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化因素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兼谈以文化先行推动湖南经济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朱可鑫[1](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广电产业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周芳[2](2021)在《乡村振兴战略下村落体育表演的发展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村落体育表演是在独特村落地缘空间下产生,以身体动作、身体运动和身体表演为主要展现形式的民间体育活动,是中国式村落风土人情、价值观念、文化习俗和生活情趣在民族传统体育领域的集中体现,是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本论文运用逻辑分析、田野调查、个案研究等研究方法,在对村落体育表演实践案例进行充分挖掘、整理基础上,深入探讨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村落体育表演的实践价值、生存困境和发展路径,为完善村落体育表演理论,指导村落体育表演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和美好生活实现,加快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益参考。研究结论如下:1.村落体育表演是人类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载体,也是宗教仪式人神对话的媒介和节庆活动情感表达的重要方式。村落体育表演体现了人类对于真善美的追求,具有健身健体、教育教化、娱乐健心、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等价值;表现出表演动作模仿性、表演特色差异性和表演形式朴素性等三大特征;并按参与人员数量分为竞技对抗类、休闲娱乐类和信仰图腾类表演;按表演人数分为单人类、双人类和群体类表演;按照项目来源分为生产生活类、宗教祭祀类和军事训练类表演。2.村落体育表演呈现出表演目的由悦神祈禳转向娱人娱心、表演地点由朴素空间转向专业舞台、表演性质由全民表演转向专业表演、表演结构由完整呈现转向多元展示、表演功能由自娱自乐转向他者娱乐等变化指征,充分彰显了村落体育表演对接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价值。村落体育表演与乡村振兴具有互融互通关系,村落体育表演为乡村振兴提供思想基础和行动支持,以集体行动和个体行动两种方式推动乡村振兴实践;乡村振兴在村落体育表演中的现象表达主要体现在促进村落产业振兴、提升村落社会治理和加速村落文化共同体构建等层面。3.依据助力村落体育表演发展的主体差异,将村落体育表演分为精英引领型、政府推动型和自组织型。(1)袁窦村鼓子秧歌表演依靠村落精英的积极引领,袁窦村遵循“古村旅游+秧歌表演”的发展思路,将秧歌古村打造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并带动袁窦村由省级贫困村发展为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袁窦村鼓子秧歌助推乡村振兴面临经费来源渠道较为单一,经营用地难以扩大;演员年龄老化,人才断档,高层次发展受制约等困境。(2)尚寨竹马表演依靠各级政府推动,尚寨村遵循“文化景观旅游+竹马表演”的发展思路,依托遗址文物、竹马文化残存复现,重构形成省级非遗民俗村,并带动了村落产业振兴和文化振兴。尚寨竹马助推乡村振兴面临经费来源渠道少,村民功利性较强;文化自觉性弱,权益集中化严重,日常化发展受阻等困境。(3)大梭庄舞龙表演依靠村落自组织、借助村民文化惯习、自觉意识和项目魅力,大梭庄舞龙表演实现了自我传承、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但项目带动产业振兴和文化反哺作用尚需提高。大梭庄舞龙表演助推乡村振兴面临申报非遗评选意识弱;地方政府参与度不高,政策及经费支.持不足;管理组织不稳定;与教育、经济发展结合不紧密等困境。4.精英引领型村落体育表演可通过寻求政府支持,对接社会需求,稳定精英团体,优化村落体育表演的品牌化、特色化和创新化发展。政府推动型村落体育表演可通过引导村落精英积极作为,合理开发村落体育表演文化;鼓励村落力量参与,借力村落旅游发展村落体育表演;拓展衍生产业,提高村民的文化自觉意识等优化路径。自组织型村落体育表演可通过加强自组织建设,提高村落体育表演核心竞争力;动员全员参与,筑牢村落体育表演的群众基础;获取政府帮助,提升村落体育表演的影响力等优化路径。研究提出了多元主体协同型村落体育表演类型,探讨了深化多元主体协同发展村落体育表演的理念认同、强化多元主体协同发展的部门协同、明晰多元主体协同发展的责任分担等机制,并提出了拓展村落体育表演在学校教育中的传承空间,加大村落体育表演组织化、日常生活化融入,延续村落体育表演制度化、谱系化非遗传承,开展村落体育表演信息化、科学化创新发展和扩大村落体育表演竞赛化、标准化项目开发等路径选择。5.研究提出了(1)政府部门联动协作,促进村落体育表演发展;(2)村落精英主动参与,加快村落体育表演文化向村落文化产业转化;(3)积极引导村落体育表演自组织内生性发展,提高自我造血、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4)提升村落村民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塑造良好的村落文化氛围;(5)借助商业化、产业化发展机遇,将村落体育表演与产业振兴和文化振兴相结合,促进村落文化和村落体育表演的良性发展;(6)专家学者科研助力,挖掘村落体育表演的文化价值,提高村落体育表演的文化影响力等乡村振兴战略下村落体育表演的六大发展保障体系。
杨蕴希[3](2020)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研究 ——以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新一轮基础教育改革明确要求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共同主导的“三权并行”教育行政管理制度,用以提高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对地方、学校及学生需求的适切性。地方和学校在国家意志的授权下获得了相对的课程自主权,能够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需求开展包括确定课程目标、选择课程内容、安排课程实施、组织课程评价等一系列课程相关活动,这就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地方课程知识融入地方课程体系提供了良好契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特定地区、特定民族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世代沿袭而来的无形、活态流变的文化资源,是唯一的、活态的、流动的文化记忆与历史见证,其内容涵盖大量极具地方特色的知识内容,是地方课程的重要知识来源和开发素材。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方课程紧密结合起来进行开发研究,不仅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教育传承与保护的有效探索,还能够充分利用丰富的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来完善地方课程体系建设、促进地方教育的全面发展,对地方人才培养、地方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以及地方经济社会的进步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有鉴于此,本研究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为研究对象,结合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与实施的具体案例,运用文献、实地调查、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循着“在这里”“去那里”“回到这里”,亦即“田野前”的“应然”、“田野中”的“实然”、“田野后”的“使然”和“诚然”综合的研究思路,同时注重人类学中“自我”与“他者”,社会学中身份自觉与社会认同,文化学中文化多元与文化交往等学科理论视角的引入与运用,意在逐步解答“何以将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地方课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及其开发对清水江流域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对地方课程体系建设与完善何以可行且必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何以优化”等问题。为此,围绕主题从绪论(研究背景、研究综述、研究意义、概念澄清)、理论阐释、学科视角、研究对象与方法、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现状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实践评析、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优化对策、研究结论与研究反思等方面展开了具体的研究,力图呈现从理论到实践再回到理论的综合研究特征。本研究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问题意识的切入及其概念的阐释,并将之与主题密切紧扣,以突出研究旨趣,彰显研究目的。其中,较为系统、全面地论述了实证对象——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中丰富斑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禀赋及其开发的形式与内容,展示了流域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高度认知、自觉以及取得的一系列实践成效;同时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尚存在着课程资源不够、课程目标缺失、文化环境蜕变、主体效能较低、评价反馈不足等“实践困境”,存在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情感价值剥落、课程开发功利趋向明显、课程生态失衡等“困境归因”。在此基础上,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意义与价值高度,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目标的多维建构、课程内容的多重优选、课程主体的多效赋能、课程实施的多类统整、课程评价的多元交互等内容,就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对策体系进行了积极的思考,并在其中展示出了一定的学术见解。
苏日娜[4](2020)在《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蒙古族文明离不开蒙古马的存在。内蒙古自治区特色文化是草原文化,草原文化的核心就是“蒙古族马文化”,蒙古马是草原文明的标志性元素。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文化资源的有效利用,如果不深入挖掘宣传文化内涵,文化产业的传播就缺少生命力和活力。许多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但是难以有效利用文化资源发展成文化产业。内蒙古马文化资源作为一个文化元素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运用马文化资源形成马文化产业是提高区域内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当前,国外的马文化产业发展较为成熟,国内的马匹数量开始减少,马的利用价值开始下降,马产业面临着转型的困境,国内开始大力发展马文化产业。在此背景下,本文以历史的角度梳理了蒙古族马文化的缘起脉络和蒙古人与蒙古马彼此的影响,强调了马文化资源对蒙古人的重要意义。通过马文化资源和马文化产业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并以蒙古马文化资源丰富、马文化竞争优势极为凸显的内蒙古自治区为中心,阐述了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的形成。马文化产业属于文化产业,所以在文化产业的框架内分析马文化产业的细分行业,探讨了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和特点。马文化产业具有符号经济性,“蒙古马”成为一种符号带动消费,同时马文化产业内部产业链长、产业外部产业联动效应显着,是一个具有庞大体系的文化产业,目前也初具规模。那么马文化产业到底值不值得发展?应该如何去发展呢?发展又会面临着怎样的问题?对此,本文通过构建竞争力模型来评价当前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的影响因素、产业内部结构及内蒙古区域内马文化产业的发展,得出的结论为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值得发展,对于广、散、杂的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应多以马文化产业园区集群式的发展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内蒙古各盟市也应该借鉴锡林郭勒马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同时要结合地区的文化资源情况发展马文化产业,突出马文化内涵,另外要通过有效供给与需求激发市场活力,政府加大政策扶持,促进马文化产业发展。
胡慧君[5](2020)在《湖南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化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湖南特色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既拥有丰厚的特色文化资源,也具备充足的市场需求与稳健开放的政策环境。湖南特色文化产业凭借自身的文化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及市场条件,形成了一大批示范效应突出的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品牌建设与传播效果显着,影响力非凡,但在品牌化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如下问题:一是资源整合力不足;二是人才创新力不够;三是品牌保护力欠缺;四是品牌协同力薄弱。特色文化产业源于民间,植根于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沃土,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其赋予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品牌以鲜明的区域特色与民族文化内涵。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品牌是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在资源、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下合力作用的结果,其形成历经了初始、起步、成长、成熟四个阶段。根据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在不同时期的发展特点,将特色文化产业品牌的培育模式划分为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和行业协会主导型三种。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化体现了建设主体从政府主导到行业协会主导、品牌孕育载体从区域特色经济到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区域营销管理从内部建设到外部建设的演变路径。针对湖南特色文化产业的现有困境,首先应从宏观上做好战略架构:建立以品牌创新力为核心的文化科技驱动战略;以品牌竞争力为着眼点的市场化机制运营战略;以品牌保护力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以及品牌协同力为出发点的母子品牌战略。其次,针对品牌培育和创建所经历的不同阶段所呈现的特点,归纳出具体的品牌化对策:品牌定位层面,通过资源整合与“特色”挖掘,提升品牌文化内涵;品牌培育层面,针对不同的市域、县域、乡域的实际情况,实行“一地一品”式的品牌分类培育方式;品牌认证层面,从多方面建构起科学的品牌认证标准体系;品牌运作层面,综合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力打造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品牌协调发展;品牌营销层面,创新文化产品思路,构建“互联网+”平台营销模式。
陈瑛[6](2020)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核心认同研究》文中认为2014年,习近平同志在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两个重要会议中均使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表述,标志着这个从21世纪初出现在我国学术研究中的概念开始进入国家力量主导的建设实践。2015年西藏工作座谈会再次强调要大力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7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被写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进一步体现了其重要性。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的中华民族在同心勠力实现伟大复兴梦想的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国内国外的严峻形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是对这一挑战的回应,是作为多民族国家的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创新之举,是凝聚向心力,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同繁荣,维护国家统一和团结安定的现实需要,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和实践价值。解读近年来国家层面与民族工作相关的重要会议精神,在提及牢固树立或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同时,都要求必须增强认同,并且在不断总结提升中形成完整的“五个认同”表述。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内涵是“八个坚持”,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进一步将之丰富为“九个坚持”。从“八个坚持”升级“九个坚持”,习近平同志都阐述了对增强各族群众“五个认同”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拳拳嘱托,应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新时代民族工作之重要着力点。分析相关主题的既有文献,学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定义和内涵界定见解颇丰,其中都论及“认同”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密切关系,但对认同的价值指向和其类型及位序却未尽一致。建构学说体系和开展理论阐释有必要厘清基本概念和中心内容,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概念化提炼仍有研究空间。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为基本指导思想,结合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共同体思想和认同理论,在分析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探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核心认同形成的逻辑进路,提出“五个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认同,并对其开展了理论确认。以新中国建立七十年民族政策的变迁和民族工作的成效为脉络分析核心认同的形成、发展和巩固,新社会新中国七十年建设历程中,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价值取向从公平正义向平等正义调适、民族政策设计从主体性向公共性转向、民族工作从专注少数民族事务向多领域交集融通,认同建构在实践和话语体系两个层面不断延展和深入,从内地到边疆,从少数民族到广大民众,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实现了多样认同的整合。从意识形态、经济发展、公共社会资源配置和民族政策等方面来分析对核心认同产生消极影响的因素,以及探索在经过历史和实践证明的政党的有力领导下,以政治互信、经济共建、社会互助和价值共识增强核心认同为着力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该说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基础研究。
卢迎[7](2019)在《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研究》文中指出《民法总则》第十条确立的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单维公序良俗标准存在严重背离商业交易逻辑的缺陷,因此探讨如何构建法律逻辑与商业逻辑相兼容的判定标准无疑是法律因应商业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从商事习惯法源制度的规则群来看,即使制定法已经对法源构成、启动与查证等内容提供了相对完备的规则供给,但公序良俗仍然构成限制商事习惯法源资格的终极性标准。为此,底线标准的设定不仅是影响商事习惯法源功能的关键因素,而且也决定能否有效规制商事习惯适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立足于以解决实践问题为导向,以提出问题—构建标准—校验标准—具体运用为研究框架,本文综合运用制度经济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史学等基本理论,立足于一个较为微观的研究视角来检视现行法构造下单维公序良俗的实践效果,从而在回归商业交易逻辑的基础上提供一种功能性判定标准的设定思路。本文的主要观点是:《民法总则》第十条将公序良俗确立为商事习惯的适法性判定标准并不充分,应在坚持不违背强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引入由公序良俗与公平原则构成的复合化功能性评价标准。商事习惯作为商事主体建构交易秩序与实现自我管理的一种交易规则,本身即表征着商业交易活动运行的客观规律,其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设定也应充分考虑到如何消解适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交易社会负面效应。在民事思维支配民法典制定的现实背景下,《民法总则》第十条基于规制具有伦理性民事习惯的逻辑所确立的公序良俗标准,不仅混淆商事习惯区别于民事习惯的公序良俗色彩差异,而且难以回应司法实践极少适用公序良俗并出现多元判定立场的现实状况。因此,应从尊重商事习惯背后所蕴含的文化基础出发去矫正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规则,通过分析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主体交易行为自由的具体目的,借助对交易社会负面效应的类型化界定,从而构建一种复合化功能性的评价标准。除引言和结语之外,本文共分五个部分展开系统论述,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现行法构造下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体系透视。首先,梳理从单行法到法典化演变进程中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所呈现出的公序良俗标准理论共识,并通过考察司法实践对该问题的处理模式来校验该审查标准的实际效果,反思理论共识与司法实践多元立场之间的分歧原因。其次,通过对立法机关确立习惯作为辅助性法源所做的权威解释、立法史料以及习惯规范分布特征的系统梳理,明确《民法总则》第十条将公序良俗确立为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立法意旨与规制逻辑。随后,诠释商事习惯相较于民事习惯在形成机制、技术品性以及适用场域等方面等存在的文化差异,在此基础上明确两者所具有的公序良俗程度的不同;最后,分析将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标准可能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并指出消解这些不足的可能路径。第二部分,探讨构建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由于单维公序良俗标准难以有效消解商事习惯适用过程中产生的交易社会负面效应,这为复合化功能性评价标准的构建提供了可能性。商事习惯本质上是一种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配置的交易规则,本部分首先从分析强制性法律规范存在的正当性基础入手,指出法律强制介入商事习惯的目的在于消解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负面效应;其次,探讨强制性法律规范介入商事习惯的功能分类,指出可依据商事习惯对主体利益产生的影响程度,将其分为对交易弱者与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利影响两种类型,并分析解决这些不利影响的具体方式。随后,探讨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复合化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并明确功能性标准所呈现出的一体两面的内外部关系。由于《民法总则》运用公序良俗取代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平原则所具有的对交易弱者权益救济的保护功能,可以从经济逻辑与生活逻辑的角度将公序良俗与公平与确立为功能性标准的内容。第三部分,探讨功能性判定标准与民法其它基本原则的关系。功能性标准仅是通过理论推演而确立了公序良俗与公平两个复合原则,只有阐释何以不选取《民法总则》中的平等、自愿、合法、诚信以及绿色原则,才能强化本文所确立的功能性判定标准的正当性。设定商事习惯法源资格限制标准的目的在于防范交易社会负面效应,这些原则要么本身很少与交易发生直接关联,要么更多地都构成一种过程性控制手段。商事习惯违反此类原则的法律后果,也可以归入到功能性评价标准的涵摄范畴。第四部分,阐释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运用。商事习惯合理性的判断要立足于客观的商业规律结合商业创新发展的需求而展开,置于特定时代背景下动态化的理解公共秩序,谦抑适用善良风俗介入影响交易主体权利义务建构秩序。为此,首先对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内涵、类型及其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问题的具体路径进行理论分析;其次,考察司法实践中公序良俗原则评判商事习惯合法性问题的基本立场,分析司法实践的问题与成因;随后,明确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时应当坚持的的理性立场。最后,对公序良俗与商事习惯分别进行类型化的区分,明确不同类型商事习惯公序良俗判断的一般逻辑。第五部分,分析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运用。首先,诠释公平原则的内涵以及具体类型,指出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具体理解;其次,考察司法实践中法院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实践状况,指出其存在轻易以实质公平否定商事习惯的倾向做法并分析其具体成因;再次,通过分析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时的基本理念、目标定位以及具体考量因素。应审慎适用公平干预商主体通过商事习惯而进行的权利义务配置。对商事习惯公平性的审查应当会回到商法关于公平的基本判断之上,不应过分关注结果公平,而应聚焦于过程性公平。同时,要关注到商事习惯成文化的显着趋势,考虑商事习惯作为商主体交易行为价格等构成要素的属性,修正以轻易以违反公平为由否定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做法,以充分发挥商事习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功能。最后,依据适用商事习惯的主体类型,对如何区别运用公平原则评价商事习惯进行论述,通过微观视角的讨论为司法实践处理此类问题提供相应的参考。
和璇[8](2018)在《纳藏毗连地域塔城勒巴舞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论文以塔城勒巴舞为主要研宄对象,基于较为翔实的田野考察资料和文化特质分析,研宄在纳藏毗连地域,以藏语形式流传于纳西族的、藏传佛教特征明显的塔城勒巴舞的场域、仪式、特质解读、文化意义、传播变迁、当代传承,进而得出以纳藏毗连地域为例的位于族群互动前沿一一“中间带”所具有的文化融合特征。塔城位于滇西北的纳藏交界地带和文化交汇区,这一地域文化多样化的特征明显,有着藏传佛教特别是噶玛噶举派的信仰基础。规约禁忌的伴随、仪式物件安排、人神共舞的特定人物关系、神灵体系的构建、回忆附着中的起源表述……共同形成勒巴舞中各个要素牵连互动的场域。论文基于录像、舞谱、访谈,对如今难以得见的传统勒巴舞进行了完整的记录,另外,记录了“非遗”传承点挂牌仪式上的勒巴舞展演。在仪式整体中解读勒巴舞的服饰、道具、角色、唱词、动作等文化特质,最终力图形成勒巴舞的文化解释。分析勒巴舞中信仰体系的建构,特别关注其中的藏传佛教噶举-噶玛噶举的信仰特征、勒巴舞的噶举派密法传统。鲜明的藏传佛教信仰特征、撵鬼趋吉的舞蹈功能构成勒巴舞仪式性的基础。在艺术的延续性考察中,可显见塔城勒巴舞与西藏热巴舞、门巴戏的密切关系,与藏传佛教舞蹈的大量共同文化特质。延续性引发了边缘与中心的探讨:勒巴舞体现了藏文化圈边缘地的古老文化特质留存,并可以与西藏热巴舞、门巴戏、其他藏传佛教艺术形成相关文化特质的对照。进而结合“年代-区域假说”,分析在勒巴舞的传播与变迁中,文化区域的层级表现及中心的难以确定、分布范围与文化特质关系判断困难、传播的复杂性等影响因素。如今的勒巴舞,在政府在场、市场关注、外界确证的语境中,传承面临着仪式特征淡化、自身迅速变迁等困境。纳藏毗连地域作为纳藏族群的互动前沿,相似文化模式的存在,是舞蹈得以从藏族传播至纳西族形成塔城勒巴舞的内因。勒巴舞的流传范围界定了相似的文化模式,形成突破族群界限的文化边界,并在后来的地方化建构中带上族群、地域的深深烙印。在族群艺术与文化模式的互动中,勒巴舞进行着自我身份的持续建构,不断适应文化区域的变迁、完成“地方化”调试。案例体现了纳藏毗连地域“中间带”之区域特征,族群互动前沿的“中间带”在边界模糊化的基础上,形成文化兼容多元、和融内敛的特点,发挥了族群及区域关系调和功能,并以边缘的地域特征得以在漫长的历史中国存留了许多教之中心区域更为古老的文化特质,勒巴舞就是其中的典型一例。
陈若萱[9](2018)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台湾地区的无线电视事业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在“戒严”时期形成了台视、中视和华视三足鼎立的无线电视格局。“解严”之后,随着政策的改变,第四家无线电视公司民视成立,公共电视独立建台并开播。2000年民进党上台之后,对台湾无线电视的格局进行了较大调整,“党政军”退出三台、媒体改革等成为无线电视媒介在“绿色执政”之后的关键词。本文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为研究主体和中心,借鉴制度变迁理论,采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主要分为两个维度:一是“史”的维度,以丰富、翔实的第一手和第二手资料,采用案例比较研究和比较历史分析结合的方法,将历史研究与制度研究相结合,把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作为台湾历史现实的产物,并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关注其宏观历史脉络,分析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发展的历史过程。二是“论”的维度,力求与史结合,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作批判性考察,关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历史发展中的变量之间的关系,包括外生性变量、内生性变量和行动者等因素,研究这三个变量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综合影响;关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分析其变迁轨迹及变迁类型。在研究方法上,笔者借助深度访谈法、观察法和文献法等方法,访谈多名台湾电视媒体业界人士、学界人士和政界人士,并对台视、中视、华视、民视和公视五家无线电视台及部分有线电视台进行观察,使研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台湾无线电视发展的历史过程和制度变迁。本研究具有较强的研究意义。首先,本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本研究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为研究对象,运用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对其进行分析,这是新制度经济学与新闻传播学相结合的创新尝试,丰富和发展了制度变迁理论。其次,本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以史为鉴,对未来两岸电视媒介发展乃至政策制定有所帮助。本研究力求能为促进“一国两制”的中国新闻事业提供参考,在促进未来两岸电视媒体的进一步合作的基础上,增进两岸电视媒体的理解与互信,促进华文电视媒体共同发展。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为绪论,介绍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研究意义、研究思路,梳理理论及综述文献,讨论本研究的创新点及难点等。第二章为“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51-1987),介绍了“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建立概况,本章梳理了在国民党严格的威权统治之下,以商业运营制度建立无线电视,台视、中视和华视三家无线电视台先后成立的过程,分析了“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三章为“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87-2000)。本章梳理了“戒严”令解除之后,媒体产业开始快速发展时,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发展的情况;分析“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四章为“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2000-2017)。本章梳理了民进党成为执政党之后,民众对所谓民主的需求愈加强烈,台湾无线电视媒介随之发生的变化;分析了“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五章为结语: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变迁分析与媒介批判,笔者对每一阶段的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进行总结,得出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形成、制度变迁类型、各因素的影响模式和变迁全程的路径依赖作用等四条结论,并对政治力量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中的负面作用进行批判反思。经过研究,笔者发现,台湾无线电视的诞生源于政治制度的推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的制度变迁模式表现为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并行。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过程中,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发挥交互作用,政治、经济与技术因素是外生性因素中起到主导作用的因素;行动者之间成本和收益的不均衡成为制度变迁的重要动力;非正式约束对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产生强大作用,政治、经济等因素常以非正式约束的形式对实施机制发挥作用。本文在选题、研究内容和视角及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首先,本文填补了台湾电视相关研究的空白,采用最新的数据和资料,记录了台湾无线电视转型的重要时期;其次,本文采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使研究具有较强逻辑性,运用制度制度变迁理论,对史料进行创新性的逻辑思考,是台湾电视史研究的一次创新;最后,本文通过深度访谈、观察法等质化研究方法,获得大量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克服了大陆的台湾研究往往缺乏第一手资料的缺陷。
王雅霖[10](2018)在《民族文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的理论与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族文化产业是文化产业的主要形态之一。我国民族文化资源极其丰富,民族文化产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优势产业,具有强大的经济功能,特别是在经济落后但却拥有丰富民族文化资源的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民族文化产业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重要的增长极。同时,民族文化具有凝聚民族精神、塑造民族价值观、维系民族和谐等重要作用,以民族文化作为核心资源禀赋的民族文化产业也具有动态保护民族文化、维持民族文化生态的文化功能。此外,民族文化产业还具有节约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生态功能。发挥比较优势,提升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加快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对生态文明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对提升我国的国际文化竞争力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开发是一把双刃剑。对民族文化资源适度的、科学的、有序的、遵循民族文化发展客观规律的开发才能促进民族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相反,过度的、不合理的、无序的、未遵循民族文化发展客观规律的开发会使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陷入困境,并造成民族文化资源流失、民族文化生态破坏、自然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以及危害国家文化安全等问题。民族文化产业应该理性发展。但近年来我国各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实践却呈现出比较明显的消极开发与非可持续发展的特点,并未充分发挥该产业的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和生态功能,也未实现其经济效益、文化效益、生态效益的共同提升。区域民族文化产业需要思考如何发展才能兼具经济效益、文化效益和生态效益,才能在充分发挥该产业经济、文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实现其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生态化发展则为上述命题提出了一个新思路与新方向。本文在全面梳理和归纳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沿着“区域民族文化产业为何要生态化发展——何为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的生态化发展——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如何生态化发展——特定区域的民族文化产业是否生态化发展”的研究思路,用八个章节对民族文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的理论与路径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论证。文章以区域经济学、生态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文化产业学、系统学、生态学、民族学、文化学等多学科交叉研究的视角,运用系统分析、比较研究、综合集成、计量分析等方法,在分析了我国各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与主要问题的基础上,针对区域民族文化产业与民族文化资源的特性,引入系统论、协同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区位论、比较优势理论、资源稀缺论以及生态学相关理论,提出了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的概念,从运行基础、运行规律、运行机理、内涵与本质、优势等五个方面构建了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的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着重分析论证了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实现生态化发展的两条具体路径,即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的协同发展和构建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系统。在对路径的研究中,本文构建了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协同进化模型和协同度测度模型,建立了相关的序参量与指标体系,并分别以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内蒙古、广西、新疆、西藏、宁夏五个自治区为例,对其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行了实证分析。本文以多学科交叉的视角研究民族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了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的理论框架,并着力探寻其实现路径,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文章首次从民族文化产业、民族文化资源与民族文化生态、自然资源与自然生态环境三者的关系入手,提出通过生态化发展路径即促进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及其内部区域民族文化子系统、区域产业子系统、区域生态子系统的协同发展和构建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系统而实现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该研究结论在同类研究中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对丰富我国文化产业理论、产业生态化理论与可持续发展理论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对促进各地民族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促进区域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在民族文化产业领域贯彻科学发展观、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论文化因素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兼谈以文化先行推动湖南经济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文化因素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兼谈以文化先行推动湖南经济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2)乡村振兴战略下村落体育表演的发展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依据和意义 |
一、研究依据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对象与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创新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创新 |
第五节 理论基础 |
一、表演理论 |
二、社区理论 |
三、社会变迁理论 |
四、文化资本理论 |
第二章 村落体育表演论略 |
第一节 村落体育表演本体论 |
一、村落体育表演概念 |
二、村落体育表演源流 |
三、村落体育表演本质 |
第二节 村落体育表演的演进 |
一、古代社会村落体育表演 |
二、近代社会村落体育表演 |
三、当代社会村落体育表演 |
第三节 村落体育表演的分类 |
一、按照表演目的分类 |
二、按照表演人员数量分类 |
三、按照表演项目来源分类 |
第四节 村落体育表演的特征 |
一、表演动作的模仿性 |
二、表演特色的差异性 |
三、表演形式的朴素性 |
第五节 村落体育表演的价值 |
一、健身健体价值 |
二、教育教化价值 |
三、娱乐健心价值 |
四、社会治理价值 |
五、经济发展价值 |
六、文化传承价值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乡村振兴与村落体育表演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乡村振兴战略阐释 |
一、乡村振兴发展历程 |
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维度 |
第二节 乡村振兴中的村落体育表演 |
一、乡村振兴为村落体育表演提供发展环境 |
二、乡村振兴为村落体育表演提供发展契机 |
第三节 村落体育表演中的乡村振兴 |
一、村落体育表演促进乡村振兴的理论依据 |
二、村落体育表演推动乡村振兴的实践形式 |
三、村落体育表演中的乡村振兴现象表达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乡村振兴战略下村落体育表演个案 |
第一节 个案选择原则与方法 |
一、个案选取原则 |
二、个案选取方法 |
第二节 个案一: 山东商河袁窦村鼓子秧歌 |
一、田野概况 |
二、袁窦村鼓子秧歌表演 |
三、袁窦村鼓子秧歌源起 |
四、社会变迁视域下的袁窦村鼓子秧歌发展历程 |
五、袁窦村鼓子秧歌的文化内涵 |
六、精英引领: 乡村振兴中袁窦村鼓子秧歌表演的路径选择 |
第三节 个案二: 山东邹城尚寨竹马 |
一、田野概况 |
二、尚寨竹马表演 |
三、尚寨竹马源起 |
四、社会变迁视域下的尚寨竹马发展历程 |
五、尚寨竹马的文化内涵 |
六、政府推动: 乡村振兴中尚寨竹马表演的路径选择 |
第四节 个案三: 山东祝阳大梭庄舞龙 |
一、田野概况 |
二、大梭庄舞龙表演 |
三、大梭庄舞龙源起 |
四、社会变迁视域下的大梭庄舞龙发展历程 |
五、大梭庄舞龙的文化内涵 |
六、自组织: 乡村振兴中大梭庄舞龙表演的路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乡村振兴战略下村落体育表演发展路径优化 |
第一节 乡村振兴战略下村落体育表演发展的原则与目标 |
一、指导思想 |
二、发展目标 |
三、基本原则 |
第二节 乡村振兴战略下村落体育表演发展路径的优化设计 |
一、精英引领型村落体育表演发展路径的优化设计 |
二、政府推动型村落体育表演发展路径的优化设计 |
三、自组织型村落体育表演发展路径的优化设计 |
四、多元主体协同型村落体育表演发展路径的创设 |
第三节 乡村振兴战略下村落体育表演发展路径的运行保障 |
一、政府部门联动协作 |
二、村落精英主动参与 |
三、村落自组织积极发展 |
四、村落文化认同增强 |
五、村落文化产业发力 |
六、专家学者科研助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3)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研究 ——以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问题与概念界定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六、研究框架与拟创新点 |
第一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概念阐释 |
第一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方课程融合的立论依据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地方课程体系的知识价值 |
二、地方课程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载体的课程属性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地方课程融合的整体相关性 |
第二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概念解析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的本质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的特征 |
第三节 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释义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概念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模式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价值 |
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理论视角 |
第一节 人类学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一、“自我”与“他者”表述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二、“自我”与“他者”整合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第二节 社会学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一、社会认同意识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二、社会分层结构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第三节 文化学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一、“同化”“多元”博弈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二、多元文化教育影响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第四节 教育学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一、基于教育生态理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二、基于教育民族理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 |
第三章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设计与实施 |
第一节 研究对象的确定 |
一、研究“田野”的代表性 |
二、研究“现象”的合理性 |
三、研究“行为”的持续性 |
第二节 研究方法的使用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调查研究法 |
三、经验总结法 |
第三节 研究的具体过程 |
一、研究筹备阶段 |
二、行动计划阶段 |
三、实地调查阶段 |
四、总结反思阶段 |
第四节 研究伦理的澄清 |
一、研究资料真实有效 |
二、研究对象知情合作 |
三、研究行为合规合理 |
第四章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保障条件 |
一、政策条件 |
二、环境保障 |
第二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资源概况 |
一、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
二、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省地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 |
第三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的培养目标 |
第四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的开发主体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
二、学校少数民族专职教师 |
三、流域内的相关社会人员 |
第五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的主要内容 |
一、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内容的组织形式 |
二、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教材的开发使用 |
第六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的评价途径 |
第五章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实效评析 |
第一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实践成效 |
一、拓宽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渠道 |
二、促进了教师角色研究性转变 |
三、打造了整体性实践示范案例 |
四、搭建了地方及学校联动平台 |
第二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实践困境 |
一、条件性资源保障力度不够 |
二、课程培养目标结构性缺失 |
三、内容原生文化空间的蜕变 |
四、主体参与及投入效能低下 |
五、实践评价体系的反馈不足 |
第三节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实践困境的归因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精神情感价值剥落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功利趋向明显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文化空间生态失衡 |
第六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的优化策略 |
第一节 目标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目标的多维建构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目标依据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目标分析 |
第二节 内容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内容的多样优选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内容的选择原则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内容的选择方式 |
第三节 主体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主体的多重效能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中“教师”主体的构成及效能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学生主体身份的获得及方式 |
第四节 实施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实施的多类统整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实施的生态取向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生态实施的途径 |
第五节 评价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评价的多元交互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评价的基本特征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评价的优化策略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研究反思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以国家文化战略为导向,探讨与分析非遗文化课程开发的应然可能 |
二、以地方实践经验为依据,反思与探索地方非遗文化课程的实践路径 |
三、以多重理论视角为指导,构建与完善非遗文化地方课程的优化策略 |
第二节 研究反思 |
一、研究思路如何深化 |
二、研究过程如何系统 |
三、研究结论如何全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研究调查问卷 |
附录二 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研究调查问卷 |
附录三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4)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论文内容及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马文化与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的形成 |
第一节 蒙古人的马文化 |
一、“马背民族”的缘起 |
二、蒙古族眼中的“马” |
三、“蒙古马”精神对蒙古族的影响 |
第二节 内蒙古马文化资源与马文化产业的关系 |
一、马的用途与功能 |
二、马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与马文化产品的精神价值 |
三、发展马文化产业有助于保护与传承马文化 |
第三节 内蒙古马文化资源与马文化产业形成 |
一、内蒙古马文化资源 |
二、精神文化需求与经济发展需求相统一 |
三、马文化产业形成 |
第二章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
第一节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背景 |
一、马文化产业环境分析 |
二、马文化产业结构分析 |
三、马文化细分产业发展现状 |
第二节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的发展特点 |
一、马文化产品具有符号经济的性质 |
二、马文化产业结构高度化 |
三、马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联动效应显着 |
第三节 内蒙古马文化资源在马文化产业中的运用案例 |
一、传承与保护并重:以歌舞演艺《千古马颂》为例 |
二、市场需求引领:以草原夏季“8·18赛马节”为例 |
三、政府规划推动:以蒙古族特色马文化小镇为例 |
第三章 基于竞争力模型对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要素分析 |
第一节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竞争力评价体系构建 |
一、文化产业竞争力相关理论 |
二、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竞争力决定要素的层次结构 |
三、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 |
第二节 马文化产业竞争力评价要素的量化处理 |
一、马文化产业生产要素 |
二、马文化产业企业战略、结构及竞争要素 |
三、马文化产业需求状况要素 |
四、马文化产业相关产业发展要素 |
五、马文化产业政府要素 |
第三节 基于层次分析法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竞争力分析 |
一、基于层次分析法(AHP)内蒙古马文化产业竞争力评价 |
二、马文化产业竞争力各要素指标的衡量 |
三、马文化产业评价结果分析 |
第四章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发展思考 |
第一节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一、广而散的马文化产业结构存在着一定的发展制约性 |
二、马文化资源产业化缺乏内涵 |
三、马文化产业市场中的有效性供给与需求不足 |
四、政策与法规滞后于马文化产业发展 |
第二节 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对策 |
一、促进马文化产业聚集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
二、重视马文化精神实质创造新型马文化产业 |
三、依靠旅游供需激发马文化市场活力 |
四、进一步优化马文化产业政策体系 |
第三节 结论 |
一、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实现经济文化双重效益 |
二、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可能发展的趋势与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湖南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与概念阐述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湖南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品牌现状 |
第一节 产业现状 |
一、湖湘文化源深脉广气足 |
二、文化产业基础方兴日盛 |
三、文化消费市场需求充足 |
四、文化产业政策稳健开放 |
第二节 品牌现状 |
一、文化湘军引领下品牌示范效应突出 |
二、重点门类增长下品牌整体建设显着 |
三、新兴业态培育下品牌成长活力十足 |
四、文化输出升级下品牌对外传播提升 |
第二章 湖南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发展困境 |
第一节 产业发展困境 |
一、产业结构有待优化 |
二、市场投入亟待增强 |
三、政策机制尚待完善 |
四、区域发展仍待均衡 |
第二节 品牌发展困境 |
一、资源整合力不足 |
二、人才创新力不够 |
三、品牌保护力欠缺 |
四、品牌协同力薄弱 |
第三章 湖南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的品牌化机制 |
第一节 品牌化内涵 |
一、品牌构成 |
二、品牌特征 |
三、品牌化意义 |
第二节 品牌化机制 |
一、形成要素 |
二、形成过程 |
三、培育模式 |
第四章 湖南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的品牌化策略 |
第一节 湖南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化的战略构建 |
一、文化科技双轮驱动 |
二、市场化机制运营 |
三、品牌知识产权保护 |
四、母子品牌协同发展 |
第二节 湖南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化的具体对策 |
一、品牌定位:特色化创新升级品牌文化内涵 |
二、品牌培育:实行“一地一品”式分类培育 |
三、品牌认证:科学化构建品牌认证标准体系 |
四、品牌运作:多方合力构建利益共享模式 |
五、品牌营销:打造“互联网+”平台营销模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核心认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 |
(一)选题理由 |
(二)选题意义 |
(三)研究现状综述 |
二、研究内容与思路 |
三、重难点与创新点 |
四、理论支持与研究方法 |
(一)理论支持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核心认同形成的逻辑进路 |
第一节 具有独特时空性的中国话语“民族” |
一、民族概念的源流 |
二、中国话语“民族”概念解读 |
第二节 中华民族与中华民族共同体 |
一、“中华民族”概念的诞生和发展 |
二、具有多维属性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
第三节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认同 |
一、认同是民族意识的基本内容 |
二、“五个认同”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认同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核心认同的逻辑关系 |
第一节 认同的内涵与特征 |
一、认同的内涵 |
二、认同的特征 |
第二节 “五个认同”的结构关系 |
一、普遍意义上的五个认同 |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五个认同 |
第三节 核心认同的理论阐释 |
一、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是滋养根基 |
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是承载本体 |
三、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是爱国情怀 |
四、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是政治保障 |
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是动力之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核心认同的发展和巩固 |
第一节 民族政策的形成和功能 |
一、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 |
二、民族差异化政策的存在 |
三、民族政策的变化影响认同的发展 |
第二节 奠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
一、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二、全面展开社会主义建设 |
三、本时期的特色政策和措施 |
第三节 形成:改革开放后三十五年 |
一、民族法律体系逐步形成 |
二、首要的问题是发展 |
三、本时期的特色政策和措施 |
第四节 巩固:广义民族工作时期 |
一、民族法制体系日趋完善 |
二、共同发展的新趋势 |
三、共有精神家园建设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核心认同的阻滞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意识形态建设与时代发展不平衡的消极影响 |
一、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耦合 |
二、意识形态建设中的教训和镜鉴 |
第二节 经济发展不平衡与公共社会资源配置不平衡的消极影响 |
一、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表现和影响 |
二、公共社会资源配置不平衡的表现和影响 |
第三节 民族政策价值设计与实现不平衡的消极影响 |
一、民族政策设计中价值取向滞后的影响 |
二、民族政策实施中价值取向失衡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增强核心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第一节 包容共治的政治建设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
二、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 |
第二节 互利共建的经济发展 |
一、均衡与同步:高质量的区域协调发展 |
二、互助与互利:共赢性的区域协调发展 |
第三节 公平共享的社会政策 |
一、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二、平等正义:民族社会政策的价值归宿 |
第四节 团结和谐的共有精神家园 |
一、发挥优势打牢思想基础 |
二、补齐短板维护文化安全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7)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现行法构造下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透视 |
第一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理论共识与实践分歧 |
一、商事习惯适法性标准的理论共识 |
二、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实践立场的多元化 |
三、理论共识与多元立场的分歧反思 |
第二节 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逻辑审视 |
一、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立法意旨 |
二、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规制逻辑 |
三、商事习惯区分于民事习惯公序良俗程度的差异性 |
第三节 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评析 |
一、商事习惯法源制度的规则体系 |
二、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的不足 |
三、公序良俗作为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不足的成因分析 |
小结 |
第二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功能性标准的内容确立 |
第一节 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理论基础 |
一、商事习惯在企业法中的历史沿革与功能阐释 |
二、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理论溯源及启示 |
三、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目的:消除交易社会负面外部效应 |
第二节 法律强制介入市场交易活动的功能分类 |
一、防范对不特定当事人利益影响而避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二、防范对特定当事人利益影响而避免损害交易弱者利益 |
第三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功能性标准的具体内容 |
一、功能性判定标准之一:公序良俗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之二:公平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的一体两面的关系界定 |
小结 |
第三章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民法其它基本原则的关系校正 |
第一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 |
一、平等原则的内涵与法律属性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的关系界定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平等原则关系的司法验证 |
第二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 |
一、自愿原则的基本内涵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的关系厘定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自愿原则关系的司法再校验 |
第三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合法原则 |
一、合法原则的法律表达与规范类型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强制性法律规范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任意性法律规范 |
第四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 |
一、诚信原则的内涵与基本功能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的关系界定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诚信原则关系的司法验证 |
第五节 功能性判定标准与绿色原则 |
一、绿色原则条款的规范性质 |
二、功能性判定标准与作为绿色原则的关系解析 |
三、功能性判定标准与绿色原则关系的司法实证 |
小结 |
第四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运用 |
第一节 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与基本类型 |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内涵 |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类型 |
三、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的具体路径 |
第二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实证 |
一、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司法实践样态 |
二、公序良俗评价商事习惯适法性存在的问题 |
三、司法实践问题的成因解析与完善思路 |
第三节 公序良俗判断商事习惯适法性的理性立场 |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审慎谦抑介入 |
二、矫正公序良俗原则的泛化适用 |
三、公序良俗原则具体适用时的动态理解 |
第四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化认定 |
一、商事习惯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分析 |
二、不同类别商事习惯公序良俗的判断 |
小结 |
第五章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运用 |
第一节 公平原则的基本内涵与类型梳理 |
一、公平原则的内涵 |
二、公平原则的类型 |
三、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具体理解 |
第二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司法实证 |
一、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的基本立场 |
二、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存在的问题 |
三、公平原则校验商事习惯适法性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中公平原则的体系适用 |
一、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与商法效率原则的关系厘定 |
二、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的基本理念 |
三、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的目标定位 |
四、商事习惯公平性判定关注的具体要素 |
第四节 商事习惯适法性审查中公平原则的类型化适用 |
一、商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二、商事主体与非商事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三、非商事主体间适用商事习惯时的公平性判断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纳藏毗连地域塔城勒巴舞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研究选题与对象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对象 |
二、理论视角与方法 |
(一)历史学研究方法 |
(二)人类学研究方法 |
三、研究综述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综述 |
(二)研究意义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的重点难点 |
(二)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勒巴舞边界维持:界定、起源、当代传承 |
第一节 勒巴舞的传承区域 |
第二节 勒巴舞的起源表述 |
一、建寺院、宫殿时为免于妖魔破坏而起舞迷惑之的起源说 |
二、印度、藏区传播来源说 |
三、体现地方化特征的起源传说 |
四、起源传说小结 |
第三节 勒巴舞的当代传承 |
一、传承范围及民族 |
二、勒巴舞“磋崩”传承 |
三、勒巴舞的当代传承境遇 |
第二章 勒巴舞本体研究 |
第一节 勒巴舞服饰、道具 |
一、勒巴舞的服饰 |
二、勒巴舞的道具 |
第二节 勒巴舞的仪轨 |
一、勒巴舞的信仰规约性 |
二、勒巴舞的禁忌 |
三、勒巴舞的角色 |
第三节 勒巴舞唱颂词、动作及其宗教隐喻 |
一、勒巴舞唱颂词 |
二、勒巴舞舞段及动作 |
三、勒巴舞藏传佛教-噶举-噶玛噶举的信仰特征隐喻 |
第四节 不同类型勒巴舞的比较 |
一、舞段分析 |
二、舞蹈动作分析 |
第三章 边界扩展:勒巴舞-热巴舞-藏传佛教舞蹈的延续性 |
第一节 勒巴舞-西藏热巴舞的延续性:渊源与差异 |
一、唱词分析中的勒巴舞与热巴舞渊源 |
二、勒巴舞与西藏热巴舞的中间形式:子母雄热巴舞-斯农热巴舞 |
三、勒巴舞与西藏热巴舞的比较 |
四、勒巴舞与西藏热巴舞的差异形成 |
五、信仰的弱化:勒巴舞-西藏热巴舞的功能变化隐喻 |
第二节 勒巴舞-热巴舞-藏传佛教舞的延续性:共同文化特质 |
一、藏传佛教舞蹈艺术共同文化特质表述 |
二、共性的解释:整合基础上的藏传佛教艺术 |
三、多样性的解释:藏传佛教艺术传播中的固化与流变 |
第四章 边界内涵:勒巴舞体现的艺术传播及变迁 |
第一节 边缘地古老文化特质留存:与“年代-区域假说”的适应性 |
一、勒巴舞、热巴舞比较视域下的外显古老文化特质在勒巴舞中的留存 |
二、早期印度渊源的体现 |
三、息解派、觉宇派等宗教痕迹的保留 |
四、噶举派密法传统的体现 |
五、边缘地文化特质留存研究的对照佐证:门巴戏 |
六、勒巴舞新的边缘地形成:山地文化与谷地文化的博弈 |
第二节 艺术传播的复杂性:与“年代-区域假说”的不适应及补充 |
一、边缘地考察:文化区域的层级表现及中心的难以确定 |
二、分布范围与文化特质关系判断 |
三、文化区域边界的模糊性和可变性 |
四、传播的多向性、复杂性、随机性 |
五、族际艺术边界与文化区域边界 |
第五章 边界阐释:勒巴舞边界与族群边界 |
第一节 勒巴舞定义的纳藏毗邻地域文化模式相似性 |
一、在互相包含关系中递进的文化边缘:藏文化区-康区-滇西北 |
二、噶举派传承的特殊性:滇西北的噶举-噶玛噶举信仰基础 |
三、藏区文化模式与滇西北文化模式差异的形成 |
第二节 跨越纳藏族群边界的文化模式 |
一、共同的经济、文化基础之上的边界模糊化 |
二、纳藏艺术融合的发生 |
第三节 勒巴舞案例体现的纳西文化之和融性 |
一、汉藏文化的调和中凸显民族文化特色 |
二、勒巴舞案例中的纳西族文化和融性特征 |
结语 |
附录 玉龙塔城勒巴舞唱颂词完整记录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完成的成果 |
致谢 |
(9)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与研究假设 |
1.1.3 基本概念界定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2.1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论 |
1.2.2 搜集资料的方法 |
1.2.3 研究意义 |
1.2.4 研究框架 |
1.3 理论梳理与文献综述 |
1.3.1 理论梳理 |
1.3.2 文献综述——台湾电视研究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51-1987) |
2.1“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2.1.1 试水电视业:教育电视台的成立 |
2.1.2 第一家商业电视台:台视 |
2.1.3 中视:率先播出彩色节目 |
2.1.4 华视:突出教育节目特色 |
2.1.5 公共电视节目的草创 |
2.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2.2.1“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2.2.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2.2.3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2.3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2.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2.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2.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 “解严”之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87-2000) |
3.1 “解严”之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3.1.1 台视、中视和华视:进入激烈竞争时期 |
3.1.2 民视的成立:反对党“发声”,打破无线三台“三足鼎立”格局 |
3.1.3 公视:漫长的筹建之路 |
3.2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3.2.1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3.2.2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3.2.3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3.3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2000-2017) |
4.1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4.1.1 商业无线电视台的重组 |
4.1.2 公广集团版图的扩充 |
4.2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4.2.1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4.2.2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4.2.3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4.3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4.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5. 结语: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变迁分析与批判 |
5.1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2 “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3 2000年“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4 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反思与批判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附录二 访谈人物列表 |
附录三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及其他作品发表情况 |
后记 |
(10)民族文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的理论与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1.3 理论价值 |
1.1.4 现实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内容 |
1.3.4 技术路线图 |
1.4 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主要理论基础与相关概念的厘清 |
2.1 主要理论基础 |
2.1.1 经济学相关理论 |
2.1.2 系统科学相关理论 |
2.1.3 生态学相关理论 |
2.2 相关概念的厘清 |
2.2.1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 |
2.2.2 生态化发展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 |
3.1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
3.2 我国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 |
3.2.1 区域民族文化资源富集 |
3.2.2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迅速 |
3.2.3 以区域民族文化旅游产业为核心 |
3.2.4 区域性特点突出 |
3.2.5 各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 |
3.3 我国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3.3.1 经济效益不高,经济功能有待提升 |
3.3.2 文化效益较差,文化功能发挥不足 |
3.3.3 生态效益较低,生态功能需要提升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的理论框架 |
4.1 生态化发展的运行基础 |
4.1.1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的结构 |
4.1.2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的特性 |
4.1.3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与相关系统的关系 |
4.2 生态化发展的运行规律 |
4.2.1 文化产业发展规律 |
4.2.2 民族文化发展规律 |
4.2.3 生态经济协调发展规律 |
4.3 生态化发展的运行机理 |
4.3.1 产业生态化的核心 |
4.3.2 生态化发展的作用对象: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 |
4.3.3 生态化发展的实现路径:模仿自然生态系统的运行机制 |
4.4 生态化发展的内涵与本质 |
4.4.1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的内涵 |
4.4.2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的本质 |
4.5 生态化发展的优势 |
4.5.1 符合民族文化资源特性的要求 |
4.5.2 保障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功能的充分发挥 |
4.5.3 有利于实现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路径一: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的协同发展 |
5.1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协同发展的进化机制 |
5.1.1 协同发展的目标:系统的自组织与耗散结构 |
5.1.2 协同发展的前提:系统的开放与非平衡 |
5.1.3 协同发展的诱因:涨落与失稳 |
5.1.4 协同发展的表征:系统有序度与序参量 |
5.1.5 协同发展的动力:竞争与合作 |
5.1.6 协同发展的模式:高效持续式 |
5.1.7 协同发展的调控:复合调控机制 |
5.1.8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协同进化的机理 |
5.2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的协同进化模型 |
5.2.1 逻辑斯蒂增长(Logisticgrowth)模型 |
5.2.2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协同进化模型的构建 |
5.2.3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协同进化模型的分析 |
5.2.4 基于最小二乘法的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模型参数求解 |
5.3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协同度测度模型 |
5.3.1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协同度测度模型的构建 |
5.3.2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协同度级别的划分 |
5.4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协同发展的序参量与指标选取 |
5.4.1 序参量与指标选取的原则 |
5.4.2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系统协同发展的序参量与指标体系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路径二:构建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系统 |
6.1 生态学理论在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系统中的应用 |
6.1.1 食物链理论的应用 |
6.1.2 群聚理论的应用 |
6.1.3 种内竞争理论的应用 |
6.1.4 隔离与领域性理论的应用 |
6.1.5 种群的社会分工与等级理论的应用 |
6.1.6 种间关系理论的应用 |
6.1.7 生物冗余及多样性原理的应用 |
6.2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内涵与特征 |
6.2.1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内涵 |
6.2.2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特征 |
6.3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 |
6.3.1 基于系统生态学视角的分析 |
6.3.2 基于组织生态学视角的分析 |
6.3.3 基于生态哲学视角的分析 |
6.4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关键:生态产业链 |
6.4.1 区域民族文化生态产业链的内涵 |
6.4.2 区域民族文化生态产业链的自组织特性分析 |
6.5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构建途径 |
6.5.1 构建区域民族文化生态产业链 |
6.5.2 构建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
6.5.3 选择关键种企业以构筑企业共生体 |
6.5.4 构建区域民族文化产业共生网络 |
6.5.5 构建区域民族文化产业信息网络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区域民族文化产业生态化发展路径的实证分析 |
7.1 甘南藏族自治州民族文化产业协同进化及产业生态系统分析 |
7.1.1 甘南州概况 |
7.1.2 甘南州民族文化产业系统相关数据的测算 |
7.1.3 甘南州民族文化产业系统的有序度分析 |
7.1.4 甘南州民族文化产业系统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分析 |
7.1.5 甘南州民族文化产业生态系统的分析 |
7.2 五个自治区民族文化产业协同度测度分析 |
7.2.1 五个自治区民族文化产业系统协同度序参量与指标体系 |
7.2.2 数据来源说明 |
7.2.3 协同度分析及协同类型的判定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论文化因素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兼谈以文化先行推动湖南经济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广电产业发展研究[D]. 朱可鑫. 湖南师范大学, 2021
- [2]乡村振兴战略下村落体育表演的发展路径研究[D]. 周芳.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3]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课程开发研究 ——以清水江流域贵州民族地区为例[D]. 杨蕴希.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3)
- [4]内蒙古马文化产业发展研究[D]. 苏日娜. 中央民族大学, 2020(01)
- [5]湖南区域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化研究[D]. 胡慧君.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6]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核心认同研究[D]. 陈瑛.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4)
- [7]商事习惯适法性判定标准研究[D]. 卢迎.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8]纳藏毗连地域塔城勒巴舞研究[D]. 和璇. 云南大学, 2018(04)
- [9]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D]. 陈若萱. 厦门大学, 2018(06)
- [10]民族文化产业生态化发展的理论与路径研究[D]. 王雅霖. 兰州大学, 2018(02)
标签:贵州民族论文;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 贵州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商事主体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