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初探(论文文献综述)
谢获宝[1](2021)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内涵、问题及政策建议》文中提出当前注册会计师监管仍然存在政府监督效率不足、行业自我监管独立性差、独立监管缺乏演化基础;监管活动的穿透性和延伸性监管不够深入、系统化监管的内在机制不太清晰;监管活动中数智技术能力较差,事后监管特征突出;监管对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关注度不够,难以形成监管目标到监管成效的有效闭环;监管处罚权责利匹配有失公平、公正和公允,影响良性约束和激励机制的形成等问题。为有效实现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目标,联合监管要加强党的领导,依法监管,实现政府行政监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自律监管之间的有效分工与协作;要加强穿透性监管和延伸性监管,直插财务舞弊、会计和经济活动造假的源头,实现治标更治本的效果;联合监管要充分利用数智技术,提高监管覆盖面,扩大信息来源,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管;要强化对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关注,努力落实长期监管目标;要改善监管处罚中权责利的对称性,尤其做好各个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实现监管处罚"打蛇打七寸"的监管效果。
刘合定[2](2021)在《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的相关思考——以河南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注册会计师行业是公众广泛关注的行业,不仅涉及注册会计师等内部员工和被审计单位的利益,而且影响被审计单位股东、债权人、供货商、代理商、潜在投资者以及金融机构、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因此,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尤为重要。依据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相关文件,文章分析了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现状和问题,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中常见问题,并结合《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的创新之处和特点,研究提出做好联合监管的相关建议。
韩天佩[3](2021)在《大数据技术在财务报表审计分析程序中的应用现状及应对》文中提出分析程序是现代风险导向审计中的重要审计程序,但分析程序传统实施方式中又存在着诸多不足,这些不足使分析程序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大数据技术涵盖了数据获取、数据预处理、数据存储、数据分析、结果展现、信息隐私和数据源保护等各个方面,可以具有针对性的弥补传统分析性程序中存在的不足,并可以显着提升分析程序的工作效率与结果的有效性,对于审计理论和审计实践均有积极的帮助。虽然大数据技术的积极作用已经深入人心,相关的探讨已经较为丰富,部分事务所已经开始探索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尝试把大数据技术应用到审计工作当中。但根据一线审计工作人员的反馈,目前实际实施分析程序的过程中,受制于各种制约因素,审计团队往往缺乏有效的应用大数据技术的分析工具,很少或从未使用过大数据技术来协助审计工作,即使有一定的使用,其结果也往往难以令人满意,大数据技术尚不能充分体现其作用,一线审计工作人员对该技术不了解,也无明显的感知。总体而言,大数据技术在分析程序中尚不能得到充分应用,不断应用的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技术环境的局限、行业环境的局限,也有经济环境的局限,这是受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身情况和外部环境所影响而形成的。为了应对这些局限,行业从业者们应该正视问题、对症下药、身体力行,真正掌握大数据技术的前沿内容,建立技术标准、搭建数据平台、严格保密措施;在行业内部,也要及时更新、完善制度监管要求,有资源技术优势的头部事务所要带动后进事务所的技术建设,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还要鼓励市场开发、鼓励供应商的成长,建设技术先进、成本适当、符合审计人员工作习惯和准则规定的合格的审计工具。文章首先对分析程序引入大数据技术的基础进行理论上的探讨,阐述应用大数据技术的必要性。然后对一线审计人员执行分析程序过程中大数据技术应用的现状进行调研,获取大数据技术应用的真实情况,总结大数据技术在分析程序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结合理论和现实情况,探讨如何克服现有问题,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对审计工作的积极帮助作用。
何翊[4](2021)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及防范的研究 ——基于瑞华所相关案例分析》文中提出2019年,广东正中与瑞华所因为康美药业和康得新的财务造假案,被证监会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尤其是瑞华所作为国内大所代表之一,却频繁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因此,研究国内大所频繁遭受审计失败的原因,对其他所如何有效防止审计失败,提高审计质量有着重要借鉴意义。本文以2013年至2020年证监会对瑞华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为样本,统计分析了导致其审计失败的各方原因以及审计失败相关特征,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分布在六个部分之中,其中,第一部分详细阐述了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并基于前人的研究结论,提出了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以及研究思路,并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树立和总结,提出了审计失败的概念和原因,探讨了审计失败的防范机制,形成对研究主题较为全面认识;第二部分着重说明了课题研究的理论依据,并对相关理论的概念定义进行了介绍。首先阐述了审计失败和审计风险两个基本概念,并对两种概念的相关特征进行了介绍;然后在此基础上比较了两者的异同;最后介绍了审计失败相关理论。第三部分基于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的2013~2020年间的会计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公告,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年度的审计失败问题进行了分析,发现其具有地域性、潜伏性和集中性等特点;其次,从不同角度分析了相关审计失败案例的原因,发现导致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集中在审计主体一方;最后,对审计失败产生的后果进行了统计与分析。第四部分以瑞华所为例,首先对瑞华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涵盖了分支机构、业务类型、服务对象、营业收入结构等;然后通过样本数据分析从不同角度总结了瑞华所审计失败的相关特征;接着根据统计数据结果,阐述了瑞华所审计失败的原因以及各种原因出现的频次;最后从行政处罚结果和其他后果等方面分析了瑞华所受到的行政处罚以及审计失败对资本市场、行业以及自身产生的不同影响。第五部分通过瑞华所审计失败的原因,根据不同的主体,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为瑞华所的审计质量管理、审计失败防范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同时,这也对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优化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最后一部分对本文的研究作出了总结,指出了研究不足之处,并基于证监会对瑞华所审计失败的系列处罚案例提出了审计失败的研究展望。本文借助瑞华所相关审计失败案例,对审计失败的相关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探讨了审计失败造成的影响。在理论层面可以帮助丰富国内审计失败案例研究的文献,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借鉴;实践方面,本文通过对瑞华所系列审计失败进行分析总结,一方面找出了其发生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有助于其更有针对性实施整改措施,提升审计质量;另一方面瑞华所作为国内代表之一,其审计失败的经验教训可以为他所提供借鉴,从而可以从整体上提高审计质量,净化审计市场环境,在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的同时更好地维护了资本市场公平公正的秩序,也推动了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井博[5](2021)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些年来会计师事务所频频受到证监会的处罚,审计失败问题为何屡禁不止,这值得我们探究其中的原因。本文对于审计失败的研究,一方面希望能够对审计失败理论进行一点补充,另一方面希望能够找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内外部原因,同时提出一些建议和措施来完善审计失败相关领域的研究。本文对目前学术界关于审计失败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汇总和分析,再从原因和措施两个方面进行归纳和总结。本文从多个方面探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原因: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制度方面、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方面、监管机构职能管理等方面。最后再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建议:会计师事务所如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监管部门如何让处罚更有威慑力、注册会计师如何提升自身执业能力等。本文对近年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涉及到七起审计失败案例进行深入了解和思考,找出案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与探究,分析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根本缘由,并针对原因提出预防审计失败的具体建议。首先,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对审计失败原因分析和预防对策的研究成果,对“审计失败”的概念进行界定,并用公共产品理论、理性经济人理论、审计风险理论分析审计失败。其次,介绍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华泽钴镍、零七股份、亚太实业、键桥通讯、勤上光电、振隆特产、康得新案件七次审计失败的情况,提出了这七个审计失败案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复核制度、总所对分所的管理模式、人员管理制度、被审计单位以及审计行业监管的角度深层次分析了造成审计失败的原因。最后,根据以上分析,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总分所管控和监管力度三个方面对预防审计失败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及对策。这些现象不仅存在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而且存在于整个行业。因此本文希望能够对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失败问题做出一些积极的预防作用。
汪志海[6](2021)在《证券集体诉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与应对》文中研究说明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设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允许投资者以"默示加入、明示退出"为原则参与诉讼,50名以上投资者可依法授权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诉讼代表人提起民事诉讼,这是我国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建设上取得的新突破。通过思考和分析揭示出该项制度设计将进一步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为业务发展蓄积更多源头活水,但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民事侵权诉讼风险,进而提出针对风险挑战注册会计师行业需采取的应对措施。
王小娟[7](2021)在《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上市企业财务造假事件频频爆出,注册会计师被广大投资者屡次推上被告席,引发了学界关于注册会计师对非合同相对人的角色定位的思考。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有其独特性和复杂性,体现着经济学与法学的双重属性,蕴藏着双重风险。有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完善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法律制度,在加大第三人权益保护力度的同时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良性发展,消除影响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的内在隐患。本文除去绪论与结语,主要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相关概念入手,明确本文采用“已知第三人”的标准,尤其关注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本文认为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应定义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存在违法行为、注册会计师有过错、第三人遭受了损害,过错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第二部分:我国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制度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相关法律体系已初具雏形。但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例如,法律法规的相互冲突严重阻碍了司法实践,会计师事务所无形之中成为注册会计师的避风港,中介机构及人员未能保持其应有的独立性,追责方式的选择上具有偏向性。第三部分:考察了美国证券市场中较为典型的制度惯例,重点关注我国现行制度中尚未明确的地方。美国可在司法实践中灵活选择第三人的标准、损失计算方法。美国的专家证人制度与民事责任形态在我国的适用有待商榷,必须谨慎对待。第四部分:构建了一套我国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的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不仅要理顺法律规定,完善相关制度,使注册会计师承担侵权责任真正落地,而且要保障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地位,创新监管机制,更有利于从根本上保护第三人的利益。
吴溪[8](2021)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实证研究:理论借鉴、本土特色与国际融合》文中认为实证会计研究在我国兴起的二十余年来,经常被讨论的一个问题是理论借鉴有余、本土特色不足。本文围绕注册会计师审计实证研究领域探讨了理论借鉴与本土特色的适配问题,列举了该领域若干较为突出的本土特色。我国新兴的资本市场以及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的审计职业决定了研究者在借鉴西方市场的理论时,宜充分评估我国制度背景是否与拟借鉴理论的实践基础相匹配。本文还讨论了如何辩证看待本土特色与国际融合的关系。
仉立文[9](2020)在《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文中认为内部控制审计是各国监管层继美国SOX法案以后要求参照实施的一项上市公司外部治理机制。内部控制审计是通过审计师对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测试和内部控制缺陷识别来保障公司财务报告系统的可靠性,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和缺陷的披露来抑制管理层的舞弊行为,并最终为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提供重要保障。内部控制审计通过鉴证、出具审计意见的方式来发挥监督功能和信号传递作用,从微观层面来保障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然而,首先,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监管者来说,内部控制审计属于行为过程审计,其审计过程难以观测,审计意见结果的形式和内容也相对简单。其次,由于长期以来中国审计市场需求较弱,审计师出于经济利益和审计市场竞争的考虑都会保留相应的审计投入,甚至对审计独立性做出妥协,从而伤害了审计质量。因此,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种外部治理手段是否可以发挥相应的审计功能实现它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的目标?对提高审计质量是否具有积极的作用?是否可以帮助公司纠正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具有相应的信息含量?这些问题都都值得我们去进一步挖掘。目前我国金融开放与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一方面,为了引进外资不断扩大开放市场,放宽各类资本的市场准入条件。另一方面,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容与即将实施的注册制使得当前的监管压力不断扩大和深化。如何有效利用市场力量引入外部有效的治理和监督机制是监管层和投资者公共关注的话题。在此背景下,我们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进行研究,基于审计理论通过对是否实施内控审计和内控审计意见两个层面,对内控审计监督功能、信息功能和保险功能发挥和内控审计质量进行了检验,具体包括:第一,代理理论视角下,内控审计具有一定的监督功能。研究发现:与未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相比,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可以减少公司财务重述的发生,并能抑制应计项盈余管理行为,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但对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和真实盈余管理并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内控审计意见可以揭示公司未来可能发生财务重述、违规处罚和应计项盈余管理。进一步研究发现,内部控制审计对财务重述和应计盈余质量的作用在不同内控水平的公司中存在差异。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会降低内部控制审计对减少财务重述和应计盈余管理的积极作用。当前内控审计体现出的监督功能说明,实施内控审计可以帮助公司识别内控内控缺陷并督促公司改进内控和财务报告系统,从而减少了公司财务重述并抑制了管理层应计盈余管理行为。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可以提示公司未来发生舞弊和违规行为发生的可能。然而,内控审计难以改变公司内部控制实质性缺陷的存在,并不能抑制被出具非标内控意见公司的重述、违规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公司内控水平的差异导致内控审计监督功能发挥存在异质性,存在实质内控缺陷的公司抑制了内控审计监督功能的发挥。公司由于业绩压力和公司固有内控缺陷的存在让公司违规违法行为和盈余操纵仍存在机会。第二,信息理论视角下,内控审计具有信息功能。研究发现:首先,在实施内控审计的公司中,非标内控审计意见伴随着较低的财务报告可靠性及财务报表舞弊的可能,市场投资者会做出负向的市场反应。公司同时收到非标内控和非标财报审计意见引起的公司股价下跌幅度超过了单独收到非标内控或非标财报审计意见带来的影响。并且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可以向市场传达显着的负向信息,并引起公司股票价格下跌。以上证据证实当前内控审计已经具备了一般审计的信号功能,可以向市场投资者传递公司内控相关的信息并在股价中得到反映。其次,基于现有的信息披露规则,公司在季报和半年报中可以向市场传递公司的财务信息,投资者可以根据季报、半年报以及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提前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的判断和预测,而投资者无法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事前的判断和了解。随着内控审计实施年份的增长,投资者对公司内部控制与财务报告舞弊行为联系的认知更加深入。当公司被单独出具内控审计意见或是同时出具非标内控和财报审计意见时就会产生显着的负向市场反应。最后,市场投资者对公司风险的规避超过了对公司盈利的关注。与公司盈利相比,投资者显现出对公司经营和资金压力的关注。说明现有市场投资者对内控缺陷可能引起的舞弊及欺诈更倾向于“风险厌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很难在短期得到纠正,意味着未来发生舞弊和欺诈的可能,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向市场传递公司发生舞弊行为的信号作用被投资者所关注。第三,保险理论视角下,内部控制审计具有保险功能。研究发现,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增加了公司的审计费用,公司存在内控缺陷带来更高的审计费用溢价;法律风险在对内控缺陷与审计费用之间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实施内控审计增强了审计师和公司对内控缺陷带来法律风险的认知。一方面审计师通过提高审计费用来增强内控审计的保险价值,另一方面公司希望通过内控审计来缓解自身的法律风险,并接受审计费用的溢价。从法律风险与内控审计意见的关系来看,审计师会对高法律风险的公司出具非标内控意见,通过非标内控意见来为公司释放法律风险,同时也缓解了自身的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会对内部控制审计的保险价值产生影响。审计师提高了对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公司会产生诉讼风险的认知,从而显着增长了公司审计费用。进一步分析发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对审计保险价值的影响在不同法律环境下存在差异,在高法律环境地区,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可以提高审计师对公司内控缺陷产生诉讼风险的认知,显着提高审计费用,但这种关系在低法律环境地区并不显着。此外,公司被出具非标内控审计意见后并没有积极改进内部控制消除可能的法律风险。第四,内控审计质量与内控审计功能发挥。研究发现,首先,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越高,公司发生财务重述的可能性越低,且这种影响在不同产权性质的公司中存在差异。其次,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影响了审计监督功能的发挥,检验结果说明内控审计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审计意见购买活动。上市公司会通过审计师变更来实现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相比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更倾向于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进一步分析发现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并不受审计行业专长的影响,高审计行业专长不能帮助上市公司减少并整改内部控制缺陷,从而说明审计师难以抑制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行为。再次,内控审计中存在意见购买的成因是对于外部投资者和监管者来说由于内部控制审计属于行为过程审计,其审计过程和审计意见的形成都难以观测。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比财务报告审计意见更具不可预测性。内控审计质量的高低难以进行直接量化和评价,给公司带来了意见购买的机会。目前在内控审计功能发挥中,审计信息功能体现相对显着,监督功能和保险功能发挥并不充分。因此,提高内控审计质量和加强监管力度是充分发挥内控审计监督功能和保险功能的必然条件。因此,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内控审计发挥了一定程度的审计功能,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内控审计的监督功能抑制了公司财务会计差错的发生和应计盈余管理行为,但并未充分抑制公司的真实盈余管理和监管违规等机会主义行为。内控审计的信息功能促使公司对自身的内部控制进行修正和优化,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息,相应的提高了市场经济效率,同时非标准内控审计意见的具有负向市场反应,促使公司在监管和融资压力下寻求对自身有利的内控审计意见;内控审计的保险功能促使公司和审计师之间产生了更多的经济依赖,建立了内控缺陷和法律风险之间的联系,非标内控审计意见降低了公司和审计师的法律责任,体现出相应的保险价值。研究创新和贡献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将内部控制审计作为一项独立的第三方审计进行研究,通过对内部控制审计监督、信息和保险功能的检验,揭示了投资者、监管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关注的内部控制审计治理作用及实施效果的问题。第二,有效区分了两类非标审计意见,并对其市场反应的进行研究。检验了当前市场投资者对内控审计意见的认知和反应,及内控审计信息功能的表现。让市场投资者和监管者对非标内控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第三,从制度设计最终目标上探究了当前市场中内控审计治理的效果情况,进一步通过检验发现存在审计意见购买这个结果,并以此来分析影响内部控制审计质量及审计功能发挥的原因。尝试打开由于内控审计的不可预测性导致的执业“黑箱”。第四,采用了学术和实务界共同认可的多种变量作为衡量内控审计监督、信息及质量的替代变量,避免了单一变量检验结果不稳定的情形,保证了结论的稳健性。第五,采用了机器学习中交叉检验的方法来对内控审计质量进行评估,尝试了突破现有延续财务报告审计质量衡量方式的局限性。由于内部控制审计的边界不局限于财务和会计活动,且公司内部控制的发展是领先于审计和会计职业及其理论发展的,因此必须采用新的评价方法来对内部控制审计质量进行评价。
李青华[10](2020)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大智慧公司审计研究失败的案例》文中研究指明中国资本市场在不断的发展中,审计的作用慢慢体现出来,由于对其的需要持续的增多,注册会计师(CPA)作为鉴证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公允性的“经济警察”也更加令人关注,同时审计失败发生的可能性也随上市公司规模扩大、业务种类增多、财务舞弊手段众多而不断增大。注册会计师防范审计失败的难度日益增加。审计失败不但给投资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也严重影响了会计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外的可信度,甚至使得社会公众不相信其工作的能力,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将理论研究结合案例分析,在国内外学者对审计失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失败的经典案例,深入探究审计失败的表现、成因及后果,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来防范审计失败,为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首先,介绍了审计失败的定义以及表现形式,基于过程论而言,将注册会计师及相关单位在进行审计工作的时候,在遵守一般公认的审计准则和执行具体审计程序上未能做到勤勉尽责,或者主观上放弃其独立性,串通管理层对重大事项进行欺诈隐瞒,未能披露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的财务舞弊情况,出具的是具有虚假内容的审计报告,称之为审计失败。其有两种表现形式:审计过失和审计欺诈。出现这种情况的因素有很多,如被审计单位财务舞弊、注册会计师能力不足、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不到位以及审计行业监管薄弱等。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审计冲突理论和GONE理论,从理论层面对审计失败的成因作出了阐释。其次,选取了立信对大智慧年报审计这一经典的审计失败案例,分别从虚假收入确认、成本跨期列支、提前合并子公司报表等方面介绍了上海大智慧公司财务舞弊的情况,立信事务所在审计上海大智慧公司报表时由于未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审计程序不到位,从而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证监会处罚,致使其声誉受损,并按判决须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再次,对案例中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人员方面,发现了事务所及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未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和怀疑态度,对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念落实不到位,审计程序和工作底稿编制审核不到位以及事务所对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失效为审计失败提供了可能。被审计单位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助力企业恶意进行财务舞弊,外在诱因加上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师执行审计准则不到位直接导致了审计失败的发生。审计市场的无序竞争、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自身监管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等现行其他外部环境也会使得这种情况一再出现。最后,本研究利用相关例子,在对其进行探讨的基础上得到了一定的结论:在审计市场过度竞争监管力度不足的外在环境下,由于被审计企业的专门性的财务作假,而注册会计师职业胜任能力不足、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失效致使未能披露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中存在的财务舞弊情况,出具了具有虚假内容的审计报告,直接将导致审计失败的发生。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做到勤勉尽责导致审计失败,需要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相关审计企业应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强化质量控制,有关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审计监管体系,规范审计标准,增加惩罚力度,防范发生审计失败。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初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1)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内涵、问题及政策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内涵分析 |
(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模式的内涵 |
(二)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模式的特点 |
1、联合监管模式强调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监管的特点。 |
2、联合监管强调政府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制相结合,在明确分工协作基础上,实现政府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制的优势互补。 |
3、联合监管同时强调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直接目标和根本性目标,容易实现监管直接目标和根本目标之间的平衡。 |
4、联合监管容易做到分级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将政府的“放管服”改革在行业监管工作中落地。 |
5、政府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联合监管,相互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
二、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仍存在独立性不足、监管效率不高等问题 |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活动的穿透性不足,系统化监管的内在逻辑不清晰 |
(三)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活动中数智化能力不强,使得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事后特征突出 |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对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关注度不够,难以形成监管目标到监管成效的良性闭环状态 |
(五)注册会计师监管处罚权责利匹配有失公平、公正和公允,尚未形成良性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
三、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的政策建议 |
(一)联合监管要加强党的领导,依法监管,实现政府行政监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自律监管之间的有效分工与协作 |
(二)联合监管要加强穿透性和延伸性监管,直插财务舞弊和单位会计、业务造假的源头,实现治标更治本的效果 |
(三)联合监管要充分利用数智技术,提高监管覆盖面,扩大监管信息源,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管 |
(四)联合监管要强化对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的关注,努力落实长期监管目标 |
(五)联合监管要改善监管处罚中权责利的对称性,尤其要做好各个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实现监管处罚“打蛇打七寸”的监管效果 |
(2)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的相关思考——以河南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现状及问题 |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监管法律规定 |
(二)监管机构设置情况 |
(三)当前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中存在的问题 |
1、职业道德缺失,出具虚假审计报告。 |
2、审计程序不规范,影响审计报告质量。 |
3、内控机制不健全。 |
4、风险意识不强,盲目承揽业务。 |
(四)当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
1、监管力量分散。 |
2、监管职能重叠。 |
3、监管力度不大。 |
二、《若干措施》的创新之处和主要特点 |
(一)准确定位联合监管的政策基础 |
(二)对检查资源进行重塑整合 |
(三)突出日常监管的导向作用 |
(四)强化监管成果应用 |
(五)注重开展调查研究 |
三、做好联合监管的几点建议 |
(一)明确职责分工,实现优势互补 |
(二)加强监管人才建设,提升联合监管能力 |
(三)坚持结果导向,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
(3)大数据技术在财务报表审计分析程序中的应用现状及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文章结构 |
2 相关概念和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数据分析 |
2.1.2 风险导向审计 |
2.1.3 分析程序 |
2.1.4 大数据技术 |
2.1.5 大数据审计 |
2.1.6 大数据审计分析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外研究综述 |
2.2.2 国内研究综述 |
3 分析程序与大数据技术 |
3.1 传统分析程序 |
3.1.1 分析程序的传统实施方式 |
3.1.2 分析程序传统实施方式的局限性 |
3.2 大数据审计分析 |
3.2.1 大数据审计分析的实施方式 |
3.2.2 分析程序引入大数据技术的必要性 |
4 大数据审计分析应用现状 |
4.1 调查问卷情况 |
4.1.1 问卷设计 |
4.1.2 调查问卷开展情况介绍 |
4.1.3 其他参考资料 |
4.1.4 问卷调查结果 |
4.2 访谈情况简介 |
4.3 大数据审计分析具体案例 |
4.4 调查结果总结 |
4.5 大数据审计分析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4.5.1 应用大数据技术的审计工具匮乏 |
4.5.2 数据传递能力不足 |
4.5.3 数据处理结果不符合要求 |
4.5.4 审计工具界面不够友好 |
4.5.5 审计工具对软硬件要求高 |
4.5.6 大数据技术应用频率较低 |
4.5.7 一线员工不重视大数据技术 |
5 大数据审计分析应用困难的原因 |
5.1 大数据审计分析技术环境的局限 |
5.1.1 大数据技术本身尚在不断发展之中 |
5.1.2 大数据审计没有完整的技术标准 |
5.1.3 数据匮乏,关联性、时效性差 |
5.1.4 数据安全的制约 |
5.2 大数据审计分析行业环境的局限 |
5.2.1 理论体系和监管要求尚未确立 |
5.2.2 行业内部两极分化 |
5.2.3 缺少跨专业的复合型人才 |
5.3 大数据审计分析经济环境的局限 |
5.3.1 开发商匮乏 |
5.3.2 开发、维护、使用成本较高 |
5.3.3 不符合审计人员工作习惯 |
6 大数据审计分析面临问题的解决办法 |
6.1 大数据审计分析技术环境局限的应对 |
6.1.1 加强对现有成果的学习应用 |
6.1.2 梳理大数据应用标准和流程 |
6.1.3 构建行业信息共享平台 |
6.1.4 严格数据保密措施 |
6.2 大数据审计分析行业环境局限的应对 |
6.2.1 完善理论体系、实务流程及监管要求 |
6.2.2 加强行业内合作 |
6.2.3 加强跨专业人才建设 |
6.3 大数据审计分析经济环境局限的应对 |
6.3.1 建立合作联盟,鼓励自主创业 |
6.3.2 降低开发、维护和使用成本 |
6.3.3 真正了解审计人员需求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件 |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及防范的研究 ——基于瑞华所相关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审计失败相关研究 |
二、审计风险相关研究 |
三、审计失败与审计风险联系的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本文创新点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内容 |
二、本选题拟采用的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审计失败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审计失败的概念 |
二、审计失败表现形式及其特征 |
三、审计风险的概念 |
四、审计风险的特征 |
五、审计风险与审计失败的区别与联系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代理理论 |
二、财务舞弊理论 |
三、信息不对称理论 |
四、理性经济人理论 |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现状、原因及后果分析 |
第一节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现状分析 |
一、会计事务所审计失败的现状 |
二、审计失败地区分布 |
三、审计失败年度分布 |
四、审计失败主体特征 |
五、审计失败客体特征 |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原因分析 |
一、审计客体原因 |
二、审计主体原因 |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后果及影响分析 |
一、行政处罚后果 |
二、审计失败造成的影响分析 |
第四章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案例分析 |
第一节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介绍 |
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基本简介 |
二、分所机构情况 |
三、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
四、服务对象及行业分布特征 |
第二节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统计数据分析 |
一、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二、数据描述性统计 |
第三节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原因分析 |
一、会计师事务所角度 |
二、注册会计师角度 |
第四节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后果及影响分析 |
一、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后果及分析 |
二、瑞华所审计失败造成的影响分析 |
第五章 防范审计失败对策 |
第一节 防范审计失败外部措施 |
一、完善外部监管措施 |
二、完善审计失败法律责任承担机制 |
三、积极推动审计理论的研究工作,更好指导审计业务工作 |
第二节 防范审计失败内部措施 |
一、会计师事务所角度 |
二、注册会计师角度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不足及未来研究方向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本文研究不足之处 |
第三节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
一、科研成果 |
二、获奖情况 |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审计失败原因的相关研究 |
二、关于审计失败防范对策的相关研究 |
三、文献述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审计失败 |
二、审计风险 |
三、审计质量控制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分析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理性经济人理论 |
三、审计风险理论 |
第三章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
第一节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
第二节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历程 |
一、快速发展阶段 |
二、稳步发展阶段 |
三、衰退阶段 |
第三节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结构 |
一、合伙人制度 |
二、决策与监督结构 |
三、人员管理制度 |
四、质量控制制度 |
第四章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审计失败案例简介 |
一、亚太实业 |
二、振隆特产 |
三、键桥通讯 |
四、勤上光电 |
五、华泽钴镍 |
六、零七股份 |
七、康得新 |
第二节 审计失败案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注册会计师未将收入确认为特别风险 |
二、注册会计师未按审计准则执行风险评估程序 |
三、注册会计师未恰当实施函证程序 |
四、注册会计师未有效执行抽盘程序 |
五、未对异常情况保持必要的关注 |
六、未与治理层进行有效沟通 |
七、未对已发现的会计错误采取适当措施处理 |
第五章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
一、业务承接阶段未进行风险控制 |
二、对异常情况关注不足 |
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 |
四、内部质量复核力度不足 |
第二节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总分所管理制度不合理 |
一、总分所未形成实质性的财务统一 |
二、总分所不合理的责任划分制度 |
第三节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管理制度不合理 |
一、聘用和培训制度不完善 |
二、薪酬制度与晋升体系不以审计质量为导向 |
第四节 审计需求方的低质量偏好 |
一、被审计单位业绩压力巨大 |
二、被审计单位与关联方相关的内部控制薄弱 |
第五节 审计行业监管力度不足 |
一、处罚方式单一 |
二、处罚金额过少 |
三、处罚具有滞后性 |
第六章 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管理制度 |
一、提升员工的执业能力 |
二、建立以审计质量为导向的薪酬制度和激励体系 |
第二节 加强质量控制 |
一、审慎承接业务 |
二、保证内部质量复核制度的实施 |
第三节 总分所统一管控 |
一、建立全国统一的客户审核制度 |
二、加强总所对分所的资金管控 |
三、增加总所对分所合伙人的管理权限 |
第四节 加强监管力度 |
一、适当增加罚款金额 |
二、适当增加处罚方式 |
三、适当增加审查次数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研究不足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证券集体诉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与应对(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资本市场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 |
(一)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
(二)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
(三)试点注册制改革司法保障若干意见中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
(四)新《证券法》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方面取得的突破 |
1. 在诉讼参与方式上取得突破。 |
2. 在代表人资格方面取得突破。 |
3. 具有公益性特点,符合我国国情。 |
二、注册会计师的民事侵权责任 |
(一)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
(二)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 |
(三)赔偿范围和责任顺位 |
三、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新突破给注册会计师行业带来的发展机遇 |
(一)进一步优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 |
(二)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业务发展蓄积更多“源头活水” |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的挑战 |
(一)诉讼机制的创新会使诉讼赔偿数额明显增加 |
(二)证券诉讼前置程序松动会使诉讼案件数量明显增多 |
五、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应对措施 |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初心使命 |
(二)重视专家属性,履行专家职责 |
1. 保持应有的注意义务。 |
2. 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
(三)完善体制机制,引导健康发展 |
1. 完善内部业绩考核机制,形成业务数量与质量的良性循环。 |
2. 落实内部追责机制,强化责任意识。 |
(四)积极应诉抗辩,维护合法权益 |
1. 基于执业行为不存在违法性进行抗辩。 |
2. 基于不存在的因果关系进行抗辩。 |
3. 基于诉讼时效和其他法定事由进行抗辩。 |
(五)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责任保险 |
1. 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
2. 办理职业责任保险。 |
六、结语 |
(7)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3.研究综述评析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 |
(六)不足之处 |
一、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的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的法律界定 |
1.第三人的范围 |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 |
3.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
(二)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性质 |
1.契约说 |
2.侵权说 |
(三)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
(四)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
1.侵权行为 |
2.主观过错 |
3.第三人受有损失 |
4.因果关系 |
二、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制度现状分析 |
(一)现行制度的简要概述 |
(二)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
1.现行法律体系缺陷明显 |
2.侵权责任主体选择失当 |
3.注册会计师缺乏独立性 |
4.问责的形式单一 |
5.监管模式失调 |
三、国外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制度借鉴 |
(一)第三人范围 |
(二)损失计算方法 |
(三)专家证人制度 |
(四)民事责任形态 |
1.连带责任 |
2.按份责任 |
(五)监管体制 |
四、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制度的完善 |
(一)重构法律体系 |
(二)严格确定侵权主体 |
(三)确保独立审计 |
1.统一“勤勉尽责”认定标准 |
2.确立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 |
(四)完善司法救济路径 |
1.变革专家辅助人参与诉讼的方式 |
2.确立多样的责任承担形态 |
3.完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 |
(五)创新监管体制 |
1.行业协会自律监管 |
2.外部机构独立监管 |
五、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实证研究:理论借鉴、本土特色与国际融合(论文提纲范文)
一、理论借鉴的适配性问题 |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研究的理论框架与研究范围界定 |
三、审计师的自身特征 |
(一)审计职业发展基础 |
(二)审计机构发展基础 |
(三)审计执业活动的发展基础 |
四、与审计师相关的外部制度因素 |
(一)审计准则 |
(二)对审计师的监督评价 |
1.行业协会 |
2.外部监督机构 |
(三)审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 |
五、本土特色与国际融合 |
(一)对待我国本土研究的基本价值取向 |
(二)国际融合中的我国独特研究机会 |
(三)国际趋同的制度背景在我国的实施效果 |
六、总结与展望 |
(9)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与分析 |
1.2.1 内部控制 |
1.2.2 内部控制审计 |
1.2.3 审计监督、信息与保险功能 |
1.2.4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
1.3 概念框架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章节安排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意义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意义 |
2 文献回顾 |
2.1 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 |
2.1.1 财务报表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区别与联系 |
2.1.2 整合审计的研究综述 |
2.2 内部控制审计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 |
2.2.1 实施内部控制审计的影响因素 |
2.2.2 内部控制审计的经济后果 |
2.2.3 内部控制审计市场反应 |
2.3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
2.3.1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与行业监管 |
2.3.2 审计师与客户关系 |
2.3.3 审计意见购买 |
2.4 现有研究文献评价 |
3 制度背景与理论基础 |
3.1 公司外部审计的职能 |
3.2 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发展 |
3.2.1 国外内部控制审计发展历程 |
3.2.2 国内内部控制审计发展 |
3.3 监管环境的发展与变革 |
3.3.1 金融监管发展与需求 |
3.3.2 法律环境建设 |
3.4 理论基础 |
3.4.1 审计需求理论 |
3.4.2 政府监管理论 |
3.4.3 不完全契约理论 |
3.4.4 有效市场理论 |
3.5 理论分析框架 |
4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监督功能 |
4.1 研究背景 |
4.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3 研究设计 |
4.3.1 实证模型 |
4.3.2 变量定义 |
4.3.3 数据来源 |
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 |
4.4.2 多元回归分析 |
4.5 拓展性检验 |
4.6 小结与结论 |
5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信息功能 |
5.1 研究背景 |
5.2 理论分析与文献回顾 |
5.3 研究假设 |
5.4 研究设计 |
5.4.1 实证模型 |
5.4.2 变量定义 |
5.4.3 数据来源 |
5.5 检验结果 |
5.5.1 描述性统计 |
5.5.2 单变量分析 |
5.5.3 多元回归结果 |
5.6 稳健性检验 |
5.7 本章小结 |
6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保险功能 |
6.1 研究背景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6.2.1 内部控制审计与审计费用 |
6.2.2 内控缺陷对法律风险中介效应的影响 |
6.3 模型设定与实证方案 |
6.3.1 样本选择 |
6.3.2 变量设计与模型构建 |
6.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回归结果分析 |
6.4.3 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6.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法律风险 |
6.5.1 研究假设与模型 |
6.5.2 检验结果 |
6.6 本章结论与启示 |
7 内部控制审计质量与审计功能实现 |
7.1 本章背景与预期贡献 |
7.1.1 研究背景 |
7.1.2 预期贡献 |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7.3 研究设计 |
7.3.1 实证模型与变量定义 |
7.3.2 样本选择 |
7.4 实证结果与分析 |
7.4.1 描述性统计 |
7.4.2 多元回归结果分析 |
7.4.3 进一步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7.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购买 |
7.5.1 研究假设与模型 |
7.5.2 检验结果 |
7.5.3 进一步分析 |
7.5.4 稳健性检验 |
7.6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8.1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10)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大智慧公司审计研究失败的案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审计失败定义的文献回顾 |
1.2.2 关于审计失败成因的文献回顾 |
1.2.3 关于防范审计失败对策的文献回顾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本文的研究思路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框架 |
2.审计失败的理论概述 |
2.1 审计失败的定义及其表现形式 |
2.1.1 审计失败的定义 |
2.1.2 审计失败的表现形式 |
2.2 审计失败的成因 |
2.2.1 被审计单位财务舞弊 |
2.2.2 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不佳 |
2.2.3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不到位 |
2.2.4 审计行业监管力度不够 |
2.3 审计失败的后果 |
2.3.1 相关主体人员受到监管机构处罚 |
2.3.2 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声誉 |
2.3.3 损害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 |
2.3.4 会计师事务所对投资者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2.4 审计失败的理论解释 |
2.4.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2 委托代理理论 |
2.4.3 审计冲突理论 |
2.4.4 GONE理论 |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大智慧审计失败的案例介绍 |
3.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介绍 |
3.1.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概述 |
3.1.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简介 |
3.2 上海大智慧财务舞弊的情况介绍 |
3.2.1 在无法预计客户退货可能性的情况下,提前确认当期销售收入 |
3.2.2 将客户委托理财款虚假确认为销售收入 |
3.2.3 在仅有初步合作框架协议未实际提供服务情况下确认收入 |
3.2.4 将本属于2013年的年终奖金计入2014年的成本费用 |
3.2.5 提前将尚未控制的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
3.3 立信事务所对大智慧审计失败的具体表现 |
3.3.1 未对销售业务中已关注到的异常事项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 |
3.3.2 未对临近资产负债表日非标准价格销售情况执行有效的审计程序 |
3.3.3 未对抽样获取的异常电子银行回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
3.3.4 对于跨期计发年终奖的情况未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予以调整 |
3.3.5 未对其子公司购买日的确定执行充分适当的审计程 |
3.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大智慧审计失败的后果 |
3.4.1 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受到证监会处罚 |
3.4.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声誉受损 |
3.4.3 事务所对投资者的损失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4.立信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原因分析 |
4.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方面的原因 |
4.1.1 对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念落实不到位 |
4.1.2 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复核工作执行不到位 |
4.1.3 事务所质量控制执行不到位 |
4.2 审计人员方面的原因 |
4.2.1 缺乏应有的职业谨慎与怀疑态度 |
4.2.2 未执行恰当、必要的审计程序 |
4.2.3 过度依赖内部证据 |
4.3 大智慧公司方面原因 |
4.3.1 大股东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贪婪心理是财务舞弊发生的起因 |
4.3.2 “一股独大”的公司治理结构给财务舞弊提供了机会 |
4.3.3 通过粉饰财务报表来避免ST |
4.3.4 惩戒力度不足,企业的舞弊收益远大于舞弊成本 |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案例的结论与启示 |
5.1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结论 |
5.1.1 大智慧公司恶意财务舞弊是审计失败的诱因 |
5.1.2 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能力不足是审计失败的主要原因 |
5.1.3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失效是审计失败的次要原因 |
5.1.4 审计市场的过度竞争及监管力度不足是审计失败的外在原因 |
5.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的启示 |
5.2.1 评估客户信誉,谨慎承接审计业务 |
5.2.2 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关键程序不能省略 |
5.2.3 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加强审计质量控制 |
5.2.4 规范审计执业,避免恶性竞争 |
5.2.5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问题初探(论文参考文献)
- [1]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内涵、问题及政策建议[J]. 谢获宝. 财政监督, 2021(17)
- [2]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的相关思考——以河南省为例[J]. 刘合定. 财政监督, 2021(17)
- [3]大数据技术在财务报表审计分析程序中的应用现状及应对[D]. 韩天佩.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021(09)
-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及防范的研究 ——基于瑞华所相关案例分析[D]. 何翊.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失败问题研究[D]. 井博.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6]证券集体诉讼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影响与应对[J]. 汪志海. 财会月刊, 2021(07)
- [7]证券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第三人的责任研究[D]. 王小娟.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2)
- [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实证研究:理论借鉴、本土特色与国际融合[J]. 吴溪. 会计研究, 2021(02)
- [9]内部控制审计功能与质量研究[D]. 仉立文.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10]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大智慧公司审计研究失败的案例[D]. 李青华.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