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金桥”“金穗”2004 行动启动(论文文献综述)
李荣胜[1](2020)在《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信息技术正在改变经济社会格局,关乎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从整个全球信息技术发展及其应用历程来看,信息技术进步不断激发新产业的形成,驱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从当前世界经济格局看,各国正在经历新一轮的产业调整和升级,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技术引领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升级。在快速信息化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关键期,我国在5G、移动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AI)等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进步中,能否紧扣信息技术进步的关键环节,信息产业、非信息产业以及产业生态能否跟得上信息技术升级的步伐,能否在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的同时提升经济效率,这一系列问题一直萦绕在笔者的脑海,而现有研究成果无法找出令人满意的答案。这激发了作者的研究兴趣,特以“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研究”为题,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思路,拟对这些问题进行系统研究。这不仅对丰富产业经济学相关理论具有一定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指导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的实践具有一定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研究内容。一是对信息技术、产业升级以及二者之间关系方面最新、重大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分析和评价,形成借鉴,接受启迪。二是在理论上,重新审视信息与信息技术的关系及其重要性,揭示信息、知识、数据与信息技术演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探讨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的动力和传导机制;一方面从全球语言、文字、纸张、电报、电话、计算机、互联网、区块链、AI等信息载体技术和信道技术发展历程和应用中,归纳新兴产业的形成和产业结构升级规律和特点,另一方面考察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历史与特点,将二者对比分析,揭示“信息技术创新驱动产业升级”的本质。三是在实证上,选取能够反映我国信息化技术发展水平、产业升级及其经济效应的指标体系,构建熵值法权重模型(Entropy Weighting Method)、固定效应(Fixed Effects Model)等计量模型,采用中介效应逐步法(Causal Steps Approach)以及超效率DEA包络分析等分析方法,测度我国信息技术发展水平,验证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内、产业间和产业生态化升级,分析居民消费支出在信息技术与产业升级关系中的中介作用,考察信息技术对产业升级的运营效率以及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效应。四是揭示我国信息技术发展、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得出四个方面的结论。一是我国信息技术水平稳步上升。本文通过构建“二步三级”指标体系,在熵权法赋予各项指标权重基础上合成了信息技术水平发展指数,并且该指数显示2001-2018年我国信息技术发展指数稳步上升。二是验证了信息技术水平对产业升级具有较显着影响。从60个固定效应模型的实证结果来看,信息技术发展对产业升级有显着影响的实证结果有48个,其中具有正影响的43%,负影响的占37%,二者占所有固定效应模型实证结果的80%。三是消费在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中有一定中介效应。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内升级固定效应模型实证结果显示,在60个模型中,人均消费支出在其中的48个模型中起到完全或部分中介效应,占比80%,说明人均消费支出在信息技术对产业内升级、产业间升级和产业生态化升级的大部分指标均起到一定的中介效应。这也验证了信息技术直接或者通过消费间接驱动产业升级的基本论点。四是总体上信息技术对产业升级的经济效率相对稳定。通过超效率DEA模型实证研究发现,在2002-2018年我国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运营效率的均值为1.0239。按照模型效率判断标准,该经济效率值大于1,反映该期间全国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整体上有效率。本研究主要创新之处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把信息技术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在着眼信息技术及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供给侧同时,把信息类和非信息类产品的需求侧也考虑在内,在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问题的研究中实现了供给侧和需求侧在分析上的有机结合。第二,重新审视信息与信息技术的重要性,揭示信息、知识、数据与信息技术演变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探讨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的动力和传导机制,从全球语言、文字、纸张、电报、电话、计算机、互联网、5G、区块链、AI等信息载体技术和信道技术发展历程和应用实践中,归纳新兴产业形成和产业结构升级的规律,结合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历史实践阶段,对比分析了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的特点和本质。第三,本文把信息技术对产业升级的促进效应和经济效应相结合,不仅研究了信息技术对产业内升级、产业间升级和产业生态化升级的促进作用,证明了消费在该作用过程中起部分或完全的中介作用,而且还发现了我国信息技术在促进产业升级的同时,却伴随着某些年份、某些省份、某个阶段缺乏经济效率的问题。这对学术界和实践领域深刻、全面认识信息技术对产业升级的影响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樊文苑[2](2020)在《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性研究》文中提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呼和浩特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持续增长,颇受老年人喜欢的居家养老成为绝大多数城市老人首选的养老方式。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全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但是,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仍处于起步阶段,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在此背景下,本文对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性展开深入研究。本文抽样呼和浩特市20个社区进行实地调研,呈现的数据结果显示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差距主要表现在:服务供给明显不足但服务需求总体偏高;服务供给在各类别之间、类别内各服务项目之间以及各社区之间都存在不平衡的问题,而服务需求普遍偏高。在此基础上,借鉴社会服务供需适配性分析框架,分别从供需相关性、供需相适性、服务可及性和服务质量性四个维度衡量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适配性,结果表示,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适配性整体偏低。根据衡量结果,本文尝试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提升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适配性。在供给方面,结合魅力质量理论及Kano模型划分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类型,结合顾客满意度系数区分各项服务的需求倾向,二者结合将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划分为四个需求层次,作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优先性安排,同时,建议从加强供需相关性、完善供需相适性、促进服务可及性、提升服务质量性四个方面调整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在需求方面,通过强化居家老人表达需求的意识和建立健全需求表达渠道来畅通需求表达,明确界定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定期更新需求满足优先次序,然后结合新的需求满足优先次序不断调整供给内容,以最终提高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适配性。通过供需之间的不断调适,减少无效供给、增加有效需求,缩减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差距,推动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更加完善。
李海峰[3](2018)在《农行云南省DY县支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研究》文中认为近几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农村金融的发展,不断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投入力度,改善了农村金融环境,使县域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中国农业银行县域支行配置了大量的人员、资产在县域,集中了农村闲散资金,同时满足了农户信贷需求,是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典型代表。我国农业金融体制正处在改革转型的关键时期,与此同时,农业银行也正处于改革的深水期,在这个关键时期,需要纵观国家形势,深入思考中国农业银行县域支行的管理体制以及“三农”业务的发展方向,并进行战略决策,进一步控制优化县域支行成本,提高中国农业银行县域支行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县域支行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以中国农业银行DY县支行“三农”业务为研究对象,通过走访调研,搜集“三农”业务相关数据,分析了中国农业银行DY支行“三农”业务发展现状以及“三农”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接着针对相关的问题,结合所学的理论知识以及实际工作经验,通过波士顿矩阵分析、SWOT分析,对中国农业银行DY支行“三农”业务进行分析,得出结论,进而制定中国农业银行DY支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并提出战略实施保障。本文的研究结论有利于促进DY支行“三农”业务快速发展,提高DY支行“三农”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为中国农业银行DY支行适应当前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科学决策与参考。
王静[4](2017)在《生态移民的生态环境影响研究 ——以广西典型村为例》文中指出生态移民工程是保证生态环境脆弱区社会-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扶贫攻坚战的重要手段之一。生态移民在改善移民迁出区资源环境配置格局的同时,势必会给迁入区生态系统带来压力。农户作为生态移民政策最主要的经济活动主体和决策主体,是影响生态环境的最重要单元,科学测度农户对环境的影响,并找出缓解生态压力的对策,对移民迁入区人地协调发展至关重要。本文选取上世纪90年代为集中安置典型喀斯特山区移民而设立的建制行政村——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金桥村作为研究对象,以该村18个屯的入户调研数据为基础,运用生态足迹模型和“STIRPAT”模型,对生态移民迁入区近20年的生态环境现状及变化进行分析,并对影响研究区生态环境变化的农户微观经济行为特征进行辨识。结果表明:金桥村生态供给能力较低,远低于全球1.70 gha的平均水平,生态移民政策的实施对移民迁入区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研究区生态赤字情况严重,整体居民的人均生态赤字达到1.54gha,由于生态移民后土地利用强度加大,导致耕地和林地承受了较为严峻的生态压力;与移民农户相比,当地驻民的经济行为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更大。生态移民政策实施近20年来,整体居民、移民以及当地驻民的人均生态足迹表现为缓慢增加(1995-2005年)和快速增加(2005-2014年)两个阶段,人均生态足迹在移民政策实施中后期增速明显增强,且当地驻民人均生态足迹增速高于移民;三类居民的人均土地生态承载力表现为快速下降(1995-2005年)和缓慢下降(2005-2014年)两个阶段,人均土地生态承载力在移民政策实施中后期降幅明显减弱;移民工程的实施直接造成了金桥村人均土地生态足迹结构和人均生态承载力结构的变化以及生态赤字愈演愈烈的趋势。农户的微观经济行为是造成金桥村生态压力增大的主要原因,家庭人口规模的扩大、土地利用结构的改变、农业收入水平和家庭消费水平的提高是导致人均生态足迹增长的主要原因;户主受教育年限、非农业收入和非农业劳动比重的提高有助于生态环境改善;当地驻民的人均非农业收入占比及非农劳动力比重对环境压力的负向作用在生态移民政策实施中后期才开始显现。合理布局产业结构、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农户生计转型和生计多样化是缓解环境压力的重要举措。合理分配耕地资源、林地资源,促进移民迁入区土地确权进程,确保移民获取土地的公平性,降低土地利用强度是移民迁入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傅华丽[5](2016)在《富阳市城中村更新改造模式研究》文中认为在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影响下,伴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城中村问题成为阻碍我国城市发展的一个棘手问题,因为环境、空间等方面与城市的格格不入,城中村更新改造成为各级政府和广大学者关注的焦点。十六大以来,在国家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宏观背景下,促进城市化和城乡深度融合发展为城中村问题的解决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如何乘势而为对城中村进行更新改造,使城中村早日融入周边城市化地区,是全国各级城市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和谐社会创建的一个助推器。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和研究者对我国城中村进行了大量研究,对城中村更新改造进行了诸多实践,从各自的研究角度提出了丰富多样的改造模式,但是这些改造实践偏重于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对县级中小城市城中村研究相对较少。基于以上背景,本文将选取富阳市这样的县级中小城市作为研究对象,将城中村更新改造模式作为研究的主要问题,并选取典型街道富春街道的城中村改造进行相关调查研究。文章试图从国内外城中村研究理论及内涵入手,分析我国城中村形成原因、发展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并借鉴全国大中城市的成功案例分析,从规划角度构建富阳市城中村改造适应性改造模式,提出整村公寓化改造、有机更新改造和集中农居点建设三种改造模式类型及其适应性分析。然后以富春街道典型城中村东山村和湖塍村为例对更新改造模式进行了实证检验,验证实践效果,最后对城中村改造提出建议,为城中村改造提供更多的借鉴意义。本论文试图通过对县级中小城市城中村改造模式的研究,给全国中小城市的城中村改造提供一些借鉴和启迪,以推动中小城市城中村有效更新,促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
邵朱励[6](2016)在《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民法保护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个人金融信息权是个人信息权在金融领域的反映。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权利客体是个人金融信息,即金融机构基于与其个人客户的潜在的、现实的或曾经的金融交易往来关系,而采集、使用、储存、加工的个人信息,其权利主体是金融机构的个人客户,其权利内容是金融机构个人客户对其个人金融信息的支配和控制,反映的是个人金融信息主体对个人金融信息的自决权利。个人金融信息权本质上是一种人格权,首先反映的是个人金融信息主体的人格利益,即个人对其个人金融信息进行支配和控制的资格。个人金融信息权与隐私权有重合但也有不同,隐私权是一种消极性权利,强调他人不得将权利人的隐私公之于众,而个人金融信息权却是一种消极性和积极性兼顾的权利,强调个人金融信息主体对个人金融信息的支配和控制,以保护个人金融信息主体的人格利益,同时满足其他私主体利用个人金融信息的需求。理论上说,个人金融信息主体可能从对自己的个人金融信息的支配和控制中获取某些财产收益,如个人金融信息主体授权金融机构二次利用个人金融信息,可以换回一些赠品、优惠包,等等,但此种财产利益源于个人金融信息主体对其个人金融信息享有的人格利益,且微不足道,难以使个人金融信息权上升为一种独立的财产权,个人金融信息权只是以人格利益属性为主、财产利益属性为辅的人格权。个人金融信息权的具体权利内容包括:决定权、知情权、保密权、异议、更正及删除权。其中,“决定权”指个人金融信息主体有权要求金融机构在得到本人同意后才能收集、利用和披露个人金融信息;“保密权”指个人金融信息主体有权要求金融机构保守其个人金融信息的秘密;“知情权”指个人金融信息主体有权要求金融机构告知其处理个人金融信息的政策、做法;“异议、更正及删除权”指个人金融信息主体有权就任何有关他的个人金融信息的质量提出异议,如果提出的异议是合理的,个人金融信息主体有权要求金融机构改正、补齐、修改或在合适的情况下,删除数据。第一种权利“决定权”是个人自决的题中应有之义,后几种权利是第一种权利的自然延伸,是为了保证“决定权”落到实处的,如只有拥有“知情权”,个人金融信息主体才可以知晓哪些金融机构拥有自己的个人金融信息,这些金融机构是怎么处理自己的个人金融信息的,以判断自己的决定权是否受到侵犯;个人金融信息主体只有拥有“保密权”,才可以决定是否让金融机构将其个人金融信息向第三方披露;只有拥有“异议、更正及删除权”,个人金融信息主体才可以要求金融机构保证自己个人金融信息的质量,而这又直接关涉个人是否愿意选择将个人金融信息交由金融机构处理的决定。各国虽然原则上都肯定了上述个人金融信息权的具体分类,但在具体细节上有所差异,此差异也反映了各国个人金融信息主体自决范围和水平的大小差异。欧盟的个人金融信息权涵盖个人金融信息的收集、储存、利用及披露的全部环节,个人几乎对其个人金融信息拥有完全的自决权利,因此被认为是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水平最高的地区;而美国对个人金融信息权的立法保护只集中在个人金融信息的保密与披露环节,也即“宽进严出”,且个人的自主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被认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水平低于欧盟。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法律背景的不同,各国或地区对个人金融信息权的保护模式和保护水平也各不相同。欧盟对所有类型的个人信息进行统一综合立法保护,欧盟各国基本上都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包括个人金融信息在内的所有个人信息提供一体化高水平的保护;美国对不同类型、不同部门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不一,公共部门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采取联邦统一立法,而私营部门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以行业自律为原则,以特定领域专门立法保护为例外。由于金融领域的个人信息更容易受侵犯,因此美国对个人金融信息予以专门立法保护。不管是欧盟还是美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都兼具公法和私法的特性,欧盟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公法性更为明显,而美国的金融隐私保护立法私法性更为明显。我国对个人金融信息权的行业自律保护机制并不发达,而立法保护模式既不同于欧盟,也不同于美国。我国没有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对个人金融信息权的保护散见于各类金融分行业立法之中,其权利保护范围并不全面,保护水平不高,立法层级不高。从长远看,我国应出台综合性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包括个人金融信息在内的个人信息进行全面综合保护;但鉴于制定统一高水平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在中国时机并不成熟,而由于金融领域个人信息侵权问题较其他领域更为严重,因此有必要先对个人金融信息权进行单独立法保护,我国可制定一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条例》,对金融领域的个人信息进行一体保护。个人金融信息权是私权,权利的行使受到法律保护,但并不意味着个人金融信息权是一项绝对的权利,其权利应该有边界,个人金融信息权代表的是私人利益,但这一个人利益可能和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此时,个人利益应让位于公共利益,也即个人金融信息权应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公共利益是个人金融信息权行使的边界。反洗钱、反逃税是目前各国普遍公认的比较重要的易与个人金融信息主体的私人利益发生冲突的公共利益的事由,因为洗钱活动主要通过金融系统进行,而纳税人的各类财务收支及经济交易活动款项大都通过金融体系进行,因此反洗钱部门和税务部门都希望能在不经个人金融信息主体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从金融机构获取涉嫌洗钱、逃税的个人金融信息,以发现洗钱和逃税的线索,有效打击洗钱和逃税活动。但如此一来就有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的嫌疑,因为个人金融信息权强调,个人金融信息主体有权要求金融机构对客户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未经个人客户同意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披露。为平衡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冲突,个人金融信息权应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但是,要注意的是,公共利益限制个人金融信息权也应有合理的界限,此即对“限制”的“限制”,或曰“反限制”,其目的是避免代表公共利益的公权力机关权力的滥用。为公共利益限制个人金融信息权应遵循相应的原则:利益平衡原则要求应充分考虑公权力机构的利益诉求,也应充分考虑个人金融信息主体的利益诉求,寻找对个人金融信息权进行限制的合理边界,如果只需限制很少的个人私权就能够达到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则公权力行使的范围和程度相对应小一些,反之亦然;法律保留原则意味着公共利益限制个人金融信息权的事由、范围应由立法机关通过制定立法设定;比例原则意味着公权力对私权利的限制应该是适当的、必要的、相称的。所谓适当,是指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能够达成其行政目的的;所谓必要,是指必须是对个人造成最少侵害的措施,所谓相称,是指所采取的措施与其要达至的目的之间必须合比例或相称。区别对待原则指应区别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国情、不同的阶段,对公权力限制个人金融信息权的范围、方式等进行区别对待。个人金融信息权既然是一种私权利,就有被他人侵犯的可能,在个人金融信息权被侵犯的场合,侵害者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尽管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的主体可能有多个,但无疑金融机构是最重要也是最容易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的主体。金融机构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的归责原则应是过错责任原则,但因为是侵害者掌握是否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的证据,因此举证责任应倒置于侵害者,此即过错推定。金融机构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违法行为、因果关系、损害等,其中要注意的是,由于个人金融信息权是精神性人格权,所以金融机构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损害后果主要是精神损害,因为个人金融信息主体对个人金融信息有微弱的财产利益,理论上金融机构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损害后果也包括财产损害,但财产损害很难认定。与个人金融信息权是精神性人格权相对应,金融机构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也只能是适用于精神性人格权侵权的,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精神损害赔偿金,理论上也可赔偿财产损失,但实际上也很难主张。
柳颖[7](2015)在《积极福利视角下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研究 ——以内蒙古兴安盟为例》文中研究指明长期以来,囿于农牧民的理念、能力等多重因素,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制度体系沿袭了一种消极型“救济式”、“输血式”的工作模式。这种扶贫模式固然保障了贫困者的基本生活不受威胁,但难以使其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甚至会陷入贫困循环、贫困“依赖”的怪圈。21世纪以来,受世界范围内现代积极型反贫困理论和政策范式的影响,我国农村反贫困议题进入了一个理念转变与模式转型的时期。在此背景下,国务院实施与推进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将少数民族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视为反贫困的主战场,使我国民族地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毋庸讳言,当前民族地区反贫困制度设计处于“新老问题交织、内外矛盾重重”的交困境地,已经无法推动下一步民族地区反贫困工作的正常运行。基于此,参照国外经验教训并结合本土实践,研究、设计并推行具有适用性的新型民族地区农村贫困治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积极福利是当前社会福利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理论视角之一,这一理论兴起于对以物质救助和生活维持为核心的消极福利理念的批判和反思。其所提出的“投资性福利”、“工作福利”着眼于对福利政策客体个人能力的开发与重塑,从而构建了一种具有积极性和现代性的政策视角。积极福利的理论内涵对于急于摆脱传统制度的负面效应,走出制度建设困境的我国民族地区农村来说具有较好的切入性与适用性。在反贫困议题中,积极福利理论的分析框架可以从主体、客体和方式三个维度展开:分别是多元、协作、整合的福利政策实施主体维度;瞄准、精确、补缺的福利政策实施客体维度;赋权、增能、就业的福利政策实施方式维度。建立三者平衡循环且良性互动的渠道,最终帮助贫困者摆脱贫困。当然,任何一项复杂制度的更新或重构都需要对其所处的时间逻辑和空间领域进行全面客观的研判,前者提供依据,而后者提供经验。因此,本研究从制度变迁的视角,对我国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历程进行了梳理,阐述了不同时期下制度发展的空间特征、政策理念嬗变和建设轨迹。研究以内蒙古兴安盟为例,对当前民族地区反贫困政策的运行现状与内在矛盾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进而对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主体责任、客体瞄准和方式选择的制度缺陷进行了分析。具体包括政府做为单一主体的局限性以及企业、社会组织的参与缺位,民族地区农村普遍式反贫困目标瞄准机制的低效以及民族地区农牧民福利依赖的政策缺陷。吸收并借鉴与我国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具有相似情境和问题的国际先进经验和失败教训对于建立具有适用性的反贫困制度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在世界范围内,巴西的反贫困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责任主体关系均衡,印度在瞄准客体上体现了针对性和选择性,而澳大利亚政府的反贫困资源投放方式却使土着居民形成福利依赖。上述国家在解决各自少数族群的贫困问题时,所采用的理念与政策思路较为典型的体现了积极型和消极型两种反贫困模式,所以福利效应截然相反,这就给予我国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制度体系重构以思考和启示。在此基础上,本研究从宏观、整体的角度定位了反贫困的战略模式,为民族地区农村提供了反贫困的方案与步骤。即通过协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均衡反贫困责任主体关系;重构目标瞄准机制,实现反贫困客体对象精准;激发反贫困对象增能与就业,促使反贫困方式由普惠向补缺转变。在政策层面,进一步细化了民族地区反贫困的实施路径。包括通过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反贫困体系来均衡反贫困主体责任;通过资金瞄准、项目瞄准及过程瞄准来实现反贫困目标客体精准;通过提高农牧民健康素质、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发展特色农牧产业和自主创业以及完善农牧民就业福利制度,来促进反贫困方式转变。
周红波[8](2015)在《政府工作报告》文中研究指明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严峻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
覃玲燕,宾驰[9](2015)在《广西创新计划实施成效广西创新计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文中指出文章回顾总结了广西创新计划启动以来的主要实施成效,在分析广西创新计划实施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提高广西创新计划实施效果的对策和建议。
周红波[10](2013)在《政府工作报告》文中研究说明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2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和各族人民坚持以邓小平理?
二、科技“金桥”“金穗”2004 行动启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科技“金桥”“金穗”2004 行动启动(论文提纲范文)
(1)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结构 |
1.4 主要创新之处 |
1.5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信息技术的研究 |
2.1.1 信息技术及其测度 |
2.1.2 信息技术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 |
2.2 关于产业升级的研究 |
2.2.1 产业升级的概念 |
2.2.2 产业升级的测度 |
2.2.3 产业升级影响因素和后续影响 |
2.2.4 产业升级路径 |
2.3 关于信息技术和产业升级关系的研究 |
2.3.1 信息化、工业化和工业结构升级 |
2.3.2 信息技术、信息产业和产业升级 |
2.3.3 智能化和产业升级 |
2.4 对现有研究成果的评论与研究启示 |
2.4.1 研究成果评论 |
2.4.2 几点启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的理论分析 |
3.1 信息重要性向信息技术延伸 |
3.1.1 信息重要性向信息媒介延伸 |
3.1.2 信息媒介重要性向信息技术延伸 |
3.2 信息、信息技术与社会经济发展 |
3.2.1 信息、信息技术与信息化路径 |
3.2.2 信息、知识、数据与信息技术演变趋势 |
3.2.3 信息革命浪潮与经济形态新概念的叠现 |
3.3 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的动力机制 |
3.2.1 直接动力机制 |
3.2.2 间接动力机制 |
3.4 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的传导机制 |
3.3.1 基本传导机制 |
3.3.2 互动传导机制 |
3.3.3 时序传导机制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技术及其产业应用分析 |
4.1 从语言到AI:全球信息技术的产业应用及特点 |
4.1.1 信息技术及其产业应用 |
4.1.2 信息技术产业应用的特点 |
4.2 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阶段和特点 |
4.2.1 信息化建设的基本阶段 |
4.2.2 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特点 |
4.3 信息技术及其产业应用的本质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信息技术发展指标构建与测度研究 |
5.1 构建信息技术指标体系的原则 |
5.1.1 常见的信息技术水平测度方法 |
5.1.2 信息技术发展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5.2 信息技术指标体系构建与模型求解 |
5.2.1 信息技术指标体系的构建 |
5.2.2 模型的计算和求解 |
5.3 信息技术水平的测度分析 |
5.3.1 确定原始数据矩阵 |
5.3.2 利用熵值法计算权重 |
5.3.3 时间分异特征 |
5.3.4 空间分异特征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的固定效应分析 |
6.1 模型构建 |
6.1.1 数据来源与模型选择 |
6.1.2 变量设计 |
6.2 计量分析 |
6.2.1 单变量描述统计分析 |
6.2.2 变量平稳性检验 |
6.2.3 信息技术对产业升级的固定效应分析 |
6.3 实证研究结论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的经济效应分析 |
7.1 经济效应分解及其测度模型 |
7.1.1 经济效应的核心:效率 |
7.1.2 经济效应的总括与分解:运营效率、规模效率和范围效率 |
7.1.3 经济效应的测度:超效率DEA模型及变量设定 |
7.2 信息技术对产业升级的经济效率分析 |
7.2.1 信息技术对产业升级的总经济效率分析 |
7.2.2 信息技术对产业内升级的经济效率分析 |
7.2.3 信息技术对产业间升级的经济效率分析 |
7.2.4 信息技术对产业生态化升级的经济效率分析 |
7.3 信息技术对产业升级的经济效应特征分析 |
7.3.1 信息技术对产业升级的效率具有差异性 |
7.3.2 区域之间需要加强效率平稳性和均衡性 |
7.3.3 时间上信息技术对产业升级效率趋于稳定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问题及政策建议 |
8.1 主要问题 |
8.1.1 信息技术过于依赖规模扩张和非均衡发展 |
8.1.2 互联网信息技术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
8.1.3 消费在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中的中介作用有待挖潜 |
8.1.4 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伴随着低经济效率问题 |
8.2 政策建议 |
8.2.1 给予信息制造业技术R&D适度政策倾斜 |
8.2.2 加大对信息化水平较低地区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 |
8.2.3 把握互联网信息技术应用带来的产业升级新机遇 |
8.2.4 充分发挥消费在信息技术推动产业升级中的催化作用 |
8.2.5 激发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的规模和范围经济效应 |
8.2.6 鼓励信息产业优先开发新产品、打造新模式形成新动能 |
8.3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2)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文献评论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1.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一、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1.居家养老服务 |
2.供需适配性 |
(二)理论基础 |
1.社区照顾理论 |
2.供需适配性理论 |
3.魅力质量理论 |
二、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情况 |
(一)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情况 |
1.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供给情况 |
2.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项目 |
(二)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情况 |
1.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项目总体分析 |
2.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项目具体分析 |
三、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适配性分析 |
(一)从供需相关性的角度分析供需适配性 |
1.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的相关性分析 |
2.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与服务利用的相关性分析 |
(二)从供需相适性的角度分析供需适配性 |
1.服务供给机制与服务需求的相适性分析 |
2.服务供给与多样化、差异化服务需求的相适性分析 |
3.服务供给与民族特色服务需求的相适性分析 |
(三)从服务可及性的角度分析供需适配性 |
1.距离可达性 |
2.身份规定性 |
3.经济可行性 |
(四)从服务质量性的角度分析供需适配性 |
1.服务供给质量与服务质量需求的适配性分析 |
2.服务供给稳定性与服务需求持续性的适配性分析 |
(五)小结 |
四、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的供需适配路径与政策选择 |
(一)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满足优先次序 |
1.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类型划分 |
2.服务需求之间期待性与依赖性倾向的比较 |
3.需求满足的优先次序 |
(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调整 |
1.调整供给以加强供需相关性 |
2.调整供给以完善供需相适性 |
3.调整供给以促进服务可及性 |
4.调整供给以提升服务质量性 |
(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调整 |
全文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附录6 |
附录7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3)农行云南省DY县支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框架 |
1.5 创新点及不足 |
1.5.1 研究创新点 |
1.5.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2 战略管理理论 |
2.2.1 早期战略管理理论 |
2.2.2 波特竞争战略理论 |
2.2.3 SWOT分析理论 |
2.3 波士顿矩阵 |
2.4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4.1 国外文献综述 |
2.4.2 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章 DY支行“三农”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
3.1 农行发展历程 |
3.2 中国农业银行DY支行“三农”业务发展现状 |
3.2.1 金穗惠农卡 |
3.2.2 涉农贷款 |
3.2.3 新农保业务 |
3.2.4 金穗惠农通 |
3.3 中国农业银行DY支行“三农”业务存在问题分析 |
3.3.1 “三农”业务人员管理能力不足 |
3.3.2 “三农”业务老龄化严重、受教育程度较低 |
3.3.3 考核机制不完善 |
3.3.4 “三农”业务风险较大 |
3.3.5 客户基础薄弱,渠道服务能力不足 |
3.3.6 信贷支持力度不够 |
第四章 中国农业银行DY支行“三农”业务环境分析 |
4.1 宏观环境分析 |
4.1.1 政治环境 |
4.1.2 经济环境 |
4.1.3 社会环境 |
4.1.4 技术环境 |
4.1.5 金融服务“三农”政策 |
4.1.6 “三农”扶持政策 |
4.2 同业分析 |
4.2.1 DY县银行情况统计 |
4.2.2 “三农”业务竞争加剧 |
4.2.3 “三农”业务竞争者分析 |
4.3 DY支行“三农”业务波士顿分析 |
4.4 DY支行“三农”业务SWOT分析 |
4.4.1 DY支行“三农”业务优势分析 |
4.4.2 DY支行“三农”业务劣势分析 |
4.4.3 DY支行“三农”业务机遇分析 |
4.4.4 DY支行“三农”业务威胁分析 |
4.4.5 DY支行“三农”业务SWOT分析 |
第五章 DY支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制定 |
5.1 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发展目标 |
5.1.1 指导思想 |
5.1.2 发展原则 |
5.1.3 发展目标 |
5.2 战略选择 |
5.3 战略实施 |
5.4 战略实施保障措施 |
5.4.1 人力资源保障 |
5.4.2 资金支持、信贷支持 |
5.4.3 外部政策支持 |
5.4.4 营造良好的“三农”氛围 |
第六章 总结 |
致谢 |
参考文献 |
(4)生态移民的生态环境影响研究 ——以广西典型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项目依托 |
1.2 研究进展与评述 |
1.2.1 生态移民研究 |
1.2.2 生态足迹模型研究 |
1.2.3 微观层面环境影响研究 |
1.2.4 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2 研究区概况及研究方法 |
2.1 研究区概况 |
2.1.1 自然环境概况 |
2.1.2 社会经济概况 |
2.1.3 移民安置特点 |
2.2 数据来源 |
2.3 研究方法 |
2.3.1 农户调查 |
2.3.2 农户的环境影响测算 |
2.3.3 农户对环境影响的驱动因素分析 |
3 移民迁入区农户的生态环境影响测算及分析 |
3.1 移民迁入区生态环境现状 |
3.1.1 人均生态足迹现状 |
3.1.2 人均土地生态承载力现状 |
3.1.3 人均生态盈亏现状 |
3.1.4 小结 |
3.2 移民迁入区生态环境动态变化 |
3.2.1 人均生态足迹变化 |
3.2.2 人均生态承载力变化 |
3.2.3 人均生态盈亏动态变化 |
3.2.4 小结 |
4 农户对生态环境影响的驱动因素分析 |
4.1 移民政策实施前期 |
4.2 移民政策实施初期 |
4.3 移民政策实施中后期 |
4.4 小结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5.2.1 促进农户生计多样化,合理布局产业结构 |
5.2.2 合理分配移民迁入区土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确权,切实保护耕地 |
5.2.3 将保护移民迁入区生态环境与扶贫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结合 |
5.2.4 增强农户环保意识,形成合理消费观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5)富阳市城中村更新改造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新型城镇化要求城乡统筹发展 |
1.1.2 城中村更新改造面临难题 |
1.1.3 富阳市城中村更新改造问题严峻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概念的界定 |
1.3.1 城中村 |
1.3.2 更新改造 |
1.4 研究对象和范围 |
1.4.1 研究对象 |
1.4.2 研究范围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研究框架和研究技术路线框架图 |
2 城中村更新改造理论研究及案例 |
2.1 国外研究的相关理论综述 |
2.1.1 城乡过渡和城市边缘地带研究 |
2.1.2 城市更新研究 |
2.1.3 城市分散主义和城市蔓延现象 |
2.2 国外城市更新实践的借鉴 |
2.2.1 清除“贫民窟”运动 |
2.2.2 邻里单位重建 |
2.2.3 社区更新 |
2.3 国内相关研究成果理论综述 |
2.3.1 城乡边缘区相关研究 |
2.3.2 城中村理论研究 |
2.3.3 城中村改造模式研究 |
2.4 我国城中村问题成因和特征分析 |
2.4.1 我国城中村问题的成因分析 |
2.4.2 我国城中村特征剖析 |
2.5 国内大中城市城中村更新改造实践及案例研究 |
2.5.1 国内大中城市城中村更新改造相关政策及模式研究 |
2.5.2 国内大中城市城中村更新改造实践 |
2.6 本章小结 |
3 富阳市城中村改造的历程与现状问题 |
3.1 富阳市城市及城中村发展概况 |
3.1.1 富阳市发展概况 |
3.1.2 富阳市城中村分布概况 |
3.1.3 富春街道城中村概况 |
3.2 富阳市城中村更新改造历程 |
3.2.1 城中村改造初期(2007 年以前) |
3.2.2 城中村改造中期(2007-2010年) |
3.2.3 现阶段城中村改造(2010年至今) |
3.3 富春街道典型城中村现状 |
3.3.1 春华村现状 |
3.3.2 东山村现状 |
3.3.3 湖塍村现状 |
3.4 富春街道城中村存在问题 |
3.4.1 整体规划不足,空间布局不合理 |
3.4.2 公共配套缺乏,基础设施不完善 |
3.4.3 文化特色缺失,建筑品质不高 |
3.4.4 卫生条件和居住环境较差 |
3.4.5 缺乏有力的管理,违法建筑严重 |
3.4.6 外来人口众多,治安问题突出 |
3.5 城中村更新改造动因分析 |
3.5.1 项目建设推动 |
3.5.2 撤村建居推动 |
3.5.3 自建需求推动 |
3.6 城中村更新改造面临主要障碍和难点 |
3.6.1 规划和土地方面 |
3.6.2 政策方面 |
3.6.3 成本和资金方面 |
3.6.4 思想观念方面 |
3.6.5 村集体组织能力方面 |
3.7 本章小结 |
4 富阳市城中村更新改造模式研究 |
4.1 更新改造原则 |
4.1.1 规划先行原则 |
4.1.2 尊重历史原则 |
4.1.3 总量控制原则 |
4.1.4 自主实施原则 |
4.1.5 资金平衡原则 |
4.1.6 公开透明原则 |
4.2 更新改造总体要求 |
4.3 更新改造模式分析 |
4.3.1 整村公寓化改造模式 |
4.3.2 有机更新改造模式 |
4.3.3 集中农居点建设模式 |
4.4 本章小结 |
5 富阳市城中村更新改造实证研究 |
5.1 综合运用三种改造模式——东山村 |
5.1.1 改造模式选择适应性分析 |
5.1.2 指导原则 |
5.1.3 更新改造方案——有机更新改造 |
5.1.4 更新改造方案——整村公寓化改造 |
5.1.5 更新改造方案——集中农居点改造 |
5.1.6 成效分析 |
5.2 整村公寓化模式——湖塍村 |
5.2.1 改造模式选择适应性分析 |
5.2.2 指导原则 |
5.2.3 更新改造方案 |
5.2.4 成效分析 |
5.3 思考与建议 |
5.3.1 制定明确目标和模式 |
5.3.2 加强规划编制 |
5.3.3 重视改造时序 |
5.3.4 坚持以人为本 |
5.3.5 完善配套政策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语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作者在读期间发表的论着 |
附录 |
(6)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民法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二、选题意义、研究视角及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法律属性 |
一、个人金融信息权与人格权 |
(一) 个人金融信息权中的人格利益 |
(二) 个人金融信息权与具体人格权 |
二、个人金融信息权与财产权 |
(一) 个人金融信息权中的财产利益 |
(二) 个人金融信息权与具体财产权 |
第二章 个人金融信息权的内容 |
一、决定权 |
(一) 决定权的权利范围 |
(二) 决定权的实现方式 |
二、知情权 |
(一) 知情权的权利范围 |
(二) 知情权的实现方式 |
三、保密权 |
(一) 保密权的权利范围 |
(二) 保密权的实现方式 |
四、异议、更正、删除权 |
(一) 异议、更正、删除权的权利范围 |
(二) 异议、更正、删除权的实现方式 |
第三章 个人金融信息权的保护模式 |
一、行业自律保护模式与立法保护模式 |
(一) 行业自律保护模式 |
(二) 立法保护模式 |
(三) 中国的选择 |
二、私法保护模式与公法保护模式 |
(一) 私法保护模式 |
(二) 公法保护模式 |
(三) 中国的选择 |
三、综合立法保护模式与专门立法保护模式 |
(一) 综合立法保护模式 |
(二) 专门立法保护模式 |
(三) 中国的选择 |
第四章 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权利边界 |
一、设置个人金融信息权权利边界的理由 |
(一) 设置个人金融信息权权利边界的前提 |
(二) 设置个人金融信息权权利边界的动因 |
二、设置个人金融信息权权利边界的原则 |
(一) 利益平衡原则 |
(二) 法律保留原则 |
(三) 比例原则 |
(四) 区别对待原则 |
三、设置个人金融信息权权利边界的立法实践 |
(一) 美国立法实践及借鉴 |
(二) 中国立法实践及完善 |
第五章 金融机构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的责任承担 |
一、金融机构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的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 |
(一) 金融机构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的归责原则 |
(二) 金融机构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的举证责任 |
二、金融机构承担个人金融信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
(一) 加害行为 |
(二) 过错 |
(三) 损害 |
(四) 因果关系 |
三、金融机构侵犯个人金融信息权的责任承担方式 |
(一) 非财产性责任 |
(二) 财产性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7)积极福利视角下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研究 ——以内蒙古兴安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三、总结与评价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相关概念和理论工具 |
第一节 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民族地区 |
二、贫困、贫困线 |
三、民族地区农村贫困 |
四、反贫困、积极型反贫困 |
第二节 积极福利理论概述 |
一、积极福利思想提出背景 |
二、积极福利的概念与特征 |
第三节 积极福利理论介入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的意义及分析框架 |
一、积极福利理论对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议题的意义 |
二、积极福利理论的分析维度 |
第三章 传统福利背景下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的历史与现状 |
第一节 传统福利背景下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的历史变迁 |
一、救济式反贫困的起步阶段 |
二、体制改革推动的反贫困阶段 |
三、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开发式反贫困阶段 |
四、反贫困攻坚阶段 |
五、综合扶贫阶段 |
六、彻底解决贫困问题的深化发展阶段 |
第二节 民族地区反贫困的现行政策——以内蒙古兴安盟为例 |
一、案例选择 |
二、资料获取 |
三、内蒙古兴安盟地区反贫困政策现状 |
第三节 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的政策效应与存在问题 |
一、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的政策效应 |
二、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实践中的问题反思 |
第四章 民族地区农村传统型反贫困的制度缺陷分析 |
第一节 反贫困制度中的主体缺陷分析 |
一、政府在反贫困中的局限 |
二、企业、社会组织反贫困参与的缺位 |
第二节 反贫困制度中的客体缺陷分析 |
一、民族地区农村普遍式反贫困目标瞄准范围 |
二、民族地区农村普遍式反贫困目标瞄准的困境 |
三、民族地区农村普遍式反贫困目标瞄准机制缺陷分析 |
第三节 反贫困制度中的方式缺陷分析 |
一、民族地区农牧民“福利依赖”的表现 |
二、民族地区农牧民福利依赖的政策缺陷分析 |
第五章 两种扶贫范式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巴西印第安人反贫困主体责任关系的均衡 |
一、巴西经验借鉴的背景与依据 |
二、巴西反贫困责任主体采取的积极措施及其成效 |
三、巴西印第安反贫困责任主体关系均衡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节 印度农村反贫困计划的选择性与精准性 |
一、印度经验借鉴的背景与依据 |
二、印度农村贫困的制度分析 |
三、印度农村反贫困项目的精准实施 |
四、印度农村反贫困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澳大利亚土着民普遍式福利的依赖性 |
一、澳大利亚反贫困教训反思的背景与依据 |
二、澳大利亚土着民普遍式福利现状 |
三、澳大利亚土着民贫困的原因分析 |
四、澳大利亚土着民普遍式福利的教训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六章 积极福利视角下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战略模式设计 |
第一节 参与与均衡:反贫困主体责任架构 |
一、政府主导: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的责任主体 |
二、多元架构: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责任主体关系 |
第二节 补缺与瞄准:反贫困客体目标选择 |
一、普惠式福利向补缺式福利的转变 |
二、反贫困目标瞄准机制的重构 |
第三节 增能与就业:反贫困政策方式转变 |
一、回应西方语境中的“福利依赖”:破除“中国式福利依赖” |
二、事前干预社会风险 |
三、推动民族地区农村“从福利到工作”的转变 |
第七章 积极福利视角下民族地区反贫困路径选择 |
第一节 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反贫困体系” |
一、政府在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中的主导角色 |
二、建立企业扶贫的新格局 |
三、社会扶贫的适应与兴起 |
第二节 反贫困目标瞄准路径 |
一、资金瞄准:扶贫贴息制度的完善 |
二、项目瞄准:简政放权为贫困户“量身定制” |
三、过程瞄准:对贫困户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 |
第三节 民族地区农牧民增能与就业 |
一、农牧民健康素质与劳动力素质提高 |
二、农牧民就业福利制度完善与农牧区劳动力转移 |
三、发展特色农牧产业保障农牧民高效就业 |
四、农牧民自主创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学术论文 |
三、外文文献 |
四、学位论文 |
五、中文报纸 |
致谢 |
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 |
(9)广西创新计划实施成效广西创新计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前言 |
2 广西创新计划实施的背景和主要发展历程 |
3广西创新计划实施的主要成效 |
3.1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 |
3.2 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 |
3.3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呈现快速发展趋势 |
3.4 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
4 广西创新计划实施存在的不足 |
4.1 个别地区政府的主体责任作用有待加强 |
4.2 个别地区科技部门自身建设亟待加强 |
4.3 创新计划实施过程缺乏有效的动态监测机制 |
5 提高广西创新计划实施效果的对策和建议 |
5.1 完善宣传培训机制,强化责任意识 |
5.1.1 强化科技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 |
5.1.2 强化成员单位的职能意识 |
5.2 完善日常管理机制,增强执行力度 |
5.2.1 严格日常管理制度 |
5.2.2 深化考核评估制度 |
5.2.3 建立激励约束制度 |
5.3 完善示范引带机制,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
5.3.1 坚持重点指标引带 |
5.3.2 坚持示范市县引带 |
四、科技“金桥”“金穗”2004 行动启动(论文参考文献)
- [1]信息技术驱动产业升级研究[D]. 李荣胜. 西北大学, 2020(07)
- [2]呼和浩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性研究[D]. 樊文苑.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3]农行云南省DY县支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研究[D]. 李海峰. 昆明理工大学, 2018(01)
- [4]生态移民的生态环境影响研究 ——以广西典型村为例[D]. 王静.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7(05)
- [5]富阳市城中村更新改造模式研究[D]. 傅华丽.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6(03)
- [6]个人金融信息权的民法保护研究[D]. 邵朱励. 安徽大学, 2016(08)
- [7]积极福利视角下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研究 ——以内蒙古兴安盟为例[D]. 柳颖. 南京大学, 2015(07)
- [8]政府工作报告[N]. 周红波. 南宁日报, 2015
- [9]广西创新计划实施成效广西创新计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发展对策[J]. 覃玲燕,宾驰. 创新科技, 2015(01)
- [10]政府工作报告[N]. 周红波. 南宁日报,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