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国际法与武力使用的几点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潘从义[1](2020)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民族利己主义驱使下,不少国家把自己的利益看成是至高无上的,不顾及他国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当本国利益与他国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做出有损于他国乃至全人类的行为。当代人类面临着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核武器威胁、恐怖主义、疾病流行、跨国犯罪等全球性问题,这些问题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重威胁。导致民族利己主义问题和全球性问题的原因很复杂,但人类在许多事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上尚未形成价值共识,没有形成人类共同价值观,世界各国在价值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和对立,这其中有其深层次的思想观念根源。伴随着全球化的演进,人类逐渐形成了一些价值共识,但它们基本上是零散的,尚未成为完整系统的人类共同价值观。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人类事实上成为了命运共同体。中国国家领导人习近平主席在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时,顺时应势地提出了“通过迈向亚洲命运共同体,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这一倡议提出后,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写入了联合国决议。这一切都表明,这一理念已经得到相当广泛的认同,也彰显了中国对全球治理的巨大贡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有作为其内核和灵魂的人类共同价值观作为基础和支撑。习近平主席在出席纪念联合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目标远未完成,我们仍须努力。”习近平主席的讲话实际上已经根据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提出了构建人类共同价值观的任务。近几年来,国内外关于人类共同价值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有许多探讨和讨论,并且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但到目前为止,尚未见有关于将人类共同价值观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置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完整系统研究。鉴于这种情况,本文尝试在对历史上中西方共同人类价值思想进行初步挖掘和梳理并利用现有价值思想理论的基础上,阐明今天人类构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的价值体系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并着重从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应有的终极价值目标、核心价值理念、基本价值原则三个层次阐述其理论架构,最后也对它现实构建的原则和路径提出初步设想。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第一,阐明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思想理论渊源。中西方历史上关于人类共同价值的理论与实践是今天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重要思想资源。第一章主要对中西方思想史上人类共同价值思想进行梳理、分析、提炼和归纳。西方思想家以探讨和构建“好社会”(理想社会)为中心,提出把幸福作为终极的价值目标,把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公正等作为核心价值理念,这对于当前人类构建共同价值体系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中国价值观蕴涵着解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难题的重要启示。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天人合一”、“天下为公”、“天下大同”、“民胞物与”、“协和万邦”、“和而不同”等理念,近现代的三民主义的理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以及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等当代主张等,都是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重要思想资源。因此,在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中要充分利用和挖掘中西方的思想资源,通过梳理历史上各具特色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归纳出其中的合理因素。这些合理因素可以为当代人类共同价值构建提供思想滋养和宝贵启示。第二,阐述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可能性和现实性。第二章通过分析人类还未建立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的价值体系,以及人类价值冲突和面临严重危机的现状,提出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从人类具有谋求生活得更好的共同本性、人类整体意识不断增强、人类已经形成了一些重要的价值共识几个方面分析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可能性;最后对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现实条件作了阐述,这些条件包括现代科技信息化和文化交流、国际组织、会议、赛事,联合国文书和国际法、区域共同体和合作组织等。第三,从理论上尝试对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提出初步的架构。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是一种十分复杂的价值系统,存在着不同维度、不同层次的子系统和要素,而且它们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机制。第三章主要从终极价值目标、核心价值理念、基本价值原则三个层次对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整体架构进行了初步的勾画,并阐述框架内各层次确立的必要性、意义、内涵及其依据。本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表达了本文的最主要观点。本文认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终极价值目标包括底线目标(世界永久和平)和最高目标(人类普遍幸福),其核心价值理念是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以及合作、共赢、和谐,而应把人类利益至上、维护基本人权、恪守和平底线和协商解决冲突作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最基本原则。第四,阐述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原则和路径。理论的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或人类共同价值观必须转化为现实,转化为世界性的制度和文化,才能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引领世界和人类朝着永久和平和普遍幸福的方向加速前进。要实现这种转化,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必须遵循正确的原则,必须选择合适的路径。第四章在借鉴和吸取历史上国家价值体系构建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要坚持四条主要原则,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原则、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各国平等原则和尊重各国国情原则。这一章还把广泛达成人类价值共识、激励各国积极参与、发挥国际组织的作用、建立世界管理机构、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作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路径。
徐艺源[2](2020)在《《读卖新闻》关于钓鱼岛议题报道的中日关系呈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日本报纸作为日本最重要的媒介之一,既是两国民众了解对方消息的主要来源,又可以反映日本对中国及中日关系的呈现,体现媒体对相关事件的立场和倾向。钓鱼岛问题多年来是两国的热点话题,不可避免地对两国关系造成负面影响。本文选择《读卖新闻》关于钓鱼岛问题的报道,探讨在这一主要议题下,中日关系呈现了怎样的状态。本文将传播学相关理论与建构主义关系文化理论、安全共同体“三个梯级”假设相结合,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中日关系的研究背景,概述钓鱼岛问题和日本《读卖新闻》。结合理论梳理中外学者的相关研究,总结本文研究思路,提出研究假设。第二章介绍本文的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将抽取的样本进行整理与汇总,按不同方式制作编码表进行统计。第三章是研究结果与数据分析部分,结合相应理论,总结研究成果。第四章是结论部分,联系现实情况,中国应对日媒意识形态,中日关系进一步发展,提出几点思考。研究发现,不同领域的媒体报道呈现的关系状态存在显着性差异。报道主题集中呈现竞争关系,尊重国家利益的同时互为竞争对手,也意味着日媒呈现的中日关系始终处于洛克关系文化状态下。在语义关键词部分,日本政府强硬态度、中国政府强硬态度、中国军事活动及威胁等多个变量会使两国关系从友好关系向敌对关系方向转化;中日民间交流活动、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等变量会使关系从敌对关系向友好方向转化。双边关系分值部分中,中日经济合作、日本国内政治使两国关系从敌对关系趋向竞争关系;中美关系、中国军事活动及威胁、东海与南海问题三个变量会使竞争关系趋向敌对关系。中日关系的未来发展中,两国应进行积极地交流与合作,国家间达成战略互惠关系,同时加强两国民众、民间团体的友好外交,促进睦邻友好、和平稳定的关系状态。中国在对外传播中,也需注意尺度,强化在文化领域中传播中国和平发展的意识形态及国家形象,提高中国在世界范围内的舆论引导力。
李瑞[3](2020)在《无人船的国际法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无人船在民用、军用、海洋调查研究领域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与“船舶”相关度较高的国际公约(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等),阐明无人船的定义以及国际法律地位,即无人船是通过远程遥控、自主方式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在水面上作业的无人驾驶船只,属于国际法中的“船舶”。本文将讨论无人船的特殊结构对船舶义务(保障船舶航行安全、海上人命救助义务、船舶避碰义务等)等规定的影响,即便现有国际条约中的部分技术细节难以完全适用于无人船,无人船也应借助相对灵活的方式、采用替代性手段履行船舶义务。无人船用作军用也是本文分析的重点。一方面,讨论军用无人船与国际法视域下的“军舰”的关系,如果将远程控制解释为军官指挥,无人船可能构成国际法意义上的军舰。另外,无人技术之复杂与周密使得网络空间和海洋空间叠加,无人船用于军用将受到海洋法和网络行动规则的双重规制。另一方面,无人船作为新型的作战手段能够用于海上武装冲突,而现有的国际海上武装冲突规则无法涵盖此类新技术,军用无人船的兴起折射出冲突规则的滞后性。同时,无人船也可能被认定为自主武器系统,使用时需要遵循国际人道法的区分原则、比例原则。基于以上分析,本文立足于无人船的应用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提供国际法视域下的我国对策:一方面应积极参与、创制国际条约,另一方面从主体地位、适航条件等角度完善与无人船相关的国内法,并对无人船的战略部署进行系统化规约,提供无人船用作军用的法律依据。
韩毅[4](2020)在《中国海上执法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部署,我国对海洋权益的重视程度已经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近年来,我国与邻海国家海洋领土争端不断,海上恐怖主义、非法移民、走私、贩毒等非传统安全威胁频发,对我国海洋安全带来极大挑战。为扞卫国家海洋主权与安全,加强海上执法力度,2013年重新组建了中国海警局,2018年完成了海警转隶武警部队。海上执法是执法主体依照法律授权,管理管辖海域内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我国的海上执法成就喜人。在立法层面,我国海上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单一到综合的发展过程,为规范海上执法行为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执法队伍建设层面,我国海上执法力量经历了从海监、海警、渔政、海关、海事五龙治海,到重新组建中国海警局,再到转隶武警部队的发展历程,理顺了涉海执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实现了海上执法决策权与执行权的分离,规范海上执法行为,改善执法环境,进一步维护我国海洋权益。但我国海上执法还存在着不足,在法律依据上,缺乏海洋基本法、海上执法程序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在执法主体上,中国海警局整合不彻底,与其他海上执法力量权限划分不清,在监督机制上,监督方式及运行方向单一,监督内容不全面,尚未形成科学系统的监督机制,在执法合作上,还存在海上执法合作区域不清、合作执法领域少、机制不畅通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应从制定海洋基本法、中国海警法,完善海上执法相关立法,加强法律法规协调性,进一步整合中国海警局并完善海上执法协调机制,建立海上执法监督机制,树立执法工作权威性,推进国际海上执法交流合作,扩大合作领域与合作事项,实现合作各方共赢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规范海上执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劳玄玑[5](2019)在《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海上远洋运输,通常具有运输距离远、所经过的海域多、运量巨大的特点。是沟通国际间经济交流的重要手段。除此之外,远洋运输还承担国家重要的战略任务,和平时期承担国家重要战略资源的运输,战时则可以转化成军事物资投送的重要手段。但至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在印度洋和西非海域,发生了多起海盗劫持远洋运输商船的恶性事件,这就把世界目光聚焦到如何解决海盗劫持商船的问题中来。针对该问题,各国开始派遣海军军舰保护航线上的商船,但也出现一种更好地解决海盗袭扰问题的新措施,就是在商船上雇佣私营保安公司为其提供安保服务。该措施由于其自身在反海盗方面特有的优势大大降低了海盗袭击船只事件的发生。本文将以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分析当前私营保安公司在我国国内法与国际法框架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措施及建议。本文分成四个章。第一章为概述,主要分析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定义、模式以及在现有国际法背景下我国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的现状。第二章主要论述我国对私营保安海外护航立法以及企业监管法律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建议。第三章分析我国国内法及国际法背景下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枪支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并对明确其法律地位及细化法律规制提出一些建议及措施。第四章则围绕武力使用法律问题中的武力使用界限及武力使用控制权的冲突,论述在武力使用界限下协调武力使用控制权冲突的方案。
周瀛[6](2019)在《中国海警行使刑事侦查权的困境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海上事务与海洋国土在我国的战略和经济地位中的提升,国家更为重视海洋监管的有效性和战略性,其中对于司法系统的完善有着更加深刻的要求。海洋资源和海洋管辖问题,成为日益影响国家安定重要的因素之一,对于立法完善的需求越来越紧迫。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重新组建了国家海洋局,并成立中国海警局,将原来海上执法领域“九龙治海”化零为整,形成合力。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党中央机构改革决定》”),下发党中央制定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机构改革方案》”),将海警这支队伍转隶武警部队。将国务院国家海洋局所领导指挥的海警队伍(中国海警)及相关职能全部划给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但从近年来中国海警开展海上刑事侦查的实际运作来看,仍然存在着管辖依据缺失、职责不明、管辖领域过窄的问题。同时,我国行政体制中仍有相当一部分单位从事着涉海刑事侦查领域的工作,各部门职能重复,管辖不清、地域叠加。特别是近年来在我国南海、钓鱼岛附近海域,周边及别有用心的国家借助民间行为不断挑衅我国主权,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在当下尤为重要,急需完善一套行之有效地海上刑事侦查法律规范和协调机制,来满足我国日益增加的海上维权执法的需要。本文基于海警部队在海上刑事侦查的实际,通过对目前海警开展刑事侦查的现状和职能,分析当前海警行使刑事侦查权中的特殊性以及发展趋势。在认清当前行使刑事侦查权的背景下,认为我国目前的涉海刑事侦查的体制主要是以海警部门行使侦查权为主的,司法结构也相对简单。而纵观目前的执法和涉海案件的刑侦工作以及行使侦查权的困境主要集中体现在海警刑侦主体资格不够明确,部门之间协调不足,以及概念混淆,管辖叠加,权责叠加失效,未明确紧追权、登临权等问题。因此,我国需要明确涉海案件刑事侦查权责,划分权责归属,建立以海警部队为专门的海上刑事执法机构的相关立法和执法细则,才能够解决涉海刑事侦查的困境。由此,本文提出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通过建立与海警队伍相统一的刑事侦查机制,明确紧追权、登临权,建立统一的涉海刑事侦查部门协商机制,健全行政部门与海警部门案件移送的方式,完善海警部门与司法机关侦查起诉移送方式等方面,解决涉海刑事司法衔接的困境,完善涉海侦查主体权限的划分,逐步推进科学立法并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从而达到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目的。
于水镜[7](2019)在《新俄罗斯外交政策的嬗变 ——基于对《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构想》五个版本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苏联解体后,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俄罗斯如今已成为世界有影响力的大国之一。在这一过程中,俄罗斯外交政策不断调整,对国家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俄外交政策的纲领性文件——《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构想》(以下简称《构想》)是研究俄罗斯外交政策的重要依据,它全面地介绍了俄罗斯领导人对世界发展的观点及其对外政策主张,集中阐述了俄外交活动的主要原则和优先方向。迄今为止,俄罗斯共出台过五个版本的《构想》,分别是在1993年、2000年、2008年、2013年和2016年。本论文的研究以时间为线索,从1991年12月25日苏联解体算起,到2018年5月6日普京第三个总统任期结束止。论文以五个版本的《构想》文本为基础,围绕其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从文本的变化及特点入手,同时结合俄罗斯的外交实践与某些重大俄国内、国际事件,展开对俄罗斯外交政策发展的探索。本文由序言、四章和结论组成。序言主要介绍了论文的选题意义,与论文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论文的写作思路和结构。第一章以1993年版《构想》为基础分析叶利钦时期外交政策的发展历程,这期间俄外交经历了一开始的“一边倒”的亲西方阶段、温和保守主义阶段以及后来的全方位对外政策。在这一时期,如何在虚弱的国力基础上维持国际地位,为国家发展营造有利的外部条件,是俄罗斯外交政策的首要任务,但国内政治、经济的种种困难又使得俄外交实践常常力不从心。1993年4月出台的首版《构想》,明确了俄罗斯对本国世界大国的定位,强调维护自身利益,与西方建立平等的伙伴关系,同时对独联体、亚太国家开始予以关注。但是,包括叶利钦在内的主要外交决策者并没有放弃对西方的幻想,《构想》也带有明显的亲西方色彩。1996年普里马科夫出任俄外长后,俄罗斯对外政策进入全方位外交阶段。在“多极化”思想的指导下,俄罗斯外交更加多样化,对于地区及国际事务态度更加积极且具有独立性,与西方出现的分歧逐渐增多。总体来看,本阶段俄罗斯外交受限于国家实力的衰弱,《构想》中提出的诸多目标未能得以实现。第二章通过对2000年版《构想》的研究,探索普京前两个总统任期俄外交政策的调整及其特点。普京执政的八年,是俄罗斯全面发展、走向复兴的八年。稳定国内局势,发展民族经济、恢复综合国力是俄罗斯在这一阶段最重要的任务。2000年出台的《构想》提出俄罗斯外交政策以实用主义为基础的原则,为国家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优先方向。《构想》中继承了叶利钦时期对国家的基本定位——积极谋取世界大国的地位。在此基础上,俄罗斯积极倡导构建世界新秩序,加强对国际安全问题的关注,并且开始注重本国文化在海外的传播,塑造国家形象。本阶段俄罗斯外交以平衡性为主要特点,具有灵活、务实的风格。第三章则是结合2008年版《构想》,分析“梅普组合”时期俄外交政策。本阶段,俄罗斯外交政策强势特征凸显,这一点在梅德韦杰夫上台后颁布的2008年版《构想》中就已经充分体现。一方面,俄罗斯在经历连续、快速发展的几年后,国家实力增强,大国自信日益彰显;另一方面,俄罗斯已经不再满足于影响国际政治,而是进一步谋求参与国际游戏规则的制定。本阶段俄罗斯国家发展的重点依然是经济,因此不论与西方国家斗争还是合作,出发点都是为本国经济的振兴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在《构想》中就已经强调俄不会使自己“陷入消耗性的对抗中,不会破坏经济和内部发展去进行新的军备竞赛。第四章重点研究2012年普京重返克里姆林宫后,也就是其第三个总统任期内的俄外交政策,本阶段共出台了两版《构想》,分别是在2013年和2016年。就在2013年版《构想》出台仅一年后,乌克兰危机的爆发令俄罗斯与西方关系大幅度滑坡,双方开始长期的制裁战。受此影响,俄罗斯在2016年11月30日出台新版《构想》,调整外交政策。在《构想》中,俄罗斯对国家目标的定位进行了调整,国家目标有所收缩。俄不再强调国家竞争力,转而更加注重世界秩序的公平性,并对恐怖主义问题关注度提高。对于西方,俄罗斯并没有放弃合作的意愿,同时,俄更加注重发展东方外交,包括对同中国的合作表现得也更加积极,首次在《构想》中将中俄关系作为单独一部分进行论述。结论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通过对俄罗斯近三十年的外交政策嬗变进行研究,可以看到其对外政策的强势特征日益凸显,对欧洲文明的认同日趋清晰,逐渐加强了文化因素在外交中的作用。同时,也能够把握俄外交政策的发展脉络:以谋求大国地位为主线,以建立“从大西洋到太平洋的统一经济、人文空间”为重要战略目标,以稳定性和延续性为外交政策的发展趋势。俄罗斯的发展之路也对我们起到借鉴意义,即必须坚持独立自主、互惠共赢的外交政策经济发展与内政的稳定是外交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余建川[8](2019)在《国际法上的网络主权及其边界 ——以数据主权为例》文中指出我们通常理解的传统的国家主权原则是胡伯法官在帕尔马斯岛案中指明的那样:“主权在国与国的关系中意味着独立。针对地球上某一土地的独立是指在这块土地上,不受任何他国任何干涉地行使国家职能的权利”。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活动空间已经从传统的陆地、海洋、空气空间、外层空间扩展到了网络空间,由此出现了网络空间中的主权问题。我们现在所说的网络主权,不是传统主权简单的线上延伸,而是经由一个独立的法律形成过程而形成的主权形式。这个法律形成过程包括条约,国际习惯,同时也吸收了一些一般性法律原则的启示。就网络主权的基本问题来看,网络主权的基本性质表现为对内最高统治性和对外独立性;其基本要素包含空间、网民、数据与政府;网络主权的基本权利内容包括网络独立权、网络平等权、网络自卫权和网络管辖权;在网络主权问题上适用互相尊重网络主权、互不侵犯网络空间、互不干涉各国网络事务、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和平解决网络空间中的争端等原则。主权原则及于网络空间已经构成一项习惯国际法规则,因此尊重他国网络主权是当今主权国家应承担的国际法义务。但网络空间毕竟不同于传统的陆地、海洋等物理空间,它的物理层、逻辑层和行为层的三层级结构使得网络空间拥有不同于传统的物理空间的特征,由此带来了主权划界的适用性问题: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使得传统的法律意义上的领土主权完整理论和划界理论均不能完全适用于网络空间;它的开放性也不同于传统领土的封闭连续性;它的多元参与性更使得传统的物理社会的主权权威受到挑战。因此,主权原则在网络空间中能够多大范围、多大程度适用,当前国际社会还未达成一致。进一步地,本文探讨了与网络主权密切相关的两个核心问题:网络攻击行为和数据主权问题。“网络攻击行为是对一国网络主权的侵犯”以及“自卫行为不排斥网络技术手段,但应立向安全理事会报告,同时不得影响安全理事会采取其必要行动,同时还应该满足武装冲突中适用的法律,尤其是人道主义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的结论符合当今国际法相关规范以及习惯国际法规则,具有正当的国际法基础。在数据主权的问题上,中国、俄罗斯、美国、法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基本上代表了全球对“数据主权是否构成一国网络主权的内容”问题的立场,这一问题与这些国家和地区息息相关,因而满足“适当重视习惯国际法中深受影响的国家的行动”。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现有国际法规范,以及相关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数据主权构成一国网络主权的内容。在厘清网络主权概念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攻击行为与自卫行为、数据主权行为的国际法基础之后,本文试图以数据主权为例对网络主权的划界问题提出原则性的建议:一是要重视深受影响的国家行为的代表性;二是在具体的实现路径上,既要国际间协商一致,也需要领袖型国家;三是于我国而言,要掌握网络空间的关键技术这个“命门”,提升国际话语权。
古晓兰[9](2019)在《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研究》文中提出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有机地把整个世界统一成了一个整体,真正的“地球村”已经从观念走向现实,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命运与共、休戚相关。人类社会进入了新阶段,迎来了新机遇,不可避免的面临新问题,任何一个成熟的民族和国家,想要妥善处理自身发展与国际社会的关系,都需要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角和高度,以世界人民的价值共识为遵循,在推进自身发展的同时,关注国际社会的共同发展。面对“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的时代困惑,我国坚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原则,倡导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为回应时代发展的客观现实抛出来的人类困惑提供了中国方案。因此,共同价值不是由中国凭空锻造和主观臆想,而是基于人类命运与共、水乳交融的社会客观现实内生出来的价值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既有丰富的思想资源,也有客观的生成来源;既有真善美的生成导向,也有客观的生成规律;它与西方倡导的“普世价值”论存在本质的区别。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既是一种实践方式也是一种理想目标,是引导和推进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精神旗帜。实现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和自由的共同价值,促进人类进步事业的发展,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各国发展的需要,更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和普遍期望。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实现不是一帆风顺,它面临着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和全球治理赤字的严峻挑战。人类总能在克服一系列艰难困苦中获得进步,中国在充分认识和分析实现共同价值的基本问题和主要障碍后,通过提供“一带一路”、上海合作组织、国际进口博览会等国际公共产品逐步推进共同价值的实现。本选题以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分析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紧紧抓住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内容主轴,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形成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实践两个方面相互结合、相互支撑的系统认识。文章绪论部分首先提出问题,说明在相互依存、休戚与共的全球化时代,面临“人类该如何生存发展”的现实问题时,进行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研究的必要性;并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共同价值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分析,进而为后面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和思维导向。第二章对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价值、共同价值等概念进行厘定,详细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本质、特点和内容,并与相关概念的联系和区别进行了解读和辨别。第三章梳理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为共同价值奠定的理论基础,分析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提供的理论依据,探寻了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文化思想为共同价值提供的思想资源;并镜鉴了西方相关的思想理论资源。第四章则着重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生成机理进行研究,详细论述了它的生成来源、生成导向和生成规律,从而深化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科学性和实践性的认识。第五章集中论述了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过程中面临的现实困境,在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现实困境分析过程中凸显了共同价值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第六章阐述了共同价值的实现是一项系统的工程,离不开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各组成要素进行统筹分析和系统把握。第七章则系统阐释了中国在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并以“一带一路”合作倡议、上海合作组织等具体实践论证了中国不仅是共同价值的倡导者,也是坚实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叶鑫[10](2019)在《网络攻击归因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网络时代,网络攻击正越来越严重威胁着各国及全球社会的安全。归因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网络安全领域的问题。一些国家通过控制“非国家实体”,如黑客组织乃至个人发动网络攻击从而逃避国家责任,网络攻击归因到具体的行为主体就成为一个难题。在这种情形下,传统的国家责任的归因规则一直存在争议。只有正确地、科学地进行网络攻击归因,才能维护国际社会的网络安全,才能使受害国及时获得法律救济。论文以国际法上的归因,以比较法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分析,以期能够在网络攻击归因的现状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得出一些解决归因困境的理论和实践。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网络攻击归因理论基础。这一部分主要界定网络攻击归因理论,包括网络攻击归因的认知过程,网络攻击归因效果;厘定网络攻击归因的概念,包括网络攻击归因的内涵与外延,网络攻击归因的外延又包括了网络攻击归因行为主体、网络攻击归因行为模式、网络攻击归因行为责任。第二部分:网络攻击归因困境实证分析。对现有国际社会的网络攻击的经典案例,解析伊朗“震网”案的网络攻击行为主体归因“攻击者”界定争议,网络攻击行为模式归因之“禁止使用武力”的争议,“尼加拉瓜”案和“塔迪奇”案网络攻击行为主体归因的“国家主体”范畴争议,网络攻击行为模式归因的“控制标准”界定争议,网络攻击归因行为责任归因之国家主体和非国家主体界定纠纷,根据这些不同点和难点,这些案例对我国网络主权的维护也有积极的现实意义。第三部分:网络攻击归因理论借鉴与实践证成。通过对网络攻击归因的行为主体、行为模式、行为责任的讨论,全面梳理和总结美国、英国、欧盟的归因规则,美国网络攻击归因原则是个人行为归因于国家需要有效控制,英国网络攻击归因原则是网络攻击行为不可归因于国家,欧盟的网络攻击归因原则是私人实体的网络攻击可归因于国家行为。第四部分是针对网络攻击归因问题,结合网络攻击归因的行为主体、行为模式、行为责任探讨了中国如何更好地应对网络攻击归因的理论和实践。
二、关于国际法与武力使用的几点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国际法与武力使用的几点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二、本研究的意义 |
(一)学术价值 |
(二)应用价值 |
三、本研究的主要任务 |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目标 |
(二)研究的内容 |
(三)研究的重点难点 |
四、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 |
(二)具体研究方法 |
五、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视角的创新 |
(二)学术观点的创新 |
(三)研究方法的创新 |
第一章 人类共同价值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西方思想家对人类共同价值的探索 |
(一)西方古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二)西方近现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二、中国价值观所体现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一)中国传统价值观中的人类价值思想 |
(二)中国近现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三)中国当代价值观中的人类共同价值思想 |
三、历史上人类共同价值思想的重要启示 |
(一)追求人的幸福生活 |
(二)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兄弟情谊 |
(三)追求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理想社会 |
(四)追求公平正义、持久和平和普遍幸福的美好世界 |
第二章 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可能性、现实性 |
一、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时代背景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不断得到国际认同 |
(二)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成为世界的主旋律 |
(三)开放包容、多元互鉴成为当今世界的主基调 |
二、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必要性 |
(一)人类尚未建立起应有的价值体系 |
(二)现代价值的弊端给人类生存发展带来严重生存危机 |
(三)西方推行霸权主义给世界安全和国际秩序带来挑战 |
(四)价值相对主义对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带来障碍 |
三、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可能性 |
(一)人类具有谋求生活得更好的共同本性 |
(二)人类的整体意识不断增强 |
(三)人类已经形成了一些重要的价值共识 |
四、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现实性 |
(一)现代科技信息化和文化交流的推动 |
(二)国际组织、会议、赛事的推动作用 |
(三)联合国文书和国际法提供的共识 |
(四)区域共同体和合作组织提供的经验 |
第三章 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理论架构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内涵及其架构 |
(一)价值、价值观与人类共同价值 |
(二)价值体系与人类共同价值体系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总体框架 |
(四)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应具备的特征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终极目标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终极价值目标的确立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终极价值目标的基本内涵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终极价值目标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核心价值理念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核心价值理念的基本内涵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核心价值理念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
四、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原则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原则的确立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原则的基本内涵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基本价值原则的贯彻和落实 |
第四章 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原则与路径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任务及障碍 |
(一)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任务 |
(二)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主要障碍 |
二、中西近现代价值体系构建的经验教训 |
(一)中西近现代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异同 |
(二)中西近现代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启示 |
三、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原则 |
(一)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适应原则 |
(二)尊重国家主权原则 |
(三)各国平等原则 |
(四)尊重各国国情原则 |
四、人类共同价值体系现实构建的路径 |
(一)广泛达成人类价值共识 |
(二)激励各国积极参与 |
(三)发挥国际组织作用 |
(四)建立世界管理机构 |
(五)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成果 |
致谢 |
(2)《读卖新闻》关于钓鱼岛议题报道的中日关系呈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对象 |
1.2.1 钓鱼岛问题概述 |
1.2.2 日本《读卖新闻》 |
1.3 相关文献综述 |
1.3.1 建构主义关系文化理论 |
1.3.2 安全共同体与“三个梯级”假设 |
1.3.3 关系文化视角下的中日关系研究 |
1.3.4 关系文化与钓鱼岛问题 |
1.4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研究问题 |
二、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2.1 研究内容 |
2.2 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 |
2.3 信度检验 |
三、 数据统计与研究结果 |
3.1 样本基本描述 |
3.2 报道主题与消息来源 |
3.3 《读卖新闻》与关系文化 |
3.3.1 文本关键词的变量分析 |
3.3.2 中日关系的敌对、竞争与友好 |
3.3.3 具体事件、领域内的三种关系 |
3.3.3.1 非集中性钓鱼岛事件 |
3.3.3.2 中国渔船冲突事件 |
3.3.3.3 钓鱼岛“国有化”事件 |
3.3.4 探索无政府文化之间的转化 |
3.4 双边关系分值与无政府文化 |
3.4.1 中日事件基本描述 |
3.4.2 事件分值与关系文化 |
3.4.3 事件关系影响因素及转化 |
3.5 《读卖新闻》与中国对外传播 |
3.5.1 《读卖新闻》呈现的中日关系与美国因素 |
3.5.2 《读卖新闻》的意识形态与议程设置功能 |
3.5.3 中国对外传播的几点思考 |
四、 结论 |
4.1 研究结论 |
4.2 中日关系发展方向的几点思考 |
4.3 研究不足与改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1 报道基本变量的编码表及操作化定义 |
附录 2 语义关键词变量频率统计表 |
附录 3 事件分值赋值标准 |
致谢 |
(3)无人船的国际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一览 |
绪论 |
第一章 无人船的发展现状及其术语界定 |
第一节 无人船的发展现状及操作模式 |
第二节 无人船的术语界定 |
一、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对于“无人船”的术语界定 |
二、对“无人船”不同术语界定的评析 |
第二章 无人船的法律规制及法律地位 |
第一节 国际条约对无人船的法律规制 |
一、《海洋法公约》“船舶”的定义及无人船的法律地位 |
二、《国际海上人命公约》对“船员”的规定及其对无人船船舶安全、救助义务的影响 |
三、《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对“船舶”的要求与无人船的避碰义务 |
四、《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的“船员资质审查”与无人船的法律困境 |
第二节 我国法律对无人船的法律规制 |
一、我国海商法相关法律对“船舶”的定义与无人船 |
二、国内法对船舶安全的规定及无人船的兴起对我国法律的冲击 |
第三节 小结 |
第三章 无人船的管辖权、航行权与碰撞责任 |
第一节 无人船的管辖权与航行权 |
一、无人船对船旗国、沿海国管辖权的挑战 |
二、从无害通过、“适当顾及”义务角度分析无人船海上航行的特殊性 |
第二节 无人船发生船舶碰撞的法律责任 |
一、无人船发生船舶碰撞时的法律规制 |
二、无人船船舶碰撞事故所引发的产品责任和船舶碰撞责任的竞合 |
第四章 军用无人船对国际法的挑战 |
第一节 和平时期使用军用无人船对海上平时军事活动规则的挑战 |
一、军用无人船是否构成海洋法下“军舰”之讨论 |
二、军用无人船对海上平时军事活动规则的挑战 |
第二节 武装冲突时期使用军用无人船对国际海上武装冲突法的挑战 |
一、军用无人船对“日内瓦体系”和“海牙体系”的挑战 |
二、军用无人船对海上军事行动手册的挑战 |
三、军用无人船对国际人道法原则的挑战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对无人船应用于海洋的应对策略 |
第一节 积极构建无人船的国际条约体系 |
第二节 完善国内立法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4)中国海上执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海上执法的概念和范围 |
1.1 海上执法的概念与特点 |
1.2 海上执法的范围 |
1.2.1 执法区域层面 |
1.2.2 执法内容层面 |
2 中国海上执法发展历程及其成就 |
2.1 中国海上执法发展历程 |
2.1.1 海上执法队伍发展历程 |
2.1.2 海上立法赋予多种海上执法权限的发展历程 |
2.2 中国海上执法取得的成就 |
2.2.1 海上执法力量得到整合 |
2.2.2 解决了海上执法队伍管理与执法不分的情况 |
2.2.3 海上执法的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 |
2.2.4 维护海洋权益,促进海洋和平发展 |
3 当前中国海上执法存在的问题 |
3.1 海上执法法律体系不健全 |
3.1.1 海洋基本法缺失 |
3.1.2 海上执法程序规范不完备 |
3.2 海上执法主体的划分及整合存在问题 |
3.2.1 中国海警局与海军 |
3.2.2 中国海警局与中国海事局 |
3.2.3 中国海警中央与地方海上执法力量 |
3.3 海上执法权限缺乏具体操作规则 |
3.4 海上执法监督机制缺失 |
3.5 国际海上执法合作仍存在一定困难 |
4 完善中国海上执法的建议 |
4.1 海上执法相关立法之构建 |
4.1.1 加快制定海洋基本法,加强海上执法法律规范间的协调性 |
4.1.2 制定相关程序法,规范海上执法程序 |
4.2 进一步整合我国海上执法力量并完善相关辅助体系 |
4.2.1 建立海警局与海军的海上执法协调机制 |
4.2.2 合并海警与海事,推进海上执法主体一元化改革 |
4.2.3 理顺海警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
4.3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规范海上执法权限 |
4.4 建立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
4.5 继续推进国际海上执法交流合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5)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概述 |
第一节 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的定义与模式 |
一、私营保安公司的定义 |
二、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模式 |
第二节 国际法规制背景下我国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的现状 |
一、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的国际法规制背景 |
二、我国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现状 |
第二章 我国对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的立法与监管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对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的立法现状及问题 |
一、我国对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的立法现状 |
二、我国对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的立法问题 |
三、本文建议 |
第二节 我国对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的监管问题 |
一、缺乏安保服务监管反馈及问责机制 |
二、缺乏对私营安保公司海外护航资质监管 |
三、监管主体不明确 |
四、本文建议 |
第三章 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枪支管理法律问题 |
第一节 私营保安公司枪支配备合法性问题 |
一、我国对私营保安公司枪支配备的合法性尚不明确 |
二、各国对私营保安持枪监管态度与制度不统一 |
三、本文建议 |
第二节 枪支监管法律问题 |
一、我国缺乏对海外护航中的私营保安公司枪支监管的法规与机制 |
二、本文建议 |
三、小结 |
第四章 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武力使用法律问题 |
第一节 武力使用的限制 |
一、武力使用的边界 |
二、护航中私营保安公司使用武力的必要性和正当性 |
第二节 武力使用控制权的冲突与协调 |
一、船长行使武力使用控制权的法律依据 |
二、保安组长行使武力使用控制权的合理性与问题 |
三、武力使用控制权冲突与协调方案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国海警行使刑事侦查权的困境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中国海警行使刑事侦查权的概述 |
(一) 我国涉海刑事侦查权行使的现状 |
1. 我国行使涉海刑事侦查权的主体及其职责 |
2. 我国行使涉海刑事侦查权主体间的职能划分及冲突 |
(二) 中国海警行使刑事侦查权的重要性与特殊性 |
1. 海警行使刑事侦查权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和海上治安的迫切需求 |
2. 中国海警具备行政职能 |
3. 我国海警具有武装部队职能 |
(三) 中国海警行使刑事侦查权的发展趋势 |
1. 国际上的借鉴 |
2. 我国海警发展方向 |
二、海警行使刑事侦查权的困境事项 |
(一) 海域管辖的模糊性 |
1. 海域管辖模糊性的现状 |
2. 存在海域管辖模糊性的原因 |
(二) 刑事侦查与武装巡逻的统一衔接不明 |
1. 刑事侦查与武装巡逻的统一衔接不明的现状 |
2. 存在刑事侦查与武装巡逻的统一衔接不明的原因 |
(三) 紧追权、登临权的有关规定未予明确 |
1. 紧追权、登临权的现状及存在困境的原因 |
2. 紧追权、登临权的武力使用的未明确 |
三、海警行使刑事侦查权与整体刑事程序衔接存在的困境 |
(一) 与检察审判机关的衔接 |
(二) 补充侦查 |
(三) 强制措施 |
(四) 案件移送与指定管辖 |
四、完善海警行使刑事侦查权的对策 |
(一) 明确以海警为主的涉海刑事侦查机制 |
1. 加快涉海刑事侦查主体的立法工作 |
2. 进一步明确涉海刑事侦查主体间的衔接 |
3. 捋顺刑事侦查与武装巡逻的衔接 |
4. 加快海上地域管辖立法工作 |
(二) 对海警行使登临权、紧追权予以明确 |
1. 对涉海紧追权、登临权主体通过立法予以明确 |
2. 对涉海紧追权、登临权要件通过立法予以明确 |
3. 明确涉海紧追权、登临权的武力使用 |
(三) 健全我国海上刑事司法程序衔接的法律机制 |
1. 明确管辖海域所对应的刑事案件检察审判部门 |
2. 建立海上刑事侦查的补充侦查程序的立法建议 |
3. 健全涉海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的法律规定 |
4. 建立案件移交、指定管辖的协商部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新俄罗斯外交政策的嬗变 ——基于对《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构想》五个版本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摘要 |
序言 |
一、研究对象与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四、论文思路与结构 |
第一章 首版《构想》与叶利钦时期的外交政策 |
第一节 1993年版《构想》出台的背景 |
第二节 1993年版《构想》的主要特点 |
第三节 1993年版《构想》的实践与俄外交政策的调整 |
第四节 对叶利钦时期外交政策的几点思考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2000年版《构想》与普京的务实外交 |
第一节 2000年版《构想》出台的背景 |
第二节 从2000年版《构想》看俄外交的变化与特点 |
第三节 2000年版《构想》的外交实践及其成效 |
第四节 对普京务实外交政策的思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2008年版《构想》与俄罗斯强势外交政策 |
第一节 2008年版《构想》出台的背景 |
第二节 2008年版《构想》与俄外交政策强势特征初显 |
第三节 2008年版《构想》出台后俄外交政策的转变 |
第四节 对俄罗斯强势外交的解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普京第三总统任期俄外交政策的调整 |
第一节 2013年版《构想》出台的背景 |
第二节 普京重返克里姆林宫后的俄罗斯外交 |
第三节 2016年版《构想》与俄外交策略的调整 |
第四节 对普京第三总统任期外交特点的思考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8)国际法上的网络主权及其边界 ——以数据主权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依据及意义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思路及创新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网络主权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网络空间主权和网络主权 |
一、基本性质 |
二、基本要素 |
三、基本内容 |
四、基本原则 |
第二节 数据主权 |
第三节 网络主权与数据主权的关系 |
第二章 国际法上的网络主权 |
第一节 主权原则是否及于网络空间 |
第二节 网络主权原则下的网络攻击及自卫行为 |
第三节 数据主权是否构成一国网络主权的内容 |
第三章 网络主权的边界——以数据主权为例 |
第一节 网络主权的边界:深受影响国家的实践 |
第二节 网络主权划界原则:协商一致与领袖型国家 |
第三节 网络主权划界核心:把握以数据主权为核心的关键技术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问题与实质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问题的实质 |
二、选题的现状:研究现状与趋势 |
(一)国外学界的研究现状 |
(二)国内学界的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学界的研究趋势 |
三、选题的价值:理论与现实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四、选题的思路: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理论阐释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价值及其关系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内涵 |
(二)共同价值的基本内涵 |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共同价值的关系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内容构成 |
(一)和平发展是基础 |
(二)公平正义是关键 |
(三)自由民主是目标 |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本质体现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是一种合作性的普惠共赢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是一种合理性的制度规范 |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是一种合意性的思想共识 |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是一种和谐性的和而不同 |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基本特征 |
(一)共同价值主体的普遍性 |
(二)共同价值内容的包容性 |
(三)共同价值基础的实践性 |
(四)共同价值形态的有限性 |
五、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 |
(一)共同价值与“普世价值”论的本质区别 |
(二)共同价值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理论溯源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同价值的相关理论 |
(二)列宁、斯大林关于共同价值的相关理论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依据 |
(一)毛泽东关于共同价值的理论 |
(二)邓小平关于共同价值的理论 |
(三)江泽民关于共同价值的理论 |
(四)胡锦涛关于共同价值的理论 |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汲取 |
(一)天人合一的自然观 |
(二)和而不同的文明观 |
(三)以和为贵的和平观 |
(四)以民为本的民主观 |
(五)兼济天下的利益观 |
四、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西方相关思想理论镜鉴 |
(一)社会契约论 |
(二)交往理性论 |
(三)重叠共识论 |
(四)全球治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生成机理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生成来源 |
(一)生存型来源:命运共同体 |
(二)利益型来源:利益共同体 |
(三)交往型来源:交往共同体 |
(四)行动型来源:责任共同体 |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生成导向 |
(一)方法导向——求真 |
(二)内容导向——趋善 |
(三)目标导向——臻美 |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生成规律 |
(一)组织演化规律 |
(二)求同存异规律 |
(三)实践生成规律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实现困境 |
一、经济全球化中发展赤字分化了共同价值实现的经济基础 |
(一)贫富差距拉大引起的发展赤字 |
(二)南北发展失衡造成的发展赤字 |
(三)人与自然矛盾导致的发展赤字 |
二、国际社会中和平赤字弱化了共同价值实现的政治基础 |
(一)霸权主义肆意横行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和平赤字 |
(二)地区热点此起彼伏凸显了国际社会的和平赤字 |
(三)恐怖主义肆虐蔓延加剧了国际社会的和平赤字 |
(四)难民危机复杂难解激化了国际社会的和平赤字 |
三、国际关系中治理赤字淡化了共同价值实现的社会基础 |
(一)全球治理的民主赤字 |
(二)全球治理的责任赤字 |
(三)全球治理的文化赤字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实现之策 |
一、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基本要求 |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共同推进人类社会和谐化 |
(二)坚持以国际法规为保障共同促进国际社会法治化 |
(三)坚持以合作共赢为方式共同增进国际关系合理化 |
二、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主体要求 |
(一)发挥大国的关键作用 |
(二)发挥联合国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协调作用 |
(三)发挥广大发展中国家的促进作用 |
三、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具体要求 |
(一)优化实现共同价值的全球治理 |
(二)奠定实现共同价值的文化基础 |
(三)增强实现共同价值的战略互信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中国实践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实现的中国作用 |
(一)国际共同发展的主要推动者 |
(二)国际关系民主化的主要建设者 |
(三)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维护者 |
(四)实现共同价值的主要引导者 |
二、个案一:“一带一路”倡议是实现共同价值的重要方式 |
三、个案二:“上合组织”是实现共同价值的伟大尝试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网络攻击归因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网络攻击归因理论基础 |
(一)网络攻击归因理论界定 |
1.网络攻击归因认知过程理论 |
2.网络攻击归因效果理论 |
(二)网络攻击归因概念厘定 |
1.网络攻击归因内涵 |
2.网络攻击归因外延 |
二、网络攻击归因困境实证分析 |
(一)伊朗“震网”案之归因困境解构 |
1.网络攻击归因行为主体“攻击者”界定争议 |
2.网络攻击归因行为模式“禁止使用武力”的争议 |
3.网络攻击归因行为责任之“国家责任”承担争议 |
(二)“尼加拉瓜”案和“塔迪奇”案之归因困境解构 |
1.网络攻击归因行为主体“国家主体”范畴争议 |
2.网络攻击归因行为模式“控制标准”界定争议 |
3.网络攻击归因行为责任“国家主体”与“非国家主体”界定纠纷 |
三、网络攻击归因理论借鉴与实践证成 |
(一)美国网络攻击归因理论与实践 |
1.美国网络攻击归因行为主体“国家和个人”双重行为主体 |
2.美国网络攻击归因间接责任模式为主行为模式 |
3.美国网络攻击归因战争法规则行为责任 |
(二)英国网络攻击归因理论与实践 |
1.英国网络攻击归因私人行为主体认定 |
2.英国网络攻击归因直接责任模式行为范式 |
3.英国网络攻击归因个人责任行为责任界定 |
(三)欧盟网络攻击归因理论与实践 |
1.欧盟网络攻击归因国家和国际组织双重行为主体 |
2.欧盟网络攻击归因有效控制原则行为模式界定 |
3.欧盟网络攻击归因“控制原则”界定行为责任 |
四、网络攻击归因之中国应对法律对策 |
(一)网络攻击归因行为主体之中国式厘定 |
1.网络攻击行为“攻击者”中国理论涵射 |
2.网络攻击行为“攻击者”实践 |
(二)网络攻击归因行为模式之中国式路径 |
1.网络攻击归因行为模式理论范式考证 |
2.完善网络攻击行为模式相关机制 |
(三)网络攻击归因行为责任之中国式标准 |
1.理论上践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
2.回归本质构建网络立法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研究生履历 |
四、关于国际法与武力使用的几点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人类共同价值体系构建研究[D]. 潘从义. 湖北大学, 2020(02)
- [2]《读卖新闻》关于钓鱼岛议题报道的中日关系呈现研究[D]. 徐艺源.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3]无人船的国际法问题研究[D]. 李瑞.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1)
- [4]中国海上执法问题研究[D]. 韩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0)
- [5]私营保安公司海外护航法律问题研究[D]. 劳玄玑.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7)
- [6]中国海警行使刑事侦查权的困境及对策研究[D]. 周瀛.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6)
- [7]新俄罗斯外交政策的嬗变 ——基于对《俄罗斯联邦对外政策构想》五个版本的研究[D]. 于水镜.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9(01)
- [8]国际法上的网络主权及其边界 ——以数据主权为例[D]. 余建川. 武汉大学, 2019(06)
- [9]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共同价值的研究[D]. 古晓兰.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10]网络攻击归因法律问题研究[D]. 叶鑫. 大连海洋大学, 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