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论弱势群体问题的社会整合(论文文献综述)
袁蕊[1](2020)在《“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文中提出矛盾和冲突作为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是任何时代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社会从经济结构到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经济生活到精神生活、人际关系到价值观念,无不发生着深刻的历史变迁。这种历史变迁,一方面使得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有了全面发展和进步,另一方面也引起了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无直接利益冲突”正是伴随着我国转型期社会矛盾的变化出现的,是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立足于中国现实国情,正确理解、认识、化解和防范“无直接利益冲突”,维护国家的和谐与稳定是当务之急。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无直接利益冲突”与西方话语下的“社会冲突”具有不同的属性。“无直接利益冲突”可治可防可化解,具有人民内部矛盾属性。因此,文章围绕“无直接利益冲突”治理的依据、以往治理的成败得失、今后的治理方向和目标等问题展开。在写作逻辑顺序上,首要工作是对“无直接利益冲突”进行了阐释,即在文章开篇对“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形成了有关称谓辨析、表征、成因和影响等一般性理论,确定我们全面认识和了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的重要前提。我们认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不能脱离社会实际而展开,“社会转型”是考察“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最大的实际,为此我们把社会转型期,作为“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的社会背景。正是在此背景下,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分化、社会阶层多元化,特别是贫富差距扩大引发人民群众强烈的不满情绪,才产生了庞大的源头性矛盾,为发生“无直接利益冲突”埋下隐患。转型期,原有的制度安排和机制失效、缺位、错位,新的制度安排和机制尚未健全,社会整合力和控制力下降;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交错,社会心理发生变异等综合因素,导致“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生成。其中,心理因素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方面。心理因素包括社会心理和群体心理两个方面,二者是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功效。社会心理是“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的基础性心理,是长期存在的心理感受;群体心理具有短暂化、情景化等特征,是特定情境下,特定群体的心理状态。从“无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者的群体心理着手,通过研读大量案例得出:“无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者不仅有消极的群体心理,还存在正面、积极心理。调控、疏导负面心理,鼓励、保护正面心理,能够为我们从根本上防范、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赢得宝贵的时间,创造和谐的氛围;也有利于引导民众养成健康、理性、乐观、向上的群体心理。这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凝聚全社会力量、助推中国梦实现,有着无法替代的积极意义。这一观点是论文的创新点。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具着深厚的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矛盾的论述、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矛盾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矛盾治理理论是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无直接利益冲突”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而爆发。20世纪90年代,我国出现了直接利益冲突事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直接利益冲突逐步演化为无直接利益相关的冲突。这一新型社会冲突走入学者的视野,成为广泛研究的议题。学界关于其概念内涵、性质、影响及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探讨。以往学者对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学理研究、各级政府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依据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治理不足的原因,深入探索新时代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新模式。新时代,国际形势风云变化。受国外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的冲击和网络政客的蛊惑,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外部条件风险增加。国外反华势力故意挑起或利用国内焦点事件,制造冲突事件,丑化中国;国内社会结构发展、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目标等发生变化,社会矛盾也随之有了新的变化和特征,这些都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带来挑战和困难。机遇总是伴随挑战和困难。新时代,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为价值引领,调整、规范人民内部矛盾的各种利益关系,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磅礴力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在党内,中国共产党以高超的政治智慧和披荆斩棘的政治勇气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风建设呈现新气象和新变化,这已然成为党和政府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底气和机遇。针对问题提出对策,是研究问题最终的落脚点。创新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首先要创新治理思维。“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双方不是绝对的对立,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冲突的双方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政府要转变原有的思维方式,转变治理理念。从传统的斗争思维、紧张对峙、政治控制方式转变为以和谐思维为指引、以官民的平衡互动为契机、以多元社会治理方式为路径,深化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思维认知。其次要推动治理制度完善。制度是规范、原则、价值观念和体系在国家强制力层面的具体呈现,是社会运行的保障。从创新调解制度、信访制度和诉讼制度等方面入手,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提供保障。再次要构建治理新格局。通过加强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强化治理方式融通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最后要优化治理化解机制。机制是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制度必须依赖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才能有效运转。“无直接利益冲突”是学术界长期以来关注的热点,也是透视中国政治生态的重要渠道。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需要冲破以往旧的、静态的、排他的、刚性且脆弱的治理体系,构筑动态的、包容的、柔性且坚韧的治理体系。这种现代化的治理观和治理体系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神内核,也是实现“无直接利益冲突”良性治理的关键所在。
刘燕妮[2](2019)在《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治理”成为中国政治的核心话语之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思想集中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上的全新理念,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理论,是当前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研究的重要范畴。地方是民众生产生活的主要场所,是民众利益诉求表达和利益矛盾的集中地,倡导国家治理议题必须关注地方治理水平和治理绩效。地方治理现代化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环节。打造中国特色的地方治理,推动地方治理现代化是当前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因此要将党的领导与建设嵌入到地方治理中。我国地方治理转型是地方党委、政府、社会共同参与和互动的过程。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和核心角色,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的基础性论述及国家回归社会的人类历史发展规律,都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社会在中国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在当代中国地方治理变革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社会是两个重要的行为主体,两者之间的关系结构与互动样态必然深刻影响着地方治理现代化进程,因此,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构成了地方治理的重要论域。本文在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探讨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对推动地方治理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自产生以来深深地扎根于社会,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为我国的执政党和领导党,并带领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党始终保持和传承了扎根于社会、依托于群众的优良传统。因此党社关系问题(或其所包含的党群关系)长期以来是中国共产党十分关注的内容,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从历史维度看,1949年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始终在政党-国家-社会三者互动关系及架构中运作并寻找平衡点。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在中国社会整体变迁的宏大背景下,我国党社关系经历了改革开放前“同构化”、改革开放以来“初步分离”关系形态的发展变革。地方治理现代化为我国党社关系建构提供了新逻辑和新思维。但不可否认,当前党社关系的互动方式和存在样态与地方治理现代化尚存在一定张力,表现为党的社会基础出现弱化的风险、党服务社会功能转型滞后、党与社会沟通出现脱节现象以及党在社会主体性发展中的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剖析党社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可归结为:社会结构变迁导致党社会基础的变化、地方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地方党组织与社会民众之间平等民主的话语秩序尚未建构、地方党组织社会化失衡等因素。本文对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内容研究基于两个维度进行分析论证,一方面从党这一主体要素切入,提出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的引领与培育。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已逐渐脱离国家权力的控制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领域,但现阶段,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成熟,社会组织化程度、自治水平较低,广大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及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公民精神还不适应我国现代治理变革。为此,在地方治理框架下,党社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引领与培育社会,促进社会相对独立自治体系的形成,培育现代公民、培育社会生活共同体价值规范、支持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进程,建立政府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平台和机制,以适应治理现代化这一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和政治规划需求。另一方面从社会这一主体要素切入,提出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表现为社会对中国共产党权能的增益与制约。当前中国社会主体性觉醒对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维护公共利益、回应民众诉求、推动民主政治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在地方治理中,社会的公益性、志愿性等道德精神与品质能够克服党的决策忽视民众意愿,或是出现阶级利益倾斜的取向。同时,现代社会的重要载体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民间性、自治性等优势,在代表和维护特定群体利益、整合社会资源、汇聚人才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优势,对党的功能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另外,社会转型带来公民权利的增长和发展,强化了公民权利对党的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实现地方党权授予和行使的人民性,进而优化地方治理。依据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党社关系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党社关系基本内容深入分析基础上,本文提出构建地方治理中党全面领导下的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党的全面领导是“服务与协商”党社关系模式的基本原则和政治前提,两者表现出互促共强的有机统一性。地方治理现代化蕴含的民主、责任、回应、参与等精神理念极大地凸显了“社会本位”的价值回归,党服务社会是地方治理中党与社会关系的本质内容,服务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一以贯之的宗旨,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体现。协商为民众参与地方治理提供了广阔平台,党社协商契合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要义,在地方治理中,有利于党与社会的广泛合作、党与社会的对话沟通和党有效集中民意,是党与社会关系的互动机制。
付海莲[3](2019)在《共享发展论》文中认为共享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性成就、吸取其他国家改革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发展问题而提出的核心发展理念。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共享发展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谁发展、如何发展以及实现什么样的发展的问题,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我们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但是各种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突显: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一部分人的“获得感”建立在另一部分人的“失落感”或“被剥夺感”的基础之上;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各种社会矛盾潜滋暗长,社会不稳定性因素加大;传统粗放高代价的发展方式遗留下大批历史欠账,整个社会文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各种问题和挑战,推进共享发展,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仅成为一种伦理价值的取向,而且成为一定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形态方面的现实诉求。在这一背景下,加强对共享发展理念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共享发展为研究主题,综合运用多维研究方法,论述了共享发展理念提出的时代背景,分析了共享发展的实践基础和理论渊源,阐述了共享发展理念的主要内涵和基本特征。此外,本文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在对共享发展进行理论探讨的过程中,注重把理论的功能引向实践的领域,对我国共享发展的现状特别是推进共享发展过程中的现实困境进行了详细论述,总结了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教训对我国推进共享发展的启示,在此基础上阐明了我国实现共享发展的现实路径。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首先,共享发展理念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其次,共享发展理念能够有效化解我国在发展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是解决我国当前发展问题的需要。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围绕共享及其相关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探索,为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在人类社会自古至今的思想流变中,蕴含着丰富的共享思想萌芽,充分体现出共享是人类一直以来的理想价值追求。共享发展正是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共享发展思想、汲取中国传统文化中与共享相关的有益思想、借鉴国外社会发展思想合理成分的基础上而提出的科学发展新理念。共享发展是内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基因,普惠性和公平性是其基本属性,实质上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本上是要解决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共享发展理念包括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和渐进共享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具有整体协同性、开放包容性和人民主体性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顺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价值导向,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新方向,为促进每个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当前我国在推进共享发展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现实的困境:一是传统粗放高代价的发展方式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共享发展的推进进程;二是由于利益博弈和利益瓜分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社会逐步呈现出利益分化的格局,增加了整合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难度;三是目前我国共享发展的相关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甚至有些地方还存在缺陷,给共享发展的实现带来了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四是受以往财富分配关系中固定思维的影响,人们对共享发展的认知还存在一些误区和偏差。如何更好地发展是世界各国共同关心的课题。尽管不同国家由于文化、历史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方面的差异会导致发展的方法和路径各不相同,但各个国家在推动社会发展方面的实践经验和教训都可以为其他国家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因此,从其他国家的发展实践入手,总结他们兴衰成败和发展得失的经验教训,对更好地推进我国的共享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要突破困境,使共享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必须在借鉴和吸取其他国家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共享发展的现状,从多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共享发展的实现路径。第一,要夯实共享发展的基础。追求发展是推进共享发展的关键,要在坚持发展的基础上转变发展方式、走低代价发展之路,在整体推进中实现我国的整体性发展,以此提升发展的整体效能。第二,要健全共享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要加强和完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制度体系建设,为共享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体系保障。第三,要建立共享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要在充分把握共享发展内涵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发展实际建立共享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并加以科学合理的运用,为推进更高层次的共享发展提供可供参考的指标体系标准和行动指南。第四,要高扬共享发展的精神。共享发展的精神是新时代支撑和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要在共享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塑造和构建共享发展精神,以共享发展精神引领新时代的共享发展实践。共享发展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以及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共享发展的科学内涵及其精神实质,切实把共享发展理念落实到各项改革发展行动之中。尽管当前我们在推进共享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但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够聚合起十三亿多中国人民的磅礴之力,在共建共享中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赢得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魏兰[4](2019)在《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研究》文中提出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为建设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改革任务中。2015年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要求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此背景下,“扩大援助范围”应当成为当下民事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的重点。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由对象范围和事项范围构成,其合理界定不仅是公共法律服务与市场化法律服务的划分问题,也是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正当性基础之一。在立足于民事法律援助制度实践,借鉴域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研究,希望厘清我国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革与完善的建议。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共包含四个章节:第一章论述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的概念及其法律价值。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是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哪些对象以及援助对象涉及的哪些民事案件类型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对象范围是指对哪些贫弱群体提供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是指对哪些民事案件类型提供法律援助。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制度的构建与实践是分配正义的具体体现,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整合,而且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的合理界定是划分公共法律服务与法律服务市场的界限。第二章主要研究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的运行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梳理我国国家和地方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可以发现我国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呈现出“规则的模糊性”与“规范的地方性”等主要问题。通过实证研究可以发现,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仅严苛而且难以确定;由于没有将对象范围和事项范围结合起来规定导致实施中出现难题;案件类型没有包含贫困弱势群体面临的主要民事纠纷类型;缺乏“案情审查程序”导致制度实践的成本效益不成比例。第三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梳理域外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的立法规定并借鉴其有益经验。域外国家和地区关于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的界定一般从援助对象身份条件和经济条件两方面予以规定。经济条件的设定有三种类型:以收入为基础、以资产为基础和免于审查经济条件。事项范围的规定有两个特点,一是直接规定原则而宽泛,二是以优先事项或除外事项的方式界定。从各国的立法方式及具体规定中总结经验并从中探寻对我国构建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的启示意义。第四章是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与完善建议。此部分不仅提出了应在基础制度框架下渐进式改革且还要以分配正义下的比例原则来具体构建对象范围与事项范围,对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保持适度与谨慎的态度。
贾双跃[5](2019)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分化现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所谓社会分化,就是社会结构不断分解重组的过程,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分类日益凸显,社会差别逐渐增多的现象。从蒙昧、野蛮时代迄今的人类历史表明,社会结构分化同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相伴始终,特别是当人类文明开启现代历程之后,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等“现代变量”所引发的社会分化尤为剧烈和突出。自19世纪中页开启现代化进程以来,中国始终面临如何看待和治理社会分化现象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之前,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当时的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是放任社会分化的,其结果导致社会失控,国家一盘散沙;鉴于上述教训,新中国成立之后的30年间,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严格抑制社会分化,进而建立了一个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低分化社会,该社会极大促进了社会团结和现代生产力发展,但由于其本身固有的一系列缺陷,最终不但没有实现推动现代化的使命,反而酿成了文化大革命这样的社会浩劫。上述事实证明,在中国进行现代化建设,既不能完全放任社会分化,也不能无视历史规律,极度压抑社会分化。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终于找到了一条社会结构分化与社会发展进步良性互动的现代化之路。在这条道路上,社会分化以市场经济改革为原初动力,以计划经济时代的低分化社会为原点,经过系统分化、职业分化、收入分化、阶层分化,逐渐催生出一个以“高分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总体而言,上述社会结构分化过程主要表现为非对抗性、渐进性、不平衡性、可控性等特征,这些特征基本符合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规律。同时也应看到,随着时代发展以及现代化建设逐步深化,当代中国社会分化还表现出一系列新趋势,包括,社会分化维度日益多元化、社会分化“跨边界”现象日益增多、社会分化日益显现“流动性”趋势、网络社会分化日趋明显,等等。理解这些新趋势,对准确把握和控制社会分化的未来方向具有重要意义。当代中国的社会分化具有一系列历史进步意义,这些意义也是所有现代社会本应具有的。首先,它对生产力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它产生了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现代政府部门、现代经济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普通劳动者等社会主体,创造出了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环境,催生出了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组织形式。其次,它创造出了一系列有利于社会整合的条件,包括增进社会群体之间的依赖和互补,涵养理性、开放、包容的共同价值,创造群际联系的纽带,削弱阶级阶层冲突,等等,这些条件都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后,它促进了人的自由发展,这一点在中国具有更为突出的意义,因为,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公众曾极度缺乏自由迁徙、自由交易、自由思想、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等基本权利,而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分化恰恰促进了这些权利的回归,激活了社会成员的意志自由,拓展了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空间,彰显了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还应注意的是,只有将社会结构分化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才能充分发挥其历史进步作用,而如果社会结构分化与其正常、合理状态出现较大偏差,则会引发一系列社会风险,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综合国内外的历史经验教训可知,这些风险和挑战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第一,社会分化导致宏观结构失衡。包括:系统结构失衡,特别是“政治、经济、社会”三大子系统失衡;职业结构比例失衡;社会两极分化;社会碎片化。第二,社会群体分化出现反常现象。具有重大风险的三类反常的群体分化现象分别是:弱势群体的分化、边缘群体的分化和反社会群体的分化。第三,社会分化对社会心态具有一系列潜在消极影响。包括:削弱传统社会信任的基础、导致社会冷漠、增加社会焦虑,等等。这些风险和挑战有些已经在中国社会中有所积累和显现,有些尚未出现端倪,但是同样不可忽略,因为一旦风险显现,其治理成本将是巨大的。对于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社会而言,为了充分激活社会分化的历史进步作用,合理控制社会分化的潜在风险,应对社会分化对社会发展、进步的挑战,需要转变计划经济时代的社会整合方式,面向高分化社会重构社会秩序。首先,高分化社会中,社会秩序的生成主体应由单一的国家转变为包括国家、社会组织、个人等在内的多元社会主体,并且,这些主体都有其自身行动的边界和限度,它们必须在这些边界和限度之内发挥自身社会整合的功能。其次,在高分化社会中构建社会秩序,需要充分挖掘、利用一系列有利于社会整合的条件。包括:发展生产力;重新发现和申明共同利益、共同风险、共同目标、共同价值等社会中的“共同因素”;培育、保护和充分利用功能互赖、社会流动、群际交往等对高分化社会来说十分重要的社会纽带。最后,正常的、有助于社会进步和社会整合的社会分化应遵循如下原则:分化与整合同步发展原则;合理性原则;付出与收益等比例分配原则;可控性原则;底线原则;渐进性原则;充分吸纳原则。结语部分对本研究进行总结和反思,得出基本研究结论,并对可能的扩展领域进行探索。
杨四海[6](2019)在《个体化语境下当代公民精神培育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研究公民精神的理论意义,在于探寻不同于西方古典公民精神、现代公民精神的当代内涵,阐述其在个体化和全球化背景下的时代意蕴;其实践意义在于从文化、政治及时代和发展的维度建构中国公民精神,为具有前现代、现代某些特征和受到晚期现代性影响的中国,提供本土化的社会治理资源,有利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共同体。论文回溯了国外公民精神实践和研究的成果,对国内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市民社会及公民精神进行考察,深入研究个体化语境下当代中国公民精神的培育问题。论文以行动主义为视角,主要以历史与逻辑相统一、建构主义为方法论,在中外文献叙事中进行比较研究和逻辑论证。“个体化”是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伴随着社会现代化发展,在中西方国家出现的普遍现象。在西方背景中,乌尔里希·贝克等人提出了关于晚期现代性社会的个体化理论,该理论认为个体化在释放个体自由的同时,对现实的社会价值和社会结构也产生了严重威胁。在中国城市化和市场化的过程中,虽然个体化现象有着与西方晚期现代性的不同,但也呈现出从“单位社会”转变为“个体社会”的显着形态,个体化所产生的消极影响正在日益显现,其主要表现为:个体的精神信仰物质化、私人生活中心化,社会结构表现出原子化的态势。现代社会学、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的研究成果表明,以公共性为主要属性的公民精神,是应对个体化之觞的现代国家的普遍选择,也是实现个人幸福和建设共同体的现实途径,将其用于应对中国个体化现象的消极后果应该也是合理的。研究公民精神,必须要首先考察国外公民精神理论。西方公民精神的理论源流及其嬗变,既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初识“公民”及塑造公民的理论参考,也是今天认识和研究中国公民精神的重要背景知识。国外关于公民精神的论述有两个基本的流派,即传统公民共和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以此为基础又演化出新自由主义、新共和主义、社群主义以及多元文化主义等多样性的公民精神。中国公民精神的研究,需要从中国个体身份演化的分析开始。清朝末期,中国知识界提出了塑造“新民”的设想;民国初期一批具有国外留学经历又深感国内民众教育严重不足的知识分子,尝试性地进行了国民教育改造的实践;待1949年后,“人民”成为新中国主导性政治身份;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和个体各自的单独运作以及国家与个体的相互影响下,中国公民身份的形塑取得了一定成效,公民精神也随之初步出现,但是公民尚处于追求个体权利和个人利益阶段,甚至出现了所谓的无公德公民。种种现实表明,中国目前要有效抵御个体化带来的消极影响,就要首先从内容上建构中国公民精神。当代中国公民精神的内容建构,除了需要应对个体化消极后果的直接挑战,还需要深入思考几个与公民和公民精神本身有关的现实问题。一是公共生活中的公民处在由领域分化到领域融合的时代,如何认识其能否继续存在的问题;又如何处理全球化和个体化背景下的市民与公民、公民理性与公民激情、世界公民与国家公民的关系。二是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是否具有可欲性。由已有的研究可知,基于文化传统、社会历史和先进社会制度的建构是可欲的,这为当代中国公民精神的内容建构提供了启示。三是中国公民精神的内容建构,需要观照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意识形态性质、社会发展阶段、后工业社会影响等因素。在综合前面研究的基础上,认为当代中国公民精神的内涵应该主要包括四种精神,即价值理性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公共参与精神和平等合作精神。当代中国公民精神从内容建构到现实培育,既需要进一步探究培育的现实条件,也需要研究培育主体、培育环境和培育路径所包含的内容。首先是考察目前培育的社会现实性如何。为此,需要分析中国经济发展对公民政治参与和公民法治观念产生的影响,审视中国党内民主和社会民主的发展状况对公民意识与公民参与的促进作用,考察中国“三种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思想观念及公民道德建设的影响。其次是从主体、环境和路径等不同视角思考当代中国公民精神的培育。此处主要分别从国家、学校和个人出发,讨论公民精神培育的主体问题,同时还探讨家庭生活环境、社区公共环境和网络虚拟环境对公民精神孕育的作用,深入研究公民精神培育的三个重要路径,即宏观层面的国家推动、中观层面的学校理念转变及其公共生活开展、微观层面的生活政治润养。
王通[7](2019)在《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表现、成因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在地理空间结构(人口流动)和社会阶层结构(阶层流动)中的位置变化。从社会整体来看,社会流动是阶层结构优化的重要形式;从成员个体来看,社会流动是社会成员改善阶层状况或改变阶层类型的关键机制。兼具公共和个人双重属性的社会流动构成社会发展的基本面之一,是解读政治生活的关键视角。根据FJH假设的基本原理,社会流动模式是由社会的分工结构和发展阶段所决定的。在“两化叠加”(现代化和后现代化两个历史阶段近乎于嵌套在一起的时代特征)的时代背景下,描述和解释社会转型过程中社会流动的特征和规律具有理论和实践等双重价值。对于社会阶层关系的解读,马克思主义阶级范式和韦伯主义阶级范式是两种不同的理论逻辑。具体到社会流动分析,前者以阶层类型转变为聚焦,侧重于解读社会成员在城乡结构和产业结构等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变化,是一种结构性社会流动逻辑;后者偏重于阶层状况的升降变化,是对社会成员在高低有序的地位体系中位置变化的分析,是一种指标性社会流动逻辑。在社会转型期,结构性社会流动逻辑更适合形成对中国社会基本面变迁的有效解读。从历史变迁来看,中国的结构性社会流动模式经历了限制性阶段、区别性阶段和赋能性阶段等转变。这一历史进程是制度性阻滞作用不断弱化,而制度性支持作用日渐显示,同时,社会成员的个人能动作用日益强化的变化过程;并且,呈现出社会流动路径的多元化和社会流动机会的非农化等发展趋势。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是指中国社会流动的基本特征和内在规律。其中,社会转型是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形成的基础性因素;城乡关系变迁是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成因的基本线索;乡城社会流动为主要形式是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典型表现。这种特殊性具体表现为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三个层次。在宏观层面,从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梳理和对比来看,中国社会流动突显社会转型和政府主导等发展性特征,同时,城乡关系变迁和能动作用强化是社会流动模式变迁的重要线索。在中观层面,从社会成员在城乡结构、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中的流动来看,人口流动与阶层流动的含义重合、结构性社会流动与指标性社会流动的结果重合以及乡城社会流动与城城社会流动的时代重合等是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的重要特征。在微观层面,乡城社会流动作为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的主流形式,可以分为联根式社会流动、脱嵌式社会流动和发展式社会流动等三种结果;以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5)相关数据来看,三种乡城社会流动形式的比重分为为45.15%、39.87%和11.54%(其他形式占比为3.43%)。这构成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本涵义。形成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础性成因在于中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成员从农村向城市迁移,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等是现代化进程中必然的伴生性现象。但是,农村人口基数大以及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上述转型过程的长期性;发展性城乡二元结构和制度性城乡二元结构并存增加了上述转型过程的复杂性;地区间产业布局差异以及公共服务水平梯度格局使得人口流动具备了阶层流动的属性。这构成中国社会流动格局的结构性成因。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升释放了农业劳动力转移的潜力;伴随社会流动,农村社会流动人口由“进城诉求”向“融城需求”转变,产生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需求。在中国社会流动格局的形成过程中,城市社会的人口容量和流动机会等现实制约并没有降低中国社会流动的规模,以非正规就业等形式进行流动成为中国流动人口的能动性选择。在具体的社会流动过程中,贫富差距扩大以及社会资本差距等对不同社会群体的流动能力产生了实质性影响。但是,贫富差距的相对合理水平以及信任文化的可塑属性等则为社会成员的能动精神提供了作用空间。然而,基础教育资源的城乡配置差距弱化了农村社会成员获得优质流动机会的能力,这对政府强化社会公平职能提出了实质需求。对当前的社会流动格局进行综合归纳是学术研究的基本任务。对此,部分媒体和学者偏向于进行阶层固化的解读,并使得阶层固化成为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的“热门标签”。作为对当前社会流动问题的集中揭露,这一命题具有一定价值,但也存在夸大社会风险或放大社会问题的偏向,同时,具有理论和事实等双重缺陷。这启示我们对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进行更加准确和全面的概括。以社会流动成本变迁作为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的综合概括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因为,伴随户籍制度等政治经济改革进程,社会成员跨越制度阻隔的成本降低;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为社会流动增加了权利保障,同时也增加了政府及其他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单位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扩招等降低了传统流动路径的实际效能,这意味着社会流动群体个人成本的增加。从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视角看,保障畅通且公平的社会流动机制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分担社会流动成本。这成为流动社会治理的题中之义。政府职能转变是中国社会流动机制变迁的重要线索。比如,政府与市场关系、政府与社会关系以及政府与个人关系等政府职能范围的变迁产生了社会流动机会和流动路径效能等方面的变化。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优化流动社会的治理机制也应该以政府职能转变为着力主线:从政府职能体系维度强化社会职能和优化职责体系;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确立政府边界和建设有为政府;从城乡关系变迁维度突出政府责任和推进城乡融合。
徐晔[8](2019)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结构变迁,教育结构变革,引发中等职业教育的生存危机和发展危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动摇,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定位出现偏差。基于对中等职业教育生存危机和发展危机的思考和追问,把握研究的核心问题“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本研究沿着“逻辑功能——现实功能——价值功能”这一研究思路展开,力求回答三个问题是:第一个,本体性问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关系是什么?第二个,实然性问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的实践表征是什么?第三个,价值性问题: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应然样态是什么?借助结构功能理论、教育病理学、职业教育民生思想,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切入点,构建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分析框架,基于价值与功能,结构与功能这两对基本范畴,立足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的现状,对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的结构根源进行分析,探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应然样态。具体研究内容如下,除绪论外,本研究由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理论探讨,由第一、二章构成。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选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切入点,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基本框架。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等职业教育功能演变的历史及内在逻辑进行分析,进一步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基本框架进行验证。第二部分,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实然分析,由第三、四章构成。扎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实践,运用访谈研究法,以学校、家庭、企业为分析场所,深入分析现阶段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的实践表征及结构根源。第三部分,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应然样态,由第五、六章构成。基于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的现实表征及根源分析,提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应然样态探究。并提出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实现策略。针对研究问题,通过分析论证,本研究形成以下结论:第一,基于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逻辑起点,整合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功能和育人功能,确立中等职业教育的民生功能观,这是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前提和基础。第二,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切入点,对中等职业教育功能进行动态分析。中等职业教育功能演变的基本方式:失调与调适,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具体表现为:功能取向偏颇、功能行动偏差、功能结果失调。第三,基于“结构——功能”分析,分析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的根源:中等职业教育区域结构失调,类型结构失调是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的内部结构根源;“双轨制”体制下层次化、等级化的学校系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缺失的内部衔接不顺,外部沟通不畅的教育结构根源;经济社会转型期,以职业分化和资源占有为标准的社会分层和文化传统型塑教育行动者功利化生存心态,推动形成职业获得与社会升迁的竞争性流动机制是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的社会结构根源。第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应然样态。基于功能失调的现实表征及结构根源,明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价值层面,确立中等职业教育的民生功能观;结构层面,明确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功能层面,明确中等职业教育功能的基本样态:育人+就业+升学;中等职业教育的服务面向定位:广大平民;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形态定位:兼顾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中等职业教育定位的应然选择:面向平民的职业基础教育。第五,基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出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实现策略。以“类型观”为指导,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坚持中等职业教育分类发展,创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路径:“两轨一元”;并提出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实现的制度保障。
詹国辉[9](2018)在《社会质量框架下乡村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为高质量发展阶段,农村社会发展也到了此阶段。在改革开放的强力推动下,我国经过近40年特别是新世纪以来的高速增长,取得了全球瞩目的成就,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7年,经济总量迈上82万多亿元的新台阶,高居世界第二位。但同时应当看到高速发展背后的限度:一是从本质上讲,高速发展还是依靠拼资源拼消耗实现数量增长;二是无法有效满足乡村民众不断升级的现实需求,由此必须加快推进乡村治理的高质量发展。此外,对于乡镇基层政府而言,仍然面临着乡镇经济发展状况转型及乡村社会维稳压力,尽管代表国家力量的基层政府对乡村社会运行的干预及对乡村社会事务的大包大揽有所消退,但乡村治理质量尚未得到有效提升。究其原因在于基层政府的压力型体制,更多关注的是绩效考核的任务指标,尚未将主要精力集中到“乡村场域”内的与乡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会事务的治理以及乡村公共品的供给。基层层面缺乏必要的制度化分权机制,治理专业化和精细化程度不够,乡村社会的复杂性以及乡村事务治理的调整过度频繁,最终导致乡村社会的治理质量不能有效匹配当前乡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形势。为此,本研究首先解构了当前乡村治理研究过渡关注数量层面上的局限性,随后基于社会质量理论视角建构出乡村治理的新理论框架,从制度支持、行动者以及四维结构要素等具体勾勒了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图景架构,以期提升乡村治理的质量。本论文研究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部分,这是本研究的开篇起点。一是基于相关的社会现象和背景,确定本研究的研究问题,从而明确选题的目的及其意义。二是确定研究对象后,着手对已有的研究展开文献综述的梳理,包括对已有成果展开形式上的考察,从国内外不同主题内容对乡村治理的研究进路展开述评,从而提出本研究的研究方向。三是阐明本研究的总体框架与逻辑思路,并指明相关的研究方法、研究创新与存在不足。第二章,“社会质量”理论是理解和爸释中国乡村治理研究的一个新视角。本章主要提出“社会质量”理论这一新的研究视角并论证其与乡村治理研究的适切性。一是,探讨了社会治理从传统模式转向现代模式的内在逻辑,其内在始终秉持了从政府质量逻辑朝向社会质量的逻辑转向。二是,阐述了“社会质量”理论创生的时代背景、理论发展脉络、理论内核及内容体系,同时还论述了其与乡村治理的契合性,社会质量理论构成了“乡村治理”内生性诉求的理论先声与理论依据;三是,尝试性建构出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新理论框架,从制度支持--行动者--四维结构要素等三方面内容型构出乡村治理的立体框架,以期为当下乡村治理提供了一个新的观察视角和有力的解释性框架。第三章,乡村治理的制度支持。本章节主要立足于乡村治理质量中的单一向度——制度支持的视角来厘清正式制度支持与非正式制度支持对乡村治理的内在影响机理。在应然层面上,以乡村基层政权组织和公共服务供给体系为核心的正式制度支持型构出乡村制度支持的中心主义,而乡村宗族、乡村社会组织、合作社与乡村集体所型塑出的乡村内生的非正式制度弥补了政府中心主义的正式制度支持。而在实践中,乡村非制度化的策略运作的实践样态以及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妥协”诱致了乡村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非耦合性支持障碍。第四章,乡村治理行动者特征及其行动逻辑。本章节基于乡村治理中的另一向度——行动者视角来观察乡村行动者的特征及其行动逻辑互动与博弈。依据不同的历史阶段分析不同行动者及其行动逻辑,进而阐释其不同关系中差异化的行动者的利益选择和行动规律,最终刻画出不同行动者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效应。如上逻辑的陈述内在昭示了政府主导的隐性行动脉络,致使乡村其它主体(自治组织、社会本体以及市场主体)的外部缺陷,难以型构出乡村“社会性”。第五章,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四维结构要素。本章是以社会质量理论框架内的四维象限结构要素(乡村社会经济保障、乡村社会凝聚、乡村社会包容、乡村社会赋权)来具体刻画出乡村治理的具体形态。通过梳理乡村治理质量提升的现实限度,发现乡村社会民生保障日渐匮乏、社会认同危机不断加剧、乡村社会排斥现象普遍存在、乡村民众自治能力的稍显不足。而问题的根源在于政策制度在地化实践的偏差、上传下达沟通机制不畅、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的失范、乡村民众参与能力的束缚等内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效应。第六章,乡村治理的保障路径。本章节通过制度耦合、主体互构与调适路径等三方面路径的设计,一是正式制度无法消弭非正式制度的运行空间,而非正式支持是正式制度“嵌入”的前提保障,由此有必要将正式与非正式制度进行深度融合,强化其两者间的互动均衡支持,进而相互架构出耦合性路径;二是凸显多元行动主体间的强强关系,同时保障建立在治理结构的互构行动,实现并构筑出行动者的互构路径;三是倡导乡村社会质量结构要素的嵌入路径,通过建立健全乡村社会经济保障网络、建构社会凝聚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构造包容性社会政策促进乡村社会融合、创新乡村社会公众的参与方式,最终促进乡村社会治理质量的有序提升。第七章:结论与展望。一是对全文进行总结,得出研究结论。二是对乡村治理及乡村建设的未来研究指出了进一步研究方向,一方面,通过乡村社会建设的进程,把乡村社会场域空间内的全体乡村社会民众包容进来,追求乡村社会的共同治理目标。另一方面,在努力追求乡村社会质量和提升乡村社会福祉的同时,应警惕乡村社会转型和乡村社会制度重构的逆向风险。
杨帆[10](2014)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社会整合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是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中国做出的最为重要的举动,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开放不仅仅是一次社会生产力腾飞的经济变革,更是一次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全方位的社会转型。在这一过程中,中国经历了剧烈的社会变化,不仅仅要在短短的几十年之中走完西方国家历经几百年才走完的道路,而且要使中国这个传统的文明古国迈进现代社会的大门。短促的时间和巨大的变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人民一方面体验到的是日新月异的进步和繁荣,另一方面也经历着现代社会的某种阵痛,“社会失范”就是这种阵痛最为明显的表现。“社会失范”呼唤着社会整合的出现,可以说社会冲突越激烈,社会整合的紧迫性就越强烈。某种意义上,社会整合既是一个解释性的概念,也是一个建构性的概念。但是,由于这一概念的功能主义的传统,导致了对于社会稳定和社会团结的过分强调,使它饱受批评。事实上,社会整合概念完全不需要设定一个和谐一致的乌托邦,完全可以在正视冲突下保留社会整合的科学内涵,而无需所谓“神性社会”的担保。中国改革开放开启的社会变迁之路,是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和领导的。在中国社会整合的过程中,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可以说,如果没有了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今天的中国社会。中国社会的特殊性和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性,使我们不能够照搬西方的理论与经验,而是要在批判的过程中,寻找一条适合中国的理论自主之路。中国伟大的改革已经进行了30余年,深化改革的需要,要求尽快对中国社会发展的经验进行科学合理的总结。事实上,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已经远远地走在了理论发展的前面,因此,当前重要的任务是对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行系统地理论探索,提升对这场伟大的社会实践的理解。本文首先会分析社会整合这一概念的定义和内涵,从社会整合相关理论的历史沿革入手,通过对比功能主义和冲突论理论家之间的学术争论,结合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对社会整合在理论上做更进一步的理解。其次,会重点叙述政党和社会关系的主要理论观点,对政党的地位做一个更加深入、科学的定位。最后,结合国内外对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社会关系模式理论的多种不同观点,找出一个能够相对科学合理分析中国当代社会发展状况的分析工具。以理论的辨析为铺垫之后,将简要介绍和分析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社会的关系。因为中国的改革开放不是凭空产生,改革前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状况是改革开放的基础和出发点。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中国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建立,中国共产党成为整个国家的领导核心,通过构建—个系统的社会政治权力网络,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人民群众有着特殊的政治利益表达形式和渠道,国家支配和控制着社会的生产与生活。面对建国之后的主要任务,中国共产党从当时的国情出发,总结革命战争期间的主要经验,采取了一种以“政治运动”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方式。这种整合方式有着其历史合理性,也曾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一特殊的整合方式本身蕴含着着一个悖论,正是这一悖论的发展,导致了新中国建立之后社会发展出现了重大波折,也是促使中国共产党进行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国社会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资源配置模式逐渐让位于市场;社会阶级阶层的不断分化使曾经“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传统社会结构日趋多样化,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变化也开始在人们的头脑中形成新的意识形态和思想观念。这些问题都向中国共产党提出了这样和那样的挑战。这些挑战既对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又在社会中引发了无数从前没有的冲突。因此,中国共产党必须从这两方面回应改革开放带来的挑战。中国共产党要完成整合社会的历史使命,首先要提高自身的各项能力,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对执政能力的建设和提升。改革开放对中国共产党带来的冲击,使得党不得不在意识形态、组织结构、运行方式上都要做出调整。这既是一个与改革开放实践紧密相关、不断与时俱进的过程,也是中国共产党继承马克思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在意识形态方面,中国共产党不断的对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做出总结,先后提出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等十分重要的理论,丰富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在组织结构方面,针对市场经济改革对党的组织系统的冲击,中国共产党强调要加强党员素质,重新建立强有力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开始越来越强调民主的重要性,希望通过以“党内民主”推动社会民主不断向前发展。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一直要求加强反腐败的工作,认为反腐败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兴衰存亡的大事情。社会冲突的不断加剧,使得政治体制也开始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是国家政策的制定者,掌握着政治输出的主要渠道。因此,党一直试图用各种方式去缓和社会矛盾,加强社会团结。由于社会阶层和团体他们本身掌握的社会资源很不相同,利益目标也很不一致,他们的行为方式和逻辑也很不一样,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对待不同对象需要运用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对待随着改革开放出现的新兴经济精英也就是私营企业主阶层,中国共产党更多是采取一种吸纳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党的统一战线组织,比如工商联、政治协商会议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吸纳。最有象征意义的是中国共产党对私营企业主敞开了组织的大门,欢迎他们加入中国共产党。对待新的社会团体的策略上,中国共产党大致经历了一个“控制——规范——引导——整合”的过程。事实上,这成为中国共产党对待非政府组织的一个行动框架。而对于大量散布于中国社会的抗争性的利益诉求行为,中国共产党尽量的将他们引向合法的制度化渠道,防止他们的各种政治诉求演化成激烈的非理性行为。
二、试论弱势群体问题的社会整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试论弱势群体问题的社会整合(论文提纲范文)
(1)“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选题缘由和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与述评 |
(一) 国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二) 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第一章 “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理论分析 |
一、“无直接利益冲突”概念界定 |
二、“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生成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成因 |
(二) “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机理 |
三、“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表征 |
(一) 弱势群体为主体 |
(二) 借机发泄为目的 |
(三) 偶发事件为起因 |
(四) 以政府部门为冲突对象 |
(五) 表现形式多样化 |
四、“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负面影响 |
(一) 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
(二) 损害政府权威和政治合法性 |
(三) 破坏社会心理 |
(四) 阻碍人民政治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学理依据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属性定位 |
(一) 定位“无直接利益冲突”属性的依据 |
(二) “无直接利益冲突”属性的层次性分析 |
(三)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多元属性分析 |
二、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理论依据 |
(一) 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矛盾思想为理论指导 |
(二) 以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矛盾理论为理论基石 |
(三) 以西方集体行为和社会冲突理论为镜鉴 第三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价值意义 |
一、契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 |
(一) 提高对人民主体的关切 |
(二) 实现治理理念的现代化 |
(三) 推进治理方式的民主化 |
二、符合建设平安中国的题中之意 |
(一) 法治是建设平安中国的根本依托 |
(二) 协同治理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手段 |
(三) 综合治理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必然趋势 |
三、符合基层治理的内在要求 |
(一) 基层治理是防范冲突的第一道防线 |
(二) 基层治理是引领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要素 |
(三) 基层治理效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生动体现 第四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 |
一、治理初探阶段(1949-1992) |
(一)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夕的治理(1949-1978) |
(二) 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四大召开时期的治理(1978-1992) |
(三) 阶段特征 |
二、艰难探索阶段(1992-2012) |
(一) 党的十四大至党中央对“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确认期间的治理(1992-2006) |
(二) 2006年至党的十八大前夕的治理(2006-2012) |
(三) 阶段特征 |
三、创新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新特征 |
(二) 治理理念新发展 |
(三) 治理实践新探索 |
四、“无直接利益冲突”治理的基本经验 |
(一) 必须坚持直面社会矛盾和冲突 |
(二) 必须坚持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 |
(三) 必须坚持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
(四) 必须提高政府阶段性应对能力 第五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现实新境遇 |
一、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新契机 |
(一) 以新时代开启治理新征程 |
(二) 以社会发展的新目标和新任务为价值引领 |
(三) 以新时代党风建设新气象为精神铸魂 |
二、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面临的严峻挑战 |
(一) 国外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的冲击 |
(二) 国内社会发展和社会矛盾的变化 |
三、推进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面临的难题 |
(一) 传统滞后的治理理念 |
(二) 僵化闭塞的治理方式 |
(三) 不健全的治理机制 第六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创新思路 |
一、创新治理思维 |
(一) 以和谐理念推动思维方式转变 |
(二) 以协调方式促进立场关系转变 |
(三) 以包容理念推进治理方式转变 |
二、推动治理制度完善 |
(一) 完善调解制度 |
(二) 健全信访制度 |
(三) 加强诉讼制度 |
三、加强治理主体协同 |
(一) 加强党委的组织保障 |
(二) 突出政府的主导力量 |
(三) 强化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 |
(四)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
四、强化治理方式融通 |
(一) 发挥民主协商的优势 |
(二) 夯实法治保障 |
(三) 激发科技治理效能 |
五、优化治理化解机制 |
(一) 完善多元纠纷裁决机制 |
(二) 建立责任明晰的联动机制 |
(三) 加强对抗行动的制动机制 |
(四) 建立社会心理疏导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分析 |
(一) 国内文献综述 |
(二) 国外文献综述 |
(三) 国内外文献综述简析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 |
第一章 党社关系:我国地方治理中的重要论域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 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内涵 |
(二) 关于政党的理解 |
(三) 关于社会的解析 |
二、理论基础阐释 |
(一) 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职能的论述 |
(二) 马克思恩格斯市民社会理论 |
(三) 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与社会关系的论述 |
(四) 西方地方治理的理论借鉴 |
三、政党与社会关系的基本意蕴 |
(一) 政党与社会的普遍性关系 |
(二) 本文指称的“党社关系”内涵 |
(三) 党社关系与党群关系辨析 |
四、地方治理现代化中党社关系的中国特色 |
(一) 西方地方治理中的政党与社会关系 |
(二) 我国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的特色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地方治理模式演进中党社关系形态的发展变革 |
一、改革开放前地方治理模式及党社关系形态 |
(一) “全能型”政党领导体制 |
(二) 被政治权力全面控制的社会领域 |
(三) 从统治到管理的地方政治模式 |
(四) 党社“同构化”的关系形态 |
二、改革开放后地方治理模式及党社关系形态 |
(一) 政党领导体制的现代化转变 |
(二) 社会初步形成相对独立的存在样态 |
(三) 从管理到治理的地方行政模式 |
(四) 党社“初步分离”的关系形态 |
第三章 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党社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存在的问题 |
(一) 党的社会基础出现弱化的风险 |
(二) 党服务社会的功能转型滞后 |
(三) 党与社会沟通存在脱节的现象 |
(四) 党在社会主体性发展中的功能发挥不足 |
二、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问题的原因剖析 |
(一) 社会结构变迁导致党社会基础的变化 |
(二) 地方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
(三) 地方党组织与社会民众之间平等民主的话语秩序尚未建构 |
(四)地方党组织社会化失衡 |
第四章 地方治理现代化中中国共产党对社会的引领与培育 |
一、中国共产党引领和培育社会的现实基础 |
(一) 中国共产党是社会的领导力量 |
(二) 现代社会内生机制偏弱需要党的推动 |
(三) 社会自身的不自足性需要党的适度调控 |
二、中国共产党引领社会: 推动地方治理结构的现代转型 |
(一) 地方治理结构现代转型的基础性要素 |
(二) 中国共产党引领社会的基本点 |
三、中国共产党培育社会: 促进公民有序参与地方治理 |
(一) 公民参与地方治理: 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形式 |
(二) 公民理性有序参与地方治理的基本要素 |
(三) 中国共产党培育社会的着力点 |
第五章 地方治理现代化中社会对中国共产党权能的增益与制约 |
一、社会对党的权能的增益: 推动地方治理善治目标的达成 |
(一) 社会主体性成长有效克服党的公共性不足 |
(二) 社会自治性提升有效克服党集权对民主的损害 |
(三) 社会组织对党的功能补充 |
二、社会对党的权力的制约: 促进地方治理中权力与权利的理性互动 |
(一) 社会制约党的权力的理论渊源: 社会制约权力理论的检视 |
(二) 社会制约党的权力的理论依据: 权利制约权力 |
(三) 地方治理中社会制约党的权力的现实指向 |
第六章 构建地方治理中党全面领导下的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 |
一、党的全面领导与“服务与协商”党社关系模式的逻辑关联 |
(一) 党的全面领导: “服务与协商”的政治前提 |
(二)服务与协商: 加强党的领导的核心内容 |
(三) 服务与协商: 改进党的领导的重要面向 |
二、地方治理中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的内在机理 |
(一) 服务: 党与社会关系的本质和价值定位 |
(二) 协商: 党与社会关系的互动机制 |
三、构建党社关系“服务与协商”模式的策略 |
(一) 发挥意识形态功能调适党社关系 |
(二) 增强地方治理中党的服务功能 |
(三) 加强地方治理中党社协商力度 |
(四) 推动地方治理中党的权力法治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共享发展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共享发展理念的实践基础及理论渊源 |
第一节 共享发展理念提出的时代背景 |
一、共享发展是顺应时代潮流的需要 |
二、共享发展是解决我国当前发展问题的需要 |
第二节 共享发展理念的实践基础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共享发展的初步探索 |
二、中国共产党对共享发展的重新探索 |
三、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与落实 |
第三节 共享发展理念的理论渊源 |
一、对马克思主义共享发展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二、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超越 |
三、对国外社会发展思想合理成分的吸收和借鉴 |
第二章 共享发展理念的主要内容及基本特征 |
第一节 共享发展的属性和意义 |
一、共享发展的属性 |
二、共享发展的意义 |
第二节 共享发展理念的基本内涵 |
一、主体维度:全民共享 |
二、客体维度:全面共享 |
三、动力体系:共建共享 |
四、推进进程:渐进共享 |
第三节 共享发展的基本特征 |
一、整体协同性 |
二、开放包容性 |
三、人民主体性 |
第三章 推进共享发展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共享发展的发展方式之困 |
一、高代价的发展方式消解了共享发展的后劲 |
二、创新能力不足削弱了共享发展的动力 |
第二节 共享发展的利益分化之困 |
一、利益需求日益多样化 |
二、利益差距逐渐扩大化 |
三、利益矛盾和冲突日益公开化 |
第三节 共享发展的体制机制之困 |
一、正确引导发展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 |
二、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还不够顺畅 |
三、社会整合机制还不够完善 |
第四节 共享发展的认知偏差之困 |
一、把共享发展等同于发展成果的平均分配 |
二、把共享发展等同于坐享其成 |
三、否认共享发展的循序渐进性 |
四、认为共享发展是对效率的否定 |
第四章 如何推进共享发展:基于国际视角的分析 |
第一节 欧洲福利国家“高福利”困境的教训及启示 |
一、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
二、欧洲福利国家制度的成效与困境 |
三、欧洲福利国家的发展实践对我国共享发展的启示 |
第二节 拉美国家“拉美病”的教训及启示 |
一、“拉美病”的表现及特征 |
二、拉美各国发生“拉美病”的原因分析 |
三、拉美国家的发展实践对我国推进共享发展的启示 |
第三节 苏联民生建设的经验教训与启示 |
一、苏联民生建设的成就和问题 |
二、苏联民生建设失误的原因分析 |
三、苏联的发展实践对我国推进共享发展的启示 |
第五章 实现共享发展的现实路径 |
第一节 夯实共享发展的基础 |
一、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
二、转变发展方式,走低代价发展之路 |
三、推进我国的整体性发展 |
第二节 健全共享发展的体制机制 |
一、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
二、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 |
三、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公平保障体系 |
四、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文化制度 |
五、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生态制度 |
第三节 建立共享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 |
一、建立共享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的意义 |
二、共享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的构建思路和原则 |
三、共享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 |
四、共享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的实施和运用 |
第四节 高扬共享发展的精神 |
一、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人本精神 |
二、坚持普遍受益的平等精神 |
三、开拓创新的改革精神 |
四、顽强不屈的奋斗精神 |
五、开放包容的合作共赢精神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4)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概述 |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的概念 |
一、法律援助 |
二、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 |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的法律价值 |
一、分配正义的制度体现 |
二、维护社会秩序与促进社会整合 |
三、划分公共法律服务与法律服务市场的界限 |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现状及其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及政策梳理 |
一、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 |
二、地方政策与地方立法 |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实施状况分析 |
一、民事法律援助总体状况 |
二、法律援助参与者的评价与困惑 |
第三节 现行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的主要问题 |
一、对象范围偏窄 |
二、经济困难标准较苛刻 |
三、未包括贫弱群体面临的主要民事案件类型 |
四、缺乏申请审查受理程序 |
第三章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比较研究 |
第一节 对象范围的比较研究 |
一、援助对象身份条件 |
二、援助对象经济条件 |
第二节 事项范围的比较研究 |
一、事项范围的直接规定原则而宽泛 |
二、以优先事项或除外事项的方式界定事项范围 |
第三节 域外经验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
一、应当以国家能力为基础 |
二、应当体现社会回应性 |
三、应当与司法制度相匹配 |
第四章 我国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的改革与完善建议 |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的构建原则与改革路径 |
一、以分配正义为原则构建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 |
二、基础性制度框架内渐进改革是可能路径 |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的改革与完善 |
一、扩大援助对象 |
二、重构经济困难标准 |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改革与完善 |
一、以保障生存与发展基本权益为原则扩大事项范围 |
二、采用确定事项与除外事项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界定事项范围 |
三、明确规定申请审查制度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从事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
(5)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分化现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相关研究回顾 |
(一)既有研究的主要视角 |
(二)既有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既有研究的不足之处 |
三、主要概念的界定 |
(一)现代化 |
(二)社会分化 |
(三)社会整合 |
四、主要理论工具 |
(一)现代化理论 |
(二)功能主义理论 |
(三)社会冲突理论 |
五、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新中国成立与低分化社会的建构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之后抑制社会分化的措施与结果 |
一、战争胜利之后的城市接管 |
二、农村地区的土地改革 |
三、三大改造 |
第二节 抑制社会分化的合理性分析 |
一、抑制社会分化符合中国革命的发展方向 |
二、新旧社会的强烈对比使社会各界倾向抑制社会分化 |
三、抑制社会分化符合当时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
四、国际、国内斗争形势要求抑制社会分化 |
第三节 低分化社会的运行逻辑 |
一、科层化的社会空间 |
二、社会运行的总体性 |
三、限制社会自由流动 |
四、突出政治 |
第四节 低分化社会的主要贡献和问题 |
一、低分化社会的主要贡献 |
二、低分化社会的主要问题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分化的基本状况、特征与趋势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分化的基本状况 |
一、系统分化 |
二、职业分化 |
三、收入分化 |
四、阶层分化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分化的基本特征 |
一、社会分化的非对抗性 |
二、社会分化的渐进性 |
三、社会分化的不平衡性 |
四、社会分化的可控性 |
第三节 当代中国社会分化的新趋势 |
一、社会分化的维度日益多元化 |
二、社会分化的“跨边界”现象日益增多 |
三、社会分化日益显现“流动性”趋势 |
四、网络社会分化日趋明显 |
第三章 社会分化的历史进步意义 |
第一节 社会分化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 |
一、社会分化创造了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体 |
二、社会分化创造出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环境 |
三、社会分化产生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组织形式 |
第二节 社会分化与社会和谐稳定 |
一、社会分化增进社会群体之间的依赖和互补 |
二、社会分化涵养社会和谐稳定的价值基础 |
三、社会分化创造群际联系的纽带 |
四、社会分化对阶级阶层冲突具有削弱效应 |
第三节 社会分化与“人的自由发展” |
一、社会分化激活了社会成员的意志自由 |
二、社会分化开拓了社会成员自由选择的空间 |
三、社会分化彰显了社会成员的个性自由 |
第四章 社会分化的潜在风险和挑战 |
第一节 社会分化与宏观结构失衡 |
一、社会分化导致系统结构失衡 |
二、社会分化导致职业结构比例失衡 |
三、社会两极分化 |
四、社会碎片化 |
第二节 社会群体分化的反常现象 |
一、弱势群体的分化 |
二、边缘群体的分化 |
三、反社会群体的分化 |
第三节 社会分化对社会心态的消极影响 |
一、社会分化削弱传统社会信任的基础 |
二、社会分化与社会冷漠 |
三、社会分化与社会焦虑 |
第五章 高分化社会的社会整合与秩序重构 |
第一节 社会秩序的生成主体 |
一、作为“政治权威”的国家 |
二、作为“中间变量”的社会组织 |
三、具有“双重属性”的社会成员 |
第二节 社会秩序的生成条件 |
一、有助于社会整合的生产力因素 |
二、重新发现“共同性” |
三、“社会纽带”的作用 |
第三节 正常分化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分化与整合同步发展原则 |
二、社会分化的合理性原则 |
三、付出与收益等比例分配原则 |
四、社会分化的可控性原则 |
五、社会分化的底线原则 |
六、社会分化的渐进性原则 |
七、充分吸纳原则 |
结语 |
一、本研究的基本结论 |
(一)当代中国社会分化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 |
(二)当代中国社会分化的基本面是积极的 |
(三)不应忽视社会分化的风险与挑战 |
二、可能的扩展研究 |
(一)当代中国社会分化的独特性问题 |
(二)社会分化与社会整合的关系问题 |
(三)社会分化与未来社会形态问题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个体化语境下当代公民精神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缘由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趋势 |
1.2.1 国外与国内公民精神研究现状述评 |
1.2.2 国外与国内公民精神研究发展趋势述评 |
1.3 研究思路、方法及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 核心概念阐释 |
1.4.1 个体化 |
1.4.2 公民精神 |
2 中国社会个体化症候分析及公民精神培育的提出 |
2.1 个体化的呈现:生产个体化和生活个体化 |
2.1.1 从“单位社会”到“个体社会”的生产个体化 |
2.1.2 家庭、消费和空间里的生活个体化 |
2.2 比较视野中的中国个体化 |
2.2.1 中外个体化的相似之处 |
2.2.2 中国个体化现象的独特性 |
2.3 中国个体化现象的影响 |
2.3.1 个体凸显有助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合理化 |
2.3.2 对社会个体化现象负面影响的批判性分析 |
2.4 应对中国个体化症候的公民精神路向 |
2.4.1 国外研究者回应个体化后果的启示 |
2.4.2 公民精神之于个人幸福和共同体建设的价值 |
2.4.3 公民精神培育:个体化时代国家的普遍选择 |
3 公民精神的缘起及其理论嬗变 |
3.1 公民精神的缘起 |
3.1.1 崇尚美德的传统共和主义公民精神 |
3.1.2 彰显个人的古典自由主义公民精神 |
3.2 不同社会思潮中的公民精神嬗变 |
3.2.1 自我修正的新自由主义公民精神 |
3.2.2 重释自由的新共和主义公民精神 |
3.2.3 超越个人的社群主义公民精神 |
3.3 多元文化主义中的公民精神厘析 |
3.3.1 指向文化领域的公民精神 |
3.3.2 多元文化主义公民精神的理论主张 |
3.3.3 对多元文化主义公民精神的评价与思考 |
4 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个体考察及公民精神探析 |
4.1 清末塑造“新民”的主张 |
4.1.1 中国能否产生类似西方的公民 |
4.1.2 中国传统社会的个人身份 |
4.1.3 严复和梁启超的“新民”观 |
4.2 民国建立前后“国民”改造的主张与实践 |
4.2.1 从政治思想主张到现代国家建设 |
4.2.2 民国早期国民教育的“速写” |
4.3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身份的兴起 |
4.3.1 “人民”身份的主导 |
4.3.2 主导性“人民”身份的形成原因 |
4.3.3 “人民”身份与“公民”身份的异同 |
4.4 改革开放后“公民”意识觉醒及公民精神萌动和局限 |
4.4.1 改革开放前“公民”的缺位 |
4.4.2 改革开放后公民意识的逐步觉醒 |
4.4.3 主体性和公共性公民精神的萌动 |
4.4.4 当前中国公民精神的局限性 |
5 新时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的理论观照和本土设想 |
5.1 基于共同体思想的公民再认识 |
5.1.1 作为公共生活主体的公民 |
5.1.2 “公民”继续存在的可能性 |
5.2 新时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中的关系把握 |
5.2.1 市民与公民的关系 |
5.2.2 公民理性与激情的关系 |
5.2.3 世界公民与国家公民的关系 |
5.3 新时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的现实背景和本土设想 |
5.3.1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的学理可能 |
5.3.2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的社会发展和政治制度特征 |
5.3.3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内容建构的本土设想 |
6 新时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国情考量 |
6.1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经济因素分析 |
6.1.1 经济发展促进公民政治生活 |
6.1.2 经济发展增强公民法治观念 |
6.2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民主政治考察 |
6.2.1 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正名 |
6.2.2 具有民主带动作用的党内民主发展 |
6.2.3 社会民主中的公民参与与自治 |
6.3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文化因素探究 |
6.3.1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之于当代公民的意义 |
6.3.2 马克思主义、自由主义、保守主义对公民价值观的影响 |
6.3.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引 |
7 新时代公民精神培育的主体厘定、环境分析和基本路径 |
7.1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主体 |
7.1.1 引导公民精神走向的国家主体 |
7.1.2 承担公民塑造功能的学校主体 |
7.1.3 具有自我塑造作用的个人主体 |
7.2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环境 |
7.2.1 作为“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的家庭生活环境 |
7.2.2 作为居民自治的社区公共环境 |
7.2.3 能够影响公民价值观的网络虚拟环境 |
7.3 当代中国公民精神培育的路径 |
7.3.1 宏观层面的国家政策推动 |
7.3.2 中观层面的学校观念转变和公共生活塑造 |
7.3.3 微观层面的个体“生活政治”润养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7)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表现、成因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及选题价值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价值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二、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 |
第三节 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
一、理论基础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框架 |
一、章节结构 |
二、技术路线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相关概念与基本涵义 |
第一节 概念梳理与辨析 |
一、阶级与阶层 |
二、社会阶层与社会分层 |
三、社会流动:结构性社会流动与指标性社会流动 |
第二节 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本涵义 |
一、中英文研究成果的总体概况及具体比较 |
二、对中国社会流动特殊性涵义的初步总结 |
第二章 新中国社会流动的历史变迁 |
第一节 从二元阻隔到有序推进的政策变迁 |
一、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的限制性社会流动阶段(1949-1984) |
二、经济体制转轨背景下的区别性社会流动阶段(1984-2003) |
三、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的赋能性社会流动阶段(2003至今) |
第二节 制度作用变迁与能动机制强化并存的演变规律 |
一、制度因素:作用机制变迁与新生制度问题 |
二、能动机制:多元选择与非农趋势 |
第三章 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的基本格局 |
第一节 当前社会流动的总体概况 |
一、当前结构性社会流动的基本现状 |
二、社会流动特殊性的基本特征 |
第二节 当前社会流动的基本类型 |
一、形成背景:从身份到契约的历史演变 |
二、基本类型:联根式流动、脱嵌式流动与发展式流动 |
第四章 中国当前社会流动格局的基本成因 |
第一节 当前社会流动格局的动力机制 |
一、社会流动特殊性的结构性动力成因 |
二、社会流动特殊性的能动性动力成因 |
第二节 当前社会流动格局的制约机制 |
一、先赋性差距:经济收入差距与社会资本差距 |
二、后致性差距:基础教育资源的城乡配置不均 |
第五章 对于阶层固化命题的反思 |
第一节 阶层固化命题的问题指向与理论来源 |
一、阶层固化命题的问题指向 |
二、阶层固化命题的理论来源 |
第二节 对于阶层固化命题事实维度的反思 |
一、贫富差距现状:纵向对比与横向比较 |
二、教育机制影响:农村的社会基本面变迁 |
三、对阶层固化命题基于事实维度反思的总结 |
第三节 对于阶层固化命题的逻辑反思 |
一、问题研判的片面性:形而上,而非辩证性 |
二、现实所指的含混性:局部问题,抑或全局特征 |
三、分析单位的混淆性:阶层分化,还是社会流动 |
四、对阶层固化命题基于逻辑维度反思的总结 |
第六章 对于中国当前社会流动状况的综合概括 |
第一节 以社会流动成本变迁为理论总结的原因 |
一、社会转型: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结构性致因 |
二、制度变迁: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生态性致因 |
第二节 社会流动成本的含义及构成 |
一、基本涵义 |
二、基本内容 |
三、主体构成 |
第三节 当前社会流动成本变迁的表现、问题及诉求 |
一、基本表现 |
二、现实问题 |
三、基本诉求 |
第七章 优化流动社会治理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政府职能体系维度:强化社会职能,优化职责体系 |
一、政府职能重心转移:突出公共服务,强化社会职能 |
二、政府间纵向关系调整:治理重心下移,优化职责配置 |
三、政府间横向关系补缺:强化府际合作,构建伙伴关系 |
第二节 国家与社会关系维度:确立政府边界,建设“有为政府” |
一、政府与市场关系:维护公平竞争,消除流动障碍 |
二、政府与社会关系:发挥政府主导,推动多元治理 |
三、政府与个人关系:明确责任边界,激励能动精神 |
第三节 城乡关系变迁维度:突出政府责任,推进城乡融合 |
一、城市维度: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增加社会流动容量 |
二、城乡结合部:强化社会治理能力,推动管理机制变迁 |
三、农村维度: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寻求内生增长动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一.个人简历 |
二.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
二、教育功能 |
三、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内容 |
五、研究创新 |
本章小结 |
第一章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理论探讨 |
第一节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理论依据 |
一、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及其对本研究的启示 |
二、教育病理学及其对本研究的启示 |
三、职业教育民生思想及其对本研究的启示 |
第二节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基本框架 |
一、逻辑起点:“整合” |
二、分析思路: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依托 |
三、动态分析:功能的过程分析 |
四、功能演变:功能的失调与调适 |
五、内外结构:功能失调与调适的根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变迁的历史及内在逻辑 |
第一节 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变迁的阶段梳理 |
一、第一个发展周期(1949年-1979年) |
二、第二个发展周期(1980年-2004年) |
三、第三个发展周期(2004年以后) |
第二节 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变迁的内在逻辑 |
一、社会结构变革:功能变迁的环境基础 |
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功能变迁的重要依托 |
三、需求变化:功能变迁的直接动力 |
四、功能演变:功能失调与调适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的实践表征 |
第一节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取向偏颇 |
一、社会取向对育人取向的僭越 |
二、升学取向与就业取向的博弈 |
第二节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行动偏差 |
一、招生行为不适且不公 |
二、教学行为偏差与低效 |
三、毕业生出口不畅 |
第三节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结果失调 |
一、重社会适应功能,轻社会引领功能 |
二、重社会分化功能,轻社会整合功能 |
三、重经济、政治功能,轻文化功能 |
四、重社会化功能,轻个性化功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的结构根源 |
第一节 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的内部结构根源 |
一、中等职业教育区域结构失衡 |
二、中等职业教育类型结构失衡 |
第二节 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的教育结构根源 |
一、“双轨制”学制下的层次化、等级化的学校系统 |
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内部衔接不顺、外部沟通不畅 |
第三节 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失调的社会结构根源 |
一、我国社会转型的解读 |
二、以职业分化和资源占有为标准的社会分层 |
三、文化传统型塑教育行动者功利化生存心态 |
四、职业获得与社会升迁的竞争性流动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应然样态 |
第一节 价值层面:确立中等职业教育的民生功能观 |
一、人本主义价值取向 |
二、中等职业教育的民生属性 |
三、整合社会功能观与育人功能观:民生功能观 |
第二节 结构层面:明确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 |
一、中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
二、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础 |
三、中等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地位 |
第三节 功能层面:整合中等职业教育的多元功能 |
一、中等职业教育功能的应然样态:育人+就业+升学 |
二、中等职业教育的服务面向定位:面向广大平民 |
三、中等职业教育的形态定位:兼顾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 |
四、中等职业教育定位的应然选择:面向平民的职业基础教育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实现策略 |
第一节 以“类型观”为指导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
一、以“类型观”为指导,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结构 |
二、基于国家资格框架,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效运行 |
第二节 创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双轨一元” |
一、坚持中等职业教育分类发展 |
二、创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路径:“双轨一元” |
第三节 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实现的制度保障 |
一、优化教育分流制度及招生考试制度 |
二、改革就业制度及薪酬制度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9)社会质量框架下乡村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述评: 一个关于乡村治理的理论概括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研究述评与本研究的定位 |
第三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框架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三、可能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社会治理的逻辑转向: 从政府质量到社会质量 |
一、政府质量: 传统社会治理的逻辑取向 |
二、社会质量: 复杂条件下社会治理的逻辑取向 |
三、基于社会质量框架下的社会治理创新要求 |
第二节 社会质量: 发展社会学下的新理论 |
一、理论创生背景 |
二、理论溯源 |
三、理论内核及内容体系 |
第三节 社会质量: 乡村治理的新分析框架 |
一、制度支持 |
二、行动者 |
三、四维结构要素 |
第三章 乡村治理的制度支持: 正式与非正式支持 |
第一节 正式制度: 乡村制度支持的中心主义 |
一、基层政权的组织基础 |
二、公共服务的供给体系 |
第二节 非正式制度: 乡村“内生性支持” |
一、宗族 |
二、乡村组织 |
三、合作社与集体行动 |
第三节 非耦合性支持: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不均衡互动 |
一、非制度化的策略运作: 乡村治理的实践样态 |
二、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妥协” |
第四章 乡村治理行动者的特征及治理逻辑 |
第一节 计划体制时期乡村行动者的政经统合 |
一、公社制度为主导的行动载体 |
二、政治运动式治理为特色的实践模式 |
三、政经统合下的乡村治理逻辑 |
第二节 经济转型时期乡村行政者的逐利导向 |
一、乡村主体的逐利交织网络 |
二、积极转型及压力型体制下的“指标”治理 |
三、逐利导向下的乡村治理逻辑:基层政治竞标赛 |
第三节 政府主导模式的治理限度 |
一、村民组织的自治能力羸弱 |
二、乡村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 |
三、乡村社会组织的“社会性”建构的缺失 |
第五章 乡村治理的社会质量四维结构要素 |
第一节 结构性要素 |
一、乡村社会经济保障 |
二、乡村社会凝聚 |
三、乡村社会包容 |
四、乡村社会赋权 |
第二节 结构要素下乡村治理的限度 |
一、乡村社会民生保障的不平衡 |
二、乡村社会认同危机不断加剧 |
三、乡村社会排斥现象仍显普遍 |
四、乡村民众自治能力稍显羸弱 |
第三节 乡村治理的困顿之源 |
一、政策制度在地实践的偏差 |
二、上传下达沟通机制的阻塞 |
三、乡村文化价值体系的失范 |
四、乡村民众参与能力的束缚 |
第六章 乡村治理路径:制度耦合、主体互构与调适路径 |
第一节 耦合路径: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相互型构 |
一、正式制度无法消弭非正式制度的运行空间 |
二、非正式支持是正式制度“嵌入”的前提保障 |
三、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深度融合 |
四、正式与非正式制度的耦合性支持 |
第二节 乡村行动者的主体互构路径 |
一、治理主体间的互构 |
二、治理结构的互构行动 |
第三节 调适路径: 社会质量要素的嵌入 |
一、建立健全乡村社会经济保障网络 |
二、建构社会凝聚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 |
三、构建包容性社会政策促进乡村社会融合 |
四、创新乡村社会民众的参与方式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期间科研情况 |
后记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社会整合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本文的主要观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框架结构 |
第一章 政党社会整合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社会整合的概念 |
一、社会整合思想的沿革 |
二、冲突论的批评 |
三、两种理论的互补 |
四、如何理解社会整合 |
第二节 政党与社会整合 |
一、政党及政党的功能 |
二、政党与社会整合的关系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整合理论框架 |
一、西方学者的理论启示 |
二、国内学术界的研究路径 |
三、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整合分析框架 |
第二章 社会转型与中国共产党社会整合面临的挑战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社会 |
一、新中国社会与政治制度的构建 |
二、政治运动式社会整合的悖论 |
第二节 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转型 |
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革 |
二、利益分化与社会结构的改变 |
三、意识形态的多元化 |
四、社会个体的崛起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社会整合面临的挑战 |
一、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逐步受到侵蚀 |
二、社会基础和阶级基础发生重大改变 |
三、政治表达体系面临的冲击 |
四、权力组织网络感受到明显的张力 |
五、社会管理体制经历了巨大的改变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的自我建设与调整 |
第一节 政党意识形态的发展与创新 |
一、不断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
二、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
第二节 政党职能的转变 |
一、群众路线与政党职能 |
二、政党职能与群众路线的实践性统一 |
三、政党职能的转变过程 |
第三节 政党组织的强化 |
一、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
二、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 |
三、坚持不懈地进行反腐败斗争 |
四、不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整合社会形式的创新 |
第一节 对先富群体的政治吸纳 |
一、政治吸纳的内涵 |
二、政治吸纳的社会背景 |
三、政治吸纳的主要措施 |
四、政治吸纳的功能与不足 |
第二节 对非政府组织的整合 |
一、中国共产党对非政府组织的整合方式 |
二、中国共产党对非政府组织整合的主要成效 |
第三节 对社会冲突行为的引导与规范 |
一、社会冲突行为的主要原因与相关理论 |
二、受到利益驱动和伦理影响的行为动机 |
三、社会冲突行为的行动方式和主要问题 |
四、中国共产党的主要措施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社会整合的重要经验 |
一、社会整合必须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
二、社会整合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
三、社会整合必须以社会稳定为导向 |
四、社会整合必须兼顾社会各个群体的利益 |
五、社会整合必须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试论弱势群体问题的社会整合(论文参考文献)
- [1]“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D]. 袁蕊. 山东大学, 2020(12)
- [2]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与社会关系研究[D]. 刘燕妮. 山东大学, 2019(02)
- [3]共享发展论[D]. 付海莲.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4]民事诉讼法律援助范围研究[D]. 魏兰. 重庆邮电大学, 2019(02)
- [5]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分化现象研究[D]. 贾双跃.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6]个体化语境下当代公民精神培育研究[D]. 杨四海. 南京理工大学, 2019(01)
- [7]中国社会流动的特殊性:表现、成因及对策研究[D]. 王通. 南开大学, 2019(05)
- [8]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中等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研究[D]. 徐晔. 天津大学, 2019(06)
- [9]社会质量框架下乡村治理研究[D]. 詹国辉.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8)
- [10]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社会整合问题研究[D]. 杨帆. 山东大学, 2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