 |
二、高新区地方立法的部门法定位 |
第二节 高新区立法与“先行先试”的立法经验 |
一、“先行先试”立法模式的界定 |
二、法治试验的功能及其完善 |
第三节 高新区立法的复制与推广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跨区域地方立法调研的价值探寻:比较法学的视角 |
三、跨区域地方立法调研的基本功能:比较方法的转向 |
四、跨区域地方立法调研的步骤设计:功能比较的运用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8)我国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 ——现状、问题与路径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五)相关概念界定 |
1.经济功能区 |
2.“政区合一” |
二、我国经济功能区及其管理体制的发展演变 |
(一)我国经济功能区的发展历程 |
1.开始起步阶段(1980-1991年) |
2.快速成长阶段(1992-1998年) |
3.稳定发展阶段(1999-2002年) |
4.调整升级阶段(2003年至今) |
(二)我国经济功能区管理体制的演变 |
1.管理体制形成阶段 |
2.管理体制确立阶段 |
3.管理体制分化阶段 |
4.管理体制转型阶段 |
三、我国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的现状 |
(一)我国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的总体状况 |
(二)我国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的具体模式 |
1.政区合并型 |
2.独立行政区型 |
(三)我国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的实践 |
1.单一型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的实践 |
2.复合型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的实践 |
(四)我国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的效果 |
四、我国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存在的问题 |
(一)区域发展条件不足,贸然改革效果差 |
1.经济功能区地理优势不足 |
2.经济功能区发展尚不成熟 |
3.“政”“区”发展水平差距较大 |
(二)“政”“区”关系未理顺,“合一”管理矛盾多 |
1.经济功能区政府产生角色冲突 |
2.经济功能区和行政区治理理念存在差异 |
3.经济功能区和行政区职能弱化 |
(三)政府管理模式滞后,出现“体制回归”问题 |
1.传统组织架构带来机构膨胀 |
2.条块管理矛盾影响工作效率 |
3.传统路径依赖导致创新动力不足 |
(四)多元主体参与不够,公共服务需求难以满足 |
1.公民参与不够 |
2.社会中介组织发育不够 |
3.企业独立性不够 |
五、我国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的路径优化 |
(一)“政区合一”改革必须同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相适应 |
1.依据区域发展水平决定改革时机 |
2.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的界限 |
3.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职能 |
(二)“政区合一”改革必须以职能责任的清晰界定为原则 |
1.厘清经济功能区和行政区职责 |
2.推进内设机构整合和职能融合 |
(三)“政区合一”改革必须与管理服务方式的创新并进 |
1.坚持科学立法与依法行政 |
2.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
3.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长沙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有关研究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高新区的概念和功能 |
2.1.2 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内涵 |
2.2 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的理论依据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3 三元参与理论 |
2.3 长沙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
2.3.1 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 |
2.3.2 扩大开放对接一带一路战略的需要 |
2.3.3 贯彻落实“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需要 |
2.3.4 改善营商环境的需要 |
第3章 长沙高新区管理体制的现状分析 |
3.1 长沙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历史演变 |
3.1.1 我国高新区发展的总体概貌 |
3.1.2 长沙高新区的历史发展 |
3.1.3 长沙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配置演变 |
3.2 长沙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高新区法律地位不明确 |
3.2.2 高新区职能配置不合理 |
3.2.3 机构人员配备不合理 |
3.2.4 部门权责匹配不对等 |
3.2.5 政企权力边界不清晰 |
3.2.6 中介组织服务不完善 |
3.3 长沙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组织对环境变化的感知不够 |
3.3.2 服务型政府理念的确立不到位 |
3.3.3 高新区法律体系的完善不到位 |
第4章 国内外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经验做法 |
4.1.1 美国硅谷的成功经验 |
4.1.2 筑波科学城的成功经验 |
4.2 国内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做法 |
4.2.1 成都高新区推进“三个变革” |
4.2.2 济南高新区打造“四条主线” |
4.2.3 温州高新区构建“服务型政府” |
4.3 国内外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的启示 |
4.3.1 坚持政府推进政府体制改革的主导地位 |
4.3.2 坚持依法治理园区强化法制建设 |
4.3.3 坚持精简高效强化服务理念 |
4.3.4 充分发挥多元化市场主体力量 |
第5章 长沙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的对策建议 |
5.1 长沙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坚持的原则 |
5.1.1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原则 |
5.1.2 坚持市场化导向专业化发展原则 |
5.1.3 坚持本土化导向因地制宜原则 |
5.1.4 坚持统一精简高效原则 |
5.2 长沙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
5.2.1 确立“三区一极”战略定位 |
5.2.2 坚持“三个不动摇”发展信念 |
5.2.3 坚持“小机构、大服务、高效率”的改革目标 |
5.3 长沙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举措 |
5.3.1 加强法制建设强化管委会主体地位 |
5.3.2 明晰职能定位优化机构配置 |
5.3.3 健全人才机制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
5.3.4 着力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 |
5.3.5 加强中介服务促进高新区专业发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详细摘要 |
致谢 |
(10)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视域下医养结合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政策背景 |
1.1.2 现实背景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3 选题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视域下医养结合模式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阐释 |
2.1.1 医养结合模式 |
2.1.2 政府管理体制创新 |
2.2 理论基础 |
2.2.1 基于府际合作治理理论的分析 |
2.2.2 基于社会治理理论的分析 |
第三章 政府管理体制创新与医养结合模式 |
3.1 医养结合模式与政府管理体制创新两者关系 |
3.1.1 医养结合模式呼唤政府管理体制创新 |
3.1.2 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助推医养结合发展 |
3.2 管制型政府管理体制对医养结合模式的影响 |
3.2.1 医养结合模式发展与管制型政府管理理念不相符 |
3.2.2 医养结合科层化管理模式中的冲突 |
3.2.3 医养结合管理部门之间存在层级冲突 |
3.3 服务型政府管理体制对医养结合模式的影响 |
3.3.1 医养结合模式发展与服务型政府管理理念相契合 |
3.3.2 医养结合模式管理体制与服务型政府内在要求具有一致性 |
3.3.3 医养结合模式管理部门层级之间的调和 |
3.4 小结 |
第四章 政府管理体制下医养结合模式管理主体的利益关系 |
4.1 管制型政府管理体制下医养结合管理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 |
4.1.1 管理主体之间利益博弈的产生 |
4.1.2 管理主体博弈行为分析 |
4.1.3 管理主体博弈模型分析 |
4.1.4 管理主体之间的利益博弈对医养结合模式的影响 |
4.2 服务型政府管理体制下医养结合管理主体之间的利益互惠 |
4.2.1 管理主体之间利益互惠的社会环境 |
4.2.2 管理主体利益互惠的合作机遇 |
4.2.3 管理主体之间利益互惠的行为动机 |
4.2.4 管理主体之间利益互惠的策略组合 |
4.3 小结 |
第五章 传统政府管理体制路径依赖对医养结合模式影响 |
5.1 医养结合模式管理体制路径依赖现状 |
5.1.1 路径依赖现状的政策分析 |
5.1.2 医养结合模式现行管理体制存在路径依赖 |
5.2 传统政府管理体制中路径依赖存在的原因考量 |
5.2.1 路径锁定 |
5.2.2 自利性 |
5.2.3 较高的制度转换成本 |
5.3 医养结合模式与传统政府管理体制路径依赖的关系 |
5.3.1 医养结合模式管理体制改革过程存在路径依赖 |
5.3.2 路径依赖阻碍医养结合模式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深入推进 |
5.3.3 路径依赖只能采取措施尽量削减 |
5.4 医养结合模式政府管理体制路径依赖的削弱 |
5.4.1 建立完善监督体系 |
5.4.2 完善用人制度提高民主决策能力 |
5.4.3 加强改革成本转制的顶层设计 |
5.5 小结 |
第六章 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视域下医养结合模式创新路径 |
6.1 完善多部门协同合作机制 |
6.1.1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
6.1.2 统筹改革战略规划 |
6.1.3 建立健全医养结合部际会议联席工作制度 |
6.2 加快服务型政府转型 |
6.2.1 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 |
6.2.2 加强民主建设 |
6.2.3 完善政府绩效考核机制 |
6.2.4 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 |
6.3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
6.3.1 坚持多元化的引导原则 |
6.3.2 完善政策支持降低准入门槛 |
6.3.3 多种形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总结 |
7.2 研究不足和展望 |
7.2.1 研究不足 |
7.2.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试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高新区管理体制转型研究 ——基于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的分析[D]. 刘洋. 苏州大学, 2021(07)
- [2]湛江市陆海统筹的管理体制创新研究[D]. 张亚文. 广东海洋大学, 2020(02)
- [3]我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思考与实践[J]. 颜雪娇. 东西南北, 2020(02)
- [4]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的公益类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选任制度研究[D]. 王琦. 吉林大学, 2019(03)
- [5]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治困境与维度探析[J]. 孙佳萌. 青年与社会, 2019(30)
- [6]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创新研究[D]. 丁路. 吉林大学, 2019(12)
- [7]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治问题研究[D]. 邹鑫. 武汉大学, 2019(06)
- [8]我国经济功能区“政区合一”改革 ——现状、问题与路径优化[D]. 向欢. 湖北大学, 2019(05)
- [9]长沙高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对策研究[D]. 徐云娥. 湖南大学, 2019(07)
- [10]政府管理体制创新视域下医养结合模式研究[D]. 刘松辉.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9(07)
标签:行政管理论文;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论文; 国家治理现代化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法治政府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