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越南颁布进口货物报关新规定(论文文献综述)
许虎林[1](2020)在《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际产业链专业化分工和供应链的有序衔接,扩大了国际贸易规模,有效推进了国际物流的发展。在大图们江次区域合作中国际物流的地位日益突出,国际物流合作如何开展、在哪些方面开展,虽然GTI组织专家们进行了基础设施建设和通关问题的探讨,但都没有对区域内国际物流合作效应进行全面深入地论证。在大图们江区域各地方政府急于发展经济,各成员国对这一区域的发展给予更多关注的大背景下,大图们江次区域合作从国际物流合作先行突破,但现有的国际物流发展现状表明,国际物流合作的发展还处于规模化的第一阶段,没有达到大图们江区域成员国的预期。所以,本研究从归纳分析前人的研究成果入手,首先将研究的地理范畴扩展为以大图们江倡议成员地理范围的经济辐射范畴为研究对象,突破了研究范畴的局限性。通过对国际物流合作概念的重新界定,明确研究以基础设施建设、通关货物运输、国际物流服务及制度保障等方面的合作为基础,探讨宏观层面的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问题。在研究中明确了合作的基础源于国家战略与合作机制为大图们江地区国际物流合作提供的制度保障,陆海联运形成的互联互通为国际物流合作奠定的通道基础,区域各国经济的发展为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提供的源泉与动力及朝鲜与日本积极参与大图们江区域合作。通过对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进程、模式和成效分析,展示了合作发展的程度。尝试从国际物流量(进口量和出口量)和国际物流额(进口额和出口额)两个方面的四个维度来分析,突破已往物流研究中单一物流量指标的局限性。通过时间固定效应方法对总结出的国际物流五方面影响因素核心变量进行分析,着重分析了这些变量对国际物流发展产生的影响及原因,为国际物流合作效应的分析提供了前期基础。研究中,通过耦合方法将国际物流五方面合作的各变量耦合处理,经过主成分分析方法,提炼出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的国际物流环境指标、国际物流基础设施指标、国际物流效率指标、国际物流成本指标和国际物流市场指标等五个效应指标,引入效用理论,利用时间固定效应方法并结合倒U型模型分析法对五个方面指标进行效应分析,得出五个方面的效应情况。依据以上的分析,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本研究通过以上的研究得出如下主要结论: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发展经过二个阶段发展,处于规模扩大的发展阶段;现阶段主要的合作机制主要有四种机制,即决策机制、沟通与协调机制、冲突调解机制、收益分配机制等,但尚未形成一套制度化和程序化的国际物流合作专门决策机制,沟通与协调机制不能及时解决跨境国际物流中的即时问题,影响了跨境国际物流合作的流畅性,仅形成了双边收益分配机制,冲突调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合作模式主要有政府间国际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模式、清关互认模式、企业间双边合作模式、跨境电商物流合作模式等;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合作、国际物流标准化建设合作以及电商国际物流方面取得成效。通过对进(出)口国际物流五方面28个影响因素分析,得出在进口与出口的量(额)的二个方面四个维度上,各变量全部体现其直接影响作用,但直接影响程度不同。对出口国(或地区)而言,公路的质量、使用国际互联网用户贸易壁垒、海关手续负担、本地竞争的强度、价值链宽度、国际分销和市场营销控制货运及时性、清关效率、物流服务能力、货物可追溯性、法律框架解决纠纷的效率、反垄断政策的有效性等因素的直接影响最大。对进口国(或地区)而言,公路的质量、铁路基础设施的质量、港口基础设施的质量、本地竞争的强度、当地供应商质量、国际分销和市场营销控制、贸易壁垒、贸易关税、海关手续负担、清关效率、货物可追溯性、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反垄断政策的有效性、政府官员的决定中徇私等因素的直接影响最大。主要原因是,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处于规模化的初级阶段,合作水平低,各国政策和合作机制不完善,区域各国的经济和社会水平不同,各国间国际物流发展不平衡,外部环境对国际物流的发展产生冲击。通过对五个国际物流合作效应的替代指标分析,得出,对进口国而言,大图们江区域的国际物流环境、国际物流效率和国际物流市场三个国际物流合作效应的替代指标显着性体现出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效应是递增的,国际物流基础设施也基本反映出这一点。而对出口国而言,大图们江区域的国际物流环境、国际物流效率二个国际物流合作效应的替代指标显着性体现出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效应的作用。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还处于合作规模扩大阶段,没有进入质变的平衡发展阶段,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各替代指标的效应存在差异是必然的。针对上述研究,借鉴国内外物流合作的相关经验,结合大图们江区域的实际情况提出四点对策建议:改善国际物流合作环境、促进政府间合作,提高国际物流合作效率,创造新的国际物流需求,有效推进国际物流通道基础和通道畅通化建设等对策建议。
李伟,赵泽宇[2](2020)在《印尼电站项目免税清单编制及使用现状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本文结合印尼出口电站项目,对免税清单的定义、编制、申请及使用现状进行阐述及分析,并提出出口总承包项目免税清单的编制原则及使用要求。
唐富满,罗凤麒[3](2020)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粤港澳边境小额贸易》文中研究表明香港、澳门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港澳与内地特别是广东联系紧密。香港和澳门是自由港,长期以来是内地发展对外贸易的中转站,但粤港澳边境走私也非常严重。1947年,华南海关推行零星贸易办法,尝试对粤港澳边境贸易进行规范化管理,但收益甚微;新中国成立之初,广州市军管会颁布肩挑贸易管理办法,对输往港澳边缘区主要物资进行管理;到1950年,华南财委按照中央的统一规划,制定小额贸易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粤港澳边缘区贸易的管理,有效打击走私活动。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粤港澳边境小额贸易日渐式微。新中国成立前后小额贸易管理的沿革,体现了历史发展的继承与超越。
Girolamo Battaglia[4](2020)在《中国与美国汽车产业贸易关系研究》文中提出汽车工业一直是中美之间贸易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向美国市场出口汽车和汽车零件。而美国在中国市场上出口更多的汽车。近年来,汽车工业面临许多挑战。对生态汽车或混合动力汽车越来越感兴趣的全球客户的变化正在重塑全球汽车行业,也为新公司进入市场提供了机会。生态挑战不仅将重塑汽车生产,而且还将影响汽车工业的全球供应链。中美之间的贸易逆差是贸易战的原因之一,是两国最近的贸易冲突具有重要因素。贸易战也影响了两个主要的汽车产品进出口商之间的贸易关系,造成了工作机会的流失,主要是对美国方面造成较大的影响。多年来,福特和通用汽车等公司都在中国市场进行投资。贸易战对许多依赖美中贸易关系的公司的生产力和销售产生了负面影响。生态挑战和贸易战只是最近影响汽车行业的众多挑战中的一小部分。这项研究表明了中美之间的汽车贸易规模及其在经济中的重要性。该研究还研究了过去十年中美之间的汽车贸易关系,重点关注变化和挑战,这些变化和挑战对两国之间进出口的改善或下降具有重要作用。该研究不仅强调了影响汽车行业近几年的问题和挑战,而且强调了可以采取的改善两国汽车贸易关系并允许两国经济繁荣的措施。
闭廷榜[5](2020)在《中越沿边地区口岸贸易便利化的管理问题研究 ——以水口-驮隆为例》文中提出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在这个全球化的过程中,各个国家之间的依赖性越来越强。投资与贸易成为了很多国家经济发展的拉动机。作为一个开放性的经济体,越南经济发展取决于吸引外国投资与进出口贸易活动。2020年是越南贸易活动重要的一年,在这一年越南将要实施很多自由贸易协议的承诺,以及实施对WTO关于贸易便利化的承诺。贸易便利化是于1996年在WTO新加坡部长级会议上首次提出来,到目前多个国际组织、多个区域贸易组织已将贸易便利化纳入到跨境贸易协议谈判中。海关管理是实现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文主要以口岸贸易便利化海关管理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在国际贸易理论、跨境治理理论、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研究中越沿边地区贸易活动以及口岸进出口贸易活动的海关管理。中国广西作为越南的邻居,广西的主要的贸易伙伴是越南,因此越南口岸的海关管理对广西企业走进越南市场是非常重要的,了解越南海关管理的制度才能够更顺利地进行国际贸易。本文主要通过对中外学者关于贸易便利化及贸易便利化测量方法、跨国治理的探究,结合中越近年来的贸易发展变化情况和经济发展情况,选取合适的贸易便利化测评指标,对中越沿边地区驮隆口岸的贸易便利化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找出影响驮隆口岸贸易便利化的几个关键指标,并结合两国的实际情况,提出进一步提升口岸贸易便利化的对策和建议。
Munkh-ider Narantsatsralt[6](2020)在《中蒙经贸合作的经济效应及其影响因素分析》文中提出在中国“一带一路”和蒙古国“发展之路”倡议下,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进入新阶段,蒙中经贸合作也迈入新时期。近年来,蒙中两国经贸合作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中国不仅是蒙古国的最大的贸易伙伴,而且是最重要的战略伙伴之一。中国作为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着成效,具有改革创新发展的制度经验,拥有庞大的国内消费市场需求;蒙古国地处中蒙俄经济走廊的核心腹地,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是绿色畜产品生产加工主产地,两国具有很强的资源互补性和市场依赖性。站在自由贸易视角下,系统梳理蒙中两国经贸合作影响因素,客观评价两国经贸合作的经济效应,对双边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基于两国经贸领域贸易和投资客观实际,比较研究了双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差异,在深入分析蒙中经贸合作现状基础上,系统梳理了双边经贸合作的影响因素。论文中利用随机前沿引力模型,根据两国经贸合作影响因素确定了相关变量,分析了两国的贸易效率和潜力,得出了两国进出口贸易的结合程度和互补性结论。本论文探索性应用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具体分析了蒙中两国自由贸易协议如何影响双边经济,分别对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做了详实分析。通过文献搜索,发现利用GTAP模型具体研究中蒙贸易相关问题较少,没有成熟的研究成果,尚未发现系统的数据模型分析,因此该研究有可能是本论文的创新点之一。同时,两国经贸合作的核心问题,也是双边政府关注的聚焦点,即探索建立自由贸易区,本论文在GTAP分析基础上,对蒙中扎门乌德-二连浩特自贸区建设作了SWOT分析,作为本研究的案例分析,有利于提出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本研究表明,尽管蒙中两国经贸合作领域不断拓宽,进出口贸易额稳健增长,但双边贸易和投资结构单一问题突出,其中对矿产资源领域合作依赖性较大,导致受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多、不稳定和不可持续矛盾较严重。研究认为,双边贸易和投资结构单一主要源于蒙古国自身工业基础薄弱、基础设施不完善和金融资本市场不健全,制约两国经贸合作再上新台阶。论文通过影响因素分类比较研究,得出蒙古国的政策不稳定、不连续因素已成为投资合作领域首要制约因素。GTAP模型的结果表明,减少各类商品的贸易壁垒对两国的经济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但由于双方比较优势的差异性,除了蒙古国纺织行业,对其他部门产出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本研究认为扩大双边经贸合作是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符合两国比较优势,其经济效应总体上是正面效应,负面影响完全可以通过制度设计加以避免。研究建议双边经贸合作的正确方向是通过建立自由贸易区,在各自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下,进一步深化两国经贸合作,共同创新政策和先行先试,重点在矿产资源深加工、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先进制造业、商贸物流和跨境旅游等领域扩大合作,共同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王炳军[7](2020)在《明朝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明朝中后期是中国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重要变革期,而隆庆时期是这一变革轨迹上的拐点。这个变革期之前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是以市舶司体制为核心。从唐朝的市舶使到宋元明的市舶司是主导海上贸易的管理机构。这个变革期之后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是以海关体制为核心,主要是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开放海禁、设立四海关开始。作为这个变革拐点的隆庆时期,被关注的往往是“隆庆开禁”,而这个拐点呈现出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是如何演变的,还缺乏对这一过程的充分研究。本文的研究目的有二:一是结合明中后期的社会背景,对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进行描述;二是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是中国法制史上难得的国家制定法与民间习惯法的一次有效结合,这种结合的主体、程序和效果都值得关注。另外,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对当下我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法制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变革是在明朝中后期的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相较明朝前期,明朝中后期海内外政治、社会和经济格局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江南和华南的商业经济迅速发展,为东南海上贸易提供了物质基础。商业性农业得到很大发展,同时和出口商品相关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日益扩大,品种日益增多,产量不断上升。尤其是与丝绸相关的桑麻更是大面积种植。“富者田连阡陌,桑麻万顷。”“民力本射利,计无不悉,尺寸之堤必树之桑。”江南和华南出现大量的商业城镇和商人集团。南京、杭州、苏州、广州都是全国性的大商业城市,震泽、盛泽、王江泾、朱家角、双扬、黎里等镇都是连接各地商业中心的繁忙市镇。葡人东来对南海贸易圈产生了强劲的政治和经济冲击。葡人沿大西洋和印度洋进行征服并建立一系列殖民据点和商站,构建了以印度果阿为中心的海上帝国。1511年,葡人占领满刺加,随后力量向东南亚和东亚渗透。虽然强弩之末的葡人在中国和日本遭到挫败,但其强大的海上力量仍然是一个影响地方政治和经济格局的重要因素。葡人在印度洋沿岸与地方合作的经验被有效地利用到中国。在粤闽浙三地先后遭遇失败后,葡人学会了与中国地方政府合作。从与私人海商合作进行走私,到贿赂地方政府获得贸易许可,最终实现了澳门居留。葡人几乎垄断了中日贸易,而澳门成为葡人国际贸易航线上的重要一环。“长崎——澳门——满刺加”、“澳门——马六甲——果阿——里斯本”国际航线得以实现丝绸为主的中国商品得以世界流通。明朝中后期,尤其是在隆庆时期,明太祖朱元璋和明太宗朱棣缔结的“海禁—朝贡”体系日趋衰落。随着明朝军事力量的衰落和财政危机的加深,“厚往薄来”的朝贡贸易已经无力维持。军事力量的衰落导致海禁法难以有效执行,私人贸易由早期的绅商和散商逐步形成海商集团。而沿海势要巨室也作为“大窝主”介入,为蕃货的销售和中国商品的采购提供便利。海商集团、葡人和日本的海上力量和沿海“大窝主”所形成的海上私人贸易网络引发明政府的警惕,而海禁的严格执行却引发了嘉靖“大倭患”。所谓的嘉靖倭患实质上就是中国海商集团联合其他海上力量和沿海民众展开的海盗活动。“倭乱”消耗了明朝的经济和军事力量,引发朝野的反思和争论。最终形成“于通之之中,寓禁之之法”的共识。这样隆庆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变革就有了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变革条件。隆庆时期的海上贸易法可分为海禁法、朝贡贸易法、商舶贸易法和海上贸易习惯法。海禁法主要在《大明律》、《问刑条例》等刑事法律中规定。朝贡贸易法则主要在《大明会典》、则例中规定。海上贸易习惯法则是以东南亚为联结的印度洋和东亚为两核心的南海经济贸易圈中长期形成习惯和惯例。朝贡贸易法主要是“广中事例”和“月港体制”中形成的贸易法律制度,这是政府对私人贸易逐步认可的过程中形成和确立的法律制度,实质上也是制定法对习惯法的吸收。海禁法在明初是为防控张士诚和方国珍的余党而颁布,随着明朝统治的稳定,海禁成为维持政治稳定和强化明廷对海上贸易控制的工具。,地方在执行海禁法中出现“片板不许下海”的极端严苛的法律规定,引发海商铤而走险以武力对抗政府的海禁。因海禁影响到生存的沿海居民也纷纷接济或直接参与海上贸易。这样,明初构建的海禁防线被中外海上力量冲溃。明代朝贡贸易法是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奇葩。明之前,朝贡关系与海上贸易是分开的,海上贸易即市舶。明朝将朝贡关系与贸易关系即朝贡贸易。明朝朝贡贸易是“贡舶”,而“市舶”为非法。朝贡贸易在明初的确发挥了重要的政治作用,尤其是永乐时期,对于倭寇的防控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违反经济规律的“厚往薄来”原则使朝贡贸易注定难以长期维持。对于劳民伤财的朝贡贸易,从官员到皇帝都有了清醒的认识,但是基于祖制难违,加上明朝中后期军事和经济的衰落而缺乏维系朝贡体系的手段,也只能勉强维持下去。正德、嘉靖时期,地方财政危机和巨额军饷需求催生了商舶贸易的发展。弘治时期开始的“广中事例”和隆庆时期发展的“月港体制”应运而生。“广中事例”起始于对朝贡贸易贡使附带商品的抽分,随后地方官员将之实施于朝贡国非贡期的贸易和非朝贡国海商的贸易。隆庆时期是“广中事例”法律制度重要发展时期。尽管正德、嘉靖时期朝廷几次允许广州对商舶实施抽分,但又反复被否定。虽然嘉靖后期,葡人得以居留澳门,并形成了“澳门—广州”二元中心贸易模式,但主要是以索萨与汪柏的口头协议为基础,并没有得到朝廷的认可,甚至可以说朝廷对之并不知情。随着隆庆开禁,“广中事例”才得以被朝廷默认,并收取租金。“广中事例”在海上贸易法方面,主要以海道副使、市舶司和香山县官员及地方三司进行管理。在海上交易和税收方面,逐步出现“官牙”、“客纲客纪”、“揽头”等中介服务商,并代为地方政府执行税收。正如葡人游记所描述的,明朝中后期,已经出现朝贡贸易和商舶贸易的并存。朝贡贸易在广州市舶司的来远驿进行,即所谓“持有许可”的贸易。而非朝贡国的商人则在海道指定的“屯门”(南头)进行。这种朝贡贸易(贡舶)和商舶贸易(市舶)的并存,在清代海关贸易时得以延续。隆庆时期,“广中事例”形成了丈抽和征银的税收制度,取代了之前的实物抽分制。福建的“月港体制”始于隆庆开禁,形成了不同于“广中事例”的贸易体制和法律制度。隆庆时期,月港贸易管理机构为海防同知,并专理税收。后来为防止海防同知滥用权力,形成了海道、海防同知、督饷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和制约的运作机制。月港税收制度包括船引税、水饷、陆饷和加增饷。明中后期私人海上贸易兴起,在贸易中遵守习惯法。这种习惯法是南海贸易圈在长期海上贸易中形成的习惯。除小额的现货交易外,在合同订立中普遍以特定的程序并采用书面形式。葡人游记、明人见闻录和类似于《初刻拍案惊奇》等文学作品,都有对明代私人海上贸易交易过程的描述。私人海上贸易是周期长、风险大、成本高的国际贸易。为防控风险,往往采用各种合同履行的担保形式,比如以货物抵押,以人质担保,以财产和名誉为基础的综合担保。闽浙沿海的势要大家是私人海上贸易的“大窝主”,他们就利用自己的政治资源和经济实力,为海商集团提供中介服务。东南沿海地区的私人贸易形成了“歇家牙行”运行模式,往往也是由势要大家即所谓“大窝主”经营。这种中介服务融牙行、歇家的价格评估、客店住宿、货物运输和储存、代为交税等于一体。在隆庆开禁后,这种形式被官方认可和利用,这就是明后期的“三十六行”和清代的“十三行”的雏形。隆庆时期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万历时期的督饷馆体制、税收制度都是以月港体制为框架的进一步发展。郑氏集团在从1625到1683年长达近60年中,把持东南沿海的海上贸易。在具体海上贸易法上以月港体制为基础。郑氏集团的“牌饷”制就是对船引和水饷等月港税收制度为基础的创新。而郑氏的“五商制”是典型的“歇家牙行”模式。清代的海关制度是对传统的市舶司和海道、海防同知的职能利用形成的。而“十三行”更是明代的“官牙”、“客纲客纪”、“三十六行”中介服务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王学[8](2018)在《WTO法律体系中的贸易便利化制度研究 ——以《贸易便利化协定》为中心》文中研究说明WTO第四次部长级会议正式启动了多哈回合谈判,在此次会议上,WTO各成员一致同意将贸易便利化正式列入谈判议题。多哈回合谈判是WTO成立以来的首次多边贸易谈判,自开启后持续陷入僵局,贸易便利化议题在艰难的境地中保留下来。《贸易便利化协定》是多哈回合谈判的拯救者,也是WTO成立以来的首个多边贸易协定。历经重重困难,《贸易便利化协定》.在巴厘部长级会议上达成一致后,于2014年11月在WTO总理事会上通过,并于2017年2月22日正式生效。全文内容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以及论文的框架与结构、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在阐释了贸易便利化议题的产生背景与历史沿革的基础上,论述了《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内容与结构、生效过程与性质、作用与意义。《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性质为:《贸易便利化协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协定,是多哈回合贸易谈判一揽子协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WTO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贸易便利化协定》增强了贸易透明度,推动了海关管理的现代化,将促进发展中国家成员的贸易发展。第三部分以《贸易便利化协定》第1~12条的规定为基础,并通过与GATT1994第5条、第8条与第10条进行比较,阐释了 WTO透明度原则;论述了进出口规费与费用、进出口单证与手续以及货物清关三个方面的新增规定;从消极性义务与积极性义务两个方面完善了过境自由义务。第四部分内容最能体现《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最新特征,即规定了针对发展中国家成员与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此部分规定的内容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并且逻辑严谨、结构完整,完善了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规定。该部分规定的关于能力建设援助与支持的开展能够提升发展中国家成员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的能力。第五部分阐述了《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的两个前提:协定保留与协定解释,分析了作为WTO发展中国家成员,中国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A类措施与B类措施的具体实践,概括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单一窗口制度。“一带一路”倡议为《贸易便利化协定》提供了理论指引与方向指引,为协定的实施指明了路径,即平行实施与国际合作。总而言之,在《贸易便利化协定》已经生效的背景下,本文试图对贸易便利化议题的产生过程、《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生效与性质、贸易便利化措施、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与《贸易便利化协定》在中国的实施等做一个全面的阐释,以期对货物通关制度以及特属于差别待遇原则,乃至国际贸易便利化制度有一个深刻的认识。
陈宏浩[9](2018)在《海关估价制度改进研究 ——交易成本的分析视角》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简化通关手续、促进贸易便利逐渐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海关估价是海关根据本国法律法规和价格准则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过程,是海关三大技术手段之一,是执行关税政策的重要手段。加入WTO以来,我国海关估价制度与国际全面接轨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够合理的地方,改进海关估价制度对于促进贸易便利和提高海关管理绩效具有重要意义。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成本理论认为达成和履行一个契约的市场交易活动存在交易成本,管理行为和政治行为也存在交易成本,国际贸易作为跨越关境的交易必然存在交易成本而且很大程度上受到贸易国海关政策的影响。交易成本理论为海关估价制度改进研究打开了一种新的思路,海关估价理念是否中性公平,海关估价制度是否合理完善,海关估价方法是否先进科学将直接影响通关便利程度进而影响贸易商的交易成本,另外估价行为本身也会产生管理成本并影响社会成本。本文对海关估价制度的发展沿革以及当前我国海关估价制度进行梳理,介绍了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概念、外延、影响因素及对我国发展改革的启示意义,并从交易成本的视角出发分析海关估价对市场交易成本的影响、对海关自身管理成本的影响以及其他影响,搜寻我国海关估价制度的一些不完善和不合理表现,从估价理念、管理制度以及内外部环境等方面分析当前估价制度导致交易成本较高的原因,展示全国通关一体化前后海关估价交易成本的变化,对如何降低交易成本、改进估价制度提出建议:一是重塑估价理念、完善法律制度;二是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估价管理水平;三是优化海关估价的治理机制。
姜舰[10](2017)在《新一轮改革开放背景下的中国海关监管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海关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衔接国际、国内公共管理的“国门”,必须全面平衡“把关”和“服务”的关系。尤其是中国进入新一轮改革开放时期。作为一个快速崛起的发展中大国,在新一轮改革开放背景下,如何创新监管理念,以海关为中心,通过部门合作、“海关—商界”合作等方式改进现有以行政管理为主的通关模式,不仅具有显着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是对海关监管理论的创新。本文研究新一轮改革开放背景下的我国海关监管制度,论文具体结构如下:第一章梳理文献,研究表明,现有西方海关监管理论更多以经典贸易理论模型和管理学分析方法为基础,理论分析中通常将进出口环节的众多成本为简化为一个统一的“关税”,但现实中虽然海关是口岸管理部门的中心、征收关税也是海关的基本职能,但实际贸易便利化政策效果和通关成本往往很大程度上受到便利化“短板”部门以及部门间协调效果的影响,因此需要建立专门的经济学模型研究;第二章的理论模型表明海关监管效率直接影响出口商对于东道国的选择,海关只有通过与其他口岸部门合作,并且将监管重点从事中货物监管向事前、事后的企业监管转移,加强自身政策透明,才更利于提升本国企业的出口竞争力;第三章“纵向”分析了中国海关现有监管制度的沿革、现状及特点,表明现有监管手段更多集中在事中的行政管理;第四章以新一轮改革开放为背景,分析中国海关在十八大之后主要推进的一系列便利化措施,分析政策必要性和实施效果;第五章“横向”对比部分发达国家海关贸易便利化、服务标准化以及服务新业态的改革创新,并且结合中国海关关境保护、监管执法需要探讨其适用性和可行性;第六章在前述文献、理论模型、“纵向”和“横向”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中国海关监管制度未来进一步完善的政策建议。研究表明,海关监管对于外贸具有直接影响,但是发挥贸易便利化的政策效果需要海关与口岸部门合作,并且应该透明通关程序、加强海关与商业的合作。面对新一轮改革开放需要以及经济新势、贸易新业态,中国海关还需要在现场通关、加工贸易、跨境电商等监管领域进行改革,并且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全供应链服务便利、“一带一路”沿途口岸部门国际合作等领域继续深化改革。
二、越南颁布进口货物报关新规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越南颁布进口货物报关新规定(论文提纲范文)
(1)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际物流合作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框架 |
1.5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5.1 主要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国际物流合作的一般分析 |
2.1 基本概念及界定 |
2.1.1 大图们江区域 |
2.1.2 物流与物流系统 |
2.1.3 区域物流与区域物流合作 |
2.1.4 国际物流与国际物流合作 |
2.2 区域国际物流合作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及作用 |
2.2.1 区域国际物流合作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 |
2.2.2 区域国际物流合作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
2.3 国际物流合作相关理论 |
2.3.1 区域物流理论 |
2.3.2 复合相互依赖理论 |
2.3.3 国际物流绩效理论 |
2.3.4 国际物流供应链理论 |
第3章 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基础 |
3.1 国家战略与合作机制为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
3.1.1 国家战略叠加效应为国际物流合作发展创造了时代机遇 |
3.1.2 国际物流合作机制的形成提供了合作的基础制度环境 |
3.2 陆海联运形成的互联互通为国际物流合作奠定了通道基础 |
3.2.1 陆海联运通道形成 |
3.2.2 国际物流口岸和港口节点形成 |
3.3 区域各国经济的发展为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提供了源泉与动力 |
3.3.1 大图们江区域经济规模扩大是国际物流合作的源泉 |
3.3.2 国际贸易是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发展的动力 |
3.4 朝鲜与日本为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增添了活力 |
3.4.1 朝鲜对大图们江区域合作项目的开展起到积极作用 |
3.4.2 日本促进了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的增长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进程、模式和成效 |
4.1 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的发展进程 |
4.1.1 合作萌芽阶段(2005-2009) |
4.1.2 合作形成和扩大阶段(2010-现在) |
4.2 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模式 |
4.3 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的成效 |
4.3.1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合作进展顺利 |
4.3.2 国际物流标准化建设取得一定效果 |
4.3.3 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电商物流合作发展迅速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的核心影响因素分析 |
5.1 国际物流影响核心因素的选择分析 |
5.2 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核心影响因素分析的框架 |
5.2.1 理论模型 |
5.2.2 实证模型 |
5.2.3 变量选择和数据来源 |
5.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5.3.1 实证检验 |
5.3.2 结果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效应的实证分析 |
6.1 理论机制分析 |
6.1.1 区域国际物流合作效应的来源 |
6.1.2 区域国际物流合作的效用分析 |
6.2 指标体系与模型构建 |
6.2.1 指标体系的构建 |
6.2.2 模型的构建 |
6.3 实证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促进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的对策建议 |
7.1 改善国际物流合作环境 |
7.1.1 建设新大图们江区域合作组织 |
7.1.2 补充、完善和优化现有合作机制 |
7.1.3 协调各国区域内的利益,建立规范的合作环境 |
7.1.4 建设具有竞争活力的物流市场环境 |
7.1.5 增加区域内各国政府决策透明度,减少政府管制影响 |
7.2 促进政府间合作,提高国际物流合作效率 |
7.2.1 建设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信息网络综合平台 |
7.2.2 推动区域国际物流供应链一体化建设 |
7.2.3 加快区域国际物流的标准化建设 |
7.3 创造新的国际物流需求 |
7.4 有效推进国际物流通道基础设施和通道畅通化建设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印尼电站项目免税清单编制及使用现状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免税清单的编制 |
2 免税清单的申请及使用 |
3 免税清单编制注意事项 |
3.1 印尼对进口产品的SNI要求 |
3.2 进口许可证制度 |
3.3 其他注意事项 |
4 结语 |
(3)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粤港澳边境小额贸易(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中国成立前粤港澳边境零星贸易的大致状况 |
(一)粤港澳边境零星贸易管理的一般规定 |
(二)粤港澳边境零星贸易管理与实践 |
1.九龙海关关于粤港边境贸易管理办法 |
2.拱北海关关于粤澳边境零星贸易办法 |
(三)实施成效与特点 |
二、新中国成立后粤港澳边境小额贸易的历史演进 |
(一)港澳边缘区小额肩挑贸易(1949—1950) |
1.港澳边缘区小额肩挑贸易及其管理 |
2.港澳边缘区小额肩挑贸易特点与实践 |
(二)粤港澳边缘区小额贸易的规范(1950年以后) |
(三)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小额贸易的变化与式微 |
1.从香港报刊报道的观察 |
2.政策方面的调整变化 |
三、新中国成立前后小额贸易的观察与分析 |
(一)粤港澳走私具有历史性传统和群众性特点 |
(二)粤港澳边境小额贸易管理的演进和制度变迁 |
(4)中国与美国汽车产业贸易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点 |
1.4.1 本文创新点 |
1.4.2 本文不足点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1.1 关于中美汽车产业贸易关系历史的文献综述 |
2.1.2 关于中美汽车产业经贸关系现状的文献综述 |
2.1.3 关于中美汽车产业贸易战的文献综述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2.2.1 关于中美汽车产业贸易关系历史的文献综述 |
2.2.2 关于中美汽车产业经贸关系现状的文献综述 |
2.2.3 关于中美汽车产业贸易战的文献综述 |
3 中美汽车产业贸易关系发展现状分析 |
3.1 中美汽车产业贸易关系合作制度和方式 |
3.1.1 中美汽车产业贸易合作制度 |
3.1.2 中美汽车产业贸易合作方式 |
3.2 中美汽车产业经济贸易现状 |
3.2.1 中美商品贸易规模和增长速度 |
3.2.2 中美商品贸易的结构分析 |
3.3 中美汽车产业贸易关系的特征 |
3.3.1 中美汽车产业贸易关系总体上是融合的 |
3.3.2 中美汽车产业贸易关系的复杂性、多元性与战略性 |
4 中美汽车产业贸易关系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4.1 中美贸易战对中美汽车产业贸易关系有巨大影响 |
4.1.1 贸易战对中美汽车产业的负面影响 |
4.1.2 贸易战影响汽车产业的进出口量 |
4.2 人民币升值导致贸易压力加剧 |
4.3 美国对华贸易逆差大,贸易不平衡 |
4.4 环保和劳工标准增大贸易压力 |
4.4.1 环保标准的升级增加了汽车贸易成本 |
4.4.2 更加严格的劳工标准影响汽车的生产 |
4.5 中美汽车产业贸易竞争激烈 |
5 中美汽车产业贸易关系发展与改进的建议 |
5.1 主动优化国内产业结构 |
5.1.1 降低汽车生产成本并促进汽车销售 |
5.1.2 应用生产外包策略 |
5.2 充分利用WTO贸易规则缓解贸易战 |
5.2.1 加快有关不断升级的贸易战的决策过程 |
5.2.2 遵守WTO法规以减少对全球经济的损害 |
5.3 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
5.3.1 提升产品品牌知名度 |
5.3.2 制定有效的的产业政策 |
5.4 完善中外合作企业的法律监管 |
5.5 完善法律监管 |
5.5.1 实施统一的制度来处理进出口报关单 |
5.5.2 交流科学知识和经验,在法律监督下发展全球物流结构 |
5.6 完善中美汽车产业贸易政策,推进环保政策 |
5.6.1 汽车行业投资促进的重点应转移到新兴的汽车零部件领域 |
5.6.2 支持智能汽车产业加速发展 |
5.6.3 实施刺激汽车市场发展的政策 |
6 研究结论与研究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5)中越沿边地区口岸贸易便利化的管理问题研究 ——以水口-驮隆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方法和路径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和路径 |
1.3 论文的创新点 |
1.4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5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分析 |
1.5.1 贸易便利化概念 |
1.5.2 跨界治理理论 |
1.5.3 贸易便利化相关理论 |
第二章 :中越沿边地区口岸贸易便利化管理概况 |
2.1 中越贸易合作现状 |
2.1.1 中越贸易规模不断扩大 |
2.1.2 中越进出口贸易失衡 |
2.1.3 中越贸易的商品结构互补性比较强 |
2.1.4 中越边境贸易是中越贸易重要的亮点 |
2.2 中越沿边地区贸易便利化管理政策概况 |
2.2.1 海关风险管理 |
2.2.2 通关后管理 |
2.2.3 国家单一窗口与东盟单一窗口政策 |
2.2.4 发展与社会资本合作 |
2.2.5 建立越南海关代理商协会,以加强这项服务的能力 |
2.3 中越沿边地区口岸便利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
2.3.1 海关内部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变革 |
2.3.2 各项通关监管政策亟需进一步完善和推广 |
2.3.3 与国内其他边境管理机构协作不充分 |
第三章 越南驮隆口岸行政管理效果分析 |
3.1 越南驮隆口岸海关简介 |
3.1.1 中越水口-驮隆口岸海关历史发展 |
3.1.2 越南驮隆海关口岸组织结构与管理职能 |
3.1.3 高平省海关管理成果 |
3.2 越南驮隆口岸贸易便利化行政管理效果调查问卷分析 |
3.2.1 调查问卷设计 |
3.2.2 问卷调查分析 |
第四章 优化中越边境口岸贸易便利化管理的对策 |
4.1 加强基础设施和运输服务的建设,以支持国内和国际生产之间的联系,增加出口 |
4.2 应用风险管理以增强合规性管理 |
4.3 实施反腐败战略,以提高海关官员的意识和廉正 |
4.4 实施国家单一窗口(NSW)和东盟单一窗口(ASW) |
第五章 结论 |
5.1 主要结论 |
5.2 不足之处 |
5.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缩写和符号说明 |
(6)中蒙经贸合作的经济效应及其影响因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3 经贸合作相关理论依据 |
1.4 研究方法和有可能的研究创新 |
1.5 研究内容 |
2 中蒙经贸合作发展现状分析 |
2.1 中蒙贸易发展分析 |
2.1.1 中蒙贸易规模分析 |
2.1.2 中蒙贸易结构分析 |
2.1.3 中蒙贸易存在问题 |
2.2 中蒙投资发展分析 |
2.2.1 中蒙投资规模分析 |
2.2.2 中蒙投资结构分析 |
2.2.3 中蒙投资存在问题 |
2.3 中蒙自贸区建设现状 |
3 中蒙经贸合作的影响因素与潜力分析 |
3.1 中蒙经贸合作影响因素分析 |
3.1.1 中蒙经贸合作影响的关键因素 |
3.1.2 中蒙经贸合作影响的政策因素 |
3.1.3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影响 |
3.2 中蒙经贸合作潜力的实证分析 |
3.2.1 随机前沿引力模型介绍 |
3.2.2 模型构建和变量说明 |
3.2.3 数据来源说明 |
3.2.4 模型适用性检验 |
3.2.5 回归结果分析 |
3.3 中蒙双边贸易效率分析 |
3.4 中蒙双边贸易结合度分析 |
3.5 中蒙双边贸易互补性分析 |
3.6 小结 |
4 中蒙自贸合作对双边经济效应的GTAP实证分析 |
4.1 GTAP模型介绍 |
4.2 模拟方案设计 |
4.3 宏观层面分析 |
4.4 微观层面分析 |
4.5 模拟结论 |
5 中蒙自贸区建设案例分析 |
5.1 扎门乌德-二连浩特自贸区背景与发展分析 |
5.2 扎门乌德-二连浩特自贸区的SWOT分析 |
5.3 小结 |
6 中蒙经贸合作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7)明朝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of Doctor’s Thesis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意义 |
一、选题研究价值 |
二、相关概念说明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和不足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明代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相关社会背景的研究 |
二、明代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研究 |
三、葡人东来及与中国贸易关系的研究 |
第一章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变革的社会背景 |
第一节 东南地区商业发展及海上贸易通道 |
一、商品经济的发展 |
二、商业城镇与商人集团的兴起 |
三、东南沿海的主要贸易通道 |
第二节 葡人东来对东南海上贸易的影响 |
一、葡人东来的动力 |
二、葡人印度洋海上贸易控制权的实现 |
三、葡人与中国的贸易冲突与合作 |
四、葡人东来的影响 |
第三节 朝贡贸易体系的衰落 |
一、明朝的朝贡贸易体系 |
二、明朝中后期朝贡贸易体系的衰落 |
第四节 私人海上贸易的繁盛 |
一、私人海上贸易兴起的原因 |
二、私人海上贸易的盛况 |
三、私人海上贸易的影响 |
第五节 二百年海禁政策的反思 |
一、隆庆之前的二百年海禁 |
二、海禁与嘉靖大倭患 |
三、“禁海”与“开海”之争 |
第二章 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的渊源 |
第一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的刑事法源 |
一、《大明律》 |
二、《问刑条例》 |
三、榜例 |
第二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的行政法源 |
一、《大明会典》 |
二、则例 |
第三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的民事法源 |
一、民法 |
二、习惯法 |
第四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冲突的合理解释 |
一、隆庆开禁与律例的冲突 |
二、法律冲突原因分析 |
三、海上贸易法冲突的解释 |
第三章 隆庆时期的海禁法律制度 |
第一节 隆庆时期海禁法律制度 |
一、隆庆之前海禁法的制定 |
二、海禁法律制度的特征 |
第二节 海禁法的评价 |
一、海禁法律制度的历史分析 |
二、海禁法存在合理性 |
三、海禁法缺乏变通 |
第四章 从朝贡贸易法到商舶贸易法 |
第一节 隆庆时期的朝贡贸易法律制度 |
一、朝贡贸易的管理机构 |
二、朝贡贸易管理制度 |
三、朝贡贸易制度的实施和评价 |
第二节 “广中事例”的商舶贸易法 |
一、“广中事例”的形成 |
二、“广中事例”贸易法的内容 |
三、“广中事例”贸易法的实施 |
第三节 “月港体制”的商舶贸易法 |
一、“月港体制”的形成 |
二、“月港体制”贸易法内容 |
三、“月港体制”贸易法的实施 |
第五章 隆庆时期私人海上贸易习惯法 |
第一节 私人海上贸易的贸易模式 |
一、将私人贸易设法嵌入朝贡贸易 |
二、利用“广中事例”和“月港体制”实施贸易 |
三、组织海上走私贸易 |
四、中国海商集团兴起后的私人海上贸易 |
第二节 私人海上贸易主体 |
一、私人海商主体 |
二、私人海商组织形式 |
三、中介服务主体 |
第三节 海上私人贸易合同 |
一、合同的订立 |
二、合同的履行风险 |
三、合同履行的担保 |
第四节 私人海上贸易纠纷解决 |
一、南海贸易圈的海上贸易解决惯例 |
二、明代私人海上贸易纠纷解决途径 |
三、海禁背景下的私人海上贸易纠纷解决困局 |
第五节 隆庆时期私人海上贸易新趋势及影响 |
一、隆庆开禁后的贸易新趋势 |
二、隆庆开禁后的法律影响 |
第六章 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的法律制度特点 |
第一节 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变革特征 |
一、隆庆时期贸易实践的变革 |
二、法律思想变革 |
三、法律制度变革 |
第二节 多元利益集团互动推动立法 |
一、国际力量的积极影响 |
二、海商集团的积极争取 |
三、势要巨室的“穿针引线” |
四、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 |
第三节 隆庆海商贸易法律制度的局限 |
一、立法思想:祖制基础上的有限变革 |
二、开禁的范围和程度局限 |
三、存在缺陷的发展 |
第七章 隆庆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及启示 |
第一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一、对明朝后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二、对郑氏集团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三、对清代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第二节 隆庆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启示 |
一、海上贸易法制建设中政治与经济的平衡 |
二、海上贸易法制建设中的政府与商人角色的合理定位 |
三、海上贸易法制建设中国家与商人的利益平衡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8)WTO法律体系中的贸易便利化制度研究 ——以《贸易便利化协定》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研究概况 |
1.3.2 国内研究概况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创新之处 |
2 WTO多边贸易体制下的《贸易便利化协定》 |
2.1 贸易便利化的概念 |
2.1.1 贸易便利化的含义 |
2.1.2 贸易便利化的特征 |
2.1.3 贸易便利化的应用领域 |
2.2 贸易便利化议题的产生背景 |
2.3 《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生效与性质 |
2.3.1 《贸易便利化协定》的生效 |
2.3.2 《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性质 |
2.4 《贸易便利化协定》的贡献 |
2.5 本章小结 |
3 《贸易便利化协定》中的贸易便利化措施 |
3.1 《贸易便利化协定》增强透明度的措施 |
3.1.1 《贸易便利化协定》中的透明度原则 |
3.1.2 《贸易便利化协定》第1~5条的具体规定 |
3.2 《贸易便利化协定》简化货物进出口程序的措施 |
3.2.1 《贸易便利化协定》有关进出口规费和费用的规定 |
3.2.2 《贸易便利化协定》有关进出口手续的规定 |
3.2.3 《贸易便利化协定》有关货物放行与结关的规定 |
3.2.4 《贸易便利化协定》有关边境机构合作与货物移动的规定 |
3.3 《贸易便利化协定》促进过境自由的措施 |
3.3.1 GATT1994第5条有关过境自由的规定 |
3.3.2 《贸易便利化协定》为促进过境自由的新规定 |
3.4 海关合作 |
3.5 本章小结 |
4 《贸易便利化协定》中的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 |
4.1 特殊与差别待遇规则的基本内涵 |
4.2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发展现状 |
4.2.1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法律依据 |
4.2.2 特殊与差别待遇的主要内容 |
4.2.3 特殊与差别待遇条款的基本特征 |
4.3 本章小结 |
5 《贸易便利化协定》在中国的实施 |
5.1 《贸易便利化协定》实施的基本问题 |
5.1.1《贸易便利化协定》条款的法律保留 |
5.1.2《贸易便利化协定》条款的法律解释 |
5.2 中国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基本问题 |
5.2.1 《贸易便利化协定》A类、B类措施的实施 |
5.2.2 《贸易便利化协定》在中国自贸区的实施 |
5.3 “一带一路”倡议视野下《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实施 |
5.3.1 中国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宏观背景 |
5.3.2 《贸易便利化协定》在中国的实施路径 |
5.4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海关估价制度改进研究 ——交易成本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引言 |
(一)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 研究方法 |
(三) 文献综述 |
1、关于海关估价的研究 |
2、关于交易成本的研究 |
3、关于促进贸易便利化降低交易成本的研究 |
(四) 本文的创新之处和不足 |
二、海关估价制度概述 |
(一) 海关估价的内涵、作用和意义 |
1、海关估价的概念 |
2、海关估价的作用 |
3、正确估价的重要意义 |
(二) 世界海关估价制度的发展沿革 |
1、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7条 |
2、布鲁塞尔估价公约 |
3、WTO估价协定 |
(三) 我国海关估价制度的发展沿革 |
(四) 当前我国海关估价制度简介 |
1、我国海关估价制度法律渊源 |
2、我国海关估价方法简介 |
3、关于进口货物成交价格法的介绍 |
4、估价作业的流程 |
5、海关与纳税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
三、交易成本理论概述 |
(一) 交易成本的相关概念 |
1、交易成本的定义 |
2、交易成本的外延 |
3、交易成本的决定因素 |
4、降低交易成本的思路 |
(二) 交易成本理论对我国发展改革的启示 |
1、完善法律规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
2、构建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
四、海关估价的交易成本分析 |
(一) 海关估价会增加市场交易成本 |
1、影响通关速度,增加企业时间、人力、资金成本 |
2、估价对交易成本的影响是可控的 |
3、估价对交易成本的影响因企业性质、规模、熟悉程度不同而不同 |
(二) 海关估价可以保护合法竞争,降低守法者交易成本 |
(三) 海关估价的海关管理成本 |
1、制度构建和维护成本 |
2、价格信息采集和判定成本 |
3、实施估价作业的成本 |
4、开展价格监控与打击价格瞒骗的成本 |
5、争议处理成本 |
(四) 传统通关模式下海关估价中博弈双方交易成本的动态分析 |
(五) 海关估价会影响财政收入和社会成本 |
五、当前海关估价交易成本相对较高的表现和原因分析 |
(一) 传统海关估价理念的制约 |
1、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和“正常价格”理念的残留 |
2、重程序正义,忽视纳税人的相关权益 |
(二) 估价法规、估价体制和机制的不足 |
1、估价法规需要进一步完善 |
2、价格管理体制影响交易成本 |
3、风险参数管理体制需要改进 |
4、自由裁量权导致执法差异 |
(三) 经济全球化、贸易多样化对海关估价的冲击 |
1、跨国公司转移定价是海关估价的技术难题 |
2、新贸易方式、交易模式对传统估价模式的冲击 |
(四) 反价格瞒骗的压力与孤岛治理的困境 |
(五) 税收预算的压力和严格的审计问责促使海关从严估价 |
六、全国通关一体化改变估价作业模式对交易成本的影响 |
(一) 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颠覆传统海关通关模式 |
(二) 全国通关一体化能够有效降低海关估价的交易成本 |
1、全国通关一体化直接降低交易的时间成本 |
2、减少非必要的程序性操作节约人力资源 |
3、执法尺度更统一,估价针对性更强 |
(三) 全国通关一体化改变海关估价中双方的博弈关系 |
(四) 全国通关一体化以后海关估价仍有改进空间 |
七、改进海关估价制度,降低交易成本的建议 |
(一) 重塑估价理念,完善法律制度 |
1、让“中性”的估价理念深入人心 |
2、修订和完善估价法律制度体系 |
(二) 利用科技手段提升估价管理水平 |
1、将大数据等信息科技融入海关估价 |
2、优化信息交流机制,降低信息交流成本 |
3、优化风险价格参数管理机制 |
(三) 优化海关估价的治理机制 |
1、推动海关与商界的新型伙伴关系发展 |
2、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海关估价 |
3、加强跨部门合作治理 |
4、进一步加强国际海关合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新一轮改革开放背景下的中国海关监管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理论意义 |
1.1.4 现实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公共部门经济学和海关监管理论 |
1.2.2 贸易便利化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1.2.3 世界经济一体化与公共部门合作关系 |
1.2.4 海关监管效果及影响因素分析 |
1.3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1.3.1 研究方法 |
1.3.2 论文结构 |
1.3.3 数据来源及相关说明 |
1.4 创新点及不足 |
第2章 海关监管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 |
2.1 贸易与海关监管相关理论 |
2.2 海关监管与贸易互动机制分析 |
2.2.1 海关监管对于出口市场选择的影响分析 |
2.2.2 海关监管对于贸易抑制作用分析 |
2.2.3 海关监管对于贸易激励作用分析 |
2.2.4 贸易推动海关监管转型升级的机制分析 |
2.3 海关及口岸部门“单一窗口”的作用分析 |
2.3.1“单一窗口”对申请事项审批数量的影响分析 |
2.3.2“单一窗口”对申请事项等待时间的影响分析 |
2.3.3“单一窗口”的动态性影响分析 |
2.4“海关—商业”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模式机制分析 |
2.5 海关信息透明对开放经济运行的影响分析 |
2.5.1 透明度对合并均衡和分离均衡的影响分析 |
2.5.2 信息透明度与经济运行效率的关系 |
2.5.3 信息透明度与市场垄断效力 |
2.5.4 信息透明度与经济周期 |
2.6 基本观点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海关监管制度概况 |
3.1 中国海关监管制度沿革 |
3.2 中国海关监管制度现状 |
3.3 目前中国海关监管制度特点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主要措施及其海关监管新要求 |
4.1 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主要措施 |
4.1.1 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 |
4.1.2 提升中国商品出口竞争力 |
4.1.3 改善全球治理结构、构建世界经济新秩序 |
4.1.4 服务“新常态”,改善公共制度供给 |
4.1.5 适应国内、国际新规则 |
4.1.6 跟踪世界经济新方向 |
4.1.7 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 |
4.2 新形势下中国海关监管面临的新问题 |
4.2.1 海关关境保护环境分析 |
4.2.2 海关监管执法环境分析 |
4.3 海关、商业合作的新形势 |
4.3.1 各国海关积极缔约多边协议,将监管、服务纳入共同法律框架 |
4.3.2“海关-商界”加强信息对接,实现以数据换便利 |
4.3.3 创新海关监管服务措施,适应国内外贸易新业态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海关监管措施及效果的国际经验借鉴 |
5.1 贸易便利化方面 |
5.1.1 预先申报、裁定 |
5.1.2 电子平台和电子支付 |
5.1.3 货物与海关税费分别处置 |
5.1.4 风险管理 |
5.1.5 海关稽查 |
5.1.6 经认证的经营者 |
5.1.7 易腐货物快速处理 |
5.1.8“单一窗口”和口岸机构间协调 |
5.1.9 在海关监管下的货物进口运输 |
5.2 监管服务标准化方面 |
5.2.1 区域经济体内部的“一体化窗口” |
5.2.2 快速放行及平均放行时间确立 |
5.3 服务新型业态方面 |
5.3.1 服务全球一体化生产 |
5.3.2 服务全球一体化科研 |
5.3.3 服务全球一体化监管 |
5.3.4 服务全球一体化物流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海关监管深化改革建议与未来研究方向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中国海关监管制度深化改革建议 |
6.3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符号说明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越南颁布进口货物报关新规定(论文参考文献)
- [1]大图们江区域国际物流合作研究[D]. 许虎林. 吉林大学, 2020(03)
- [2]印尼电站项目免税清单编制及使用现状分析[J]. 李伟,赵泽宇. 化工设计, 2020(04)
- [3]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粤港澳边境小额贸易[J]. 唐富满,罗凤麒. 广东党史与文献研究, 2020(03)
- [4]中国与美国汽车产业贸易关系研究[D]. Girolamo Battaglia. 海南大学, 2020(07)
- [5]中越沿边地区口岸贸易便利化的管理问题研究 ——以水口-驮隆为例[D]. 闭廷榜. 广西大学, 2020(07)
- [6]中蒙经贸合作的经济效应及其影响因素分析[D]. Munkh-ider Narantsatsralt. 浙江大学, 2020(02)
- [7]明朝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研究[D]. 王炳军.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8]WTO法律体系中的贸易便利化制度研究 ——以《贸易便利化协定》为中心[D]. 王学. 武汉大学, 2018(06)
- [9]海关估价制度改进研究 ——交易成本的分析视角[D]. 陈宏浩. 厦门大学, 2018(07)
- [10]新一轮改革开放背景下的中国海关监管制度研究[D]. 姜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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