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山加强对社会导游的管理(论文文献综述)
周琛雯[1](2020)在《完善导游自由执业监管问题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董倩[2](2019)在《导游人员劳动关系认定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劳动关系的认定是劳动法律制度适用的前提,是关乎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关键问题,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首先要解决的突出法律问题。就导游行业而言,由于导游人员的工作方式不同于一般劳动者,有着工作单位和时间不固定、工作地点不固定和工作薪酬不固定等问题,从而使其明显区别于标准劳动关系,此外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导游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导游人员处于“多头管理”的状态下,签订劳动合同率低,用人单位界定不清,导游人员要求认定劳动关系的案件持续增多,给司法审判实践带来很大难题。若不能准确认定导游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不能切实有效地保护导游人员的薪酬待遇、休息休假、工伤保险等劳动权益,导游人员由于受利益驱使,可能引发各种旅游乱象。所以,提高导游的服务质量,须从保护导游的劳动权益入手,规范用人单位与导游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使我国旅游业获得内涵式发展的法制动力。本文首先从两例争议较大的案例入手,通过分析其审判焦点,发现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审判标准不统一,审判结果差异较大等问题;其次,通过对劳动关系认定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探讨认定导游劳动关系的标准,即劳动关系的确认要以实质用工为准,在主体适格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双方的从属性;再次,结合多个案例和导游人员的工作特点,提出导游人员与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用人单位界定不清、与用人单位的从属性弱化、容易与民事法律关系混淆等问题;最后,通过对导游人员劳动关系认定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思考,就解决导游劳动关系认定难问题,保护导游人员的劳动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法律关系提出相应的建议,希望对促进我国全域旅游的发展做出有益的探索。
孙鸣翼[3](2019)在《论完善导游薪酬制度的法治路径》文中研究说明导游作为我国旅游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对于推动我国旅游行业发展、协调旅客与旅行社关系、传播现代旅游观念扮演着重要角色。尽管国家相继出台《旅游法》《导游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对导游收入结构方面有所涉及和规范,但由于对导游基本权益的保护依然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造成导游薪酬制度的不合理,问题重重的收入结构极大程度上加剧了导游与旅客、旅行社之间的矛盾,对我国旅游行业的发展极为不利。基于此,有必要从法律层面对导游薪酬制度提出相应的完善路径,为导游收入结构提供法律保障。本文立足于当前导游薪酬制度的现状与导致其问题的法律根源,阐述现存导游行业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以及落实困境,通过定性导游职业并厘清导游与相关主体利益关系,对导游薪酬制度进行理论探究。最后借鉴境外导游薪酬制度经验,从法律的层面出发思考和研究导游薪酬制度的完善路径。在研究内容上,本文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首先为问题的提出,总结目前导游薪酬收入不稳定无保障的现状,分析引发该问题的法律根源。第二部分为实践性分析,即对国内相关法律制度的探究,着眼于近几年我国与导游薪酬制度相关的法律文件,讨论法律规范的法律改革之处以及在实践中落实的困境。第三部分为理论性分析,即对于导游薪酬制度的定性研究,通过对于导游职业的分析以及导游与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提出导游薪酬收入应实现的基本要求。第四部分为问题的解决,即提出具体的导游薪酬收入保障建议。基于对域外导游薪酬制度的借鉴,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导游薪酬制度完善路径,维护导游的基本权益。
周博[4](2019)在《民国新知识群体的国内旅行研究 ——以1927-1936年《旅行杂志》为中心》文中研究表明旅行是人的一种空间流动形式,既能够呈现人和时空的互动关系,又可在旅行观念和旅行实践的演化中审视社会生活方式的嬗变,窥探时代变迁的特征。因而,由“旅行”这一视角切入,一方面可从历史人文地理的视角概观近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人地关系的时空变化,另一方面又可从社会文化史的视角考察现代旅行观的内容要素,以及旅行作为一种现代性生活方式的生成过程。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这种转型在城市中尤为显着,其中学校教师、编辑、记者、公务员、企业家、律师等新知识群体的生活方式呈现出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典型特征。本文的研究时段限定于民国中期,即1927—1936年,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因民国前期军阀混战不断,国内旅行事业发展受限,未能形成较为完整的旅行文献体系;二是《旅行杂志》创刊于1927年,此后的“黄金十年”,国民政府在经济、交通、新生活运动等方面进行国家建设,旅行事业得以正常而快速地发展;三是抗战爆发后,国内旅行虽未中断,但受时局影响,旅行被赋予了“救国”“挽救经济国难”等政治意义,与休闲旅行形成较大差别。故而,民国中期是研究休闲旅行的最佳时段。本文以1927—1936年间的《旅行杂志》及大约同时期其他报刊杂志所刊载的国内游记为核心文献,重返民国中期城市新知识群体的生活场域,以时人笔录的旅行观感探究其旅行动机、旅行路线、旅行感悟等,将微观视角与宏观视角相结合,力图真实地描述民国中期的国内旅行活动,借以理解当时的社会状况、生活状态以及观念变化。本文主体框架分为上、中、下三篇,分别探究旅行者之游兴、游踪及游观,每篇各含三章,全文共由九章组成。上篇游兴之第一章,通过分析1927—1936年间《旅行杂志》所刊载国内游记的作者身份、与作者同游者的身份,以及游记中所记载作者在旅行途中所遇其他旅行者之身份及经历,发现此时期旅行者群体有四种特征:第一,在职业类型上,主要是大学教授、中小学教师,出版社和报社之编辑、记者,政府公务员,工商、金融实业界之企业家及从业者,以及医生、律师、画家和作家等自由职业者;第二,在教育背景上,多接受过现代新式教育,尤其多具有现代高等教育背景;第三,在出国经历上,大部分有出国留学、海外考察及海外任职等经历;第四,在生活地点及旅行出发地上,多为当时中东部地区沿海沿江之都市。这一群体正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即城市新知识群体。上篇游兴之第二章,对1927—1936年间《旅行杂志》刊载的国内游记中作者所记录的出行原因与主观动机进行分析和归纳。出行原因最主要的是休闲游览,此类游记篇数最多,其次是公务考察、返乡探亲的途中兼事游览。关于休闲游览的主观动机则种类繁多,有“嗜好游览”、“偿久慕之情”、“消此闲暇”、“避暑养疴”、“蜜月”等多种类型。上篇游兴之第三章,在对游记作者的主诉旅行动机种类的归纳基础上,探究旅行动机产生之宏观和微观原因。通过游记文本对比可知,动机产生的宏观原因主要是现代化与城市化,具体而言包括城市娱乐的兴盛、“都市病”的出现、新休假制度下的休闲集中化、新职业划分下的公务考察频繁化,以及西方人在中国的旅行示范所引领的休闲游览新风尚;微观原因则是个人爱好、“海外亲历”、“借地消遣”、健康预期等。中篇游踪之第四章,对所搜集整理的1927—1936年间《旅行杂志》刊载的536篇国内游记的游踪分布进行历时性统计分析,并对其中游踪在一省范围之内的465篇游记进行空间布局分析,发现当时旅行者的游踪在全国范围内的分布特征是以江浙地区为中心逐渐向中西部地区扩展,从而可将全国之游踪范围划分为中心区、扩散区和边疆区。中篇游踪之第五章,通过对前文所述全国游踪分布特征进行图像分析后,发现其分布呈点状、线性及圈层三种特征。点状分布特征主要体现为游踪分布多集中于山、水、古迹所在地;线性分布特征主要体现为游踪沿公路、铁路交通线及沿江、沿海分布;圈层分布特征主要体现为游踪分布以城市为中心向外呈现圈层扩散,且分布密度由近及远呈现递减趋势。中篇游踪之第六章,探究前文分析所得之全国游踪分布的时空特征形成的主要原因和推动要素,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主导游览目的地开发建设、地方官绅的捐款兴建和当地“土人”的自发参与;二是新式交通的发展;三是新式旅馆的兴起和住宿设施多样化,以及专门的旅行服务机构的诞生。下篇游观之第七章,在游程结束后,旅行者常伴随有对旅行体验的感悟和旅行意义的思索。通过游记文本分析,民国中期旅行者对于旅行的认知既有继承于古人之传统认知,如旅行之于教育、社会和健康等方面的价值,此外亦有城市化背景下对医治“都市病”之功效的体悟和特殊国情背景下对“爱国”意义的思索。下篇游观之第八章,随着民国中期旅行活动的兴盛发展,旅行事业开始引起民国学人的重视。民国学人认为发展旅行事业乃是“无形之输出”且“有裨益于地方经济”,利于“人之交谊”及“国交亲善”、可“谋文化之推广”和“兴起进取的精神”、“登临凭吊”能激发爱国热情。此时民国学人积极探讨发展旅行事业之意义的原因,在理论上乃是受西方旅行话语之影响,在实践上是出于“挽救经济国难”之目的,期待以旅行事业的发展吸引海外游人来华游览,亲眼见证中国的社会发展和中国人民之良善,借此回应“反宣传”,以获取近代国家资格。下篇游观之第九章,民国学人积极探索中国发展旅行事业之价值和意义,先后经历了对他国发展旅行事业的现象描述和经验总结阶段、对发展旅行事业的多重价值和具体路径(宣传、招徕、接待)的探讨阶段、以佘贵棠为代表的旅行理论总结等三个阶段,最终初步完成了中国化的旅行理论体系构建。综上,本文在对1927—1936年间《旅行杂志》所刊载的国内游记进行量化统计和质性分析的基础上,归纳总结民国中期城市新知识群体国内旅行活动的游兴、游踪、游观,旨在探究现代旅行活动中所折射出的人地互动,从“旅行”的底层视角管窥中国现代性生活方式的一种生成路径。
洪蓉[5](2018)在《我国兼职导游人员权益保障研究》文中认为我国旅游业发展至今,导游人员的贡献功不可没,导游作为一个城市的名片,是旅游业的灵魂人物和旅游服务重要的承担者,也是不同民族文化之间交流的使者与桥梁。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纠纷也逐渐增多,导游人员多次成为了旅游负面新闻的热门人物。究其原因是由于社会大众对导游人员的生存现状关心较少,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规定得不多,尤其是兼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造成其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最低工作保底、社会保障的缺失等。在现实生活中,旅游监管部门的执法不严加上旅行社无视法律规定的恶意竞争行为,使兼职导游纷纷变身导购,逼迫游客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兼职导游的收入全靠购物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致使导游的工作重心必然不在服务质量上。各种旅游乱象使旅游市场秩序混乱,出现游客不满意,投诉率高等情况,从而影响我国旅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从表面上看,是兼职导游为获取高额的购物回扣而诱导、欺骗游客购物或迫使其参加自费项目,实际上是兼职导游承担了旅行社“低价倾销”导致的压力和风险,甚至有的兼职导游还要承受旅游大巴司机的压力,就连大巴司机也想要“分一杯羹”,否则不配合旅游服务工作等。综上,多方的利益驱使,使得兼职导游在夹缝中生存,最终的结果必然是以牺牲旅游者的利益为代价。兼职导游作为导游队伍中的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已成为旅游业发展的阻碍,该保障问题不容忽视且刻不容缓。本文从兼职导游合法权益保障缺失的角度,对这一特殊群体的生存现状进行考察,并就如何构建兼职导游合法权益保障做出分析,结合当前的现状,提出一些自己的建议和措施,从而促进兼职导游建立劳动关系,获得合法收入,解除兼职导游“生老病死无保障”的顾虑,增加职业荣誉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从而促进我国旅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本论文分为五个部分进行具体的阐述。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关于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及意义,并指出研究保障兼职导游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结合国内外的情况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并分析目前国内外现状的优点和弊端。第二部分是关于兼职导游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的基础理论概述,在对兼职导游和专职导游概念界定的基础上,笔者通过问卷调查及访谈的方式,对我省导游人员生存状况进行了广泛调查,对兼职导游存在的原因及必要性和其生存状况做实证研究调查,分析其权益保障的状况及问题,如社会保障、劳动合同、报酬机制等,以期为维护导游合法权益提供参考。第三部分首先理清兼职导游人员、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再根据现状,分析兼职导游、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之间的居间关系和部分劳务派遣模式的三方法律关系等。目前兼职导游主要是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注册,领取导游证,并由导游服务公司统一管理。由导游服务公司为在该公司登记注册的兼职导游人员提供劳务中介服务。导游服务公司通过为兼职导游与旅行社提供信息,促使二者建立起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第四部分阐述了我国兼职导游人员权益保障制度中目前存在的问题,如兼职导游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无最低工作保底、社会保障的缺失以及缺乏职业荣誉感。并对该类问题的原因做出分析,如我国《旅游法》关于兼职导游相关规定的不完善及导游服务费用缺乏明确的标准和依据、旅游监管部门的执法不严、导游服务公司的法律地位模糊、兼职导游人员自身的法治观念淡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不知道如何进行自我保护、维权渠道有限的原因。第五部分是关于完善我国兼职导游权益保障制度的法律构想,笔者认为,通过细化导游服务公司的权利与义务,加强旅游监管部门的法律责任,加大旅游经营者的惩罚力度,改用劳务派遣的方式保障兼职导游社会保障、劳动合同和薪酬待遇的合法权益。
凌湘妮[6](2016)在《导游人员劳动关系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如何确定导游人员劳动关系归属,进而保护导游人员的劳动权益,一直是劳动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领域中的重要问题及难题。在我国劳动法理论中,普遍认为导游人员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但是由于导游人员工作闲忙季明显,体力脑力要求高,职业危险性高等特点,又有着区别于普通劳动者的鲜明特征。本文以劳动关系理论为基础,以68例导游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案例为切入点,试图分析现行劳动法体系在调整导游人员劳动关系时出现的功能性障碍,并展现司法审判机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法律思维和判断逻辑。现行立法调整导游人员劳动关系的功能性障碍在于,忽视了现实生活中导游人员构成体系的复杂性,模糊了承担导游注册管理功能的机构的法律性质。法院在实际操作中并无统一体系来认定各类导游人员劳动关系的归属,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的司法实践运用体现出较大差异。我国现行立法无法在旅游业高速发展的进程中充分发挥保护导游人员劳动权益的作用。因此,设立专门的调整导游人员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在立法层面需要对导游人员构成体系的复杂性做出回应,针对不同类别导游需要明确其劳动关系的归属;另一方面,我国立法层面需要对导游人员的劳动权益诉求做出回应,如工资给付要求、缴纳社会保险、工伤待遇要求等,加大对导游人员的保护力度。在研究方法层面,本文采用了文献研究的方法、法解释学的方法、历史研究的方法、案例分析的方法等研究方法;本文创新之处在于选取了68例与论点高度相关的案例,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一方面,详细说明司法审判机关审理导游人员劳动关系案件的情况,另一方面,体现出导游职业群体对劳动权益的特殊诉求内容。并创造性地提出有利于明确导游人员劳动关系归属的方法,以及解决导游职业群体劳动权益特殊诉求的建议。
宦敏,吴桐[7](2016)在《导游执业自由化趋势下的安徽省社会导游管理新模式》文中研究指明基于导游执业自由化的发展趋势,结合安徽省社会导游管理的现状,探讨今后符合该区域发展的社会导游管理新思路,提出了在导游服务公司建立网络化管理及多元化评价体系、完善导游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导游行业协会职能等对策。
方培铭[8](2014)在《黄山九龙瀑旅游公司旅游目标市场与营销策略改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指出要着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性决策和法律法规的出台,我国旅游业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旅游企业作为旅游市场主体,既迎来了黄金发展机遇,也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旅游企业如何针对性地开发产品,满足旅游消费者日益多元化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从而摆脱对门票经济的严重依赖,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黄山市作为安徽省旅游业发展的核心地区,面临发展的机遇更加突出。黄山九龙瀑景区地处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山岔村,与黄山风景名胜区一脉相承、山水相依,属于黄山风景名胜区的一部分。九龙瀑景区所在的村民组村民组建自己的公司,抓住黄山旅游发展的机遇和独特的资源优势发展旅游,将景区发展成为黄山市重点旅游景点、国家4A级景区。黄山九龙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在开发和经营管理景区的过程中,有效促进了景区所在镇村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经济发展,改善了村民的生活条件,但也面临着旅游产品单一、销售渠道狭窄以及旅游消费水平低等实际问题,阻碍了景区旅游业的长远发展。为此,本文在旅游社会营销观念的指导下,运用市场营销学、旅游管理等理论知识,对景区旅游客源市场进行了细分,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目标市场的选择与定位,最后运用传统的“4P”模型从旅游产品、定价、渠道、促销提出针对性的组合营销策略,提出实施保障措施的建议。
林宁[9](2014)在《我国社会导游的行业治理体系研究》文中提出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了人们生活品质的提升,旅游作为一种享受生活的方式,成为人们的首选。伴随着我国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导游队伍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尤其是社会导游作为导游队伍中的特殊群体,其管理问题成为旅游行业发展的阻碍,社会导游的管理亟待改革。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来对如何构建社会导游的行业治理体系进行分析。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交代了论文研宄的背景、意义、方法及研宄思路。第二部分为理论准备和调研设计。解析了社会导游与旅行社导游、治理与管理、行业治理、导游行业组织的概念,并且总结了关于社会导游管理的研宄现状。介绍了新公共管理理论、行业自治理论以及市民社会自治理论,并且对调研设计和数据运用进行了详细地解释。第三部分为我国社会导游群体现状分析。分析了我国社会导游执业社会化演变的过程,并基于问卷数据,总结了社会导游群体的基本状况。第四部分为我国现行的社会导游管理模式及其弊端。我国社会导游管理模式目前主要有导游服务公司管理模式、导游服务中心管理模式、导游协会管理模式。在这三种模式的基础上,论文对现行管理体制弊端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提出改革改革现行体制的必要性。第五部分为国内外行业组织管理模式经验借鉴。主要借鉴了香港旅游业的行业管理、西班牙的导游管理以及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第六部分为构建我国社会导游的行业治理体系。构建社会导游行业治理体系已经具备了社会基础、法律政策基础和组织基础,非常具有可行性。论文分析了社会导游行业治理体系下的相关者的利益关系,并认为构建社会导游行业治理体系需要树立正确的思想理念、建立健全的机制、完善法律政策^第七部分为研宄结论和不足。
何立翔,殷红梅[10](2014)在《贵阳市导游管理体制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旅游行业中,导游被誉为"旅游业的灵魂"、"旅游活动的导演"。导游员素质的高低及其生存状况直接影响着其服务水平的高低,同时影响着旅游者对旅游产品品质和城市魅力的感知。本文从贵阳市广大导游的生存状况和旅游服务质量基本情况出发,把管理体制创新作为出发点,以导服中心职能转换和成立导游服务公司作为实施手段,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导游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建立长效优质的导游员管理体制提供一定的参考信息。
二、黄山加强对社会导游的管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黄山加强对社会导游的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2)导游人员劳动关系认定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本文研究方法及结构安排 |
1.3 相关案例及问题提出 |
第2章 劳动关系认定基本理论 |
2.1 劳动关系的定义 |
2.2 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 |
2.2.1 主体适格 |
2.2.2 内容符合从属性标准 |
2.2.3 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 |
2.3 劳动关系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
2.3.1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 |
2.3.2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
2.3.3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 |
第3章 导游人员劳动关系认定法律问题分析 |
3.1 导游人员劳动关系认定中的主体说明 |
3.1.1 导游人员的范围 |
3.1.2 用人单位的范围 |
3.2 导游人员劳动关系认定存在的法律问题 |
3.2.1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导致劳动关系认定纠纷频发 |
3.2.2 导游人员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界定不清 |
3.2.3 事实劳动关系判断标准适用性差 |
3.2.4 劳动关系往往被认定为民事关系 |
第4章 完善导游人员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思考与建议 |
4.1 提高导游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 |
4.1.1 改变导游证取得的双渠道制度 |
4.1.2 扩大委派导游的用人单位的范围 |
4.1.3 出台供参考的导游行业聘用合同 |
4.2 导游人员与相关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廓清 |
4.2.1 导游人员与景区景点、旅行社的法律关系 |
4.2.2 导游人员与其他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 |
4.3 适当放宽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
4.4 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民事关系 |
4.5 加强对导游人员的行政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论完善导游薪酬制度的法治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国内导游薪酬制度相关综述 |
二、国外导游薪酬制度相关综述 |
三、现有研究综述总结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论文思路 |
一、研究内容 |
二、论文逻辑思路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访谈调查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四、系统分析法 |
第二章 导游薪酬制度问题与根源 |
第一节 导游薪酬收入构成法律认定 |
一、基本工资 |
二、带团津贴 |
三、返佣提成 |
四、导游优质服务奖金 |
五、小费 |
六、社会福利 |
第二节 导游薪酬制度不合理性 |
一、非法收入占主体地位 |
二、薪酬收入不稳定 |
三、薪酬水平无差异 |
第三节 导游薪酬制度不合理性法律根源 |
一、管理主体职能定位不明 |
二、法定收入构成不合理 |
三、基本工资和服务费缺乏具体标准 |
四、旅游业法律与一般法律缺乏连结 |
第三章 我国导游薪酬制度的规制和实践 |
第一节 我国导游薪酬制度的法律规制 |
一、《旅游法》 |
二、《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指导意见》 |
三、《导游管理办法》 |
第二节 我国导游薪酬制度的实践困境 |
一、内在困境 |
二、外在困境 |
第四章 导游薪酬制度理论探究 |
第一节 相关法律概念界定 |
一、薪酬 |
二、导游 |
第二节 导游薪酬制度理论探讨 |
一、导游职业特征 |
二、导游与相关主体利益关系 |
(一)导游与旅行社 |
(二)导游与导游服务公司 |
(三)导游与旅客 |
三、导游薪酬制度基本要求 |
第五章 完善导游薪酬制度的法治路径构建 |
第一节 域外导游薪酬制度经验借鉴 |
一、西欧模式 |
二、美国模式 |
三、日本模式 |
四、俄罗斯模式 |
第二节 导游薪酬制度合理构建 |
一、规范导游与相关主体权利义务关系 |
(一)规范旅行社对导游薪酬制度的落实 |
(二)明确导游和服务公司的权利义务 |
(三)健全导游行业组织建设 |
二、落实佣金合法化 |
(一)主管部门强化对佣金透明化的监管 |
(二)旅行社内部建立非法行为问责制 |
三、推行集体协商的导游薪酬标准 |
(一)发挥导游行业组织作用 |
(二)完善导游薪酬集体协商流程 |
四、建立差别化的导游薪酬体系 |
(一)落实导游职业等级评定制度 |
(二)完善导游服务星级评价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民国新知识群体的国内旅行研究 ——以1927-1936年《旅行杂志》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上篇:游兴 |
第一章 旅行者之身份特征 |
第一节 游记作者之身份特征 |
一、职业类型 |
二、教育背景及留学经历 |
三、居住地及旅行出发地 |
第二节 游记作者之游侣身份特征 |
一、与友人相偕同游 |
二、与同寅相偕同游 |
三、与家人相偕同游 |
四、与同学相偕同游 |
第三节 游记作者旅途中所遇其他旅行者之身份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游记作者出行原因及主诉动机 |
第一节 休闲游览之动机 |
一、“性本好游”:视旅行为乐事,事旅行成习惯 |
二、因“久慕”而发之游兴 |
三、逃离城市:逃离喧嚣环境和枯燥工作 |
四、“消此闲暇”与“借地消遣” |
五、养疴避暑:对身体康健的追求 |
六、“蜜月旅行”:受西方影响的时髦事物 |
第二节 兼事游览:公务、考察、探亲旅行中之主诉动机 |
一、考察旅行 |
二、公务旅行 |
三、返乡探亲 |
四、其他旅行中的游览动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游记作者之游兴动机产生的原因 |
第一节 城市生活方式现代化 |
一、城市化、现代化与城市生活方式现代化 |
二、休闲旅行:城市娱乐新风尚 |
三、旅途中呈现之城市生活现代性 |
第二节 城市生活的不快体验:拥挤、喧嚣与压力 |
一、拥挤:城市化与城市人口增多 |
二、喧嚣:工业化与城市环境污染 |
三、压力:八小时工作制与超负荷工作 |
第三节 新休假制度下的休闲集中化 |
一、星期休息制与日常休闲旅行 |
二、公共假期与假日休闲旅行 |
三、师生专享假期:暑假、寒假、春假之旅行 |
第四节 新职业和新机会:公务考察旅行 |
一、“公务”职业群体之旅行机会 |
二、“交通运输业”职业群体之旅行机会 |
三、“自由职业”群体中新闻从业者之旅行机会 |
四、“自由职业”群体中教育从业者之旅行机会 |
五、工商实业界的考察旅行机会 |
六、参加学会、学社、研究会主办会议之旅行机会 |
第五节 “海外亲历”与“本土示范”引领旅行新风尚 |
一、留学生目睹与亲历之海外旅行游览热潮 |
二、在华外国人的旅行示范 |
三、海外来华旅行团的旅行示范 |
本章小结 |
中篇:游踪 |
第四章 1927—1936年《旅行杂志》国内游记游踪之时空分布 |
第一节 1927—1936年间国内游记游踪之时间分布 |
一、1927—1928年间分布统计 |
二、1929—1932年间分布统计 |
三、1933—1936年间分布统计 |
第二节 1927—1936年间国内游记游踪之空间分布 |
一、中心区各省游踪空间分布统计 |
二、扩散区各省游踪空间分布统计 |
三、边疆区各省游踪空间分布统计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1927—1936年间国内游踪分布特征 |
第一节 点状分布特征:山、水、古迹 |
一、山:游山与山居避暑 |
二、水:从江河湖泊到海滨 |
三、古迹:访古而思今 |
第二节 线性分布特征:沿水陆交通线分布 |
一、沿陆路交通线分布 |
二、沿水路交通线分布 |
第三节 圈层分布特征:以城市为中心的发散 |
一、由沪杭宁平津出发之游踪分布 |
二、由其他城市出发之游踪分布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游踪分布特征产生之原因 |
第一节 新式交通拓展旅行之时空范围 |
一、空间不变,时间缩短 |
二、时间不变,空间扩展 |
第二节 住宿设施的现代化与多样化 |
一、新式旅馆的兴起与发展 |
二、传统之逆旅、客店、客栈等住宿设施 |
三、传统之寺庙与道观等住宿设施 |
四、多样化的住宿设施 |
第三节 政府主导游览地之开发建设 |
一、城市公园与游憩地的开发建设 |
二、风景名胜区的开发与建设 |
第四节 地方官绅的捐款兴建与当地“土人”的自发参与 |
一、地方官绅的捐款和兴建 |
二、当地“土人”的自发参与 |
第五节 旅行服务机构的诞生 |
一、客源地之旅行服务 |
二、目的地之旅行服务 |
三、连接客源地与目的地之交通服务 |
本章小结 |
下篇:游观 |
第七章 由传统行为到现代意识:旅行意义认知中的新与旧 |
第一节 传统旅行意义认知的继承和发展 |
一、“旅行是活学问”之教育意义 |
二、体察民情之社会意义 |
三、调节身心之健康意义 |
第二节 对旅行意义的新体悟 |
一、激发爱国热情与树立文化自信 |
二、医治“都市病”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由休闲活动到旅行事业:对发展旅行事业之意义的认知 |
第一节 民国学人视域中发展旅行事业的价值 |
一、“无形之输出”且“有裨益于地方经济” |
二、利于“人之交谊”及“国交亲善” |
三、“谋文化之推广”,“兴起进取的精神” |
四、“登临凭吊”而知“祖国的可爱” |
第二节 积极探讨旅行事业之价值的原因 |
一、“西学东渐”之一部 |
二、“挽救经济国难” |
三、回应“反宣传”,获取“近代国家资格” |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由实践探索到理论自觉:近代中国旅行事业之理论生成 |
第一节 对西方旅行事业的话语引入和经验分析(1930—1935) |
一、旅行话语的引入方式及其对经济价值的关注 |
二、民国学人对海外旅行事业兴盛发展原因的经验分析 |
第二节 对发展旅行事业具体路径的探讨(1936—1940) |
一、全面探讨旅行事业之价值 |
二、深入探讨发展旅行事业之路径 |
第三节 构建本土化的旅行话语理论(1941—1949) |
一、构建旅行话语之理论体系 |
二、构建旅行话语之目的在于指导战后经济重建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1927—1936年《旅行杂志》刊载国内游记目录(536篇) |
附录二:1927—1936年《旅行杂志》刊载国内游记作者信息(部分) |
附录三:1927—1936年《旅行杂志》刊载国内游记主要省区游踪分布示意图 |
附录四:1927—1936年《旅行杂志》刊载国内游记之游踪出发地与目的地关系示意图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我国兼职导游人员权益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3.文献综述小结 |
一、我国兼职导游人员基本状况概述 |
(一)兼职导游人员的概念和特征 |
(二)兼职导游人员存在的原因 |
1.旅行社为了降低人力成本 |
2.旅游市场的需要 |
3.就业及经济的压力 |
4.自由职业者的选择 |
(三)兼职导游人员生存状况实证研究 |
二、我国兼职导游人员的法律关系 |
(一)兼职导游人员与导游服务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
(二)兼职导游人员与旅行社之间的法律关系 |
(三)导游服务公司与旅行社之间的法律关系 |
三、我国兼职导游人员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存在问题 |
1.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
2.无最低工资保底 |
3.无社会保障 |
4.缺乏职业荣誉感 |
(二)原因分析 |
1.我国《旅游法》相关规定有待完善 |
2.旅游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 |
3.导游服务公司法律地位模糊 |
4.兼职导游人员法治观念淡薄、维权渠道有限 |
四、完善我国兼职导游人员权益保障制度的法律构想 |
(一)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规范兼职导游的劳动关系 |
(二)明确导游服务公司的权利义务 |
(三)加大旅游经营者的违法惩罚力度 |
(四)强化旅游监管部门的法律职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导游人员劳动关系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导游人员法律地位分析 |
(一)导游人员的概念和分类 |
(二)导游人员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
(三)导游人员是特殊的劳动者 |
二、我国导游人员劳动争议的案例分析 |
(一)法院判决案例整体情况说明 |
(二)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司法实践冲突 |
(三)导游人员劳动权益受侵害严重 |
三、导游人员劳动关系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明确导游人员构成体系及其劳动关系归属 |
(二)健全导游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 |
(三)依法保障导游人员合法劳动权益 |
(四)旅游行政部门应提高管理水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导游执业自由化趋势下的安徽省社会导游管理新模式(论文提纲范文)
一、安徽省社会导游的现状 |
(一)安徽省导游队伍的基本情况 |
(二)安徽省社会导游的管理沿革与变迁 |
(三)导游服务公司对社会导游管理问题 |
(四)旅游主管部门对社会导游管理存在的问题 |
二、安徽省社会导游的管理新思路 |
(一)实现信息化管理新平台,构建社会导游评价体系新路径 |
(二)做好社会导游保险制度的完善工作,加强导游工作的稳定性 |
三、发挥社会导游行业组织的自律与管理职能 |
(一)宣传行业政策,服务导游队伍 |
(二)建立信用等级,监督导游执业 |
(三)维护导游权益,反映社会导游合理诉求 |
(8)黄山九龙瀑旅游公司旅游目标市场与营销策略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对象与内容 |
1.3.1 研究对象的选取 |
1.3.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1.4.3 基于国内外研究进展的启迪 |
2 黄山九龙瀑景区发展旅游的意义 |
2.1 黄山区及其汤口镇概况 |
2.1.1 黄山区概况 |
2.1.2 黄山区汤口镇概况 |
2.2 黄山九龙瀑景区旅游发展概况 |
2.2.1 黄山九龙瀑景区旅游资源 |
2.2.2 黄山九龙瀑景区旅游资源开发现状 |
2.2.3 黄山九龙瀑景区旅游发展理念与发展趋势 |
2.3 黄山九龙瀑景区发展旅游的意义 |
2.3.1 促进了镇村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 |
2.3.2 带动了镇村区域经济发展 |
2.3.3 改善了村民生活条件 |
3 黄山九龙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旅游营销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3.1 黄山九龙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发展概况 |
3.2 黄山九龙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旅游营销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3.2.1 旅游目标市场定位存在的问题 |
3.2.2 旅游产品开发存在的问题 |
3.2.3 旅游产品价格存在的问题 |
3.2.4 旅游产品销售渠道存在的问题 |
3.2.5 旅游促销存在的问题 |
4 黄山九龙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旅游营销环境及SWOT分析 |
4.1 黄山九龙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营销环境分析 |
4.1.1 宏观环境分析 |
4.1.2 五力模型分析 |
4.2 黄山九龙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发展旅游SWOT分析 |
4.2.1 优势(Strength) |
4.2.2 劣势(Weakness) |
4.2.3 机遇(Opportunity) |
4.2.4 威胁(Threat) |
5 黄山九龙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旅游目标市场战略选择 |
5.1 旅游目标市场细分 |
5.1.1 按空间细分市场 |
5.1.2 按时间细分市场 |
5.2 旅游目标市场的选择 |
5.3 旅游目标市场的定位 |
5.3.1 总体定位 |
5.3.2 品牌定位 |
5.3.3 市场定位 |
6 黄山九龙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旅游营销策略改进建议 |
6.1 旅游产品策略 |
6.1.1 传统的观光旅游 |
6.1.2 休闲度假旅游 |
6.1.3 文化旅游 |
6.1.4 自驾车旅游 |
6.2 旅游价格策略 |
6.2.1 季节折扣策略 |
6.2.2 对象差价策略 |
6.3 旅游销售渠道策略 |
6.3.1 联合营销策略 |
6.3.2 独家分销策略 |
6.4 旅游促销策略 |
6.4.1 品牌传播策略 |
6.4.2 整合传播策略 |
6.4.3 网络传播策略 |
6.4.4 节事旅游促销策略 |
6.4.5 公关传播策略 |
6.4.6 针对不同目标市场采取差异化的促销方案 |
7 黄山九龙瀑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旅游营销策略实施保障 |
7.1 制度保障 |
7.2 人员管理保障 |
7.3 景区基础设施保障 |
7.4 资金保障 |
8 结语 |
8.1 研究总结 |
8.2 本文研究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介 |
(9)我国社会导游的行业治理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理论准备与调研设计 |
2.1 相关概念 |
2.1.1 社会导游与旅行社导游 |
2.1.2 治理与管理 |
2.1.3 行业治理 |
2.1.4 导游行业组织 |
2.2 研究综述 |
2.2.1 关于导游职业社会化问题的研究 |
2.2.2 关于导游人员维权及其利益表达的研究 |
2.2.3 关于导游服务管理公司职能及存在问题的研究 |
2.2.4 关于行业协会自治的研究 |
2.3 理论基础 |
2.3.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3.2 行业自治理论 |
2.3.3 市民社会自治理论 |
2.4 调研设计与数据运用 |
2.4.1 问卷调查目的与对象 |
2.4.2 问卷设计的原则与内容 |
2.4.3 调研数据的运用 |
第三章 我国社会导游群体现状分析 |
3.1 我国导游执业社会化演变 |
3.1.1. 外事翻译导游时期作为外事工作的重要成员时期 |
3.1.2 由政转企的转型时期 |
3.1.3 导游边缘化与分散执业时期 |
3.2 社会导游群体状基本状况调查 |
3.2.1 社会导游年轻化,女性导游占比大 |
3.2.2 社会导游学历水平高,等级结构不合理 |
3.2.3 执业方式模糊 |
3.2.4 薪酬缺乏基本保障 |
3.2.5 教育培训现状 |
3.2.6 社会保障现状 |
第四章 我国现行的社会导游管理模式及其弊端 |
4.1 社会导游管理模式现状分析 |
4.1.1 导游服务公司管理模式 |
4.1.2 导游服务中心管理模式 |
4.1.3 导游协会管理模式 |
4.2 导游人员管理制度 |
4.2.1 导游资格认证管理制度 |
4.2.2 导游的执业管理制度 |
4.3 现行社会导游管理体制的弊端 |
4.3.1 政社不分,管理主体不明 |
4.3.2 职能不清,管理基本缺位 |
4.3.3 理念落后,管理难以奏效 |
4.4 改革现行社会导游管理体制的必要性 |
第五章 国内外行业组织管理模式经验借鉴 |
5.1 香港旅游业的行业管理体制 |
5.1.1 香港旅游业议会组织结构 |
5.1.2 香港旅游业议会对导游员的管理 |
5.1.3 香港旅游业的管理特点 |
5.2 西班牙的导游管理制度 |
5.3 其他行业借鉴——以律师业为例 |
5.3.1 律师协会概述 |
5.3.2 律师行业管理制度分析 |
5.4 启示 |
第六章 构建我国社会导游的行业治理体系 |
6.1 构建社会导游行业治理体系的可行性 |
6.1.1 社会基础 |
6.1.2 法律政策基础 |
6.1.3 组织基础 |
6.2 构建社会导游行业治理体系的目标与基本原则 |
6.2.1 构建行业自治为主、政府监督为辅的治理体系 |
6.2.2 坚持规范和保障并重的治理原则 |
6.3 社会导游行业治理体系下的利益相关者分析 |
6.3.1 社会导游行业治理体系下利益相关者的确定与划分 |
6.3.2 社会导游行业治理体系下的利益相关者关系剖析 |
6.4 树立与行业治理相匹配的思想理念 |
6.4.1 破除管控限制,强化服务意识 |
6.4.2 避免治理效果形式化,强调效益理念 |
6.4.3 弱化规制依赖,提倡契约精神 |
6.5 建立健全社会导游行业治理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
6.5.1 建立以导游协会为基本形态的组织机构 |
6.5.2 明确以导游大会为核心的协会运行机制 |
6.6 完善社会导游行业治理的法律政策 |
6.6.1 立法明晰导游协会的各项规定 |
6.6.2 完善导游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 |
6.6.3 完善其他配套制度和政策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不足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
附录 2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贵阳市导游管理体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贵阳市导游队伍现状 |
2. 1 规模结构 |
2. 2 等级结构 |
2. 3 学历结构 |
2. 4 语种结构 |
2. 5 性别结构 |
3 现行导游管理的调查分析 |
3. 1 导游工作稳定性差 |
3. 2 管理模式不能适应旅游业的发展 |
3. 3 执法监督不严 |
3. 4 导游培训效果不佳 |
4 现行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设计 |
4. 1 管理体制创新的必要性 |
4. 2 具体改革办法 |
4. 2. 1 调整导游服务中心职能 |
4. 2. 2 成立导游服务公司 |
( 1) 导游服务公司的启动与运作 |
( 2) 导游服务公司的规范管理 |
5 结语 |
四、黄山加强对社会导游的管理(论文参考文献)
- [1]完善导游自由执业监管问题的研究[D]. 周琛雯. 华东政法大学, 2020
- [2]导游人员劳动关系认定法律问题研究[D]. 董倩.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
- [3]论完善导游薪酬制度的法治路径[D]. 孙鸣翼.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4]民国新知识群体的国内旅行研究 ——以1927-1936年《旅行杂志》为中心[D]. 周博.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5]我国兼职导游人员权益保障研究[D]. 洪蓉. 云南财经大学, 2018(11)
- [6]导游人员劳动关系法律问题研究[D]. 凌湘妮.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2016(06)
- [7]导游执业自由化趋势下的安徽省社会导游管理新模式[J]. 宦敏,吴桐. 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03)
- [8]黄山九龙瀑旅游公司旅游目标市场与营销策略改进研究[D]. 方培铭. 安徽农业大学, 2014(07)
- [9]我国社会导游的行业治理体系研究[D]. 林宁. 上海师范大学, 2014(01)
- [10]贵阳市导游管理体制创新研究[J]. 何立翔,殷红梅. 贵阳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4(01)