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市颁布《保安服务质量标准》(论文文献综述)
李芳[1](2020)在《流动儿童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个案研究 ——以上海市闵行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对于流动儿童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问题,学界往往从教育公平、分配正义等视角围绕入园机会、园所质量、影响因素、地方实践等方面展开研究,目前基本形成了标签化的流动儿童教育资源供给图景:“在户籍制度的割裂下,流动儿童教育资源供给与家庭资本密切相关,流动儿童入公办园比例低,所在园所办学条件差、质量水平不高,政府投入缺位,公益组织参与扶持。”为了理解这种现象并建构多面立体的认识,我们需要跳脱既有命题,以发展的视角进行研究。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方法,选择上海市闵行区作为研究单元,聚焦真正处于弱势地位的流动儿童,将四所专门面向流动儿童招生的幼儿园作为嵌入性分析单元,进入现实情境,揭示流动儿童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发展历程。首先通过非沪籍人口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分配规则揭示流动儿童教育资源供给不平等的发生机制。以2005年为时间起点,入园条件变化为主轴,发现:非沪籍人口学前教育公共资源由满足本地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后的空余学位构成。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背景下,政府通过控制幼儿园报名要求并引入竞争机制,根据家长条件进行高低排序分批录取,家庭资本不足的流动儿童往往被排除在外。接着,将视线进一步聚焦于专门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幼儿园,追溯流动儿童教育资源格局的形成。目前闵行区流动儿童教育资源由2所民办公助二级幼儿园和28所民办三级幼儿园组成,属于市场主导型的教育供给模式。流动儿童学前教育资源的格局从非法办学点和学前班为主到民办公助幼儿园、民办三级幼儿园与备案看护点及非法办学点并存,最终演变为由民办公助幼儿园与民办三级幼儿园共同构成。最后,关注流动儿童学前教育资源质量提升的局限性与特殊性。局限性在于民办三级幼儿园本身先天条件不足、收费水平受限,加上政府投入缺乏,主要以管理规范为主;特殊性在于流动儿童在城市中属于典型的弱势群体,许多公益项目围绕民办三级幼儿园开展,通过玩教具捐赠、志愿服务、师资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其办园质量。必须阐明的是,尽管公共财政针对流动儿童投入不足,但地方政府在流动儿童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初期流动儿童教育资源的形成属于民间力量自发行为,主要在利益驱使之下,存在多种安全隐患、克扣幼儿伙食、甚至危害幼儿健康等问题。直到地方政府介入,提出民办三级幼儿园的形式,通过备案看护点过渡,联合多部门开展取缔工作,这才逐步走上规范的道路,并在教育管理体系之下不断发展提升。
闻立达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2](2019)在《物业管理行业责任边界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第一章课题研究概述1.1课题研究的现实意义我国物业管理经历了36年的发展,目前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管理规模、最快的增长速度、涉及面最广的客户群体、数量最多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最庞大的从业人员队伍。物业管理机制逐渐覆盖了不动产管理的各个领域,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行业面临着诸多问题。宏观方面:政府对物业管理行业认识与支持的不足,法律法规政策不健全,物业服务费调整机制缺失、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建立不完善、业主对物业管理不理解不认同不支持,等等;微观方面: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是使用服务费还是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陈钟泽[3](2019)在《加拿大保安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启示——以圣力嘉学院为例》文中指出加拿大保安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肇始于能力本位的CBE职教模式,由保安市场调研工作体系、保安"分专业角色"课程体系、多元社会视野的综合素养训练、以DACUM委员会为载体的校企衔接教育体系、"学生健康和压力管理"计划及"师资长效实训机制"等部分构成。结合我国国情,建议从构建回应性监督管理机制、推行互动式校企合作机制、培养保安员的压力管理能力、提高师资队伍的"质"和"量"等方面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保安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高武洲[4](2014)在《基于住宅价值模型的澳门高地积比住宅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澳门回归后开放赌权,随即经济获得迅猛的发展,而伴随着外地和本地资金大量涌入澳门、外地雇员和本地人口增加,住宅的供求关系失去平衡。由于澳门是陆地面积仅31.3平方公里的小城,无法象其它地区或城市一样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土地,以大量大量地增加住宅。住宅价格在供求失衡的状况下高速上升,工薪阶层难以购置房屋,居住和住宅问题逐渐严重。目前,建筑学研究领域对澳门住宅的研究、居住问题产生的原因、原因之间的相互关系缺乏深入的研究。此时针对澳门特有的社会、经济情况,对澳门住宅进行一定深度、广度的研究具有深远的学术和实际意义。通过在澳门多年的工作、生活和研究,对澳门住宅价值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研究过程中,针对研究的内容对澳门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获得第一手的资料,并利用权威机构的数据资料,深入每一个住宅区,对住宅楼宇进行实地研究和分析,得到了充分的感性和理性认知,最终获得客观的研究成果。论文探讨了澳门住宅发展的内在问题,认为澳门住宅具有与众不同的地区特点,澳门住宅的研究需要由澳门的住宅价值研究开始。论文通过先了解事物的本质后推导出解决方法的思路进行论述。首先,通过对澳门住宅价值的研究,论文从建筑学的角度首次提出澳门住宅价值模型的概念,以此作为解读澳门住宅价值判定的方式;然后,论文提出了以高地积比的方式为澳门提供居住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对其进行论证;最后,论文提出实现高地积比的方法和建议。论文并不深入涉及澳门住宅具体设计层面的建筑细节研究,而是面向城市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城市管理的政策取向、使用者的体验、开发者的行为目标等进行探讨。住宅价值模型则以数学模型的表达形式,简练地归纳住宅价值的各因素和相互关系,尽管不是严格的数学方程式,但能为后继住宅价值量化研究奠定基础。通过研究,论证了澳门住宅发展走高地积比的道路是现实的选择。实行符合社会和居民需求的高地积比住宅需要各方面的努力,包括法律制度的修订、政府公共政策的引导、专业的规范和指标、建筑领域专业人士和开发者的投入。论文谨希望为城市建筑领域提供一种理性的思考和选择。
朱邦瑞[5](2014)在《市场竞争背景下保安企业改制研究 ——以云南省保安企业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保安服务业最早出现于明、清时代,那时是以“镖局”、“镖行”命名,随着历史的变迁和战乱的加剧,加之旧时期保安服务方式简单、低效,民国后就失去市场而消失。新中国成立以后,各个单位的内部都设立了保卫科等。十年文革期间,保安行业处于瘫痪无序状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安全需求日益增长。1984年,深圳蛇口成立了我国第一家企业性质的保安公司,标志着我国的保安事业在重创和起落中获得新生。经过30多年的发展,保安服务已覆盖了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国际国内等重大活动与事项之中,已开始展现出为振兴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服务功能。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已进入了深水区的“攻坚难关”,社会各种矛盾日趋显现,社会治安与稳定的大局问题倍显复杂多变。但由于我国保安业起步晚,发展快,难免出现改革滞后和不适应新形势下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对策及应急需要。突出表现为:一是“政企不分”行政干预严重;二是配套服务运作机制活力不足;三是队伍不稳定,社保福利待遇;四是内部管理不完善,制度建设不健全;五是经济效益低,初放式经营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保安事业的发展。本文结合实际,以云南省保安业为例,采用调查法、SWOT分析等对保安企业体制改革进行深入研究,从行业发展历程、体制和运营模式等内容入手,重点阐述保安企业改制的必要性、改制内容、措施、未来发展方向,针对行业特点,分析目前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如何在体制改革的实际运作中,正确有效地把握和处理好公安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包括院校、社团、基金会、掩护性企业、保障性企业等)与所开办的保安企业之间“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下,达到彻底脱钩;如何促使并解决由原来的垄断经营,走向市场化自主经营,实现公共安全服务的有效供给和公共安全资源优质配置等问题;如何提升内部管理服务质量,实现由政企并存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变,增长方式由单一向多元化增长转变,由规模效益向质量效益转变,充分发挥“保驾护航”服务社会的功能;以行业发展历程、体制和运营模式等重大改革项目为突破口,重点阐述保安企业改制后未来的发展定位、规划与品牌创新以及前景展望等分解成可操作指标,为保安企业脱钩改制后,对行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陈铭聪[6](2013)在《公民参与行政任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民主与法治国家中,公私合作应该被视为一个重要的政府改革措施,象征政府职能从公部门的朝向私部门移转的现象,展现出公、私部门之间的相互合作的动态关系。不过,公私合作必须建立在坚实的法治基础上,不仅需要在文化与观念上着手,更需要制度上的配合。我国八二年《宪法》公布至今也才三十余年,社会发展已经从经济性发展逐渐走向政治性发展;但是,相关的法治建设尚未完备,法治观念的形成都尚未成熟,公私合作的实践经验更是缺乏。因此,在我国的社会环境是否已经满足公私合作所应该具备的硬件和软件环境,颇值得深思。本论文分几个方向来探讨。第一章是探讨公私合作的基本概念。探讨行政任务私部门化的问题,而公私合作的产生,可以说是行政任务私部门化的结果。随着现代福利国家的产生,公部门执行行政任务在事实上与财政上已经被过度苛求;例如,因为承担过多的行政任务而产生大量的执行赤字;因为行政组织体制上的不合理导致行政效率普遍低下;因为国家财政拮据的冲击,以致公部门无法独立负担执行行政任务所需的财政支出。现代福利国家的公部门在执行其行政任务时已遭遇到重大困难,于是引入私部门的参与,将部分行政任务移转私部门,希望能以公私合作的方式解决上述问题。第二章是探讨公私合作的模式。即是说明公私合作的方式。本论文将公私合作的模式分为五种,分别是法定模式、授权模式、委托模式、私法模式、特许模式,并说明在公私合作中,公、私部门之间的角色,以及具体的合作模式。第三章是探讨公私合作的考量。本论文从公私合作制度上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权利保障问题、私部门的参与问题、公部门的选择权问题、公私合作的范围问题与救济问题等。第四章是探讨公私合作的法律责任。公私合作并不代表公部门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部门仍应该负责,不过负担何种责任?在此基础上,更可以清楚地界定公部门在将行政任务私部门化之后相关的法律责任归属,这又涉及《国家赔偿法》或《侵权责任法》之间的适用问题。另外,在特许经营方面的公物问题,相关国家赔偿责任该怎么界定?我国法律应该如何适用?第五章是探讨公私合作的案例。主要是介绍近年来发生在台湾地区的一起公私合作的案例,并深入研究其所衍生的公私合作的问题。第六章探讨公私合作的法律规范。由于公私合作,现代公部门的角色逐渐从管制的、产出的,转变为担保的、合作的角色。但是,借由公私合作的手段,这并不意味着公部门就不负责该当的行政任务的执行,因为公私合作只代表公部门功能的转变;因此,当公私合作时,必须建立一套法律规范。第七章是探讨公私合作的演进趋势。在“合作国家”理念促使下,公共建设的公私合做法律关系,开始受到广泛重视。然而,依照现行法制的设计,此属于政府采购法的范围,其属性可以定性为行政合同。但是,此等合作合同往往涉及重大投资和公共利益,故将其置于政府采购法规范架构下的正当性受到挑战,传统的行政合同理论似乎无法应付这种新衍生的问题。因此,“行政合作法”将是未来行政法的新亮点。最后是提出结论。鉴于公私合作之后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本论文建议在推行相关政策与建构相关制度时,必须确保以下事项可以实现:确保权利的保障、确保权限与责任分明、确保公私合作的资格、确保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有效的救济程序。
王宸[7](2012)在《我国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历经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国保安服务开始逐步壮大,逐渐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社会公共服务产业,它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满足公众安全需求等方面的作用正在被社会所承认和重视。伴随着社会安全需求的增加与多样化,原有的由公安机关直接提供保安服务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由政府主导型经济向市场主导型经济的转变过程。我国保安服务正在经历从严格管制之下政府垄断经营向市场化经营的转变。国内外相关管理实践表明,保安服务市场化改革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凭借市场机制促进公共安全服务效率提升的同时,以各种监管行为及时保障基本公共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可见,完善的市场监管政策正是政府积极履行经济管理职能、达成市场化改革目标的主要手段。相较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在保安服务市场监管政策领域的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背景复杂,政府部门仍然需要在加快市场化改革步伐的同时,及时予以关注和重视。本文以保安服务行为作为出发点,在归纳保安服务市场基本特征、分析政府监管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以我国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作为研究对象展开论述,对我国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将其划分为基础准备、内容论证、体系建立等三大阶段,并对各个阶段的特征进行了论述;通过资料整理,重点对2010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后,市场监管政策表现出的责任主体改革进程加快、政策任务明确化、执行手段丰富化等特点进行了详细阐述;于此之后,以政策过程理论为基本线索,对当前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实践所面临的困难进行了研究,并从政策重心、政策决策、政策执行、政策评估等四个角度对我国现行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所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同时,借助比较分析视角,详细分析了美国与加拿大的均衡监管政策、英国的私法监管政策,以及德国的松散监管政策三种模式,并对发达国家在保安监管领域的政策实践进行了总结;最终在尊重市场化改革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围绕适当调整政策重心、完善决策过程、加快整合执行资源、加强监管政策分析改进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现行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的建议。
张强[8](2008)在《依托奥运契机 把握时代潮流全力推动北京保安业又好又快发展》文中指出 从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的那一天开始,北京就进入了奥运时间,奥运安保筹备工作也随之启动。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胜利闭幕,安保工作也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指定保安服务提供商"之一,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为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实现"平安
北京方圆万里行应用技术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标准法律事务部[9](2008)在《2007年中国标准化大事回顾》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1.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正式实施(2007-1-1)新版《中国标准书号》正式实施,新闻出版总署要求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版(含再版、重印)的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一律使用13位书号,标志着我国出版物使用
王玺[10](2006)在《国际交流的平台与桥梁——2006北京国际保安研讨会在京圆满召开》文中研究说明
二、北京市颁布《保安服务质量标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北京市颁布《保安服务质量标准》(论文提纲范文)
(1)流动儿童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个案研究 ——以上海市闵行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必要性:以子女随迁模式为主导的人口流动常态化 |
二、现实性: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内涵要求和现实瓶颈 |
三、紧迫性:特大城市人口控制与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突出矛盾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提供实践经验:妥善治理无证幼儿园,因地制宜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
二、揭露价值矛盾:指出普惠性学前教育盲区,维护流动儿童教育平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流动儿童学前教育供给的现状研究 |
二、流动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阻碍因素 |
三、地方政府在流动儿童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上的实践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概念界定与研究问题 |
一、概念界定 |
二、研究问题 |
第二节 案例研究 |
一、案例分析单元 |
二、资料收集 |
三、案例分析 |
第三节 研究的真实性 |
第三章 居住证制度下非沪籍人口学前教育资源的分配 |
第一节 2005-2010 年:凭产权证入公办园和公建配套民办幼儿园 |
一、触发机制下出台的“小区生”补贴政策 |
二、“小区生”补贴政策的发展完善 |
第二节 2011-2018 年:纳入居住证的入园积分制 |
一、闵行区创新采用入园积分制 |
二、居住证积分成为享受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条件 |
第三节 2019 年-至今:居住证与学前教育资源实现完全挂钩 |
一、系统招生下的民办三级幼儿园 |
二、家长应对——曲折的居住证办理过程 |
第四章 流动儿童学前教育资源格局的形成 |
第一节 民办公助幼儿园的历史和特征 |
一、什么是“民办公助”幼儿园? |
二、历史:为解决流动儿童入园难问题,公办园转制为民办公助幼儿园 |
三、特征:产权国有、政府扶持、自主运营 |
第二节 民办三级幼儿园的发展历程 |
一、2008 年之前:乱象丛生——非法办学点野蛮生长 |
二、2008-2015:整顿规范——看护点分类治理 |
三、2008-至今:引导扶持——民办三级幼儿园平稳发展 |
第五章 流动儿童学前教育资源质量提升的外部支持 |
第一节 政府规范管理 |
一、业务主管部门:层级逐渐上移,走向专业管理 |
二、办园质量标准:严格要求安全卫生,逐步转向保育教学 |
三、多部门参与检查,责任督学全覆盖 |
第二节 财政有限扶持 |
一、区教育局:零散师资培训 |
二、公办幼儿园;结对帮扶,构成办学联合体 |
三、多级政府财政:设施设备投放,租金津贴补助 |
第三节 NGO公益项目开展 |
一、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联合之路专项基金——萌芽计划 |
二、上海多阅公益组织——苗苗阅读项目 |
三、雨滴儿童基金会——早期儿童发展项目 |
第六章 讨论与展望 |
第一节 发现与创新 |
一、主要发现 |
二、新意之处 |
第二节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中文文献 |
A普通图书 |
B期刊论文 |
C学位论文 |
D电子文献 |
E报纸、会议类 |
英文文献 |
后记 |
(3)加拿大保安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启示——以圣力嘉学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加拿大保安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
(一) 独具特色的CBE职教模式 |
(二) 圣力嘉学院保安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
1. 建立保安市场调研工作体系 |
2. 设置保安“专业分角色”课程体系 |
3. 强调多元社会视野的综合素养训练 |
4. 构建以DACUM委员会为载体的校企衔接教育体系 |
5. 建立“学生健康和压力管理”计划 |
6. 构建“师资长效实训机制” |
二、加拿大保安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
(一) 构建回应性监督管理机制 |
(二) 推行互动式校企合作机制 |
(三) 培养保安员的压力管理能力 |
(四) 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质”和“量” |
(4)基于住宅价值模型的澳门高地积比住宅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澳门地少人多经济发展迅猛 |
1.1.2 经济发展使澳门住宅价格急速上升 |
1.1.3 澳门特有的城市管理模式 |
1.2 研究的意义 |
1.2.1 研究住宅价值的重要性 |
1.2.2 需要确立住宅价值模型为研究基础 |
1.2.3 研究澳门高地积比住宅的重要性 |
1.3 研究内容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住宅价值和高地积比的定义尚没有统一 |
1.4.2 缺乏澳门住宅价值和地积比方面的专着 |
1.4.3 国内外曾出现少量关于澳门住宅的文章 |
1.4.4 国内外的实践经验 |
1.5 研究途径与方法 |
1.5.1 综合性理论的研究 |
1.5.2 数据收集、统计和评估 |
1.5.3 调查法 |
1.5.4 人物专访 |
1.6 研究框架 |
1.7 主要创新点 |
1.7.1 论文具有浓厚的地域特色和首创性 |
1.7.2 建立新的研究基础—住宅价值模型 |
1.7.3 以多角度的分析方法进行论证 |
1.7.4 完整的覆盖面和独到的观点 |
1.8 相关概念以及辨析 |
1.8.1 澳门住宅的划分 |
1.8.2 地积比及相关内容的内涵 |
1.8.3 本文研究的高地积比住宅类型分级 |
1.8.4 需要研究的关键问题 |
1.9 小结 |
参考文献 第二章 澳门住宅发展概况与居住问题 |
2.1 澳门住宅发展概况 |
2.1.1 明清时期华人住宅 |
2.1.2 明清时期葡萄牙人住宅 |
2.1.3 工业港口经济时期住宅 |
2.1.4 旅游博彩经济时期住宅 |
2.2 澳门住宅类型及高地积比住宅的现状 |
2.2.1 私人住宅 |
2.2.2 公共房屋 |
2.2.3 高地积比住宅的分布 |
2.3 澳门的居住问题 |
2.3.1 独特的经济发展模式导致的经济总量增大 |
2.3.2 经济总量和购买力的增加影响住宅价格 |
2.3.3 澳门住宅土地十分有限 |
2.3.4 澳门人口不断增长 |
2.3.5 澳门新建住宅量少 |
2.3.6 对住宅价值的判定持续增高 |
2.4 城市发展面对的矛盾 |
2.4.1 法律制度与发展的矛盾 |
2.4.2 经济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 |
2.4.3 澳门住宅市场泡沫严重 |
2.5 小结 |
参考文献 第三章 澳门住宅价值研究 |
3.1 住宅价值的内涵 |
3.1.1 价值与住宅价值 |
3.1.2 广义的住宅价值--人的需要 |
3.1.3 包含劳动价值理论的内容 |
3.1.4 包含主观价值理论的内容 |
3.1.5 住宅价值具有多元性 |
3.1.6 成交价格反映住宅价值 |
3.2 使用者眼中的住宅价值 |
3.2.1 满足使用者需求的使用价值 |
3.2.2 促进资产增值的投资价值 |
3.2.3 受文化影响的居住价值 |
3.2.4 使用者的高层次居住体验 |
3.3 开发者眼中的住宅价值 |
3.3.1 实现经济收益的工具 |
3.3.2 通过满足使用者需求来实现目标 |
3.3.3 实现最小的消费者剩余和最大的生产者剩余 |
3.4 城市公共管理者眼中的住宅价值 |
3.4.1 能满足居民居住需求的财产 |
3.4.2 实现财政收入和调控投资的功能 |
3.4.3 实现城市管理的手段 |
3.5 小结 |
参考文献 第四章 构建住宅价值模型 |
4.1 住宅成本 C-COST |
4.1.1 土地成本(C1) |
4.1.2 设计与工程顾问费用(C2) |
4.1.3 建造成本(C3) |
4.1.4 交易成本(C4) |
4.1.5 维护成本(C5) |
4.2 需求的满足 R –REQUIREMENT FULFILMENT |
4.2.1 建筑密度与容量越高(r1)满足程度越低 |
4.2.2 城市管理的法律制度(r2)影响着需求的满足 |
4.2.3 使用者的居住需求(r3) |
4.2.4 满足基本舒适度(r4)的需求 |
4.3 投资价值 I - INVESTMENT VALUE |
4.3.1 法律制度与政策(i1)确保了住宅投资价值的地位 |
4.3.2 经济环境(i2)强化了住宅投资价值持续增长的预期 |
4.3.3 投资意欲(i3)支撑住宅投资价值的实现 |
4.3.4 套型设计的配合(i4)有利于增加住宅投资价值 |
4.4 文化价值 C – CULTURE VALUE |
4.4.1 特有的城市形象(c1)产生独特文化价值 |
4.4.2 不同的建筑形式(c2)反映不同的文化价值 |
4.4.3 文化认同(c3)决定住宅文化价值的形成 |
4.4.4 文化保护(c4)保护了文化价值抑制了土地价值 |
4.5 愉悦价值 H – HAPPINESS VALUE |
4.5.1 居住环境品质主导着愉悦价值 |
4.5.2 基本品质因素(h1)满足基本的生理感受 |
4.5.3 中层次品质因素(h2)注重住宅的良性延续 |
4.5.4 高层次品质因素(h3)把物质上升到精神层面 |
4.5.5 劣品质(h4)带来负面价值 |
4.6 构建住宅价值模型 V = RICH * C |
4.6.1 住宅价值的数学模型的组成 |
4.6.2 住宅价值模型的运用 |
4.6.3 住宅价值模型中的系数比 |
4.6.4 从住宅价值系数获得的资讯 |
4.6.5 住宅价值模型的应用范例 |
4.7 小结 |
参考文献 第五章 以住宅价值解读高地积比住宅的必要性 |
5.1 高地积比提高成本(C)效益 |
5.1.1 整体成本上需要提高土地利用强度 |
5.1.2 利用高地积比改良城市空间的效益 |
5.1.3 扩充街道(小投入)能有效提高地积比(大产出) |
5.1.4 资源共享驱使选择高地积比 |
5.2 高地积比促进需求获得满足(R) |
5.2.1 满足住宅数量需求最直接的选择 |
5.2.2 高地积比与离岛都市化的轨迹相吻合 |
5.2.3 高地积比住宅能与服务设施相协调 |
5.3 高地积比抑制投资价值(I)的增加 |
5.3.1 新法律提高土地价值降低投资价值 |
5.3.2 高地积比使单位住宅投资价值降低 |
5.3.3 高地积比有利于抑制投机 |
5.4 高地积比推动文化价值(C)的演进 |
5.4.1 有利于维持 15~45 分钟生活圈的文化 |
5.4.2 促进新现代文化价值的产生 |
5.4.3 推动法律建设协调历史文化遗产保育 |
5.5 高地积比以提高生活品质增加愉悦价值(H) |
5.5.1 交通疏导能力达到便利性要求 |
5.5.2 高地积比令更多的住户获得中层次环境品质 |
5.5.3 参与住宅管理获得高层次环境品质 |
5.6 小结 |
参考文献 第六章 如何通过适度高地积比实现住宅价值最优化 |
6.1 适度高地积比降低各项资源利用的成本 |
6.1.1 以城市规划管控土地成本 |
6.1.2 适度规划高地积比区提高土地效益 |
6.1.3 调控土地价格避免堕入高地价怪圈 |
6.1.4 发挥新填海区的作用 |
6.1.5 以高地积比优化住宅建造成本 |
6.1.6 以“住宅发展密度区”均衡社会设施和资源 |
6.2 满足各方面需求达到更高的价值 |
6.2.1 高地积比的选址 |
6.2.2 综合配置区域设施 |
6.2.3 保证使用功能达到舒适度标准 |
6.2.4 优化道路宽度 |
6.2.5 更新航空设施规划 |
6.2.6 以公共房屋满足基层需求 |
6.3 维持稳定的投资价值 |
6.3.1 增加住宅数量抑制投资价值增长 |
6.3.2 高地积比率与低覆盖率相配合 |
6.3.3 大幅提高公共房屋数量平抑投资价值 |
6.3.4 加重交易成本抑制投机行为 |
6.3.5 延续以税务调节私人住宅交易 |
6.4 保证文化价值的延续与发展 |
6.4.1 以法律保护文化价值 |
6.4.2 维持原有人文文化的住宅分布模式 |
6.4.3 为文化保护区域注入生命力 |
6.4.4 平衡文物保育和私产发展 |
6.5 提高品质获得更大的愉悦价值 |
6.5.1 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有效管理 |
6.5.2 以专业标准提高住宅品质 |
6.5.3 制定综合措施控制高地积比区域的空气污染 |
6.5.4 城市空间与空气流通 |
6.5.5 高地积比住宅区的环境保护规划 |
6.5.6 制定住宅性能认定制度 |
6.6 适度高地积比住宅发展的制度化与指标化 |
6.6.1 推动建筑法理发展 |
6.6.2 从亚洲城市地积比指标中获取经验 |
6.6.3 建立符合住宅环境品质的区域管理 |
6.6.4 以宜居为住宅环境的宗旨 |
6.6.5 建立指标化管理的执行、监督和保障机制 |
6.7 小结 |
参考文献 总论 参考文献 附录1 附录2 附录3 附录4 附录5 附录6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附件 |
(5)市场竞争背景下保安企业改制研究 ——以云南省保安企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1.1 “依法治保”客观需要 |
1.1.2 保安企业自身发展需要 |
1.1.3 管办分离的形势要求 |
1.2 研究意义 |
1.2.1 探索企业改制实践发展 |
1.2.2 研究云南保安企业发展思路 |
1.2.3 总结自身企业的管理经营 |
1.3 研究方法 |
1.3.1 调查法 |
1.3.2 文献研究法 |
1.3.3 个案研究法 |
1.3.4 经验总结法 |
1.4 论文框架 |
2 理论综述 |
2.1 保安企业发展概述 |
2.1.1 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保安服务体系 |
2.1.2 新时期群防群治的重要形式 |
2.1.3 保安企业改制势在必行 |
2.2 保安企业改制探索 |
2.2.1 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 |
2.2.2 构建企业自我发展机制 |
2.2.3 建设以社会责任为先保安企业体系 |
2.3 保安企业基本特征 |
2.3.1 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府干预 |
2.3.2 社会对保安行业、职业和岗位认知度低 |
2.3.3 保安企业文化建设不完善,正面宣传力度不够 |
2.3.4 保安企业经济效益整体偏低 |
2.3.5 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 |
2.3.6 保安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体系不完善 |
2.3.7 保安服务业社会保障现状 |
2.3.8 保安服务业社会福利现状 |
2.3.9 保安住房补贴现状 |
3 云南保安企业发展环境分析 |
3.1 外部环境 |
3.1.1 云南保安企业状况概述 |
3.1.2 现有保安公司体制的局限性 |
3.1.3 云南保安企业面临的难题 |
3.1.4 保安企业面临的市场前景 |
3.2 内部环境 |
3.2.1 云南省警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简介 |
3.2.2 公司的组织结构及其管理流程 |
3.2.3 公司经营理念 |
3.2.4 公司人员培训 |
3.2.5 企业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
3.3 SWOT分析 |
3.3.1 保安企业发展的优势 |
3.3.2 保安企业发展的劣势 |
3.3.3 保安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
3.3.4 保安企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
4 保安企业改制战略 |
4.1 改制目标 |
4.1.1 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
4.1.2 建立公司化治理模式 |
4.2 改制原则 |
4.2.1 坚持公安监管不能动摇原则 |
4.2.2 坚持法人治理趋于完善原则 |
4.2.3 坚持市场运作深入推进原则 |
4.2.4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原则 |
4.2.5 坚持职业道德建设原则 |
4.3 改制内容 |
4.3.1 政企分开管办分离 |
4.3.2 资产剥离 |
4.3.3 人员安置 |
4.3.4 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地位 |
4.3.5 清理整顿,规范行业发展 |
4.4 改制体系 |
4.4.1 建立监督机制 |
4.4.2 建立市场拓展机制 |
4.4.3 转变运营模式 |
4.4.4 构建人力资源和人才储备 |
4.4.5 着力解决人力资源供给 |
4.4.6 加强保安专业团队建设 |
4.4.7 打造优秀管理团队 |
4.4.8 提高人员素质 |
5 保安企业改制方式及途径 |
5.1 改制方式 |
5.1.1 改制办法 |
5.1.2 改制途径 |
5.2 规范管理体制 |
5.2.1 产权清晰 |
5.2.2 权责明确 |
5.2.3 政企分开 |
5.2.4 建立科学管理的管理体系 |
5.2.5 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 |
5.3 拓展业务范围 |
5.3.1 保安公司经营范围 |
5.3.2 保安服务项目 |
5.3.3 保安服务对像 |
5.3.4 积极承担社会化服务,加强保安专业辅警队伍建设 |
5.3.5 积极营造新型保安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 |
5.3.6 精心抓好保安人力情报信息工作 |
5.3.7 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
5.3.8 积极承担大型活动安保服务 |
5.3.9 认真做好公共图像系统建设及视频监控服务工作 |
5.3.10 积极调整保安企业经营发展方向 |
5.4 企业发展资金 |
5.4.1 保安企业资本金要求 |
5.4.2 募集资金目的 |
5.4.3 募集资金方式 |
5.4.4 融资渠道 |
5.5 明确发展方向 |
5.5.1 法制观念的转变 |
5.5.2 道德观念的转变 |
5.5.3 强化职业团队建设理念的转变 |
5.5.4 服务社会理念的转变 |
5.5.5 信誉理念的转变 |
5.5.6 市场拓展理念的转变 |
5.5.7 人才理念的转变 |
5.5.8 依靠科技,强化服务功能共享的转变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与不足 |
6.1.1 保安企业脱钩改制推进保安企业全面发展 |
6.1.2 投资主体多元化规范经营面对挑战 |
6.1.3 全面推动保安服务业市场化进程 |
6.1.4 加快保安教育培训的步伐,强化保安服务监管 |
6.1.5 完善行业协会职能,充分发挥对市场的自律自治作用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公民参与行政任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目的 |
三、 研究思路 |
四、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公私合作的基本概念 |
第一节 公私合作起源与目标 |
第二节 公私合作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公私合作的基本原则 |
第四节 公私合作的类型 |
第五节 相关名词分析 |
第二章 公私合作的模式 |
第一节 法定模式 |
第二节 授权模式 |
第三节 委托模式 |
第四节 私法模式 |
第五节 特许模式 |
第三章 公私合作的考量 |
第一节 权利保障问题 |
第二节 私部门的参与问题 |
第三节 公部门的选择权问题 |
第四节 公私合作的范围问题 |
第五节 救济问题 |
第四章 公私合作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 法律责任概述 |
第二节 公法上的法律责任 |
第三节 私法上的法律责任 |
第四节 特许关系的法律责任 |
第五章 公私合作的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案例分析 |
第二节 政府特许经营 |
第三节 特许经营行为的双阶关系 |
第四节 特许经营协议的性质 |
第五节 对双阶理论的省思 |
第六章 公私合作的法律规范 |
第一节 对法定模式的规范 |
第二节 对授权模式的规范 |
第三节 对委托模式的规范 |
第四节 对私法模式的规范 |
第五节 对特许模式的规范 |
第七章 公私合作的演变与立法趋势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演变 |
第二节 行政合作法制化 |
第三节 行政合作法的基本考量 |
第四节 行政合作法的主要内容 |
第五节 公私合作的愿景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7)我国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及创新点 |
(一) 基本思路 |
(二) 研究内容 |
(三) 本文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的理论分析 |
一、 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公共安全与保安 |
(二) 公共服务与保安服务 |
(三) 保安服务市场及其基本特征 |
(四) 市场监管及其政策 |
二、 我国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的理论依据 |
(一) 公共利益监管理论 |
(二) 部门利益理论 |
(三) 激励监管理论 |
(四) 政策过程理论 |
第二章 我国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的发展轨迹与现状 |
一、 我国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的发展历程 |
(一) 1949 年-1984 年:政策基础初步确立 |
(二) 1984 年-1988 年:政策内容摸索论证 |
(三) 1988 年-2009 年:政策体系逐步形成 |
二、 我国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的现状 |
(一) 责任部门改革取得进展 |
(二) 政策任务日益明确 |
(三) 执行手段逐步丰富 |
第三章 当前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实践面临的困难 |
一、 政策重心与成熟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存在差距 |
(一) 服务价格政策难以妥善调整市场供求关系 |
(二) 公益性保安服务监管政策与改革进程不同步 |
(三) 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监管政策建设明显落后 |
二、 政策决策过程的参与及公开程度有限 |
(一) 民营中小型保安企业和单位自建保安组织的利益主张难以体现 |
(二) 协会组织的行业自治及决策服务能力不强 |
(三) 具体决策流程的透明度不高 |
三、 政策执行过程难以转化为稳定高效的监管制度 |
(一) 监管政策执行力量明显不足 |
(二) 政策执行手段缺乏专门性法律法规予以支撑 |
(三) 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缓慢 |
四、 针对现行政策的评估存在局限 |
(一) 缺乏详实的信息和数据支撑 |
(二) 缺乏层次性和参与性 |
第四章 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的国际经验 |
一、 发达国家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的特征及发展趋势 |
(一) 美国及加拿大:基于联邦-州-地方政府分工的均衡监管政策 |
(二) 英国:行业协会核心的私法监管政策 |
(三) 德国:基于市场自由思想的松散监管政策 |
二、 外国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的启示 |
(一) 以专门性法律切实保障市场监管政策的实施 |
(二) 专业监管机构、行业自治组织及第三方机构之间密切配合 |
(三) 通过制订和补充各项细则给予市场监管政策适度弹性 |
(四) 注重营造良好的政策执行氛围 |
第五章 完善我国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的建议 |
一、 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巩固市场化改革成果 |
(一) 进一步改革现行服务价格监管政策 |
(二) 抓紧细化公益性安全服务综合补偿办法 |
(三) 尽快制定跨区域跨行业经营管理办法 |
二、 完善决策过程,加强行业组织建设 |
(一) 努力完善利益表达机制 |
(二) 切实增加监管政策的决策透明度 |
(三) 加强行业组织自治及决策服务功能 |
三、 加快整合政策执行资源,保障监管实施效率 |
(一) 进一步充实监管力量 |
(二) 全力建设保安服务法律体系 |
(三) 健全现行保安服务管理标准体系 |
四、 扎实推进基础工作,加强对监管政策的分析改进 |
(一) 强化信息数据采集统计工作 |
(二) 努力营造开放包容的政策评估氛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北京市颁布《保安服务质量标准》(论文参考文献)
- [1]流动儿童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个案研究 ——以上海市闵行区为例[D]. 李芳.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0)
- [2]物业管理行业责任边界问题研究[A]. 闻立达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课题研究优秀成果汇编(2016-2018), 2019
- [3]加拿大保安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启示——以圣力嘉学院为例[J]. 陈钟泽.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19(01)
- [4]基于住宅价值模型的澳门高地积比住宅发展研究[D]. 高武洲. 华南理工大学, 2014(12)
- [5]市场竞争背景下保安企业改制研究 ——以云南省保安企业为例[D]. 朱邦瑞. 云南大学, 2014(01)
- [6]公民参与行政任务研究[D]. 陈铭聪. 苏州大学, 2013(09)
- [7]我国保安服务市场政府监管政策研究[D]. 王宸. 中国海洋大学, 2012(02)
- [8]依托奥运契机 把握时代潮流全力推动北京保安业又好又快发展[J]. 张强. 中国保安, 2008(12)
- [9]2007年中国标准化大事回顾[J]. 北京方圆万里行应用技术研究院,中国标准出版社标准法律事务部. 中国标准导报, 2008(01)
- [10]国际交流的平台与桥梁——2006北京国际保安研讨会在京圆满召开[J]. 王玺. 中国保安, 2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