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实践性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曹露楠[1](2020)在《股票期权激励对数字医疗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以卫宁健康为例》文中指出目前,国内数字医疗行业(Healthcare Information Technology,HIT)仍处于发展初期,高级人才匮乏,与拥有先进医疗IT技术的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充足的人才储备是保证企业技术创新的根本。能否吸引优秀人才和挽留核心团队对于数字医疗企业发展至关重要。股票期权激励作为长期激励制度,对吸引人才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对于数字医疗企业来说具有可行性。已有的股权激励研究大都针对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群体展开,对具体行业和具体企业的研究较少。然而,企业根据所处行业背景和自身情况,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各有不同,因此,有必要针对特定行业和特定企业展开研究。本文将以特定行业为基础,选择特定企业进行案例研究。首先通过理论研究,分析股票期权激励提升数字医疗企业创新绩效的有效性;其次,分析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要素如何设计能够更好地提升企业创新绩效;接着,采用单案例的研究方法,卫宁健康自上市以来共实施三次股权激励方案,其中前两期为股票期权激励模式,第三期为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模式相结合,三期股票期权激励具体方案设计有所差异,通过对比分析卫宁健康三期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内容以及实施效果差异,可以看出股票期权激励如何设计可以更好地促进企业创新绩效。研究结果显示:数字医疗企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可以较好地促进其创新绩效。此外,适当扩大激励对象范围、延长激励有效期、提高激励比例、方案设计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都能够更好地促进数字医疗企业创新绩效。本文研究结果为数字医疗企业以及想进军此行业的企业提供了参考。
于淼[2](2019)在《国企高管薪酬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企业高管薪酬属于现代公司治理的一部分。我国国企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一种公有制企业,且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核心地位。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国企通过上市而进入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对于国企来说,具有很强的公众性,若高管薪酬不合理或过高,势必会引起民众热议。因此需要对国企高管薪酬问题进行必要的研究,基于市场自治的研究已经屡见不鲜,站在法律的角度进行研究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下至关重要。股权激励是现代企业的一项主要激励手段,在国企高管薪酬中的比例也在不断升高,并引起了国企高管薪酬的攀升,这种模式受到了一定的质疑。在该背景下,部分国企尤其是国有上市公司启动限制性股票计划,试图代替股权激励手段,但国企高管薪酬制度产生异化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关于国企高管薪酬激励制度的相关设计,通常是为了降低代理成本,推动薪酬代理问题的解决。但在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下,包括银行利率变化、股票价格上涨等,都可能会导致国企高管获取不少意料之外的财富,进而大幅增加他们薪酬的额度。如果国企高管利用手中权力或者行业规则自定薪酬,还有可能损害到国有企业以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国企高管薪酬必须要趋向合理化,才能促进国有企业及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对于国企高管薪酬规制,核心在于如何妥善结合公司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围绕薪酬决定权、薪酬设计和制定、信息披露、司法介入等相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国有企业作为金融市场的一部分,必须要遵守金融市场的法律规制做法。从国际常用做法来看,主要有两种。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做法。该做法的思路是将公司治理看成单层式结构,强化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使薪酬委员会成为公司高管薪酬的计划制定者,突出程序公证和独立性,有着详细的高管薪酬信息披露机制,由此形成司法实践的三大标准和商事判断原则。对于法院来说,一般会拒绝高管薪酬合理性审查,而税收及会计部门则倾向于通过调节手段进行干预,尽管效果并不好,但能够表明政府干预公司高管薪酬的态度。二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做法,提倡高管薪酬决定者需要担负起注意义务,促进高管薪酬的合理性。在这当中,监事发挥出重要作用,并且要综合考虑公司的业绩和经营状况,以确定高管薪酬是否合理,进而对公司高管薪酬的涨幅进行提前遏制。这种标准的主观性较强,但能够有效协助法院审查。对于我国来说,国有企业的高管薪酬有一定程度的异化,天价薪酬频频出现,引起民众的热议,但国企改革是大势所趋,改革步伐不能因为高管薪酬问题而停滞,因此国家相关部门推出了不少管理办法,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薪令等,尽量使国企高管薪酬激励制度趋向于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与英美国家有所不同,并不提倡独立性,而是以双层制为主,独立董事的作用并不突出,加上资本市场起步较晚,国企改革还处于深水区,经济转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不够成熟。在这样的背景下,国企的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还有外部监管环境等,都有着比较鲜明的中国特色,与美国和德国的两种典型做法相差甚远,难以做到唯程序正义,也不能对国企高管薪酬的合理性进行提前调控。因此本文提出观点:国企高管薪酬决定可以对日韩做法进行借鉴,即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共同决定,其中股东大会决定国企高管薪酬的额度与形式,董事会决定国企高管薪酬的分配方案等具体实施计划。同时还可以考虑适当引入行政力量,通过政府的合法干预,促进国企高管薪酬趋向合理。在整个法律规制过程中,薪酬决定权、薪酬设计和制定、信息披露、司法介入是国企高管薪酬问题解决的关键所在。基于这样的思路,本文分成了以下七个部分,正文为五章,前后分别为绪论和结论: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在我国国企改革的背景下提出国企高管薪酬法律相关问题,以国有企业为研究主体,充分考虑到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现实性要求,论述了本文的研究意义,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阐述,形成文献综述,包括高管薪酬的合理性研究和法律规制研究等现状,同时介绍了研究方法、论文结构及本文创新点。第二部分为“国企高管薪酬法律问题的基础理论”,本章主要界定了国企高管、国企高管薪酬及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概念,国企高管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个概念,但本质是从西方国家的公司高管这一概念引出的,国企高管薪酬同样如此。此外还分析了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相关理论,包括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动因、正当性、价值与目标、法律干预等相关理论。文章还介绍了国企高管薪酬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从整体来看,我国公司治理的董事独立性不足,国企的运营对管理层的依赖性很强,而其高管通常会借助股权激励方式得到高薪,或者自行定薪,从而导致薪酬激励机制产生异化,出现了负激励。这是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一个主要动因。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必须要体现出一定的正当性,有明确的价值与目标,才能进行更加合理的法律干预。第三部分为“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权分配的法律问题”,本章首先以公司法为基础,对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权的主体进行明确,指出国企有别于其它公司的特别之处,也同时剖析了国外的决定主体。主体确定后,文章主要对保证决策权的决策机制进行了分析,进而提出了我国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权分配两个重点问题,第一是法律赋予股东的话语权问题,第二个是法律框架下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问题。国企高管薪酬属于日常经营中的一项管理事务,应在董事会的引导下强化股东的话语权,使国企高管薪酬决定处在股东的监督之下,同时还要注意法律框架下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问题。中间介绍了国外对企业高管薪酬决定权分配的经验启示,包括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公司法的干预现状,最后提出我国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权分配的法律规制对策,包括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权的立法现状及权力分配、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权的评价及完善。第四部分为“国企高管薪酬标准及设计问题”,本章主要分析了国企高管薪酬标准设计的相关理论,提出薪酬标准参照点问题,对国企高管薪酬标准进行假设,并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果。高管薪酬标准一直是国内外学界讨论的问题,如何衡量企业高管薪酬成为诸多学者的讨论对象。企业高管薪酬标准主要是找一个参照点,即通过横向比较,判断企业高管薪酬是否超出市场预期,是否符合企业的发展规模和效应。参照点主要分为外部参照点、内部参照点、个人参照点,通过这些参照点的影响分析,分别检验提出的假设。最后给出国企高管薪酬标准的原则性建议和薪酬标准设计流程,并介绍了国企高管薪酬标准确定后的控制体系。第五部分为“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法律规制问题”,本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立法和优先权问题。从立法方面看,信息披露有助于信息对称,使国企高管薪酬有更多的监督,有助于相关问题的借鉴,提高法律规制的力度。从优先权来看,信息披露应在诸多权利中具备一定的优先权。随后介绍了国外关于企业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经验启示,包括美国和其他国家关于企业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经验启示,美国对公司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要求较为苛刻,这方面的信息应详细披露,以增强事后监督的可靠性。美国公司的高管薪酬信息披露主要是表格披露,其次是叙述性披露。欧盟国家对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要求从简单发展成严格,处在不断完善之中。最后提出我国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对策。第六部分为“国企高管薪酬不当的司法介入问题”,本章开篇列出我国国企高管司法介入的薪酬及相关主体的确定问题、不当高管薪酬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损害问题、司法审查的程序公正性问题,然后分析了我国国企高管薪酬司法介入的必要性。从国外关于企业高管薪酬司法介入的经验启示看,美国关于高管薪酬的司法介入实践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强调正当性审查方面的三大标准,并且严格遵循商事判断原则。西方国家还有一种新的司法介入途径:薪酬取回权制度。国外关于企业高管薪酬司法介入经验值得我国国企借鉴,有助于完善对策的制定。本章最后提出我国国企高管薪酬的司法介入对策,包括我国国企高管薪酬的司法介入基础,国际通用的三大标准、商事判断规则与薪酬合理性,我国国企高管薪酬司法介入存在的问题,我国国企高管薪酬合理性判断司法介入措施。第七部分为“结论”,本章总结了全文的研究成果,指出国企高管薪酬问题之所以会产生,有着较多的内外部因素,而且解决也比较困难。文章按照总分的统一脉络,基础理论项下提出高管薪酬存在的四个问题,从决定权到薪酬标准设计,再到信息披露制度,之后是司法介入问题。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权的确定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的严格执行,有助于国企高管薪酬趋向于合理化。以这两点为基础,司法介入才能取得更大的成效,进而能够更好地解决国企高管薪酬问题。
黄淙淙[3](2019)在《经营者股权激励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来自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证据》文中指出创新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是我国经济长期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从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历程看,要走出“中等收入陷阱”,通过技术创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关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促进企业主动增加研发投资,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必须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解决所有权经营权分离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为了规避2008年金融危机和2015年股灾的影响,本文选取股权激励活跃、成长性好的创业板上市公司2009-2014年的连续六年平衡面板数据,研究股权激励对企业研发投资的影响。通篇紧紧围绕四个问题展开研究:第一,股权激励是否促进了企业增加研发投资;第二,股权激励是否增加了创新产出;第三,股权激励是否提升了企业绩效;第四,股权激励影响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理论与背景分析。结合委托代理理论、剩余索取权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激励理论,基于研发的内生增长理论等分析了股权激励影响研发投资、创新产出、企业绩效的理论基础,梳理了国内外股权激励的发展历程。第二,实证分析股权激励对企业研发投资规模的影响。在控制内生性因素后,分析股权激励是否促进了企业增加研发投资,并且进一步区分不同股权激励方式、期限和所在行业,分析上述影响是否存在着差异性。第三,以专利申请数和企业成长性衡量创新产出,分析股权激励对创新产出的影响;利用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分析股权激励对企业研发投入产出效率的影响。第四,实证分析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区分不同激励方式是否存在差异。第五,实证分析股权激励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分析股权激励、研发投资、创新产出、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及影响路径。本文的研究结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控制了内生性因素后,股权激励促进了企业增加研发投资,进一步分析发现,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效果好于股票期权,研究还发现,股权激励期限越长,越有利于企业增加研发投资,在高科技企业中,股权激励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资的效果更显着。第二,实证分析股权激励对创新产出的影响,发现不论以专利申请数衡量,还是成长性衡量创新产出,股权激励均促进了企业创新产出的增加。进一步分析发现,与股票期权相比,限制性股票在增加企业创新产出方面的作用更加显着,另外,股权激励期限对企业创新产出有重要影响,期限越长,企业创新产出越多;股权激励方案中,核心员工激励比例越高,企业创新产出越多。利用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实证分析发现,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企业研发投入产出效率。第三,实证分析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发现股权激励显着提升了企业绩效,且股权激励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存在滞后性。进一步分析发现,和股票期权相比,限制性股票在提升企业绩效方面的作用更显着。第四,实证分析股权激励影响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实证分析,并辅以创业板上市公司汇川技术的典型案例,证实了“股权激励→研发投资→创新产出→企业绩效”的作用机理。本文的创新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证实了股权激励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明确股权激励、研发投资、创新产出和企业绩效的关系,发现研发投资在股权激励影响企业创新产出中起到中介作用,创新产出在研发投资影响企业绩效中起到中介作用,丰富了股权激励影响企业技术创新路径的研究文献。第二,在研究股权激励影响研发投资、创新产出和企业绩效时,分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两种激励方式存在的差异,发现限制性股票激励效果更好。这一研究结论和西方成熟市场的相关研究有较大差别,本文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特点及股权激励操作实际分析了其原因所在。第三,在研究股权激励对创新产出的影响时,利用企业注册地平均气温这个工具变量,解决股权激励与创新产出的内生性问题,改进了估计结果。
张楠[4](2019)在《股权激励设计要素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50年代,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与此同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带来的委托代理问题也变得不容忽视,股权激励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创新机制应运而生。由于兴起较早且发展良好,西方国家对股权激励的运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相较于西方国家,我国对股权激励的运用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直到2005年,为规范地引导我国上市公司制定股权激励计划,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后,才帮助我国股权激励步入高速发展阶段。2010年以来,我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大量增加,为学者开展股权激励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提供了充分的数据支撑。本文在整理归纳学者的股权激励相关文献之后,发现将股权激励计划视为一个整体的研究占大多数,而对各个设计要素的探讨不够深入。本文试图弥补这一空白,在借鉴之前众多学者研究方法与结果的基础上,分析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现状,以及股权激励六大设计要素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情况。本文首先对股权激励的相关概念与特点、股权激励六大设计要素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论述,并阐述了相关理论。其次分析了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发展历程与实施现状,结果表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数量逐年增加,呈现出稳定且良好的发展趋势。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中,按产权划分,非国有控股公司数量远远多于国有控股公司;按行业类型划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一般分布在制造业与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之中。在对设计要素现状分析后,发现激励模式简单、业绩条件单一、激励强度普遍偏低、行权有效期较短、激励对象人数过少等问题。接着实证分析股权激励设计要素对企业绩效的影响,通过选取387家上市公司的443个股权激励方案的数据为样本,运用因子分析法构建了一个综合指标F衡量公司绩效,根据六个设计要素提出假设,进行多元回归检验。得出以下结论,激励模式和激励对象对企业绩效呈显着正向影响,激励价格对企业绩效呈显着负向影响,业绩条件、激励强度和行权有效期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不显着。最后,根据前文的现状分析得出研究结论,并根据结论提出对策建议。
东升[5](2019)在《我国股权激励税收制度的分析与优化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与发展,以“两权分离”为特征的现代公司制度逐渐被大多数公司认可、采用。与此同时,如何解决现代公司制度所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成为我国现代公司需要面对的一个问题。股权激励,这种被视为有效解决委托代理问题、长期提升企业效益的一种机制,逐渐被我国企业认可、实践。不仅公司治理相对成熟的上市公司积极开展股权激励实践,广大非上市公司也纷纷运用股权激励模式助力企业发展。在股权激励的实施过程中,税收政策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规范了在激励计划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所得,而且对于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也有一定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对我国股权激励的税收政策做出研究,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进一步明晰税收政策对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理论机理。结合近些年来我国股权激励的实践和税收政策的调整,以财税[2016]101号文为视角,通过实证分析,验证税收政策对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是否有显着影响。再辅以国外相关制度的借鉴与比较,尝试对我国股权激励税收政策未来的发展提供更为有效、可行、具体的政策建议,为我国股权激励税收政策的不断优化调整提供些许参考。具体来说,本文首先在现有理论和研究的基础上梳理股权激励及其税收政策的理论机理,为税收政策对股权激励的影响做出理论分析。从理论层面上肯定税收政策对股权激励实施效果有一定的影响。其次,针对近些年出台的新的税收政策,对新时期下我国股权激励税收政策的现状做出归与总结,以期更好地梳理和评析我国股权激励的税收政策。通过收集2015年-2018年新三板公司有关数据,以财税[2016]101号通知所产生的税制调整为切入点,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实证分析税收政策的调整对股权激励实施效果的影响,对此次政策调整做出测度和评价。通过实证分析,本文验证了税制调整影响了股权激励实施效果这一基本假设。财税[2016]101号通知所产生的税收优惠,提升了新三板企业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政策产生了预期的效果。同时,实证结果表明,此次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不同的股权激励模式并没有表现出差异,对于新三板企业来说,无论选取股票期权还是选取限制性股票,税收政策均表现出正向作用,没有显着差异。最后,本文对美国、英国、法国的股权激励税收制度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和比较分析,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我国股权激励税收政策的未来发展提出一些建议。这包括:建立统一、完善的股权激励税收制度,整合现有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实施多层次的股权激励税收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计划给予税收优惠,以期发挥股权激励对公司的长期激励作用。
盛美兮[6](2018)在《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效应分析 ——以青岛海尔为例》文中指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管理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矛盾,管理者有可能存在短期行为,而这会危害到一个企业的长期发展。为了管理者能够更多地关注企业的长期健康的发展,企业会通过很多方式来解决这种矛盾,其中一种就是通过长期激励降低管理者的利益不平衡感。长期激励的方式有很多种,股权激励就是其中的一种,长期以来,股权激励在许多西方发达国家中被大量利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激励效果,股权激励被很多企业认为能够有效地解决解决企业中可能存在的委托—代理矛盾。基于这个基础,随着这些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股票期权作为股权激励的其中一种,开始产生,并且不断发展、壮大,企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在解决企业委托—代理问题上,相对于其他股权激励方式有更大的优势。但是随着发展,人们对股票期权激励的争论也不断产生,尤其是一些大公司的舞弊丑闻出来之后,人们开始反思,他们认为正是因为股票期权给了高管为了寻求更高利益而进行财务舞弊等不利于企业利益的机会。尽管存在这种情况,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仍然被很多企业认为是重要的激励机制,被许多企业采用。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股权激励在我国企业的起步较晚,股权激励在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在我国企业中出现,2006年才开始慢慢进入到规范化进程。股票期权激励在上市公司中开始大量实施还是在2009年之后。但是根据资料显示,从整体来看,我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的数量虽然在不断增加,但是真正完成激励计划的只有这些公司中的小部分。正是在此背景下,本文以青岛海尔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以其股票期权激励案例为例,对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的效应进行了分析。本文主要利用文献研究与案例分析方法相结合对案例公司进行研究,分析青岛海尔公司2009—2014年公布的四次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和完成情况。本文主要分为六章,第一章是引言,这一部分主要探索本篇论文研究的背景及意义,此外,通过查找相关文献资料回顾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的相关发展历程。第二章是论文的理论概述,作为论文的理论依据,第二章对全文所依据的理论基础进行架构,首先对股票期权激励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介绍股票期权激励的基本内容,并介绍了评价股票期权激励绩效的财务效应和非财务效应。第三章是对本文的案例研究对象青岛海尔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现状进行分析,先对案例公司进行简单的介绍,包括公司的发展历程,以及股权结构。然后从几个角度着手,分析案例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原因,最后介绍青岛海尔公司实施的四期股票期权激励的内容和结果。第四章是青岛海尔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的效应分析,作为论文的核心内容部分,本章主要分析案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实施的效应。该部分主要通过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来分析青岛海尔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效应的表现。第五章是结论与启示,主要通过对青岛海尔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效果的研究,得出结论及启示。第六章是结束语。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了如下结论:青岛海尔股权激励计划在一定情况下对其公司经营业绩有促进效果,其中,企业的盈利水平和获利能力有较为明显的提升,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有良好的股票市场反应。并得出启示,希望能够在丰富对我国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的案例研究的基础上,为更多的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企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王孟怡[7](2015)在《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运用》文中指出股票期权是一种发轫于西方国家、盛行于全世界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将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与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高度凝结与统一,从而增进企业治理的有效性。经营者一旦拥有公司股份,必然提升其经营管理的自主性与积极性,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这也是股票期权制度的设立初衷。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在诸多层面(譬如资金、技术、经营、管理、风险防范等)均与外资企业有一定的差距,特别在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层面,我国企业的制度建设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一状况亟待改善。有鉴于此,本文将股票期权引入企业激励机制建设的范畴,以期提升企业经营者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积极性与有效性,以更好的提高公司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论文主要分以下六个部分:第一章节是绪论。主要论述了选题背景、研究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本文创新之处以及论文章节安排。第二章节是经营者股票期权的内涵和理论基础。本章节对经营者股票期权理论进行了相应地概述,并针对于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进行了详细地论述,指出股票期权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债权、选择权以及期待权。第三章节是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对公司治理作用分析。本文在探讨了股票期权理论为基础上对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的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并以实际数据分析股票期权制度对对公司治理的促进作用。第四章节是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实践当中所存在的问题。其中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直接抹杀了股票期权所拥有的权力性,将股票期权的协议变成经营担保的合同,强制经营者承担购买期权股的义务,可以说,这种以强调约束而忽视激励的做法严重违背的期权制度的初衷。与此同时,在期权制度的实践当中也遇到了一些障碍,主要包括法律上的障碍以及制度环境上的障碍,这些问题都亟待我们去解决。第五章节是对策建议。主要是针对于我国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的相应的建议对策。第六章节是结论与展望。主要是针对本文的研究内容作了总结。例如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经营者市场以及培育并发展我国的股票市场,并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等等,并对下一步研究计划作了展望。
万莎莎[8](2013)在《股票期权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联性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股票期权制度作为长期激励薪酬的一种,是随着20世纪现代公司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对于股份公司中治理结构的研究逐步深入而提出来的。现代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特点不仅为股票期权制度的存在提供了基础,同时也成为构建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保障。而公司治理机制的核心是公司治理结构,它兼具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作用,故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障现代公司健康发展和规范运行的前提条件。其中激励机制的一次伟大创新就是将股票期权制度引入了公司薪酬制度领域,从而以股票为纽带,解决了公司长期因经营权与代理权的分离而产生的代理问题。因此,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仅有助于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而且有助于提高我国公司企业核心竞争力;反之完善的股票期权制度又能为我国的公司治理起到有效的作用。本文即是通过分析股票期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之间存在的关联性的角度来探讨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给股票期权制度带来的影响,以及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对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从而提出完善我国的股票期权制度和公司的治理结构建议。
林懿欣,朱莉,魏国君[9](2010)在《2009年商法学研究动态与综述》文中提出回顾和检阅2009年商法学研究成果,可以发现: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商法学的研究日趋理性和成熟。商法学者们更加重视商法制度价值中的安全与效率、强制与自治之间的辩证关系,并在商事法律规则的设计和诠释以及商事司法实践中展现出更加理性的利益平衡观;更加重视商法理论与实践的交互影响,用敏锐
史超[10](2011)在《我国企业人力资本定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企业人力资本作为一种拥有巨大价值的人力资本,具有稀缺性、主动性、隐蔽性、专用性、产权的完整性等特征。我国企业人力资本定价有其特殊性,很多人获得的报酬与其付出的努力,做出的贡献并不相称。本课题是在对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进行综合梳理和分析的前提下,在基本假设和相关理论基础的指导下,对我国企业人力资本定价问题进行研究。在研究中始终以相关理论基础为指导,力图揭示事物内在发展的规律性。激励企业人才充分利用自身的人力资本,并最大限度的创造新价值的根本手段在于对这类人力资本进行合理定价,而定价的实质在于一系列的收益安排。本文在分析了我国目前企业人力资本定价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分别剖析了年薪制和股票期权定价制度,认为应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进行合理的机制安排,尽快建立激励性的企业人力资本定价体系。最后,笔者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完善企业人力资本定价机制的对策和建议,从而为企业改革的发展、稳定提供理论依据,据以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地发展。
二、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实践性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实践性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股票期权激励对数字医疗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以卫宁健康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创新 |
1.2 研究框架及方法 |
1.2.1 研究框架 |
1.2.2 研究方法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股票期权 |
1.3.2 限制性股票 |
1.3.3 技术创新 |
第2章 理论基础及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前景理论 |
2.1.3 人力资本理论 |
2.1.4 内容型激励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实施股票期权的动因及影响因素 |
2.2.2 影响企业创新活动的因素 |
2.2.3 股票期权激励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
2.3 文献总结及本文研究视角 |
第3章 股票期权激励对数字医疗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机理 |
3.1 我国数字医疗行业股权激励情况 |
3.1.1 数字医疗行业特征分析 |
3.1.2 数字医疗企业股权激励总体情况分析 |
3.2 股票期权激励模式与数字医疗企业技术创新的关系 |
3.2.1 降低对技术创新的风险规避效应 |
3.2.2 增强对技术创新的激励效应 |
3.2.3 长期激励性与数字医疗企业研发项目周期相匹配 |
3.3 激励方案的要素设计对技术创新效果的影响分析 |
3.3.1 扩大激励对象范围更有利于技术创新 |
3.3.2 适度提高激励比例更有利于数字医疗技术创新 |
3.3.3 加强技术创新指标的考核更有利于技术创新 |
3.3.4 激励方案设计需与数字医疗企业发展阶段相匹配 |
第4章 卫宁健康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及评价 |
4.1 卫宁健康概况及方案简介 |
4.1.1 卫宁健康概况 |
4.1.2 卫宁健康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简介 |
4.2 2012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实施分析 |
4.2.1 计划概况和动因 |
4.2.2 行权期及行权安排 |
4.2.3 行权条件 |
4.2.4 行权情况 |
4.3 2014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实施分析 |
4.3.1 计划概况和动因 |
4.3.2 行权期及行权安排 |
4.3.3 行权条件 |
4.3.4 行权情况 |
4.4 2016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实施分析 |
4.4.1 计划概况和动因 |
4.4.2 行权期及行权安排 |
4.4.3 行权条件 |
4.4.4 行权情况 |
4.5 三期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比较分析 |
第5章 卫宁健康股票期权激励创新绩效分析 |
5.1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效果分析 |
5.1.1 2012年首期激励计划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分析 |
5.1.2 2014年第二期激励计划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分析 |
5.1.3 2016年第三期激励计划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分析 |
5.2 三期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创新绩效比较分析 |
5.2.1 卫宁健康创新投入分析 |
5.2.2 卫宁健康创新产出分析 |
5.3 卫宁健康股票期权计划实施经验 |
5.3.1 拓展激励对象范围保证激励效果 |
5.3.2 适当提高激励比例保证激励效果 |
5.3.3 激励计划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匹配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国企高管薪酬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方法 |
六、论文结构及创新点 |
第一章 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问题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国企高管薪酬及薪酬法律规制概念界定 |
一、国企高管及高管薪酬的概念界定 |
(一)高管及国企高管的概念界定 |
(二)高管薪酬及国企高管薪酬的概念界定 |
(三)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概念及规制边界 |
第二节 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动因分析 |
一、新型代理问题的动因分析 |
二、市场失灵状态下的动因分析 |
第三节 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正当性研究 |
一、激励与约束机制的正当性研究 |
二、基于中国国情的正当性研究 |
三、国企高管薪酬法律规制的价值与目标 |
(一)效率优先的目标 |
(二)维护秩序的目标 |
(三)实现公平的目标 |
(四)达到激励的目标 |
第二章 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权分配的法律问题 |
第一节 国企高管薪酬决定主体 |
一、英美决定主体之薪酬委员会 |
(一)薪酬委员会的来源 |
(二)薪酬委员会的构成 |
(三)薪酬委员会的问题积弊 |
二、德国决定主体之监事会 |
三、我国国企决定主体之国资委向下薪酬委员会 |
第二节 国企高管薪酬决定原则 |
一、公平合适性原则 |
二、可持续发展原则 |
三、薪酬可变更原则 |
第三节 国企高管薪酬股东话语权和薪酬委员会独立性问题透析 |
一、法律赋予股东的话语权问题 |
(一)各国重拾股东话语权 |
(二)股东薪酬话语权制度的实践效果 |
二、法律框架下薪酬委员会的独立性问题透析 |
第四节 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权分配的法律对策 |
一、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权的立法现状及权力分配 |
二、国外关于薪酬决定权的经验借鉴 |
(一)英、美公司法的干预现状 |
(二)德国公司法的干预现状 |
(三)日本公司法的干预现状 |
三、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权的评价及完善 |
(一)国企高管薪酬决策主体特殊性评价 |
(二)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权问题完善 |
(三)国企高管薪酬决定机制完善 |
第三章 国企高管薪酬标准及设计问题 |
第一节 企业高管薪酬标准的问题提出及理论分析 |
一、企业高管薪酬标准问题的提出 |
二、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三、高管薪酬标准参照点的识别方法 |
第二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
二、实证性统计分析 |
第三节 国企高管薪酬标准的原则性建议及设计流程 |
一、国企高管薪酬标准的原则性建议 |
二、国企高管薪酬标准的设计流程 |
(一)国企高管的定位 |
(二)国企高管的水平 |
(三)薪酬的构成 |
(四)薪酬各部分的比例 |
(五)薪酬激励的目标 |
第四节 国企高管薪酬标准确定后的控制体系 |
一、国企高管薪酬标准确定后的控制原则 |
(一)相对业绩原则 |
(二)社会公平原则 |
(三)目标整合原则 |
(四)长短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
(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 |
(六)实用性原则 |
二、国企高管薪酬标准确定后的控制体系架构 |
(一)控制目标 |
(二)控制主体 |
(三)控制方法 |
(四)控制流程 |
三、国企高管薪酬标准确定后的控制体系设计 |
(一)薪酬标准管理控制体系 |
(二)信息反馈管理控制体系 |
(三)监督管理控制体系 |
第四章 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问题 |
第一节 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立法和优先权问题 |
一、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立法问题 |
二、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机制的优先权问题 |
第二节 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立法和优先权问题的国外经验借鉴 |
一、美国关于企业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经验启示 |
二、其他国家关于企业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经验启示 |
第三节 我国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对策 |
一、我国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立法展望 |
二、我国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重视程度不够 |
(二)信息披露内容分散 |
(三)信息披露缺少可操作性 |
(四)信息披露的工具单 |
(五)信息披露的透明程度低 |
(六)相关责任不到位 |
三、我国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解决方法 |
(一)重视关于规范国企高管薪酬信息披露的立法 |
(二)提供高管薪酬信息了解路径 |
(三)完善信息披露工具 |
(四)强化股权激励相关信息的披露 |
(五)完善违规披露责任体系 |
第五章 我国国企高管薪酬不当的司法介入问题 |
第一节 国企高管薪酬不当的司法介入关键问题 |
一、国企高管薪酬及相关主体的确定问题 |
二、不当高管薪酬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损害问题 |
三、司法审查的程序公正性问题 |
第二节 国企高管薪酬不当的司法介入必要性分析 |
一、国企高管薪酬自律的义务与责任 |
(一)薪酬合理性信义义务 |
(二)薪酬合理性注意义务 |
(三)高管责任 |
二、国企高管薪酬不当的司法介入必要性 |
(一)高管薪酬司法介入的论争 |
(二)高管薪酬司法介入的必要性 |
第三节 国外关于企业高管薪酬不当司法介入经验启示 |
一、美国关于高管薪酬不当的司法介入实践 |
(一)高管薪酬正当性审查的三个标准 |
(二)商事判断规则 |
二、其他国家关于高管薪酬不当的司法介入实践 |
第四节 我国国企高管薪酬不当的司法介入对策 |
一、我国国企高管薪酬不当的司法介入基础 |
二、国际通用的三大标准与商事判断规则 |
三、我国国企高管薪酬不当的司法介入存在的问题 |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资格门槛过高导致诉讼难以提起 |
(二)前置程序的设置不合理 |
(三)诉讼费用负担沉重 |
(四)国企高管股权激励的司法介入问题 |
四、我国国企高管薪酬不当的司法介入措施 |
(一)改变诉讼现状之降低原告资格的门槛 |
(二)完善程序之前置程序设置 |
(三)降低原告负担之改善诉讼费用体制 |
(四)落实司法介入路径之完善薪酬取回权制度 |
(五)完善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薪酬委员会、监事会的作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经营者股权激励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来自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三、研究方法与数据选取 |
四、相关概念 |
五、本文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关于股权激励的研究 |
一、股权激励的效应研究 |
二、股权激励对企业或经营者行为的影响 |
第二节 企业研发投资研究 |
一、研发投资的影响因素研究 |
二、研发投资对企业绩效和价值的影响研究 |
第三节 股权激励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
一、股权激励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
二、股权激励与企业技术创新的不相关或负相关 |
三、股权激励与企业技术创新存在非线性关系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制度背景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剩余索取权理论 |
三、人力资本理论 |
四、激励理论 |
五、基于研发的内生经济增长理论 |
第二节 国内外股权激励的发展情况 |
一、国外股权激励发展情况 |
二、我国股权激励发展情况 |
第三章 股权激励影响研发投资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分析与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二、变量设定 |
三、模型设定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二、单变量分析 |
三、多元回归分析 |
四、内生性检验 |
五、稳健性检验 |
六、进一步分析 |
第五节 研究结论 |
第四章 股权激励影响企业技术创新产出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股权激励影响企业创新产出的实证研究 |
一、引言 |
二、分析与假说 |
三、研究设计 |
四、实证结果分析 |
第二节 股权激励影响企业研发效率的实证研究 |
一、引言 |
二、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简介 |
三、研究设计 |
四、实证结果分析 |
第三节 研究结论 |
第五章 股权激励影响企业绩效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分析与假说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第三节 实证分析 |
一、单变量分析 |
二、回归分析 |
三、稳健性检验 |
四、进一步分析 |
第四节 研究结论 |
第六章 股权激励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机制研究 |
第一节 分析与假说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一、中介效应分析方法简介 |
二、变量与模型设定 |
第三节 实证分析 |
一、假设1的实证分析 |
二、假设2的实证分析 |
第四节 进一步案例分析 |
一、汇川技术基本情况 |
二、实施股权激励的背景 |
三、股权激励方案 |
四、股权激励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
第五节 研究结论 |
研究结论与建议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创新 |
三、研究建议 |
四、研究不足 |
五、后续值得研究的领域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4)股权激励设计要素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方案及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论文框架结构 |
2 股权激励的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股权激励的概念 |
2.2 股权激励的设计要素 |
2.2.1 激励模式 |
2.2.2 业绩条件 |
2.2.3 激励强度 |
2.2.4 行权有效期 |
2.2.5 激励价格 |
2.2.6 激励对象 |
2.3 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基础 |
2.3.1 委托代理理论 |
2.3.2 人力资本理论 |
2.3.3 激励理论 |
2.3.4 交易费用理论 |
3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 |
3.1 股权激励的发展历程 |
3.1.1 股权激励的探索阶段 |
3.1.2 股权激励的规范阶段 |
3.2 股权激励的现状分析 |
3.2.1 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现状分析 |
3.2.2 股权激励设计要素的现状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4 股权激励设计要素对企业绩效影响的模型设计 |
4.1 研究假设 |
4.1.1 激励模式 |
4.1.2 业绩条件 |
4.1.3 激励强度 |
4.1.4 行权有效期 |
4.1.5 激励价格 |
4.1.6 激励对象 |
4.2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4.3 研究变量的选取 |
4.3.1 被解释变量 |
4.3.2 解释变量 |
4.3.3 控制变量 |
4.4 模型构建 |
5 股权激励设计要素对企业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绩效评价 |
5.1.1 适用性检验 |
5.1.2 提取公因子并命名 |
5.1.3 因子得分及综合得分 |
5.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3 多重共线性分析 |
5.3.1 相关性检验 |
5.3.2 容忍度和方差膨胀因子检验 |
5.4 多元回归分析 |
5.5 实证结果分析 |
6 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建议 |
6.2.1 完善股权激励的设计要素 |
6.2.2 优化股权激励的实施环境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5)我国股权激励税收制度的分析与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的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与存在的不足 |
2 股权激励与税收政策的理论分析 |
2.1 股权激励的有关理论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不完全契约理论 |
2.1.3 人力资本理论 |
2.1.4 博弈论 |
2.1.5 股权激励理论分析小结 |
2.2 税收政策影响股权激励的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市场失灵理论 |
2.2.2 税收筹划理论 |
2.2.3 税收效应理论 |
2.2.4 税收政策影响股权激励的理论小结 |
3 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对股权激励问题的相关安排 |
3.1 我国股权激励的历史进程与现状 |
3.2 我国股权激励的税收政策介绍 |
3.2.1 我国股权激励税收政策的发展脉络 |
3.2.2 我国股权激励中的现行税收政策 |
3.2.3 股权激励税收政策的小结 |
4 我国股权激励税收政策的调整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基于财税2016[101]号通知的实证分析 |
4.1 研究背景 |
4.2 研究假设 |
4.3 样本选取 |
4.4 变量设计与模型选取 |
4.4.1 被解释变量 |
4.4.2 解释变量 |
4.4.3 控制变量 |
4.4.5 模型选取 |
4.5 研究过程 |
4.5.1 描述性统计 |
4.5.2 实证分析 |
4.6 研究结果分析 |
5 股权激励税收制度的国外借鉴 |
5.1 美国 |
5.1.1 美国股票期权税收政策 |
5.1.2 美国限制性股票税收政策 |
5.2 英国 |
5.2.1 英国股票期权税收政策 |
5.2.2 英国限制性股票税收政策 |
5.3 法国 |
5.3.1 法国股票期权税收政策 |
5.3.2 法国限制性股票税收政策 |
6 对我国股权激励税收政策的改革建议 |
6.1 建立更加完善、系统的税收政策体系 |
6.2 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对股权激励实践的促进作用 |
6.2.1 建议早日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多层次的税收优惠 |
6.2.2 加强税收征管,建立更加智能的征税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 我国股权激励税收政策情况表 |
致谢 |
(6)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效应分析 ——以青岛海尔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相关理论的研究 |
1.2.2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效果的研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基本框架 |
2 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效应的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股票期权 |
2.1.2 股权激励 |
2.1.3 股票期权激励效应 |
2.2 股票期权激励的基本内容 |
2.2.1 股票期权激励的构成要素 |
2.2.2 股票期权激励的类型 |
2.2.3 股票期权激励的特征 |
2.2.4 股票期权激励的原理 |
2.3 股票期权激励效应的表现形式 |
2.3.1 财务效应 |
2.3.2 非财务效应 |
2.4 股票期权激励的理论基础 |
2.4.1 委托—代理理论 |
2.4.2 剩余索取权理论 |
2.4.3 人力资本理论 |
3 青岛海尔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现状分析 |
3.1 青岛海尔公司概况 |
3.1.1 青岛海尔公司的基本情况 |
3.1.2 青岛海尔公司股权结构 |
3.2 青岛海尔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实施动因 |
3.2.1 避免人才严重流失 |
3.2.2 避免高管的短期行为 |
3.2.3 提升企业价值和核心竞争力 |
3.3 青岛海尔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及实施情况 |
3.3.1 首期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及实施 |
3.3.2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及实施 |
3.3.3 三期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及实施 |
3.3.4 四期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及实施 |
4 青岛海尔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效应分析 |
4.1 青岛海尔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实施方案的财务效应分析 |
4.1.1 方案实施前后公司偿债能力的变化分析 |
4.1.2 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运营能力的变化分析 |
4.1.3 方案实施前后公司盈利能力的变化分析 |
4.1.4 方案实施前后公司发展能力的变化分析 |
4.2 青岛海尔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实施方案的非财务效应分析 |
4.2.1 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变化分析 |
4.2.2 产品创新能力的变化分析 |
4.2.3 公司人员结构稳定性的分析 |
4.2.4 股票市场的反应分析 |
5 结论与启示 |
5.1 结论 |
5.1.1 股票期权激励在一定情况下对公司经营业绩有促进效果 |
5.1.2 股票期权激励对公司核心竞争力有积极的作用 |
5.1.3 股票期权激励有正向的市场反应 |
5.1.4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制定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
5.2 启示 |
5.2.1 健全股票期权激励相关的外部资本市场环境 |
5.2.2 完善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 |
5.2.3 科学设计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
6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运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创新之处 |
1.4.3 论文结构安排 |
第2章 经营者股票期权的内涵和理论基础 |
2.1 经营者股票期权的内涵 |
2.1.1 经营者股票期权概念 |
2.1.2 股票期权类型 |
2.1.3 期权操作原则 |
2.1.4 期权适用范围 |
2.2 经营者股票期权理论基础 |
2.2.1 企业契约理论 |
2.2.2 代理理论 |
2.2.3 人力资本理论 |
2.2.4 风险偏好理论 |
第3章 我国实施股票期权制度战略步骤与模式选择 |
3.1 我国实施股票期权的总体思路 |
3.2 我国企业股票期权试点实践的两个经典案例 |
3.2.1 吴忠仪表的 ESO 计划 |
3.2.2 湖北证券公司设计的“虚拟股票期权”(Phantom Stock Option,PSO)方案 |
3.3 我国企业实施 ESO 的模式选择 |
3.3.1 标准 ESO 模式 |
3.3.2 虚拟股票期权模式 |
3.4 我国企业 ESO 计划的技术设计 |
3.4.1 标准 ESO 计划的技术设计要点 |
3.4.2 虚拟股票期权模式的技术设计要点 |
第4章 实施股票期权制正效益分析 |
4.1 提升企业内部治理作用 |
4.1.1 加强董事会治理作用 |
4.1.2 弥补监事会监督不足 |
4.1.3 合理调节股权结构 |
4.2 提升公司利益 |
4.2.1 促进公司积极运营 |
4.2.2 促进职业体制创新 |
4.2.3 防范道德风险 |
4.3 实例分析 |
第5章 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实践中存在问题 |
5.1 体制问题 |
5.2 法律法规问题 |
5.3 市场问题 |
5.4 观念问题 |
第6章 对策建议 |
6.1 建立有效的股权退出渠道 |
6.2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
6.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6.4 建立有效的资本市场 |
6.5 建立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股票期权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联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股票期权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联性 |
1.1 股票期权制度内涵 |
1.2 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 |
1.3 股票期权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联性 |
第2章 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对股票期权制度的影响 |
2.1 “三会”的不完善对股票期权制度的影响 |
2.1.1 股东会功能不能有效发挥 |
2.1.2 董事会的独立性不够 |
2.1.3 监事会的功能非常有限 |
2.2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对股票期权制度影响 |
2.2.1 公司法中存在的障碍 |
2.2.2 证券法中存在的主要障碍 |
2.2.3 立法上的空白及相关监管法律的缺失 |
第3章 股票期权制度对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分析 |
3.1 对公司内部治理的有效性分析 |
3.1.1 股权结构的改变 |
3.1.2 董事会治理的有效性 |
3.1.3 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监事会监督不足的缺陷 |
3.2 对相关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分析 |
3.2.1 初次股票期权计划中的信息披露 |
3.2.2 股票期权计划持续信息披露 |
3.3 对公司利益的有效性分析 |
3.3.1 公司的积极效应分析 |
3.3.2 公司的考核评估体系分析 |
3.3.3 道德风险的防范分析 |
第4章 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和股票期权制度 |
4.1 我国公司治理的完善 |
4.1.1 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
4.1.2 改善监事会的职能 |
4.1.3 优化股权结构 |
4.2 现行股票期权制度法规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 |
4.2.1 股票期权制度法规的存在的缺陷 |
4.2.2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法规完善 |
4.3 《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的完善 |
4.3.1 《公司法》完善 |
4.3.2 《证券法》的完善 |
4.3.3 其他相关法规的完善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我国企业人力资本定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理论意义 |
1.1.3 现实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回顾 |
1.2.1.1 人力资本概念的提出 |
1.2.1.2 人力资本定价的研究和发展 |
1.2.2 国内研究回顾 |
1.2.3 综合评述 |
1.3 重要概念界定、研究思路及创新之处 |
1.3.1 重要概念的界定 |
1.3.2 本文研究思路 |
1.3.3 创新之处 |
2 人力资本定价相关理论 |
2.1 人力资本理论 |
2.2 人力资本产权理论 |
2.3 委托一代理理论 |
2.4 风险理论 |
3 人力资本的价值构成及影响因素分析 |
3.1 人力资本的价值构成 |
3.2 人力资本定价影响因素 |
3.2.1 人力资本投资分析 |
3.2.1.1 人力资本投资理论 |
3.2.1.2 人力资本投资的范围 |
3.2.2 激励 |
3.2.2.1 激励理论 |
3.2.2.2 物质、精神、竞争机制激励的作用 |
4 我国企业人力资本定价机制及主要问题 |
4.1 我国人力资本现状 |
4.1.1 我国人力资本投资现状 |
4.1.2 激励制度现状 |
4.2 基于年薪制的企业人力资本定价机制 |
4.2.1 准公务员型模式 |
4.2.2 一揽子型模式 |
4.2.3 非持股多元化型模式 |
4.2.4 持股多元化型模式 |
4.2.5 分配权型模式 |
4.2.6 年薪制定价制度存在的问题 |
4.3 基于股票期权制的企业人力资本定价结构 |
4.3.1 股票期权制的发展 |
4.3.2 实施股票期权制的意义 |
4.3.3 我国实施股票期权制的主要方案及存在问题 |
4.3.3.1 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主要模式 |
4.3.3.2 股票期权定价的问题分析 |
5 我国企业人力资本定价体系的完善建议 |
5.1 建立健全有效地人力资本市场环境 |
5.2 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
5.3 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制 |
5.4 完善相应法制环境 |
5.5 完善我国企业人力资本产权制度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详细摘要 |
四、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实践性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股票期权激励对数字医疗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以卫宁健康为例[D]. 曹露楠. 苏州大学, 2020(03)
- [2]国企高管薪酬法律问题研究[D]. 于淼. 吉林大学, 2019(02)
- [3]经营者股权激励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来自深市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证据[D]. 黄淙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4]股权激励设计要素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D]. 张楠. 西安科技大学, 2019(01)
- [5]我国股权激励税收制度的分析与优化研究[D]. 东升.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6]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效应分析 ——以青岛海尔为例[D]. 盛美兮. 江西财经大学, 2018(12)
- [7]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运用[D]. 王孟怡. 沈阳大学, 2015(05)
- [8]股票期权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关联性研究[D]. 万莎莎. 南昌大学, 2013(02)
- [9]2009年商法学研究动态与综述[J]. 林懿欣,朱莉,魏国君. 中国商法年刊, 2010(00)
- [10]我国企业人力资本定价研究[D]. 史超.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