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契税立法调研报告

地税契税立法调研报告

问:契税立法的意义
  1. 答:法律分析:契税立法,是民之根本。我国的契税可以追溯至东晋时期的“估税”制度,其规定“凡买卖田宅、奴埋搭团婢、牛马,立有契据者,每一万钱征收四百钱,卖方缴百分之三,买方缴百分之一。”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根据财政部的统计,2019年,全国契税收入为6212.9亿元,占当年全国税收总额的3.9%,位居全国18税种的第6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弯橘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枝世契税。
问:契税立法的意义
  1. 答:法律分析:目前,我国推进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策略之一就是增强税制结构的协调性:一是各个税类之间的协调,二是各个税类内部各税种之间的协调。近年来掘清实施的一系列结构性减税,货劳税和所得税都在减收,因此,从三个税类平衡的角度,有必要增加的是财产税。契税是我国财产税体系中的重要税种,已经成为地方财政收入某种意义上的生命线。契税改革及其与其他税种的协调配合,都是建设和完善财产税体系,以至构建稳定的地方税体系所必须深入研究的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判首前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芹好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问:地税和契税有什么区别
  1. 答:地税和契税的区别:
    1、地税
    是由地方 征收进行管理和支配的一举档高类税收,所以属于地方的固定财政收入。
    2、契税
    所有权发生蠢纤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简单来说像是土地使用权的出售赠予房屋的交换买卖都是需要支付契税的。
    契税的缴纳标准:
    1、所购买的房屋是家庭的首套房,房屋面积大小在90平米以下,作为普通住房可以享受房屋总额1%的契税缴纳标准。
    2、所购买的房屋是家庭的首套房,面积大小在90平米以上,但是不正尺足144平米,可以按照房屋总额的1.5%收取契税。
    3、所购买的房屋面积在144平米以上,按照房屋总额的3%收取契税。
    4、所购买的房屋是二套房或者是商业房,无论房屋面积的大小按照房屋总额的3%收取契税。
地税契税立法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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