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筑保险与资本互动平台(论文文献综述)
高云亮[1](2021)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问题历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在精准扶贫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政治引领优势、统筹协调作用、资源整合功能是保证广大贫困村实现脱贫的重要动因,也是推动农村党建科学化的决定性因素。截止2019年底,我国已在533824个行政村建立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1从基层党组织引领干部群众推进精准扶贫的实践来看,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形成鲜明的交互促进特征:一方面,贫困村的扶贫必须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来推动、组织、实施;另一方面,精准扶贫又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功能为重点的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工作已进入脱贫攻坚奔小康的战略决胜期,由于扶贫主体的自身能力因素、脱贫主体的内在动力因素、帮扶策略的试用匹配因素、扶贫保障的机制体制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精准扶贫的成效受到一定制约。在此种情形下,在今后的脱贫攻坚中如何才能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特定功能,如何才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功能促进脱贫实效,如何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功能内涵,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如何实现等等,这些问题亟需提上重要日程,也是我们党巩固农村执政根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脱贫实现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从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演进来看,能够为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下科学高效地推进脱贫攻坚提供经验借鉴。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作用是组织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承接落实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扶贫开发阶段专门成立农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增强了广大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有效加强对农村扶贫工作的领导,承接落实贫困县独有的优惠政策,增强扶贫攻坚的驱动力。扶贫攻坚阶段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互促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格局中形成攻坚合力,以“一体两翼”战略建立农户参与式利益协调,以“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方针确立利益协调的行动导向。新时代精准脱贫阶段主要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承接第一书记驻村制度安排,促进精准化脱贫与党的政策机制有效衔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典型做法,呈现出脱贫攻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战略性、资源开发与整合的统筹性、制度政策与利益诉求衔接的科学性等特征。我们党通过探索与实践,不仅使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贫困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显着加强,彰显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背景下脱贫攻坚的贫困治理价值。从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内涵看,在对政党功能作用理论展开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村级党组织履行功能时呈现出直接现实性、动态不均性、相对变易性、权责限定性、权威内生性等基本特点,分类分析了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历史选择因素、制度机制因素、利益结构因素、干部能力因素和服务保障因素,在本体层面、载体层面、中接层面、取向层面、职责层面表现出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组织建设功能、经济发展功能、宣传教育功能、联系群众功能、整合动员功能、社会服务功能,建设性地提出生态建设功能供理论研讨;通过对习近平在精准扶贫中关于村党支部功能重要论述的话语分析,析理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这一特定条件下发挥的核心领导功能、队伍建设功能、致富引领功能、宣传扶志功能、资源整合功能、基础保障功能等实际功能;阐明了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作用机制,为后文研究提供基本遵循。在对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时,一是以全国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实现状况为标的,结合历史考察方法进行重点梳理。二是选取甘肃省陇南市、兰州新区的10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调研对象,对其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状况开展实证研究。三是结合中观层面的功能实现状况和微观层面的调研走访结果,推证出精准扶贫进程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功能主体本位化、功能结构固有化、功能方式单一化、功能策略浅表化、功能保障低效化等主要问题,并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探究问题成因。在脱贫攻坚背景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主要途径应当聚焦于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以多元化为引领,拓展功能主体。以加强扶贫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以加强扶贫公开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以加强扶贫领导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第二,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重点是: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第三,以多元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尤其是:坚持多元推动,统筹扶贫方式;坚持要素整合,统筹扶贫资源;坚持人才整合,统筹精英参与。第四,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必须着力于: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效;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第五,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持续壮大村级积累,持续健全协调体系,持续强化服务保障,为实现脱贫攻坚奔小康提供强大支撑。从现实来看,广大农村地区当下乃至今后两年的扶贫攻坚工作具有极端特殊性:既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收官阶段,也是既有脱贫成果的检验巩固阶段;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的布局强基阶段。值得指出的是,全面小康是一个大的历史范畴,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维建设的有机统一,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结果和归宿。因此,精准扶贫思想的最大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针对脱贫攻坚实践的指导意义,而在于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为统率,促成路线、方针、政策、举措、治理能力、具体工作等全方位的精准化,从根本上提升发展效能。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农村党组织的功能,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带动农村“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立体、科学、渐进地融入全面小康社会。
张昊[2](2020)在《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口老龄化与信息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两大重要趋势,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对当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提出挑战。将以信息化、智能化等为支撑的智慧养老嵌入养老服务体系,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需要,也是为迎合信息社会发展潮流和抓住推动社会治理水平的时代机遇。为此,本文聚焦如何在智慧养老视域下,运用智慧养老的理念、技术和智慧,提升我国现有养老服务模式的能力和水平问题,旨在从智慧养老角度为优化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系统性的新思路和新路径。在问题定位上,智慧养老对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传统养老模式具有创新模式意义,但是智慧养老并非脱离传统养老模式而单独存在。本文并未简单地将智慧养老视作一种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加以界定,而是将其视为一种新的观念能量、技术能量和智慧能量,将之注入传统养老模式之中,藉此借助信息化应对人口老龄化。同时,在智慧养老视域下探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不应仅局限于强调养老服务技术手段的变革,还应强调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合作共赢理念以及敬老尊老的伦理哲学和文化意涵,更应在理念与技术、传统与现代等相融合的基础上系统施策。在这个意义上,智慧养老构成了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必要的条件和要素。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在理论上存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路径。其一,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路径,也即构建出一种科学、理性和有效的养老服务体系,从而指导中观层面形成稳定和可靠的养老服务模式,促进相关养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化运转。相对而言,西方发达国家更加倾向于这一路径,因为其养老人口规模相对有限、地域空间相对较小,而且人口老龄化进程是建立在坚实的工业化和信息化、稳定的社会保障和殷实的国民收入等基础上,是社会经济发展表现于人口结构上的自然结果,呈现出“有备而老”或“边富边老”的老龄化特征。对此,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路径更有利于发挥其优势和效能。其二,自下而上的模式转型路径,也即从中观实践角度,对传统养老服务模式的自发性转型历程进行经验提炼和推广,从而助推养老服务体系的迭代升级,完成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运行的过程。就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养老服务供需现状而言,一方面,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且不同地域、不同省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人口特质、养老传统都具有高度的异质性;另一方面,我国养老服务面临着诸如“计划生育”政策、户籍制度、城乡二元差异等衍生的政策性不利后果、资源配置不均衡、养老成本攀升等挑战,以及“未备而老”和“未富先老”的等结构性困局,缺乏西方国家应对和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具备的物质、体制、人才和技术等基础条件。因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更加适合通过中观层面的养老服务模式的整合升级,以自下而上的渐进性方式为主,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的优化。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有关我国既有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单要素的研究成果数量较多,研究深入度也较高。但是,从整体思路出发,聚焦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及其优化路径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同时,从研究角度看,对于养老服务过程中智慧养老问题的探讨,多是从技术角度对其实践应用情况的碎片化梳理,较少从内在逻辑、观念、技术、管理等综合角度进行系统性解读,对其理论基础、优化路径反思的研究少之又少。由此,本研究在梳理相关成果、总结已有研究观点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步骤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展开研究:首先,在理论依据和分析框架部分,出于对我国现有养老服务模式在供给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供给主体与需求主体之间的关系类型、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升级中的风险把控以及养老服务体系的理想愿景等问题的思考,综合利用供给理论、客户关系管理理论、渐进理论和合作治理理论的知识和方法,得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在充分回应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统合性的研究架构。其次,基于本文研究框架,对利用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和理论逻辑进行了系统梳理。一方面,从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践变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的运行现状及其不足出发,系统地认识和提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亟需升级的现实需求,从而厘清了通过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亦即本文研究的现实关怀和出发点。另一方面,针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有针对性地讨论了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从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角度看,智慧养老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价值嵌入、技术赋能、交互增慧三个层面,在具体作用的发挥上包含“虚拟化”、“智能化”、“一体化”等三重逻辑。再次,在理论逻辑上辨明理想图景的基础上,本文从实践探索角度对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已有进展进行了总结,亦同时对本文理论分析框架进行了检验、呈现和细化。基于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本文选取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典型案例,分别对应我国处在实践前沿的三个养老服务体系的“智慧化”模式。通过展示不同的“智慧化”模式的运作过程与特色,对如何通过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理想愿景落地等,进行了实践梳理和系统呈现。此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厘清我国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需求、逻辑理路以及实践样态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梳理了国外智慧养老及其嵌入养老服务体系的实践做法,对国外智慧养老的“线上社区”“智能居家”以及“合作型科技助老”等三个主要实践模式进行了系统总结,从其制度基础、运作机制等方面出发,提炼了对我国有益的经验启示。总体而言,通过对需求与愿景、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外等多个维度的综合探讨,可以发现智慧养老已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一个系统性创新路径。通过价值嵌入、技术赋能和人人交互,智慧养老可以在虚拟化、智能化、一体化等方面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提质增效。不过,智慧养老在优化养老服务体系进行功能设计时,需要注意克服客观的温度落差、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尚难突破的协同壁垒等潜在的障碍,走出常见的误区,并在其配套性制度和保障性机制的建立完善方面进行新的反思和探索。从长期发展看,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席卷的浪潮下,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已来。在此形势下,正确的改革姿态应当是迎难而上,破解智慧养老的现实梗阻,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不断迭代升级。
李燕玉[3](2020)在《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推进措施研究》文中认为随着全球资源形势的不断变化,世界各国围绕着全球资源控制权进行着激烈博弈,部分国家则制定实施了相应的海外资源开发战略。战后,日本为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国际资源供求形势的不断变化,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海外资源开发战略及配套措施体系,在高效开发利用海外资源的过程中成效显着。在政府、独立行政法人机构、企业三方组成的良性互动机制下,日本政府主导的海外资源开发支援体系发挥着对内稳定资源供给、保证资源安全,对外增强日本资源开发企业国际竞争力的积极影响,这对于中国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制定及实施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近年来,中国资源开发国际合作范围不断扩大,从最初以石油、天然气为主,逐步扩展到了煤炭、电力、风能、生物质燃料、核能、能源科技等领域,合作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但同时,也面临着西方国家恶意狙击、资源民族主义影响以及国际资源市场剧烈波动的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了特点鲜明、成效显着的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推进措施作为研究对象,以国际投资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资源外交理论、国际地缘政治理论为支撑,全面系统地分析了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背景、特征、实施过程及体系构成,重点研究了日本实施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组织、经济、外交、技术等措施,并通过评价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措施的成效,总结其经验,并对我国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主要研究内容及结论如下:(1)采用史论结合的方法,简要回顾了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形成历程,系统梳理了日本海外资源开发现状及战略体系实施现状,分析得出,日本获取海外资源的形式从单纯购买,逐渐转变为融资开发、合作开发及自主开发,且自主开发比率在不断上升,在战略布局上通过几十年的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推动和政策演变,已经实现了全球范围内的海外资源布局,其海外资源的开发和并购遍布世界各大洲。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体系经过形成、确立、完善阶段,目前已形成扶持领域全面无缝隙、扶持力度强;政府引领、行政法人协调、企业组织实施,三驾马车齐头并进;资源外交全方位的战略体系特点。(2)重点探讨了日本实施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推进措施,分析得出,作为组织措施,具体包括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加强各参与机构的内部协作;作为经济措施,具体包括实施海外资源基地补贴政策、建立海外资源风险勘查补助金制度等财政援助措施,投融资、债务担保等金融援助措施,实施备用金制度、税费特别扣减制度、税收抵免制度、资源开发亏损准备金制度等税收援助措施,以及设立资源能源综合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等保险援助措施;作为外交措施,包括推行综合性、多层次性资源外交策略,实施发挥技术、产业优势的资源外交策略,以及积极参与各类国际组织加强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作为技术措施,包括针对不同资源改良和提高开发技术,对资源开发作业现场进行技术援助,实施技术支持与咨询及技术人才培养,向资源国提供技术援助,以及大力支持环保技术的开发和应用。(3)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理性评估了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推进措施的成效,研究证明,推进措施的有效实施拓宽了海外资源开发范围、提升了资源自主开发比率、增加了企业参与海外资源开发项目与权益。在提高资源开发效率方面,基于DEA数据包络分析法,得出的结果是,在总效率分析上,1995、2005、2012这三个年份效率最高,此外,从2013年到2018年也体现出规模报酬递增,说明资源产出的增加比例是大于政府的投入增加比例,即政府的政策措施达到了提高资源开发效率的效果,从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中也可以发现除了2016年之外,其它年份都表现出较高水平。(4)借鉴日本海外资源战略推进措施的经验教训,结合中国海外资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从政府层面、行业层面、企业层面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推进措施建议。建立一套包括政府、独立行政法人机构、企业三方有效联动的海外资源开发国际化战略体系,以政府牵头做好开发前期合作关系的确立,做好人力资本、技术安全、基础设施服务等方面的政策保障;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海外资源开发活动,出台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消除产业链上的行政垄断现象,加速市场化改革进程;提高资源开发企业的公关能力建设,加强与资源国的深度合作,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投资,做好长期、绿色、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
常婷婷[4](2020)在《新世纪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东南亚是日本国家战略布局和实施的关键地区之一,其在日本对外政策构想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且被长期高度重视。由此,东南亚地区被日本视为战略“后院”。二战后,日本凭借“赔偿即投资”的理念、“雁阵”发展模式等政策举措,一跃实现了本国经济的复兴和起飞,继而为其追求“政治大国”目标、寻求安保领域新突破等,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可以说,东南亚地区在日本国家战略布局和实施中的特殊地位,使其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占有不容小觑的战略位置。冷战结束后,受亚洲金融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的接连打击,日本经济社会发展饱受冲击,其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有所折损。新世纪以来尤其是“9·11事件”后,东南亚地区安全形势变化趋于微妙和复杂。加之域内外新兴国家的快速崛起、美国加速回归亚太地区的战略举动、周边国家的群体性发展态势,使日本在周边地区及全球事务处理上的主导权和影响力相对缩小,其海外利益维护领域的挑战性随之增多、压力有所增大。这一点,在东南亚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和明显。在东南亚地区,日本的海外利益可以划分为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安全利益和文化利益。总体来看,日本在该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以“经济”发展为中心且呈“同心圆”式排布,大致经历了经济上的“一枝独秀”、经济政治的“并驾齐驱”、经济政治安全“三足鼎立”的发展过程。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经营初期,其以经济赔偿交涉为中心、经济援助为途径,进而形成“赔偿—援助—投资”相循环的发展体系。伴随日本与东南亚国家经济关系的加强和深化,双方互动扩大到政治合作领域。以“福田主义”(1976)为标志,坚持平等发展与合作立场,通过参与地区事务、扩大本国的政治存在、坚定东南亚地区在日本战略发展中的能动作用,成为日本长期奉行的政策路线方针,使得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更趋广泛和全面,随之而来的海外利益维护需求也不断增多。新世纪以来,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更趋复杂、全面和多样,其以日美同盟为基轴、法律和制度为基础、开发合作为辅助、安全保障为拓展、夯实民意为后备的多领域共同协作政策方针,得以明确和被清晰地贯彻下来。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呈现三大特点:在地区主导权上“从追随转向引领”,在经济合作上“由低调转向主动”,在重点领域上“从经济转向安全”。日本在该地区的长期投入,使其拥有众多的双边或区域性制度合作平台、成熟的政府开发援助体系、域内较好的民意基础等优势资源。不过,由于日本经济发展驱动力不足、海外安保维护受限较多,加之美国亚太战略的调整和强化、中国影响力的增强、印度的“战略东进”政策、澳大利亚的“北上”策略、东南亚地缘安全与投资环境的波动等因素的复合影响,使其新时期实施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受到不少限制。日美同盟对日本战略独立性的长期牵制作用,也使日本“分而治之”的地区策略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东盟一体性,由此增加了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实施的难度和不确定性。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及模式,对新时期中国维护和增进海外利益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近年来,伴随“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和落实,中国海外利益拓展和维护进入新阶段。中国在推进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的进程中,要优先确保“五通”的高质量建设和高水准落实,要战略规划和构建制度基准、权力外溢、软实力支撑的海外利益保护体系。
靳永茂[5](2020)在《《资本论》中的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世界经济发展的虚拟化趋向凸显,世界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结构逐渐呈现“倒金字塔式”,实体经济同虚拟经济的发展严重失衡,而其背后的直接动因同虚拟资本的无限扩张密不可分。进入21世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借助金融技术的革新,持续推进金融创新,多样性金融衍生品等高级虚拟资本形态不断被推出并运用于资本逐利,虚拟经济的无限扩张致使其远远脱离实体经济能够支撑的范围。2007年次贷危机的爆发引燃了震撼全球的金融危机,时至今日,全球经济依然未能彻底从那场危机阴影中摆脱出来。后金融危机时代,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反思经济发展方式,并推出系列“再工业化”战略,意欲均衡经济结构,不过并未有效扭转经济结构的失衡状态,经济虚拟化及金融化趋向依旧快速推进,给当前金融全球化背景中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构成潜在威胁。深究资本主义经济虚拟化发展趋向及其危机后果的根由,追寻经济虚拟化趋向中世界经济有序发展的良策,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成为具有危机解释力及现实指导性的根本理论指引。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主要体现在《资本论》中,该理论揭示了虚拟资本的历史生成性,阐释了虚拟资本的内在蕴涵,赋予了马克思资本理论以新的说明,对虚拟资本扩张中经济发展走向展开科学预判,同时深刻剖析了虚拟资本形态中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本缘由,该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方位。作为开放的理论体系,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伴随时代发展及虚拟资本形态的升级不断充实完善,并在虚拟资本多样化形态演进、虚拟经济快速发展和经济中诸如金融危机等问题的预防及应对中越发彰显其时代价值。当代虚拟资本的发展状况虽然已全然不同于马克思所处时代,但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所告诫的虚拟资本发展的基本原则及所揭示的运行规律依然适用。我国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根本指引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不能脱离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指导,我国虚拟资本发展虽起步晚,但发展较快,虽存在发展局限及挑战,但具有鲜明的发展优势,新时代历史方位中,我国虚拟资本及金融事业的发展在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根本指引下,结合我国具体经济及金融发展现实正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论文对《资本论》中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的研究,借助文本分析法梳理经典文本中马克思对虚拟资本理论的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把控虚拟资本生成、存在、运行、发展及影响等整体脉络;透过视域融合法实现对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文本理论定位及时代价值重塑;通过比较研究法凸显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在剖析经济虚拟化背景下金融危机复发及运行机制和规律的优越性,彰显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时代价值。论文遵循研究的多重性,借助对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阐释,就其生成过程的历史性、理论体系的完整性、本质内涵的批判性、时代延续的发展性、现实指向的价值性等层面展开分析研究,通过“追溯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生成过程——梳理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内在蕴涵——判定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理论方位——续论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与虚拟经济——凸显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在金融危机中的解释力——坚定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在我国虚拟资本发展中的根本地位”的逻辑推演,明晰研究展开的具体演进路径。论文旨在探究并梳理马克思《资本论》中蕴含的虚拟资本理论,展现理论对经济发展趋向的解释力及预判力,定位并论证马克思虚拟资本的理论方位,加深对虚拟资本理论在资本主义危机实质的揭露及批判过程中作用的认知,强化对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运行规律的揭示进程中意义的理解,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时代解读,从理论上论证其对现实发展的指导性和价值性,为推进理论同现实实践的深度结合准备前提条件,并在不断丰富的现实基础上为推进理论的现代化(中国化)发展进程做出积极探索。同时,对马克思虚拟资本理论的研究能够进一步厘清金融风险及危机存在和运作的内在机制,为金融全球化条件下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及危机提供理论支撑,有效推进虚拟经济同实体经济关系的协调发展,根本指引我国新时代市场经济推进中金融事业的发展方向。
史宇宏[6](2019)在《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无论是个人还是物件,原本相对分散、独立的个体正在通过各个智能终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逐渐演化出一张极具包容性和开放性的网络。事实表明,网络“将成为与传统工业文明有着本质差异的新型组织形态(何哲,2019)”,它广泛存在与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产业与产业之间和城市与城市之间。从数学图论上看,相比人类其它已有的传统组织模式,网络组织具有更高效率,它凭借着自身固有的“即时性和异步性特征消除了时间和空间的约束,并以新的规律和逻辑深刻影响着我们的世界(吕康娟,2012)”。显然,当前我们赖以生产和生活的空间场所——城市也必然受其影响,逐渐由传统科层等级模式向“去中心、扁平化”的网络模式转变,这是由工业文明时代向网络文明时代变革下的历史必然趋势,也是城市主体主动适应当前及未来生产技术发展的战略选择。我国在“第十一个五年计划”中,首次提出将城市群作为推进我国城市化的主体形态。2011年6月,中央发布《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出未来我国将依托已有的中心城市为节点,构建以城市群为核心的空间发展格局。2014年3月,国务院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要求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和功能互补强的城市群”。可见,城市群已然成为了我国当前及未来区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场所。然而,当我们在享受由城市群带来的各种便利时,也正面临着由于空间稀缺而引发的一系列“苦难”,比如交通拥堵、房价高涨和环境污染等。事实上,上述问题本质上是人类生产空间、生活空间与生态空间的矛盾对立,具体而言,就是由于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混乱无序所引发地一系列现实困境。在面对这些问题时,普遍的应对之法依旧停留在传统工业时代机械还原论的思维模式上,尽管此类方法取得了一定成功,但这种试图追求复杂现象背后简单规律的行为范式只能局限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阶段,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系统问题。为此,本文从复杂适应系统的视角出发,以价值链分工为背景,以微观企业为行为主体,以适应外部环境为主体行为目标,对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深入探讨,以期能够为实践操作提供更为科学的理论参考。首先,将企业视为构成城市群这一复杂系统的微观主体单位,采用数理推导的方法对企业的自组织与自适应行为机制进行了逻辑演绎;其次,通过构建相应的数量指标,对我国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现状特征进行了测度;第三,通过建立多元面板回归模型对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以探究各自在不同的城市群中是否具有同样的影响效果;第四,通过构建PVAR模型探讨了城市群产业结构与空间功能之间相互关系;第五,以第四次产业革命为技术背景,探讨了构建高效协同体系,实现“智慧城市群”的具体方案。具体研究结论如下:第一,个性化和易变化的外部市场需求环境的刺激与以信息和知识为核心要素的现代生产技术范式的内在要求共同决定了企业的适应性行为,具体表现为相互之间建立起网络化的分工与协同组织和空间上的“同类集聚、异类分散”的偏好选择;第二,企业空间选址与技术合作行为决定了产业在空间上的分布与联系,进而对城市群空间功能的分工与协同发展构成关键影响。企业的适应性行为是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微观基础和底层逻辑;第三,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自组织团队”模式有助于更好地解决当前城市群内部空间功能无序的主要矛盾。第四,技术水平、经济联系、政府行为和市场化程度对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均会起到显着影响,但影响效果存在地区差异。第五,推动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应该以构筑共生互助的功能系统为导向,尊重客观规律,因势利导,避免生拉硬套的“人为设计”。在研究过程中,本文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揭示了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内生演化动力和自下而上的底层逻辑;第二,搭建了“企业选址——产业布局——空间功能”的结构化认知框架;第三,提出了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自组织团队”模式,并就该模式如何实现整体价值增进和内部利益分配等问题进行了全面阐述。
胡鹏[7](2019)在《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保险的本质是风险管理和分散,其意义乃在汇集个人力量,成立危险共同团体,于成员发生事故需要补偿时提供经济支助。在保险制度的运作中,保单持有人所缴交的保费累积形成保险基金,此一基金的规模甚巨且必须进行投资以确保其保值增值。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领域,不仅能够提升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更影响到股票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我国保险机构自2004年获准直接入市投资股票以来,保险市场与股票市场的联系与互动日益密切,保险机构挟庞大的资金已成为股票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保险机构未如主管机关所希冀的那样成为股票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也并未发挥长期稳定价值投资者的正面作用。反而在2015年下半年,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上激进投资股票,频繁大量举牌上市公司,甚至介入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异化引发了资本市场的震动和社会公众对保险资金运用妥适性的广泛质疑。申言之,保险机构是股票市场上重要的法人机构,不仅在股票市场上投资以获取报酬,而且能够对上市公司经营决策行使投票权。如若保险机构挟庞大的资金优势控制被投资公司的管理决策,大举介入经营一般产业,将引发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及潜在的利益冲突。因此,如何规制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扼止保险业经济权力的滥用非常必要。第一章从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基础理论入手,剖析保险机构投资股票所蕴含的保险学原理,并界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股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以及法律规制的目标。具体而言,保险共同体吸纳保费转嫁风险的同时,也汇聚了大量资金,使保险业成为保单持有人财富的管理者,保险机构必须确保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再者,单纯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商品逐步发展成投资型保险,愈来愈具有金融理财和投资属性。因此,保险机构资金运用是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也是投资型保险金融属性的现实吁求。我国保险机构并非一开始就被允许直接投资股票,而是在政策法规上经历了禁止、放松,直至完全放开的过程。2004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机关在政策法规上允许保险机构直接入市,使得保险市场与股票市场的互动更加紧密。但我国保险业直接入市投资股票,其意义不仅在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我国金融监管机关更希望保险机构发挥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充当股票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但长期的市场实践表明:作为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典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并没有成为稳定股票市场的重要力量,甚至在2015年大量举牌上市公司,引发上市公司的恐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链接到保险与股票两大市场,牵涉面广,产生的风险大,必须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单持有人利益,并防止保险机构滥用庞大的资金优势。第二章以2015年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举牌上市公司事件作为分析对象,指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异化所衍生的风险点。具体而言,保险机构挟庞大的保险基金是股票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及股票市场的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在历次改革资本市场与发展保险业的政策规划中,我国主管机关也希望保险机构发挥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成为股票市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然而,长期的市场实践表明:保险机构并未达成主管机关所设定的目标,反倒成为追涨杀跌的炒作者。特别是2015年以来,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大量举牌上市公司,使整个资本市场为之震动。保险机构颠覆长期价值投资的形象,成为舆论所指摘的“野蛮人”。我国保险机构之所以提升风险偏好,激进投资股票虽是多方因素叠加下的行为选择,但其可能衍生的风险不容小觑。例如,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偏离了保险风险保障的主业,使保险机构沦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融资平台,并挟庞大资金优势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第三章指出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异化的根源在于利益冲突,并借助资本结构理论进行分析,描绘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发生机制,并提出化解利益冲突的具体路径。具体而言,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的利益冲突有内外两个层面。内部冲突是由保险机构股东与保单持有人股票投资偏好的异质性所致,表现为保险机构股东竭力规避监管规则,试图集中持有保险机构股权,实施高风险的股票投资行为。而在现行法下,保单持有人无法对保险机构实施有效地监控,其权益有受损之虞。外部冲突是在金融集团架构之下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进行组织上的结合,导致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受金融集团的操纵和控制,而非基于自身利益进行的独立决策。透过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所衍生的乱象,其实利益冲突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制度原因和发生进路。针对内部冲突,以资本结构理论为分析工具,保险机构是高负债和高杠杆运作,保险机构股东因而存在比一般公司更高的代理风险。在自利性驱动之下,股东极易以保险资金进行豪赌从而投资股票。并且在保险机构发生财务危机时,股东也倾向于拖延增资,甚至掏空公司资产。为此,有必要保险股东与保单持有人利益冲突的平衡路径。其一,围绕“控制权转移”这一核心,构建对实际控制人的监管规则;其二,加强保险公司大股东适格性监管,维持保险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其三,强化保险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而针对外部冲突,在金融控股集团的组织架构中保险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容易失灵,衍生出与整个集团及其他子公司的利益冲突问题,使得保险子公司投资股票的自主决策机制失灵,而沦为金融控股集团的附庸。为此,有必要构建金融控股集团中保险子公司的“内部防火墙”,以期维持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行为的独立性,阻绝或限制金融控股集团对保险子公司行为的不当影响和控制。第四章通过导入我国台湾地区早已出现的保险机构肆意介入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的事件,介绍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的两度修改,并剖析其背后所蕴含的“金融与商业分离”的基本法理,以此为借鉴界定我国大陆地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合理边界。具体而言,鉴于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和安全性特征,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应作为长期价值投资者,并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但是分析我国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上的行为表现,其在现实中存在消极炒作与积极介入两种倾向,导致其偏离长期价值投资的轨道,严重背离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两重角色。保险机构股东和保单持有人的风险偏好差异,以及保险机构普通账户中自有资金和外来资金混合运用更加剧了利益冲突行为。2004年我国台湾地区也曾出现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并帮助一致行动人介入上市公司经营的事件。也引发了理论和实务界对保险资金运用妥适性的广泛争议,同时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两度进行修改以规制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申言之,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一第三项通过剥夺保险机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的方式,来强化保险机构短期财务投资属性。但这一规定严重违背股东平等的基本法理,实有矫枉过正之嫌。纵观我国台湾地区的金融法规,限制或剥夺金融机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的规定广泛存在。这表明我国台湾地区在法规上推动金融混业的同时,仍严格限制金融机构参与被投资公司经营,以贯彻“金融与商业分离”的价值导向。“金融与商业分离”的立法精神也应统一落实到大陆地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监管规则当中。其次,对保险机构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保险机构战略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应出台“保险相关事业”清单,并着重加强对保险机构财务投资行使表决权的制度引导。第五章着重论证投资型保险在保险机构投资股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剖析投资型保险的基础法律关系,引入金融法中的“信义义务”,以此规制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行为。具体而言,传统保障型保险的法律关系十分简单,保单持有人与保险人之间通过保险契约进行连结,基础法律关系属于保险契约法的调整范围。而广大保单持有人所缴交保费所累积形成的保险资金之运用行为则由保险业法进行监管,其主要目标为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而保单持有人与保险机构投资行为、投资目标两者间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联系。但从私法关系的视阈分析,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是保险机构受广大保单持有人的委托,将缴交的巨额保费投资于股票市场,进而获取利润的行为。前端的保单持有人利益保护与后端的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规制,此二者的连结点便是投资型保险。因此,保险机构股票投资除应置于公法监管之中,还应当受私法关系的规制。通过剖析投资型保险的基础法律关系,保险机构对保单持有人应负有信义义务。由此建立起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信义义务规则。包括保险机构事前应慎重选择所投资的股票种类,遵循谨慎投资原则,禁止不公平对待保单持有人,也不得利用股票投资从事利益输送行为。
翁玉玲[8](2019)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主体内容,其内涵与美国人力资源管理“人本主义”理念和制度发展密切相关。劳动法治是符合国际人权公约、国际劳工标准和我国劳动法价值原则,可促进劳资平等博弈、公平共享、分配正义,能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法律运行、社会秩序形态。鉴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资方行使经济自由、管理权利、用工自主权的主要形式,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劳动者权利(劳权)是不可分割、一体两面的关系,本文基于劳资均衡、分配正义、公平和谐的价值理念,厘定并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劳动法治问题,是以劳资均衡为目标,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否、应否、如何接受劳动法治干预、调整问题的探讨。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视域下劳动法治问题,既有市场经济国家的共性、普遍性,也有中国问题的个性、特殊性:宏观层面,源于(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理念、制度、机制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向市场经济转轨和发展的滞后;中观层面,表现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发展的脱节,甚至都没有形成劳动法治的问题意识、价值目标;微观层面,表现为企业劳资关系的失衡,劳资关系公平度、和谐度较低,权利争议频发,利益争议更难解决等。具体而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研究背景、问题指向,主要体现于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严重滞后、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先行、片面引进了发达国家对劳动用工关系的“先进管理经验”。第二,在缺乏劳动法有效约束、缺乏劳动法治制约的情况下,企业用工模式先行一步进行了科学化、技术化、市场化、现代化发展,而劳动、经济政策实施中忽视了对社会公正、底层劳动者利益的考虑。企业层面的劳资关系由此显着失衡、扭曲,形成了深层次、结构性、普遍性、持久性的社会矛盾与冲突。资方的经济自由和产权,与劳方的经济自由和劳权,如何能够均衡配置、平等共治、公平共享、分配正义的关系、结构和“企业政体”、“运行模式”,是本文预设的目标模式。本文以“范畴与问题概述——市场经济国家共性、普遍性问题——解决共性问题的价值论与方法论——我国相关问题的特殊性——特殊性所反映的具体法律制度问题(包括用工管理的平衡规制问题、劳资合作管理的平等自治问题)”的逻辑思路进行研究。第一章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以及劳动法治问题。本文基于劳资均衡、分配正义、公平和谐的价值理念,厘定并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劳动法原则和精神是否得以实现、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能否得到充分保障,目的性权利应否、如何通过工具性权利加以实现,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机制设计实现劳资当事人相对均衡的博弈与合作,进而实现劳资分配正义、劳动关系公平和谐等劳动法治问题。本章概括了当前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的宏观问题与微观问题,并简要介绍了全球一般性问题和中国特殊问题。第二章是对各国企业劳动法治的普遍性问题的探讨。由于雇主立场与劳动保护立场的对立性,各国企业劳动法治呈现劳资竞争互动的发展路径,劳资之间的竞争互动系普遍性问题。此部分系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化历程和秩序演化规律的论述。此部分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受现代劳动法约束、劳动法治化的历史过程以及相关逻辑规律。发达国家的劳动关系管理与调整历程,相互竞争、相互妥协、经济效率价值优先三个阶段,从企业管理与法治竞争、互动,到走向融合,经历了雇主、工会调整,再到当前的劳资共同调整。发达国家劳资互动历程的重要启示在于,劳动法治干预具有必要性和阶段性,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实质上就是资本主导的内部市场化,当前发达国家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个性化”发展,正好印证了其再次法治化需求。第三章是企业劳动法治的一般性制度安排与法理逻辑,是有关市场经济国家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法论、主要制度的阐述。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化的制度安排与逻辑:其一,劳资公平合作、劳资优质均衡的价值目标,以及产权与劳权、劳资合作的法理逻辑。其二,关系结构。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企业管理权、用工自主权、人力资源管理权,与集体劳权、集体劳动关系被迫形成了伴生关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集体劳权、劳动法治逐步形成了关联性、对应性。其三,制度需求。主要包括:劳资分配正义的制度需求;经济全球化下企业竞争的制度需求。其四,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劳资共治的理念与制度;“刚性”的基本劳权保障与资本的理性妥协机制相结合;资本管理中劳动者力量扶持机制的重要性;社会保护与经济促进平衡兼顾的制度安排。第四章是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即资本单边主义。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特殊性问题,在于缺乏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治的有效干预、调整,也缺乏有效的力量均衡机制,更缺乏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管理的“理性化”、“自觉化”妥协。首先,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资本单边主义进行实证考察,企业层面劳动法治的现状,发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公平、正义与“制度襁褓”、企业文化等存在密切关联。其次,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其他国家不同,是缺乏劳动法治干预的背景下,对西方先进管理技术的单边引入、单边发展。最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特殊的“政、资、劳”关系,使得这种单边主义的管理更加突出。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政府重商主义战略下,劳资愈发失衡,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迫切需要进行法治化、现代化转型。由于地方政府的救济联邦主义、重商主义,劳动关系形成了“政府征收苛重,资方利润挤占工资”的劣质均衡。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的特殊问题,与市场经济、法治社会转轨过程中的劳资关系转型以及劳动法治理念、政府角色等存在密切关联。第五章是我国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平衡规制问题。本章是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相关立法、法律实施现状、制度缺陷和制度需求进行分析。首先,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实施现状进行分析,包括劳动标准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分析我国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上的问题。其次,研究企业管理权立法规制中的制度需求,认为我国劳动法律在企业用工管理的规制存在规制失衡的问题,一方面,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审查、企业惩戒权、劳动者救济权方面的规制或保护力度不足,另一方面,我国劳动法律由于长期形成的父爱主义管制原则,部分用工保护过于严格,导致企业以科学、灵活的管理手段绕过劳动法的监管,严格的用工规制产生“逆向激励”的反效果。最后,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的平衡法治内涵、理念、目标,通过对劳动者基本生存权的刚性保障的加强,以及对其他劳动权益的弹性自治,分析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的平衡规制。同时,分析父爱主义管制的适用限度、公法与私法协调的法理与现实、国家责任与企业责任的区分。第六章是我国企业劳资合作管理方面的平等自治问题。本章从促进劳资合作、均衡、公平、自由角度研究劳资合作管理中的具体制度缺陷、“劳工四权”的实现状况以及劳动法治理念、制度环境问题与制度需求。第一,承接上一章中关于“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平衡规制”的讨论,进一步论述劳动关系管理规制中的劳资自治的边界,进而提出劳资合作共治的现实与制度需求。第二,探讨劳动者民主参与制度的立法问题,以及实质落实该项制度的法治条件、实施原则。第三,分析我国劳动力量扶持机制的缺失及构建问题,分析工会在企业管理中的职能发挥问题,以及对工具性权利、劳动者代表制度确立、落实的制度需求,具体包括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机制、劳资分配正义的理念、资本妥协让步的压力机制、劳动者市场议价力的提高。第四,研究劳资均衡、劳资合作理念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融入的必要性。第五,分析我国企业法与劳动法在劳动保护规定中的冲突、衔接问题,以及我国企业法中对工会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的规范缺失问题,同时,借鉴域外企业立法经验,研究企业法与劳动法在整体制度、价值取向上的冲突问题与衔接。试图通过以上制度理念的调整和相互衔接与合作,实现劳动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平衡。本文的主要发现如下:第一,在企业组织体系、生产过程中,劳动权与资本产权是一对耦合的、对称的合作关系,两者之间的平衡,符合人权、法治社会和企业竞争发展的制度需求。第二,经济体制、法治社会转型期间,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单边主义”是微观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原因。第三,劳动法父爱主义管制将促进用工管理实践基于资本逐利性的“逆向激励”,加剧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偏离。第四,劳动权益的刚性保障、公权力的合理发挥、企业内部理性合作意识以及有效的资本妥协让步机制是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化的制度需求。基于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本文建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应当以平衡法为原则,以底线性、合理性为限度,适度考虑严格规制对企业的“逆向激励”效果,完善劳动法律的刚性、强制性保障,对资本单边主义进行限制。包括劳动基准立法、执法的全面性、切实性,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必要性限制。其次,有必要加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关于劳资分配正义理念的软约束,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劳动保护要求。最后,在保障底线性劳动条件的基础上,应当通过资本妥协的压力机制的实质构建,提高劳动者的市场议价力,“扶持”劳动者与资本对抗、博弈、协商的力量,推进劳动者利益代表机制的合法化、正规化,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理性妥协,从而促进劳资合作与共治。
肖韵[9](2017)在《中国金融监管消极竞争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提出监管竞争是指监管权力机构为了扩大监管权力影响范围,争夺监管资源所进行的一系列试图超越和压倒其他监管机构权力作用的行为总称。金融监管机构的多样性、监管制度的复杂性以及监管资源的稀缺性在客观上促成了金融监管竞争。在专业化分工和分权制衡理论下,监管竞争中权力之间的相互牵制和良性互动应该对防止权力滥用,提高监管效率起到积极的影响。不过,在金融监管实践中,由于各监管主体的利益诉求、监管目标和监管策略等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从而导致了监管机构之间的竞争秩序紊乱,消极竞争行为频现,金融监管的整体效率受到影响。在我国涉及的金融监管竞争中,积极竞争与消极竞争并存。就积极竞争而言,由“宝万事件”所引发的中央金融监管层合力调停事件并清理整顿相关不合法灰色地带,是金融监管积极竞争的典型事例。不过,由于多重因素的限制,我国涉及的金融监管竞争更多是以消极竞争的状态出现。从资产证券化中的监管角力、2015年股市调控中的监管协调失序,到数次清理整顿地方交易场所中的央地分歧、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中的地方竞赛,再到中美跨境上市审计监管中两国之间的数次交锋与博弈、各国对巴塞尔协议落地差异化实施等,事实说明在多元化、分散化的金融监管格局中各类型、各层级的监管机构之间均存在着不同形式的消极竞争现象,这对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本文主要以我国金融监管消极竞争为对象进行分析、研判。从竞争发现理论出发,监管竞争虽然导致了监管冲突、监管套利等问题,但其仍具有积极、合理的一面。如果能够通过制度设计来发挥监管竞争机制的优势,消解消极监管竞争所引发的各种弊端,可以促进监管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对于改革并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面对监管竞争问题,不应该进行一味地否定和抛弃,而应该发现和挖掘监管竞争的潜在价值,现实金融监管整体效果的提升。对于监管竞争问题的解决方案,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经验可以移植,我们应该从实际国情出发,探寻规制金融监管竞争的中国之路。从我国金融监管竞争产生和特点反映,其与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以及国际地位等因素密不可分。在某种程度上讲,我国未从理论和制度上廓清和型构监管机构关系的合理位阶,未进行科学的权力配置和秩序安排,以及在国际金融监管中的话语权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因素是导致我国各类消极金融监管竞争现象出现的原因所在。维护监管竞争秩序,规制消极监管竞争行为,是保障监管竞争机制优势发挥的关键因素。本文主张以“自发生成”与“理性建构”相结合构筑具有“多样性”和“多元化”属性的金融监管竞争秩序,并且通过法律制度进行确认、规制和保障,对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提供合理且合法的制度安排,减少监管机构之间的摩擦,增进相互之间的合作与互动,化“监管竞争”为“监管竞合”,建构“多中心”的金融监管竞争秩序,进而推动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良性发展。本文正文部分共五章,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对金融监管竞争的基本理论进行概述。第一,通过已有理论的研究,总结出金融监管竞争既可积极亦可消极的特征,并主张“自发生成”与“理性建构”的二元构造是对金融监管竞争进行制度优化的支撑理论,并通过法律进行控制、维系,其能够更为客观地解释监管竞争秩序状态和科学构建监管竞争的合理秩序。第二,通过效应分析金融监管竞争的优点与劣势,为如何将监管竞争化“冲突“为“竞合”提供依据。第三,认为有限理性和资源稀缺是金融监管竞争产生的前提假设,解释金融监管机构的行为逻辑,这为监管竞争的秩序建构和法律规制提供了解决的方向。第四,通过对金融监管竞争维度、范围、方式与策略的分析,为研究各类监管竞争现象提供了基本的逻辑思路。第五,对我国金融监管竞争进行类型化分析的重要性和分类标准进行阐述。第二章对我国中央金融监管机构彼此之间的角力与协调失序现象进行考察。通过对我国当前三套资产证券化监管规则的比较分析,揭示出中央金融监管机构在监管规则制订过程中的差异与冲突;通过对2015年股市调控行动中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失序现象的分析,指出我国当前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效率低下的问题。上述分析认为,中央监管机构多重职能目标、追求部门利益以及行业俘获影响是导致中央金融监管消极竞争发生的主要致因。第三章对我国金融监管中的央地博弈与地方竞赛现象进行分析。通过厘清数次清理整顿地方交易场所行动,发现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监管博弈问题;通过比较各地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揭示出金融监管的地方竞赛问题。这些研究揭示表明,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定位和属性不明,中央金融监管政策欠缺针对性,以及金融监管权纵向配置失灵是央地以及地方间金融监管消极竞争产生的内生逻辑。第四章透过中美跨境上市审计监管事件以及巴塞尔资本协议演进过程的考察,对我国涉外金融监管活动中出现的监管竞争现象进行分析。通过上述事例分析,发现当前国家间金融实力较量、国家金融主权的侵犯与维护以及国际金融标准的软法属性是导致国际金融消极监管竞争存在的主要因素。第五章以制度设计为视角,对各类金融监管竞争秩序进行制度重塑,实现从失序竞争到有序竞合的转变,消解各类消极监管竞争行为,从而保障监管竞争机制优势的显现。首先,考虑我国当前的政治经济体制环境,认为中央金融监管格局可适当借鉴双峰监管和功能监管的理念,突破监管竞争弊端,防止出现监管冲突、监管套利,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中央与地方构建分层监管模式,中央的监管重心在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地方的监管重点在于其监管区域内的金融机构的市场行为和金融服务。“多元双峰”与“双层”监管模式,既可以避免分业监管的缺陷,又可以有的放矢,发挥监管竞争、专业化与分权制衡的优势,消除单一监管所带来的风险。其次,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制订、监管协调专门机构的设立以及统一信息交流平台的搭建等方式强化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增强其实效性。再次,通过对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进行匹配、转变政府职能和完善政绩考核的方式对地方逐底监管竞争进行治理。此外,通过加强我国跨境金融监管协调制度的建设和提高我国在国际金融监管领域的话语能力,建议设立正式、合法、独立且具有执行力的国际金融监管组织,以及强化国际金融标准的实施,来保障国际金融监管之间的竞争得到有效约束。最后,重视反垄断法、司法制约机制、行业协会和公众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多元化的外部力量,对监管竞争行为进行规范。
段瀚[10](2016)在《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路径及规划模式研究》文中认为随着分工的细化与深化,乡镇企业已逐步从社区式的范围经济转化形成为国际、区域以及城市分工体系中的重要节点。县域工业集中区作为从农村地区演化形成的新产业区,其内生性的柔性特质与外部性的嵌入发展共同推进了城乡经济社会的分工深化与网络组织。但是,受制于县域经济地区传统的“二元”结构,尤其是西部后发县域地区的发展引擎动力不足,以县域工业集中区为代表的农村工业化进程发展缓慢,亟需通过县域工业集中区与小城镇的融合发展突破传统的路径锁定,形成基于城乡一体的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协同发展。论文以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必要性、目标性、可行性与地域性为逻辑主线,运用多学科交叉、理论演绎与实证研究、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针对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进行了实证研究。依据整体的组织结构,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展开:首先,通过梳理国内外的相关文献,论文认为分工与融合是产业演进过程中的统一体,产城融合的内在逻辑是通过产业分工的演进而不断形成的一种从分离、协同到融合的状态。县域工业集中区作为农村地域形成的产业区,伴随着分工的细化与深化,其产城融合发展的价值目标是以规模报酬递增的累积效应提高交易效率与分工水平。以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方式,推动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融合发展。然后,针对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进行了现状分析与研判。当前,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效应的产业集群,园区的典型类型主要为:以制造业为核心的工业类产业园区;以农业及其相关产业为核心的涉农类产业园区;以资源利用为核心的能源化工类产业园区。但由于区域工业化水平发展缓慢,综合竞争力薄弱,导致县域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发展整体水平不高。通过运用AHP法,分析得出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基本处于成型期与成长期的发展阶段,部分初步迈入了成熟发展期。其次,论文以融合目标—发展阶段(AHP)—地域现实的逻辑,构建了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评价体系,并运用熵值法与耦合协调度模型进行了实证测度。总体上看,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的产城融合发展水平基本属于临近融合失调、轻度融合失调、中度融合失调、严重融合失调以及极度融合失调等类型,主要集中于轻度融合失调—中度融合失调的区间。而不同典型类型的工业集中区呈现出不同的状态,工业类产业园区存在以上所述各种类型;涉农类产业园区,主要为轻度融合失调型,且产业发展水平普遍滞后于城市发展水平;能源化工类产业园区基本属于轻度融合失调与中度融合失调等类型。同时,通过结合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的发展内涵,针对不同典型类型的县域工业集中区提出了适宜的产业路径选择,并进行了实证研究。工业类产业园区应当分别以创新发展、集聚发展为升级路径,并形成相应的城乡产业互动机制;涉农类产业园区应当以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关键路径,并形成以“农”为核的城乡产业融合机制;能源化工类产业园区应当以建设生态园区为转型路径,并形成多元构成的城乡产业联动机制。最后,论文认为县域经济系统的资源禀赋是融入全球、国内以及区域价值链的重要优势。作为完整的区域经济体系,将逐步形成以县域工业集中区与小城镇为核心的城乡价值链。价值链的增值过程会不断促动县域工业集中区与小城镇融合发展,更会不断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形成整个县域地区以县域工业集中区与小城镇为核心单元的产城空间群落,并根据与核心单元互动频率、互动强度的不同,形成相应的关联单元、协调单元。而基于工业集中区发展过程中产城的动力转换,论文针对关中不同类型典型园区探索性的提出了相应的空间发展模式,尝试性的从空间规划目标、空间规划路径及规划编制重点三个方面构建了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的规划框架,同时对典型工业集中区进行了相关探讨,并提出了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规划保障措施。
二、构筑保险与资本互动平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构筑保险与资本互动平台(论文提纲范文)
(1)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问题意识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梳理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成果评析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的理论依据 |
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思想 |
1.1.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贫困思想 |
1.1.2 列宁的反贫困思想 |
1.1.3 毛泽东的反贫困思想 |
1.1.4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贫困思想 |
1.1.5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思想 |
1.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分析 |
1.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概念 |
1.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内涵 |
1.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原理 |
1.2.4 马克思主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 |
1.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理论分析 |
1.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特殊性分析 |
1.3.2 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相互关系分析 |
1.3.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基本内涵分析 |
1.3.4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二章 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考察 |
2.1 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78 年一1985 年) |
2.1.1 组织领导功能:有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
2.1.2 政策执行功能: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商业发展 |
2.1.3 统筹协调功能:带动农村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
2.1.4 资源整合功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显着改善 |
2.2 扶贫开发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86 年一1993 年) |
2.2.1 成立农村扶贫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功能的新起点 |
2.2.2 落实专项帮扶计划:加强政策承接功能的着力点 |
2.2.3 纳入贫困县惠顾序列:加强致富引领功能的关键点 |
2.3 扶贫攻坚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94 年一2000 年) |
2.3.1 统筹农村“三位一体”扶贫力量 |
2.3.2 推动建立农村多元互促扶贫模式 |
2.3.3 带领农村群众开展内源扶贫 |
2.4 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01 年一2011 年) |
2.4.1 全力构建农村大扶贫格局 |
2.4.2 在“一体两翼”战略中推进农户参与式扶贫 |
2.4.3 以“多予、少取、放活”确立行动导向 |
2.4.4 在“双轮驱动”中增强农村贫困群众生活保障 |
2.5 精准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12 年一2020 年) |
2.5.1 扶贫领导作用持续强化 |
2.5.2 功能实现特征更加鲜明 |
2.5.3 引富带富成就广受认同 |
2.5.4 党建扶贫经验值得推广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实证分析 |
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的个案研究 |
3.1.1 样本选择 |
3.1.2 现实表现 |
3.2 精准扶贫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要问题 |
3.2.1 功能主体中的本位化问题 |
3.2.2 功能结构中的固有化问题 |
3.2.3 功能方式中的单一化问题 |
3.2.4 功能策略中的浅表化问题 |
3.2.5 功能保障中的低效化问题 |
第四章 精准扶贫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思考 |
4.1 以多元化为方向,拓展功能主体 |
4.1.1 以加强致富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 |
4.1.2 以加强党群联系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 |
4.1.3 以加强农村治理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 |
4.2 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 |
4.2.1 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 |
4.2.2 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 |
4.2.3 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 |
4.3 以多样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 |
4.3.1 实施多元推动,促成扶贫路径多样化 |
4.3.2 实施资源整合,促成要素配给多样化 |
4.3.3 实施人才战略,促成精英参与多样化 |
4.4 以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 |
4.4.1 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 |
4.4.2 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果 |
4.4.3 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 |
4.5 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 |
4.5.1 持续壮大村级积累 |
4.5.2 持续健全协调体系 |
4.5.3 持续强化服务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2)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国内外研究述评 |
(五)研究思路 |
(六)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依据与分析框架 |
一、理论基础 |
(一)供给理论 |
(二)客户关系管理理论 |
(三)渐进理论 |
(四)合作治理理论 |
二、分析框架 |
第二章 现实关照: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现状与升级需求 |
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现状 |
(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变迁 |
(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成效 |
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升级需求 |
(一)社会多元化需求要求服务模式升级 |
(二)人口老龄化趋势要求服务能力升级 |
(三)内在实效性目标要求服务机制升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理想图景: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 |
一、智慧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 |
(一)嵌入:基于价值引领的养老模式重塑 |
(二)赋能:基于信息技术的系统功能支撑 |
(三)增慧:利用系统功能操作中的人人交互 |
二、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三重逻辑 |
(一)以“虚拟化”填补供需发展堕距 |
(二)以“智能化”补足主体能力短板 |
(三)以“一体化”提升整体运行效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践探索: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基本模式 |
一、“虚拟化”商业运营模式 |
(一)会员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二、“智能化”公益对接模式 |
(一)积分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三、“一体化”生态共建模式 |
(一)派单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域外经验:国外智慧养老实践模式参鉴 |
一、“线上社区”养老模式 |
(一)“线上社区”养老的制度基础 |
(二)“线上社区”养老的运作机制 |
二、“智能居家”养老模式 |
(一)“智能居家”养老的制度基础 |
(二)“智能居家”养老的运作机制 |
三、合作型科技助老模式 |
(一)合作型科技助老的制度基础 |
(二)合作型科技助老的运作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未来进路: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前景 |
一、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可能限度 |
(一)客观存在的温度落差 |
(二)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 |
(三)尚难突破的协同壁垒 |
二、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路径策略 |
(一)以“量身定制化”增加服务人情味 |
(二)以“包容性智慧”提升服务可及性 |
(三)以顶层驱动和分层整合增强服务协同性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推进措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3 简要评述 |
1.3 研究目的与方法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方法 |
1.4 基本内容和框架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1.5.2 主要不足 |
第2章 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一般分析和理论基础 |
2.1 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一般分析 |
2.1.1 资源的概念界定及分类 |
2.1.2 海外资源开发的概念界定及形式 |
2.1.3 资源外交的概念界定 |
2.2 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理论基础 |
2.2.1 可持续发展战略理论 |
2.2.2 国际投资理论 |
2.2.3 资源外交理论 |
2.2.4 国际地缘政治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实施背景及海外资源开发现状 |
3.1 日本实施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背景 |
3.1.1 对海外资源依赖度不断加大 |
3.1.2 海外资源开发面临新的挑战 |
3.2 战后日本海外资源开发现状 |
3.2.1 战后30年海外资源开发情况 |
3.2.2 20世纪90年代之后海外资源开发现状 |
3.3 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布局现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确立及实施现状 |
4.1 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
4.1.1 1950~1960年代:探索阶段 |
4.1.2 1970~1980年代:初步形成阶段 |
4.1.3 1990年代:确立阶段 |
4.1.4 21世纪后:完善阶段 |
4.2 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体系的特点 |
4.2.1 强有力的政策扶持体系 |
4.2.2 政府、独立行政法人机构和企业三者良性互动体系 |
4.2.3 全方位资源外交体系 |
4.3 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实施现状 |
4.3.1 在中东地区的实施现状 |
4.3.2 在非洲地区的实施现状 |
4.3.3 在其他地区的实施现状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组织措施 |
5.1 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 |
5.1.1 领导机构 |
5.1.2 服务机构 |
5.1.3 推进机构 |
5.1.4 执行机构 |
5.2 加强各职能机构的内部协作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经济措施 |
6.1 财政政策措施 |
6.1.1 实施海外资源基地补贴政策 |
6.1.2 建立海外资源风险勘查补助金制度 |
6.2 金融政策措施 |
6.2.1 金融政策的具体内容 |
6.2.2 金融政策的具体成果 |
6.3 税收政策措施 |
6.3.1 实施备用金制度 |
6.3.2 实施税费特殊减免制度 |
6.3.3 实施税费抵扣制度 |
6.3.4 实施资源开发亏损准备金制度 |
6.4 保险政策措施 |
6.4.1 设立海外事业资金贷款保险 |
6.4.2 设立海外投资保险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外交措施 |
7.1 推行综合性、多层次性资源外交策略 |
7.1.1 以加强高层往来为引领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 |
7.1.2 以技术资金援助为手段树立良好国家友好形象 |
7.1.3 积极利用国际合作平台拓展开发空间 |
7.2 日本海外资源开发外交措施的效果 |
7.2.1 中东地区资源开放程度及合作模式 |
7.2.2 日本在中东地区的资源外交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技术措施 |
8.1 针对不同资源改良和提高开发技术 |
8.1.1 石油天然气资源 |
8.1.2 金属矿产资源 |
8.2 对资源开发作业现场进行技术援助 |
8.2.1 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作业现场 |
8.2.2 金属矿物资源开发作业现场 |
8.2.3 煤炭资源开发作业现场 |
8.3 技术支持及国内技术人才培养 |
8.3.1 技术支持 |
8.3.2 开放技术中心实验室 |
8.3.3 国内技术人才培养 |
8.4 向资源国提供技术援助与人才培养 |
8.4.1 提供技术方面的解决方案 |
8.4.2 实施技术转移 |
8.4.3 举办产油气国技术人员研修 |
8.4.4 向资源国提供资源信息 |
8.4.5 提供专门面向海外的技术教材 |
8.5 大力支持环保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
8.5.1 采取节能激励政策 |
8.5.2 大力发展新能源技术 |
8.5.3 明确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责任 |
8.6 本章小结 |
第9章 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推进措施的成效 |
9.1 资源开发权益方面的成效 |
9.1.1 拓宽了海外资源开发范围 |
9.1.2 提高了资源自主开发比率 |
9.1.3 增加了企业参与海外资源开发项目与权益 |
9.2 资源开发效率方面的成效 |
9.2.1 模型与方法介绍 |
9.2.2 变量的选择与数据收集 |
9.2.3 结论与分析 |
9.3 本章小结 |
第10章 日本推进海外资源开发战略对中国的启示 |
10.1 日本推进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经验教训 |
10.1.1 经验 |
10.1.2 教训 |
10.2 中国海外资源开发实施现状及问题分析 |
10.2.1 中国海外资源开发实施现状 |
10.2.2 中国海外资源开发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
10.3 积极推进中国海外资源开发的对策建议 |
10.3.1 政府层面的对策建议 |
10.3.2 行业层面的对策建议 |
10.3.3 企业层面的对策建议 |
10.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新世纪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一)研究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战略地位 |
一、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战略价值 |
(一)“后备型”战略储备:开拓海外市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二)“跳板型”战略支点:由“经济大国”转向“国际国家” |
(三)“制衡型”战略定位:平衡域内新兴国家的发展和崛起 |
二、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经济地位 |
(一)“赔偿—援助—开发合作”构筑的庞大基础 |
(二)增长迅速和颇高依存度的互补性贸易关系 |
(三)扩大经济战略纵深,推进东南亚方向投资 |
三、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政策中的安全地位 |
(一)东南亚在日本航路与资源安全中的重要地位 |
(二)东南亚在日本海外基础利益与安全中的价值 |
第二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框架与手段 |
一、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构想 |
(一)政治安全层面 |
(二)经济贸易层面 |
(三)社会文化层面 |
二、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资源 |
(一)政治资源 |
(二)经济资源 |
(三)软实力资源 |
三、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目标 |
(一)政治目标 |
(二)经济目标 |
(三)安全目标 |
四、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手段 |
(一)政治手段 |
(二)经济手段 |
(三)公共外交手段 |
第三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面临的挑战 |
一、内部问题层面 |
(一)日本国内经济发展驱动力不足 |
(二)日本在海外安保维护上的限制 |
二、地区格局层面 |
(一)域内新兴力量崛起的冲击波 |
(二)域外新兴经济体的赶超压力 |
(三)地缘安全因素新变化的影响 |
三、日企主体层面 |
(一)日企在东南亚地区的撤资率 |
(二)日企对东南亚国家风险评价 |
(三)日企对东南亚经营风险评价 |
第四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实施的方针与重点 |
一、经济为中心:构筑相互依存的自由贸易网络 |
(一)积极构建并参与双边和区域性经济合作机制 |
(二)通过高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区环境改善 |
(三)加强域内合作保障日本资源安全与海路畅通 |
二、安全为扩展:确保日本在东南亚地区利益安全 |
(一)增进与东南亚国家间双边安全交流和合作 |
(二)加强国家间多边安全保障合作与对话机制 |
(三)法律与安全支持相结合维护海外基础利益 |
三、民意为基础:以“交流互动”促进国家间理解 |
(一)强化日本战略性海外公共外交活动 |
(二)深化日本与东南亚国家间文化交流 |
(三)扩大日本与东南亚国家间人员往来 |
四、日美同盟为基轴:步调一致借力维护日本海外利益 |
(一)日美同盟的新发展与彼此间共同利益诉求 |
(二)日美共同经济活动助推日本海外利益维护 |
(三)借力日美同盟升级,强化本地区安全合作 |
第五章 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效果评价与启示 |
一、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变化的特点 |
(一)从追随到引领:推动构筑日本主导下的地区秩序 |
(二)从低调到主动:推动多边合作打造自由贸易旗手 |
(三)从经济到安全:推动由经济性转向政治性安全性 |
二、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的效果评价 |
(一)搭建制度性平台,形成规则性优势 |
(二)ODA对日本海外利益维护成效显着 |
(三)民意基础增进日本海外利益维护 |
三、日本在东南亚地区海外利益维护的经验启示 |
(一)弱化东盟一体性对日本海外利益维护的影响力 |
(二)调控日美同盟强化对日本海外利益维护的制约 |
四、新时期中国增进和维护海外利益的一些思考 |
(一)放射性:促进“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收获外溢效果 |
(二)标准性:确保“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的高质量方向 |
(三)流畅性:加强合作保障“一带一路”海洋战略通道安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博士攻读期间科研成果概况 |
致谢 |
(5)《资本论》中的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 |
第四节 核心概念辨析及界定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第六节 拟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
第七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的逻辑架构 |
第一节 虚拟资本理论的逻辑演进特性 |
一、虚拟资本理论的历史生成性 |
二、虚拟资本理论的内在关联性 |
三、虚拟资本理论的现实指向性 |
第二节 商品价值形态的历史嬗变及货币的潜在虚拟化 |
一、货币在商品价值体系中的历史出场 |
二、货币内在矛盾在商品矛盾转移中的凸显 |
三、货币的内生信用向度及虚拟化趋向 |
第三节 信用的时代更替及对虚拟资本的基础作用 |
一、信用向现代信用的过渡 |
二、信用的杠杆作用及对虚拟货币完成的基础性 |
三、资本逻辑中信用扩张同货币形态演进的一致性 |
第四节 货币资本化及资本虚拟化的历程推进 |
一、货币流通转向资本流通 |
二、产业资本衍生生息资本 |
三、生息资本催生虚拟资本 |
第二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的内在蕴涵 |
第一节 虚拟资本的内在逻辑阐释及形态表达 |
一、内在生成逻辑之一:“资本化”虚拟资本及其有价证券形态 |
二、内在生成逻辑之二:“派生化”虚拟资本及其信用票据形态 |
第二节 虚拟资本的特征阐发 |
一、虚拟资本的虚拟性 |
二、虚拟资本的风险性 |
三、虚拟资本的寄生性 |
四、虚拟资本的价格复归性 |
第三节 虚拟资本的机制梳理 |
一、虚拟资本的积累机制 |
二、虚拟资本的价格机制 |
三、虚拟资本积累同现实资本积累的关系 |
第四节 虚拟资本的内在特质 |
一、虚拟资本对资本逻辑的“传承” |
二、虚拟资本对资本逻辑的“升级” |
三、虚拟资本对资本逻辑的“探底” |
第五节 虚拟资本的双重效应 |
一、虚拟资本对经济发展的正向效应 |
二、虚拟资本对经济发展的负向效应 |
三、虚拟资本双重效应的历史统一性 |
第三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的理论方位 |
第一节 虚拟资本理论展现马克思资本理论的新的规定性 |
一、虚拟资本深化资本的商品化 |
二、银行资本推动资本的社会化 |
三、总利润“质的区别”强化资本的独立化 |
第二节 虚拟资本理论突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辩证批判性 |
一、虚拟资本理论揭露虚拟资本的拜物教幻象 |
二、虚拟资本理论批判虚拟资本扩张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 |
第三节 虚拟资本理论凸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前瞻性 |
一、虚拟资本理论昭示经济虚拟化发展趋向 |
二、虚拟资本理论预判经济发展的金融风险 |
第四节 虚拟资本理论彰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时代价值性 |
一、虚拟资本理论的文本在场:虚拟资本理论的真理性存在 |
二、虚拟资本理论文本分析的解释境域:前见的历史性存在 |
三、虚拟资本理论理解深化的有效滤镜:间距的客观性存在 |
第四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的时代赓续与虚拟经济的发展 |
第一节 虚拟资本理论的时代延续 |
一、金融资本概念的提出 |
二、金融资本的系统分析 |
三、金融资本理论的集成发展 |
第二节 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的现实演进 |
一、虚拟资本催生虚拟经济的逻辑进路 |
二、虚拟经济存在及运作的基本特性 |
三、虚拟经济同实体经济的内在关联 |
第三节 虚拟资本理论对虚拟经济发展的原则限定 |
一、虚拟资本及虚拟经济是历史演进的必然趋向 |
二、机能资本是经济社会合理运行的初始根基 |
三、虚实经济的动态均衡是经济有序运作的重要保证 |
第五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语境中经济虚拟化与金融危机 |
第一节 经济虚拟化的系统运作机制 |
一、经济虚拟化的动力溯源 |
二、经济虚拟化的演进支撑 |
三、经济虚拟化的发展限度 |
第二节 经济虚拟化视角中的金融危机 |
一、金融危机的存在条件 |
二、金融危机的运行机理 |
三、金融危机的全球影响 |
第三节 金融危机实质的科学剖析 |
一、西方经济理论对金融危机的应对 |
二、虚拟资本理论对金融幻象的祛蔽 |
三、虚拟资本理论对金融危机根源的揭示 |
第六章 《资本论》虚拟资本理论与我国虚拟资本的发展 |
第一节 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状况梳理 |
一、虚拟资本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推进历程 |
二、金融全球化形势下我国虚拟资本发展面临的挑战 |
第二节 虚拟资本理论视阈中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优势体现 |
一、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根本保障 |
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基本策略 |
三、效益共享是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价值旨归 |
第三节 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路径选择 |
一、坚持实体经济的主导性:夯实虚拟资本发展的根基 |
二、推进虚拟资本的适度性:激发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 |
三、完善金融领域宏观管理:提升虚拟资本运行的保障 |
四、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降低我国金融发展的风险 |
第四节 新时代历史方位中我国虚拟资本发展的理论指引 |
一、本质论视角认识习近平金融发展观的四维特性 |
二、认识论层面领会习近平金融发展观的四重关系 |
三、价值论向度理解习近平金融发展观的三大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性质 |
1.1.3 研究意义 |
1.2 目标与方法 |
1.2.1 研究目标 |
1.2.2 研究方法 |
1.3 技术路线与结构安排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结构安排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企业区位选择与产业分工研究 |
2.1.1 企业区位选择研究 |
2.1.2 产业分工研究 |
2.2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发展研究 |
2.2.1 空间分工研究 |
2.2.2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研究 |
2.3 城市群空间功能协同发展研究 |
2.3.1 协同合作研究 |
2.3.2 城市群空间功能协同研究 |
2.4 简短评析 |
3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一般理论和分析框架 |
3.1 城市群空间产业分工、价值链分工与区域价值链网络 |
3.1.1 城市群空间产业分工到空间价值链分工 |
3.1.2 城市群空间价值链分工到空间价值链网络 |
3.2 城市群空间优势与空间功能及其协同发展 |
3.2.1 城市群空间 |
3.2.2 城市群空间优势 |
3.2.3 城市群空间功能 |
3.2.4 城市群空间优势与空间功能的相互关系 |
3.2.5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本质要求 |
3.3 复杂适应系统视角下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 |
3.3.1 复杂适应系统理论发展 |
3.3.2 复杂适应系统理论核心概念 |
3.3.3 复杂适应系统视角下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模式 |
3.3.4 复杂适应系统视角下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机制 |
3.4 分析框架的总体描述 |
3.5 小结 |
4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现状 |
4.1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现状测度 |
4.1.1 样本选取 |
4.1.2 数据说明 |
4.1.3 方法选择 |
4.2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主要特征 |
4.2.1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现状与特征 |
4.2.2 城市群空间功能协同发展现状与特征 |
4.3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存在问题及原因 |
4.3.1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存在问题 |
4.3.2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问题原因 |
4.4 小结 |
5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影响因素 |
5.1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核心影响因素分析 |
5.1.1 社会生产力水平对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影响 |
5.1.2 经济联系强度对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影响 |
5.1.3 政府行为能力对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影响 |
5.1.4 市场化程度对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影响 |
5.2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2.1 数据说明 |
5.2.2 变量选择 |
5.2.3 模型设定 |
5.2.4 结果分析 |
5.3 小结 |
6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微观企业主体行为分析 |
6.1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企业行为 |
6.1.1 企业空间区位选择的行为分析 |
6.1.2 企业分工与协同合作的行为分析 |
6.1.3 企业网络化组织结构的形成与演化 |
6.2 城市群空间优势对企业空间选址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 |
6.2.1 城市群空间优势测度方法 |
6.2.2 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6.2.3 结果分析 |
6.4 小结 |
7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中观产业结构效应分析 |
7.1 城市群空间产业结构与空间功能属性的关联效应 |
7.1.1 城市群空间产业结构演变 |
7.1.2 城市群空间产业结构与功能属性相互关系 |
7.2 城市群空间产业结构演变轨迹的实证分析 |
7.2.1 城市群空间产业结构演变测量 |
7.2.2 城市群空间产业结构演变特征 |
7.3 城市群空间产业结构与功能结构相互关系的实证分析 |
7.3.1 模型方法选择 |
7.3.2 变量选取与模型构建 |
7.3.3 统计检验与结果分析 |
7.3.4 脉冲响应分析 |
7.3.5 方差分解分析 |
7.4 小结 |
8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宏观体系构筑 |
8.1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的现实困境 |
8.2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体系建构的理论嬗变 |
8.3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体系建构的主要内容 |
8.3.1 多元化的主体参与结构 |
8.3.2 智能化的资源共享平台 |
8.3.3 科学化的利益分配规则 |
8.3.4 全方位的法律保障体系 |
8.4 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体系建构的实施路径 |
8.4.1 激发各类主体积极性,构筑多元利益共同体 |
8.4.2 改进组织工作模式,提升组织执行效率 |
8.4.3 注重网络节点建设,增强系统整体性能 |
8.4.4 完善法律法规,夯实行为保障 |
8.4.5 培育良好社会环境,提升公民行为能力 |
8.5 小结 |
9 研究结论、政策含义与研究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含义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7)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第一章 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行为的正当性基础 |
一、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业资金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
二、保险资金运用是投资型保险金融属性的现实吁求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法律定位 |
一、我国保险机构入市投资股票的政策法规沿革 |
二、我国股票市场中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角色定位 |
三、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市场角色定位的反思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的目标 |
一、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 |
二、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单持有人 |
三、防止保险机构滥用资金优势 第二章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衍生的风险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事件概述 |
一、2015 年我国保险机构举牌上市公司事件 |
二、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的行为动因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衍生的风险 |
一、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偏离风险保障的主业 |
二、保险机构成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融资平台 |
三、保险机构挟庞大资金优势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三章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具体表现 |
一、内部冲突:股东与保单持有人股票投资偏好的异质性 |
二、外部冲突:金融集团中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受不当操控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产生原因 |
一、资本结构理论下保险机构股东的代理问题 |
二、金融集团架构中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失灵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 |
一、我国保险监管规则对利益冲突防控力度不足 |
二、保险股东与保单持有人利益冲突的平衡路径 |
三、金融集团中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自主性 第四章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法律边界——以“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为视角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市场的角色错位及法制根源 |
一、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 |
二、我国保险机构财务投资与战略投资角色的背离 |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与收益性的矛盾冲突 |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对保险机构滥用股票投资权限的争议 |
一、案例导入:我国台湾地区“中信入主开发金控”案例 |
二、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一的修改 |
三、我国台湾地区理论和实务界对“保险法”修改的论争 |
第三节 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下保险机构投资股票的法律边界 |
一、金融与商业分离的法理基础及在我国台湾地区的实践 |
二、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下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矫正 第五章 我国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的法律规制——以投资型保险为中心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的投资型保险问题 |
一、投资型保险的特点及其对现行保险法的挑战 |
二、投资型保险与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异化 |
第二节 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基础法律关系的界定 |
一、我国投资型保险的主要类型及运作原理概述 |
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基础法律关系的界定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投资型保险视阈中保险机构的信义义务 |
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信义义务的具体进路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
(8)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为什么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劳动法治问题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逻辑框架、创新之处 |
四、几点说明 |
第一章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概述 |
第一节 主要概念 |
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 |
二、何为劳动法治 |
第二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关系 |
一、基于生产关系的相关性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相关性 |
三、基于价值和目标的相关性 |
第三节 劳动法治问题 |
一、宏观问题和微观问题 |
二、全球一般性问题和中国特殊问题 |
第四节 理论工具 |
一、科斯的企业性质理论 |
二、布洛维的工厂政体理论 |
三、劳资分配正义理论 |
四、工具性权利理论 |
第二章 各国企业劳动法治的普遍性:劳资竞争互动 |
第一节 横向考察:发达国家劳动法治秩序生成 |
一、美国:工作场所下的劳资共治 |
二、法国:经济形势导向的人力资源管理 |
三、德国:劳工力量“扶持”机制的形成 |
四、日本:管理主义模式的典范 |
五、英国:社会伙伴关系 |
第二节 纵向考察:发达国家劳动法治演化规律 |
一、与劳动法治相互竞争阶段 |
二、与劳动法治相互妥协、相互制衡阶段 |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效率价值优先阶段 |
第三节 当前发达国家劳资互动的问题 |
一、经济全球化下资本的阶段性优势 |
二、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推行 |
第四节 发达国家劳资互动、劳动法治化历程的启示 |
一、劳动法治干预的必要性与阶段性 |
二、资本主导的内部市场化的法治干预需求 |
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个性化”与法治化需求 |
第三章 企业劳动法治的一般性制度安排与法理逻辑 |
第一节 价值目标和法理逻辑 |
一、价值目标 |
二、法理逻辑 |
第二节 企业劳动法治的关系结构 |
一、企业规章制定权与劳动者权利关系 |
二、企业决策权与民主参与权的关系 |
三、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
第三节 企业劳动法治制度需求与路径 |
一、社会维度需求:劳资分配正义 |
二、经济维度需求:全球化下企业竞争发展 |
三、路径之一:劳工权利的刚性保障与柔性协调 |
四、路径之二:企业管理视域下劳动者力量扶持机制的重要性 |
五、路径之三:劳资共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法治的融合 |
六、路径之四:社会保护与经济促进的平衡 |
第四章 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资本单边主义 |
第一节 资本单边主义的现象、影响因素 |
一、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严苛管控 |
二、企业劳资合作管理的形式主义 |
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公平、正义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单边发展 |
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发展错位 |
二、劳动法治理论的滞后性 |
第三节 政府重商主义战略下劳资失衡 |
一、“政、资、劳”之间的特殊关系 |
二、地方政府对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放大 |
第四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法治转型需求 |
一、转型动因:劳资权力支配关系 |
二、转型起点:统治性企业政体 |
三、转型方向:现代化、法治化 |
第五章 我国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平衡规制 |
第一节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实施问题 |
一、劳动法律实施效果不佳 |
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缺失 |
第二节 规制不足:企业管理权的必要性规制缺失 |
一、劳动关系争议的重要原因:企业管理权的滥用 |
二、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内容规范漏洞 |
三、缺乏企业惩戒权的必要性限制 |
第三节 规制过度:劳动法律父爱主义管制 |
一、强制性保护对平等博弈机制的“制度替代” |
二、严格用工保护下企业管理制度逐利性的“逆向激励” |
第四节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的平衡规制 |
一、劳动法改革的平衡法取向 |
二、劳动者权益的刚性保障 |
三、父爱主义管制的有限适用 |
第六章 我国企业劳资合作管理的平等自治 |
第一节 劳动关系管理规制中的劳资自治的边界 |
一、个体自治的界限 |
二、团体自治与集体劳动关系的法治化 |
三、“基准线以上问题”的弹性干预 |
第二节 劳资共治机制、条件 |
一、劳资共治的制度缺陷 |
二、劳资共治的条件完善 |
第三节 劳方力量扶持机制 |
一、工会监督职能缺失与企业管理的资本单边主义 |
二、工具性权利、劳动者代表制度的构建 |
三、劳动者市场议价力的提高 |
第四节 劳资均衡合作理念 |
一、企业社会责任对劳动者权益的忽视 |
二、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价值理念的软性约束 |
第五节 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劳资合作制度衔接 |
一、我国工会、职代会在企业法中的尴尬地位 |
二、域外企业法中的劳动权利制度 |
三、我国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衔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中国金融监管消极竞争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导论 |
0.1 事实与问题 |
0.1.1 多样化体系下的金融监管现状 |
0.1.2 问题的提出与意义 |
0.2 文献综述研究 |
0.2.1“逐顶”监管竞争与法律产品理论 |
0.2.2“逐底”监管竞争与部门利益理论 |
0.2.3 简单二分法的困境 |
0.2.4 监管合作论—对“逐底”监管竞争论的一种回应 |
0.2.5 研究的黑箱化:一些没有被考量的因素 |
0.3 论文思路及研究方法 |
0.3.1 论文思路 |
0.3.2 研究方法 |
0.4 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 |
0.4.1 主要观点 |
0.4.2 创新之处 |
1 金融监管竞争的基本理论分析 |
1.1 金融监管竞争基本范畴界定 |
1.1.1 政府竞争论下的监管竞争 |
1.1.2 金融监管竞争概念的厘定 |
1.2 金融监管竞争规制的理论阐释 |
1.2.1 金融监管竞争的性质分析 |
1.2.2 金融监管竞争的效应分析 |
1.2.3 金融监管的积极竞争与消极竞争 |
1.2.4 金融监管竞争法律规制的路径选择 |
1.3 金融监管竞争的理论前提假设 |
1.3.1 监管资源的稀缺性 |
1.3.2 监管机构之理性经济人 |
1.4 金融监管竞争的维度与范围 |
1.4.1 横向与纵向:金融监管竞争的两个维度 |
1.4.2 监管市场与金融市场:金融监管竞争的范围 |
1.5 金融监管竞争的方式与策略 |
1.5.1 规范监管与日常监管:金融监管竞争的两种方式 |
1.5.2 作为与不作为:金融监管竞争的策略 |
1.6 金融监管竞争的类型化分析 |
1.6.1 类型化分析对金融监管竞争研究的启示 |
1.6.2 金融监管竞争的分类意义 |
1.6.3 金融监管竞争类型化研究的分类标准 |
2.中央金融监管角力与协调失序 |
2.1 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下的中央金融分业监管困局 |
2.1.1 金融混业经营模式的形成 |
2.1.2 金融分业监管格局的现状 |
2.1.3 困境:以分业监管应对混业经营 |
2.2 资产证券化中的监管角力 |
2.2.1 资产证券化的多头监管格局 |
2.2.2 资产证券化监管竞争的负面影响 |
2.3 股市调控行动中的协调失序 |
2.3.1 央行与证监会调控态度差异 |
2.3.2 证监会与银监会监管策略分歧 |
2.3.3 历史的相似之处 |
2.3.4 中央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约束软化 |
2.4 中央金融监管消极竞争成因理论阐释 |
2.4.1 专业化分工背后的碎片化悖论 |
2.4.2 双重利益背景下的“地盘之争” |
2.4.3 双重角色驱使下的“父爱主义” |
3.金融监管的央地博弈与地方竞赛 |
3.1 纵向金融监管缺失、地方金融发展与监管竞争的出现 |
3.1.1 垂直金融监管体制下的地方金融监管缺失 |
3.1.2 地方金融兴起与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产生 |
3.1.3 垂直金融监管体系、地方政府以及金融监管竞争的出现 |
3.2 地方交易所清理整顿的央地博弈 |
3.2.1 地方交易场所乱象丛生 |
3.2.2 中央历次清理整顿工作回顾 |
3.2.3 地方对中央清理整顿政策的执行情况考察 |
3.2.4 地方政府在清理整顿中的双重身份与利益诉求 |
3.3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地方监管竞赛 |
3.3.1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权限的央地分配 |
3.3.2 各地对中央《指导意见》的调整性规定 |
3.3.3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竞赛效应 |
3.4 央地、地方金融监管竞争的内生逻辑 |
3.4.1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定位和功能之惑 |
3.4.2 中央金融监管策略缺乏针对性 |
3.4.3 金融监管权纵向配置的规范化缺失 |
4.涉外金融监管的对弈与角逐 |
4.1 金融全球化时代我国涉外金融监管竞争现状 |
4.1.1 金融全球化对我国涉外金融监管的影响 |
4.1.2 后危机时代我国涉外金融监管竞争的表现 |
4.2 涉外金融监管双边对弈:以“中国概念股”审计事件为视角 |
4.2.1“中概股”上市审计监管博弈历程回顾 |
4.2.2 中美审计监管博弈对相关者利益的侵损 |
4.2.3 中美双边监管对弈的直接原因:法律抵触 |
4.2.4 中美双边监管对弈的根源所在:监管自主权维护与域外监管扩张 |
4.3 涉外金融监管多边角逐:以巴塞尔协议Ⅲ落地实施为中心 |
4.3.1 巴塞尔Ⅲ的各国实施情况 |
4.3.2 巴塞尔Ⅲ倾斜性规定对中国利益的消解 |
4.3.3 巴塞尔资本协议演进中的大国主导与角力 |
4.4 涉外金融监管竞争的成因分析 |
4.4.1 国家金融竞争实现之手段 |
4.4.2 国家金融主权的扩张与维护 |
4.4.3 国际金融软法的约束困境 |
5.金融监管竞争秩序的重塑 |
5.1 金融监管秩序法治化:从失序竞争到有序竞争的转变 |
5.1.1 竞争秩序维护之必要 |
5.1.2 法治化:竞争秩序维护之路 |
5.2 金融监管体制顶层设计的重构 |
5.2.1 监管竞争与金融监管体制的因果关系 |
5.2.2 金融监管体制调整的路径选择 |
5.3 我国金融监管的机制创新 |
5.3.1 中央金融监管的“多元双峰”格局 |
5.3.2 央地金融监管权力配置 |
5.4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优化 |
5.4.1 监管优化、竞争与协调 |
5.4.2 我国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规范化 |
5.5 地方金融监管逐底竞赛的治理 |
5.5.1 实现地方事权、财权相匹配 |
5.5.2 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
5.5.3 建立地方金融监管绩效考核制度 |
5.6 涉外金融监管竞争约束机制构建 |
5.6.1 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协调制度建设 |
5.6.2 提高我国参与国际金融监管的话语能力 |
5.6.3 硬化国际金融监管软法 |
5.7 金融监管竞争的多元化约束 |
5.7.1 多中心治理与多维约束 |
5.7.2 反垄断法在规制监管竞争上的作用 |
5.7.3 多层次司法制约体系的建立 |
5.7.4 行业协会相关作用的发挥 |
5.7.5 公众监督机制的建立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10)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路径及规划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目的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与研究对象 |
1.2.1 相关概念 |
1.2.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内容、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2 相关基础理论及研究综述 |
2.1 相关基础理论 |
2.1.1 区域发展理论 |
2.1.2 产业集群理论 |
2.1.3 空间组织理论 |
2.1.4 城乡发展理论 |
2.1.5 城乡规划理论 |
2.2 县域经济及“农三化” |
2.2.1 县域经济的概念内涵 |
2.2.2 县域经济的类型与特征 |
2.2.3 农村工业化、农村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 |
2.3 工业集中区的相关研究进展 |
2.3.1 工业区位与工业地理的相关研究 |
2.3.2 城市与工业组织关系的相关研究 |
2.3.3 工业集中区的相关研究 |
2.3.4 新型工业化的相关研究 |
2.4 产城融合发展的相关研究综述 |
2.4.1 产城融合发展的“价值目标” |
2.4.2 相关研究对象的“多个类型” |
2.4.3 产城空间研究的“基本视角” |
2.5 本章小结 |
3 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内涵解析与实践经验 |
3.1 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价值逻辑 |
3.1.1 分工的思想与逻辑 |
3.1.2 分工与融合的辨析 |
3.1.3 产城融合发展的时代诉求 |
3.1.4 产城融合发展的价值内涵 |
3.2 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演化机制 |
3.2.1 分工细化、深化与产业集群 |
3.2.2 全球价值链与产业区重构 |
3.2.3 产业结构高度化与农业产业化 |
3.2.4 区域多样化与地方网络效应 |
3.3 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基本动力 |
3.3.1 政策制度 |
3.3.2 社会协同 |
3.3.3 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设施 |
3.4 国内外典型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实践经验 |
3.4.1 日本筑波科学城 |
3.4.2 寿光农业科技园 |
3.4.3 德国鲁尔工业区 |
3.5 本章小结 |
4 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的现状特征与发展审视 |
4.1 研究区域本底概况 |
4.2 关中地区县域工业化的发展历程 |
4.2.1 新中国建设—改革开放时期 |
4.2.2 改革开放时期—20 世纪末 |
4.2.3 进入新世纪以来 |
4.3 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的现状特征 |
4.3.1 产业发展 |
4.3.2 空间特征 |
4.3.3 基本类型 |
4.3.4 阶段判识 |
4.4 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审视 |
4.4.1 产业规模效应 |
4.4.2 社会发展水平 |
4.4.3 相关困境制约 |
4.5 本章小结 |
5 产城融合视域下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的总体发展评价 |
5.1 评价思路与评价流程 |
5.1.1 评价思路 |
5.1.2 评价流程 |
5.2 指标体系设计与原则 |
5.2.1 相关文献梳理 |
5.2.2 指标设计原则 |
5.2.3 指标体系构建 |
5.3 评价方法与评价标准 |
5.3.1 评价方法 |
5.3.2 评价标准 |
5.4 产城融合发展评价 |
5.4.1 产城融合发展的总体评价 |
5.4.2 工业类产业园区发展评价分析 |
5.4.3 涉农类产业园区发展评价分析 |
5.4.4 能源化工类产业园区评价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产业路径选择 |
6.1 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的发展机遇与目标导向 |
6.1.1 区域发展机遇 |
6.1.2 区域产业网络 |
6.1.3 产业空间结构 |
6.2 工业类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路径 |
6.2.1 产业升级路径 |
6.2.2 产业互动机制 |
6.2.3 典型实践研究 |
6.3 涉农类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路径 |
6.3.1 产业发展路径 |
6.3.2 产业融合机制 |
6.3.3 典型实践研究 |
6.4 能源化工类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路径 |
6.4.1 产业转型路径 |
6.4.2 产业联动机制 |
6.4.3 典型实践研究 |
6.5 本章小结 |
7 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空间规划模式 |
7.1 工业集中区规划实践及范式转变 |
7.1.1 规划发展与实践 |
7.1.2 规划认识的更新 |
7.1.4 规划转型的机制 |
7.2 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空间组织模式 |
7.2.1 空间布局与形态 |
7.2.2 产城空间的组织群落 |
7.2.3 典型类型的空间模式 |
7.3 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空间规划框架 |
7.3.1 空间规划目标 |
7.3.2 空间规划路径 |
7.3.3 典型类型探讨 |
7.4 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的规划保障措施 |
7.4.1 加强协同发展 |
7.4.2 统筹产业政策 |
7.4.3 完善服务平台 |
7.5 本章小结 |
8 结语 |
8.1 主要结论 |
8.2 创新之处 |
8.3 研究展望 |
致谢 |
附件1 陕西省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一览表 |
附件2 功效函数计算数据 |
图表目录 |
博士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参考文献 |
四、构筑保险与资本互动平台(论文参考文献)
- [1]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D]. 高云亮. 兰州大学, 2021(11)
- [2]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D]. 张昊. 吉林大学, 2020(03)
- [3]日本海外资源开发战略的推进措施研究[D]. 李燕玉. 吉林大学, 2020(01)
- [4]新世纪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海外利益维护政策研究[D]. 常婷婷. 吉林大学, 2020(08)
- [5]《资本论》中的虚拟资本理论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靳永茂. 兰州大学, 2020(01)
- [6]城市群空间功能分工与协同发展研究[D]. 史宇宏. 东北财经大学, 2019(06)
- [7]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D]. 胡鹏.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8]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D]. 翁玉玲.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9]中国金融监管消极竞争的法律规制研究[D]. 肖韵. 西南财经大学, 2017(01)
- [10]关中县域工业集中区产城融合发展路径及规划模式研究[D]. 段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