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裁量基准调研报告

税务部门裁量基准调研报告

问: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 答:法律分析:为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合法权益,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型陆宴理办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卜银章的规定,结合全市税收执法实际,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法律依据:《北京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一、税务机关在按照本裁量基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应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的规定。
    二、本《裁量基准》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不满”“超过”均不含本数。
    三、本《裁量基准》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届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三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悉洞日天数顺延。
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 答:法律主观:
    关于税务 行政处罚 裁量的回答为税务行政处罚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 法规 有关规定,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 担保人 以及其他与税务行政处罚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的具体行政行唯敏为。包括各类罚款以及税收法御戚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都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范围。1、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 警告 的,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 2、简易程序之外的其他处罚适用一般程序。在一般程序的告知环节,对于符合法定听镇山陵证条件的(对公民处以2021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 答:法律分析: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包括违法行为、处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等内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明确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种类的,应当明确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哪雀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埋销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弯缓游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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