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性质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王荣珍[1](2021)在《解释论视角下的居住权客体》文中提出我国民法典第366条将居住权客体规定为"他人的住宅"。在现行房地产法律和政策下,我国存在着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住房。从解释论的视角,借鉴域外立法例,探讨这些住房上可否设定居住权,将有助于明晰居住权制度的适用范围,促进其功能发挥。对于普通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政策性住房,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处分权能,可设立居住权;政策允许的、符合条件可转让用于居住的商务公寓、服务型公寓、酒店式公寓,可设定居住权;已出租或抵押的住宅不需承租人或抵押权人同意,所有权人也可在其上设立居住权;政策性住房、被查封住宅在通常情况下不得设定居住权;住宅的附属设施可以依约或依必要成为居住权的客体,设立居住权之住宅一部分不是居住权的客体。
王荣珍[2](2021)在《解释论视角下的居住权客体》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民法典第366条将居住权客体规定为"他人的住宅"。在现行房地产法律和政策下,我国存在着不同类型、不同功能的住房。从解释论的视角,借鉴域外立法例,探讨这些住房上可否设定居住权,将有助于明晰居住权制度的适用范围,促进其功能发挥。对于普通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政策性住房,所有权人依法享有处分权能,可设立居住权;政策允许的、符合条件可转让用于居住的商务公寓、服务型公寓、酒店式公寓,可设定居住权;已出租或抵押的住宅不需承租人或抵押权人同意,所有权人也可在其上设立居住权;政策性住房、被查封住宅在通常情况下不得设定居住权;住宅的附属设施可以依约或依必要成为居住权的客体,设立居住权之住宅一部分不是居住权的客体。
罗异铿[3](2021)在《新型住房制度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实践与思考——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例》文中提出共有产权住房是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新型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共有产权住房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市率先开展实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本文系统解读和剖析了四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发展模式和理念,针对未来各地实践,为充分发挥共有产权住房在实现住有所居的"中端有支持"作用,提出三点策略建议:在筹集层面,要发挥市场力量筹建房源,探索社会与个人的共有;在分配层面,要分层满足住房保障需求,警惕住房保障的福利化;在转让层面,要尽量减少政府直接回购,分步实施增购产权份额。
毛木春[4](2020)在《国有企业“部分产权”房交易合法化问题研究 ——以中盛煤业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在我国房改过程中第一次提到“部分产权”概念的是1991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1]30号),通知中指出“标准价出售的公房,职工拥有部分产权”。但部分产权仅是当时一种过渡和衔接手段,房改的最终目的是完整产权和房屋货币化,所以在1994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首次出现了成本价并规定要逐步停止标准价的使用,把公有房屋售价逐步提高到成本价。然而以中盛煤业为代表的许多国有企业仅把房改工作进行到以标准价购得部分产权房的阶段,并没有按照政策规定继续改革,将房屋价格补足到成本价,导致部分产权房交易泛滥且无效、产权不完整不能正常上市交易等问题。因此,本文以中盛煤业为例,在产权理论和居住权理论的基础上研究国有企业“部分产权”房交易合法化问题,对解决国有企业房改不彻底所导致的部分产权房交易不合法问题有现实意义,也对在制订《民法典(物权编)》时将居住权纳入其中有一定的立法参考价值。本文以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盛煤业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盛煤业)住房制度改革遗留下的问题为切入点,研究国有企业部分产权房交易合法化问题。运用文献研究法,总结出本研究的基础理论和研究趋势,以明确部分产权的法律性质;运用实地调研法,调查了解目标国有企业的房改现状和部分产权房交易现状,提出本文欲研究的问题与相应解决对策。为此,论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创新点;第二章主要阐述国有企业部分产权房合法化的理论基础。区分相关概念,明确部分产权房的法律性质,并阐述产权理论和居住权理论;第三章选取中盛煤业为代表,梳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过程,利用调查问卷、实地调研等方法了解中盛煤业部分产权房的交易现状;第四章是总结中盛煤业部分产权房交易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第五章提出将国有企业部分产权房交易合法化的对策,即部分产权转为完整产权、赋予职工长期居住权。通过研究发现国有企业部分产权房交易的主要障碍是部分产权房私下交易泛滥且交易无效、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主要原因为部分产权房交易合同未经审批、土地性质未转变为出让、产权不完整。最终提出解决对策:将部分产权转为完整产权和赋予职工长期居住权。
陈宁[5](2020)在《企业产权性质对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影响分析 ——以中洲控股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多上市公司开始使用股权激励,以期降低代理成本、完善薪酬机制和吸引保留优秀人才。然而,很多企业由于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不合理等诸多因素,导致股权激励的激励效果不理想,甚至出现负面影响。本文以中洲控股改制前后公告的三次股权激励为案例,进行了相关研究。首先,本文通过对比三次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设计和实施情况,包括激励方式、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业绩考核条件,分析各次股权激励的特征及动机。其次,探究产权性质对股权激励的影响路径,从政策监管和公司治理两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最后,从市场反应、公司业绩和公司治理三个维度比较三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从而验证前述对方案设计的分析。研究发现,在方案设计方面,受制于相关政策和严格的监管力度,国有控股背景下的股权激励的激励力度弱,福利性较强;相比于国有控股背景,由于所受约束较小,民营背景下的股权激励的的激励力度更大,激励性更强。同时,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受到方案设计的合理性的影响。综合本案例的研究,本文总结中洲控股三次股权激励的优点和不足,从政策监管、公司治理和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三个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为上市公司采用股权激励提供参考。
孙欣蕊[6](2020)在《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沧州市宜居性调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的城市规模日益扩大,人口密度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生态破坏、交通拥堵、犯罪率上升等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城市宜居逐渐成为人们的诉求和愿望,建设宜居城市成为现代城市转型和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沧州市作为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沿海开放城市,正面临着“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论文基于问卷调查所获得的第一手数据,从居民对沧州市宜居性的满意度出发,利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和结构方程模型,对当前沧州市的宜居水平进行全面评价,深度挖掘其背后的影响因素,这不仅有利于补充和完善宜居城市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还能为宜居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论文首先通过梳理国内外学者在宜居城市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根据沧州市的具体情况和发展特点,从经济水平、城市安全、公共设施、生态环境、人文环境和住房情况这六个方面构建沧州市宜居性评价指标体系。进而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采用多阶段抽样、配额抽样和便利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在沧州市两个市辖区内选定地点发放问卷,获得第一手数据。然后运用熵值法对评价指标进行赋权,计算出总体满意度得分为63.37,二级指标经济水平、城市安全、公共设施、生态环境、人文环境、住房情况的满意度得分为58.48、66.12、63.89、62.87、65.97、63.43,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沧州城市宜居性进行综合评价。之后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分析方法,构建理论模型,以城市居民主观评价调查数据为基础,建立二阶验证性结构方程模型得到各个影响因素的路径系数,根据结构方程模型的路径系数分析各影响因素对沧州市宜居性的影响力大小。结果表明,六个潜在变量的影响系数由大到小依次为城市安全、公共设施、人文环境、住房情况、生态环境、经济水平;在各个观测变量中,社会诚信状况对宜居满意度的影响力最大。最后,在全面分析影响沧州市宜居性的主要因素及各因素的影响程度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的改进措施及建议。
张晓暄[7](2020)在《医药制造企业风险管理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 ——基于新ERM框架、产权性质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1世纪以来,伴随着世界贸易开放程度的日益提高和经济形势的愈加复杂,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经营环境与风险也在不断发生改变。如何更有效地应对企业所面临的风险,适应风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和机构、企业管理层所面临的重要课题。在此情形下,企业全面风险管理(ERM)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应运而生,它能够贯穿企业管理的全部环节和经营过程,对企业提升竞争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如何设置有效的ERM指数来评价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与企业价值又存在着何种关系?产权性质是否会对上述关系造成影响?这些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进步的重要行业。我国医药制造企业数量众多,但许多企业规模较小,竞争力不强;同时由于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化以及中美贸易战的不断升级,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也在加大,因而对风险管理的模式和有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来看我国许多制药企业的风险管控意识不强,缺乏全面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严重影响了企业价值的提升。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我国医药制造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及其与企业价值的关系问题。本文从医药制造企业和COSO委员会2017年提出的新ERM框架出发,采用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分析了与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企业价值、产权性质以及新框架有关的理论;其次结合我国制药企业的发展现状和特点,根据新COSO-ERM框架中的五要素构建ERM指数来评价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最后选取合适的样本采用多元回归的方法讨论了全面风险管理与企业价值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在不同的产权性质下会发生何种变化。最终得出以下结论: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水平与企业价值呈显着正相关;国有制药企业的企业价值低于民营企业,而全面风险管理水平高于民营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国有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对企业价值的提升作用更弱;我国医药制造企业具有“小公司效应”,企业管理亟需加强;且过高的营销费用影响了企业价值的提升。上述研究结果对我国医药制造企业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自身竞争力,提升企业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
刘婷婷[8](2019)在《产业政策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 ——基于企业资本配置视角》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时代,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同时,面对国际国内发展的众多机遇与挑战,政府宏观调控难度加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正确把握宏观政策取向”。因此,政府必须不断创新调控思路和方式,确保宏观政策实施更加及时、精准和有效,以期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及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添翼助力。产业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我国广泛应用。但关于产业政策的有效性,学术界和实务界一直存在争议。当前已有许多学者从宏观层面对产业政策的经济效果进行了研究,而微观层面的效果讨论却有待丰富。正如部分学者所指出的,我们缺乏对宏观产业政策和微观企业绩效之间关系的研究,更缺乏对其传导机制的研究。因此,本文将研究产业政策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及其传导机制,以期从微观企业绩效角度分析产业政策的经济效果。基于以上背景,本研究在产业政策相关理论和企业投融资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从企业资本配置视角对产业政策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展开了系统的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产业政策的微观效果检验、产业政策与企业绩效传导机制建立以及产业政策与企业绩效传导机制检验。本文的研究结论主要包括:(1)产业政策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方面,产业政策对微观企业绩效会产生正向影响;产业政策支持下企业税收优惠、市场竞争和创新激励能显着提升企业绩效,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的效果不明显。(2)产业政策、企业融资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方面(传导机制一的检验),产业政策能够扩大受鼓励企业的融资来源,尤其是债权融资;产业政策主要通过扩大企业的内源融资和股权融资提升企业绩效;产业政策会加剧受鼓励企业的融资约束程度,产业政策影响下企业融资约束的加剧却会提高企业绩效。(3)产业政策、企业投资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方面(传导机制二的检验),产业政策会扩大企业投资规模,尤其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产业政策会降低固定资产的投资效率和总投资效率,提高无形资产的投资效率;产业政策支持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有助于企业当期绩效提升,无形资产投资的增加有助于企业未来绩效的提升。(4)产业政策、企业投融资互动与企业绩效关系的研究方面(传导机制三的检验),与未受产业政策鼓励的企业相比,受产业政策鼓励企业的融资—投资敏感性、投资—融资敏感性均得到提高;进一步地,产业政策会通过企业投融资互动提高企业绩效。(5)以万科为例进行案例分析发现,针对房地产行业的扩张性产业政策调控会提高万科的投融资水平,进而提升企业绩效;紧缩性的产业政策调控会降低万科的投融资水平,进而降低企业绩效。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本研究提出如下建议:(1)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去杠杆、去产能不动摇;(2)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切实提高企业创新投资水平;(3)提高政府补贴效率,充分发挥政府补贴的财政功能;(4)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5)改善民企融资约束,大力支持民企发展壮大。本研究基于产业政策的“微观效果分析—传导机制建立—传导机制验证”的逻辑思路,立足于完善宏观调控的总体目标以及产业转型优化发展的新时代特征,深入探讨了宏观产业政策的微观经济效果,在研究内容和研究视角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其研究结论的理论意义体现在:本研究将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联系起来,并构建了宏观产业政策与微观企业绩效之间的传导机制,支撑了产业政策有效论;此外,本研究还扩展了企业投融资互动的相关研究,丰富了投融资互动方面的理论。现实意义体现在:本研究从微观层面检验了产业政策的实施效果,为新时代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业结构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钟书文[9](2019)在《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住有所居”,既承载着人们对不为风雨所动庇护之所的憧憬,也反映了政府对满足居民住房需求的重视。共有产权住房是在当前城镇化加速推进、居住需求大幅增加、住房供应结构失衡,以及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大学生和新市民等“夹心层”群体暂时无力购置商品住房,但对拥有稳定的住房需求强烈,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共有产权住房基于清晰的产权制度创新了住房供给模式,提供一种100%个人住房产权与零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之间的中间产品,帮助“夹心层”提前实现“住房梦”,有助于扫清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二元结构”之间的模糊地带,可看做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第三种制度安排,是值得探索的产权式保障房类型。共有产权住房模式2007年由江苏淮安初探,2014年起进入我国住房制度设计顶层设计视野,其在境外住房保障领域的运行已较为成熟,但在国内保障性住房领域的应用却方兴未艾。因此借鉴境内外的住房经验,系统性地研究共有产权住房的制度安排,对于政府完善住房制度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具有重要价值。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论文采用定性研究、定量研究与比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除绪论外主要研究了以下内容。首先,对共有产权住房住房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同时介绍了产权理论、公平与效率理论以及住房梯度消费理论,并论述了这三大理论指导共有产权住房实践的重要意义。其次,学习境内外相关国家和地区共有产权住房和产权式保障房制度及运行实践,如英国、新加坡、香港和国内六大试点城市等,提出广州开展共有产权住房模式要点。再者,以定性与定量研究结合的方式展开对共有产权住房模式的研究。一方面,从产权式保障房历史沿革及定性访谈案例入手,论述广州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的必要性;另一方面,采用时间序列模型、多元回归模型等测算未来三年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的需求量,以便政府根据供需匹配进行合理的规划建设。最后,综合考虑国内外学者及相关国家地区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经验,结合定性与定量研究结果,对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发展模式进行总体制度设计,并在全篇末尾总结了所取得的成果,研究的局限性及进一步展望。
张雪霖[10](2019)在《名义社区与实质社区:社区的本质与分类——基于土地产权性质与城市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二维视角》文中研究指明在城乡分治体制下,"社区制"起初专指我国城市基层治理单元。然而,由于社区概念的泛化使用,社区的内涵与属性也趋于模糊化。基于我国土地产权性质与城市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两个维度,揭示城乡社区的内涵与属性的差异,进而重构社区的分类体系,将之划分为"名义社区"与"实质社区"。这将有助于在由城乡二元结构下城乡分治体制向城乡一体化下城乡共治体制转型的新时代,构建既有共性又有特色、既统筹设计又因地制宜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二、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性质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性质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解释论视角下的居住权客体(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可以设定居住权的“住宅” |
(一)普通商品房住宅(含存量房与预售商品房) |
(二)取得政策性住房完全产权的住宅 |
(三)商务公寓、服务型公寓和酒店式公寓 |
(四)农村村民住房 |
(五)有私权限制的住宅 |
三、不得或限制设立居住权之“住宅” |
(一)政策性住房 |
(二)被查封的住宅 |
四、“住宅”之附属设施或一部分 |
(一)住宅之附属设施当然或依约成为居住权客体 |
(二)设立居住权之住宅的一部分不是居住权客体 |
五、结语 |
(3)新型住房制度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实践与思考——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前言 |
(一)产权型保障性住房回顾 |
(二)共有产权住房研究综述 |
二、共有产权住房发展模式解读 |
(一)筹集模式:主要通过招拍挂供地方式新建和配建,以中小套型为主 |
(二)分配模式:兼顾户籍家庭和非户籍家庭,个人产权份额不低于50% |
(三)转让模式:要求一定期限后方可转让,北京和广州要求封闭流转 |
三、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理念剖析 |
(一)体现保障理念:适度保障,精准保障 |
(二)体现居住理念:市场定价,房住不炒 |
(三)体现共有理念: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
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策略建议 |
(一)筹建层面:发挥市场力量筹建房源,探索社会与个人的共有 |
(二)分配层面:分层满足住房保障需求,警惕住房保障的福利化 |
(三)转让层面:尽量减少政府直接回购,分步实施增购产权份额 |
五、结语 |
(4)国有企业“部分产权”房交易合法化问题研究 ——以中盛煤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部分产权研究现状 |
1.2.2 居住权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2 国有企业部分产权房交易合法化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基本概念阐释 |
2.1.1 产权、小产权、部分产权的概念 |
2.1.2 部分产权性质的界定 |
2.2 部分产权房交易合法化的基本理论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居住权理论 |
3 中盛煤业部分产权房交易现状 |
3.1 中盛煤业房改过程简介 |
3.1.1 中盛煤业房改的历史背景 |
3.1.2 中盛煤业房改过程 |
3.2 中盛煤业部分产权房交易现状 |
3.2.1 对职工关于部分产权房交易的调查 |
3.2.2 法院对部分产权房交易的判决 |
3.2.3 律师对部分产权房交易的观点 |
4 中盛煤业部分产权房交易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中盛煤业部分产权房交易存在的问题 |
4.2 中盛煤业部分产权房交易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 国有企业部分产权房交易合法化的对策 |
5.1 将部分产权转化为完整产权 |
5.1.1 将部分产权转为完整产权的意义 |
5.1.2 将部分产权转为完整产权的方式 |
5.2 赋予职工长期居住权 |
5.2.1 部分产权与长期居住权的内在联系 |
5.2.2 赋予职工长期居住权的积极意义 |
5.2.3 赋予职工长期居住权的权利内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 中盛煤业部分产权房交易现状调查问卷 |
附录B 山西天石律师事务所访谈提纲 |
致谢 |
(5)企业产权性质对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影响分析 ——以中洲控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委托代理理论 |
2.1.2 最优契约理论与管理权力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股权激励影响因素相关研究 |
2.2.2 股权激励经济后果相关研究 |
2.2.3 相关文献评述 |
3 案例介绍 |
3.1 制度背景及概况 |
3.1.1 制度背景 |
3.1.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概况 |
3.2 行业背景 |
3.3 案例背景 |
3.3.1 案例公司简介 |
3.3.2 案例公司发展历程 |
3.3.3 案例公司产权性质变更过程 |
3.3.4 股权激励方案及实施情况 |
4 案例分析 |
4.1 三次股权激励方案比较分析 |
4.1.1 激励方式 |
4.1.2 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
4.1.3 行权价格 |
4.1.4 业绩考核条件 |
4.1.5 实施情况 |
4.1.6 小结 |
4.2 产权性质对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影响分析 |
4.2.1 不同产权性质下的政策监管约束 |
4.2.2 不同产权性质下的公司治理结构 |
4.2.3 小结 |
4.3 股权激励实施效果比较分析 |
4.3.1 市场反应 |
4.3.2 公司业绩 |
4.3.3 公司治理 |
4.3.4 小结 |
5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沧州市宜居性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主要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 论文的主要内容和创新点 |
1.4.1 主要内容 |
1.4.2 创新点 |
2 国内外关于城市宜居性的研究综述 |
2.1 国外对宜居城市的理论研究发展 |
2.2 国内对宜居城市的理论研究发展 |
2.3 国外对宜居城市评价研究 |
2.4 国内对宜居城市评价研究 |
2.5 小结 |
3 沧州市宜居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3.1 指标体系选取原则 |
3.2 沧州市居民宜居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 |
4 沧州市宜居城市建设的调查设计与实施 |
4.1 沧州市概况 |
4.2 调查方案的总体设计 |
4.2.1 调查目的与内容 |
4.2.2 调查对象及范围 |
4.2.3 调查方法及样本选择 |
4.2.4 预调查及样本量的确定 |
4.3 问卷设计 |
4.3.1 问卷设计的思路框架 |
4.3.2 问卷的修改与完善 |
4.3.3 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
4.4 调查实施与数据质量控制 |
4.4.1 调查实施过程与结果 |
4.4.2 数据质量控制 |
5 沧州市居民宜居满意度及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1 沧州市居民宜居满意度评价分析 |
5.1.1 满意度评价指标的权重确定 |
5.1.2 满意度指数的计算结果 |
5.1.3 沧州市居民宜居满意度评价分析 |
5.2 基于SEM的沧州市宜居性影响因素分析 |
5.2.1 初始模型的构建 |
5.2.2 SEM模型估计结果 |
5.2.3 模型修正 |
5.2.4 结果分析 |
6 结论、建议和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沧州市宜居城市建设的对策建议 |
6.2.1 加强城市安全建设 |
6.2.2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6.2.3 提高人文环境的舒适性 |
6.2.4 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
6.2.5 努力提升住房品质,营造温馨社区 |
6.3 研究的不足之处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致谢 |
(7)医药制造企业风险管理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 ——基于新ERM框架、产权性质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全面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
1.2.2 全面风险管理与企业价值 |
1.2.3 不同产权性质下的企业价值影响因素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和创新 |
1.4.1 本文研究内容 |
1.4.2 本文创新点 |
1.5 文章的研究框架 |
第2章 相关理论分析 |
2.1 企业风险管理理论 |
2.2 企业价值理论 |
2.3 全面风险管理对企业价值影响的作用机理 |
2.4 产权性质对企业价值影响的理论分析 |
2.5 新版COSO-ERM框架体系 |
2.5.1 新框架的主要理念 |
2.5.2 新框架变化的主要内容 |
第3章 医药制造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数设定 |
3.1 我国医药制造企业的发展现状及特点 |
3.1.1 我国医药制造企业的发展现状 |
3.1.2 我国医药制造企业的特点 |
3.2 医药制造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各要素指标的选取 |
3.2.1 治理和文化 |
3.2.2 战略和目标设定 |
3.2.3 绩效 |
3.2.4 审查与修订 |
3.2.5 信息、沟通和报告 |
3.3 ERM指数的设定与各要素权重的确定 |
3.3.1 ERM指数的设定 |
3.3.2 各要素指标权重的确定 |
第4章 研究假设和研究设计 |
4.1 研究假设 |
4.1.1 全面风险管理与企业价值 |
4.1.2 产权性质对全面风险管理与企业价值之间关系的影响 |
4.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3 变量选择 |
4.3.1 被解释变量 |
4.3.2 解释变量和分类变量 |
4.3.3 控制变量 |
4.4 模型构建 |
第5章 实证结果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 相关性分析 |
5.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3.1 全样本检验结果 |
5.3.2 分组检验结果 |
5.4 稳健性检验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8)产业政策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 ——基于企业资本配置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概念界定 |
1.2.1 产业政策 |
1.2.2 企业资本配置 |
1.2.3 企业绩效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 |
1.4.1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4.2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产业政策相关理论 |
2.1.2 企业投融资相关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产业政策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 |
2.2.2 产业政策、企业融资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 |
2.2.3 产业政策、企业投资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 |
2.2.4 产业政策、企业投融资互动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 |
2.2.5 文献总结及评述 |
第三章 产业政策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 |
3.1 问题提出与理论分析 |
3.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3.1.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2 研究设计 |
3.2.1 数据来源与变量定义 |
3.2.2 模型设计 |
3.3 实证结果分析与讨论 |
3.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3.3.2 相关性分析 |
3.3.3 回归分析 |
3.4 稳健性检验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产业政策与企业绩效传导机制研究 |
4.1 问题提出 |
4.2 产业政策与企业资本配置 |
4.2.1 产业政策与企业融资 |
4.2.2 产业政策与企业投资 |
4.2.3 产业政策与企业投融资互动 |
4.3 企业资本配置与企业绩效 |
4.3.1 企业融资与企业绩效 |
4.3.2 企业投资与企业绩效 |
4.3.3 企业投融资互动与企业绩效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产业政策、企业融资与企业绩效 |
5.1 问题提出与理论分析 |
5.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5.1.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2 研究设计 |
5.2.1 数据来源与变量定义 |
5.2.2 模型设计 |
5.3 实证结果分析与讨论 |
5.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3.2 相关性分析 |
5.3.3 回归分析 |
5.4 稳健性检验与进一步分析 |
5.4.1 稳健性检验 |
5.4.2 进一步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产业政策、企业投资与企业绩效 |
6.1 问题提出与理论分析 |
6.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6.1.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 研究设计 |
6.2.1 数据来源与变量定义 |
6.2.2 模型设计 |
6.3 实证结果分析与讨论 |
6.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3.2 相关性分析 |
6.3.3 回归分析 |
6.4 稳健性检验与进一步分析 |
6.4.1 稳健性检验 |
6.4.2 进一步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产业政策、企业投融资互动与企业绩效 |
7.1 问题提出与理论分析 |
7.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7.1.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2 研究设计 |
7.2.1 数据来源与变量定义 |
7.2.2 模型设计 |
7.3 实证结果分析与讨论 |
7.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7.3.2 相关性分析 |
7.3.3 回归分析 |
7.4 稳健性检验 |
7.4.1 产业政策、企业融资与企业投资的稳健性检验 |
7.4.2 产业政策、企业投资与企业融资的稳健性检验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案例研究——以万科为例 |
8.1 问题提出 |
8.2 万科基本情况 |
8.3 我国房地产行业产业政策调控变迁 |
8.4 研究方法与设计 |
8.4.1 研究方法 |
8.4.2 数据来源与变量定义 |
8.5 案例分析与讨论 |
8.5.1 1998 -2002 年扩张性产业政策下万科资本配置与绩效分析 |
8.5.2 2003 -2007 年紧缩性产业政策下万科资本配置与绩效分析 |
8.5.3 2008 -2009 年扩张性产业政策下万科资本配置与绩效分析 |
8.5.4 2010 -2013 年紧缩性产业政策下万科资本配置与绩效分析 |
8.5.5 2014 -2017 年扩张性产业政策下万科资本配置与绩效分析 |
8.6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研究局限及未来研究方向 |
9.3.1 研究局限 |
9.3.2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共有产权住房研究综述 |
1.2.1 境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创新点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保障性住房概念 |
2.1.2 产权、共有产权、产权份额 |
2.1.3 共有产权住房概念界定及特点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公平与效率理论 |
2.2.3 住房梯度消费理论 |
2.2.4 相关理论启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境内外共有产权住房经验借鉴 |
3.1 境内城市实践经验 |
3.1.1 北京:加快共有产权住房供地以及建设 |
3.1.2 上海: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数量稳定增长 |
3.1.3 深圳:探索保障房部分产权证券化创新 |
3.1.4 淮安:首创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更趋完善 |
3.1.5 黄石:引入共有产权住房化解棚改难题 |
3.1.6 成都:公租房与共有产权房灵活转化 |
3.2 境外国家或城市经验 |
3.2.1 英国:共有产权住房 |
3.2.2 新加坡:组屋模式 |
3.2.3 香港:居屋模式 |
3.3 境内外相关经验总结及启示 |
3.3.1 经验总结 |
3.3.2 相关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历史沿革与必要性研究 |
4.1 产权式保障房政策沿革与评述 |
4.1.1 经适房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
4.1.2 限价房政策实施效果评估 |
4.2 基于定性访谈的共有产权住房必要性研究 |
4.2.1 典型访谈个案分析 |
4.2.2 深度访谈主要发现 |
4.3 共有产权住房的必要性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需求量研究 |
5.1 广州市2019-2021年商品住房需求量预测 |
5.1.1 时间序列ARMA模型 |
5.1.2 多元线性回归模型预测 |
5.1.3 未来三年商品住房需求组合预测 |
5.2 广州市2019~2021年共有产权房需求量测算 |
5.2.1 按未来三年总建设量中占比来测算 |
5.2.2 按广州市同类需求调研数据来测算 |
5.2.3 未来三年共有产权房总需求量测算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模式设计 |
6.1 顶层设计 |
6.1.1 定位设计 |
6.1.2 原则设计 |
6.1.3 目标设计 |
6.2 具体制度设计 |
6.2.1 模式创立的辅助支持设计 |
6.2.2 住房来源及资金运作设计 |
6.2.3 准入标准及退出机制设计 |
6.2.4 住房价格与产权比例设计 |
6.2.5 租金与后期费用分摊设计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经适房停建影响评估访谈提纲 |
附录B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10)名义社区与实质社区:社区的本质与分类——基于土地产权性质与城市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二维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土地财政与城市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
1. 快速城市化与社区建设时期的耦合 |
2. 土地财政、城市公共服务供给与现代财政平衡 |
二、城市公共服务成本的支付:不同住房与土地产权性质的差异 |
1. 国有转让用地与商品房 |
2. 国有划拨用地与经济适用房 |
3. 复合土地产权与单位房改房 |
4. 集体建设用地与农村小产权房 |
三、社区的属性与分类:名义社区和实质社区 |
1. 社区的属性:产权、社会、财政关系属性 |
2. 社区的分类:名义社区与实质社区 |
四、结语 |
四、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性质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解释论视角下的居住权客体[J]. 王荣珍. 比较法研究, 2021(06)
- [2]解释论视角下的居住权客体[J]. 王荣珍. 比较法研究, 2021(06)
- [3]新型住房制度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实践与思考——以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为例[J]. 罗异铿. 上海房地, 2021(10)
- [4]国有企业“部分产权”房交易合法化问题研究 ——以中盛煤业为例[D]. 毛木春. 内蒙古科技大学, 2020(01)
- [5]企业产权性质对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的影响分析 ——以中洲控股为例[D]. 陈宁. 暨南大学, 2020(04)
- [6]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沧州市宜居性调查研究[D]. 孙欣蕊. 河北经贸大学, 2020(07)
- [7]医药制造企业风险管理与企业价值关系研究 ——基于新ERM框架、产权性质的分析[D]. 张晓暄. 山西财经大学, 2020(04)
- [8]产业政策与企业绩效的关系研究 ——基于企业资本配置视角[D]. 刘婷婷.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7)
- [9]广州市共有产权住房模式研究[D]. 钟书文. 广州大学, 2019(01)
- [10]名义社区与实质社区:社区的本质与分类——基于土地产权性质与城市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二维视角[J]. 张雪霖.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