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与完善深圳社会信用体系(论文文献综述)
顾敏康[1](2021)在《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信用体系合作》文中认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双重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开展信用体系合作是必然趋势。粤港澳大湾区有着"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殊性,加之信用体系模式的差异,这是大湾区信用体系合作可能面临的瓶颈,为减少粤港澳三地法制、信用体系模式及观念差异所带来的阻碍,应先将大湾区企业信用体系合作作为整体信用体系合作的突破口。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信用体系合作不仅有助于夯实大湾区经济一体化的基础、提升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国际认同和探索创新"一国两制"内部互动模式,而且也存在诸多实践基础,合作优势明显。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信用体系合作,应坚持市场主导、企业推动、粤港澳三地政府联合助力的创新模式,以形成行业担纲、政府服务与监督的企业信用体系合作格局为目标,重点推动信用服务市场一体化建设,从而有利于扫除基础性障碍,推进粤港澳企业信用信息跨境流通和共享机制的建设。
周雨[2](2021)在《计划单列市社会信用立法的思考与启示》文中研究表明社会信用立法是推动信用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保障,是诚信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必经之路。梳理社会信用立法现状和存在问题,以计划单列市社会信用立法实践为视角,总结特征经验,以期为各地和国家推动社会信用立法进程提供参考。
骆晓芬[3](2021)在《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文中研究说明破产制度立法存在着商人破产说与一般破产说两种。当前,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一般破产法的立法模式,目前适用商人破产主义的国家也正在逐步转为一般破产主义。当前,全球政治经济秩序加速变革,新一轮的数字革命和科技变革带来更多机遇的同时,债权债务纠纷呈爆发增长趋势,不少债务人实际上已陷入破产状态。我国目前仍然没有将个人纳入破产主体之中,破产法的适用主体范围受到了严格限制。个人破产制度的缺失,直接导致社会中存在的“僵尸债权”现象缺少一种最终的解决机制。本文在结合我国社会环境的基础上,分点阐述当前构建该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认为我国亟需构建这项制度并且已经具备构建这项制度的现实基础与社会环境。我国应当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成熟的立法经验,推动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落地与实施。本文在研究美国和日本个人破产立法的基础之上,重点对已发布并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下称《条例》)进行分析,从个人破产的申请主体资格、豁免财产范围、破产程序的设置、债务人行为和职业资格的限制、免责考核期限的规定、破产事务的管理和对于破产欺诈的处理等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述,研究《条例》的具体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通过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制度的比较和考察,运用比较分析法和归纳演绎法等研究方法,提出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几点思考。首先,我国宜采取统一制定《破产法》的立法模式,将个人破产和企业破产结合起来,形成一部完备的破产法律制度,这是本文的创新点。其次,在制定相关特殊程序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先紧后松”的原则,同时参照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差异尽可能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而不能采取“一刀切”的立法模式。最后,提出关于我国构建个人破产制度的设想。重点对破产人的破产原因、自由财产制度、破产免责制度、失权制度和复权制度五项特殊制度进行分析和论述。在结合我国社会时代背景下,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模式选择提供行之有效的意见。同时,本文提出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社会配套制度。例如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个人财产登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和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
刘艳秋[4](2020)在《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对改善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秩序、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然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有力措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参与建设。新治理理论在关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同时,更加强调政府政策工具的运用,这一理论较好的契合了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在新治理理论的指导下,运用内容分析法从政策工具维度对中央政府出台的政策文献进行解读;结合第一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建设经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主体的角色进行探讨。通过对中央层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献解读发现:首先,中央政府主要以环境型政策工具为抓手,不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和文化环境;提升供给型政策工具的使用频率,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设施,并扩大信用信息开放力度;适当引入需求型政策工具,提升社会各界对信用的需求水平。其次,中央政府主要通过环境型政策工具推进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以供给型政策工具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政府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政策工具使用具有兼具强制性、灵活性和偏好性的特点。最后,从参与主体维度看,一方面,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府部门逐渐增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银行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起牵头作用,商务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参与度较为显着。另一方面,从政府、市场以及社会参与情况看,政府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实施信用监管、探索区域间的信用合作、积极实现信用惠民。而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组织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并不明显,主要通过信用评级的方式辅助政府进行信用监管。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有政策工具使用不均衡,环境型政策工具使用过益,需求型政策工具使用不足,政策工具仍以强制性为主;在建设主体方面,政府作用突出,而信用中介机构发展较为缓慢,信用组织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面临挑战。未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在新治理理念的指导下有序推进,不断提升需求型政策工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使用;合理配置环境型政策工具内部的使用比例;依赖新兴技术打破政策工具使用的路径依赖;积极深化政府部门间协同合作,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沟通和共享;重新定位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角色,提升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组织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傅平凡[5](2020)在《媒介场域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模式及其作用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各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如火如荼,不仅在数量上有所增加,而且在建设模式上趋于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模式变化的背后,反映出公共信用信息范畴的不断扩展、社会各个信用主体间关系的变化、以及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信用制度建设轨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作为信用信息向公众开放的载体,联结各个信用主体,实现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开放与分发,构成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既是连接各个信用主体的媒介,也构成了种种信用关系、信用活动的实践场所。本研究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内涵、范畴和边界进行学理论证,梳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背景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历程;在充分收集并剖析我国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典型案例基础上,借助“媒介场域”的研究视角,审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各个信用主体的运作实践,总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有效建设模式;在探索建设模式之后,进一步考察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如何通过构建媒介场域,来连接社会中政治、经济等其他场域力量进行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在一定的作用机制下,共同推动社会信用建设的进步;同时,论文通过总结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模式和运作机制,发现它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角色、功能与地位,可为我国信用制度的完善与深度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周靖[6](2019)在《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企业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我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企业数量得到迅速增长,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但与此同时企业失信问题也日益突出,给企业信用监管带来挑战。工商部门是实施企业信用监管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以湖北省T市工商局为视角,就T市企业信用监管展开研究,对了解基层部门企业信用监管现状,进而促进其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首先,使用公共管理学、信息经济学、博弈论的相关理论就市场中企业出现失信行为的原因进行分析,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公共力量发挥不充分,多元协同治理格局没有形成,企业诚信意识还不够浓厚;二是在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由于市场交易双方获取的信息不同,因而为机会主义创造了条件,容易导致逆向选择;三是激励惩戒机制不完善,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采取的措施不足,失信企业存在“投机心理”以获取最大利益。其次,通过对T市企业信用监管现状的研究分析,指出当前T市企业信用监管还存在监管法制滞后、信用信息共享不畅、监管平台不完善、对政府部门依赖性强等诸多问题,使得监管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取得最佳效果,无法满足社会公众期望,损害了政府部门公信力。最后,针对暴露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向。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对比国内外有关企业信用监管的先进经验,有针对性提出符合T市企业信用监管实际的对策建议,以提高企业信用监管效能,体现在:从法律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健全激励惩戒机制、完善监管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社会共治体系等五个维度建立长效机制。
张凯旋[7](2020)在《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前提和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交易环境变得错综复杂,人们的利益日渐分化,传统信用观念开始受到冲击。在利益的驱使下,人们开始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市场活动,导致社会上出现了众多的信用问题,所以需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来实现市场和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现阶段,TS市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仍然存在问题:部门在联合执法方面不能协调一致、征信过程中信用主体信息泄露、基层民众普遍不在乎信用评价、在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排名较低等。为进一步健全TS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分析了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和国内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现状,然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指标,用熵值法赋权,分析TS市2011~2017这7年的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状况并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发现TS市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司法诚信发展缓慢,最后结合博弈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吸收国内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从政府、司法、行业协会、企业、公民等五个角度提出对策建议。不仅为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对策建议,也对相似市级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具有参考意义。图2幅;表12个;参53篇。
张彩艳[8](2019)在《完善苏州市个人征信体系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越来越重视诚信建设。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就强调了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并倡导要摆正诚信建设的位置,重点建设政务诚信、社会诚信、商务诚信、和司法公信,以政务诚信为引领,加大推进力度,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在国家大力倡导建设诚信社会的当下,个人征信行业的发展势在必行。自2014年至2018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当务之急是尽快完善我国的个人征信体系,它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前导性的作用。完善个人征信体系有利于增强居民诚信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氛围,促进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个人征信是社会征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个人信用信息经过征信机构的合理采集、加工、汇总等处理,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最终由征信机构向社会提供信用报告等服务。当前,西方很多国家已经建立了健全的个人征信体系,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而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尚处在初级阶段。通过与西方国家的对比,不难发现,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法制不健全、征信数据来源面窄等若干问题。苏州市作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前沿地区,不断加强信用建设,积极扶持信用服务产业和机构发展,在完善个人征信体系方面也做出了不少探索和尝试。在整体推进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工作中,苏州市注重应用创新和方法优化,引导各方力量参与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虽然目前来看,全市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制度不健全、信息采集不完善、信息共享受限、组织宣传与监管不到位、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因此,如何站在政府管理角度,完善现有的个人征信体系,发挥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合理配置个人征信这一公共产品,是当前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研究内容。本文结合国内外文献资料,从五个方面对苏州市完善个人征信体系进行研究。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以及论文中一些常用的研究方法等基础理论;第一章主要解释了个人征信、征信体系等基本概念以及相关理论依据;第二章介绍了国内外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情况概览、一些可借鉴的经验分析以及国外个人征信的不足之处;第三章详细分析了苏州市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发展现状、阶段性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对完善苏州市个人征信体系提出了可行性建议,主要结合了苏州市的现状,从制度建设、数据共享、宣传教育、监督考核、信息保护等角度提出相应对策,有重点的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张广海[9](2019)在《信用管理视角下罗湖海关旅检“水客”走私惩戒手段改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近年来“水客”在旅检口岸走私呈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进出口秩序,同时不利于国家经济及安全稳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海关对于“水客”的惩戒手段不到位,是导致“水客”走私现象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海关针对“水客”走私尽管也采取了种种措施,改革了监管模式,加大了打击力度,破获了多起案件,抓获并对大量“水客”进行了惩处,但因缺乏有效的进出境旅客信用管理手段,却始终“治标不治本”,收效不容乐观。现有的海关惩戒手段在现实中处于困境,那么能否通过其他方式提高对“水客”的惩戒效果,就是我们在工作中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因此,对于“水客”走私惩戒手段问题的研究是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本文结合笔者自身从事海关旅检工作多年的实际经验,采用文献研究法、访谈调研法和案例分析法开展研究。一方面,分析研究了近年来罗湖海关的总结报告和政策研究成果,结合海关查获的典型案例,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参考。另一方面,对罗湖海关现场一线执法关员及办公室政策研究关员进行访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佐证。本文通过研究分析,提出目前海关对“水客”走私的惩戒手段存在的困境表现为:(1)对“小额”带货管控不力、(2)行政处罚缺乏威慑力、(3)刑事处罚较容易规避、(4)导致海关执法监管人力资源不足、(5)海关打私陷入‘孤军奋战’境地、(6)易造成‘水客’团伙哄骗正常通关旅客帮带而不断扩充;对应原因为:(1)对未达到行政立案标准的‘小额’带货情事惩处存在空白、(2)行政处罚惩戒手段局限性较大、(3)刑事处罚界限存在空间并且“水客”千方百计“钻空”规避法规惩戒、(4)惩戒手段决定海关的监管模式消耗大量人力、(5)缺乏多方共认的合作平台、(6)海关对外宣传‘水客’危害及走私对个人的不良后果手段不多力度不够;本文认为,旅客信用管理对于海关有较强的可行性,并且能够形成强有力的惩戒手段,分别对应六种困境产生六种预期目标:(1)丰富惩戒手段,填补法规惩戒空白、(2)惩戒措施范围扩大,有效震慑‘水客’、(3)以信用等级封堵违法操作空间、(4)优化海关旅检监管模式使集中人力打击水客、(5)以社会信用体系为平台,形成‘水客’问题联合惩戒、(6)扩大海关政策影响力,引导抵制‘水客’风气。有效改进现有海关旅检“水客”走私惩戒手段。
张梅林[10](2019)在《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使社会投资活力得到进一步的激发,对全民投资兴业起到了促进和鼓励的作用,正成为从整体上推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途径。虽然这一改革获得工商业界与其他社会界别的高度赞同,但在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政府监管机制的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完整性和准确性的确保等方面都亟待健全和完善。在此背景下,本文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研究对象,研究了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分析具有福州特色的改革举措以及改革五年来的阶段性成效,诊断出改革过程中显露的困境,包括:法律制度供给与改革需求不匹配,改革措施碎片化,改革的人力资源开发存在问题、现有政府监管机制存在缺陷,市场主体片面理解改革政策引发的社会诚信风险问题。并分析了这些困境的主要原因,包括:行政思维下的立法制度藩篱、部门利益的相互博弈、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健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有待完善、缺乏成熟的工商登记改革经验借鉴等。本文结合国内外工商登记先进经验研究,从福州市的实际出发,提出在新形势下福州市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对策:强化制度衔接以完善法制保障、加强队伍建设以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完善政府监管机制以推动社会协同共治、建立全面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并对这四个方面的对策进行细化分析,希望对福州市深化工商登记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政府部门职能转变,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决策参考。
二、建立与完善深圳社会信用体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建立与完善深圳社会信用体系(论文提纲范文)
(1)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信用体系合作(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大湾区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瓶颈问题 |
三、大湾区信用合作的途径与企业信用合作的意义 |
(一)大湾区信用合作的开端:企业信用体系合作 |
(二)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信用体系合作的意义 |
1.夯实粤港澳市场经济一体化基础 |
2.推动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与国际衔接 |
3.推动探索“一国两制”不同制度互动的创新模式 |
四、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信用体系合作的优势与难点 |
(一)大湾区企业信用体系合作的优势 |
1.大湾区市场经济一体化的前景 |
2.港澳良好的信用体系与合作实践基础 |
(二)粤港澳大湾区信用体系合作的难点 |
1.粤港澳三地信用体系模式存在差异 |
2.数据信息跨境流通与共享的现实困境 |
五、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信用体系合作建议 |
(一)合作思路:市场主导、企业推动、粤港澳政府联合助力 |
(二)宏观目标:行业担纲、政府服务与监督的企业信用体系合作格局 |
(三)重点建设:信用服务市场一体化 |
(四)基础建设:推进粤港澳企业信用信息跨境流通与共享机制 |
六、结论 |
(2)计划单列市社会信用立法的思考与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社会信用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
计划单列市社会信用立法的发展历程与经验特征 |
(一)建章立制的萌芽阶段:以“重规划、搭框架、定规则”为特征 |
(二)依法依规的高速发展阶段:以“多融合、重应用、拓场景”为特征 |
(三)探索创新的高质量提升阶段:以“树典范、强需求、敢创新”为特征 |
几点启示与建议 |
(3)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第二章 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2.1 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必要性分析 |
2.1.1 个人破产制度助力法院化解执行难问题 |
2.1.2 个人破产制度有助于优化我国营商环境 |
2.1.3 个人破产制度更符合我国当前消费结构 |
2.1.4 匹配《民法典》中民事主体的分类 |
2.2 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的可行性分析 |
2.2.1 个人征信体制助推构建个人破产制度 |
2.2.2 财产登记制度助力构建个人破产制度 |
2.2.3 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构建个人破产制度 |
2.2.4 其他国家地区可借鉴的丰富立法资源 |
第三章 个人破产制度的比较考察 |
3.1 域外个人破产制度的比较 |
3.1.1 英美法系之美国个人破产制度 |
3.1.2 大陆法系之日本个人破产制度 |
3.2 我国深圳特区个人破产制度的考察 |
3.2.1 个人破产申请和豁免财产范围 |
3.2.2 个人破产制度三种程序的设置 |
3.2.3 破产债务人行为及其职业限制 |
3.2.4 个人破产设置三年免责考核期 |
3.2.5 破产事务管理和破产欺诈处理 |
3.3 对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启示 |
第四章 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具体设想 |
4.1 统一制定《破产法》的立法模式 |
4.2 个人破产具体制度构建 |
4.2.1 概括主义模式的破产原因 |
4.2.2 混合主义的自由财产制度 |
4.2.3 许可免责主义的免责制度 |
4.2.4 当然形成主义的失权制度 |
4.2.5 许可复权主义的复权制度 |
4.3 完善个人破产相关配套制度 |
4.3.1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
4.3.2 健全个人财产登记 |
4.3.3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主要结论 |
5.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新治理理论框架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理论依据 |
三、新治理分析框架构建 |
四、政策文本选取与编码规则 |
第三章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描述 |
一、政策工具维度 |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参与主体 |
第四章 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一、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存在的问题 |
二、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第五章 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 |
一、适当提升需求型政策工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使用 |
二、合理配置环境型政策工具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使用比例 |
三、依赖技术创新突破政策工具使用的路径依赖 |
四、深化政府各部门间协同合作,实现信用信息资源沟通和共享 |
五、重新定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角色 |
参考文献 |
附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同阶段中央政府各部门中心性分析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媒介场域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模式及其作用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现状 |
1.3 理论基础 |
1.3.1 理论渊源 |
1.3.2 分析方法 |
1.3.3 结构特征 |
1.3.4 理论发展 |
1.4 研究意义 |
1.5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 信用 |
2.2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2.3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媒介的关联 |
第3章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发展沿革 |
3.1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历程 |
3.1.1 2003 年至2014年:单一建设阶段 |
3.1.2 2014年至今:联合建设阶段 |
3.2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发展进路 |
3.2.1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新媒体化、数据化 |
3.2.2 公共信息平台传播内容的议题化 |
3.2.3 信用信息建设传播力度加大 |
3.2.4 通过信用信息网构建强大的社会关系网 |
第4章 媒介场域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模式 |
4.1 平台建设新思路 |
4.2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模式 |
4.2.1 “单一”建设模式:“单线性”传播 |
4.2.1.1 个案剖析: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
4.2.1.2 运行经过:传播主体的“单线性”建构 |
4.2.1.3 媒介作用:有局限性的连接 |
4.2.2 “混合”建设模式:“双向”互动传播 |
4.2.2.1 个案剖析: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征信模式 |
4.2.2.2 运行经过:“双向”互动建构 |
4.2.2.3 媒介作用:沟通+对话 |
4.2.3 “联合”建设模式:“非线性”传播 |
4.2.3.1 个案剖析:浙江省与江西省的信用建设模式 |
4.2.3.1.1 纵向梳理:浙江省信用发布查询系统 |
4.2.3.1.2 横向剖析:江西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
4.2.3.1.3 “联合”建设模式总结 |
4.2.3.2 运行经过:多重主体“非定向”联动 |
4.2.3.3 媒介作用:主动链接+议题设置 |
4.3 媒介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中的发展 |
4.3.1 媒介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中的特征 |
4.3.2 媒介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的作用 |
4.3.2.1 提升信息传播力,促进信用实践 |
4.3.2.2 提升舆论影响力,推广信用观念 |
4.3.2.3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信用互联网 |
4.3.3 媒介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中的问题 |
4.3.3.1 作为“主体”的媒介被轻视 |
4.3.3.2 作为“工具”的媒介被滥用 |
第5章 场域角逐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作用机制 |
5.1 如何理解作用机制 |
5.2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作用机制分析 |
5.2.1 构建媒介场域 |
5.2.1.1 中介性:用信息嫁接各方桥梁 |
5.2.1.2 结构性:媒介角色的规范化 |
5.2.1.3 自主性:媒介场域的“符号权力” |
5.2.2 链接外部场域 |
5.2.2.1 行动转变:媒介场域对其他场域的影响 |
5.2.2.2 信念连接: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
5.2.3 多方动态博弈 |
5.2.3.1 博弈主体:多主体合作博弈 |
5.2.3.2 博弈内容:从资本到资源的争夺 |
5.2.3.3 博弈策略:以惯习展开行动 |
5.3 个案剖析:“信用中国”网站 |
第6章 总结与思考 |
致谢 |
参考文献 |
(6)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现有研究的简要评价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5.1 研究内容 |
1.5.2 创新点 |
第二章 企业信用监管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企业信用概念 |
2.1.2 企业信用监管概念 |
2.1.3 企业信用监管特点 |
2.2 理论依据 |
2.2.1 公共治理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博弈论 |
第三章 湖北省T市工商局实施企业信用监管的主要举措 |
3.1 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制度 |
3.2 实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 |
3.3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3.4 参与跨部门、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
第四章 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企业年报不规范,积极性还有待提高 |
4.1.2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有待完善,监管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
4.1.3 企业信用信息归集难,信息共享力度有待提高 |
4.1.4 企业信用多元监管格局尚未形成 |
4.2 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企业信用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 |
4.2.2 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完善 |
4.2.3 监管专业人才队伍和经费保障不足 |
4.2.4 社会力量发挥不充分 |
第五章 国内外企业信用监管做法及经验借鉴 |
5.1 国外企业信用监管现状 |
5.1.1 美国信用监管做法 |
5.1.2 欧洲信用监管做法 |
5.1.3 日本信用监管做法 |
5.2 国内信用监管现状 |
5.2.1 深圳市信用监管做法 |
5.2.2 上海市信用监管做法 |
5.2.3 浙江省信用监管做法 |
5.3 相关经验借鉴 |
第六章 完善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对策及建议 |
6.1 完善信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
6.2 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 |
6.3 加强部门联动,健全信用激励惩戒制度 |
6.4 加强大数据监管应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
6.5 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打造企业信用监管社会共治体系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7)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研究现状 |
1.2.1 着眼于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研究 |
1.2.2 针对某个地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例研究 |
1.2.3 对重点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
1.2.4 社会信用体系的模式研究 |
1.2.5 针对TS市社会信用体系研究 |
1.3 国外研究现状 |
1.3.1 对信用本质的研究 |
1.3.2 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其作用方面的研究 |
1.3.3 对于征信体系理论及模式方面的研究 |
1.3.4 信用评价模型方面的研究 |
1.4 文献评述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创新点 |
1.8 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基础概念和理论分析 |
2.1 基础概念 |
2.1.1 信用 |
2.1.2 征信 |
2.1.3 社会信用体系 |
2.1.4 征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关系 |
2.2 理论分析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交易成本理论 |
2.2.3 博弈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内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
3.1 国际主流社会信用体系模式 |
3.1.1 市场主导型模式 |
3.1.2 政府主导型模式 |
3.1.3 政府与市场共同推动型模式 |
3.1.4 国际主流建设模式比较分析 |
3.2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
3.2.1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总体发展现状 |
3.2.2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地区发展现状 |
3.2.3 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及存在问题分析 |
4.1 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 |
4.1.1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指标构建原则 |
4.1.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标构建 |
4.1.3 应用熵值法对TS市的评价 |
4.2 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4.2.1 评价结果分析 |
4.2.2 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策建议 |
5.1 政府角度 |
5.1.1 加大公民生存保障能力 |
5.1.2 提升城市维护与再发展能力 |
5.1.3 提高政府财政能力 |
5.1.4 提高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力 |
5.2 司法角度 |
5.2.1 建立高素质的法院法官队伍,提高司法公信力 |
5.2.2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保证公民知情权 |
5.3 行业协会角度 |
5.3.1 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 |
5.3.2 完善行业内部奖惩制度 |
5.4 企业角度 |
5.4.1 改善企业经营 |
5.4.2 完善外商投资机制 |
5.4.3 保证金融健康运作 |
5.5 公民角度 |
5.5.1 加强诚信自我教育 |
5.5.2 坚持自律,实践诚信行动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导师简介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完善苏州市个人征信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 国外研究综述 |
2. 国内研究综述 |
(三)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方法 |
(四)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 相关概念界定 |
1. 征信与个人征信 |
2. 个人征信体系 |
3. 征信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4. 政府在完善个人征信体系中的作用 |
(二) 理论基础 |
1. 政府治理理论 |
2. 公共产品理论 |
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二章 国内外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概述 |
(一) 国外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概述 |
1. 情况概览 |
2. 不足之处 |
3. 经验启示 |
(二) 国内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概述 |
1. 情况概览 |
2. 不足之处 |
3. 经验启示 |
第三章 苏州市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现状与成效 |
(一) 苏州市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现状 |
1. 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初步政策落地 |
2. 个人信用信息平台初步搭建完成 |
3. 个人信用信息应用范围持续扩大 |
4. 个人征信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 |
(二) 苏州市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成效 |
1. 统分结合工作格局逐步构建信用建设长效机制 |
2. 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逐步覆盖全市信用信息网络 |
3. 信用评价产品“桂花分”逐步推动市民信用应用 |
4. 重拳出击逐步推进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工作 |
5. 联动惩戒逐步推进文明交通信用管理 |
第四章 苏州市个人征信体系建设问题与原因分析 |
(一) 苏州市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1. 个人征信制度建设不健全 |
2. 信用信息公开与信息采集不完善 |
3. 政府宣传引导与公众信用意识不够 |
4. 征信行业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
5. 信息泄露与隐私权保护问题突出 |
(二) 苏州市个人征信体系建设问题的原因分析 |
1. 政府制度建设不健全 |
2. 信息采集与共享受限 |
3. 政府宣传引导职能缺位 |
4. 政府监督管理不到位 |
5. 信息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 |
第五章 完善苏州市个人征信体系的对策 |
(一) 强化制度保障,营造法制环境 |
(二) 推动信息共享,搭建“一键通”平台 |
(三) 提高宣传力度,运用现代新媒体手段 |
(四) 强化监督机制,提高科学管理方式 |
(五) 加强隐私保护,提升公众安全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信用管理视角下罗湖海关旅检“水客”走私惩戒手段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及分析 |
一、国内“水客”走私惩戒问题研究现状 |
二、国外“水客”走私问题研究现状 |
三、我国信用管理领域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惩戒手段的概念界定 |
二、信用管理相关概念界定 |
三、旅检的概念界定 |
四、水客的概念界定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与写作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海关法规惩戒手段对“水客”管理的困境分析 |
第一节 现有惩戒“水客”的法规手段及其特点 |
一、常规处置 |
二、行政处罚 |
三、刑事处罚 |
第二节 管理困境的具体表现 |
一、对 “小额”带货管控存在缺失 |
二、行政处罚对“水客”缺乏威慑力 |
三、刑事处罚较容易规避 |
四、导致海关执法人力不足 |
五、海关打私陷入“孤军奋战”境地 |
六、易造成“水客”团伙哄骗正常通关旅客帮带而不断扩充 |
第三章 海关实行旅客信用管理的可行性以及预期目标效果 |
第一节 海关实施旅客信用管理的可行性 |
一、现有研究提供理论支持 |
二、“水客”走私行为贴合失信行为的定义 |
三、信用管理具有良好的实施基础 |
四、海关已成功实施对企业的信用管理 |
五、海关具备海关旅客信用管理的技术条件 |
第二节 海关实行旅客信用管理的预期目标效果 |
一、丰富惩戒手段,填补法规惩戒空白 |
二、惩戒措施范围扩大,增大对“水客”威慑力 |
三、以信用等级封堵违法操作空间 |
四、改革海关旅检监管模式,集中人力打击水客 |
五、以社会信用体系为平台,形成“水客”问题联合惩戒 |
六、扩大海关政策影响力,引导抵制“水客”风气 |
第四章 海关实行旅客信用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
第一节 海关实行旅客信用管理的惩戒内容 |
一、通过信用记录分类监管对“水客”进行精准打击 |
二、对“水客”开展信用体系联合惩戒 |
第二节 信用管理的实行方法 |
一、海关旅客信用信息的建立 |
二、海关对海关旅客信用记录的使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第四节 研究的结构、创新点及不足 |
一、研究的结构 |
二、研究的创新点 |
三、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其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工商登记制度概述 |
一、工商登记制度的定义 |
二、工商登记制度的性质 |
三、工商登记制度的功能 |
第二节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理论基础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政府管制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背景和历程 |
一、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背景 |
二、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历程 |
第二节 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及成效 |
一、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 |
二、福州市工商登记改革成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
一、法律制度供给与改革需求不匹配 |
二、改革措施“碎片化”,缺乏整体性规划设计 |
三、改革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
四、政府监管方面存在缺陷 |
五、市场主体片面理解改革政策引发的社会诚信风险问题 |
第二节 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行政思维下的立法制度藩篱 |
二、部门利益之间的博弈 |
三、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
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待完善 |
五、缺乏成熟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进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进经验 |
一、德国柏林的资格分离登记模式 |
二、日本东京的电子登记模式 |
三、美国纽约的自由登记模式 |
四、国外工商登记制度先进经验给福州市的启示 |
第二节 国内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进经验 |
一、深圳市统一商事登记立法的先进经验 |
二、上海市转变政府职能的先进经验 |
三、厦门市推动部门协作、强化后续监管的先进经验 |
四、国内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先进经验给福州市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深化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法制保障,强化制度衔接 |
第二节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化改革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
一、加强对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视 |
二、提升行政执法干部的整体素质 |
三、健全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
第三节 完善后续监管,推动社会协同共治 |
一、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构建市场综合巡查体系 |
二、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信息化监管效能 |
三、强化行业自治能力,健全完善行业自律组织制度 |
四、购买市场专业化服务,为监管执法提供专业化信息保障 |
第四节 建立全面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一、完善现有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二、利用大数据技术打造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建立与完善深圳社会信用体系(论文参考文献)
- [1]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信用体系合作[J]. 顾敏康. 湖湘法学评论, 2021(02)
- [2]计划单列市社会信用立法的思考与启示[J]. 周雨. 中国信用, 2021(08)
- [3]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D]. 骆晓芬. 北方工业大学, 2021(02)
- [4]新治理视角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选择研究[D]. 刘艳秋. 山东大学, 2020(10)
- [5]媒介场域下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模式及其作用机制研究[D]. 傅平凡. 南昌大学, 2020(01)
- [6]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 周靖.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2)
- [7]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张凯旋. 华北理工大学, 2020(02)
- [8]完善苏州市个人征信体系研究[D]. 张彩艳. 苏州大学, 2019(06)
- [9]信用管理视角下罗湖海关旅检“水客”走私惩戒手段改进研究[D]. 张广海. 深圳大学, 2019(01)
- [10]福州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问题研究[D]. 张梅林.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