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伤责任认定
- 答:如签订承包合同,你厂是不负责任的。如没签,就只是公司内部工作的分配,在工厂不知道乙介入工作的情况下,按照法律的公平原则,工厂作为受益方应负部分责任,甲负赔偿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主要看案件的情况,但工厂的责任肯定小于甲),如工厂知情,并予以默认,则承担赔偿责任。
- 答:你工厂要负全责。
原因:你工厂将工作承包给工人甲时,甲属于自然人,而承包合同对象是法人(企业)的话,那样在出现一些伤害时,甲才会负责任,但自然人不能承担工伤的责任,所以乙的伤害责任只能由你企业全额承担。 - 答:我的回答,可能不会令你满意。
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综上,简而言之,像你这种情况,你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工伤认定的主体是你单位。
问: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的相关问题
- 答:我同意楼上的说法!对那种人不要任慈,还有就是这样的人太多了,真的要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问,还有,我劝你还是跟你的朋友说一下,最好是进厂上班,不要做临时工,在工厂上班的人,现在都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这样对自己也有个保障,不是吗!希望你的朋友可以早日康复!
- 答:不幸出事儿深表同情!
- 答:工伤认定行为,不同于劳动仲裁行为,前者是一种行政鉴证行为,首先是行政职责,并不依赖于申请人提供证据,只要申请人提出申请或提供线索,作为鉴证机关的劳动局就应该依职权主动展开调查,包括对雇主讯问 、其他员工的询问和对申请人的询问,也可以调查企业相关的账目资料等等,任何有关人员有义务配合调查,否则构成妨碍公务。对工伤认定不服(包括不予受理),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你反映的问题,前提必须先解决工伤问题,应该正式向劳动局提出书面申请,如果不予受理或不认定为工伤,再申请复议或诉讼,都不需要交纳任何费用。
只要认定为工伤,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享受有关待遇,不仅仅是医疗费和误工费,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 答:有人证就可以啦!起诉老板!
问:新劳动法工伤认定
-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你的情况,不能认定工伤,第一,不属于交通事故,第二,责任在你本人,
- 答:有法律问题可以联系济南王胜军律师
问:怎么认定工伤
- 答:这5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问:关于劳动法工伤的认定
- 答:工伤通常是指职工在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造成伤害的情形,当然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在非工作场所受到伤害也构成工伤。
故如果你同事想享受工伤待遇,需这种伤害是因为工作原因引起的才可以。当然,一个手指粉碎骨折如果相关费用不是太多,且单位也人性化一些的话,是不会在是否构成工伤问题上太多纠缠的,关键是要和单位沟通好,让单位申请工伤,当然要看单位愿不愿意,因为如果是工伤的话,单位也需要出一些必要的费用。 - 答:要经过工伤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